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第74節:第十一章(8)

洪鍾華猶豫了,李芳終究是市長萬魯生的妻子,雖然她本人級別並不高,紀委常委會議就有權決定對她采取組織措施,具體說就是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檢查交代問題,俗稱"雙規"、"雙指"、"兩規",對她實行雙規不存在權限、程序上的問題,但是造成的影響卻難以估量。萬魯生對此會有什麼反應難以預料,在老百姓中間會造成什麼影響也難以預料,對整個銅州市的工作會造成什麼影響還是一個難以預料。如果萬魯生把這件事情的性質攪和成政治斗爭,事情就會更加複雜。要是調查結果李芳並沒有違法亂紀行為,那麼他這個市委書記和市長之間的關系就徹底完了。黨政一把手之間鬧矛盾、起內訌是大忌,沒有誰會認真調查、評價是非曲直,這就像兩口子吵架打仗,外人是難以評說是非的,所以古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黨政一把手鬧意見,鬧得好,調離,鬧不好,也是調離,結果都是兩敗俱傷。

洪鍾華問:"難道非這樣做嗎?"

單立人沒有直接回答他的問題:"我看過一本書,名字叫什麼來著……"邊想邊用被卷煙熏得焦黃的手指頭敲打著腦門子,"怪怪的名字,想不起來了,上面有這樣一句話:每一個錯案後面都有一段不可告人的故事,每一筆難以收回的貸款後面都有一段不可告人的故事,現在這句話應該再加一句:每一個市長作出的荒唐決策後面也都肯定有不可告人的故事。因為,能當上市長的人不會是傻瓜白癡,既然不是傻瓜白癡為什麼會作出荒唐決策呢?初步查證的事實證明,征收停車年費這種荒唐事情之所以能夠在公然違法、受到百姓強烈反對的情況下強制實施,背後確實有故事,而且還不是小故事。"

洪鍾華心里明明知道這件事情背後確實像單立人說的那樣有故事,但是遇到這種情況也難免思前想後、患得患失。不然他也不會做出把范家灘改成三順灘,讓老百姓罵他拍馬屁的丟臉事兒了。所以,他對單立人說:"你考慮這件事情的後果了嗎?我的意見是,征求省紀委的意見,如果他們要搞這個案子,我們全力配合,如果他們不搞,我們也沒辦法搞。"

單立人當然明白他的心思,也理解他的心思,從政有點像做生意,誰都想把利益最大化,風險最小化,從政成功的標志是級別,經商成功的標志是金錢,從政失敗的標志是撤職,經商失敗的標志是破產。理解歸理解,並不等于認可。從大處說,單立人有自己擔負的職能、義務和責任。從小處說,也有自己的利益需要維護,也需要建立自己本部門的業績,業績對于一個官員來說,太重要了,就像學生的成績單,是要憑成績單升級的。

單立人說:"洪書記,你說的意思我已經請示過省紀委了。省紀委的態度很明確,指示我們一查到底,決不姑息,同時也指示,即便是市長的老婆,也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來查,不能因為是市長的老婆就不敢查,把責任往上推。"

洪鍾華聽他這麼說,馬上松了一口氣,跟萬魯生談話他有由頭了,把審查萬魯生老婆的事情推到省紀委身上就萬事大吉了,而且,這種談話,他洪鍾華無疑占領了道義高地,不由他萬魯生不服服帖帖。想到找萬魯生談這個問題的時候,萬魯生狼狽、驚愕的倒黴相兒,洪鍾華心里暗暗有了快感。

洪鍾華心里這樣想,表面上卻裝得非常生氣,板著臉說:"既然省紀委已經有明確的意見,那就按照省紀委的指示辦,我沒意見。"

洪鍾華的言外之意就是:既然你已經向省紀委報告了,省紀委已經有明確意見了,你還來告訴我干嗎?難道我還能讓你不按省紀委的指示辦嗎?單立人連忙解釋:"洪書記,你別誤會,省紀委僅僅是個工作意見,我們紀委工作要接受同級黨委的領導,這是確定無疑的,我們也會堅決按照組織原則辦事。當時上省紀委彙報還是你指示我去的,彙報以後,省紀委對這件事情非常重視,基本上是每天一個電話詢問進展情況。我們找李芳談話有了初步結果之後,還沒來得及向你彙報,省紀委就來了電話詢問案件進展情況,我順便向他們彙報了一下,當時我的意思是最好由他們派工作組下來調查,我們負責配合。人家當時就把我頂回來了。"

單立人的解釋也有自己的話外音:對這個案子涉及的複雜人事關系我不是不知道,但是這個案子的嚴重性你也應該知道,想放水是不可能的。見洪鍾華沉吟未語,單立人咳嗽一聲又補充了一句,把話說得更明白了一些:"這件事情現在看肯定要采取組織措施徹查了,其實,這種事情誰也沒辦法替別人埋單。"

洪鍾華明白他的意思,認真想想,也真的就是那麼回事,如果萬魯生的老婆違法犯罪了,別說他洪鍾華,就是萬魯生自己又能替他老婆埋單嗎?洪鍾華問:"你有什麼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