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花燦爛,人有情 第一章 大典前夕




正月十四。

濟南。

載思關上了門。

把這濟南古城中千年不變的風雪關在門外,脫下了他那件以深藍絨為面做成的藍貂斗蓬,掛在他左邊一個用檀木枝做成的衣架上,回過身時,右手已拿起一杯泛著淡藍的水晶杯。

水晶杯中盛著紫色的波斯葡萄酒。

水晶杯是從檀木桌上拿起的,檀木桌就在火盆旁,火盆就在檀木椅旁。

載思舒服的坐下,輕輕的啜了一口葡萄酒。

他喜歡名馬佳人華衣美酒,喜歡享受。

他喜歡藍色。

對每一件事他都非常講究挑剔,做的每一件事都經過精密計劃,絕不肯多浪費一分力氣,也不會有一點疏忽,就連這些生活上的細節都不例外。

這就是載思。

他能夠活到現在,能夠以二十六歲這麼年輕的歲數就當上南郡王的師爺,也許就因為他是這麼樣一個人。

精致華美而溫暖的屋子,甘香甜美的酒,已經把他身體內的寒氣完全驅除。

可是他卻忽然覺得很疲倦。

為了籌備明天的大典,這半個月來他已經把自己生活的規律完全搞亂了。

他絕不能讓明天這件事發生任何一點錯誤,任何一點微小的錯誤,都可能會造成永遠無法彌補的大錯。

那時不但他自己將悔恨終生,他的主人也要受到連累。

甚至連江湖中的大局都會因此而改變。

更重的是,他絕不能讓皇甫擎天如日中天的事業和聲名,受到一點打擊和損害。

載思這一生中最不能忍受的兩件事,就是“錯誤”和“失敗”。

皇甫擎天的確不能受到一點打擊和損害。

他二十四歲接掌父位,至今已二十四年了,從未做錯,或失敗過一次。



喝完了第一杯酒時,載思已經把策劃明天這次大典的前前後後經過從頭又想了三遍。

他的酒一向喝得很慢,思緒卻極快。

明天是濟南府五年一次的“豔花大典”,又是南郡王被皇上封為“無敵大將軍”接聖旨的日子。

無論從哪方面來說,都可以算是件轟動官場和江湖的大事。

最使人震驚的一點是,這五年一次選出來的“花魁”,很可能是南郡王離散失蹤二十年的女兒。

二十年前,南郡王大義滅親,親自捉拿結拜兄弟“九天鬼帝”鍾毀滅。

這件事不但轟動江湖,也使得他的聲名更上一層樓。

可是就在他凱旋回來時,他妻子林淑君的“淑園山莊”竟已被毀,林淑君和剛出生的女兒都失蹤了,生死不知。

盡管毀滅“淑園山莊”的凶手一直都未查出,但大家心里都明白,這個人一定是鍾毀滅最親信的人,也是後來將鍾毀滅救出天牢的人。

一想到鍾毀滅,江湖中每個人都絕對相信,他是個報仇心極重的人,而且是個極不好惹的人。

鍾毀滅逃獄後,每個人都深信他一定很快會有報複行動,就連皇甫擎天都已做了最壞的打算。

然而事實卻出人意料之外,鍾毀滅不但沒有報複,連人竟似忽然消失了,就好像江湖上從來沒有過這個人一樣。

天色已漸漸暗了,屋子里雖然沒有點燈,外面的燈火卻越來越輝煌明亮。

寒風從窗縫里吹進來,也帶來了前面大院里的人聲和笑聲。

載思又倒了杯酒,輕輕的啜了一口,目光落在檀木桌上的一張淡綠色紙箋上。

“二十年了,別來無羔?”

這是淡綠色紙箋上的八個字。

只有八個字,沒有署名,也沒有寫明是給誰,載思和皇甫擎天卻都明白,這是誰寫的,寫給誰的。

這張淡綠色紙箋是三天前在皇甫擎天書房里的桌上發現的。

當時載思和皇甫擎天正在商談明天慶典之事,誰也沒有注意到這張淡綠色的紙箋。

等到他們談完事情後,才發現書桌上的這張淡綠色紙箋。

它是什麼時候放在書桌的?

是在他們未進書房之前?

還是他們談話之中?

載思依稀記得當他走進書房時,桌上並沒有這張紙箋。

那麼這張紙箋一定是在他和南郡王交談中,被放到桌上的。

能讓他們兩人沒有發覺,而將紙箋放到桌上,這未免太不可思議了。

這個人難道會神話中的隱身術?

“老朋友到底是老朋友。

”皇甫擎天望著淡綠色紙箋,笑著說:“那麼久了,居然還記得我。



載思沒有答腔,只是靜靜的看著皇甫擎天。

“載老頭,你說我們是不是該准備一下,好好的招待這位多年不見的老朋友?”


載思明明只有二十八歲,皇甫擎天卻喜歡叫他“載老頭”。

“應該。

”載思說:“久別重逢,你們一定有很多話要談。



“不但有很多話要談。

”皇甫擎天說:“還有很多酒要喝。



“聽說你這位老朋友的酒量,可以比美昔日‘小李飛刀’李尋歡?”

“恐怕連楚香帥都不敢和他較量。

”皇甫擎天笑了笑。

“我該好好的叫人整理整理酒窯了。

”載思也笑了。

“你這位老朋友一來,干脆就在酒窯里招待他,省掉搬酒的麻煩。



“希望酒窯中的酒,能合他的意。



火光在載思的臉上跳動,思緒在他的腦海里奔馳。

鍾毀滅自逃獄後,失蹤了二十年,這一次回來勢必不是那麼好玩的。

明天的慶典,是他報複的好機會,他一定不會錯過的。

這一次大典是完全公開的,收到請柬的人固然可以堂堂入室,做南郡王的佳賓,沒有收到請柬的人也可到大府外的院子里來看看熱鬧,更可以在大街上看游行。

“魔魔”門下的弟子中,有很多都是身經百戰殺人無數的好手。

江湖中待價而沽的刺客殺手中,能在重重警衛中殺人于瞬間的也不知有多少。

這些人明天都可能會趕到這里來,混入人群里,等待刺殺皇甫擎天的機會。

在大典進行的過程中,這種機會當然不少。

但是載思相信大典還是會順利完成,皇甫擎天還是不會受到毫發之傷。

因為他已經把每一種可能會發生的情況都計算過,每一個有可能會刺殺南郡王的人,都已在他的嚴密監視下。

為了防備鍾毀滅的報複,他已經出動了“南王府”內的二百七十六位一級好手,更調動了江湖中五十四名高手,每一位都可以對付三十條大漢的好手。

載思把他們分成了九組,每一組都絕對可以獨當一面,每一組都安排在絕對有利的地點。

可是其中經過特別挑選的二組,卻只不過為了要去對付兩個人。

“兩個人?”

今天早上皇甫擎天曾經問過載思:“為什麼要用二組人對付兩個人?”

載思只說出這兩個人的名字就已解答了這個問題。

“因為這兩個人一個是任飄伶,還有一個是胖妞。



這時候皇甫擎天正在吃早飯。

今天他的早飯是一大塊至少有兩斤重的小牛腰肉,再配上二十個蛋和大量水果蔬菜。

牛肉是用木炭文火烤成的,上面塗滿了口味極重的醬汁和香料,烤得極嫩。

這是南郡王最喜愛的食物之一,可是聽到載思說出的兩個名字後,他就放下了他割肉用的波斯彎刀,用一雙如霧般的眼睛盯著載思。

“胖妞?”

“是的。



“你以前見過這個人?”

“我沒有。

”載思淡淡的說:“我相信江湖中見過她的人沒有幾個。



胖妞的名字江湖中大多數的人都知道,卻很少有人見過她,每個人更希望自己一輩子都不要見到這個人。

胖妞當然是個女人,更是昔年鍾毀滅的愛將,是“魔魔”里刑堂的堂主,也是鍾毀滅手下最危險的人。

昔年鍾毀滅一向很少讓她離開自己的身邊。

當鍾毀滅被捉時,每個人都預料她一定會大舉劫牢,就算沒有,也會闖人王府刺殺皇甫擎天。

可是胖妞卻沒有這麼做,鍾毀滅一被捉,她的人就失蹤了。

有人猜測她大概害怕皇甫擎天的武功而躲起來。

皇甫擎天既然能打敗鍾毀滅,就一定能殺得了胖妞,既然捉了鍾毀滅,他的手下也一定不會放過,所以鍾毀滅被抓,胖妞就一定會躲起來。

載思卻不這麼想。

他知道胖妞不是躲起來,她如果是這種人,江湖中也就不會有那麼多人畏懼她。

她失蹤一定有她的道理所在。

“任飄伶也來了?”

“是的。




皇甫擎天望著磁盤里的小牛腰肉,輕輕的歎了口氣。

“這個人不但是江湖中最神秘的人,也是最公開的殺手。

”皇甫擎天說:“只要價錢對,我想大概沒有他不敢殺的人。



“任飄伶比胖妞更危險。

”載思說:“他沒有家,沒有固定的住處,也沒有固定的生活方式,所以誰也找不到他。



載思接著又說:“可是如果有人需要他,他也認為自己需要這個人,那麼他就會忽然在這個人面前出現了。



“他需要的通常都是別人的珠寶黃金和數目極大的巨額銀票。

”皇甫擎天笑著說:“別人需要他的,通常都是他永遠不離手的劍。



一把窄而長的劍。

他用劍刺人一個人的咽喉時,就好像深閨里的少婦在刺繡般輕松純熟。



刀環上鑲滿碧玉的彎刀,就擺在盛物的木盤里,刀鋒上還留有濃濃的肉汁。

皇甫擎天用一塊柔軟的絲巾擦了擦手,然後才問載思:“你沒有見過這兩個人,怎麼知道他們來了?”

“我知道。

”載思淡淡的說:“因為我知道,所以我就知道。



這算是什麼回答?

這種回答根本就不能算是回答,根本就是狗屁不通的回答,誰也不會覺得滿意的。

皇甫擎天卻已經很滿意了。

因為這是載思說出來的。

皇甫擎天相信他的判斷力,正如他相信木盤里的刀是可以割肉的一樣。

但是他的眼睛里卻忽然露出種很奇怪的表情,忽然說出一句很奇怪的話

“錯了。

”皇甫擎天說:“鍾毀滅錯了。



“為什麼?”

“現在胖妞是不是已經來到了濟南城?”

“是的。



“她還能不能活著回去?”

“不能。



“讓一個自己這麼有用的人去送死,這種事我會不會做?”皇甫擎天問載思。

“你會不會做?”

“不會。



“任飄伶是不是也到了這里?”

“是的。



“任飄伶是不是一生中最恨和女人共事?最恨有人騙他?最恨有人明知故犯?”

“是的。



“他是不是一定會知道胖妞也來到了這里?”

“一定知道。



“他知道了,是不是一定會找鍾毀滅算帳?”

“他會先殺了胖妞,然後再找鍾毀滅算帳。



“鍾毀滅明知道任飄伶的這種脾氣,為什麼還要這麼做?他是不是有病?”

“沒有。

”載思面無表情的看著皇甫。


“鍾毀滅沒有錯。



“哦?”

“他要他們到這里來,並不是要她來送死,也不是要任飄伶來殺胖姐。



“他要他們來干什麼?”

“來做幌子。

”載思說:“胖姐和任飄伶都只不過是個幌子而己。



“為什麼?”

“因為真正要出手刺你的並不是他們,而是另外一個人。

”載思說:“如果我們單只防備他們,第三個人出手時就容易了。



“第三個人?這個人是誰?”

“是個年輕人,是個穿一身純白絲緞長袍,帶著一口純白鑲玉的劍,住在濟南城最貴最豪華的‘醉柳閣’里,每頓都吃比你還好的飯菜。

”載思說:“他已經來了三天,每天都沒有踏出‘醉柳閣’一步,可是卻已交了濟南城一大半的人做朋友。



“哦?他這麼有名,每個人都急著結交他?”

“不是結交他,而是爭得去讓他請客!”載思說:“他才來三天,卻己請了一百一十三桌。



皇甫擎天笑了。

“想不到這個人還這麼好客?”皇甫問載思。

“他從哪里來的?”

“我不知道。



“他叫什麼名字?”

“他在醉柳閣里用的名字叫白少羽。

”載思說。

“他說話是什麼口音?”

“我沒有聽過他說話,可是我問過醉柳閣的小二。



“他怎麼說?”

“他以前是趟子手,走過很多地方,會說七八個省份的話,可是他也聽不出這位姓白的客人是哪里的人。



“為什麼?”

“因為這位白先生也會說七八個省份的話,每一種都說得比他好。



“他學的是什麼劍法?劍法高不高?”

“我不知道。



“他穿的衣裳呢?”

從一個人穿的衣服上,也可以看出很多事。

衣服料子不同,同樣是絲緞,也有很多種,每個地方染織的方法都不一樣,棉紗的產地也不一樣。

鑒別這一類的事,載思是專家。

“我相信你一定看過他的衣服。

”皇甫問:“你看出了什麼?”

“我什麼都看不出,我從來沒有看過那種絲緞,甚至連他縫衣服用的那種線我都從來沒有見過。



載思說:“我相信那種絲緞是從一個很遙遠很遙遠的地方來的。

”他說:“那個地方你我大概都沒有去過。



“連我們都沒有去過的地方。

”皇甫苦笑。

“去過的人大概也不會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