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雜述 先行錄序代作

言一也,有先行之言,有可行之言,又有當行之言。吾嘗以此三言者定君子之是非,而益以見立言者之難矣。何謂先行之言?則夫子之告子貢是已。既已先行其言矣,安有言過其行之失乎?何謂可行之言?則《易》也,《中庸》也,皆是也。《易》曰“以言乎遠則不禦”,是遠言皆可行也:“以言乎邇則靜而正”,是邇言皆可行也:“以言天地之間則備”,是天地之間之言皆可行也。《中庸》曰:“夫婦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夫夫婦能行,則愚不肖者自謂不及,賢智者自謂過之,皆不可得矣,其斯以為可行之言乎?既曰可行之言,則言之千百世之上不為先,行之千百世之下不為後;則以言行合一,先後並時,雖聖人亦不能置先後于其間故也。

若夫當行之言,則雖今日言之,而明日有不當行之者,而況千百世之上下哉!不獨此也,舉一人而言,在仲由則為當行,而在冉求則為不當行矣,蓋時異勢殊,則言者變矣。故行隨事遷,則言焉人殊,安得據往行以為典要,守前言以效尾生耶?是又當行之言不可以執一也。

夫當行而後言,非通于道者不能,可行而後言,非深于學者不能。若中丞李公,真所謂通于道、深于學者也,故能潔已裕人,公恕並用,其言之而當行而可行者乎!乃今又幸而獲讀所為《從政集》者,則又見其在朝在邑,處鄉處家,已往之跡皆如是也,所謂先行其言者也。某是以知公之學,實學也,其政,實政也,謂之曰《先行錄》,不亦宜乎!然既先行其言矣,又何不當行之有?又何不可行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