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一

◎論十九首

【易論】

《易》者,卜筮之書也。挾策布卦,以分陰陽而明吉凶,此日者之事,而非聖人之道也。聖人之道,存乎其爻之辭,而不在其數。數非聖人之所盡心也,然《易》始于八卦,至于六十四,此其為書,未離乎用數也。而世之人皆恥其言《易》之數,或者言而不得其要,紛紜迂闊而不可解,此高論之士所以不言歟?夫《易》本于卜筮,而聖人開言于其間,以盡天下之人情。使其為數紛亂而不可考,則聖人豈肯以其有用之言而托之無用之數哉!

今夫《易》之所謂九六者,老陰、老陽之數也。九為老陽而七為少陽,六為老陰而八為少陰。此四數者,天下莫知其所為如此者也。或者以為陽之數極于九,而其次極于七,故七為少而九為老。至于老陰,苟以為以極者而言也,則老陰當十,而少陰當八。今少陰八而老陰反當其下之六,則又為之說曰,陰不可以有加于陽,故抑而處之于下,使陰果不可以有加于陽也,而曷不曰老陰八而少陰六。且夫陰陽之數,此天地之所為也,而聖人豈得與于其間而制其予奪哉。此其尤不可者也。夫陰陽之有老少,此未嘗見于他書也,而見于《易》。易之所以或為老或為少者,為夫揲蓍之故也。

故夫說者宜于其揲蓍焉而求之。揲蓍之法,曰,掛一歸奇。三揲之余而以四數之,得九而以為老陽,得八而以為少陰,得七而以為少陽,得六而以為老陰。然而陰陽之所以為老少者,不在乎七八九六也,七八九六徒以為識焉耳。

老者,陰陽之純也。少者,陰陽之雜而不純者也。陽數皆奇而陰數皆偶,故乾以一為之爻,而坤以二天下之物,以少為主。故乾之子皆二陰,而坤之女皆二陽。老陽老陰者,乾坤是也。少陰少陽者,乾坤之子是也。揲蓍者,其一揲也。少者五而多者九,其二其三少者四而多者八。多少者,奇偶之象也,一爻而三揲蓍,譬如一卦而三爻也。陰陽之老少,于卦見之于爻,而于爻見之于揲。使其果有取于七八九六,則夫此三揲者,區區焉分其多少而各為處,果何以為也?今夫三揲而皆少此,無以異于乾之三爻而皆奇也。三揲而皆多此,無以異于坤之三爻而皆偶也。三揲而少者一,此無以異于震坎艮之一奇而二偶也。三揲而多者一,此無以異于巽離兌之一偶而二奇也。若夫七八九六,此乃取以為識,而非其義之所在,不可以強為之說也。

【書論】

愚讀《史記-商君列傳》,觀其改法易令,變更秦國之風俗,誅秦民之議令者以數千人,黥太子之師,殺太子之傅,而後法令大行,蓋未嘗不壯其勇而有決也。曰:“嗟夫,世俗之人,不可以慮始而可樂成也。使天下之人,各陳其所知而守其所學,以議天子之事,則事將有格而不得成者。

然及觀三代之書,至其將有以矯拂世俗之際,則其所以告諭天下者常丁甯激切,而不倦,務使天下盡知其君之心,而又從而折其不服之意,使天下皆信以為如此而後從事。其言回曲宛轉,譬如平人自相議論而詰其是非。愚始讀而疑之,以為近于濡滯迂遠而無決,然其使天下樂從而無黽勉不得已之意,其事既發而無紛紜異同之論,此則王者之意也。故常以為當堯舜之時,其君臣相得之心,歡然樂而無間,相與籲俞嗟歎唯諾于朝廷之中,不啻若朋友之親。雖其有所相是非論辨以求曲直之際,當亦無足怪者。

及至湯武征伐之際,周旋反覆,自述其用兵之意,以明曉天下,此又其勢然也。惟其天下既安,君民之勢闊遠而不同,天下有所欲為,而其匹夫匹婦私有異論于天下,以齟齬其上之畫策,令之而不肯聽。當此之時,刑驅而勢脅之,天下夫誰敢不聽從。而上之人,優游而徐譬之,使之信之而後從。此非王者之心,誰能處而待之而不倦歟?

蓋盤庚之遷,天下皆咨嗟而不悅,盤庚為之稱其先王盛德明聖,而猶五遷以至于今,今不承于古,恐天之斷棄汝命,不救汝死。既又恐其不從也,則又曰,汝罔暨余同心,我先後將降爾罪,暨乃祖,先父亦將告我高後曰,作大戮于朕孫。蓋其所以開其不悟之心,而諭之以其所以當然者,如此其詳也。

若夫商君則不然,以為要使汝獲其利,而何恤乎吾之所為,故無所求于眾人之論,而亦無以告諭天下。然其事亦終于有成。是以後世之論,以為三代之治柔懦不決。然此乃王霸之所以為異也。

夫三代之君,惟不忍鄙其民而欺之,故天下有故,而其議及于百姓,以觀其意之所向,及其不可聽也,則又反覆而諭之,以窮極其說,而服其不然之心,是以其民親而愛之。嗚呼,此王霸之所為不同也哉。

【詩論】

自仲尼之亡,六經之道,遂散而不可解。蓋其患在于責其義之太深,而求其法之太切。夫六經之道,惟其近于人情,是以久傳而不廢。而世之迂學,乃皆曲為之說,雖其義之不至于此者,必強牽合以為如此,故其論委曲而莫通也。

夫聖人之為經,惟其《禮》與《春秋》合,然後無一言之虛而莫不可考,然猶未嘗不近于人情。至于《書》出于一時言語之間,而《易》之文為卜筮而作,故時亦有所不可前定之說,此其于法度已不如《春秋》之嚴矣。而況《詩》者,天下之人,匹夫匹婦羈臣賤隸悲憂愉佚之所為作也。夫天下之人,自傷其貧賤困苦之憂,而自述其豐美盛大之樂,上及于君臣、父子,天下興亡、治亂之跡,而下及于飲食、床笫、昆蟲、草木之類,蓋其中無所不具,而尚何以繩墨法度區區而求諸其間哉!此亦足以見其志之無不通矣。夫聖人之于《詩》,以為其終要入于仁義,而不責其一言之無當,是以其意可觀,而其言可通也。

今之《詩傳》曰“殷其雷,在南山之陽”、“出自北門,憂心殷殷”、“揚之水,白石鑿鑿”、“終朝采綠,不盈一掬”、“瞻彼洛矣,維水泱泱”,若此者,皆興也。而至于“關關雎鳩,在河之洲”、“南有つ木,葛ぱ累之”、“南有喬木,不可休息”、“維鵲有巢,維鳩居之”、“要要草蟲,阜螽”,若此者,又皆興也。其意以為興者,有所象乎天下之物,以自見其事。故凡《詩》之為此事而作,其言有及于是物者,則必強為是物之說,以求合其事,蓋其為學亦已勞矣。

且彼不知夫《詩》之體固有比矣,而皆合之以為興。夫興之為言,猶曰其意云爾。意有所觸乎當時,時已去而不可知,故其類可以意推,而不可以言解也。“殷其雷,在南山之陽”,此非有所取乎雷也,蓋必其當時之所見而有動乎其意,故後之人不可以求得其說,此其所以為興也。嗟夫,天下之人,欲觀于《詩》,其必先知比、興。若夫“關關雎鳩,在河之洲”,是誠有取于其摯而有別,是以謂之比而非興也。

嗟夫,天下之人,欲觀于《詩》,其必先知夫興之不可與比同,而無強為之說,以求合其當時之事。則夫《詩》之意,庶乎可以意曉而無勞矣。

【禮論】

昔者商、周之際,何其為禮之易也。其在宗廟朝廷之中,籩豆、簋、牛羊、酒醴之薦,交于堂上,而天子、諸侯、大夫、卿、士周旋揖讓,獻酬百拜,樂作于下,禮行于上,雍容和穆,終日而不亂。夫古之人何其知禮而行之不勞也?當此之時,天下之人,惟其習慣而無疑,衣服、器皿、冠冕、佩玉,皆其所常用也,是以其人入于其間,耳目聰明,而手足無所忤,其身安于禮之曲折,而其心不亂,以能深思禮樂之意,故其廉恥退讓之節,然見于面而盎然發于其躬。夫是以能使天下觀其行事,而忘其暴戾鄙野之氣。

至于後世風俗變易,更數千年以至于今,天下之事已大異矣。然天下之人,尚皆記錄三代禮樂之名,詳其節目,而習其俯仰,冠古之冠,服古之服,而禦古之器皿,傴僂拳曲勞苦于宗廟朝廷之中,區區而莫得其紀,交錯紛亂而不中節,此無足怪也。其所用者,非其素所習也,而強使焉。甚矣夫,後世之好古也。

昔者上古之世,蓋嘗有巢居穴處,汙樽А飲,燔黍捭豚,蕢桴土鼓,而以為是足以養生送死,而無以加之者矣。及其後世,聖人以為不足以大利于天下,是故易之以宮室,新之以籩豆鼎俎之器,以濟天下之所不足,而盡去太古之法。惟其祭祀以交于鬼神,乃始薦其血毛,豚解而腥之,體解而閻之,以為是不忘本,而非以為後世之禮不足用也。是以退而體其犬豕牛羊,實其簋籩豆羹,以極今世之美,未聞其牽于上古之說,選Й而不決也。且方今之人,佩玉服黻冕而垂旒拱手而不知所為,而天下之人,亦且見笑之,是何所複望于其有以感發天下之心哉!且又有所大不安者,宗廟之祭,聖人所以追求先祖之神靈,庶幾得而享之,以安恤孝子之志者也。是以思其平生起居飲食之際,而設其器用,薦其酒食,皆從其生,以冀其來而安之。而後世宗廟之際,皆用三代之器,則是先祖終莫得而安也。蓋三代之時,席地而食,是以其器用,各因其所便,而為之高下大小之制。今世之禮,坐于床,而食于床上,是以其器不得不有所變。雖正使三代之聖人生于今而用之,亦將以為便安。


故夫三代之視上古,猶今之視三代也。三代之器,不可複用矣,而其制禮之意,尚可依仿以為法也。宗廟之祭,薦之以血毛,重之以體薦,有以存古之遺風矣。而其余者,可以易三代之器,而用今世之所便,以從鬼神之所安。惟其春秋社稷釋奠釋菜,凡所以享古之鬼神者,則皆從其器,蓋周人之祭蠟與田祖也。吹葦龠,擊土鼓,此亦各從其所安耳。

嗟夫,天下之禮宏闊而難言,自非聖人而何以處此。故夫推之而不明,講之而不詳,則愚實有罪焉。唯其近于正而易行,庶幾天下安而從之,是則有取焉耳。

【春秋論】

事有以拂乎吾心,則吾言忿然而不平,有以順適乎吾意,則吾言優柔而不怒。天下之人,其喜哀樂之情,可以一言而知也。喜之言,豈可以為怒之言耶?此天下之人,皆能辨之。而至于聖人,其言丁甯反覆,布于方冊者甚多,而其喜怒好惡之所在者,又甚明而易知也。

然天下之人,常患求而得其意之所主,此其故何也?天下之人,以為聖人之文章,非複天下之言也,而求之太過。是以聖人之言,更為深遠而不可曉。且天下何不以己推之也?將以喜夫其人,而加之以怒之之言,則天下且以為病狂,而聖人豈有以異乎人哉?不知其好惡之情,而不求其言之喜怒,是所謂大惑也。

昔者仲尼刪《詩》于衰周之末,上自商、周之盛王,至于幽、厲失道之際,而下訖于陳靈。自詩人以來,至于仲尼之世,蓋已數百余年矣。愚嘗怪《大雅》、《小雅》之詩,當幽、厲之時,而稱道文、武、成、康之盛德,及其終篇,又不見幽、厲之暴虐,此誰知其為幽、厲之詩而非文、武、成、康之詩者!蓋察其辭氣,有幽憂不樂之意,是以系之幽、厲而無疑也。

若夫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間,天下之是非,雜然而觸乎其心,見惡而怒,見善而喜,則求其是非之際,又可以求諸其言之喜怒之間矣。今夫人之于事,有喜而言之者,有怒而言之者,有怨而言之者。喜而言之,則其言和而無傷。怒而言之,則其言厲而不溫。怨而言之,則其言深而不泄。此其大凡也。《春秋》之于仲孫湫之來,曰“齊仲孫來”。于季友之歸,曰“季子來歸”。此所謂喜之之言也。于魯、鄭之易田,曰“鄭伯以璧假許田”。于晉文之召王,曰“天王狩于河陽”。此所謂怒之之言也。于叔牙之殺,曰“公子牙卒”。于慶父之奔,曰“公子慶父如齊”。此所謂怨之之言也。夫喜之而和,怒之而厲,怨之而深。此三者,無以加矣。

至于《公羊》、《谷梁》之傳則不然,日月土地,皆所以為訓也。夫日月之不知,土地之不詳,何足以為喜,而何足以為怒,此喜怒之所不在也。《春秋》書曰“戎伐凡伯于楚丘”,而以為“衛伐凡伯”,《春秋》書曰“齊仲孫來”,而以為“吳仲孫”,甚而至于變人之國。此又喜怒之所不及也。愚故曰《春秋》者,亦人之言而已,而人之言,亦觀其辭氣之所向而已矣。

【中庸論上】

甚矣,道之難明也。論其著者,鄙滯而不通;論其微者,汗漫不可考。其弊始于昔之儒者,求為聖人之道而無所得,于是務為不可知之文,庶幾乎後世之以我為深知之也。後之儒者,見其難知,而不知其空虛無有,以為將有所深造乎道者,而自恥其不能,則從而和之曰然。相欺以為高,相習以為深,而聖人之道,日以遠矣。

自子思作《中庸》,儒者皆祖之以為性命之說。嗟夫,子思者,豈亦斯人之徒歟?蓋嘗試論之。夫《中庸》者,孔氏之遺書而不完者也。其要有三而已矣。三者是周公、孔子之所從以為聖人,而其虛詞蔓延,是儒者之所以為文也。是故去其虛詞,而取其三。其始論誠明之所入,其次論聖人之道所從始,推而至于其所終極,而其卒乃始內之於《中庸》。蓋以為聖人之道,略見于此矣。

《記》曰:“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誠則明矣,明則誠矣。”夫誠者,何也?樂之之謂也。樂之則自信,故曰誠。夫明者,何也?知之之謂也。知之則達,故曰明。夫惟聖人,知之者未至,而樂之者先入,先入者為主,而待其余,則是樂之者為主也。若夫賢人,樂之者未至,而知之者先入,先入者為主,而待其余,則是知之者為主也。樂之者為主,是故有所不知,知之未嘗不行。知之者為主,是故雖無所不知,而有所不能行。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知之者與樂之者,是賢人、聖人之辨也。好之者,是賢人之所由以求誠者也。君子之為學,慎乎其始。何則?其所先入者,重也。知之多而未能樂焉,則是不如不知之愈也。人之好惡,莫如好色而惡臭,是人之性也。好善如好色,惡惡如惡臭,是聖人之誠也。故曰“自誠明謂之性”。

孔了蓋長而好學,適周觀禮,問于老聃、師襄之徒,而後明于禮樂。五十而後讀《易》,蓋亦有晚而後知者。然其所先得于聖人者,是樂之而已。孔子厄于陳、蔡之間,問于子路、子貢,二子不悅,而子貢又欲少貶焉。是二子者,非不知也,其所以樂之者未至也。且夫子路能死于衛,而不能不慍于陳、蔡,是豈其知之罪耶?故夫弟子之所為從孔子游者,非專以求聞其所未聞,蓋將以求樂其所有也。明而不誠,雖挾其所有,倀倀乎不知所以安之,苟不知所以安之,則是可與居安,而未可與居憂患也。夫惟憂患之至,而後誠明之辨,乃可以見。由此觀之,君子安可以不誠哉!

【中庸論中】

君子之欲誠也,莫若以明。夫聖人之道,自本而觀之,則皆出于人情。不循其本,而逆觀之於其末,則以為聖人有所勉強力行,而非人情之所樂者。夫如是,則雖欲誠之,其道無由。故曰“莫若以明”。使吾心曉然,知其當然,而求其樂。

今夫五常之教,惟禮為若強人者。何則?人情莫不好逸豫而惡勞苦,今吾必也使之不敢箕踞,而磬折百拜以為禮;人情莫不樂富貴而羞貧賤,今吾必也使之不敢自尊,而揖讓退抑以為禮;用器之為便,而祭器之為貴;褻衣之為便,而袞冕之為貴;哀欲其速已,而伸之三年;樂欲其不已,而不得終日;此禮之所以為強人而觀之于其末者之過也。盍亦反其本而思之?今吾以為磬折不如立之安也,而將惟安之求,則立不如坐,坐不如箕踞,箕踞不如偃仆,偃仆而不已,則將裸袒而不顧,苟為裸袒而不顧,則吾無乃亦將病之!夫豈獨吾病之,天下之匹夫匹婦,莫不病之也,苟為病之,則是其勢將必至于磬折而百拜。由此言之,則是磬折而百拜者,生于不欲裸袒之間而已也。夫豈惟磬折百拜,將天下之所謂強人者,其皆必有所從生也。辨其所從生,而推之至于其所終極,是之謂明。

故《記》曰:“君子之道,費而隱。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及其至也,雖聖人有所不知焉。夫婦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雖聖人有所不能焉。”君子之道,推其所從生而言之,則其言約,約則明。推其逆而觀之,故其言費,費則隱。君子欲其不隱,是故起於夫婦之有余,而推之至于聖人之所不及,舉天下之至易,而通之于至難,使天下之安其至難者,與其至易,無以異也。

孟子曰:“簞食豆羹得之則生,不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于我何加焉。”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朋友妻妾之奉而為之,此之謂失其本心。且萬鍾之不受,是王公大人之所難,而以行道乞人之所不屑,而較其輕重,是何以異于匹夫匹婦之所能行,通而至于聖人之所不及?故凡為此說者,皆以求安其至難,而務欲誠之者也。天下之人,莫不欲誠,而不得其說,故凡此者,誠之說也。

【中庸論下】

夫君子雖能樂之,而不知中庸,則其道必窮。《記》曰:“君子遵道而行,半途而廢,吾弗能已矣。”君子非其信道之不篤也,非其力行之不至也,得其偏而忘其中,不得終日安行乎通途,夫雖欲不廢,其可得耶?《記》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賢者過之,不肖者不及也。”以為過者之難歟,複之中者之難歟?宜若過者之難也。然天下有能過而未有能中,則是複之中者之難也。

《記》曰:“天下國家可均也,爵祿可辭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既不可過,又不可不及,如斯而已乎?曰:未也。孟子曰:“執中為近。執中無權,猶執一也。”《書》曰:“不協于極,不罹于咎,皇則受之。”又曰:“會其有極,歸其有極。”而《記》曰:“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時中。”皇極者,有所不極,而會于極;時中者,有所不中,而歸于中。吾見中庸之至于此而尤難也,是有小人之中庸焉。有所不中,而歸于中,是道也,君子之所以為時中,而小人之所以為無忌憚。《記》曰:“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無忌憚也。”

嗟夫,道之難言也,有小人焉,因其近似而竊其名,聖人憂思恐懼,是故反複而言之不厭。何則?是道也,固小人之所竊以自便者也。君子見危則能死,勉而不死,以求合于中庸。見利則能辭,勉而不辭,以求合于中庸。小人貪而苟免,而亦欲以中庸之名私自便也。此孔子、孟子之所為惡鄉原也。一鄉皆稱原人焉,無所往而不為原人,同乎流俗,合乎世,曰:“古之人,行何為踽踽涼涼,生斯世也,善期可矣。”以古之人為迂,而以今世之所善為足以已矣,則是不亦近似于中庸耶?故曰:“惡紫,恐其亂朱也,惡莠,恐其亂苗也。”何則?惡其似也。


信矣中庸之難言也。君子之欲從事乎此,無循其跡而求其味,則幾矣。《記》曰:“人莫不飲食也,鮮能知味也。”

【論好德錫之福】

昔聖人既陳五常之道,而病天下不能萬世而常行也,故為之大中之教曰:“賢者無所過,愚者無所不及。”是之謂皇極。極之于人也,猶方之有矩也,猶圓之有規也,皆有以繩乎物者也。聖人安焉而入乎其中,賢者亻免而就之,愚者而及之。聖人以為亻免與者,皆非其自然,而猶有以強之者。故于皇極之中,又為之言曰:“苟有過與不及,而要其終可以歸皇極之道者,是皇極而已矣。”故《洪范》曰;“凡厥庶民,有猷有為有守,汝則念之,不協于極,不罹于咎,皇則受之。”又悲天下有為善之心而不得為善之利也,有求中之志而不知求中之道也,故又為之言曰:“而康而色,曰予攸好德,汝則錫之福,時人斯其惟皇之極。”聖人之待天下如此其廣也,其誘天下之人,不忍使之至于罪戾,如此其勤且備也。天下未有好德之實,而自言曰“予攸好德”,聖人以為是亦有好德之心矣,故受而爵祿之。天下之為善而未協于中也,則受而教誨之。

又恐夫民之愚而不我從也,故遜其言卑其色以下之。如是而不從,然後知其終不可以教誨矣。故又為之言曰:“凡厥正人,既富方谷,汝弗能使有好于而家,時人斯其辜,于其無好德,汝雖錫之福,其作汝用咎。”且夫其始也,恐天下之人有可以至于皇極之道,而上之人不誘而教誨之也。故曰“予攸好德,汝則錫之福”。其終也,恐天下之以虛言而取其爵祿也。故曰“于其無好德,汝雖錫之福,其作汝用咎”。蓋聖人之用心,憂其始之不幸,而懼其終之至于僥幸也。故其言如此之詳備。

夫君子小人,不可以一道待也。故皇極之中,有待小人之道,不協于極,而猶受之。至于待君子之道,何其責之深也。曰:“無偏無黨,無反無側,無有作好,無有作惡,而後可以合于皇極。”然則先王禦天下之術,蓋用此歟?

【論鄭伯克段于鄢(隱元年)】

《春秋》之所深譏、聖人之所哀傷而不忍言者三;晉趙鞅帥師納衛世子蒯聵于戚,齊國夏、衛石曼姑帥師圍戚,而父子之恩絕;公與夫人姜氏遂如齊,而夫婦之道喪;鄭伯克段于鄢,而兄弟之義亡。此三者,天下之大戚也。夫子傷之,而思其所以至此之由,故其言尤為深且遠也。

且夫蒯聵之得罪于靈公,逐之可也,逐之而立其子,是召亂之道也。使輒上之不得從王父之言,下之不得從父之令者,靈公也。故書曰:“晉趙鞅帥師納衛世子蒯聵于戚。”蒯聵之不去世子者,是靈公不得乎逐之之道。靈公何以不得乎逐之之道?逐之而立其子也。魯桓公千乘之君,而陷于一婦人之手,夫子以為文姜之不足譏,而傷乎桓公制之不以漸也,故書曰:“公與夫人姜氏遂如齊”,言其禍自公作也。段之禍生于愛。鄭莊公之愛其弟也,足以殺之耳。孟子曰:“舜封象于有庳,使之源源而來,不及以政。”孰知夫舜之受其弟之深,而鄭莊公賊之也。當太叔之據京城,取廩延以為己邑,雖舜複生,不能全兄弟之好,故書曰“鄭伯克段于鄢”,而不曰“鄭伯殺其弟段”。以為當斯時,雖聖人亦殺之而已矣。夫婦、父子、兄弟之親,天下之至情也,而相殘之禍至如此,夫豈一日之故哉!

《谷梁》曰:“克,能也,能殺也。不言殺,見段之有徒眾也。段不稱弟,不稱公子,賤段而甚鄭伯也。于鄢,遠也。猶曰取之其母之懷中而殺之云爾。甚之也。然則為鄭伯宜奈何,緩追逸賊,親親之道也。”嗚呼!以兄弟之親,至交兵而戰,固親親之道絕已久矣。雖緩追逸賊,而其存者幾何,故曰于斯時也,雖聖人亦殺之而已矣。然而聖人固不使至此也。《公羊傳》曰:“母欲立之,己殺之,如勿與而已矣。”而又區區于當國內外之言,是何思之不遠也。《左氏》以為段不弟,故不稱弟,如二君故曰克,稱鄭伯譏失教,求聖人之意,若《左氏》可以有取焉。

【論鄭伯以璧假許田(桓元年)】

鄭伯以璧假許田,先儒之論多矣,而未得其正也。先儒皆知夫《春秋》立法之嚴,而不知其甚寬且怒也;皆知其譏不義,而不知其譏不義之所由起也。

鄭伯以璧假許田者,譏隱而不譏桓也。始其謀以周公之許田而易泰山之礻方者,誰也?受泰山之礻方而入之者,誰也?隱既已與人謀而易之,又受泰山之礻方而入之,然則為桓公者,不亦難乎!夫子知桓公之無以辭于鄭也,故譏隱而不譏桓。何以言之?《隱-八年》書曰“鄭伯使宛來歸礻方”;又曰“庚寅,我入礻方”。入礻方云者,見魯之果入泰山之礻方也。則是隱公之罪既成而不可變矣,故《桓-元年》書曰“鄭伯以璧假許田”而已。夫許田之入鄭,猶礻方之入魯也。書魯之入礻方,而不書鄭之入許田,是不可以不求其說也。“鄭伯使宛來歸礻方”、“庚寅我入礻方”,是鄭之業歸,而魯之入之也。“鄭伯以璧假許田”者,見鄭之來請,不見魯之與之也。見鄭之來請而不見魯之與之者,見桓公之無以辭于鄭也。嗚呼,作而不義,使後世無以辭焉,則夫子之罪隱深矣。

夫善觀《春秋》者,觀其意之所向而得之,故雖夫子之複生,而無以易之也。《公羊》曰:“曷為系之許?近許也,諱取周田也。”《谷梁》曰:“假不言以,以,非假也。非假而曰假,諱易地也。”春秋之所為諱者三,為尊者諱故,為親者諱敗,為賢者諱過。魯,親者也,非敗之為諱,而取易之為諱,是夫子之私魯也。

【論取郜大鼎于宋(桓二年)】

孔子何為而作《春秋》哉?舉三代全盛之法,以治僥幸苟且之風,而歸之于至正而已矣。三代之盛時,天子秉至公之義,而制諸侯之予奪,故勇者無所加乎怯,弱者無所畏乎強,匹夫懷璧而千乘之君莫之最取焉。此王道之所由興也。周衰,諸侯相關,而強有力者制其予奪,邾、莒、滕、薛之君,惴惴焉保其首領不暇,而齊、晉、秦、楚有吞諸侯之心。孔子慨然歎曰:“久矣,諸侯之恣行也,後世將有王者作而不遇焉,命也。”故《春秋》之法,皆所以待後世王者之作而舉行之也。鍾鼎龜玉,夫子之所以分諸侯,使諸侯相傳而世守也。

《桓-二年》:“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納于太廟。”且夫鼎也,不幸使齊挈而有之,是齊鼎也,是百傳而不易,未可知也。仲尼曰不然。是鼎也,何為而在魯之太廟?曰,取之宋。宋安得之?曰,取之郜,故書曰郜鼎。郜之得是鼎也,得之天子。宋以不義取之,而又以與魯也。後世有王者作,舉《春秋》之法而行之,魯將歸之宋,宋將歸之郜,而後已也。昔者子路問孔子所以為政之先?子曰:“必也正名乎!”故《春秋》之法,尤謹于正名,至于一鼎之微而不敢忽焉,聖人之用意蓋深如此。

夫以區區之魯無故而得器,是召天下之爭也。楚王求鼎于周,王曰:“周不愛鼎,恐天下以器仇楚也。”鼎入宋而為宋,入魯而為魯,安知夫秦、晉、齊、楚之不動其心哉!故書曰郜鼎,明魯之不得有以塞天下之爭也。《谷梁傳》曰“納者,內弗受也。”以為周公不受也。又曰:“號從中國,名從主人。”而《左氏》記臧哀伯之諫。愚于《公羊》有取焉,曰:“器從名,地從主人。宋始以不義取之,故謂之郜鼎。至于地之與人則不然,俄而可以為其有矣。”善乎斯言,吾有取之。

【論齊侯衛侯胥命于蒲(桓三年)】

荀卿有言曰:“《春秋》善胥命。《詩》非屢盟,其心一也。”敢試論之。

謹按《桓-三年》書“齊侯、衛侯胥命于蒲”,說《春秋》者均曰近正。所謂近正者,以其近古之正也。古者相命而信,約言而退,未嘗有歃血之盟也。今二國之君,誠信協同,約言而會,可謂近古之正者已。

何以言之?《春秋》之時,諸侯競騖,爭奪日尋,拂違王命,糜爛生聚,前日之和好,後日之戰攻,曾何正之尚也。觀二國之君胥命于蒲,自時厥後,不相侵伐,豈與夫前日之和好、後日之戰攻者班也,故聖人于《春秋》止一書胥命而已。荀卿謂之善者,取諸此也。

然則齊也,衛也,聖人果善之乎?曰,非善也,直譏爾。曷譏爾?譏其非正也。《周禮》大宗伯掌六禮以諸侯見王為文,乃有春朝、夏宗、秋覲、冬遇、時會、眾同之法,言諸侯非此六禮,罔得逾境而出矣。不識齊、衛之君,以春朝相命而出耶?以夏宗相命而出耶?或以秋覲相命而出耶?以冬遇相命而出耶?或以時會相命而出耶?眾同相命而出耶?非春朝、夏宗、秋覲、冬遇、時會、眾同而出,則私相為會耳。私相為會,匹夫之舉也。以匹夫之舉,而謂之正,其可得乎?宜乎聖人大一王之法而誅之也。然而聖人之意,豈獨誅齊、衛之君而已哉,所以正萬世也。荀卿不原聖人書經之法,而徒信傳者之說,以謂“《春秋》善胥命”,失之遠矣,且《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間,諸侯之賢者,固亦鮮矣,奚待于齊、衛之君而善其胥命耶?信斯言也,則奸人得以勸也,未嘗聞聖人作《春秋》而勸奸人也。


【論于太廟用致夫人(僖八年)】

甚哉,去聖之久遠,三《傳》紛紛之不同,而莫或折之也。于太廟用致夫人。《左氏》曰:“而致哀姜,非禮出。凡夫人不薨于寢,不殯于廟,不赴于同,不于姑,則弗致也。”《公羊》曰:“夫人何以不氏,則以妾為妻也。蓋聘于楚而協于齊,媵女之先至者也。”《谷梁》曰:“成風也。言夫人而不言氏姓,非夫人也,立妾之詞,非正也。”

夫人之,我可以不夫人乎?夫人卒葬之,我可以不卒葬之乎?一則以宗廟臨之而後貶焉,一則以外之弗夫人而見正焉。三家之說,《左氏》疏矣。夫人與公,一體也。有曰公曰夫人既葬,公以諡配公,夫人以諡配氏,此其不易之例也。蓋有既葬稱諡,而不稱夫人者矣。天王使宰亙來歸惠公仲子之,秦人來歸僖公成風之衤遂,而未有不稱諡而稱夫人也。《公羊》之說,又非人情,無以信于後世。以齊楚之強,齊能脅魯使以其媵女為夫人,而楚乃肯安然使其女降為妾哉?皮甚可怪也。且夫成風之為夫人,非正也。《春秋》以為非正而不可以廢焉,故與之不足之文而已矣。方其存也,不可以不稱夫人而去其氏,及其沒也,不可以不稱諡而去其夫人。皆所以未不足于成風也。況乎周公而“周致”焉,則其罪固已不容于貶矣。故《公羊》曰:“用者不宜用者也,致者不宜致者也。用致夫人,非禮也。”

【論閏月不告朔猶朝于廟(文六年)】

《春秋》之文同,其所以為文異者,君子觀其意之所在而已矣。先儒之“論閏月不告朔者,牽乎“猶朝于廟”之說而莫能以自解也。《春秋》之所以書“猶”者二“曰如此而猶如此者,甚之之詞也。“辛巳有事于太廟,仲遂卒于垂,壬午猶繹”是也。曰不如此而猶如此者,幸之之詞也。“不郊猶三望閏月”、“不告朔猶朝于廟”是也。

夫子傷周道之殘缺,而禮樂文章之壞也。故區區焉掇拾其遺亡,以為其全不可得而見矣,得見一二斯可矣。故書曰“猶朝于廟”者,傷其不告朔而幸其猶朝于廟也。夫子之時,告朔之禮亡矣,而有餼羊者存焉。夫子猶不忍去,以志周公之典,則其朝于廟者,乃不如餼羊之足存歟!《公羊傳》曰:“曷為不言告朔?天無是月也。”《谷梁傳》曰:“閏月者,附月之余日也,天子不以告朔而喪事不數也。”而皆曰:“猶者,可以已也”。是以其幸之之詞而甚之之詞,宜其為此異端之說也。且夫天子諸侯之所為告朔聽政者,以為天歟為民歟?天無是月而民無是月歟?彼其孝子之心,不欲因閏月以廢喪紀,而人君乃欲假此以廢政事歟?

夫周禮樂之衰,豈一日之故,有人焉開其端而莫之禁,故其漸逐至于掃地而不可救。《文-十六年》:“夏六月,公四不視朔。”《公羊傳》曰:“公有疾也。何言乎公有疾不視朔?自是公無疾不視朔也。”故夫有疾而不視朔者,無疾而不視朔之原也。閏月而不告朔者,常月而不告朔之端也。聖人憂焉,故謹而書之,所以記禮之所由廢也。

《左氏傳》曰:“閏以正時,是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不告閏朔,棄時政也,何以為民?”而杜預以為雖朝于廟,則如勿朝,以釋經之所書“猶”之意,是亦曲而不通矣。

【論用郊(成十七年)】

先儒之論,或曰魯郊僭也,《春秋》譏焉,非也。魯郊僭也,而《春秋》之所譏者,當其罪也。賜魯以天子之禮樂者,成王也。受天子之禮樂者,伯禽也。《春秋》之譏魯郊也,上則譏成王,次則譏伯禽。成王、伯禽不見于《春秋》,而夫子無所致其譏也。無所致其譏而不譏焉,《春秋》之所以求信天下也。夫以魯而僭天子之郊,其罪惡如此之著也。夫子以為無所致其譏而不譏焉,則其譏之者,固天下之所用而信之也。

郊之書于《春秋》者,其類有三。書卜郊不從乃免牲者,譏卜常祀而不譏郊也。鼷鼠食郊牛角,郊牛之口傷改卜牛者,譏養牲之不謹而不譏郊也。書四月、五月、九月郊者,譏郊之不時而不譏郊也。非卜常祀、非養牲之不謹、非郊之不時則不書,不書則不譏也。于太廟者,為致夫人而書也。有事于太廟者,為仲遂卒而書也。《春秋》之書郊者,猶此而已。故曰不譏郊也。

郊祀者,先王之大典,而夫子不得見之于周也。故因魯之所有天子之禮樂,而記郊之變焉耳。《成-十七年》:“九月辛丑,用郊。”《公羊傳》曰:“用者,不宜用者也,九月非所用郊也。”《谷梁傳》曰:“夏之始,猶可以承春。以秋之末,承春之始,蓋不可矣。”且夫郊未有至九月者也。”曰“用”者,著其不時之甚也。杜預以為用郊從史文,或說用然後郊者,皆無取焉。

【論會于澶淵宋災故(襄三十年)】

春秋之時,忠信之道缺,大國無厭而小國屢叛,朝戰而夕會,夫子蓋厭之矣。觀周之盛時,大宗伯所制朝覲、會同之禮,各有遠近之差,遠不至于疏而相忘,近不至于數而相瀆。春秋之際,何其亂也,故曰春秋之盟,無信盟也,春秋之會,無義會也。雖然,紛紛者,天下皆是也。夫子將譏之,而以為不可以勝譏之也,故擇其甚者而譏焉。桓二年會于稷,以成宋亂。襄三十年會于澶淵,宋災故。皆以深譏而切責之也。

《春秋》之書會多矣,書其所會而不書其所以會。書其所以會,桓之稷、襄之澶淵而已矣。宋督之亂,諸侯將討之,桓公平之,不義孰甚焉?宋之災,諸侯之大夫會,以謀歸其財,既而無歸,不信孰甚焉?非不義不信之甚,《春秋》之譏不至于此也。《左氏》之論,得其正矣。

皆諸侯之大夫,而書曰某人某人會于澶淵,宋災故,尤之也。不書魯大夫,諱之也。且夫見鄰國之災,匍匐而救之者,仁人君子之心也。既言而忘之,既約而背之,委巷小人之事也。故書其始之為君子仁人之心,而後可以見後之為委巷小人之事。《春秋》之意,蓋明白如此。而《公羊傳》曰:“會未有言其所為者,此言其所為何?錄伯姬也。”且《春秋》為女子之不得其所而死,區區焉為人之死錄之,是何夫子之志不廣也!《谷梁》曰:“不言災故,則無以見其為善;澶淵之會,中國不侵夷狄,夷狄不入中國,無侵伐八年,善之也,晉趙武、楚建之力也。”如《谷梁》之說,宋之盟可謂善矣,其不曰息兵故,何也?嗚呼!《左氏》得其正矣。

【論黑肱以濫來奔(昭三十一年)】

諸侯之義,守先君之封土,而不敢有失也,守天子之疆界,而不敢有過也。故夫以力而相守,以兵而相侵者,《春秋》之所謂暴君也。侵之雖不以兵,奪之雖不以力,而得之不義者,《春秋》之所謂君也,鄭伯以璧假許田,晉侯使韓穿來言汶陽之田歸之于齊,此諸侯之以不義而取魯田者也。邾庶其以漆閭丘來奔,莒牟夷以防茲來奔,黑肱以濫來奔,此魯之以不義而取諸侯之田者也。諸侯以不義而取魯田,魯以不義而取侯之田,皆不容于《春秋》者也。

夫子之于庶其、牟夷、黑肱也責之薄,而于魯也罪之深。彼其竊邑叛君為穿窬之事,市人屠沽且羞言之,而安足以重辱君子之譏哉?夫魯,周公之後,守天子之東藩,招聚小國叛亡之臣,與之為盜竊之事,孔子非傷而悼痛之,故于三叛之人,具文直書而無隱諱之詞,蓋其罪魯之深也。先儒之說,區區于叛人之過惡,其論固已狹矣。且夫《春秋》豈為穿窬竊盜之人而作哉?使天下之諸侯,皆莫肯容夫如此之人,而穿窬盜竊之事,將不禁而自絕,此《春秋》之所以用意于其本也。《左氏》曰:“或求名而不得,或欲蓋而名彰。書齊豹盜,三叛人名。”而《公羊》之說,最為疏謬,以為叔術之後而通濫于天下,故不系黑肱于邾。嗚呼,誰謂孔子而賢叔術耶?

蓋嘗論之。黑肱之不系邾也,意其若欒盈于之不系于晉歟?欒盈既奔齊,而還入曲沃以叛,故書曰“欒盈入于晉”。黑肱或者既絕于邾,而歸竊其邑以叛歟?當時之簡牘既亡,其詳不可得而聞矣。然以類而求之,或亦然歟?《谷梁》曰:“不言邾,別乎邾也;不言濫子,非天子之所封也。”此尤迂闊而不可用矣。

【論春秋變周之文(何休解)】

三家之傳,迂誕奇怪之說,《公羊》為多,而何休又從而附成之。後之言《春秋》者,黜周王魯之學與夫讖緯之書者,皆祖《公羊》。《公羊》無明文,何休因其近似而附成之。愚以為何休,《公羊》之罪人也。凡所謂《春秋》變周之文從商之質者,皆出于何氏,愚未嘗觀焉。滕侯、薛侯來朝。齊侯使其弟年來聘。何休曰:質家親親。故先滕侯而加錄齊侯之母弟。且夫親親者,周道也。先宗盟而後異姓者,周制也。鄭忽出奔衛。《公羊傳》曰:“忽何以名?春秋伯、子、男一也。詞無所貶。”何休曰:“商爵三等,春秋變周五等之爵而從焉。《記》:“諸侯失地名。”而文十二年成阝伯來奔,《公羊》亦曰:“何以不名?兄弟詞也。”忽之出奔,其為失國,豈不甚明,而《春秋》獨無貶焉。雖然,《公羊》何為而為此說也?《春秋》未逾年之君皆稱子,而忽獨不然,此《公羊》之所以為此說也。且《春秋》之書,夫豈一概。衛宣未葬,而嗣子稱侯以出會,書曰“及宋公衛侯燕人戰”。鄭忽外之撫援,內之無黨,一夫作難,奔走無告,鄭人賤之,故赴以名,書曰“顧忽出奔衛”。衛侯未逾年之君也,鄭忽亦未逾年之君也,因其自侯之而侯之,因其自名而名之,皆所以變常而示譏也。且夫以例而求《春秋》者,乃愚儒之事也。孔子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又曰“郁郁乎文哉,吾從周”。由此觀之,夫子皆有取于三代,而周居多焉。況乎采周公之集以作《春秋》,而曰變周之文者,吾不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