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節:嫌疑人(3)



"找我的手機。"莫蘭道。

"手機?"他皺起眉頭,露出疑惑的表情。

"其實在她出事的那天我們見過面,我們一起喝了咖啡,我們兩個的手機是同一型號同一款式,結果你猜怎麼著,我們兩個搞錯了。"莫蘭似乎很無奈,"我猜她會把手機掉在你家里,因為我記得她說她第二天晚上要去你家,所以我想勞駕你幫我找找。"

"她沒來過。"他立刻否認,隨後又問道,"這麼說,她手里的手機其實是你的?"

"她自己並不知情,因為兩部手機完全一模一樣,我們的手機簡直就是一對雙胞胎。而等我發現的時候,我就再也沒辦法聯系她了,她關機了。我很想找回我的手機,那上面有我兩百個朋友的聯系方式,你知道要重新找齊它們該有多麻煩,我不想失去它們。"

"可是她沒有來過我家。"他說。

莫蘭假裝沒聽見他的辯解說道:"我想如果她來過你家的話,可能會無意中把手機掉在什麼地方,我們要不上你家去試試看,我的手機一直開著,只要打一個電話,就立刻見分曉了。其實這就是我來找你的主要目的。"她頓了一頓,問道:"怎麼樣?可以去你家嗎?"

對她的提議,他有些意外,但他沒有馬上做出反應,只是冷靜地注視著她。

莫蘭低頭攪了攪杯子里的咖啡,心想,你肯定知道我根本不是去你家找什麼手機,但是這又怎麼樣呢?我就是要去你家看看,如果你隱瞞了什麼,或是想隱瞞什麼,你大可以斷然拒絕我。

他似乎猜透了她的心思,突然朝她咧嘴笑了笑。

"我不知道你究竟是什麼目的,但是我已經很明確地告訴過你,她從來沒有來過我家。"他站起身,"但是如果你真的想做這個試驗,我可以滿足你,我們走吧。"

"她喜歡我?"王俊一副不可思議的表情。

這是當天晚上,地點仍是波波咖啡館,莫蘭把下午跟董斌說的話又重複了一遍,她覺得自己是個撒謊高手,有時候她說的話連她自己都快相信了。

"她喜歡我?得了吧,別吹了。"雖然嘴上這麼說,可王俊卻一臉得意。

"是她自己告訴我的,她說她跟你是在酒吧認識的,你的女朋友對你很凶。"莫蘭一邊說一邊仔細端詳面前的男子,王俊比董斌長得更英俊,但一看便知道他是那種會令幼稚的小女生神魂顛倒的類型,秀美的輪廓,叛逆的外表,留長發,戴耳環,抽煙,喝啤酒,穿邋遢的牛仔褲,手指上套著寬邊銀戒指,喜歡說黃色笑話,如果有力氣,就會沒命地上網或是做愛,當然他永遠會缺點錢……

"沒錯,我們就是這麼認識的。"他點點頭,隨即又歎了一口氣,"我很喜歡她,真的,很喜歡,只是我們之間好像缺了點什麼。"

"缺了什麼呢?"

"她不夠坦白。"他把眼睛眯成一條縫,似乎在回味林琪的體香,"但她的身材真的很棒,她說她是健身教練,我毫不懷疑。"

"不夠坦白?是什麼意思?"

"有一次,我在附近看到她,她明明是要到我們那棟大樓來,可是看見我,卻說是路過,立刻改變方向朝馬路對面走去。"他聳了聳肩,遞了一個無辜的眼神給莫蘭,"她一定是另有男人,在六月大樓里。但其實她完全可以直接告訴我,老實說,我不會介意的。"

他的表情告訴莫蘭,他真的一點兒都不介意,搞不好還覺得那更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