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第36節:僧格林沁之死:晚清騎士的最後憤怒(2)

咸豐十年(1860年),因撚軍起義華北,京畿危急.僧格林沁複得郡王爵位,率萬余清軍與撚軍先戰于山東,後轉戰于河南,安徽,江蘇等地,疲于奔命.

1865年,僧王僅有的7000人的部隊窮追撚軍不舍,直入山東菏澤西北高樓寨地區.時"將士死亡者數百,軍中多怨言".僧格林沁本人也是"寢食俱廢,恒解鞍小憩道左,引火酒兩巨觥,輒上馬逐賊".

撚軍以逸待勞,僧部受伏.5月18日當夜三更,僧格林沁率少數隨從冒死突圍,當逃至菏澤西北的吳家店時,"夜半突圍亂戰,昏黑不辨行,至吳家店,從騎半沒.僧格林沁抽佩刀當賊,馬蹶遇害."(《清史稿》)在麥田里殺死僧格林沁的卻是一個十幾歲的小撚軍(張皮綆).可憐一世勇猛而謀略不足的僧王,竟從此永別這晚清的亂世.

如果死在大沽口……

僧王面臨的第二個難題是忠君與愛國的難題.僧王諡號忠.奴才對主子忠誠,就是最好的奴才.帝制時代無現代民族國家觀念,亦無現代主權意識,忠君即是愛國.抵抗外敵與鎮壓內亂統一在忠君之目標下.如果僧格林沁死于大沽口,那麼必然是得千古美名.偏偏曆史上的人物並不按現代人的思維展其一生.可見得不是他們的問題,而是我們願意並力圖給他們套上各種現代觀念,名詞,理念的套套.對于僧王而言,就一個"忠"字終其一生足矣.何苦糾纏于愛國與忠君呢?皇上叫干啥就干啥.你能幻想僧王聽其幕僚郭嵩燾的嗎?抑或聽所謂民眾的呼喚?聽皇上的弄不好都有可能掉腦袋,何況聽別人的.所以,其一生的

政治法寶就是一個"忠"字.

蒙古騎士們最後的輝煌就是僧格林沁和勝保等造就的.此後,洋務派的新兵即在中國曆史上取代了傳統的八旗兵.

僧王第一次成功伏擊英法聯軍于大沽口,得益于敵方之措手不及.敵人是來換約(交換《天津條約》)的,所以沒有准備打這麼一仗.

先看敵人的艦隊.那是一只由一艘巡洋艦和13艘炮艇組成的換約艦隊,不足以發動全面戰爭.再看敵人的態度.洋人執意要自己選擇登陸地點,而不遵從僧格林沁的從北塘登陸並不准攜帶兵器上岸的命令.作為戰勝國,洋人自認為其傲慢是有道理的.在政治上他們這麼做我們管不著,但是,他們犯了個嚴重的錯誤:竟然蔑視八旗兵騎士們的勇氣.

咸豐帝和僧格林沁在這方面是憋足了氣的.事實上,他們並不承認上次的失敗,《天津條約》只是當時的退兵之計,洋人還當真了.所以,只要洋人不守規矩,就伏擊之.郭嵩燾在僧格林沁幕府,記載了當時的情況:"怡親王至營……言奉旨密商一語:如夷人入口不依規矩,可悄悄擊之,只說是鄉勇,不是官兵.予曰:凡事須是名正言順,須緩緩商之.怡邸憒憒可笑.僧邸商酌再三,欲令其由北塘入口,繞道至天津……辯論再三始定局,附片奏明."

1859年6月25日上午,洋人執意挑釁,伏擊戰開始了.僧格林沁奏稱:"二十五日辰刻,該夷火輪船十余只,排鐵戧列口門外,又傍南岸炮台下,駛入火輪船三只,直逼鐵戧……其排列多船皆豎紅旗,立意尋釁用武,驕悖情形,實難容恕……該夷即開炮向我炮台轟擊.我軍郁怒多時,勢難禁遏,各營大小炮位環擊疊擊,擊損夷船多只,不能行走……該夷不敢徑越濠溝,均向葦地藏伏,暗施鳥槍.似此凶悍,實堪發指!奴才等惟有督率軍士,竭力防堵,以冀上申國威,下抒民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