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

◎論十二首

【省試刑賞忠厚之至論】

論曰:堯、舜、禹、湯、文、武、成、康之際,何其愛民之深,憂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長者之道也。有一善,從而賞之,又從而詠歌嗟歎之,所以樂其始而勉其終。有一不善,從而罰之,又從而哀矜懲創之,所以棄其舊而開其新。故其籲俞之聲,歡休慘戚,見于虞、夏、商、周之書。成、康既沒,穆王立,而周道始衰。然猶命其臣呂侯,而告之以祥刑。其言憂而不傷,威而不怒,慈愛而能斷,惻然有哀憐無辜之心,故孔子猶有取焉。《傳》曰:“賞疑從與,所以廣恩也。罰疑從去,所以慎刑也。”當堯之時,皋陶為士,將殺人,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執法之堅,而樂堯用刑之寬。四岳曰“鯀可用”,堯曰“不可,鯀方命圮族”,既而曰“試之”。何堯之不聽皋陶之殺人,而從四岳之用鯀也?然則聖人之意,蓋亦可見矣。《書》曰:“罪疑惟輕,功疑惟重,與其殺不辜,甯失不經。”嗚呼,盡之矣。可以賞,可以無賞,賞之過乎仁。可以罰,可以無罰,罰之過乎義。過乎仁,不失為君子;過乎義,則流而入于忍人。故仁可過也,義不可過也。古者賞不以爵祿,刑不以刀鋸。賞以爵祿,是賞之道,行于爵祿之所加,而不行于爵祿之所不加也。刑之以刀鋸,是刑之威,施于刀鋸之所及,而不施于刀鋸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之善不勝賞,而爵祿不足以勸也,知天下之惡不勝刑,而刀鋸不足以裁也,是故疑則舉而歸之于仁,以君子長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歸于君子長者之道,故曰忠厚之至也。《詩》曰:“君子如祉,亂庶遄已。君子如怒,亂庶遄沮。”夫君子之已亂,豈有異術哉?時其喜怒,而無失乎仁而已矣。《春秋》之義,立法貴嚴,而責人貴寬。因其褒貶之義以制賞罰,亦忠厚之至也。謹論。

【禦試重巽申命論】

論曰:昔聖人之始畫卦也,皆有以配乎物者也。巽之配于風者,以其發而有所動也。配于木者,以其仁且順也。夫發而有所動者,不仁則不可以久,不順則不可以行,故發而仁,動而順,而巽之道備矣。聖人以為不重,則不可以變,故因而重之,使之動而能變,變而不窮,故曰“重巽以申命”。言天子之號令如此而後可也。

天地之化育,有可以指而言者,有不可以求而得者。今夫日,皆知其所以為暖;雨,皆知其所以為潤;雷霆,皆知其所以為震;雪霜,皆知其所以為殺。至於風,悠然布于天地之間,來不知其所自,去不知其所入,噓而炎,吹而冷,大而鼓乎大山喬岳之上,細而入乎竅空屋之下,發達萬物,而天下不以為德,摧敗草木,而天下不以為怒,故曰天地之化育,有不可求而得者。此聖人之所法,以令天下之術也。

聖人在上,天下之民,各得其職。士者皆曰“吾學而仕”,農者皆曰“吾耕而食”,工者皆曰“吾作而用”,賈者皆曰“吾負而販”,不知聖人之制命令以鼓舞、通變其道,而使之安乎此也。聖人之在上也,天下可由而不可知,可言而不可議,蓋得乎巽之道也。易者,聖人之動,而卦者,動之時也。《蠱》之彖曰:“先甲三日,後甲三日。”而《巽》之九五亦曰:“先庚三日,後庚三日。”而說者謂甲庚皆所以申命,而先後者,慎之至也。聖人憫斯民之愚,而不忍使之遽陷于罪戾也,故先三日而令之,後三日而申之,不從而後誅,蓋其用心之慎也。以至神之化令天下,使天下不測其端;以至詳之法曉天下,使天下明知其所避。天下不測其端,而明知其所避,故靡然相率而不敢議也。上令而下不議,下從而上不誅,順之至也。故重巽之道,上下順也。謹論。

【學士院試孔子從先進論】

論曰:君子之欲有為于天下,莫重乎其始進也。始進以正,猶且以不正繼之,況以不正進者乎!古之人有欲以其君王者也,有欲以其君霸者也,有欲強其國者也,是三者其志不同,故其術有淺深,而其成功有巨細。雖其終身之所為,不可逆知,而其大節必見于其始進之日。何者?其中素定也。未有進以強國而能霸者也,未有進以霸而能王者也。

伊尹之耕于有莘之野也,其心固曰使吾君為堯舜之君,而吾民為堯舜之民也。以伊尹為以滋味說湯者,此戰國之策士,以己度伊尹也,君子疾之。管仲見桓公于累囚之中,其所言者,固欲合諸侯攘夷狄也。管仲度桓公足以霸,度其身足以為霸者之佐,是故上無侈說,下無卑論。古之人其自知明也如此。

商鞅之見孝公也,三說而後合。甚矣,鞅之懷詐挾術以欺其君也。彼豈不自知其不足以帝且王哉?顧其刑名慘刻之學,恐孝公之不能從,是故設為高論以之。君既不能是矣,則舉其國惟吾之所欲為。不然,豈其負帝王之略,而每見輒變以徇人乎?商鞅之不終于秦也,是其進之不正也。

聖人則不然,其志愈大,故其道愈高,其道愈高,故其合愈難。聖人視天下之不治,如赤子之在水火也。其欲得君以行道,可謂急矣。然未嘗以難合之故而少貶焉者,知其始于少貶,而其漸必至陵遲而大壞也。故曰:“先進于禮樂,野人也;後進于禮樂,君子也。如用之,則吾從先進。”

孔子之世,其諸侯卿大夫,視先王之禮樂,猶方圓冰炭之不相入也。進而先之以禮樂,其不合必矣。是人也,以道言之則聖人,以世言之則野人也。若夫君子之急于有功者則不然,其未合也,先之以世俗之所好,而其既合也,則繼以先王之禮樂。其心則然,然其進不正,未有能繼以正者也。故孔子不從。而孟子亦曰:“枉尺直尋者,以利言也。如以利,則枉尋直尺而利,亦可為歟?”君子之得其君也,既度其君,又度其身。君能之而我不能,不敢進也;我能之而君不能,不可為也。不敢進而進,是易其君;不可為而為,是輕其身。是二人者,皆有罪焉。

故君子之始進也,曰:“君苟用我矣,我且為是,君曰能之,則安受而不辭,君曰不能,天下其獨無人乎!”至于人君亦然,將用是人也,則告之以己所欲為,要其能否而責成焉。其曰“姑用之而試觀之者”,皆過也。後之君子,其進也無所不至,惟恐其不合也,曰:“我將權以濟道。”既而道卒不行焉,則曰:“吾君不足以盡我也。”始不正其身,終以謗其君。是人也,自以為君子,而孟子所謂賊其君者也。謹論。

【學士院試春秋定天下之邪正論】


論曰:為《谷梁》者曰:“成天下之事業,定天下之邪正,莫善于《春秋》。”請因其說而極言之。夫《春秋》者,禮之見于事業者也。孔子論三代之盛,必歸于禮之大成,而其衰,必本于禮之漸廢。群臣、父子、上下,莫不由禮而定其位。至以為有禮則生,無禮則死。故孔子自少至老,未嘗一日不學禮而不治其他。以之出入周旋,亂臣強君莫能加焉。知天下莫之能用也,退而治其紀綱條目,以遺後世之君子。則又以為不得親見于行事,有其具而無其施設措置之方,于是因魯史記為《春秋》,一斷于禮。凡《春秋》之所褒者,禮之所與也,其所貶者,禮之所否也。《記》曰:“禮者,所以別嫌、明疑、定猶豫也。而《春秋》一取斷焉。故凡天下之邪正,君子之所疑而不能決者,皆至于《春秋》而定。非定于《春秋》,定于禮也。故太史公曰:“《春秋》者,禮義之大宗也。為人君父而不知《春秋》者,前有讒而不見,後有賊而不知。為人臣子而不知《春秋》者,守經事而不知其宜,遭變事而不知其權。夫禮義之失,至于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其意皆以善為之,而不知其義,是以被之空言而不敢辭。”

夫邪正之不同也,不啻若黑白。使天下凡為君子者皆如顏淵,凡為小人者皆如桀蹠,雖微《春秋》,天下其孰疑之?天下之所疑者,邪正之間也。其情則邪,而其跡若正者有之矣。其情以為正,而不知其義以陷于邪者有之矣。此《春秋》之所以丁甯反覆于其間也。

宋襄公,疑于仁者也。晉荀息,疑于忠者也。襄公不修德,而疲弊其民以求諸侯,此其心豈湯武之心也哉?獨至于戰,則曰“不禽二毛,不鼓不成列”。非有仁者之素,而欲一旦竊取其名以欺後世,苟《春秋》不為正之,則世之為仁者,相率而為偽也。故其書曰:“冬十一月乙巳朔,宋公及楚人戰于泓,宋師敗績。”《春秋》之書戰,未有若此其詳也。君子以為其敗固宜,而無有隱諱不忍之辭焉。荀息之事君也,君存不能正其違,沒又成其邪志而死焉。荀息而為忠,則凡忠于盜賊、死于私昵者皆忠也,而可乎?故其書曰:“及其大夫荀息。”不然,則荀息、孔父之徒也,而可名哉!謹論。

【儒者可與守成論】

聖人之于天下也,無意于取也。譬之江海,百谷赴焉;譬之麟鳳,鳥獸萃焉。雖欲辭之,豈可得哉?禹治洪水,排萬世之患,使溝壑之地,疏為桑麻,魚鱉之民,化為衣冠。契為司徒,而五教行,棄為後稷,而蒸民粒,世濟其德。至于湯武拯塗炭之民,而置之于仁壽之域,故天下相率而朝之。此三聖人者,蓋推之而不可去,逃之而不能免者也。于是益修其政,明其教,因其民不易其俗。以是得之,以是守之,傳數十世,而民不叛。豈有二道哉?

周室既衰,諸侯並起力征爭奪者,天下皆是也。德既無以相過,則智勝而已矣;智既無以相傾,則力奪而已矣。至秦之亂,則天下蕩然,無複知有仁義矣。漢高帝以三尺劍,起布衣,五年而並天下。雖稍輔以仁義,然所用之人,常先于智勇,所行之策,常主于權謀。是以戰必勝,攻必取。天下既平,思所以享其成功,而安于無事,以為子孫無窮之計,而武夫謀臣,舉非其人,莫與為者。故陸賈譏之曰:“陛下以馬上得之,豈可以馬上治之!”叔孫通亦曰:“儒者難以進取,可與守成。”于是酌古今之宜與禮樂之中,取其簡而易知,近而易行者,以為朝覲會同冠昏喪祭一代之法。雖足以傳數百年,上下相安,然終不若三代聖人取守一道源深而流長也。

夫武夫謀臣,譬之藥石,可以伐病,而不可以養生。儒者譬之五谷,可以養生,而不可以伐病。宋襄公爭諸侯,不禽二毛,不鼓不成列,以敗于泓,身夷而國蹙。此以五谷伐病者也。秦始皇焚詩書,殺豪傑,東城臨洮,北築遼水,民不得休息,傳之二世,宗廟蕪滅。此以藥石養生者也。善夫,賈生之論曰:“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夫世俗不察,直以攻守為二道。故具論三代以來所以取守之術,使知文武禹湯之威德,亦儒者之極功。而陸賈、叔孫通之流,蓋儒術之粗也。

【物不可以苟合論】

論曰:昔者聖人之將欲有為也,其始必先有所甚難,而其終也至于久遠而不廢。其成之也難,故其敗之也不易。其得之也重,故其失之也不輕。其合之也遲,故其散之也不速。夫聖人之所為詳于其始者,非為其始之不足以成,而憂其終之易敗也。非為其始之不足以得,而憂其終之易失也。非為其始之不足以合,而憂其終之易散也。天下之事,如是足以成矣,如是足以得矣,如是足以合矣,而必曰未也,又從而節文之,綢繆委曲而為之表飾,是以至于今不廢。及其後世,求速成之功,而倦于遲久,故其欲成也止于其足以成,欲得也止于其足以得,欲合也止于其足以合。而其甚者,又不能待其足。其始不詳,其終將不勝弊。嗚呼,此天下治亂、享國長短之所從出歟?聖人之始制為君臣、父子、夫婦、朋友也,坐而治政,奔走而執事,此足以為君臣矣。聖人懼其相易而至于相陵也,于是為之車服采章以別之,朝覲位著以嚴之。名非不相聞也,而見必以贊。心非不相信也,而出入必以籍。此所以久而不相易也。杖屨以為安,飲食以為養,此足以為父子矣。聖人懼其相褻而至于相怨也,于是制為朝夕問省之禮,左右佩服之飾。族居之為歡,而異宮以為別。合食之為樂,而異膳以為尊。此所以久而不相褻也。生以居于室,死以葬于野,此足以為夫婦矣。聖人懼其相狎而至于相離也,于是先之以幣帛,重之以媒妁。不告于廟,而終身以為妾。晝居于內,而君子問其疾。此所以久而不相狎也。安居以為黨,急難以相救,此足以為朋友矣。聖人懼其相瀆而至于相侮也,于是戒其群居嬉游之樂,而嚴其射享飲食之節。足非不能行也,而待擯相之詔禮。口非不能言也,而待紹介之傳命。此所以久而不相瀆也。

天下之禍,莫大于苟可以為而止。夫苟可以為而止,則君臣之相陵,父子之相怨,夫婦之相離,朋友之相侮久矣。聖人憂焉,是故多為之飾。《易》曰:“藉用白茅,無咎。苟錯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此古之聖人所以長有天下,而後世之所謂迂闊也。又曰:“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故受之以賁。”盡矣。

【王者不治夷狄論】

論曰:夷狄不可以中國之治治也。譬若禽獸然,求其大治,必至于大亂。先王知其然,是故以不治治之。治之以不治者,乃所以深治之也。《春秋》書“公會戎于潛”。何休曰:“王者不治夷狄。錄戎來者不拒,去者不追也。”夫天下之至嚴,而用法之至詳者,莫過于《春秋》。

凡《春秋》之書公、書侯,書字、書名,其君得為諸侯,其臣得為大夫者,舉皆齊、晉也。不然,則齊、晉之與國也。其書州、書國、書氏、書人,其君不得為諸侯,其臣不得為大夫者,舉皆秦、楚也。不然,則秦、楚之與國也。夫齊、晉之君所以治其國家擁衛天子而愛養百姓者,豈能盡如古法哉,蓋亦出于詐力,而參之以仁義,是亦未能純為中國也。秦、楚者,亦非獨貪冒無恥肆行而不顧也,蓋亦有秉道行義之君焉。是秦、楚亦未至于純為夷狄也。齊、晉之君不能純為中國,而《春秋》之所予者常向焉,有善則汲汲而書之,惟恐其不得聞于後世;有過則多方而開赦之,惟恐其不得為君子。秦、楚之君,未至于純為夷狄,而《春秋》之所不予者常在焉,有善則累而後進,有惡則略而不錄,以為不足錄也。是非獨私于齊、晉,而偏疾于秦、楚也。以見中國之不可以一日背,而夷狄之不可以一日向也。其不純者,足以寄其褒貶,則其純者可知矣。故曰:天下之至嚴,而用法之至詳者,莫如《春秋》。

夫戎者,豈特如秦、楚之流入于戎狄而已哉!然而《春秋》書之曰“公會戎于潛”,公無所貶而戎為可會,是獨何歟?夫戎之不能以會禮會公亦明矣,此學者之所以深疑而求其說也。故曰:王者不治夷狄,錄戎來者不拒,去者不追也。


夫以戎之不可以化誨懷服也,彼其不悍然執兵,以與我從事于邊鄙,則已幸矣,又況乎知有所謂會者,而欲行之,是豈不足以深嘉其意乎?不然,將深責其禮,彼將有所不堪,而發其憤怒,則其禍大矣。仲尼深憂之,故因其來而書之以“會”,曰,若是足矣。是將以不治深治之也。由是觀之,《春秋》之疾戎狄者,非疾純戎狄者,疾夫以中國而流入于戎狄者也。謹論。

【劉愷丁鴻孰賢論】

論曰:君子之為善,非特以適己自便而已。其取于人也,必度其人之可以與我也。其予人也,必度其人之可以受于我也。我可以取之,而其人不可以與我,君子不取。我可以予之,而其人不可受,君子不予。既為己慮之,又為人謀之,取之必可予,予之必可受。若己為君子,而使人為小人,是亦去小人無幾耳。

東漢劉愷讓其弟荊而詔聽之。丁鴻亦以陽狂讓其弟,而其友人鮑駿責之以義,鴻乃就封。其始,自以為義而行之,其終也,知其不義而複之。以其能複之,知其始之所行非詐也,此范氏之所以賢鴻而下愷也。其論稱太伯、伯夷未始有其讓也。故太伯稱至德,伯夷稱賢人。及後世徇其名而昧其致,于是詭激之行興矣。若劉愷之徒讓其弟,使弟受非服,而己受其名,不已過乎?丁鴻之心,主于忠愛,何其終悟而從義也。范氏之所賢者,固已得之矣,而其未盡者,請得畢其說。

夫先王之制,立長所以明宗,明宗所以防亂,非有意私其長而沮其少也。天子與諸侯皆有太祖,其有天下、有一國,皆受之太祖,而非己之所得專有也。天子不敢以其太祖之天下與人,諸侯不敢以其太祖之國與人,天下之通義也。夫劉愷、丁鴻之國,不知二子所自致耶,將亦受之其先祖耶?受之其先祖,而傳之于所不當立之人,雖其弟之親,與塗人均耳。夫吳太伯、伯夷,非所以為法也,太伯將以成周之王業,而伯夷將以訓天下之讓,而為是詭時特異之行,皆非所以為法也。今劉愷舉國而讓其弟,非獨使弟受非服之為過也,將以壞先王防亂之法,輕其先祖之國,而獨為是非常之行,考之以禮,繩之以法,而愷之罪大矣。

然漢世士大夫多以此為名者,安、順、桓、靈之世,士皆反道矯情,以盜一時之名。蓋其弊始于西漢之世。韋玄成以侯讓其兄,而為世主所賢,天下高之,故漸以成俗。履常而蹈易者,世以為無能而擯之。則丁鴻之複于中道,尤可以深嘉而屢歎也。謹論。

【禮義信足以成德論】

論曰: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愈大則身愈逸而責愈重,愈小則身愈勞而責愈輕。綦大而至天子,綦小而至農夫,各有其分,不可亂也。責重者不可以不逸,不逸,則無以任天下之重。責輕者不可以不勞,不勞,則無以逸夫責重者。二者譬如心之思慮于內,而手足之動作步趨于外也。是故不耕而食,不蠶而衣,君子不以為愧者,所職大也。自堯舜以來,未之有改。

後世學衰而道弛,諸子之智,不足以見其大,而竊見其小者之一偏,以為有國者,皆當惡衣粝食,與農夫並耕而治,一人之身,而自為百工。蓋孔子之時則有是說矣。夫樊遲親受業于聖人,而猶惑于是說,是以區區焉欲學稼于孔子。孔子知是說之將蔓延于天下也,故極言其大,而深折其詞。以為:“上好禮,則民莫敢不敬;上好義,則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則四方之民繈負其子而至矣,安用稼?”而解者以為禮義與信足以成德。

夫樊遲之所為汲汲于學稼者,何也?是非以谷食不足,而民有苟且之心以慢其上為憂乎?是非以人君獨享其安榮而使民勞若獨賢為憂乎?是非以人君不身親之則空言不足勸課百姓為憂乎?是三憂者,皆世俗之私憂過計也。

君子以禮治天下之分,使尊者習為尊,卑者安為卑,則夫民之慢上者,非所憂也。君子以義處天下之宜,使祿之一國者,不自以為多,抱關擊柝者,不自以為寡,則夫民之勞苦獨賢者,又非所憂也。君子以信一天下之惑,使作于中者,必形于外,循其名者,必得其實,則夫空言不足以勸課者,又非所憂也。此三者足以成德矣。故曰三憂者,皆世俗之私憂過計也。謹論。

【形勢不如德論】

論曰:《傳》有之:“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此言形勢之不如德也。而吳起亦云:“在德不在險。”太史公以為形勢雖強,要以仁義為本。儒者之言兵,未嘗不以藉其口矣。請拾其遺說而備論之。

凡形勢之說有二,有以人為形勢者,三代之封諸侯是也。天子之所以系于天下者,至微且危也。歡然而合,合而不去,則為君臣,其善可得而賞,其惡可得而罰,其谷米可得而食,其功力可得而役使。當此之時,君臣之勢甚固。及其一旦潰然而去,去而不返,則為寇仇。強者起而見攻,智者起而見謀,彷徨四顧,而不知其所恃。當是時,君臣之勢甚危。先王知其固之不足恃,而危之不可以忽也,故大封諸侯,錯置親賢,以示天下形勢。劉頌所謂“善為國者,任勢而不任人。郡縣之察,小政理而大勢危;諸侯為邦,近多違而遠慮固”。此以人為形勢者也。然周之衰也,諸侯肆行而莫之禁,自平王以下,其去亡無幾也,是則德衰而人之形勢不足以救也。


以地為形勢者,秦、漢之建都是也。秦之取天下,非天下心服而臣之也。較之以富,搏之以力,而猶不服,又以詐囚其君,虜其將,然後僅得之。今之臣服而朝貢,皆昔之暴骨于原野之子孫也。則吾安得泰然而長有之!漢之取天下,雖不若秦之暴,然要皆不本于仁義也。當此之時,不大封諸侯,則無以答功臣之望,諸侯大而京師不安,則其勢不得不以關中之固而臨之,此雖堯、舜、湯、武,亦不能使其德一日而信于天下,荀卿所謂合其參者。此以地為形勢者也。然及其衰也,皆以大臣專命,危自內起,而關中之形勢,曾不及施,此亦德衰而地之形勢不能救也。

夫三代、秦、漢之君,慮其後世而為之備患者,不可謂不至矣,然至其亡也,常出于其所不慮。此豈形勢不如德之明效歟?《易》曰:“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人存則德存,德存則無諸侯而安、無障塞而固矣。謹論。

【禮以養人為本論】

論曰:三代之衰,至于今且數千歲,豪傑有意之主,博學多識之臣,不可以勝數矣,然而禮廢樂墜,則相與咨嗟發憤而卒于無成者,何也?是非其才之不逮,學之不至,過于論之太詳,畏之太甚也?夫禮之初,始諸人情,因其所安者,而為之節文,凡人情之所安而有節者,舉皆禮也,則是禮未始有定論也。然而不可以出于人情之所不安,則亦未始無定論也。執其無定以為定論,則途之人皆可以為禮。

今儒者之論則不然,以為禮者,聖人之所獨尊,而天下之事最難成者也。牽于繁文,而拘于小說,有毫毛之差,則終身以為不可。論明堂者,惑于《考工》、《呂令》之說;議郊廟者,泥于鄭氏、王肅之學。紛紛交錯者,累歲而不決。或因而遂罷,未嘗有一人果斷而決行之。此皆論之太詳而畏之太甚之過也。

夫禮之大意,存乎明天下之分,嚴君臣、篤父子、形孝弟而顯仁義也。今不幸去聖人遠,有如毫毛不合于三代之法,固未害其為明天下之分也,所以嚴君臣、篤父子、形孝弟而顯仁義者猶在也。今使禮廢而不修,則君臣不嚴,父子不篤,孝弟不形,義不顯,反不足重乎?

昔者西漢之書,始于仲舒,而至于劉向,悼禮樂之不興,故其言曰:“禮以養人為本。如有過差,是過而養人也。刑罰之過,或至殺傷。今吏議法,筆則筆,削則削,而至禮樂則不敢。是敢于殺人,而不敢于養人也。”而范曄以為“樂非夔、襄而新音代作,律謝皋、蘇而法令亟易”。而至于禮,獨何難歟?

夫法者,末也。又加以慘毒繁難,而天下常以為急。禮者,本也。又加以和平簡易,而天下常以為緩。如此而不治,則又從而尤之曰,是法未至也,則因而急之。甚矣,人之惑也。平居治氣養生,宣故而納新,其行之甚易,其過也無大患,然皆難之而不為。悍藥毒石,以搏去其疾,則皆為之。此天下之公患也。嗚呼,王者得斯說而通之,禮樂之興,庶乎有日矣。謹論。

【既醉備五福論】

論曰:君子之所以大過人者,非以其智能知之,強能行之也。以其功興而民勞,與之同勞,功成而民樂,與之同樂,如是而已矣。富貴安逸者,天下之所同好也,然而君子獨享焉。享之而安,天下以為當然者,何也?天下知其所以富貴安逸者,凡以庇覆我也。貧賤勞苦者,天下之所同惡也,而小人獨居焉。居之而安,天下以為當然者,何也?天下知其所以貧賤勞苦者,凡以生全我也。夫然,故獨享天下之大利而不憂,使天下為己勞苦而不怍,耳聽天下之備聲,目視天下之備色,而民猶以為未也,相與禱祠而祈祝曰:使吾君長有吾國也。又相與詠歌而稱頌之,被于金石,溢于竹帛,使其萬世而不忘也。

嗚呼!彼君子者,獨何修而得此于民哉?豈非始之以至誠,中之以不欲速,而終之以不懈歟?視民如視其身,待其至愚者如其至賢者,是謂至誠。至誠無近效,要在于自信而不惑,是謂不欲速。不欲速則能久,久則功成,功成則易懈,君子濟之以恭,是謂不懈。行此三者,所以得之于民也。三代之盛,不能加毫末于此矣。

《既醉》者,成王之詩也。其序曰:《既醉》,太平也,醉酒飽德,人有士君子之行焉。而說者以為是詩也,實具五福。其詩曰“君子萬年”,壽也;“介爾景福”,富也;“室家之”,康甯也;“高明有融”,攸好德也;“高朗令終”,考終命也。凡言此者,非美其有是五福也,美其全享是福,兼有是樂,而天下安之,以為當然也。

夫詩者,不可以言語求而得,必將深觀其意焉。故其譏刺是人也,不言其所為之惡,而言其爵位之尊、車服之美而民疾之,以見其不堪也。“君子偕老,副笄六珈”、“赫赫師尹,民具爾瞻”是也。其頌美是人也,不言其所為之善,而言其冠佩之華、容貌之盛而民安之,以見其無愧也。“緇衣之宜兮,敝,予又改為兮”、“服其命服,朱芾斯皇”是也。故《既醉》者,非徒享是五福而已,必將有以致之。不然,民將ツツ焉疾視而不能平,又安能獨樂乎?是以孟子言王道不言其他,而獨言民之聞其作樂見其田獵而欣欣者,此可謂知本矣。謹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