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第54節:第五十八夜 拾(6)

只不過,他的腹部插著一把刀。

舒郁從身後抱住林理,將頭靠在林理的肩膀上。

那個男人笑著朝林理走過來。

"我是誰?"林理終于可以說話了,他急于知道自己究竟是誰。

"你就是我。"那男人依舊笑著,林理低頭一看,果然,自己的腹部慢慢出現了一把刀。

林理的意識逐漸模糊,他最後一眼看到的,就是舒郁挽著那個男人的手高興地走出了林蔭帶。

那個男人是自己麼?

林理看見舒郁的無名指上戴著一枚戒指,很熟悉,似乎在哪里見過。

好像,就是自己撿到後上交的那枚。

林理什麼也感覺不到了,什麼也記不起來了……

一年前,一個男孩在校園的一棵大樹下等待自己心愛的女孩,由女友親手做的錢包里有著兩張KFC的贈票,他的手里還有一枝正要送給她的鋼筆,男孩高興地在鋼筆帽上刻著女友的名字,但他永遠都刻不完了。

他只刻了個"人"字,就被幾個小混混刺死了。

原因很簡單,這伙喝醉的混混想搶他手里的鋼筆,純粹是好玩,但男孩卻認真了起來。

他的腹部中了一刀,滑倒在樹下,他隨身帶的借書證、眼鏡和文具散落一地。

其中還有一枚打算用來求婚的戒指,他一直隨身帶著。

第一個發現男孩尸體的就是那個半禿、戴著黑框眼鏡的老師,他以前可不是那樣,自從他的兒子死後,傷心欲絕、中年喪子的他才甘心去做了名失物招領處的管理員。

他當然認識那枚戒指,因為那是家里祖傳的,是他交給兒子的,並叮囑一定要給兒媳婦戴上。

林理的室友很奇怪,林理一回到寢室就決定搬出去,東西搬得一干二淨,而且說話的口氣也變得很冷漠。不過他們也習慣了林理最近莫名其妙的變化,總覺得他交了女朋友,又是那樣漂亮的女友,性格多少會有些變異。

據說林理後來和舒郁結了婚,很幸福地在南方生活。

若干年後,寢室里新來了一批學生,其中一個把自己的抽屜翻出來清掃時,發現上面居然寫了字:

你拿了我的鋼筆。

你拿了我的錢包。

你拿了我的眼鏡。

等等等等,很多很多句,都是"你拿了我的"什麼什麼,只有最後一句不是。上面用紅色墨水清晰地寫著:

我只要你的身體。

黎正講完故事,又重新閉上眼睛,不再搭理我了。

只是等我起身走到門口的時候,黎正忽然說道:"忘記什麼,都不要忘記自己是誰,那是最可怕的。"

我不自覺地點點頭,走出了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