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雅-谷風之什 蓼莪

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勞.

蓼蓼者莪,匪莪伊蔚.哀哀父母,生我勞瘁.

瓶之罄矣,維罍之恥.鮮民之生,不如死之久矣.無父何怙?無母何恃?出則銜恤,入則靡至.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撫我畜我,長我育我,顧我複我,出入腹我.欲報之德.昊天罔極!

南山烈烈,飄風發發.民莫不穀,我獨何害!南山律律,飄風弗弗.民莫不穀,我獨不卒!

注釋
⑴蓼(lù)蓼:長又大的樣子.莪(é):一種草,即莪蒿.李時珍《本草綱目》:"莪抱根叢生,俗謂之抱娘蒿."

⑵匪:同"非".伊:是.

⑶劬(qú)勞:與下章"勞瘁"皆勞累之意.

⑷蔚(wèi):一種草,即牡蒿.

⑸瓶:汲水器具.罄(qìng):盡.

⑹罍(lěi):盛水器具.

⑺鮮(xiǎn):指寡,孤.民:人.

⑻怙(hù):依靠.

⑼銜恤:含憂.

⑽鞠:養.

⑾拊:通"撫".畜:通"慉",喜愛.

⑿顧:顧念.複:返回,指不忍離去.

⒀腹:指懷抱.


⒁昊(hào)天:廣大的天.罔:無.極:准則.

⒂烈烈:通"颲颲",山風大的樣子.

⒃飄風:同"飆風".發發:讀如"撥撥",風聲.

⒄谷:善.

⒅律律:同"烈烈".

⒆弗弗:同"發發".

⒇卒:終,指養老送終.

譯文
看那莪蒿長得高,卻非莪蒿是散蒿.可憐我的爹與媽,撫養我大太辛勞!

看那莪蒿相依偎,卻非莪蒿只是蔚.可憐我的爹與媽,撫養我大太勞累!

汲水瓶兒空了底,裝水壇子真羞恥.孤獨活著沒意思,不如早點就去死.沒有親爹何所靠?沒有親媽何所恃?出門行走心含悲,入門茫然不知止.

爹爹呀你生下我,媽媽呀你喂養我.你們護我疼愛我,養我長大培育我,想我不願離開我,出入家門懷抱我.想報爹媽大恩德,老天降禍難預測!

南山高峻難逾越,飆風淒厲令人怯.大家沒有不幸事,獨我為何遭此劫?

南山高峻難邁過,飆風淒厲人哆嗦.大家沒有不幸事,不能終養獨是我!

鑒賞
《毛序》說此詩"刺幽王也,民人勞苦,孝子不得終養爾",只有最後一句是中的之言,至于"刺幽王,民人勞苦"云云,正如歐陽修所說"非詩人本意"(《詩本義》),詩人所抒發的只是不能終養父母的痛極之情.

此詩六章,似是悼念父母的祭歌,分三層意思:首兩章是第一層,寫父母生養"我"辛苦勞累.頭兩句以比引出,詩人見蒿與蔚,卻錯當莪,于是心有所動,遂以為比.莪香美可食用,並且環根叢生,故又名抱娘蒿,喻人成材且孝順;而蒿與蔚,皆散生,蒿粗惡不可食用,蔚既不能食用又結子,故稱牡蒿,蒿,蔚喻不成材且不能盡孝.詩人有感于此,借以自責不成材又不能終養盡孝.後兩句承此思言及父母養大自己不易,費心勞力,吃盡苦頭.朱熹于此指出:"言昔謂之莪,而今非莪也,特蒿而已.以比父母生我以為美材,可賴以終其身,而今乃不得其養以死.于是乃言父母生我之劬勞而重自哀傷也."(《詩集傳》)中間兩章是第二層,寫兒子失去雙親的痛苦和父母對兒子的深愛.第三章頭兩句以瓶喻父母,以罍喻子.因瓶從罍中汲水,瓶空是罍無儲水可汲,所以為恥,用以比喻子無以贍養父母,沒有盡到應有的孝心而感到羞恥.句中設喻是取瓶罍相資之意,非取大小之義."鮮民"以下六句訴述失去父母後的孤身生活與感情折磨.漢樂府詩《孤兒行》說"居生不樂,不如早去從地下黃泉",那是受到兄嫂虐待產生的想法,而此詩悲歎孤苦伶仃,無所依傍,痛不欲生,完全是出于對父母的親情.詩人與父母相依為命,失去父母,沒有了家庭的溫暖,以至于有家好像無家.曹粹中說:"以無怙恃,故謂之鮮民.孝子出必告,反必面,今出而無所告,故銜恤.上堂人室而不見,故靡至也."(轉引自戴震《毛詩補傳》)理解頗有參考價值.第四章前六句一一敘述父母對"我"的養育撫愛,這是把首兩章說的"劬勞","勞瘁"具體化.詩人一連用了生,鞠,拊,畜,長,育,顧,複,腹九個動詞和九個"我"字,語拙情真,言直意切,絮絮叨叨,不厭其煩,聲促調急,確如哭訴一般.如果借現代京劇唱詞"聲聲淚,字字血"來形容,那是最恰切不過了.姚際恒說:"勾人眼淚全在此無數'我’字."(《詩經通論》)這章最後兩句,詩人因不得奉養父母,報大恩于萬一,痛極而歸咎于天,責其變化無常,奪去父母生命,致使"我"欲報不能!後兩章第三層正承此而來,抒寫遭遇不幸.頭兩句詩人以眼見的南山艱危難越,耳聞的飆風呼嘯撲來起興,創造了困厄危艱,肅殺悲涼的氣氛,象征自己遭遇父母雙亡的巨痛與淒涼,也是詩人悲愴傷痛心情的外化.四個入聲字重疊:烈烈,發發,律律,弗弗,加重了哀思,讀來如嗚咽一般.後兩句是無可奈何的怨嗟,方玉潤說:"以眾襯己,見己之抱恨獨深."(《詩經原始》)

賦比興交替使用是此詩寫作一大特色,豐坊《詩說》云:"是詩前三章皆先比而後賦也;四章賦也;五,六章皆興也."後兩章也應該說是"先興後賦".三種表現方法靈活運用,前後呼應,抒情起伏跌宕,回旋往複,傳達孤子哀傷情思,可謂珠落玉盤,運轉自如,藝術感染力強烈.《晉書-孝友傳》載王裒因痛父無罪處死,隱居教授,"及讀《詩》至'哀哀父母,生我劬勞’,未嘗不三複流涕,門人受業者並廢《蓼莪》之篇";又《齊書-高逸傳》載顧歡在天台山授徒,因"早孤,每讀《詩》至'哀哀父母’,輒執書慟泣,學者由是廢《蓼莪》",類似記載尚有,不必枚舉.子女贍養父母,孝敬父母,本是中華民族的美德之一,實際也應該是人類社會的道德義務,而此詩則是以充沛情感表現這一美德最早的文學作品,對後世影響極大,不僅在詩文賦中常有引用,甚至在朝廷下的詔書中也屢屢言及.《詩經》這部典籍對民族心理,民族精神形成的影響由此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