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節:2、獨自罰球的男生



方木對犯罪嫌疑人的外貌、家庭背景、工作環境、生活習慣的描述與黃永孝的情況驚人地一致,唯一的出入就是黃永孝父母離異多年,黃沒有男性兄弟,只有一個姐姐,早隨著母親嫁到了外地,已經斷絕了來往。但這已足以讓干警們對這個貌不驚人的男孩刮目相看!

方木解釋說:從現場遺留下來的線索來看,凶手進行強暴時,是采取後入式體位。這是一個頗有意味的姿勢。它象征著凶手在行凶時,渴望征服的快感。那麼他在現實中,多半會是一個失敗者。

將不正常的性虐殺行為作為發泄對社會仇恨的方式,這意味著凶手很可能是一個與女性無法建立正常聯系的人,而這種人往往在一個缺乏女性關懷的環境中生活。同時,具有這種性心理的人年齡不會太大。因此,凶手應該是男性,年齡不會超過25歲,家中沒有女性長輩,或只有兄弟,具有挫敗的人生經曆。

關于案發地點。建築工地的頂層,誠然是滿足凶手征服城市心理的好地點,同時也意味著他對于這類場所的熟悉。因此,凶手應該是一個在建築工地有從業經驗的人。而這樣一個性心理異常的低收入者,可能去過某些色情場所。他的經濟能力不允許他去嫖娼,比較合適的地方是那些低檔的、常常在午夜之後放黃色錄像的錄像廳。

而尸檢又表明,其中一個被害人左手的指甲撕裂,在其尸體仰臥位置附近發現的斷離的指甲中,發現了不屬于被害人的皮膚組織。這很有可能是在與凶手的反抗過程中所造成的。如果是從背後掙紮,那麼被害人的雙手能夠接觸到的部分,最大可能就是凶手的雙手。既然指甲是被撕裂的,也就意味著指甲在劃破凶手皮膚時,肯定是與某種堅硬的物品接觸後發生撕裂的。而這種堅硬物品極有可能是一塊金屬質地的手表。

一個在建築工地從業的人,戴一塊金屬質地的手表,這本身就有點不同尋常。那麼這個人一定是想表現出他的與眾不同。那他就應該是一個具備一定文化水平的人。在建築工地打工--具有一定文化--有人生挫敗的經曆--年齡不超過25歲。最貼切的答案是:一個來自農村的高考落榜生。如果是這樣一個人,那他一定還有其他的方式來表現他與其他民工的差別。例如一件區別于沾滿水泥的工作服的白襯衫。那麼,他就是一個短發、偏瘦、戴眼鏡、有一件白色襯衫、左手腕戴塊金屬手表的人。

方木講述完自己的理由之後,專案組的干警們一片沉默,每個人的臉上都寫著複雜的表情。的確,當推理的過程被一步步抽絲剝繭般再現以後,破案似乎是一件水到渠成、再簡單不過的事情。而這個過程,又有幾人能准確地邁出第一步呢?之後,方木幾乎成了景城市公安局的"顧問"。在他的協助下,一共破獲了一起綁架案、一起敲詐勒索案、兩起殺人案。在上述案件中,方木對犯罪嫌疑人的特征描述對案件的偵破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聽完這個故事,鄧偉有些將信將疑地問道:"那個叫方木的學生,他在給犯罪嫌疑人畫像?"丁樹成點點頭,笑著湊過來,表情神秘地對鄧偉說:"你知道羅納爾多為什麼是世界第一前鋒,而郝海東就不能嗎?天賦!這家伙有察覺犯罪的天賦。"

現在,鄧偉就要去找這個據說有察覺犯罪天賦的家伙:方木。

2、獨自罰球的男生

鄧偉驅車來到青大研究生處,查出方木住在南苑五舍B座313寢室,可是到了宿舍樓卻撲了個空,同他住一個寢室的男生說方木去打籃球了。鄧偉問方木長什麼樣。男生笑笑說:"你不用問他的長相。你只要看見一個獨自在球場上練罰球的人,那就肯定是方木。"

籃球場位于校園的西南角,鄧偉留心尋找著那個獨自練習罰球的男孩。在場地最邊緣的一塊球場上,有一個男孩站在罰球線上,揚起手,籃球在空中劃出一條弧線,准確地落在籃框中。鄧偉走到場地邊,看著男孩一遍遍重複著同樣的動作。男孩的動作標准、優美,出手的籃球幾乎無一落空。

突然,男孩目不斜視地冷冷問:"有事麼?"鄧偉有些猝不及防,男孩的眼神冷漠、疲倦,卻又銳利無比,臉色潮紅,臉頰深陷,下巴顯得尖尖的。他尷尬地清清嗓子說:"你叫方木吧?你……你認識丁樹成吧?"方木捧著籃球,轉過身盯著鄧偉問:"你是警察?"說完,不等鄧偉回答,就徑自走向球場邊的長椅。鄧偉也跟著走過去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