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六  史部十二

○詔令奏議類存目

△《火警或問》·一卷(左都禦史張若溎家藏本)

明世宗肅皇帝禦制。時大內東偏火,帝詔戶、禮二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

複制此文。大略謂火本非災異,而人事不可不修,並非惑於禍福事應之說。前有

帝所作《自序》,後附《修省敕諭》六條。案《明史·五行志》,宮中之火在嘉

靖十年正月辛亥,此本《或問》末亦題嘉靖辛卯正月終旬,與史相合。而《敕諭》

末乃作嘉靖九年十二月,歲月俱誤。疑傳抄之訛。當以史文為正也。

(案:此書為世宗禦制之文,《敕諭》乃其附錄,然宣示中外,是亦詔令類

矣。故《明堂從祀》諸編著錄於故事。此編無預典禮,則附諸《詔令》焉。)

△《代言錄》·一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明楊士奇撰。士奇有《三朝聖諭錄》,已著錄。是書乃其《東里別集》之一

種。所錄皆在內閣撰擬碑冊詔誥之文。自永樂四年至正統九年,每篇末具標年月

日。核諸《明實錄》俱合。惟《上皇太後尊號詔》標曰洪熙元年七月十五日,而

《明宣宗實錄》是詔實載在七月丁丑。是月戊辰朔,丁丑則初十日也。又《實錄》

載七月乙亥上奉冊寶尊母後張氏為皇太後。乙亥為是月初八日。未有初八日已上

冊,至十五日始下詔者。又《實錄》載七月戊寅行在禮部奏恭上皇太後尊號,已

詔告天下云云。戊寅為是月十一日,於十一日云已詔告天下,則詔在十一日以前

無疑。此書標十五日,蓋傳寫之誤。又洪熙元年六月十二日《即位詔》款有云:

“原差去官養官員人等即便回京,毋致重擾軍民。”《實錄》載此篇“毋致重擾

軍民”句作“不許托故遲延”。則此書當為士奇初稿,臨時或更加潤飾,《實錄》

由定本錄之耳。又加洪熙元年八月初六日《諭吏部申明薦舉敕》“自中有廉潔公

正”句下尚有十五句,而今本《實錄》載此篇皆脫之。又如宣德二年十一月十五

日《皇子生詔》第一條,載大赦天下,今《實錄》於第一條則僅載蠲免稅糧鹽糧

三分,而大赦反載在第六。此類文字異同,頗可與《實錄》相參。然其事則皆史

所已具也。

△《諭對錄》·三十四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張孚敬所奉世宗密諭及其奏草也。孚敬初名璁,字秉用,永嘉人。正德辛

巳進士。曆官少師、華蓋殿大學士。諡文忠。事跡具《明史》本傳。孚敬以議禮

被遇,六年而秉大政,甚為世所詬病。而世宗始終眷禮不衰,每稱“少師蘿山”

而不名。嘗諭孚敬“朕有密諭毋泄”,“朕有禦筆悉親書”。又仿楊士奇故事,

賜孚敬銀章二,以便封奏。前後所奉手敕凡三百八十一道,因彙為一書,並奏對

劄子皆隨事附之於後。蓋孚敬既沒,其孫汝紀、汝經等所裒輯也。(以上專集。)

△《明詔制》·八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霍韜編。韜有《明良集》,已著錄。是編載明代詔制,始洪武元年,終嘉

靖十八年。大抵皆典禮具文,不足考一代之政令。

△《明詔令》·二十一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不著編輯者名氏。所載自太祖至嘉靖十八年止,蓋嘉靖時人所為也。考秦、

漢天子之語皆謂之詔,宋以來以璽印頒天下之書乃謂之詔,臣下面奉玉音謂之聖

旨。是書若兼載聖旨,則所遺不可勝道。若專載詔令,則吳元年《遇變省躬旨》、

《授宋濂學士》等旨及正統中《諭五府三法司》等旨,皆不當載,而又雜廁其間。

編次龐雜,殊無義例。

△《絲綸捷要便覽》·一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不著編輯者名氏。乃明萬曆、天啟中內閣票旨成式,以曹司為次,分類標載。

蓋兩房中書舍人所抄撮而成者。末題秋審題本,亦一時案牘之文。(以上總集)

(案:此編無類可歸,以其為當日王言之式,附錄於《詔令》之末。)

──右“詔令奏議類”《詔令》之屬,六部、六十六卷,皆附《存目》。

△《田表聖奏議》·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宋田錫撰。錫字表聖,其先京兆人,唐末,徒蜀之洪雅。登太平興國三年進

士。官至諫議大夫。事跡具《宋史》本傳。其奏議見於《宋史·藝文志》者二卷,

已久散佚。此本乃明給事中安磐所搜輯。共得奏疏十四篇,附以錫所作《箴序》

二篇,本傳及《墓志銘》二篇。世所傳《咸平集》,今尚有傳本。凡是編所錄者,

已具載集中。磐蓋未見其書,故複為裒輯。焦竑《國史經籍志》載錫奏議一卷,

與《宋史》不合。蓋亦僅據此本也。

△《范文正公奏議》·二卷、《書牘》·一卷、《范忠宣公奏議》·二卷

(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范惟一編。惟一為仲淹十六世孫,官湖廣按察司僉事。卷首題朱希周、孫

承恩、文徵明、陸師道同校。前後無序跋,止於《文正奏議》前載韓琦舊《序》

一篇。國朝康熙中,范時崇巡撫廣東,往來吳中,再謁祠宇,因捐貲命主奉孫能

濬校刊。能濬《後序》云:舊本《忠宣集》二十卷,獨闕奏議。明嘉靖中,世孫

惟一視學兩浙,複續編文正、忠宣《奏議》、《書牘》,命嚴州守韓叔陽梓行,

即此本也。案此本《忠宣奏議》,其目錄標題,編次前後,與時崇本不合。能濬

《後序》中又云:合家藏舊本,細加校勘,正其訛謬。文集悉遵舊本摹刻,而

《忠宣奏議》則考趙忠定奏議標目,而次第其年月,分為二卷。其前此續刻附錄

中,有前後簡編斷續錯亂者,稍為序次,而條分諸目,以便稽考云云。是重刻之

本已多所校定。然《忠宣奏議》實賴此為初刻。故別存其目,以不沒經始之勤焉。

△《李忠定奏議》·六十九卷、《附錄》·九卷(內府藏本)

宋李綱撰。綱有《建炎時政記》,已著錄。案陳俊卿作綱《梁溪集序》,稱

其子秀之編其表章奏劄為八十卷。此本僅六十九卷,已非秀之之舊。卷末附錄,

一曰《靖康傳信錄》,一曰《建炎進退志》,一即《建炎時政記》,共為三卷。

第四卷以下皆綱所為制詔表劄,疑即《宋史》所云《建炎制詔表劄集》也。俱已

編入《梁谿集》中,故僅存其目,不複錄焉。

△《朱子奏議》·十五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朱吾弼編。吾弼字諧卿,號密林,高安人。萬曆己丑進士。官至南京太仆

寺卿。事跡具《明史》本傳。是編皆自《晦菴集》中抄出,凡章奏十卷,書狀、

劄子五卷。《朱子文集》,家弦戶誦,此刻可謂屋下屋,床上床矣。

△《奏對錄》·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楊士奇撰。皆其正統初在內閣所上奏疏,凡十九篇。多關系軍國大計,已

載入《東里別集》中。此其單行之本也。

△《葉文莊奏疏》·四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葉盛撰。盛字與中,昆山人,正統乙丑進士,官至吏部左侍郎,諡文莊,

事跡具《明史》本傳。盛初官兵科給事中,有《西垣奏草》九卷。出官山西參政,

協贊軍務,有《邊奏存稿》七卷。巡撫兩廣,有《兩廣奏草》十六卷。巡撫宣府,

有《上谷奏草》八卷。其子淇,初並《水東稿》、《開封紀行稿》、《菉竹堂涇

東稿》,合為九十卷,刻於衡州。此本則崇禎辛未其六世孫重華所刊也。

△《兩廣奏草》·十六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明葉盛撰。已載入所著奏議中。據卷首嘉靖辛亥《張寰序》,稱盛著作頗多,

其子若孫已刻之家塾。獨兩廣奏議未有刻本,至是始續成之云云。蓋初刻本自為

一帙,後乃與他奏議合為一編,故又有此別行之本傳於世也。

△《王介菴奏稿》·六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明王恕撰。恕有《玩易意見》,已著錄。是編乃其官南京兵部尚書時所刻。

有成化乙巳《程廷珙序》。又有《陳公懋後序》,作於壬寅。《李東陽後序》,

作於弘治壬子。皆初刻也。又有《謝應徵序》,則嘉靖丁未揚州重刻所作。又有

《程啟元序》,正德壬申三原重刻所作。諸序皆不言篇數卷數,《程啟元序》稱

六卷,亦據舊刻。惟弘治壬戌《楊循吉序》,稱東魯王公,往使關中,得疏草二

百餘篇。又稱以余之居郡下,授而使編。焉馬魯魚,譾勞得效。刊正得八十六

篇,釐為六卷云云。然則此本循吉所定也。其疏各以官標目。始於《大理寺》,

次《撫治荊襄》,次《南京刑部》,次《總理河道》,次《南京戶部》,次《巡

撫云南》,次《前參贊機務》,次《巡撫南直隸》,次《後參贊機務》。所謂參

贊機務,皆官南京時所兼,非北京閣務也。惟吏部諸疏,不在編內。後正德辛巳,

三原知縣王成章始益以吏部諸疏,刻為全帙。然此本先出,世亦並行,故今亦仍

存其目焉。

△《晉溪奏議》·十四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明王瓊撰。瓊字德華,太原人,成化丙戌進士,官至吏部尚書,諡恭襄,事

跡具《明史》本傳。是書刊於嘉靖甲辰,皆其官兵部尚書時所上,故又名《本兵

敷奏》。分地為卷。首京畿,次遼薊、宣大、三關,次陝西、延甯、甘肅,次山

東、河南、四川、南畿、兩浙、湖廣,次江南,次閩、粵、云、貴,又次則清軍、

驛傳、馬政,而以《雜行類》終焉,共十四卷。《明史·藝文志》作四卷,殆刊

版誤脫“十”字歟。史稱正、嘉間,瓊與彭澤皆有才略,相中傷不已,亦迭為進

退。而瓊險忮,公論尤不予。楊廷和《視草餘錄》亦痛詆之。蓋其才干足稱,而

心術則不足道也。

△《密勿稿》·三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毛紀撰。紀字維之,掖縣人,成化丁未進士,官至謹身殿大學士,諡文簡,

事跡具《明史》本傳。是編皆在內閣所進奏疏、題本、揭帖。第一卷二十五首,

武宗北巡時作。其《請車駕還京》諸疏,皆在卷內。二卷十四首,武宗南征時作。

三卷十七首,嘉靖初政時作。皆紀歸田以後彙輯舊稿,手自編定者也。

△《辭榮錄》·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毛紀撰。紀自為禮部侍郎至大學士,凡有朝命,必具疏陳辭,合之得二十

有六首。每首各注年月。其第一首乃正德七年壬申作,而注曰壬午,蓋坊刻訛也。

△《毛襄懋奏議》·二十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明毛伯溫撰。伯溫字汝厲,吉水人,正德戊辰進士,官至僉都禦史,巡撫甯

夏、山西、順天,晉工部尚書,改兵部尚書。天啟初,追諡襄懋。事跡具《明史》

本傳。是集乃其曆任奏疏,以一官為一集。凡《台中》、《撫台》、《內台》、

《總邊》、《宮賓》、《平南》、《總憲》、《樞垣》八集。其籌邊諸議,頗詳

晰當時利弊云。

△《方改亭奏草》·(無卷數,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方鳳撰。鳳字時鳴,改亭其號也,昆山人,正德戊辰進士,官至廣東提學

僉事。是編載奏議一十八首。其兄鵬《跋》云:時鳴舊稿凡五十餘疏,今散失,

止存此。考《江南通志》,稱鳳當武宗時官禦史,屢諫巡幸。胡世甯為甯王宸濠

所構,力辨其誣。世宗初大禮議起,尤力持正論,頗著風裁。然以其兄鵬附和張

璁、桂萼遂並其兄劾之,又自劾以謝其兄,則矯激已甚。使其兄首倡邪說,事關

君父,竟大義滅親可也。考興王而伯孝宗,其根株在璁與萼,其兄不過依阿其間。

破璁、萼之局,則鵬不攻自敗耳,何必先操同室之戈乎。卷首有《王守仁題詞》,

其詞凡近,不類守仁他作。其題名稱“餘姚新建伯王守仁撰”,守仁之陋亦不應

至此。守仁於大禮一議,不甚非張璁、桂萼。其稱大禮一疏力折奸諛,尤不似守

仁之語。疑其後人假守仁之名以為重也。

△《石峰奏疏》·四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明邵錫撰。錫字天佑,號石峰,安州人,正德戊辰進士,官至右副都禦史,

巡撫山東。是集前三卷為官禦史給事中時所上奏疏,後一卷為官巡撫時所上奏疏。

錫立朝頗著風節。武宗幸昌平,疏請回鑾。議北征,陳不可者十。及駕出。又偕

同官遮道泣諫。史不具載。今諸疏並在集中,尚可考見云。

△《桂文襄奏議》·八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明桂萼撰。萼字子實,安仁人,正德辛未進士。嘉靖初以議禮驟貴,官至吏

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諡文襄。事跡具《明史》本傳。是集冠以《大禮疏》。

案其初議,但稱興獻帝曰皇考,而別立廟於大內,未及入廟稱宗,如末流之甚。

其後何淵希旨,遂請入興獻帝神主於太廟。萼上《請罷非議以全大禮疏》,斥為

破壞典章,奸邪陷君云云。則初意亦未甚決裂。厥後希旨固寵,循聲附和,遂以

數載之榮華,博千秋之詬厲。凡所建白,均為讀史者所厭觀矣。衡以彰癉之公,

此集固在所必斥也。


△《漕河奏議》·四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王以旂撰。以旂字士招,江甯人,正德辛未進士,官至兵部尚書,總督三

邊,卒諡襄敏,事跡具《明史》本傳。當嘉靖時,徐、呂二洪水竭,運船膠滯,

命以旂以兵部右侍郎兼僉都禦史,總理河漕。逾年,渠水通,晉秩一等。是編其

督漕時題奏章疏。前後無序跋,亦無目錄,不知為完本否也。

△《諫垣奏草》·四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毛憲撰。憲字式之,武進人,正德辛未進士。即於是年八月除刑科給事中。

至正德十三年二月,以禮科給事中致仕。前後在諫垣八年,所上凡三十一疏。前

附《鄉試策》一篇。憲別有《古菴文集》,此其集外別行者也。

△《夢虹奏議》·二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明鄧顯麒撰。顯麒字文瑞,奉新人,夢虹其號也,正德甲戌進士,授行人司

副。時諸臣共諫南巡,其疏稿為顯麒所擬,故再予廷杖,謫國子監學正。嘉靖初,

擢監察禦史。是集為其子夷惠所編,凡三十一篇。有嘉靖甲寅《李楨序》。後舊

版漫漶,其裔孫繡又重刊之。前有《凡例》,稱以事之大小,時之先後,改易舊

次,考顯麒以正德時諫疏得名,其嘉靖講學疏不過循例陳言,體同策論。而此本

乃列諫疏於講學疏後。蓋明人以講學為至榮,故視為第一大事,取以冠編,而不

計其年月顛倒也。卷首載《一統志·顯麒傳》,稱其劾戚畹陳萬言及論蔚州買木

二事。此本乃無其疏,殆原稿散佚歟。

△《桂洲奏議》·二十一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明夏言撰。言有《南宮奏稿》,已著錄。是編又益以諫垣所上,分為二十一

卷。乃言入閣之後,巡撫江西副都禦史王暐等所刊,事在嘉靖十八年。後暐以事

獲罪,主其獄者即言也。言以《論南北郊分祀》受知世宗,遂被擢用。史稱其奏

定典禮,多可采者。今核其所論,實惟議禮一事,有關典制沿革。故錄其《南宮

奏稿》,而此集則別存其目焉。

△《複套議》·二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明曾銑撰。銑字子重,江都人,正德丁丑進士,官至兵部侍郎,總督陝西三

邊軍務,事跡具《明史》本傳。嘉靖二十五年,銑建議欲西自定邊營,東至黃甫

川,千五百里,築邊牆以禦剽掠。並以河套諸部久為中國患,因上疏請複其地,

條八議以進。嗣又與諸撫鎮條上方略十八事。此即其前後疏稿。是時夏言主銑議,

後卒以此為嚴嵩所構,言及銑亻並棄市。王肯堂《郁岡齋筆麈》云:徐階門客呂

生者,殺人亡命河套中。三年盡得其山川之險易、城堡之虛實,因悉繪為圖。謂

其地不難於攻而難於守,於是並調畫守禦之策若干條,挾以說總督曾銑。銑聞而

深信之,遂以白夏言云云。則銑諸奏蓋皆據呂生目睹之說也。

△《奏對稿》·十二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張孚敬撰。孚敬有《諭對錄》,已著錄。其《諭對錄》中乃備載世宗密諭,

即當時奏草亦並載于中。共三十四卷,篇帙頗夥。是編乃萬曆中巡按浙江禦史楊

鶴所選。凡十一卷,視原集汰三之二。第十二卷附刻序文十九篇,蓋刪繁舉要,

以便流傳。然《李綱奏議》六十九卷為世所貴,不病其多而難讀也。《田錫奏議》

一卷為世所貴,亦非取其少而易竟也。

△《督撫經略疏》·八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李遂撰。遂字邦良,號克齋,豐城人,嘉靖丙戌進士,官至南京參贊機務、

兵部尚書,諡襄敏,事跡具《明史》本傳。是編乃其以右僉都禦史巡撫鳳陽四府

時所上奏疏。起嘉靖三十六年,至三十八年遷秩還京,因裒輯成帙。史稱遂官巡

撫時,淮揚三中倭,歲複大水,且日役民挽大木輸京師。遂請餉增兵,恤民節用,

次第畫戰守計。《劉景韶序》亦稱其時值凋弊之秋,獨以急病厚生為念,請蠲恤

之疏不下數十章。今觀集中請恤疏止數篇,餘皆言倭寇事。序弁書前,不應顯相

矛盾,或有所刪汰歟。

△《前川奏疏》·二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明曾忭撰。忭號前川,泰和人,嘉靖丙戌進士,官至兵部都給事中。《千頃

堂書目》載《前川奏疏》二卷,與此本合。其作曹忭,則以字形相近而訛也。忭

《明史》無傳,惟《劉源清傳》附載其申救源清下詔獄事。其疏今在集中。然疏

中陳處置大同事宜頗詳,申救源清,特其中之一事。則未審為史文之略,為其後

人有所潤色也。卷末有《跋》,不署名氏。核其語意,以忭族人所作,稱“忭叔

監察禦史翀”,嘉靖乙未,亦以劾汪鋐廷杖死。泰和東門內有叔侄諫臣坊,即

為翀、忭所建云。

△《本兵疏議》·二十四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明楊博撰。博字惟約,蒲州人,嘉靖己丑進士,官至吏部尚書,諡襄毅,事

跡具《明史》本傳。此集為其子士俊所編。始嘉靖三十四年,迄隆慶六年,皆博

為兵部尚書時所上。故名曰《本兵疏議》。是時倭寇亂於南,譜達侵於北。請餉

請兵,羽檄旁午。故案牘之繁,至於如是。考本傳,稱博於肅州奏金塔之功,薊

鎮著馬蘭之績,大同有牛心之捷。西北兵機,為所素習,宜其言之頗悉。然當時

倭患之不熄,由經略內倚權相,顛倒是非。博身居本兵,不能糾趙文華之奸,辨

張經之枉。其依違牽就,抑亦不無可議矣。

△《台省疏稿》·八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明張瀚撰。瀚字元洲,仁和人,嘉靖乙未進士,官至吏部尚書,諡恭懿,事

跡具《明史》本傳。是集分門編次,一卷曰《賀謝類》,二卷、三卷曰《前後關

中類》,四卷、五卷曰《漕運類》,六卷、七卷、八卷曰《兩廣類》,咸當時案

牘之文。

△《平倭四疏》·三卷(浙江鄭大節家藏本)

明章煥撰。煥字揚華,一字茂實,長洲人,嘉靖戊戌進士,官至督理南京倉

儲右副都禦史。煥初由刑部主事改吏部,擢南京太仆寺卿。值倭犯兩浙諸郡,乃

上《平倭疏》凡十二策。及轉光祿寺卿,複上《安攘八事》。旋擢右僉都禦史巡

撫福建,又陳《明職守》、《授成算》二疏。前後四疏,皆為倭事而發。此本乃

嘉靖己未煥由河南巡撫拜督漕之命,將去汴時,周藩鎮國中尉睦為序而刻之

者也。

△《南宮奏牘》·二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明高拱撰。拱有《春秋正旨》,已著錄。嘉靖壬戌,拱為禮部左侍郎,改吏

部,進禮部尚書,召入直廬,皆在一年之中。《自序》云:視篆南宮未久,故奏

牘無多。然一二有關處分者,皆自屬草,故特存之云。

△《綸扉內稿》·一卷、《外稿》·一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明高拱撰。拱於嘉靖丙寅入閣,隆慶丁卯罷,己巳複召還。是編乃其先後在

閣時疏稿也。前有《自序》,稱內閣有關機密,人不與知者不敢泄,惟言外事及

辭免諸疏則存之云。

△《掌銓題稿》·十四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明高拱撰。拱於隆慶己巳複召入內閣,兼掌吏部事者凡二年。是編皆其疏稿

也。史稱拱在吏部,欲遍識人材,授諸司以籍,使署賢否,志爵里姓氏,月要而

歲會之。倉卒舉用,無不得人。蓋其才固有足取者矣。

△《獻忱集》·二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明高拱撰。所載皆賀謝奏疏。《自序》云:國制,廷臣賀謝皆無疏。近歲章

奏浸盛。節賀無俟言,凡有瑞應必疏賀,而大僚遷官及有譴有賜無不疏謝者。乃

次第成帙,名《獻忱集》。《明史·藝文志》作五卷。豈先有別行之本五卷,後

編入文集,乃刪並為二卷耶。

△《奏疏輯略》·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董傳策撰。傳策字原漢,上海人,嘉靖庚戌進士,授刑部主事。以疏劾嚴

嵩,謫戍南甯。隆慶初,複故官。萬曆初,官至南京禮部右侍郎。事跡具《明史》

本傳。是編有其弟傳文識後云:伯子由常博至右宗伯,疏草半逸。今輯梓者寥寥

十餘疏耳。考傳策始以論嚴嵩欺君誤國,遣戍南甯,乃其生平大節,宜以弁集,

而乃冠以《極陳時政疏》。實則未上之稿,附錄之,尚為空言鬻直,況首列乎?

此則編次之失也。

△《粵西疏稿》·三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吳文華撰。文華字子彬,連江人,嘉靖丙辰進士,官至南京兵部尚書,諡

襄惠,事跡附見《明史·鄒應龍傳》。此集乃其巡撫廣西時所上諸疏,凡二十一

首。葉向高作文華《濟美堂集序》,稱其督粵西所削平林箐巨憝,累世為患害者,

不可勝紀。今集中《敘報雕剿人員疏》、《地方賊情疏》、《剿平上下四屯疏》、

《剿平北山等處地方疏》、《題報地方賊情疏》,皆其事也。然史稱河池咘咳

北三猺未為逆,總督凌云翼喜事,殺戮甚慘,得蔭襲,文華亦受賞遷戶部侍郎,

則向高所云,不免有所文飾矣。

△《留都疏稿》·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吳交華撰。文華於萬曆十五年任南京工部尚書,十六年進兵部尚書,旋以

病乞歸。此其兩年之中所上諸疏,凡十一首。謝恩者三,乞休者二,為人請蔭者

一,其四皆營伍常事。惟《乞誅內監張鯨》一疏,尚見風力云。

△《存笥錄》·一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明張槚撰。槚字叔養,號心吾,江西新城人,嘉靖己未進士,官至南京

工部右侍郎,事跡附見《明史·鄒應龍傳》。是編乃其曾孫道登所刻。首載誥敕,

末錄墓碑志銘。所載槚文,惟奏疏六篇而已。一為救論嚴嵩言官吳時來,一複

召上論三事,一薦王世貞,一薦石星,一劾內監滕祥,一劾大學士高拱。卷首標

題之下,側注“摘要”二字,蓋非完本也。

△《王文肅奏草》·二十三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王錫爵撰。錫爵字元馭,號荊石,太倉人,嘉靖壬戌進士,官至建極殿大

學士,諡文肅,事跡具《明史》本傳。是集乃其綸扉進禦之詞,自萬曆十三年訖

三十八年,以歲月先後編次。其子衡所輯,其孫時敏所刊也。

△《小司馬奏草》·六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項篤壽撰。篤壽字子長,秀水人,嘉靖壬戌進士,官至兵部郎中。是編即

篤壽官兵部時議覆內外陳奏之文。凡《駕部稿》一卷,《職方稿》五卷。其曰小

司馬者,蓋取《周禮·夏官》之屬。然明無此職,以古名題後世之奏牘,似有據

而實不典也。

△《沖菴撫遼奏議》·二十卷、《督撫奏議》·八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明顧養謙撰。養謙字益卿,南通州人,嘉靖乙丑進士,官至戶部侍郎,總督

薊遼兼經略。以議倭封貢事被劾去。《撫遼奏議》乃巡撫遼東時所上,凡九十餘

疏。《督撫奏議》乃總督薊遼時所上,凡三十餘疏。

△《敬事草》·十九卷(山西巡撫采進本)

明沈一貫撰。一貫有《易學》,已著錄。是書乃其曆官所上奏疏揭帖。始於

萬曆四年正月初充講官,迄於三十四年七月以大學士乞休。一貫當國,頗為清議

所不滿。如《明史》本傳所載楚獄、妖書二案,所不待言。即京察一事,集中深

自辨白,然終無以解免於物論也。本傳稱一貫位至建極殿大學士。據此編所書銜

名乃中極殿,蓋史家偶異詞云。

△《內閣奏題稿》·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趙志皋撰。志皋字汝邁,蘭谿人,隆慶戊辰進士,官至建極殿大學士,諡

文懿,事跡具《明史》本傳。史稱志皋身在床褥,於罷礦、建儲諸大政,數力疾

草疏爭。在告四年,疏八十餘上。此本乃其在內閣十年之奏稿,於萬曆二十八年

手自編定者也。《明史·藝文志》作十六卷,與此本卷數不合。殆志皋尚有他奏

議,《明史》總舉其數歟。

△《王文端奏疏》·四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王家屏撰。家屏字仲伯,山西山陰人,隆慶戊辰進士,官至東閣大學士,

諡文端,事跡具《明史》本傳。家屏輔政在萬曆中年,奏疏多為冊儲之事,餘皆

占謝之詞。本傳稱其柄國僅半載而去,朝野惜之。閱八年,儲位始定。遣官存問,

赍金幣羊酒。是編終以此篇,明其志也。諸疏已載入所著《文端集》,此蓋初出


別行之本。《目錄》作二卷,而書實四卷。蓋《目錄》之誤,其編校亦可謂疏矣。

△《奏議》·二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明李頤撰。頤字維貞,號及泉,餘干人,隆慶戊辰進士,官至總督河漕、都

察院右都禦史,兼工部侍郎,事跡具《明史》本傳。是編皆其曆官時所上奏疏,

與《明史》相合。《獻徵錄》載頤行狀,稱《奏議》十卷。今止二卷,乃國朝段

藻所重刊。末附《重建儒學祭器庫記》一首,而以志傳行狀制誥及諭祭敕葬文冠

於卷首。

△《掖垣題稿》·三卷(刑部員外郎顧葵家藏本)

明顧九思撰。九思字與睿,長洲人,隆慶辛未進士,官至通政司右通政。是

編皆其為給事中時所上奏疏。在戶科者一,在禮科者十三,在兵科者二十。其間

如持宗藩之冒封,劾邊將之驕詐,皆具有風節。《江南通志》亦謂其條奏多關切

軍國大計,時咸推其讜直云。

△《諫垣疏稿》·四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姚學閔撰。學閔字順山,武陵人,隆慶辛未進士,由知縣曆官禮、刑、兵

三科給事中。嘗一視京營,一閱宣大山西邊務。以其前後奏疏,彙為此編。卷首

有《陳所蘊序》,稱當時不察,有以枌榆故相為口實者。今疏稿具在,有一左袒

相君語乎?又有其門人吳中明《序》,亦云先生當柄國時,世或蘄為同而能不為

同。迨其後也。世或蘄為異而能不為異。蓋學閔官諫垣時,在萬曆初,正其鄉人

張居正獨相之日。故二人並為辨別心跡云。

△《海防奏議》·四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明萬世德撰。世德,山西偏頭千戶所人,隆慶辛未進士,曆官右都禦史、總

督薊遼。萬曆二十五年,倭寇朝鮮,議設海防巡撫,以世德為都察院僉都禦史,

管理天津、登萊、旅順等處海務。至二十六年,改世德經理朝鮮,而以汪應蛟為

代。是編所載,自二十五年九月至二十六年六月。一年之中,條上一切海防事宜,

凡為疏四十八篇。

△《治河奏疏》·四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明李化龍撰。化龍有《平播全書》,已著錄。是編奏疏乃萬曆三十一年化龍

以工部右侍郎總督河道時所上。時黃河橫決,化龍遍行淮徐,得泇河遺跡,乃

奏請疏鑿。凡開二百六十丈。工訖而為流沙所阻。化龍持之益力,複改鑿嵎頭一

路,運道遂通。故此編於泇河一事,最為注意,言之尤為懇切云。

△《黃門集》·三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陳與郊撰。與郊有《檀弓集注》,已著錄。是編為其《奉常佚稿》之第二

種,皆其為給事中時奏疏。與郊黨附大學士申時行、王錫爵。其論大峪壽宮事,

詆李植、江東之。其疏今載集中。《明史·萬國欽傳》又載,給事中李春開劾趙

南星、張士昌,與郊助之。亦以二人糾政府私人也。

△《奏疏遺稿》·(無卷數,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吳達可撰。達可字安節,宜興人,萬曆丁丑進士,官至通政司左通政。是

集為其孫洪裕等所編,分《西台》、《冏寺》、《勳寺》、《銀台》四類。詞氣

頗多率易。惟官禦史時劾兵部尚書田樂等一疏,頗為切直。疏中極數樂子爾耕開

門納賄之罪。爾耕即後以世蔭官錦衣,黨附魏忠賢,鍛煉楊漣、左光斗諸人,流

毒天下者。達可可云先見矣。

△《周中丞疏稿》·十六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明周孔教撰。孔教字明行,臨川人,萬曆庚辰進士,官至右都禦史,總理河

道。是集凡《西台疏稿》二卷、《中州疏稿》五卷、《江南疏稿》九卷。其《西

台疏》內極論趙志皋、石星等封日本棄朝鮮之非。《江南疏》內停織造、止加派

及丁未救荒諸疏,尤具見風力。其餘則案牘之文為多。據《趙南星序》,此集乃

孔教由應天巡撫遷總督河道時所刊。其時吳中士民請留孔教,言者劾為孔教陰使

之。孔教由此去國,乃裒刊平日之疏,使南星序之。而顧憲成、高攀龍亦為之序。

三人皆一代名臣,所言當不假借。然當嫌疑交起之際,而急刻《疏稿》以自表。

日相激薄,黨禍遂成。是則東林諸人負氣求勝之過,難盡委諸命數也。

△《青瑣藎言》·二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明楊東明撰。東明字啟昧(案《明史》作字啟修),號晉安,虞城人,萬曆

庚辰進士,官至刑部右侍郎,事跡附見《明史·王紀傳》。東明為禮科給事中時,

正當萬曆間朝政紕繆,東明多所建白。如停逮譚一召、安希范及東事、播事諸疏,

持論頗正而不激。後卒以抗論被斥,家居二十六年。因彙其前後疏稿為一集,甯

陵喬允序之。允亦嘗官禦史,與東明同以言罷者也。

△《掖垣諫草》·五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張貞觀撰。貞觀字惟誠,別號惺宇,沛縣人,萬曆癸未進士,官至禮科給

事中。萬曆甲午,以請皇長子出閣講讀,罷職為民。此其曆年疏草也。凡在兵垣

者二卷,工垣者一卷,禮垣者二卷。

△《蘭台奏疏》·(無卷數,直隸總督采進本)

明馬從聘撰。從聘有《四禮輯疑》,已著錄。是集為從聘所自編,凡二十六

疏。前有《自序》,稱萬曆戊戌題於兩淮公署。蓋其為江西道禦史出理鹽課時所

刊也。

△《畿南奏議》·六卷(山西巡撫采進本)

明王紀撰。紀字惟理,號憲葵,芮城人,萬曆己丑進士,官至刑部尚書,事

跡具《明史》本傳。此其自萬曆四十一年至四十五年巡撫保定時所上奏疏也。於

閭閭災病,言頗詳盡。史亦稱其居四年,部內大治云。

△《楊全甫諫草》·四卷(山西巡撫采進本)

明楊天民撰。天民號全甫,山西太平人,萬曆己丑進士,官至禮科右給事中,

降永從縣典史,後贈光祿寺少卿,事跡具《明史》本傳。天民在諫垣,敢於言事。

建儲之疏至十二上,卒以是謫死。其鄉人為梓先後疏稿共成四卷,後附《贈官制》

及《諭祭文》。贈官在天啟二年九月,諭祭在三年十月。而卷首《許維新序》作

於天啟元年十一月,已有“台臣請加恤錄”之語。蓋奏請在前,得允在後耳。

△《督蜀疏草》·十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朱燮元撰。燮元字懋和,浙江山陰人,萬曆壬辰進士,曆官兵部尚書,總

督四川、貴州軍務,晉左柱國、少師,諡襄毅,事跡具《明史》本傳。燮元久膺

閫寄,曆樹邊功,威望著於西南。史稱其治事明果,軍書絡繹,不假手幕佐。此

編乃其總督四川時經理苗疆事宜及舉劾僚屬諸疏。其曾孫人龍校刻者也。

△《朱襄毅疏草》·十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朱燮元撰。是書皆其總督云貴時論平定諸苗奏疏與督蜀諸疏。始末均具

《明史》本傳中。其事跡委曲,年月先後,則較史為詳。

△《朱少師奏疏》·八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朱燮元撰。此編為其曾孫世衛所重刊。冠以倪元璐所撰《行狀》及劉宗周

所撰《墓志銘》。末有《世衛跋》,稱《燮元奏疏》原鐫成二十四卷(案:此即

以《督蜀疏草》十二卷、《朱襄毅疏草》十二卷合而計之,非別有二十四卷之本),

以版留家塾。又別抄一百三十餘疏,合《蜀事紀略》共為一帙。其《蜀中疏草》

刪為四卷,《黔中疏草》刪為三卷。《蜀事紀略》又自為一卷,冠於《蜀中疏草》

之前。

△《留垣奏議》·四卷(福建巡撫采進本)

明黃起龍撰。起龍字應興,號雨石,莆田人,萬曆戊戌進士,官至南京吏科

給事中。是編為起龍所自刊,分十六類。曰《儲講》,曰《藩封》,曰《國典》,

曰《聖政》,曰《修省》,曰《賑恤》,曰《糧儲》,曰《錢法》,曰《財用》,

曰《諡典》,曰《起廢》,曰《用人》,曰《考選》,曰《糾邪》,曰《時事》,

曰《請告》。共計疏三十六首,而以戶部議覆三疏附其後。曰《留垣奏議》者。

以當時稱南京為留都也。

△《留垣疏草》·(無卷數,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黃建中撰。建中字良輔,揚州興化人,萬曆戊戌進士,官至南京戶科給事

中。是集凡疏二十四篇。其中若《論舊撫疏》,劾李三才論救劉光複原為自救。

考《明史·李三才傳》,稱光複坐事下獄,三才陽請釋之,則與建中疏意相符。

而建中疏劾之事,則不見於《三才傳》中,此疏實可以補其闕。又若《惡監狂逞

疏》,劾稅珰高寀,尤見風力。至於《按臣輕去疏》,劾應天巡按禦史荊養喬而

申理熊廷弼。考《明史》廷弼督學南畿,嚴明有聲。以杖死諸生事,與荊養喬相

訐奏。養喬投劾去,廷弼亦聽勘。不及詳其始末。據《定陵注略》,則湯賓尹奪

人聘妻,逼貞女自盡,諸生芮應元等不平而鳴之官。廷弼為賓尹所取士,因杖應

元殺之。其事曲在廷弼。建中此疏,顛倒是非實甚。建中《明史》無傳,《江南

通志》載其初授南陽府推官,下車即置奸掾於法。邑令饋金,笞其使,令解綬去。

為給事中時,遇事敢言,中內計罷去。則其人非附宣黨者,殆一時意見之偏耶。

△《湖湘五略》·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錢春撰。春字梅谷,武進人,萬曆甲辰進士,官至戶部尚書,事跡附見

《明史·錢一本傳》。萬曆四十年春,以監察禦史巡按湖廣,至四十二年代還。

因輯其在官時所作章疏文移,彙為此編。凡《疏略》三卷,《牘略》一卷,《檄

略》二卷,《詳略》二卷,《讞略》二卷。大都案牘之文。其中《請釋滿朝薦》

一疏,自言當時具草未上,而亦載之編中。殆與董傳策刻《極陳時政》一疏,其

事等矣。

△《兵垣奏疏》·一卷(陝西巡撫采進本)

明劉懋撰。懋字養中,別號渭溪,臨潼人,萬曆癸丑進士,官至兵科給事中。

是集凡奏疏十二篇。案《平寇志》,稱崇禎元年,給事中劉懋、禦史毛羽健請裁

驛站,以足國用。非敕使不得給郵符,歲省費無算。謂蘇驛累也。而燕、趙、秦、

晉輪蹄孔道,游手之民多仰食驛糈,至是益無賴。又歲儉無所得食,遂群聚為盜

云云。考天、崇之間,政亂而民困,重以饑歲,即不裁驛站,亦必亂。未可專以

咎二人,況天下之驛皆裁,而亂獨起於秦。是亦不由裁驛之明徵矣。《平寇志》

又載懋崇禎三年《論流寇》二疏,於當日情形極切,而此集佚之,則不知其何故

也。

△《吳侍禦奏疏》·一卷(山西巡撫采進本)

明吳玉撰。玉,壽陽人,天啟壬戌進士,官至河南布政司參議。此編乃其崇

禎初官廣西道監察禦史時所上之疏,凡十篇。劾魏忠賢餘黨者三,劾輔臣者二,

劾本兵者三,清釐國用者一。其末一篇則懇辭加銜者也。

△《按晉疏草》·(無卷數,兩江總督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亦無卷次目錄。惟分四巨冊。皆明崇禎五年六年奏疏。每篇

首署巡按山西監察禦史李,而不書其名。末各載所奉諭旨。疑皆當時胥吏抄錄副

本,未經重繕者。案《山西通志》,崇禎間巡按禦史有李嵩者,棗強人。《畿輔

通志》載嵩字影石,天啟壬戌進士,官至布政使。是此書即嵩案晉時疏稿也。時

流賊勢已猖獗,故疏中言兵事者十之八九。其五年八月《急請移兵厚餉》一疏,

稱甯武兵驕而狡,一遇大敵,非鼓噪即脫逃。標營兵悍而猾,經過地方,橫索如

虎,避盜如鼠。即有一二守法者,又遲回不用命。明季軍政敝壞至此,固不待獻、

闖並熾,而亡徵先見矣。

△《治河奏疏》·二卷(侍講劉亨地家藏本)

明周堪賡撰。堪賡字仲聲,號五峰,甯鄉人,天啟乙丑進士,官至工部侍郎。

集中有崇禎十六年十二月升南京戶部尚書《乞賜骸骨疏》。《三藩紀事本末》亦

載福王時起用戶部尚書周堪賡,以疾不赴,則堪賡雖未南京任事,實以尚書歸里

也。《明史·河渠志》載,崇禎十五年流賊決河灌城,民盡溺死。總河侍郎黃希

憲以身居濟甯,不能攝汴,請特設重臣督理。命工部侍郎周堪賡督修汴河。此治

河奏疏蓋即是時所上。然史載十六年六月堪賡言,河之大勢盡歸于東,運道已通,

陵園無恙。疏甫上,決口再潰。帝趣鳩工,未奏績而明亡云云。而集中有十六年

十二月汴工築塞已完,《歲修防守宜豫》一疏與史不符,未詳何故也。

△《真定奏疏》·一卷、《附刻》·一卷(陝西巡撫采進本)


明衛楨固撰。楨固字紫嵐,韓城人,崇禎甲戌進士,曆官云南道監察禦史。

此其巡按真定時所上疏稿也。凡二十六篇。其論劾白廣恩淫掠及領兵官潘鳳閣擅

責縣官諸疏,于明季軍政不修,可以概見一二。其子執蒲跋而刻之。執蒲字禹濤,

國朝順治辛丑進士,官至左都禦史。其初授監察時,適亦得云南道,遂以己疏一

冊附刻其後。

△《文襄公奏疏》·十五卷、附《年譜》·一卷(山東巡撫采進本)

國朝李之芳撰。之芳字鄴園,武定人,順治丁亥進士,官至文華殿大學士,

諡文襄。是編奏疏前十一卷,為總督浙江時所上。又《台諫集》二卷,為監察禦

史時所上。康熙甲申,耿精忠之變,經理征剿疏稿,亦具載集中。末附《年譜》

一卷,淄川唐夢賚所編也。

△《郝恭定集》·五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國朝郝惟訥撰。惟訥字敏公,霸州人,順治丁亥進士,官至吏部尚書。此集

凡《都察院奏疏》八篇,《刑部奏疏》四篇,《禮部奏疏》一篇,《戶部奏疏》

九篇,《吏部奏疏》六篇。其《禮部請行釋奠疏》、《戶部稅銀款目疏》,皆注

“疏存部案”字。蓋當時同官公議,而惟訥具草,故仍刻之私集也。

△《清忠堂奏疏》·(無卷數,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國朝朱宏祚撰。宏祚字徽蔭,高唐人。是編乃其官廣東巡撫時奏疏。始於康

熙二十六年十二月,終於三十一年八月,凡七十五篇。前有《梁佩蘭序》,稱其

在粵五年,凡上一百六十有五疏。則此刻亦選擇而存之者也。

△《西台奏議》·一卷、《京兆奏議》·一卷、附《曲徙錄》·一卷(陝西

巡撫采進本)

國朝楊素蘊撰。素蘊字筠湄,宜君人,順治壬辰進士,官至湖廣巡撫。《西

台奏議》,其為四川道監察禦史時所上。《京兆奏議》,其官順天府尹時所上。

《曲徙錄》則東明劉祚昌集其劾奏吳三桂疏,又謫官複起始末也。然三桂逆跡一

形,素蘊即邀擢用,未可謂之“曲突徙薪無恩澤”也。祚昌之命名,亦不思之甚

矣。

△《大觀堂文集》·三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余縉撰。縉字仲紳,號浣公,諸暨人,順治壬辰進士,官至河南道監察

禦史。是集即其官禦史時所上諸疏,凡四十三篇。其外官告病諸疏,皆縉私擬未

上之稿,未嘗見之施行,不當一例附入也。

△《疏稿》·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胡文學撰。文學字卜言,鄞縣人,順治壬辰進士,官至福建道監察禦史。

此即為禦史時題奏之稿也。自順治十七年起,至康熙元年巡視兩淮鹽政止,凡十

六篇。

△《存菴奏疏》·(無卷數,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徐越撰。越字山琢,山陽人,順治壬辰進士,官至監察禦史,遷兵部督

捕左理事官,仍留禦史之任。是集皆其所上奏疏,自順治十七年至康熙十二年止,

凡五十四篇。皆具年月,並恭載諭旨。《江南通志》稱其在台十有三年,所條奏

皆有關時政之大者。言漕河事先後凡十六疏,曆陳淮、黃分合變遷及兩河沖決狀

尤悉。

△《楊黃門奏疏》·(無卷數,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楊雍建撰。雍建字自西,一字以齋,海甯人,順治乙未進士,官至兵部

侍郎。此編乃其官給事中時所上奏疏,故以黃門為名。前有康熙元年《胡兆龍序》,

謂雍建壬寅假歸,梓其前後疏章三十餘篇。又《自序》云:曆吏、禮、兵、刑四

垣,章凡三十餘上。今卷內實五十一篇。末四篇稱《西台奏議》,蓋康熙十八年

官左副都禦史時也。《目錄》後有《自識》云:余以內升,複入垣署,章奏及西

台諸疏,原稿散失無存。賴吾侄存理中發留心搜輯,得以續梓。然則此所載者蓋

合前後所刻通為一編矣。

△《撫黔奏疏》·八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楊雍建撰。雍建自康熙十八年巡撫貴州,凡在任六年。內升兵部侍郎,

閱一年有餘,告請終養。是編合載貴州及兵部奏疏共五百四十一篇。

△《于山奏牘》·七卷、附《詩詞》·一卷(江蘇周厚堉家藏本)

國朝于成龍撰。成龍字北溟,永甯人。前明拔貢生。入國朝,授廣西羅城縣

知縣。官至湖廣總督。此集刊於康熙癸亥,自卷一至卷七,皆載其曆任所上奏疏,

及詳文、牌示並一時同官往來書牘。第八卷則《詩詞》,而終之以《制藝》一首。

其後《政書》之刻,即因此本而增損之。此編蓋猶其初稿。至於詩詞,本非所長。

《制藝》一首,尤不入格。亦不如《政書》之刊除潔淨也。

△《平岳疏議》·一卷、《平海疏議》·一卷、附《平海咨文》·一卷、

《師中小劄》·一卷(山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萬正色撰。正色號中庵,晉江人,康熙十三年,正色以岳州水師總兵官

征吳三桂,累立戰功。《平岳疏議》作於是時。尋提督福建水師,同總督姚啟盛

平海壇及金、廈兩島。《平海疏議》及《咨文》作於是時。《小劄》亦是時師中

作也。

△《督漕疏草》·二十二卷(山東巡撫采進本)

國朝董訥撰。訥字茲重,號默菴,平原人,康熙丁未進士,官至江南總督。

是編乃其督理漕河時所上疏草,皆吏牘之文。

△《奏議稿》·(無卷數,江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江蘩撰。蘩有《四譯館考》,已著錄。是編冠以康熙二十五年十月蘩由

靈寶縣知縣擢禦史時禦試策二道。次為陝西道禦史時疏三篇,次為巡視東城時疏

二篇,次為協理江西道時疏三篇,次為巡視北城時疏一篇,次為巡視長蘆鹽課時

疏三篇,次為掌山東道時疏一篇、掌京畿道時疏一篇。

△《撫豫宣化錄》·四卷(內府藏本)

國朝田文鏡撰。文鏡,正黃旗漢軍,官至河東總督,諡端肅。是編乃文鏡官

河南巡撫時,《奏疏》一卷、《條奏》一卷、《文移》一卷、《告示》一卷。內

《文移》又分一子卷。均始於雍正二年七月,迄五年九月。惟《告示》迄於五年

正月。前有河南布政使費金吾、按察使彭維新、分守開歸河道楊夢琬、河務兵備

道祝兆鵬、分守河北兵備道朱藻、分巡南汝光道孫蘭芬會請刊刻詳文一道,及文

鏡批詞。

△《河防疏略》·二十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國朝朱之錫撰。之錫字孟九,號梅麓,義烏人,康熙壬辰進士,官至兵部尚

書、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總督河道。是編即其治河奏稿也。(以上專集)

△《赤城論諫錄》·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謝鐸、黃孔昭同編。鐸字鳴治,天順甲申進士,官至禮部侍郎,兼國子監

祭酒,諡文肅。孔昭字世顯,天順庚辰進士,官至工部侍郎,諡文毅。事跡具

《明史》本傳。二人皆天台人。是編裒其鄉先輩奏議,自南宋至明初,凡十四人,

文六十六篇。又吳芾、葉夢鼎二人在宋末亦以言事著稱,而奏稿不可複得,亦附

名於後。略載其出處行事,以存其人焉。

△《大儒奏議》·六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邵寶編。寶有《左觿》,已著錄。是書取宋二程子及朱子奏議彙抄成帙。

蓋寶督學江西時所刊。然三子以道學傳,不以經濟見也。

△《右編》·四十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明唐順之編。順之有《廣右戰功錄》,已著錄。是編所錄皆曆代名臣論事之

文,凡分二十一門、九十子目。古來崇論宏議,切於事情,可資法戒者,菁華略

備。其曰《右編》者,取右史記言之義也。然其稿未定而順之沒。後萬曆中焦竑

得其殘本,南京國子監祭酒劉曰甯、司業朱國楨仿左編義例,為定其部分,且補

其遺軼,付之梓。然其中所補之文,如司馬師《上高貴鄉公勸學書》、李斯《諫

秦王逐客書》及唐武後時諸臣所上書,多以詞藻見收,恐非順之本意。又如《論

晉鑄刑鼎》一書,自是左氏之文,而題曰仲尼,尤為無識。蓋明自萬曆以後,國

運既頹,士風亦佻,凡所著述,率竊據前人舊帙,而以私智變亂之。曰甯等之補

此書,亦其一也。

△《明疏議輯略》·三十七卷(內府藏本)

明張瀚編。是書乃瀚官大名知府時,督學禦史阮鶚以世所行《名臣經濟錄》、

《名臣奏議》二書去取猥雜,因屬瀚別加刪補,以成此本。略仿《宋名臣奏議》

之例,分《君道》、《聖學》、《修省》、《厘正》、《納諫》、《史職》、

《銓選》、《考課》、《財計》、《賦役》、《征榷》、《漕運》、《荒政》、

《禮儀》、《律曆》、《陵廟》、《祀典》、《制科》、《學校》、《武備》、

《征伐》、《撫治》、《馬政》、《禦邊》、《議獄》、《屯田》、《河渠》、

《營繕》、《風紀》、《糾劾》三十門。然當時有所避忌,所載亦不能盡備也。

△《嘉隆疏鈔》·二十卷(內府藏本)

明張鹵編。鹵字召和,儀封人,嘉靖乙未進士,曆官右副都禦史,調南京太

常寺卿。是編專錄嘉靖、隆慶兩朝臣僚奏疏,分三十七類,凡四百餘篇。蓋續張

瀚《疏議輯略》而作。故類例雖稍有出入,而大致略相仿佛云。

△《兩朝疏鈔》·十二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顧爾行編。爾行,歸安人,萬曆甲戌進士,官大名府推官。初,張瀚撰

《疏議輯略》,所載止武宗以前,故爾行複錄世宗、穆宗朝諸疏,以續其書。明

至世宗以後,紀綱日弛,議論日多。當時諸疏,或忿爭詬戾,使聽者不平;或支

蔓冗遝,使讀者欲臥。士大夫淳厚忠樸之風,自是漸壞。其間忠義激發,非為名

計者,亦參雜其中,混淆而不能別矣。是則世運為之也。

△《留台奏議》·二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朱吾弼、李云鵠、蕭如松、孫居相同編。取正、嘉、隆、萬間南京禦史所

上奏疏,分二十門。所載諸疏,四人自撰者為多。露才揚己,蓋所不免焉。吾弼

有《朱子奏議》,已著錄。云鵠字黃羽,內鄉人,萬曆壬辰進士。如松字鶴侶,

內江人。居相字伯輔,沁水人。並萬曆壬辰進士。時皆官南京禦史,故與吾弼同

輯是編也。

△《右編補》·十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明姚文蔚編。文蔚字元素,錢塘人,萬曆壬辰進士,官至太仆寺卿。初,唐

順之為《右編》,其書未完。劉曰甯補而輯之,尚多闕略。文蔚因取永樂中所修

《名臣奏議》,拾其所遺。其門目則仍從《奏議》之舊,分四十二類,大抵皆習

見之文。特於順之所不錄者,覆為掇拾,以成一編耳。

△《古奏議》·(無卷數,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黃汝亨編。汝亨字貞父,仁和人,萬曆戊戌進士,官至江西提學僉事,轉

布政司參議。此書輯古人奏議,自戰國迄於唐、宋,共一百一十首。每首系以評

論。然若蘇秦、范睢、韓非輩,不過辨士功利之談。論文則當取其工,論奏議則

當斥其詭,奈何托始於是也。

△《二李先生奏議》·二卷(副都禦史黃登賢家藏本)

明徐宗夔所編李夢陽、李三才二人奏議也。夢陽以風節振一世。三才結納東

林,亦負當代之望,而智數用事,不及夢陽之伉直,其為人不甚相類。宗夔以二

人俱產關中,故合刻之。末各附詩數首,於體例亦為不倫。宗夔字效虞,蘇州人。

△《奏議稽詢》·四十四卷(湖北巡撫采進本)

國朝曹本榮編。本榮,黃岡人,順治己丑進士,官至侍講學士。是書仿《曆

代名臣奏議》之體,彙輯自周訖明諸臣奏疏,分三十六門。然自《君德》至《弭

盜》六十五門,止二十六卷。其中《律曆》一門,又有錄無書。最後《禦邊》一

門,自二十七卷起至四十四卷止,共十八卷。未免繁簡不倫,體例未能盡善,疑

草創未全之本也。(以上總集)

──右“詔令奏議類”奏議之屬,九十部、八百十八卷,內十部無卷數,皆附

《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