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節:北緯31度的錄像帶(20)



他絮絮叨叨地不停說著。他是擔心我懷疑是他所為,所以不厭其煩盡量詳細地解釋。我相信這個跟他沒有關系。盡管有些狡詐和不誠實,但他還不至于為了他並不了解內容的錄像帶對那個無名氏下毒手。


“他沒有留下其他什麼東西嗎?比如錢包、駕駛證、身份證、信用卡之類的?”


“你說的信用卡是這個嗎?”


他從口袋里掏出一張卡,那是HSBC銀行的信用卡。


“就在旁邊撿到的。”


他指指那個無名氏的墳墓。


我接過那張信用卡。卡的表面已經汙濁不堪,相信是尸體的汁液和雨水滲透進去所致。卡背面簽名的筆跡十分模糊,只能辨認出英文的H和N兩個字。


“你把他全挖出來。我在附近看看還可以找到什麼。”


采藥人沒有提出任何疑義,動起手來。


這一帶的草甸子,因為已經是深秋,早已發黃了。由于海拔高,這里的秋天氣溫和冬天沒有分別。加上這個方位正好比較開闊,風呼呼地吹著,寒氣逼人。不大一會兒我已經堅持不住了。正當我准備放棄的時候,忽然被一根長形的棍棒絆了一跤。拿起來看,才看清那並不是什麼棍棒,而是一只獵槍,由于風吹日曬,已經朽爛了,槍管部分的金屬斷成好幾截。采藥人說由于政府封山禁止打獵,個人持有獵槍已經屬于違法。我看著手里這把殘破不堪的獵槍,也琢磨不出個所以然,懷著難以釋懷的重重疑慮,還是將獵槍丟在草甸子上。此時,采藥人已經將尸骨挖了出來。那堆尸骨基本完好,從這一點看應該不是被動物傷害的,因為如果是動物傷害人,應該會把骨頭都撕爛,不會保持這麼完好。我盯著那堆尸骨,也看不出個所以然。尸骨的四周也沒有什麼有價值的遺留物。即使有,比如錢包之類的,也說不定早已被采藥人藏匿起來,不肯再拿出來。


采藥人盯著我看了好長時間,見我不出聲,忍不住說:“怎麼辦?”


我只好說:“再埋好吧。等回去告訴公安,讓他們來處理吧。”


采藥人怔了片刻,還是從命,重新埋好那堆尸骨。完了後,他問我:“現在怎麼辦?”


“回去吧。”


除了拍攝了幾張數碼照片之外我們無功而返。此時我們並不知道木魚鎮的派出所里已經亂作一團,不安籠罩著每一個人。管理局公安局的高層也被驚動了。他們采取的第一個步驟就是派出上百名警察在整個自然保護區展開地毯式搜索,試圖找到我的下落。


15


還沒有回到木魚,我們就被警察抓了個正著,並被立刻帶回派出所。


警察這次的態度可沒有上次那麼克制。一個凶巴巴的胖警察審訊我,音量很大。


“跟你說過不要離開,你為什麼明知故犯?”


“我沒有離開啊,沒有走出木魚的界限啊。況且我這不是回來了嗎?如果想跑你就不可能再見到我。”


“你以為跑得了啊?去哪里我們也找到你。”


“所以我根本不想跑啊。”


我和那個胖警察斗起嘴皮子。我對他那樣的態度實在感到不滿。他充滿敵意的語氣讓我覺得自己做了壞事情。實際情況不是這樣,可他根本沒有耐心聽我解釋。


“我希望你們幫我聯系到我的一個律師朋友。還是讓他幫我解釋吧。”


“好啊。聯系吧。今天你就住在這兒吧!”


說著他開始站起來收拾東西。我開始慌張起來。住在這里,不就是住在拘留所了嗎?一想到這個渾身起雞皮疙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