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集 第六章 和地球上一樣的生活


林峰對自己領地內的工作效率還是比較滿意的,沒有那種官僚主義的拖延和陽奉陰違,每個人都把湖畔領的事當作自己的事來做.

當然,現在他的領地小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如果今後湖畔領擴大了還能有現在的效率……不,甚至是現在的效率的一半,也足夠湖畔領笑傲于帝國眾多領地之間了.

雖然林峰現在很大一部分時間都是在大耳城辦公,但作為根據地老巢,湖畔村的城堡內還是有他的房間的.

此時林峰就坐在湖畔村的辦公室內,看著由下屬搜集給自己的情報.

他嘴角露出笑意.

被殺者平時便是個潑皮無賴,雖說沒有做過什麼大的錯事,但也不惹人喜歡,之所以他死了會有那麼多人為他說話,是因為殺死他的是外國人,如果是湖畔領的村民殺死他的話,估計也不算什麼大事.

再看看殺人者,只知道是從西北來的販皮毛的課上,在整個商團中倒是頗有地位,是副團長,那個商團總共有二十多人,也算不小的商團了.

情報上還寫著因為是湖畔領的官員先去詢問商團團員關于殺人者的情況,商團團員比較有戒心,所以搜集的情報不是很全面,下次他們吸取教訓,買通外國人去調查外國人.

看到這一段,林峰心領神會的呵呵一笑.

他傳令下去,第二天下午在湖畔村的公民集會廣場召開審判大會.

審判大會,這個名詞讓眾人都覺得好奇,要知道這個世界並沒有法院,更別提什麼審判了.

帝國是分成一塊塊地領地地.領主犯了法由皇帝來裁決.當然.一般領主也不會犯法地.他們本來就是無法無天.

領主下面地大臣和騎士犯了法便由領主來裁決.再下面一些老百姓犯法則由他們當地地治安隊來裁決.

雖然也是有法律可以依據.但對犯人地量刑等等都是由治安隊說了算.有時倒是會顯得有違公平.

林峰是想借機完善湖畔領地法律程序.無論外國人還是本地人.在湖畔領犯了法都要受到湖畔領地法律地制裁.

為了避免一言堂式地徇私枉法.他決定從治安隊中選取精通法律地人獨立出來組成法院.另外再從各個小區選取德高望重之人當作陪審員.

先不說這些繁瑣地法律組建程序.僅僅是審判大會這個決定就讓眾人覺得很是驚奇.在一般人看來.說一個人犯罪不犯罪.根本就是貴族老爺們地權利.怎麼還會有個什麼審判大會呢?


弗雷德里克森是皮毛商團地團長,對于這次副團長切利的殺人案他也是很煩惱地,不過按照以往的經驗,官員們都是見錢眼開的.只要買通了官員,殺了也就殺了.

誰知道湖畔村的官員卻是不吃這一套,當弗雷德里克森第一次拿錢給地方官員時,地方官員收了,這讓他很是開心.心想這件事應該沒問題了,就連那官員給他的紙條他也只是隨意塞進口袋里,沒有仔細去看.

待到第二天他卻發現,他的副團長不但沒有被放出來,反倒被關進了重犯監獄,這讓他很是氣惱,要知道十枚金幣可不是小錢,他怒氣沖沖地跑進那官員的辦公室,指著那官員的鼻子說道:"你這人也太不仗義了.錢都給你了,你還不放人!難道不怕我舉報給你上司嗎?"

那官員卻是笑臉呵呵的對他說:"尊敬的弗雷德里克森先生,難道您沒看到我給您地收據嗎?"

"收據?"弗雷德里克森才想起來那天走時那官員給他的紙條,于是連忙拿出來看,這一看之下差點沒有吐血,只見那紙條上面寫著幾個大字"感謝您對湖畔領森林環保的贊助,湖畔領的美麗環境有您的一份功勞!"

弗雷德里克森胸中憋悶,差點沒有將一口淤血給突了出來.

不過即便如此他還是不死心,無論在哪里.外國人.尤其是帶著金錢來的外國人總是有一些特權的,他就不相信對方還真能把他的副團長給殺死.大不了是多賠點錢了事,但這一天他聽到湖畔村要召開審判大會,心中一陣恍惚,覺得似是不對.

審判大會的前一天,他花錢進入監獄去看他地副團長切利,切利對此還不知道,仍然笑呵呵的問他:"老大,我什麼時候能出去?"

弗雷德里克森勉強一笑:"很快!放心吧!很快你就能出去了!"

星轉斗移,很快便到了第二天下午,離審判大會開始還有幾個小時的時間,廣場便已經人山人海了,對于這種新鮮的事情人們是很有興趣的.

在城堡內遠遠的看過去就是黑壓壓的一片,林峰很是滿意,他喜歡人民如此,人民的熱情是一切發展的原動力.

只是……如果他在現場,聽到有人在喊"上好地羊絨了,買回家給男人做件坎甲……""哎,走過地路過的瞧一瞧了,包治百病地大力丸嘍!""塞北的羊肉串啦,羊肉串,羊肉串,吃一口滿嘴油嘍……"之類的叫賣聲,他會是有什麼想法.

有人說領主的性格決定了一個領地的發展,從湖畔領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這句話,林峰好經商,他領地內的臣民也個個是經商能手,無論啥,只要是很多人聚在一起的時候,即便再嚴肅的一件事,也會被小攤販們給搞的像是在開自由貿易市場一般.

林峰如若知道這些情況,不知是該發自內心的笑,還是該苦笑.

不過林峰應該一直不會知道這些事的,在他剛從城堡中出發時,便有治安隊勸說那些小攤販離開了,因此在林峰到達廣場時,是沒有一個小攤小販的.

抽了抽鼻子,林峰疑惑,怎麼空氣中有股烤肉的香味呢?

清了清嗓子,林峰就准備站在正中間開始主持會議,一個身穿寬大的好像地球上的法官袍,頭上還戴著假白發的小姑娘略帶害羞的站在他的身旁.


"咳,咳!那個,今天讓大家來……"林峰剛說到這,便感覺身旁有人拉他,他扭頭看了看,見那小姑娘怯生生的拉了他一下,低頭臉紅道,"大……大人,這次審判……"她似是鼓足了全身的勇氣一般說道,"是我主持的!"

"啊!"林峰當場石化,他連忙後退一步,將小姑娘讓到前面,"啊,不好意思,我忘記了,你請,你請!"

這確實是他記錯了,在這種場合他身為一個領主只要旁觀就行了,具體的事情自然有別人去做.

別看小姑娘一副怯生生的樣子,經過最初幾句的結巴之後,她很快便流利的主持了起來,不一會兒就將規則宣講完畢了,接著便是原告和被告上場.

因為死者沒有任何親屬,所以原告是他所在小區的治安官,被告代表是弗雷德里克森.

剛剛走上場,弗雷德里克森便大聲喊道:"大人,願望啊!我們是外國人,並不知道貴國的法律!你們不能這樣對我們!"

那治安官也毫不示弱,大聲說道:"殺人償命,有什麼不對?"

他話音剛落,下面的群眾也跟著喊了起來,頗有一種同仇敵愾的感覺.

群眾們的喊聲讓弗雷德里克森嚇了一跳,不過他畢竟是走南闖北多少年,很快就恢複了平靜,他說道:"大人!我承認殺死人是我們的錯,但我們並不是故意的,所以還請您從輕發落!"

他這一招倒是好,上來先老老實實的認錯,別人倒不好再發難了.

若是平時林峰肯定就直截了當的說"好啊,既然你認錯,那就該罰!",但現在這場審判除了湖畔領的居民外,還有數以萬計的外國人在看著,采用這種無賴的辦法肯定會讓他們喪失投資信心的.

不過現在這些都不是林峰要去操心的,那審判官小姑娘看了看弗雷德里克森,然後向治安官詢問道:"原告方,被告所陳述的是事實嗎?"

治安官說道:"被告方是在賭場因為輸錢眼紅而殺死受害者的,所以我們認為這是故意殺人!"

台上一群人按照林峰所教的名稱互相稱呼著,倒讓林峰恍惚之中有種奇怪的感覺,似是又到了地球上一般.

蘇珊此時正站在林峰審判,她看著林峰撲朔迷離的目光,心中好奇,不知林峰在想著什麼.

愣了一下後,林峰感覺到蘇珊在看自己,于是沖蘇珊笑了笑:"你覺得這個案子怎麼判才能讓人心服口服?"

蘇珊甜甜一笑:"宗主大人您怎麼判蘇珊都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