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第26節:伍  墨子的"國企改革"(1)

伍墨子的"國企改革"

墨子改革的重點,是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

○前面你說,墨子的"救市方案",就是社會的公平與正義。那麼請問,公平正義的標准是什麼?怎樣的社會,才是公平正義的?

■五條標准——自食其力,按勞分配,各盡所能,機會均等,互利互愛。這是墨子代表"草根階級"提出的社會理想,也只有"草根階級"才可能提出這樣的理想。所以我把墨家學派的出現,稱之為"草根有話說"。

○為什麼這樣講?

■因為草根是勞動者。只有親自參加勞動的人,才知道勞動的重要,勞動的可貴,勞動的價值,也才會提出"自食其力"的主張。墨子便正是這樣一個人。他幾乎終其一生都親自參加勞動,成名以後也一樣。

○因此他對勞動和勞動人民,有樸素的階級感情,是這樣嗎?

■也不光是這樣。如果只有"樸素的感情",那就不是思想家了。墨子的了不起,更在于他看到了勞動的重要性。

○怎樣重要?

■勞動是人的本質特征。墨子說,動物是可以不勞動的。它們生活在自然界,羽毛就是衣服,蹄爪就是鞋襪,水草就是糧食。所以,雄的不必種莊稼,雌的不必搞紡織,而"衣食之財固已具矣"。人則相反,是"賴其力者生,不賴其力者不生"。不勞動,就沒有飯吃,沒有衣穿,活不下去。這就是人與動物的本質區別。這樣看,勞動者得食,不勞動者不得食,才叫"天經地義"。

○那又怎麼樣?

■就可以邏輯地得出四個結論,並成為四條原則。第一,每個人都要勞動,都要對社會作出貢獻。這就是"自食其力原則"。

○每個人都要下地干活?

■不是這個意思。勞動並不就是體力勞動,也包括腦力勞動。貢獻也不是做同樣的事情,也要有分工。分工在墨子那里叫做"分事",即"分內之事"。比如君王的分事是搞政治,士人的分事是當助理,農民的分事是種莊稼,婦人的分事是做紡織。這些都是勞動,都是貢獻,也都有理由、有資格得到報酬。但有一個原則——

○什麼原則?

■根據貢獻大小來獲得報酬,這就是"按勞分配原則"。也就是說,出力的得,不出力的不得,多出力的多得,少出力的少得。或者說,有貢獻的得,沒貢獻的不得,貢獻大的多得,貢獻小的少得。如果像當時那樣,占有社會資源和財富最多的,往往是出力最少的,甚至是不出力的,那就是不勞而獲,取非所得,無故富貴。

○第三條原則呢?

■第三,分配的原則既然是按勞取酬,那麼,為了體現公平,社會也應該保證各行各業"各從事其所能",讓每個人的才能都得到充分的發揮。這就是"各盡所能原則"。而且,分工原則既然是各盡所能,分配原則既然是按勞取酬,那就應該為每個人都創造同等的機會,以便那些有能力的人為社會多作貢獻,也多拿酬勞。

○這就是第四條原則?

■對,機會均等原則。

○怎樣機會均等?

■有能力的上,沒能力的下。墨子的原話,是"有能則舉之,無能則下之"。墨子說,即便是地位卑賤的農民、工人、商販(雖在農與工肆之人),只要有能力,也應該給他崇高的地位,叫做"高予之爵";給他豐厚的報酬,叫做"重予之祿";給他職務責任,叫做"任之以事";給他實際權力,叫做"斷予之令"。相反,即便是王公大人的骨肉之親,沒有能力也不能做官。總之,尊卑貴賤,都必須根據每個人的能力、表現和貢獻進行調整,做到"官無常貴而民無終賤"。這就是機會均等,能上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