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第71節:第十一章(5)

"我說的這兩件事情跟他的死都有關系,"單立人終于把煙點上了,也許洪鍾華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到了他正在說的事情上,並沒有感覺到他的煙味嗆人。

"先說他的死吧,你還記得跟他同時出車禍的那個民政局的副局長吧?"

洪鍾華點頭:"記得,叫車福祿,我認識,不熟。"

"最近,也就是這兩天吧,我們連續接到兩封舉報,一封是署名的,一封是匿名的,舉報說,導致魏奎楊出車禍的那台民政局的車當時並不是司機駕駛,而是車福祿駕駛。"

洪鍾華:"噢,如果真是他駕駛的,那就違反紀委關于禁止處級以上干部駕駛公車的規定了。"

單立人:"問題還不僅僅是這些,署名舉報的是魏奎楊的司機,據他說,他已經把真實情況告訴交警隊了,交警隊不但沒作進一步的調查處理,反而匆匆結案,因此懷疑里面有徇私枉法、貪贓枉法問題。"

洪鍾華點點頭:"嗯,有這種可能。"

單立人接著說:"另一封匿名舉報信,也是說這次車禍的肇事者是車福祿,而且進一步舉報說,車福祿對交警隊隊長行賄,而且行賄的方式是贈送墓園的穴位……"

洪鍾華發暈:"你說什麼?什麼穴位?"

單立人只好再把墓園穴位的事情解釋了一遍。洪鍾華愣了:"怎麼會有這種事情?你們調查了嗎?"

單立人:"正准備展開調查,現在還不能下結論,但是根據舉報材料的口氣和了解情況的細節分析,這封舉報信很可能是民政局內部相當了解情況的人寫的,因為隨信還附帶了一份交警隊隊長的付款收據,抬頭是交警隊長的名字,付款人的簽名卻是車福祿,可以初步斷定是有相當可信度的。這種事情調查起來比較簡單,派一個人過去,讓民政局紀檢組安排個人配合就行了。問題比較嚴重的是第二件事,也跟魏奎楊的車禍有關系。"

洪鍾華的腦子還在車轱轆的行賄問題上打轉,沒回過味來:"怎麼會想到用陵園的墓穴行賄?就算想這麼干對方也不見得會接受啊,拿到手再轉賣?"

單立人說:"這里頭到底是怎麼回事,還要作進一步的調查了解。如果這件事情屬實,性質非常惡劣。但是,相對于我要給你說的後面這件事情,車福祿還僅僅是一件小事。"

洪鍾華不由得有點緊張:"還有什麼大事?你快說吧。"

單立人一張口果然讓洪鍾華大吃一驚:"這件事情跟萬魯生有牽連。"

洪鍾華驚愕了,他一直在暗暗猜測為什麼萬魯生明知老百姓罵了他祖宗三代也要堅持收取所謂的城市停車年費,擔心這背後有黑幕腐敗,看來,他擔心的事情終于發生了,這件事情對于他來說確實是大事,以至于他本能地跑到窗口把窗戶關上了,似乎他和單立人說的話會通過窗戶傳到別人耳朵里:"怎麼回事?"

單立人說:"我到省上彙報魏奎楊的問題,省紀委領導指示,一定要徹查,不能因為他死了就不了了之。我便彙報了我們的想法,先對宏發公司進行審計,這件事情在我去省上之前給你說過。"

洪鍾華還記得,便點點頭:"沒錯,你說過。"

單立人說:"魏奎楊家里發現六百多萬現金以後,我們面臨的首要問題就是要搞清資金來源。我調閱了魏奎楊的人事檔案,根據魏奎楊的任職經曆,三年前他還僅僅是一個分管交通規劃的交通局副局長,在那個位置上,即便貪汙受賄,也沒有那麼快捷。提任市政管理局長以後,經他手的工程項目倒是有一些,但是也並沒有發現明顯的違規操作行為。這些僅僅是我們粗粗捋過的線索,在這個梳理線索的過程中,我們發現,市政府征收停車年費的方案是魏奎楊提出來的,也是他大力主張積極推動促成的。最奇怪的是,停車年費作為市政府的行政收費項目,卻委托宏發公司代征代繳。這非常不正常,為什麼政府的行政性收費要委托一家企業代征代繳呢?一家企業有什麼權力替政府向老百姓收錢呢?即便這家企業是國有企業,也是不合法的。由此我們想到,在征收停車年費、宏發公司和魏奎楊之間會不會有什麼特殊的利益關系呢?當時這僅僅是我們的猜測、判斷,猜測和判斷需要事實和證據支撐,或者肯定,或者否定,都需要事實說話。我們把想法向省紀委彙報以後,省紀委對我們的意見非常支持。回來以後,我們和審計局聯合組織了審計組對宏發公司進行審計,結果發現,宏發公司從開始征收停車年費以後,征收的年費並沒有單獨立項,而是作為企業營業收入和企業的其他收入項目混在一起。于是巨額年費收入變成了這個企業的經濟效益。與此相對應,企業個人收入成倍增長,主要領導實行了年薪制,最低的年薪也有十五萬元,最高的就是總經理兼黨委書記李芳,年薪高達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