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驅儺

用方相四人,戴冠及面具,黃金為四日,衣熊裘,執戈,揚盾,口作“儺、

儺”之聲,以除逐也。右十二人,皆朱發,衣白□畫衣。各執麻鞭,辮麻為之,

長數尺,振之聲甚厲。乃呼神名,其有甲作,食者;胇胃,食虎者;騰簡,

食不祥者;攬諸,食咎者;祖明、強梁,共食礫死寄考者;騰根,食蠱者等。

侲子五百,小兒為之,衣朱褶、素襦,戴面具,以晦日于紫宸殿前儺,張宮懸

樂。太常卿及少卿押樂正到四閣門,丞並太樂署令、鼓吹署令、協律郎並押樂在

殿前。事前十日,太常卿並諸官于本寺先閱儺,並遍閱諸樂。其日,大宴三五署

官,其朝寮家皆上棚觀之,百姓亦入看,頗謂壯觀也。太常卿上此。歲除前一日,

于右金吾龍尾道下重閱,即不用樂也。禦樓時,于金雞竿下打赦鼓一面,鉦一面,

以五十人,唱色十下,鼓一下,鉦以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