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節:第二十七章 審訊孟凡哲



第二十七章 審訊孟凡哲

傷口不長,但是很深,值班醫生給方木縫了兩針。方木捏著手走出處置室,小張提出要送方木回學校,方木搖搖頭:"送我去市局。"小張堅決地說:"鄧隊長命令我必須要送你回學校。"方木一揚眉,問道:"我是案件的被害人,你們難道不給我做筆錄麼?"小張被問住了,猶豫了一下還是堅持要送方木回去。

"用不著你送!我自己走!"說完,方木就大步走出了醫院。一出門口,方木便迅速跑到樓角躲藏起來。幾秒鍾之後,就看見小張追出來,四下里掃視了一圈,便無奈地開著車走了。方木等他開遠,就從樓角里走出來,打了輛車去了警察局。

市局門口燈火通明,院子里滿滿當當地停滿了車。方木跳下出租車,對門口執勤的武警戰士說:"鄧偉警官叫我來做筆錄。"武警戰士返回值班崗亭打了個電話,幾分鍾後,就看見小張匆匆忙忙地跑了出來。

小張一臉陰沉:"我就知道你會來!做完筆錄趕緊走,鄧警官說了,過幾天會跟你聯系。"他把方木帶到留置室,叮囑他等一會,不要亂跑,就拉開門出去了。他前腳走,方木就後腳溜了出去。走廊里人很多,警察們匆匆地往返于各個科室之間,偶爾有人疑惑地看看方木,卻沒有人停下來發問。在他們之間的只言片語中,能聽到"快把這些材料送到三樓"、"審訊室"之類的字樣。

似乎每個人都很關注三樓的事情。方木盡量躲避著那些警察,快步登上三樓。走廊盡頭有一扇鐵門,現在正敞開著,里面似乎還有一個房間,牆壁是一面大玻璃。此刻,十幾個警察正靜靜地站在那扇玻璃前,人群中,聽見鄧偉在說話:"……我當時就假裝拉肚子,躲在一樓的衛生間里聽動靜,過了一會,果真聽到有人上樓。我悄悄跟在他後面,轉入三樓走廊後,我發現他走了幾步,又停下來,接著又向前走,最後站在了313房間門口,像是在敲門,又像是在寫什麼。後來被害人跟他聊了幾句,我當時以為是相識的同學,就准備撤,結果還沒等我走幾步,就傳來了厮打的聲音,後來,我就把他制服了,帶回局里……"方木悄悄地走過去,所有的人都在屏氣凝神地聽鄧偉說話,居然誰都沒有發現方木。

這時,一個挺著將軍肚,表情威嚴的人說話了:"你能肯定他就是凶手嗎?""能!"鄧偉的語氣和表情都很堅決,"首先,在被害人的門上發現了'7'的標記;其次,專案組的同事正在勘查現場,包括檢查犯罪嫌疑人的寢室。剛才他們給我打來電話,據說有重大發現。"

有幾個女警匆匆地跑過來,把厚厚一疊材料遞給鄧偉,鄧偉簡單翻看了一下,抬頭對那個胖子說:"局長,可以開始了。"局長點點頭:"開始吧。"

所有人都圍向那面玻璃,方木不敢擠得太靠前,只能在人群的縫隙中竭力捕捉玻璃那面的情形。這是一個安裝了單向玻璃的審訊室。里面陳設簡單,靠左側的位置擺放著一張桌子,兩把椅子,桌子上有一盞台燈。兩個警察正坐在桌前,一個翻看著剛剛遞進來的材料,一個在紙上寫畫著什麼。對面是一把固定在地上的椅子,看起來冰冷無比,很不舒服。牆角裝有攝像頭,頭上懸掛著話筒,審訊室里面的聲音可以通過擴音器傳到外面。

審訊室右側的小門開了,帶著手銬和腳鐐的孟凡哲被兩個警察架了出來。他看起來虛弱不堪,頭始終低著,隨著警察把他按到椅子上的動作在胸前搖晃著。嘴角的血已經干涸,臉上橫七豎八地布滿了暗紅色的汙跡。

那兩個警察盯著他看了幾秒鍾,一個年長一點的警察開口了:"姓名?"孟凡哲低著頭,毫無反應。另一個警察把台燈扭向孟凡哲的方向,孟凡哲的全身籠罩在強烈的燈光下,在身後的牆壁上留下扭曲的影子。

年長的警察提高音量,重複道:"姓名?"孟凡哲還是不開口,仿佛睡著了一般一動不動。年長的警察不緊不慢地點燃一根煙,翻開桌上的卷宗,低聲問:"2002年7月1日凌晨1點至3點之間,你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