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秦式玉器看秦文化的特質(二)

從秦式玉器看秦文化的特質(二) 戰國時代秦人玉器發現極少,這與戰國秦墓發掘較少有關,但更重要的原因是玉工藝在秦國的衰退。 1.1954—1957年在西安半坡發掘戰國墓112座,其中只有五座墓出土小件玉石器,有石壁、石環、玉珠、玉飾等。 2.長安縣韋曲南戰國墓,出玉帶環飾器,為仿青銅節約的形制[5]。 3.西安吳家墳出土玉夔龍佩,身體作S形[6]。 4.1978年戶縣戰國墓,出土夔龍佩2件,形制、尺寸實全相同[7]。 5.1978年秋,戶縣戰國墓出土小玉件一組,計有玉魚2件,玉昆蟲1件、玉蟬1件、玉蠶若干,玉勒5件。另有串飾1,由429粒瑪瑙、綠松石管、珠組成[8]。 6.1998年淳化縣胡家廟鄉出土戰國時代銅釜1件,中有串飾一組,由若干粒瑪瑙、白石管珠與一片海貝組成[9]。 秦代享國日短,出土的秦代玉器數量有限,主要出土于陝西、湖南、河北、河南等省秦墓中,其中秦文化風格鮮明的只有兩組: 1.1971年西安北部聯志村秦代窖藏,出土玉人、圭、璋、璧、璜、觿、虎等85件,均為碧玉,大部分素面,少數有粗糙的陰刻線花紋。 2.1975年山東煙台芝罘島陽主廟遺址出土兩組玉器、每組都為:圭1、壁1、觿2。研究者認為這些玉器當是秦始皇東游海上登芝罘祀陽主神時所瘞埋的,為秦式玉器無疑。 從出土情況看,春秋時代秦國玉器數量還是比較多的,與關東諸國玉器發現情況有很大的共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玉器主要出自墓葬和祭祀遺址中,其主要用途為佩帶、斂尸、祭祀天地諸神。秦在繼承西周文化,學習中原文化的過程中,形成了與關東諸國相近的玉文化觀念。 2.玉器主要出土地點都靠近大的都邑,如秦國的雍城、陳倉、東周洛陽王城、鄭國新鄭故城、晉國的新田等。這一方面是因為城市是王侯貴族進行禮聘、祭祀、盟誓等政治活動的中心,他們的墓葬亦多在城市附近;另一方面,城市的興起使官、私手工業形成規模,產品數量、質量大幅提高,經濟交流也多在城市進行。這顯示出春秋時代的秦人雖仍與戎狄共處,但通過對中原文化的努力吸收,已經有了與關東相當的城市文化,所以由余才會有“使鬼為之,則勞神矣;使人為之,亦苦民矣”的感歎。 3.玉器的使用比較普遍,不僅較大型的貴族墓中有玉,而且小型墓的墓主和大型墓中身份較低的殉葬奴婢也都有玉隨葬品,雖然在玉器的質量和數量上有差別,但反映出秦人與關東人都有較廣泛的佩玉人群,愛玉佩玉的華夏文化對秦國的普通人也有較深的影響。 當然,秦與關東諸國就春秋玉器的發現來看也有許多不同之處: 1.秦高等級墓葬發現太少,至今可與河南上村嶺虢國墓地m1052,山西太原金勝村晉墓m251這類隨葬豐厚的大墓相比的春秋秦墓僅益門二號墓一例而已,這使得二者玉器的對比顯得不夠對等,有待于更新的考古發現來反映春秋秦玉的全貌。 2.沒有發現象洛陽中州路、浙川下寺上村嶺這樣規模較大、沿用時間較長的春秋秦貴族墓地,所以其玉器的器型、組合、隨葬方式等的發展脈絡不如中原地區那樣容易理清。 3.玉斂葬的形式較關東諸國簡單,一般的都是口中有玦,耳部置玦,高級別的則有頸部和胸部兩副串飾,並在腳箱內埋圭、戈之類,沒有發現玉質瞑目和腳部的葬玉,手中有囗(王屋)僅見于1977年鳳翔高莊m1一號殉人這一例。可以說,秦人殉葬玉的形式與生前佩帶玉的方式基本是一致的,專為喪葬的目的而制作的玉器類型較少,反映了“事死如生”這一樸素的喪葬觀念。而且秦人平常佩帶的玉飾也較為簡單。 關東諸國殉葬玉器的方式就顯得較為複雜。洛陽中州路東周墓,死者面部多有玉片組成的瞑目,耳有玦、頸有串飾、腹部有佩飾、手中有琀,還要在頭頂置壁、腳部放玉片,而且基本上都是專為隨葬而制作的石質明器。虢國墓地所見者則更為複雜,僅串飾在一墓中就有很多,不同質地,不同串法,分別置于棺蓋上,棺槨之間,死者的頸部、耳部、頭部、腕部、胸部、腹部和腿部。最完備的例子是該墓地的m1820,其中玉石器的放置情況:外槨盞放石戈、石壁,內外柳間放一組串飾,棺蓋上有串飾若干組,耳部有玦、口中玦17件,頸部串飾一組,胸部至腹中懸佩一組更為複雜的串飾,腹部再放置一組串飾,兩手各有一圓柱形囗(王屋)。如此複雜的玉斂葬式所反映出來的是繁瑣的禮儀、嚴密的宗法制度和以禮為本的政治思想。秦與關東的簡、繁之別顯示出春秋時代秦人盡管在努力華化,但很多學的是表面的東西,象嚴格的宗法制度、以禮為本的統治方略這些深層次的東西並沒有真正融彙到他們的文化中,而是保留了本民族較為原始、質樸的“戎化”的一面,這為後來秦國置郡縣、興刑名、行霸道提供了便利條件。同時這也是戰國時期秦玉衰落的根本原因。 4.祭祀瘞埋的玉器較多,如鳳翔南河屯的兩件玉璧,馬家莊一號建築基址和祭祀坑中所出璧、璜、圭、玦等器,姚家崗凌陰遺扯中的璧、玦圭等,這些玉器制作較粗,埋于建築物地面下或祭祀坑中,是明顯的祭器。這麼大量的祭祀用玉在關東諸國沒有發現,可與之相比的是晉故都新田附近秦村的春秋晚期盟誓坎中的玉盟書等器,但二者的性質是不一樣的。大量的祭祀用玉是秦人多神崇拜的反映,這將在後文論述。 戰國秦的玉器友現量小,工藝精美的更不多見,無法與關東諸國的戰國玉器相比。就有限的發現來說,能反映以下幾個問題: 1.比之春秋時代,秦國墓中葬玉大為減少。1954-1957年西安半坡發掘戰國墓112座,出玉器的僅5座。朝邑發掘戰國秦墓676座,不見玉器出上。可見佩玉人群大不如春秋時代,與關東諸國佩玉的普及方向相反。 2.既使有玉隨葬的墓,玉器也數量少,體量小,品種單一,工藝粗陋,顯示出玉工藝在秦國的衰退,與關東戰國時代蓬勃發展的玉器藝術形成鮮明對照。 3.戰國時代秦國玉器的隨葬方式和藝術風格都沒有自身的特色,這反映出秦與關東交流的頻繁,也反映出當時秦人對玉器藝術較少著意。 春秋戰國秦人玉器雖然發現量還比較有限,時代環節也不夠完整,但大致的脈絡還是有的。秦人以戎狄之族,春秋初在繼承周人傳統的基礎上努力學習華夏以玉器為物質表現的禮儀文化,在玉器藝術方面形成了自己的風格,取得了一定成就。至戰國時法家刑名之說占據統治地位,以宗法為載體,以仁為口號的禮儀文化遭到排斥,玉器亦隨之衰落。統一之後的十五年中,秦人在玉器藝術上沒有什麼新的創造,從前文所述的兩批秦代玉器看,比春秋秦玉沒有明顯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