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刺要論篇第五十

黃帝問曰:願聞刺要。岐伯對曰:病有浮沉,刺有淺深,各至其理,無過其

道。過之則內傷,不及則生外壅,壅則邪從之。淺深不得,反為大賊,內動五藏,

後生大病。故曰:病有在毫毛腠理者,有在皮膚者,有在肌肉者,有在脈者,有

在筋者,有在骨者,有在髓者。是故刺毫毛腠理無傷皮,皮傷則內動肺,肺動則

秋病溫瘧,溯溯然寒栗。刺皮無傷肉,肉傷則內動脾,脾動則七十二日四季之月,

病腹脹煩不嗜食。刺肉無傷脈,脈傷則內動心,心動則夏病心痛。刺脈無傷筋,

筋傷則內動肝,肝動則春病熱而筋弛。刺筋無傷骨,骨傷則內動腎,腎動則冬病

脹腰痛。刺骨無傷髓,髓傷則銷鑠胻酸,體解亻亦然不去矣。

○刺齊論篇第五十一

黃帝問曰:願聞刺淺深之分。岐伯對曰:刺骨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肉,刺

肉者無傷脈,刺脈者無傷皮,刺皮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骨。帝

曰:余未知其所謂,願聞其解。岐伯曰:刺骨無傷筋者,針至筋而去,不及骨也。

刺筋無傷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刺肉無傷脈者,至脈而去,不及肉也。刺

脈無傷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脈也。所謂刺皮無傷肉者,病在皮中,針入皮中,

無傷肉也。刺肉無傷筋者,過肉中筋也。刺筋無傷骨者,過筋中骨也。此之謂反

也。

○刺禁論篇第五十二

黃帝問曰:願聞禁數。岐伯對曰:藏有要害,不可不察。肝生于左,肺藏于

右,心部于表,腎治于里,脾為之使,胃為之市。鬲肓之上,中有父母,七節之

傍,中有小心,從之有福,逆之有咎。

刺中心,一日死,其動為噫。刺中肝,五日死,其動為語。刺中腎,六日死,

其動為嚏。刺中肺,三日死,其動為咳。刺中脾,十日死,其動為吞。刺中膽,

一日半死,其動為嘔。

刺跗上中大脈,血出不止死。刺面中溜脈,不幸為盲。刺頭中腦戶,入腦立

死。刺舌下中脈太過,血出不止為喑。刺足下布絡中脈,血不出為腫。刺郄中大

脈,令人仆,脫色。刺氣街中脈,血不出,為腫鼠仆。刺脊間中髓,為傴。刺乳

上,中乳房,為腫根蝕。刺缺盆中內陷,氣泄,令人喘咳逆。刺手魚腹內陷,為

腫。

無刺大醉,令人氣亂。無刺大怒,令人氣逆。無刺大勞人,無刺新飽人,無


刺大饑人,無刺大渴人,無刺大驚人。

刺陰股中大脈,血出不止死。刺客主人內陷中脈,為內漏為聾。刺膝髕出液,

為跛。刺臂太陰脈,出血多,立死。刺足少陰脈,重虛出血,為舌難以言。刺膺

中陷中肺,為喘逆仰息。刺肘中內陷,氣歸之,為不屈伸。刺陰股下三寸內陷,

令人遺溺。刺掖下脅間內陷,令人咳。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滿。刺

腨腸內陷,為腫。刺匡上陷骨中脈,為漏為肓。刺關節中液出,不得屈伸。

○刺志論篇第五十三

黃帝問曰:願聞虛實之要。岐伯對曰:氣實形實,氣虛形虛,此其常也,反

此者病。谷盛氣盛,谷虛氣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脈實血實,脈虛血虛,此

其常也,反此者病。帝曰:如何而反?岐伯曰:氣虛身熱,此謂反也。谷入多而

氣少,此謂反也。谷不入而氣多,此謂反也。脈盛血少,此謂反也。脈少血多,

此謂反也。氣盛身寒,得之傷寒。氣虛身熱,得之傷暑。谷入多而氣少者,得之

有所脫血,濕居下也。谷入少而氣多者,邪在胃及與肺也。脈小血多者,飲中熱

也。脈大血少者,脈有風氣,水漿不入,此之謂也。夫實者,氣入也。虛者,氣

出也。氣實者,熱也。氣虛者,寒也。入實者,左手開針空也。入虛者,左手閉

針空也。

○針解篇第五十四

黃帝問曰:願聞九針之解,虛實之道。岐伯對曰:刺虛則實之者,針下熱也,

氣實乃熱也。滿而泄之者,針下寒也,氣虛乃寒也。菀陳則除之者,出惡血也。

邪勝則虛之者,出針勿按。徐而疾則實者,徐出針而疾按之。疾而徐則虛者,疾

出針而徐按之。言實與虛者,寒溫氣多少也。若無若有者,疾不可知也。察後與

先者,知病先後也。為虛與實者,工勿失其法。若得若失者,離其法也。虛實之

要,九針最妙者,為其各有所宜也。補瀉之時者,與氣開闔相合也。九針之名,

各不同形者,針窮其所當補瀉也。

刺實須其虛者,留針陰氣隆至,乃去針也。刺虛須其實者,陽氣隆至,針下

熱乃去針也。經氣已至,慎守勿失者,勿變更也。深淺在志者,知病之內外也。

近遠如一者,深淺其候等也。如臨深淵者,不敢墯也。手如握虎者,欲其壯也。

神無營于眾物者,靜志觀病人,無左右視也。義無邪下者,欲端以正也。必正其

神者,欲瞻病人目制其神,令氣易行也。所謂三里者,下膝三寸也。所謂跗之者,

舉膝分易見也。巨虛者,蹺足獨陷者。下廉者,陷下者也。


帝曰:余聞九針,上應天地四時陰陽,願聞其方,令可傳于後世以為常也。

岐伯曰:夫一天、二地、三人、四時、五音、六律、七星、八風、九野,身形亦

應之,針各有所宜,故曰九針。人皮應天,人肉應地,人脈應人,人筋應時,人

聲應音,人陰陽合氣應律,人齒面目應星,人出入氣應風,人九竅三百六十五絡

應野。故一針皮,二針肉,三針脈,四針筋,五針骨,六針調陰陽,七針益精,

八針除風,九針通九竅,除三百六十五節氣,此之謂各有所主也。人心意應八風,

人氣應天,人發齒耳目五聲應五音六律,人陰陽脈血氣應地,人肝目應之九。

九竅三百六十五。人一以觀動靜,天二以候五色七星,應之以候發毋澤。五

音,一以候宮商角徵羽六律,有余不足應之,二地一以候高下有余,九野一節俞

應之以候閉節三人變一分人候齒泄多血少十分角之變五分以候緩急六分不足三分

寒,關節第九分四時,人寒溫燥濕,四時一應之,以候相反,一四方各作解。

○長刺節論篇第五十五

刺家不診,聽病者言,在頭,頭疾痛,為藏針之,刺至骨,病已,上無傷骨

肉及皮,皮者道也。陰刺,入一傍四處。治寒熱深專者,刺大藏,迫藏刺背,背

俞也,刺之迫藏,藏會,腹中寒熱去而止,與刺之要,發針而淺出血。治腐腫者

刺腐上,視癰小大深淺刺,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內針為故止。病在少腹

有積,刺皮以下,至少腹而止,刺俠脊兩傍四椎間,刺兩髂髎季脅肋

間,導腹中氣熱下已。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曰疝,得之寒,刺少腹

兩股間,刺腰髁骨間,刺而多之,盡炅病已。

病在筋,筋攣節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痹,刺筋上為故,刺分肉間,不可中

骨也,病起筋炅,病已止。病在肌膚,肌膚盡痛,名曰肌痹,傷于寒濕,刺大分

小分,多發針而深之,以熱為故,無傷筋骨,傷筋骨,癰發若變,諸分盡熱,病

已止。病在骨,骨重不可舉,骨髓酸痛,寒氣至,名曰骨痹,深者刺無傷脈肉為

故,其道大分小分,骨熱病已止。病在諸陽脈,且寒且熱,諸分且寒且熱,名曰

狂,刺之虛脈,視分盡熱病已止。病初發,歲一發,不治,月一發,不治,月四

五發,名曰癲病,刺諸分諸脈,其無寒者以針調之,病已止。病風且寒且熱,炅

汗出,一日數過,先刺諸分理絡脈;汗出且寒且熱,三日一刺,百日而已。病大

風,骨節重,須眉墮,名曰大風,刺肌肉為故,汗出百日,刺骨髓,汗出百日,

凡二百日,須眉生而止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