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殺人需要什麼理由(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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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殺人需要什麼理由(三)

【文學樓】

“殺人需要什麼理由,殺人需要什麼理由!”

瘋了的劉晶晶不斷重複這一句話,縛無念分神去看她,結果徐克趁著縛無念分神,陰險的偷襲。

強大吸扯力吞噬著縛無念,縛無念還是波瀾不驚,站在那里,緩緩舉起“侍”,嘴巴輕啟。

“你的罪惡,由我審判!”

就在這個時候,發瘋的劉晶晶突然沖了上來,那股強大的吞噬力頓時將劉晶晶的生命力吞噬,而劉晶晶也慢慢的變得蒼老,皮膚開始以肉眼可見的速度收縮,干癟,頭發開始迅速變白,脫落。

“呃——”

劉晶晶嘴中發出痛苦的叫喊,出來叫喊,她說不出任何話,這一切的一切被縛無念收入眼底。

“哈哈,這麼著(zhuo)急送死,本來還想讓你幫我吸收靈魂的,看來現在不用了。”

縛無念眼中怒火節節攀升,他可以斷定,劉晶晶只是殺死了那個男人,然而靈魂是徐克吞噬的,該死的。

縛無念怒了,他舉起“侍”的手,緊緊一握,爆喝一聲。

場景頓時開始變化,赫然是一個小地獄。

在徐克驚慌的眼神中,“侍”開始劇烈顫抖,仿佛十分恐懼與痛苦。

只見一道道靈魂從“侍”的棍身內被吸出。

徐克慌了,他停止了吞噬,想要收回“侍”,但是“侍”卻和他暫時切斷了聯系。【文學樓】

“不可能,不要啊!”

縛無念可不理會徐克,繼續反吞噬,“侍”的棍身開始暗淡。

“侍”的吞噬消失了。

劉晶晶踉踉蹌蹌的向前倒去,在她倒去的一瞬間,縛無念徐克,都聽見了她的喃喃聲。

“殺人需要什麼理由,殺人需要什麼理由!”

縛無念沉默了,他在想,到底是什麼原因讓這個年輕輕輕,不到三十歲的女人這麼瘋狂,把殺人當游戲,還義正言辭的說“殺人需要什麼理由”

徐克再次趁著縛無念分神的功夫,一躍而起,沖到縛無念的身前,一把握住“侍”,狠狠一抽,縛無念一個踉蹌,手中的“侍”被徐克奪回。

縛無念快速的掏出槍,上膛,開槍。

兩秒時間不到,一發子彈呼嘯著,打中正在逃跑的徐克。

“嗷嗚!”

徐克慘叫一聲。

“縛無念你大爺的,又射我屁股上!”

沒錯,這一發知道,射中了徐克的屁股,上衣范愁射中的徐克的大腿,這一次縛無念射中了徐克的大腿。

但是為什麼徐克要說“又”呢?

因為……上次范愁只差一點就射中徐克的屁股了,在徐克看來,那就是射中了屁股。

縛無念沒去看徐克,只是大喊道:“你別以為不敢殺你,要是下次在不知悔改,我能薅死你,你信不信!”

“我信你媽個頭!”

徐克頭也不回,一瘸一拐的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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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你媽個頭!”

縛無念咬牙切齒的回罵道。

徐克走後,縛無念看了看劉晶晶的尸體。

她的靈魂被徐克吞噬一大半了,只留下殘魂在空中飄蕩,殘魂是沒有意識的,只有一些片段回憶。

原本縛無念很同情這個“女同志”

但是看了這個回憶後,縛無念也是無奈的搖搖頭。

或許,某些人,真的是骨子里就有殺人傾向。

劉晶晶殘魂的回憶,是這樣的。

————

兩年前,劉晶晶就想要殺了她。

沒錯,這次是她,劉晶晶並不同情女人,劉晶晶也從不認為女人是天生柔弱的,恰恰相反,有的女人是非常可怕的動物。

劉晶晶跟她是由人介紹認識的,就是所謂相親,而那位介紹人——劉晶晶的大學同學,三個月前已被劉晶晶用錘子敲死,尸體沉沒在郊區某條小河里。

看到這里,估計大家清楚了吧!沒錯,劉晶晶就是一個拉拉les(女同)

第一次見到她,是在公司對面的海底撈。她很漂亮,跟劉晶晶幾乎同樣高,第一眼就讓劉晶晶昏了頭,打下了非她不娶的念頭。

巧的是她就在劉晶晶公司對面上班,一家航空公司的前台接待——你們知道劉晶晶有制服癖,尤其受不了這種類似空姐的制服。劉晶晶常常冒著被扣獎金的危險,白天從公司溜出來,跑去給她送一盒巧克力或蛋糕。只要看到她那身制服,就讓劉晶晶血脈賁張,緊張地一句話都說不出。下班後劉晶晶會打車送她回家,有時預定很高級的餐廳,要花掉劉晶晶一周的工資。

再一次不經意間,劉晶晶了解到,原來她也是一個拉拉les。

于是她們交往了半年,乃至談婚論嫁,最親密的接觸僅限于一次接吻,她還極不樂意,像親在軟軟的冰塊上。劉晶晶不是一個會說話的人,總是想方設法准備各種話題,到網上去抄笑話段子,只為博她一笑。劉晶晶花光了工作幾年來的積蓄,從蒂凡尼的項鏈到香奈兒的時裝表,只有這些禮物才能把她約出來。

有一天,在她說要加班拒絕約會後,劉晶晶獨自坐在公司樓下發呆,晚飯也忘了吃。九點鍾,劉晶晶看到她走出來,剛想要沖上去,卻有一輛黑色奔馳駛來,開車的是個中年男人。她完全沒注意到劉晶晶,一上車就把頭埋到對方懷里。

從此,劉晶晶開始恨她,她背叛了她,而且竟然是一個男人,她竟然和一個男人在一起了,劉晶晶開始悄悄地跟蹤她。

劉晶晶是個遲鈍的白癡,相信了她所說的一切——最晚十點回家,十一點睡覺。其實,她常在半夜出門,走遍了這座城市的夜店,有時還穿著那身制服。劉晶晶好幾次蹲守在夜店門口,看到她挽著有錢人走出來,有男有女,去對面的酒店開房……

當時,劉晶晶就想殺了她。

為什麼等待了兩年?劉晶晶是在等待自己的勇氣。

現在,劉晶晶已經殺了一個人,不會害怕再多殺一個了。

一個鍾頭前,已是凌晨三點,劉晶晶守在她家門口,看著她醉醺醺地回來。在她打開房門時,劉晶晶跟在後面沖了進去。沒給她任何尖叫的機會,在她回頭看清劉晶晶的臉以前,刀子已紮入了後背心。

她倒在地上劇烈地掙紮,劉晶晶又紮了第二刀、第三刀……

第七刀。

她再也不動了。

在殺死她的過程中,劉晶晶沒有看她的眼睛,以防自己一下子心軟,畢竟劉晶晶曾經喜歡過這個女人。

不能再把衣服留在這里了,劉晶晶把身上的血衣都脫下來,塞入隨身攜帶的背包——里面裝著一套新衣服,劉晶晶迅速給自己換上了。

她一個人住在這里,劉晶晶打開她寬大的衣櫥,塞滿了各種新衣服,其中一條裙子幾分眼熟,那是劉晶晶陪她在恒隆廣場買的——其余的大概都被她丟了吧。

劉晶晶又打開她的抽屜,看到許多小首飾與化妝品,不少是劉晶晶聞所未聞的,也不知道是多少男人送的?

為偽裝成搶劫殺人的樣子,劉晶晶拿走了大部分值錢的金銀首飾,劉晶晶想這些東西足夠買輛車了吧。照例擦去現場指紋,劉晶晶們分手已經兩年,而她的社會關系又如此複雜,警察不會輕易找到劉晶晶的。

劉晶晶穿著新衣服離開殺人現場,步行一個小時回家。劉晶晶注意觀察電線杆子上的探頭,專撿七拐八彎的小路,以便從警方監控中消失。半路上,劉晶晶把從她家帶出來的值錢的首飾,全部扔到了蘇州河里。

其實,劉晶晶確實缺錢,但銷贓會有風險。更重要的是,劉晶晶嫌這些東西髒,是她用欺騙與賣身換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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