焚書坑儒

焚書坑儒是否秦始皇精心策劃的陰謀詭計 焚書、坑儒二事,是陰謀,抑或並非陰謀?似乎很少有人究問。一般籠統的看法,當然認為至高無上的秦始皇,說焚就焚,說坑就坑,何需搞什麼陰謀?但若細讀有關史料,會發現事情並不那麼簡單。 焚書,可以肯定不是陰謀。這從《史記》、《資治通鑒》等記載中可以明顯看出。焚書方案是李斯策劃的,方案擬成後正式上奏秦始皇,秦始皇批准後,正式頒焚書令,天下8月,三星與您激情奧運星跡爭霸激情競技海納百川候車亭媒體無限下載mP3你作K王遂大張旗鼓燒書。由此可見,焚書一事,從焚書令的形成,到焚書令的實行,都絕對不是陰謀。 但坑儒一事,史書的有關記載就值得研究一下了。 《史記·秦始皇本紀》關于坑儒的記載是這樣的:“(方士侯生、盧生潛逃後,秦始皇大怒)于是使禦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禦史是刑獄之官,諸生即儒者。禦史把諸生捉來審問,諸生互相告密,秦始皇便親自圈了犯禁者460余人,把他們活埋了。活埋以後,又告知天下,以示儆誡。從這段記載看,坑儒應該說也不是陰謀。因為所記禦史問案,一則是奉旨行事;二則與一般的官府辦案無甚差別,不像是秘密行為,不像是陰謀。坑儒之後,又告知天下,更顯出不是陰謀。 但且慢。史書中還有另外一種記載,所記的坑儒一事則完全是陰謀。這一記載見于《史記·儒林列傳》之張守節“正義”: 衛宏《詔定古文尚書序》云:“秦既焚書,恐天下不從所改更法,而詔諸生,到者拜為郎,前後七百人,乃密種瓜于驪山陵谷中溫處,瓜實成,詔博士諸生說之,人言不同,乃令就視。為伏機,諸生賢儒皆至焉,方相難不決,因發機,從上填之以土,皆壓,終乃無聲。” 記載的大意是,秦始皇焚書以後,為鎮服天下而對儒生進行了屠殺,其具體辦法是先以官職引誘儒生,再以種瓜之計誑騙儒生,最後將儒生坑殺。這段記載中的坑儒過程,完全是經過精心策劃的陰謀詭計。 從《秦始皇本紀》看,坑儒不像是陰謀;從《詔定古文尚書序》看,坑儒又是陰謀。那麼哪個記載可信呢?我認為,兩種說法都有可信度,不宜以一種說法輕易地否定另一種說法。理由是:第一,不能只重視司馬遷的記載,不重視衛宏的記載。衛宏是東漢人,《後漢書·儒林列傳》中有傳;從時代上說,他是晚于司馬遷的,但不能因其晚,就說他的記載肯定不可靠。其實他的記載與司馬遷的記載一樣,其史源都是對前代史料的繼承,盡管有可能他的記載的傳聞因素重一些。第二,從秦始皇本人的特點看,他是個為了需要什麼謀略都搞的君主。他貴為天子,口含天憲,所以殺起人來一般采取的是“明火執仗”的辦法。此非陰謀。但他又深受韓非之“術”的影響,有很重的秘密主義的傾向,所以殺起人來也會根據實際需要而采用“密裁”的方式。此為陰謀。第三,從《秦始皇本紀》看,所記載的坑殺過程很簡單,只四個字——“坑之咸陽”,而《詔定古文尚書序》所記,則是坑殺的具體過程,因此,有可能兩書所記的實際同為一事,後書是對前書所坑殺事件的具體記述(盡管某些細節未必准確)。也就是說,兩書所記並不矛盾。如果真是這樣,那麼秦始皇坑儒,可以說就是使用了陰陽二謀。第四,兩書所記可能實際上反映的是前後兩事,也就是說,秦始皇坑儒可能不止一次。因此,兩種說法都是真實的。如果真是這樣,那麼秦始皇坑儒,可能一次是陰謀,一次不是陰謀。 秦始皇焚書坑儒,對中國文化後來的發展產生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其焚、坑的具體操作過程,不論是陰謀,抑或其他方法,都是非正義的、反文化的歹毒之謀。可以這樣說,在焚書坑儒這一點上,秦始皇是理應背負萬載罵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