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金雀花、影王與血騎士 第二十九章 意念與神祗 (一)

黎明時分的寒流,讓他從噩夢中醒來。

剛清醒時,他的思緒還停留在夢境里,渾身蜷縮成一團,手腳冰涼僵硬。

“媽媽……那不是我的錯……他們才是凶手……”他低喊著,語調宛若哭泣。

卓爾法·隆奇出生于西部一座枯調乏味的偏僻小鎮中。他剛被分娩時,瘦弱得像只沒睜眼的狗崽,醫生甚至說,“也許活不了,就算能活,以後身子也是病怏怏的。”

“死小子,我已經夠倒黴了,你還來煩我!”老隆奇跋著一條腿,用牙齒咬開酒瓶上的木塞,將劣質的麥酒咕隆灌進喉嚨里。

所以當他健康地長大時,已經讓許多人驚訝。

從卓爾法懂事時開始,他就恨自己的父親。

在無數個夜里,他躺在床上,聽著樓下的爭吵與大罵聲,輾轉反側,不能入睡。

第二天,他總會看見媽媽紅腫著半側臉,默默地在廚房里忙碌,而爸爸,不知又在哪家酒館里爛醉如泥。

“寶貝,吃早餐了,今天有你最愛吃的玉米。”媽媽微笑著摸著他的頭,變魔法式的,讓空蕩蕩的餐桌,擺滿馬鈴薯餅、肉腸、豆腐丸子和白煮玉米。

雖然他的母親,只是個普通的鄉下女人,但在卓爾法眼里,媽媽是世上最絕色的美人。他依戀著母親的關懷,將全部的愛都投入到了她身上。每天父親不在家時,他坐在矮桌旁,拼寫剛學來的單詞,媽媽就在一旁,碌碌叨叨地說著家常話。這就是卓爾法在整個灰暗的童年里,最感到幸福的時光。

終于有一天,他對母親說,“媽,離開那個男人吧。我們倆一樣能生活得很好。”

“什麼那個男人,他是你爸爸。”母親責怪道,將他摟在懷里,安慰著,“你爸當年可是鎮上最有力氣的好手,每個車站卸貨的工人都服他,但一場意外……”

“這就是生活。”最後,母親悠悠說道。

這就是生活?小卓爾法想。不,它不該是屬于我和媽媽的生活。

有一段時間,他甚至設計出不少殺死父親的方法,反複推敲著每一個步驟,但在十一歲那年,他腦子里的計劃,永遠不可能實現了。

就像每一個酒鬼地歸宿,那年冬天的夜里,父親醉倒在街頭,當天亮後被人發現時。已經是厚雪下。一具冰冷的尸體。

在葬禮上,卓爾法只想笑,他拼命憋著快意。以至于眼角酸痛得流出了淚花。

從十一歲到二十歲的九年間,他從半大的小伙子,變成了穩重的大男人。

曾有不少姑娘主動追求他,卓爾法誰都不喜歡,他只愛母親一個人。

當他成為了鎮上警署的一名正式警員,領到薪水時,卓爾法想,“總有天,我能在城里,買棟大房子。和媽媽生活到老。”

小巡警的微薄薪金,讓他離那棟大房子很遙遠。卓爾法開始學習前輩們地辦法,向商鋪收保護費,與黑幫稱兄道弟,同老警察們套交情。

不過他有個嗜好,就算再熱鬧的場合,也從不喝酒。

有一天黃昏,他在街角,擋住個長著綜栗色頭發。穿著灰短褂,神情詭異的人,在搜查時,從那人的衣兜里,發現了一把帶血的匕首。

“轉身,將手抱在頭後,蹲下!”卓爾法警惕地吼道。

嫌疑犯眨眨眼,看到四周沒有行人,賠笑著說,“一點小案子,別太緊張。”

“如果你立即交代,可以得到減刑的機會。”


“警員的薪水又不高,不如……”嫌疑犯小聲說,“五十塊,你就放了我吧。”

這等于普通巡警大半個月的工錢,他心動了。

“你干了什麼?”卓爾法湊過去,小聲問。

“偷了個錢包,但被失主發現,于是我給了一刀,放心,沒紮中要害。”

“這案子可不算小。”卓爾法猶豫了一會,“按規矩,起碼得二百。”

“二百,是幾個人分,現在就你知道,干脆,一百五吧。”

“一百八。”

“成交。”

他放過了嫌疑犯,滿意地回到警署,將制服脫下鎖進櫃子里,換上便裝回家。

家里沒人,媽媽還沒回來。

“大概去了教堂參加彌撒,那今天我來准備晚餐吧。”他走進廚房,穿上媽媽做飯時用的圍裙。

一鍋雜恰湯煮好時,夜已經黑透了,卓爾法聽見了急迫的敲門聲。

局里地一位同僚站在門口,面色沉重地說,“隆奇兄弟,兩小時前,在教堂附近地廣場,發生了一起劫殺案,你最好有心理准備,你的母親,因為失血過多,剛被醫生宣布搶救無效,已經……”

“哦。”卓爾法平靜地說。

他不顧同事驚愕的表情,用力關上門,回到廚房,用勺子添起一瓢湯,嘗了嘗,“味道不錯,媽媽喜歡吃清淡點地。”

他布置好餐桌,盛好湯,“媽媽回來,就能直接吃了。”他微笑著說,然後回房睡覺。

第二天早晨,卓爾法下樓時,望見桌上涼透了,動也沒動過的湯,“不……”他這才嘶啞地叫喊道,痛哭了起來。

凶手早跑得無影無蹤,直到現在,都沒逮住。

但卓爾法崩潰了,因為在警署,他見到了目擊證人的口供:身材中等,灰短褂,棕栗色頭發。

“……五十塊,你就放了我吧。……”

“一百八。”

陰郁開始成為卓爾法·隆奇的代名詞,他狂熱地工作,行事不擇手段,不放過任何向上爬的機會,這讓他在三十五歲時,就榮升為西部暗警廳的分隊長。

對一個小鎮民家庭出身,沒有後台、背景的警察而言,升遷速度,已經是異常快了。

“只要隆奇隊長接手的案子,沒有不值破的,他最喜歡咬住罪犯不放,直到將他們送上審判台。”暗警廳的官員們都贊歎道。

……

雨停了,猛烈地山風吹散了殘余的霧霄,卓爾法查點著行囊,除了必要的羅盤,還剩一盒攀岩釘,兩卷套索,半包火柴,幾罐腔肉,一把小手槍和六粒子彈。


他掏出地圖,開始查看目前的位置,但一些登山界專用的術語,卓爾法不是很清楚。

“希望別迷路。”卓爾法自言自語,抬頭望了望破曉的晨曦,在路線圖上做了個記號,然後提起包裹,順著一條傾斜的坡子,朝山脈的另一側走去。

“凶手……”他呢喃,額頭上冒出虯起的青筋,“你們都是凶手,我一定會活著,將罪人送進地獄。”

三小時後。

“在前面地山洞里,發現了情況。”一個幫派槍手報告說。

勞薇塔蹲下身子,用手試探了下熄滅箸火的溫度,“最里面還有點暖,我們和目標的距離已經很接近了。”

她振奮地想,“這下你跑不掉了,灰岩山脈,就是你的葬骨之地。”

在下午兩點半,勞薇塔終于追上了卓爾法·隆奇。

“追上了!”坦丁大跑馬場的觀眾席上,爆發出一陣歡呼和口哨聲。

“不愧是割風,看來這匹昔日的冠軍馬,在伯騎士勳爵手中不,即將是伯爵大人了,又恢複了活力。”主持司儀叫喊著。

年輕的騎師麥克,牽著馬,滿臉充滿興奮的紅暈,驕傲地繞場一周。

“月神的風頭,都被你的割風奪去了。”凱特子爵放下拍著巴掌,小聲對福蘭抱怨。

“麥克的騎術也不賴,不愧是騎師世家出身。”

“如果割風不是匹閹馬,真想讓它和我的月神聯姻,它們的後代,肯定是全拜倫最出色的。”子爵哈哈大笑道,“與伯騎士家族的聯姻,可是目前人們口中出現得最多的話題。”

福蘭感覺到了善意地調你,他笑著剛准備說什麼,穿著禮服的侍者走進包房,將一只托盤遞給坦丁當前最受關注的鑽石單身漢,盤子里躺著一封由紅色彩帶包紮,燙著獅頭鷹標志的請帖。

“有皇室成員私下駕臨了跑馬場?”子爵對皇家專用的物什並不陌生。

福蘭將請帖拆開,飛快地掃了一眼,對凱特說,“抱歉,失陪一會。”

“沒問題,您請便。”

跑馬場最上層的貴賓包廂里,永遠有一間視野最開闊的房間,屬于皇家的專廂,大概是出于不久前刺客一案的影響,門前的警衛多達六人。

“殿下,伯騎士先生來訪。”在驗證過請帖後,為首的警衛用恭敬地聲音對房間里的人說。

“讓他進來。”

剛走進門,福蘭就望見大小姐佩姬獨自坐在軟椅上,剛放下手中的望遠筒,用一種似笑非笑的表情,打量著他。

“儲妃殿下,你也對賽馬有興趣?”

“沒興趣,但總比待在行宮里強,那些下人們只會說:殿下,您身子尚弱;殿下,您需要我效勞麼……比起看無聊的畜生們繞圈子,和聒噪的猴子在耳邊嘮叨,還是和有趣的人聊聊天比較對胃口。”她的舌頭還是一如既往地嗆人。

“哦,很榮幸成為你口中有趣的人,那麼,想聊什麼,正巧我也挺悶。”福蘭問。

“你。”佩姬簡潔明了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