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節:“兵為將有”之制(6)



莫打民間鴨和雞,莫借民間鍋和碗。


莫派民夫來挖壕,莫到民家去打館。


築牆莫攔街前路,砍柴莫砍墳上樹。


挑水莫挑有魚塘,凡事都要讓一步。


第二行路要端詳,夜夜總要支帳房。


莫進城市占鋪店,莫向鄉間借村莊。


人有小事莫喧嘩,人不躲路莫擠他。


無錢莫扯道邊菜,無錢莫吃便宜茶。


更有一句緊要書,切莫擄人當長夫。


一人被擄挑擔去,一家號哭不安居。


娘哭子來眼也腫,妻哭夫來淚也枯。


從中地保又訛錢,分派各團並各都。


有夫派夫無派錢,牽了騾馬又牽豬。


雞飛狗走都嚇倒,塘里嚇死幾條魚。


第三號令要嚴明,兵勇不許亂出營。


走出營來就學壞,總是百姓來受害。


或走大家訛錢文,或走小家調婦人。


邀些地痞做伙計,買些燒酒同喝醉。


逢著百姓就要打,遇著店家就發氣。


可憐百姓打出血,吃了大虧不敢說。


生怕老將不自在,還要出錢去陪罪。


要得百姓稍安靜,先要兵勇聽號令。


陸軍不許亂出營,水軍不許岸上行。


在家皆是做良民,出來當兵也是人。


官兵賊匪本不同,官兵是人賊是禽。


官兵不搶賊匪搶,官兵不淫賊匪淫。


若是官兵也淫搶,便同賊匪一條心。


官兵與賊不分明,到處傳出丑聲名。


百姓聽得就心酸,上司聽得皺眉尖。


上司不肯發糧餉,百姓不肯賣米鹽。


愛民之軍處處喜,擾民之軍處處嫌。


我的軍士跟我早,多年在外名聲好。


如今百姓更窮困,願我軍士聽教訓。


軍士與民如一家,千記不可欺負他。


日日熟唱愛民歌,天和地和又人和。


湘軍成軍後,在同太平天國作戰的過程中,曾國藩仍反複告誡屬下切勿擾民:


莫打鼓來莫打鑼,聽我唱個解散歌。


如今賊多有緣故,大半都是擄進去。


擄了良民當長毛,個個心中都想逃。


官兵若殺脅從人,可憐冤枉無處伸。


良民一朝被賊擄,吃盡千辛並萬苦。


初擄進去就挑擔,板子打得皮肉爛。


又要煮飯又搬柴,上無衣服下無鞋。


看看頭發一寸長,就要逼他上戰場。


初上戰場眼哭腫,又羞又恨又懵懂。


向前又怕官兵砍,退後又怕長毛斬。


一年兩載發更長,從此不敢回家鄉。


一封家信無處寄,背地落淚想爺娘。


被擄太久家太貧,兒子餓死妻嫁人。


半夜偷逃想回家,層層賊卡有盤查。


又怕官軍盤得緊,跪求饒命也不准。


又怕團勇來訛錢,搶去衣服並盤纏。


種種苦情說不完,說起閻王也心酸。


我今到處貼告示,凡是脅從皆免死。


第一不殺老和少,登時釋放給護照。


第二不殺老長發,一尺二尺皆遣發。


第三不殺面刺字,勸他用藥洗幾次。


第四不殺打過仗,丟了軍器便釋放。


第五不殺做偽官,被脅受職也可寬。


第六不殺舊官兵,被賊圍捉也原情。


第七不殺賊探子,也有愚民被驅使。


第八不殺捆送人,也防鄉團捆難民。


人人不殺都膽壯,各各逃生尋去向。


賊要聚來我要散,賊要擄來我要放。


每人給張免死牌,保你千妥又萬當。


往年在家犯過罪,從今再不算前帳。


不許縣官問陳案,不許仇人告舊狀。


一家骨肉再團圓,九重皇恩真浩蕩。


一言普告州和縣,再告兵勇與團練。


若遇脅從難民歸,莫搶銀錢莫剝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