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節:北緯31度的錄像帶(21)



“等一下。為什麼要我住在這里?”


“你知道原因的。我們已經對你說過不得離開木魚,你還違反規定擅自離開。為了確保你不會再次違反禁令,我們只得采取監視居住。你就在我們這里住下,直到認為你可以離開為止。手機交出來!你不得和外界聯絡。”


“我不能住在這里,你們要講道理。如果你們不公正對待我,我不會善罷甘休的。不過,如果你們像對待任何一個守法公民一樣對待我,我保證不會再離開木魚半步,並為破案盡公民的義務。但是請允許我住在我原先的賓館。你們可以要求旅店老板,沒有你們的命令,我不得離開旅店,你看這樣可以嗎?”


我剛才的強硬態度完全消失殆盡,我擔心他作出一個錯誤的決定,而我卻要付出巨大的代價。如果我真的要待在拘留所,那可怎麼辦?我可不願意和一大幫臭烘烘的刑事犯罪分子住在一起。


他已經收拾好東西,冷靜地站在那里,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我感到沮喪,也再次感到在一個龐大的強勢團體面前的渺小。


“好吧,你想知道什麼?凡是我知道的都盡力回答。”


我完全放棄抵抗。只要不被關在拘留所,讓我干什麼都可以。


“到山里干什麼去了?”


“去看看找到錄像帶的地方。對了,那些錄像帶什麼時候還給我?”


“知道那里是軍事禁區嗎?”


“不知道。況且我走過的地方也沒有任何警告牌之類的東西。我怎麼知道哪里可以哪里不可以去?”


“你和他究竟是什麼關系?”


他指的是采藥人。


“買賣關系吧。我和他能有什麼了不起的關系,才認識幾天。”


“你知道他的背景嗎?”


“不知道。采藥的嘛。”


“他可是有前科的。”


“哪一方面?”


“搶劫。”


我愣了一下。


他接著說:“他坐過牢,三年。”


“這我可不知道。況且即使以前干過荒唐的事情,但是現在靠采藥為生,也算是守法公民吧。再說以前的事情和我有什麼關系?”


“問你呢!”


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除了從他那里買錄像帶,我沒有什麼損失,沒有丟任何東西。”


“那錄像帶不是你和他串通一起搞的嗎?”


“什麼意思?”


“你很清楚我的意思。”


“不清楚,請您再說一遍。”


“錄像帶是你和他串通起來一起搞的一個陰謀。”


很久沒有人在生活中使用“陰謀”這個詞了,聽著有些搞笑。


他再次強調:“你和他編造了一個假裝買賣的樣子,顯得你們只是初次認識。是不是?”


“為什麼要那麼做?”


“問你呢?我正是要問你這個。”


“如果真是那樣,那就不僅僅是我和他,還有何軍啊。”


胖警察立刻坐下來,准備在筆記本上記錄什麼。


我趕忙阻止他:“別啊,你聽不出來我是說著玩的嗎?我的意思是說如果是你說的那麼回事的話,何軍也應該有份參與啊,是他介紹我認識那個人的啊。”


盡管我是在推論一個荒謬的論題,可是胖警察還是不停在本子上記錄著。這可讓我著急了。


“我的意思說,那都是荒謬的,任何人一聽就知道我和他沒有任何關系。除了他賣給我一箱子錄像帶,現在還在你們手里;除了他帶我去了一趟撿錄像帶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