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望山市(下)新書求票

"行!"老實敦克激動的鼻涕冒泡,連忙把那塊隕鐵塞進葛征的手里,生怕葛征反悔.

"您再看看,這東西真的也是寶貝,絕嶺上都是寶貝!"敦克這回可不老實了,絕嶺只不過是陡峭一些,難以攀登.如果絕嶺上都是寶貝,大家都玩命爬上去搶,那就不存在"絕嶺"這一個詞了.

礙不過面子,葛征拿起來看看,一抬眼看到敦克那滿懷期待的眼神,心里一軟,給了一枚銀幣把這塊最多只值十枚銅幣的黃鐵礦買了下來.

老實敦克此次望山市之行大獲全勝,所有的商品都賣出去了,收獲了一枚金幣五十一枚銀幣,抵得上他打柴三年的收入了.有了這筆錢,娶媳婦大計可以提上日程了.

葛征買下東西,也就沒心思喝酒了.急匆匆地趕回商店,因為趕得太急,一路上撞了好幾個人的肩膀,對不起說了好幾遍.

到了店門口,老漢斯正好也回來了,看到葛征老煉金術士忙叫著:"葛,你的收獲怎麼樣,哈哈,我花了兩枚金幣就買到了一包漆樹膠,實在是賺大了!"

漆樹膠是一種很珍惜的樹種的分泌物,像蠶繭一樣結成一個大球,外面像橡皮一樣柔軟堅韌,里面是透明的膠狀液體.在煉金術中,漆樹膠被稱為"哲學封膠",被用來密封兩件煉金術容器之間的接口,氣密性極好,只有在高等級的煉金術方程式中才被使用,一般的方程式,頂多也就用粘土來密封,效果遠遠比不上漆樹膠.

一般來說,一包漆樹膠的價格在三十枚金幣,老漢斯的確撿了一個大便宜,難怪他如此興奮.

葛征和他第一次相遇的時候,老煉金術士雖然收獲頗豐卻還沒有買到漆樹膠,分開不過兩個小時,他竟然又買到了一包漆樹膠,運氣好的一蹋糊塗.不過葛征現在沒時間嫉妒他,簡單的應付了幾句之後就回到了自己的小店中.

而老漢斯兀自洋洋得意了很久.把那橡皮球一般漆樹膠擺在桌子上,自己坐在院子里仔細端詳著,心里美滋滋的.突然一個聲音傳來:"老漢斯,你家里有活雞沒有?"

老漢斯嚇了一跳,轉頭一看,只見圍牆上伸出葛征的一個腦袋,正朝他這邊張望著.老漢斯回過神來:"有,你等著我給你捉去."老漢斯嘴饞,家里平時雞呀兔呀的養了不少,饞蟲上來了,就自己動手宰殺一只祭五髒廟.

老漢斯捉了一只活雞,拎著翅膀從牆上遞給了葛征,葛征道了謝,保證明天買一只還給他.

葛征拎著雞,從牆邊的凳子上下來,實驗室里已經准備好了東西:一排八只木碗.

一刀落下,那活雞的腦袋滾落一旁,雞血准確的流進木碗.大約注滿了四分之一,葛征手腕一撇,飛快地又轉向了另外一只木碗.一共八只木碗,雞血一滴不剩,每一只碗都倒了四分之一的深度.

他丟了死雞,從一旁拎起一壇獸人釀造的烈酒,分別倒進八只碗里.混合均勻之後,碗里的雞血酒呈現出一種醒目的鮮紅色.

葛征拿出那只紫黑色的珠子,小心翼翼的滾入了一只木碗中.珠子一落進雞血酒中,頓時發出"嗤"的一聲,在雞血酒中一陣翻滾,細密的氣泡布滿了珠子表面,雞血酒好像沸騰了一樣冒起了一陣白煙,惡臭撲鼻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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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白煙漸漸消失的時候,葛征用兩根竹棍做成筷子,將那珠子夾出來,放進了另外一只木碗中."嗤"又是一陣白煙……

如此一連八次,到了第八碗的時候,珠子表面的紫黑色終于退去,變成了清亮的玉黃色.葛征暗歎:好厲害的"毒衣",足足用了八碗血浴才洗去.

這珠子在地球上應該被叫做"毒龍丹",其實並非單指"毒龍"的內丹,而是指達到了毒龍這個級別的所有毒獸的內丹.敦克所說的那天晚上的情景,按照方士的說法,是有一頭毒獸遭了天劫.只是除了煉金術之外他對這個世界的了解畢竟還是有限,到底是怎麼回事也說不清楚了.

不過他推斷,這內丹應該是那毒獸的魔核進一步凝練而來.不論是內丹還是魔核,都是能量在獸類體內的沉澱凝結.敦克說那魔獸的魔核已經被人取走,其實不是被人取走,只是變了個樣子,他不認識罷了.

但凡毒獸的內丹,都是解毒聖品.但是在內丹之外,必定包裹著一層"毒衣".這層毒衣十分致密,雖然劇毒,但是平時只能聞到惡臭,並不會發散毒性.要想得到純淨的內丹,必須用雞血酒浸泡進行"血浴".這血浴之後的血酒,卻是劇毒!

毒衣越厚,需要血浴的次數也越多.葛征在葛門中也曾看過師傅葛遠將一枚毒龍丹進行血浴,不過只用了四碗雞血酒就洗得乾淨,師傅還很滿意說,那顆毒龍丹算得上中品偏上了.這一顆毒龍丹足足用完了八碗雞血酒,豈不是在上品中也算偏上了!

毒衣是毒獸用來保護自己內丹的最後一道屏障,毒衣越厚,也就說明毒獸越強大,它的內丹的解毒效果也就越好.

葛征把玩著那入手溫潤的毒龍丹,心中暗笑:這敦克也真是傻人有傻福,這樣兩件寶貝竟然被他一個人得了.想了想又覺得這麼說不恰當,這豈不是在罵自己也是傻人.

來到這個世界,葛征還不曾煉丹,只是煉制一些煉金術的道具,說實話早已經有些手癢,正好得了這顆毒龍丹,材料大好,倒是可以大展拳腳一番.

君藥雖好,可也要臣藥相輔,這才是煉丹的君臣之道.葛征又有些發愁,自己手邊並沒有什麼原料適合輔佐這毒龍丹哪.

他突然靈機一動:老實敦克說絕嶺上都是寶,這話雖然是為了自誇他的商品,但是卻也有一些道理.絕嶺上人跡罕至,天材地寶得以保存.自己何不找到他,讓他帶路,去那些絕嶺上尋找一番呢?

葛征打定了主意,帶足了錢,鎖了門上街去尋敦克.可是那酒吧旁邊已經找不見人.敦克賣掉了東西,自然早點趕回去,找人給他說媳婦去了.

葛征正有些失望,旁邊有人說道:"這位老爺,您是不是找敦克?我看您用一枚金幣買下了他的那個廢物,現在發現上當了罷?"葛征問道:"你知道他去哪里了?""我們是一個村子的,自然知道."那人說到這里,卻不再說下去.葛征拋出一枚銀幣:"帶我找到他,這枚銀幣就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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