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33節:進京還是留守?(4)

“哦,這樣啊!”老媽沒有如我想象的那般吃驚,但是也很配合地給了“原來如此”的表情。我懷疑她根本早就知道。

“你知道啊!”

“這不是你說我才知道嘛。”

老媽耍滑頭,但這種滑頭似曾相識。我記起以前在學校經常這樣跟公子潤打哈哈,每次他都用“你等著瞧”的表情威脅人,最後卻不了了之。

“媽,你知道我們班的公子潤嗎?”

“啊?高中嗎?”老媽對高中比較熟悉。

“不是,大學。就是我大二時‘三八’那天滑冰骨折了,送我上醫院的那個男生,後來你去醫院陪我的時候,他不是還去了嗎?就他!”

老媽想起來了,“哦,就是那個瘦瘦高高的,看著挺漂亮的小男孩?”

“媽,人家是男生!”我覺得男生比小男孩成熟一些。

老媽沒跟我爭,顯然她比較好奇這個,“後來你爸把你從學校帶回家,人家還給你買了一堆東西在路上吃,挺會來事兒的一個小孩。他怎麼了?”

老媽堅持這樣講,我也沒辦法,“他……他挺厲害的,系里推薦了一個實習單位,他去做了總經理助理。”

“真不錯。那時候他是你們班長吧?我看就挺好的。”老媽說。

“但是,他女朋友要去上海,可能他就不能繼續實習了。聽說他也要去上海。”

“哦,他有女朋友了?”老媽好像有點兒跑題,但我也需要這樣的跑題。

“嗯,我們班的,叫段姜的女生,就是毛筆字挺漂亮的那個。”

“沒印象,你不是天天練字嗎?她比你寫得還好嗎?”

“當然啦!人家是毛筆字,我是硬筆字,不一樣的。你見過學校的大字報用鋼筆字寫的?!”

“那咱也不能自我貶低呀!”老媽不以為然,好像看見段姜站在面前大眼睛立刻翻出一對白眼仁,看得我通體舒泰。

“呵呵,怎麼會?!比鋼筆字她根本比不過我,她就是一繡花枕頭,除了寫字抄人家的東西之外,什麼都不會。”我跟著吹牛,“系里有事,都是讓我寫,我寫好後交給她,她再謄抄一遍。當然是咱牛了!”

“謙虛點兒!”老媽意思意思地打擊了一下我,好像想起來什麼似的問我,“對了,你有什麼打算嗎?”

“什麼什麼打算啊?”我裝傻。

“別打岔,就是工作的事兒。”老媽追問。

老爸從門口走過,沒進來,直接進了客廳。一牆之隔,我媽又沒關門,這邊兒講什麼那邊兒可以一字不落地知道,甚至可以推測出每句話的標點符號。

雖然已經大四了,可家里似乎從來沒把我當成年人看待,也從沒提過找工作的事情。父母的家庭從解放前就在這個城市生活,幾代下來早已經深深地融入了這個城市的方方面面,走到哪里都能攀上親沾上故,在這個講究人際關系的社會里,人脈就是財富。

其實這麼多年,我一直在想,如果我不進北京,如果我不是那麼獨立,如果我不計較所謂出息不出息的問題,而是安安心心地留在這個城市里,我是不是早就飛黃騰達了?

不管怎麼樣,老爸老媽從來不覺得找工作是個客觀問題。在他們看來,這是一道主觀題:孟露這個小丫頭片子願不願意工作?願意做什麼樣的工作?

大四上半學期,他們沒問過,我也沒意識到。過了寒假,整個大學生活就剩下六個月了,才覺得不問不行。

“我想……先找找吧!”

我想去北京。

這個念頭嚇了我一跳,不僅要去北京,還要悄悄地,絕對不讓謝亦清知道地過去!

這一瞬間,我甚至衡量好了,我可以把戶口放在家里,只在北京找份工作,就像我教訓公子潤後來被公子潤拿來教訓我的那樣——到北京,我不怕吃苦,就為有更多的機會,我要發展出個人樣來。謝亦清你敢看不起我嗎?謝亦清你不是覺得我不學無術嗎?你不是覺得我沒出息嗎?我一定要在北京出人頭地,把你比下去!

最後那個電話被我直接解讀為謝亦清嫌我沒出息,准備拋棄我!那好吧,你可以拋棄,但老娘要證明給你看——我,孟露,絕不是沒出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