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第79節:第十二章(2)

洪鍾華說話了:"老萬啊,你剛才說的話讓我非常驚訝,這不是一個黨的高級干部應該說的話。出了這種事情你心情不好,情緒激動我能理解,但是我希望你要冷靜,你應該相信組織,相信紀委的同志會把問題搞清楚的。我要聲明的是,辦這個案子,不是市委和市紀委背著你搞什麼名堂,起碼我老洪沒有搞什麼名堂,我也沒必要搞什麼名堂,搞你對我沒任何好處,這你應該明白。"

萬魯生說:"我不是說你洪書記怎麼了,我是說有的人就是在拿我老婆的事情做文章。事情已經查清楚了,宏發公司的資金去向也弄明白了,他們還要雙規我老婆,什麼意思?怕她逃跑還是怕她串供?逃跑,我做擔保行不行?她逃了拿我是問,槍斃我都行。怕她串供,魏奎楊已經死了,難道她還能跟到閻王爺那去找魏奎楊串供嗎?我的話不太好聽,可是事實就是這麼回事兒,我當市長,我老婆被雙規審查,你說我這個市長還怎麼當?這不是逼我辭職嗎?"

洪鍾華說:"老萬,我覺得你考慮問題站在自己的角度想得太多。我相信紀委跟我一樣並不願意對李芳同志采取措施,但是,職責所在,不能不查清問題。反過來說,如果經過審查,李芳同志確實清清白白沒有任何問題,那不也是一件好事嗎?"

萬魯生暗罵:放你媽的狗臭屁,你怎麼不把你老婆抓起來審查一番然後證明她清白呢?心里這麼想著,臉上就露出了大大的不以為然的表情。洪鍾華知道他心里不服氣,也不指望他服氣,但是該說的話作為書記他還是要說透徹:"可能你對這個問題還有些誤解,你說問題已經查清了,為什麼李芳要把那麼大一筆資金打到魏奎楊的個人賬戶呢?他們之間有沒有共同的利益呢?那筆資金的用途、往來的經過和其中可能牽涉到的腐敗問題,還要做大量的調查工作。當著你的面我也不隱瞞什麼,李芳同志的說法不能自圓其說。此外,宏發公司利用征收城市停車年費的機會,利用人為形成的壟斷地位,大肆牟取私利,你們家李芳的工資從開始征收停車年費以來,增加了多少你難道不清楚嗎?"

萬魯生愕然:"增加了多少?她沒給我說過,我也從來不過問。"

洪鍾華告訴他:"從開始征收停車年費以來,宏發公司員工的工資獎金成十倍地增加,你們家李芳年薪五十萬。"

萬魯生驚訝了:"不可能,怎麼會那麼多?我怎麼不知道?"

洪鍾華:"這件事情你都不知道,那會不會還有別的事情你也不知道呢?李芳為什麼要一下子把六百多萬的國有資產轉到魏奎楊的賬戶上呢?即便這里面沒有經濟犯罪,起碼也是嚴重違反國家的政策法令吧?所以啊,我覺得你對這件事情不要有抵觸情緒,你也是長期受黨和國家培養的高級干部,在這種問題上一定要站穩立場,要有正確的態度,千萬不能沖動,一定要積極配合組織上查清李芳同志的問題。"

萬魯生沉默了,垂頭喪氣。洪鍾華又說:"這件事情還沒有開始執行,如果你堅決反對,我也不好處理,一是你直接找單立人同志談談你的想法,二是你也可以直接找省紀委、省委談談你的意見。我今天的任務就是向你通報一下情況,事先跟你溝通一下,當然,也有征求你個人意見的意思。"

萬魯生聽得很明白,洪鍾華在告訴他:這件事情是經過省紀委甚至省委點頭的,是單立人要堅決執行的,並不是他洪鍾華要在里面做什麼文章。同時也是在向他下通牒:如果萬魯生對這件事情有不同意見,必須得由省委或者省紀委下指令才行。萬魯生聽懂了洪鍾華的意思,也就明白了,現在再跟洪鍾華說什麼都已經沒有意義了,要想拯救李芳,更准確地說,要想拯救自己,只有通過省委或者省紀委了。很難設想,如果李芳真的有嚴重的經濟犯罪行為,他這個當市長的丈夫能全身而退,起碼,這個市長他是不好再當下去了。

"那好吧,我個人沒有什麼意見,我服從組織的決定,如果李芳真的有嚴重的經濟問題,大不了我跟她離婚。對。離婚,堅決離婚。"

洪鍾華聽了萬魯生的話,暗暗覺得好笑。心想,現在的人真有意思,老婆大把大把撈錢的時候,他坐享其成。出了問題,說一聲離婚就可以平安無事,就好像炒股做期貨,行市不好馬上割肉平倉。就拿萬魯生來說,他知不知道他老婆有什麼貪汙受賄的問題現在還不好下結論,但是,誰會相信他老婆年薪五十萬他居然會一點也不知情。平常他就跟那個汪清清不清不楚的,現在老婆出事了,正好,順水推舟一離了之,這邊離了那邊正好跟汪清清接軌,這個萬魯生倒真的做到了有備無患。洪鍾華心里這麼想著,不知不覺臉上就露出了一絲譏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