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王者本色 第14章 拉幾個解決解決

搜這本小說最快的更新久違的擁抱令我有種說不出的舒服,亞莎還是從前的亞莎,只是比從前沖動了許多。她的癡情從前我就見識過。一位天天守著書本過日子,對男主角的癡情,也就像小說里的男女主人公一樣,有始有終。

我摸著她的秀發,很想承認自己就是寂寞狂歡,此刻喉嚨里好象被什麼東西咔住一樣。

咖啡廳的經理又責備了一句:“亞莎,還不放開人家,你怎麼能這樣子,平日你都正正當當的,今天見到一位大帥哥就心癢癢,成什麼體統!”

我輕輕推開亞莎,微微一笑道:“姑娘,謝謝你看得起我,仰幕我的帥氣,這種表達方式令我驚喜……”

亞莎很無奈道:“我知道你不會承認你就是他,但是我知道你就是他。”

經理呵斥起來:“亞莎,你還站在哪里,想不想我將你開除。”

咖啡廳的另外四位服務生都嘰嘰喳喳認論著什麼。許多咖啡席上的人都將目光投向我們,觀看著這少有的新聞。

我淡淡一笑道:“經理小姐,這件事你能不能不怪這位小姐,一方面我長得太帥,另一方面也許這位小姐可能認錯人了,因此你還是別計較這些了,好不好。”

經理眉目並沒有展開,很冷說了一句:“發生這件事,我如何向顧客和老板交待,亞莎,你應該對你的行為負責。”

亞莎的眼淚早已流下來,流得我都心酸。小何很憐香地說了一句:“經理小姐,請原諒這位小姐吧!也許是我的朋友長得有些像她的男朋友,她思念心切,才會做出這種不妥行為,但也是出于愛意,就原諒他一回吧!”

旁邊一些顧客也有出來求情的,經理才眉頭松開了一些,責備了亞莎一句,就走了。

離開之際,我看了看亞莎,有些不安,但我還是大步流星離開了。也許,她會一直目送我消失,但我只能從心里對她說,亞莎,對不起。

出了咖啡廳,小何僥有興趣提起亞莎,可是我卻不想跟他多談,一副心不在焉的樣子,直到回到常來賓館。我的心情亂亂的,很難受卻找不到發泄之處。

我覺得自己已經不再是從前的寂寞狂歡,不只是名字,性格也在悄然變化。也許這跟年紀的增加有關系吧!

躺在床上休息的時候,老婆飛雪給我來了一個電話,問候了幾句,我將欲做的行業跟她說,她非常贊成,還誇張了我幾句,掛上電話,我卻沒有一絲快樂的感覺。

接下來一段日子,我天天跟小何在上海浦東區找適合的地點開咖啡廳,可惜上海的地盤寸土寸金,我們並沒有找到多余的店面,十分沮喪。

每天重複這種工作,十分無奈,小何也煩了。我想如果去青浦區,只要狼頭在,一句話會找到許多地方供我開店。可是狼頭絕不容許我這麼做,一定不會讓自己的老大當一個咖啡老板。

每當很無奈的時候,我就會去酒巴喝酒,這一次我帶上了小何,兩個人靜喝,聊一些關于未來及人生的話題。小何算是我的良師益友吧!

有兩個人在,沒有少婦主動投懷送抱的,我和小何一杯杯往肚子里倒,喝著喝著就到了深夜。18歲的小何還沒有正式的女朋友,但玩過女人,來上海這麼久,棒棒還沒有出動過,我不由打趣他來:“嗨,小何,你小子真能忍啊。來上海足有兩個月,你好象下面都沒有出動過。”

小何掏出煙,夾在嘴上,掏出紅色的打火機,嘀的一聲拔燃,火舌卷燃了煙頭,扒了一口時,漫不經心道:“該出手時就出手,現在我不見到有姿色的女人,下面的東西不輕易出動。”


這個家伙就知道裝瀟灑。

我打趣道:“你還這麼挑呀,應該隨便拉幾個解決解決,否則身體里的東西太多了不好。”

小何嘻嘻一笑,“我已經習慣了。”

“今晚,我替你安排一個如何?”我試探起他來。

小何扒了一口煙,“哪兒的?”

“酒店里的,正點。”我一笑。

小何的眼睛頓時亮了起來,樂開了花。

“哦,是嗎?”小何在兩腿中間摸了摸,“你出錢?”

咳,這小子還算會打算盤,為了他能在飛雪面前替我守些秘密,我爽快道:“沒問題,包在我身上。”說完,喝了一大口酒。

“既然你出錢,就給我安排吧!大陸妹我還從來沒有爽過呢?”小何神往起來。

“走吧!給你安排一個,我自己也叫一個,兩個人一起爽爽。”我站起來,一副急不可耐的樣子。小何精明起來,嘿嘿笑了。

“*,原來你是想掩我嘴巴呀。”

我一笑,無可奈何道:“你畢竟還沒有老婆,不知道老婆不在身邊的尷尬。”我聰明的替自己找了一個玩女人的理由。其實不說這麼多,小何也不會計較的。也許是我比較虛偽。

“去哪兒?”

“跟我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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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找鋪位都無果,我很灰心。我決定暫休息一段時間,呆在賓館里想一想。一旦閑下來,便有種強烈的好奇心,促使我想去狂歡大酒樓看看,就算是在外面看看也好。

我不奢望見到芳姐,只想見一見狂歡大酒樓很風光,客流多的知足了。也許狂歡曾經也有自己的心血吧!房子的裝飾,我是執行理事。說不想見芳姐,其實是很虛偽的,在潛意識里,我還是很愛我的芳姐,畢竟,跟她兩年的生活,是我青春的起錨港,是生命里最有價值的一段歲月。沒有芳姐,我的人生不會跟今天一樣,也許我還守在天雪城,過簡簡單單的混混生活,六角冰室就是我的全部。心情不好的時候,找人打架。

一天早上,趁小何還沒有起床的時候,偷偷離開了常來賓館,去了金山區。為了掩人耳目,我順便還化了裝。

車經過40多分鍾的奔波,總算走近了我所熟悉的街道,拐過幾個彎點,我見到了一幢熟悉的大酒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