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上古時代 1

題記這是《中國通史》第三卷,論述我國自有文字記載以來,一直到戰國末年的曆史。從曆史發展順序上看,這約略相當于一般曆史著述中所說的奴隸制時代。但在這個時代,奴隸制並不是唯一的社會形態。我們用“上古時代”的提法,可能更妥當些。

第三卷分上、下二冊。上冊包含甲、乙、丙三編。甲編序說,論述文獻資料、考古資料、甲骨文和金文,並論述對上古時代的研究概況和本卷的編寫旨趣。乙編綜述,論述了商周時期曆史發展的概況,並追述到神話和傳說中所反映的一些情況,最後還說到商周時期的中國在當時世界上的地位。商周時期的曆史,劃分為四個發展階段,包含了政治、軍事、經濟、文化等方面,以期對這一時代的曆史勾劃出一個比較清楚的輪廓。丙編典志,是對生產力、生產關系以及政治上、經濟上之制度性曆史現象的探索。典志之作,曆來史家引以為難。先秦文獻的不足,更加重了這種困難。我們的典志作者,重點探索了農牧林漁蠶桑、手工業、商業、貨幣、道路、交通及都邑發展的水平和特點,探索了土地制度和賦稅制度、都鄙和國野,階級和等級,提出了獨立的見解。

下冊是丁編傳記。傳記,習慣上都用于曆史人物。實際上,古人既用以稱人,也用以稱事。《史記》的《刺客》、《循吏》、《儒材》、《游俠》、《貨殖》都是因事立傳。《史記》的《匈奴》、《西南夷》、《大宛》,也是因事立傳,而傳主是少數民族。《後漢書》的《文苑》、《獨行》、《方術》、《逸民》、《列女》,也都是因事立傳。《後漢書》的《西羌》、《西域》,則或是以民族,或是以地域立傳。我們的傳記,分為上、下兩編。上編是以國別立傳,下編是以曆史人物立傳,而一部分是以學術專業為傳。傳記中的論述,有與其他各編重複者,則因取材角度之不同,往往是難以避免的。

徐喜辰同志是本卷的主編,也是本卷的主要撰稿人。他于1921 年生于遼甯金縣,1944 年畢業于日本廣島高等師范學校。解放後,曆任東北師范大學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中國先秦史學會副會長。多年以來,他專攻商周史,富有成果。他的主要著作,有《先秦史》、《井田制度研究》,主要論文有《商周奴隸制特征的探討》、《關于中國國家形成問題》、《“籍田”即“國”中“公田”說》、《貢助徹論釋》、《商周奴隸社會史若干問題論綱》、《西周公社及其相關問題》、《春秋時代的“室”和“縣”》、《周代兵制初論》、《“開阡陌”辨析》、《論國野、鄉里和郡縣的出現》等篇。他在本卷上冊甲編里撰寫了第一章、第四章、第五章。在乙編里,他撰寫了第一章第二、第三節,第二章至第五章。在丙編里,他撰寫了第二章的前四節、第四章和第五章。

鄒衡同志,1927 年生于湖南澧縣,1952 年畢業于北京大學史學系,1955年獲北京大學中國考古學副博士學位。此後,曆任北京大學曆史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考古系新石器時代——商周教研室主任,先後當選為考古學會和先秦史學會理事、商文化學會副會長。他對商周考古工作有開拓之功。主要著作有《商周考古》、《夏商周考古學論文集》,主要論文有《晉、豫、鄂三省考古調查簡報》、《僵師商城即太甲桐宮說》、《西毫與桐官考辨》、《論菏澤(曹州)地區的岳石文化》、《文物與考古論文集》等。他為本卷甲編寫了第二章。

胡厚宣同志,1911 年生于河北望都縣,1934 年畢業于北京大學史學系。曾任南京中央研究院曆史語言研究所助理研究員,成都齊魯大學,上海暨南大學、複旦大學教授及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研究員、學術委員、研究生院教授,中國殷商文化學會會長,中國先秦史學會副理事長,中國考古學會和中國古文字研究會理事。他以古文字研究的成就蜚聲中外。主要著作有《甲骨學商史論叢》、《戰後新獲甲骨集》、《蘇德美日所見甲骨集》等,並任《甲骨文合集》總編輯,發表了專題論文約一百余篇。他為本卷甲編寫了第三章。

萬九河同志,1910 年生于山東惠民縣,1934 年畢業于北平師范大學曆史系。曆任西北師范學院史地系副教授,山東師范學院史地系教授兼系主任,華東大學教授,東北師范大學曆史系教授兼系主任、校長助理,吉林省曆史研究所副所長,吉林省曆史學會副理事長。現任天津師范大學曆史系教授。他曾開設多種曆史課程,范圍之廣,涉及古今中外。近三十年,他致力于中國古代神話傳說和原始社會的研究,撰有《中國原始時代人們與自然的斗爭》、《中國原始社會的圖騰》、《中國古代的宗教》、《羿的故事辨析》及《怎樣看堯舜禪讓與篡奪的關系》等論文。他為本卷乙編撰寫了第一章第一節。

劉家和同志,1928 年生于江蘇六合縣,1952 年畢業于北京輔仁大學曆史系。曆任北京師范大學曆史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世界古代史教研室主任。現任北京師范大學史學研究所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曆史研究所學術委員、中國世界古代史研究會副理事長、北京史學會常務理事等。撰有《古代印度早期佛教的種性制度觀》、《論黑勞士制度》、《〈書·梓材〉人曆人宥試釋》、《及其所反映的史事宗法辨疑》等論文、並主編《世界上古史》。他為本卷乙編撰寫了第六章。

史念海同志,山西省平陸縣人,一九一二年生。畢業于北京輔仁大學曆史系。曾任南京國立編譯館副編審,複旦大學副教授,蘭州大學、西北大學教授,陝西師范大學教授兼曆史系主任。現任陝西師范大學唐史研究所所長、中國曆史地理研究所所長。他以專攻曆史地理學蜚聲中外,著有《河山集》一、二、三、四集,《中國的運河》,《中國疆域沿革史》(合作),《黃土高原森林與草原的變遷》(合作),《方志芻議》(合作)等。他為本卷丙編撰寫了第三章。

斯維至同志和楊劊同志,也都是本卷的主編。斯維至,浙江山越人,1916年生。幼因家貧,只讀到初中即被迫輟學。此後,刻苦自學,半工半讀。1943年,以蒙文通、徐中舒薦,任華西大學中文系講師兼中國文化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50 年任西北大學曆史系講師。1953 年調陝西師范大學,先後任講師、副教授、教授。曾當選先秦史學會副理事長。他關于先秦史的論著甚富,主要有《西周金文所見職官考》、《關于殷周土地所有制問題》、《論庶人》、《封建考原》、《說德》、《論召伯虎毆的定名及附庸土田問題》等。楊劊,河北青縣人,1923 年生。1949 年在北京師范大學曆史系畢業後留系工作,先後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長期擔任中國古代中世紀史教研室主任。嗣調任豐校史學研究所教授,兼副所長。他講授先秦史近四十年,著有《中國古代及中世紀史講義》、《中國通史綱要》中的先秦部分。斯維至撰寫了本卷丙編第六章。在本卷下冊丁編中,他撰寫了上編的全部稿件和下編的第一章第二節。楊劊撰寫了下編第一章第一節、第一章第三節至第十四章,第十八章第三節、第五節、第七節、第十九章第四節。

郭預衡同志,河北青縣人,1920 年生。1945 年畢業于北平輔仁大學國文系,留校作助教,兼作在職研究生。1949 年以後,先後任輔仁大學和北京師范大學講師。1960 年任副教授,1979 年任教授。1955 至1957 年問,在匈牙利講學二年。現擔任北京文藝學會副會長,北京作家協會理事,《文學遺產》、《紅樓夢研究》編委等。著作有《中國散文史》(上、中冊)、《中國散文簡史》、《古代文學探討集》、《曆代散文叢談》,主編有《中國曆代散文選》(與劉盼遂合編)、《中國古代文學史》、《中國古代文學史長編》、《中國古代文學簡史》、《中國古代文學作品選》等。他為本卷下冊丁編的下編撰寫了第十一章第一節。

科學技術史,是本書撰寫的一個重點,由有關各方面的專家執筆。在王振鐸同志的大力主持下,組成了編寫組,邀請下列諸位同志參加。

薄樹人同志,江蘇蘇州人,1934 年生。1957 年畢業于南京大學天文學系。現任中國科學院自然科學史研究所研究員、學位委員會主任、博士研究生導師,《自然科學史研究》編委。撰有《中國天文學史》、《中朝日三國古代的恒星觀測》、《清欽天監檔案中的天象記錄》等、擔任本書備卷中天文學和氣象學部分的撰寫。

范楚玉同志,江蘇證陰人,1932 年生。1959 年畢業于北京大學史學系。現任自然科學史研究所研究員、《自然科學史研究》編委。撰有《中國科學技術史稿》、《悠久的中國農業曆史》等。擔任本書各卷中生物學、農學和農業技術部分的撰寫。

何紹庚同志,滿族,遼甯沈陽人,1939 年生。1962 年畢業于北京師范大學數學系。現任自然科學史研究所研究員,李約瑟《中國科學技術史》翻譯出版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自然科學史研究》編委。撰有《中國數學史》、《項名達對二項展開式研究的貢獻》、《橢圓求周術釋義》、《〈緝古算經〉勾股題佚文試補》、《明安圖的級數回求法》、《秦九韶傳注》等,並審譯李約瑟書第一、二卷。擔任本書各卷中數學部分的撰寫。

華覺明同志,江蘇無錫人,1933 年生。1958 年畢業于清華大學機械系。現任自然科學史研究所研究員、副所長,兼任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教授,《自然科學史研究》編委。撰有《中國冶鑄史論集》、《中國古代金屬技術》、《漢代疊鑄》等。與周衛榮、張柏春共同擔任本書各卷中技術史部分的撰寫。姜麗蓉同志,湖南長沙人,1939 年生。1959 年畢業于中國科學院四川分院科技學校。現任自然科學史研究所圖書館副研究館員。撰有《中國古代獸醫學》、譯有《九章算術的構成與數理》、《李時珍的醫學和倫理》、《唐宋時代潮汐論的特征》等。擔任本書有關科技的部分統稿工作。

李經緯同志,陝西成陽人,1929 年生。1955 年畢業于西北醫學院醫療系。1958 年以後,一直在中國中醫研究院從事中國醫學史研究。現任中國中醫研究院中國醫史文獻研究所研究員、所長,中華醫學會醫史學會主任委員,《中華醫史雜志》副主編。著有《中國醫學通史》、《中醫人物辭典》、《中國古代外科成就》、《中國少數民族傳統醫學》、《諸病源候論病國學研究》等。擔任本書各卷中醫學部分及醫學家傳的撰寫。

林文照同志,福建永泰人,1938 年生。1964 年畢業于廈門大學物理系。現任自然科學史研究所研究員,《自然科學史研究》主編,《中國科技史料》副主編。撰有《十九世紀我國一部重要的光學著作——〈鏡鏡冷癡〉》、《天然磁體司南的定向實驗》、《火槍大炮傳入中國的曆史》、《中國科學社的建立對中國近代發展的積極推動作用》等。擔任本書各卷中物理學、機械、交通工具等方面的撰寫。

劉金沂同志,江蘇泰縣人,1942 年生,1987 年去世。1964 年畢業于南京大學天文系。曾任自然科學史研究所副研究員。撰有《天文學及其曆史》、《超新墾遺跡和牛子星研究》、《木星在增亮嗎?》、《古代客星記錄與超新星遺跡的關系》、《隋唐曆法中入交定日術的幾何解釋》等。擔任本書中天文學、氣象學部分的撰寫。

楊文衡同志,湖南城步人,苗族,1937 年生。1963 年畢業于中山大學地理系。現任自然科學史研究所副研究員。撰有《中國古代地理學史》(合著)、《徐霞客及其游記研究》(合著)、《中國科技史話》等。擔任本書各卷中地學、采礦、水利部分的撰寫。

張柏春同志,吉林白城人,1960 年生。1983 年畢業于內蒙古工學院機械系。1989 年,獲自然科學史研究所理學碩士學位。撰有《中國近代機械史概觀》、《中國近代機床的引進與仿制》等,與華覺明、周衛榮在本書備卷中共同撰寫技術史部分。

周衛榮同志,江蘇丹陽人,1964 年生。1984 年畢業于揚州師范學院化學系。1987 年,獲北京師范學院碩士學位。現任自然科學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撰有《明代銅鐵化學成分剖析》、《宣德爐中的金屬鋅問題》等。與華覺明、張柏春在本書各卷中共同撰寫技術史部分。

以上,共有十一位同志。其中,張柏春、周衛榮兩位同志在本卷內沒有承擔撰寫任務。其他九位同志,都按照自己的專業,分別撰寫了本卷丙編第一章(第一、第五、第七節除外),第二章第五節、丁編第十五、十六、十七章。何紹庚同志是科技史組的召集人,在撰稿的同時,還要做大量的組稿工作。

還有李根幡同志,撰寫了丙編第一章第一、第五、第七節,劉雪英同志撰寫了丁編第十八章第一、第二、第四、第六節,第十九章第一、第二、第三節。李根蟠,廣東新會人,1940 年生。1963 年畢業予中山大學曆史系。此後,他在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經濟研究所和《中國農業科學》編輯部工作。1980 年底,調至中國科學院經濟研究所至今。現任經濟史研究室主任,《中國經濟史研究》編輯部主任、副研究員。撰有《中國南方少數民族原始農業形態》(與盧晶、黃崇樂合寫)和《中國原始社會經濟史研究》,發表論文三十余篇。劉雪英,1977 年畢業于北京師范大學曆史系。現為北師大史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參與本書各卷的編務工作。

我們的作者都是以高度負責的精神進行工作的。喜辰同志在六年前已寫出初稿,經過反複修改才定下來。不少同志的稿件,直到最近還作了增補。商周史有不少爭議不休的問題。我們的同志,對一些爭議的問題論述了自己的看法,也另外提出了一些新材料新論點,這對予有關問題的探索和解決,是有積極意義的。書稿中,在引用資料和論點上難免有錯誤,尚望讀者指正。侯外廬同志對中國上古史研究,有傑出的貢獻。他在世時經常關心本書的編撰工作。他在病榻上還為本書題了字。對他在學術事業上的關懷,我們謹表誠摯的感謝。徐中舒同志是又一位在古史研究上富有成果的學者。他也是在病榻上為本書題了字,為本書增添了光彩。

白壽彝于北京1991 年4 月30 日中國通史(3)甲編序說第一章文獻資料文獻是具有曆史價值之反映人類活動的文字記錄。我國古籍,自《隋書·經籍志》分為經、史、子、集四部,後世書目多沿用之。但以今日的科學分類眼光視之,問題頗多。以經部為例,如《周易》、《論語》、《孝經》、《孟子》,實為哲學類書;《尚書》和《春秋》三傳,實為史學類書;《周禮》、《禮記》和《儀禮》乃是社會科學類書;《詩經》則是文學類書;《樂》則音樂類書;《爾雅》與《說文》、字書等同為語言類書。子部所括,其類尤雜。史部之書,雖然較之經、子兩部單純,然亦雜有政書、目錄等類。只有集部所收皆為文學類書,與今日圖書分類的標准大體相合。

以四部分類,自然不能不分列子目。類目之分,至《四庫全書總目》而大備。《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于每部之首皆有總敘。總敘中不但概述每部分為若干類,而且論及其學術流變,因而讀之不但可以知曉我國古籍的概略,而且對于我國古代學術的大勢,亦可略見其律涯。

曆史科學的研究,是需要正確地詳細地占有史料的。今天我們要研究商周時期的曆史,除考古資料、古文字學等資料外,還需要依靠文獻資料而取得。有關這一時期的古籍,主要有以下各種,特分別予以論述。論述的次序,大體上仍沿用舊有的四部分類而略有變改。

第一節五經《尚書》附《逸周書》秦代以前的經傳諸子中,凡引《尚書》,皆但稱《書》,至漢初抬有《尚書》之稱。《尚書》者,“尚者,上也。言此上代以來之書”(孔穎達《尚書正義》),亦即“上古之書”(陸德明《經典釋文序錄》)。後世因其為群經之一,故又稱之為《書經》。

相傳古時《尚書》凡三千余篇,至孔子刪定為百篇。按,孔子以《詩》、《書》教弟子,《尚書》曾經孔子編次,當屬事實,惟孔子刪書之說,恐不足信。

據史傳所載,秦火後,山東伏生(亦稱伏勝)取出其藏于壁中的《尚書》二十八篇(合《顧命》和《康王之誥》為一篇)。漢文帝時,使晁錯就伏生習《尚書》,伏生亦以此在齊傳授生徒,于是此二十八篇始傳于世。一說伏生年老牙缺,口音難懂,由他女兒代傳,所以記錄下來的錯誤頗多。伏生傳的《尚書》,系用隸書寫成,故名今文《尚書》,經曆代學者考訂,大致可靠。《漢書·藝文志》云:“武帝末,魯共王壞孔子宅,欲以廣其宮,而得古文《尚書》及《禮記》、《論語》、《孝經》凡數十篇,皆古字(蝌蚪文)也。”其中的《尚書》較伏生所傳者多十六篇(其中的《九共》一篇,分之則為九篇,所以亦云多二十四篇),稱為《古文尚書》。但因當時朝廷不重視這個古文本,所以到了光武帝時,即失去《武成》一篇;至西晉永嘉年間,其余的十五篇,亦全亡佚。東晉元帝時,忽有豫章內史梅賾(或作梅頤)獻《古文尚書》五十八篇。這五十八篇,就是偽撰之二十五篇加上《今文尚書》二十八篇析為三十三篇,並書序共五十九篇。唐代頒布《五經正義》為取士標准,《書》取偽孔安國《傳》,于是該書愈益盛行。到了宋代吳棫作《書稗傳》,始疑這二十五篇及孔安國《傳》為偽。朱熹《語錄》中也頗有疑辭。明代梅鷟作《尚書考異》,始明斥其為偽作,但論證還不確切。清初閻若璩作《古文尚書疏證》八卷,列舉一百二十八證,以明此二十五篇為偽書,于是遂成定讞。丁晏作《尚書余論》,更證明這是晉之王肅所偽作。到了現在,這偽《古文尚書》及偽孔安國《尚書傳》的公案,總算是經學史上已經解決的問題。

清代的《十三經注疏》本《尚書》,是《今文尚書》和《古文尚書》的合編本。其中屬于《今文尚書》的有《堯典》(包括《舜典》,但無《舜典》篇首的二十八字)、《皋陶謨》(包括《益稷篇》)、《禹貢》、《甘誓》(以上為虞夏書)、《湯誓》、《盤庚》(包括上、中、下三篇)、《高宗肜日》、《西伯勘黎》、《微子》(以上為商書)、《牧誓》、《洪范》、《金縢》,《大誥》、《康誥》、《酒誥》、《梓材》、《召誥》、《洛誥》、《多士》、《無逸》、《君奭》、《多方》、《立政》、《顧命》(包括《康王之誥篇》)、《費誓》、《呂刑》、《文侯之命》、《秦誓》(以上為周書)共二十八篇,注疏本分為三十三篇。每篇的寫成年代各不相同,記錄了涉及原始社會末期、奴隸社會中商周王朝的曆史,范圍相當廣泛,不僅反映了當時的曆史事件和人物言論,而且也反映了古代社會制度、階級矛盾和階級斗爭方面的情況,以及古代天文和地理等等,具有珍貴的史料價值。今《十三經注疏》本《尚書》中,除上述諸篇外,另有《大禹謨》、《五子之歌》、《胤正》、《仲虺》、《湯誥》、《伊訓》、《太甲》(上、中、下三篇)、《咸有一德》、《說命》(上、中、下三篇)、《泰誓》(上、中、下三篇)、《武成》、《旅獒》、《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周宮》、《君陳》、《畢命》、《君牙》和《冏命》等,計二十五篇,都是晚出的偽書,雖然也有一定的參考價值,但引用時必須采取慎重的態度。

關于《尚書》的注釋,非常之多,現存有三種代表性著作:(一)《尚書注疏》,用偽孔安國傳孔穎達正義。偽孔安國傳的一部分語句,並非憑空捏造出來,有一定的根據,其中的名物訓詁,大部分是准確的。孔穎達的疏,又對這些注文加以解釋,對于讀者,很有幫助。《十三經注疏》最好的版本是清朝阮元刻本,書中附有校勘記,可以看出各種版本的異同。今傳《十三經注疏》,皆宋人所集刊,其中《易》、《書》、《詩》、《三禮》、《左傳》、《谷梁傳》,皆唐人疏。疏《公羊傳》的徐彥,時代難以確考,但也必在唐代以前。《論語》、《孝經》、《爾雅》,皆宋代邢昺疏,也多以舊疏為本。惟《孟子》疏題為宋代孫奭,實為邵武士人偽托,詳見《朱子語錄》。其疏多淺陋,不太可取。唐人所修《正義》,雖不令人十分滿意,但多用舊疏,為隋朝以前經說的統彙,應當加以細讀。以下凡論諸經當讀者,一般不再舉出注疏本。(二)《書經集傳》,南宋蔡沈撰。這是屬于朱熹體系的一種注解,朱熹是南宋以後影響較大的唯心主義哲學家,也是一個大學者。蔡沈的《書經集傳》就是在他的指導下作成的,可以作為宋人注解的代表。(三)《尚書今古文注疏》,清朝孫星衍撰。這是一部恢複漢人注解的書。它輯集了漢、魏、隋、唐舊注,而又對于這些注作了疏,是《尚書》注解中較為完備的一種。此外,王先謙的《尚書孔傳參證》、楊筠如的《尚書■詁》、曾運乾的《尚書正讀》和屈萬里的《尚書今注今譯》等,亦可參考。

《逸周書》,原名《周書》,作者不詳。有人誤認與《竹書紀年》同時出土在汲縣,故稱之為《汲塚周書》。本書體例與《尚書》相似,傳為孔子刪《尚書》之余,究其實際,多數出于戰國時期的擬作。但其中的《克殷》、《世俘》、《度邑》和《作雒》等篇,所記周初事實,應當有所根據;《王會》記載我國邊區各部族向周成王的貢獻,所附《伊尹朝獻》記載我國邊區各部族向商湯進獻的故事,也反映了戰國時期我國邊境各族和中原華夏族在政治和經濟上密切聯系的情狀。作為一本先秦古籍,《逸周書》不失為一部研究周代曆史較有價值的文獻資料。晉孔晁曾為本書作注,是此書的最早注本,但已殘缺不全。清代何秋濤的《王會篇箋釋》、朱右曾的《周書集訓校釋》、孫詒讓的《周書斠補》、劉師培的《周書補正》和《周書王會篇補釋》、陳漢章的《周書後案》等,可供參考。

《詩經》《詩經》,古時但曰《詩》,與《易經》但曰《易》、《書經》但曰《書》同。惟與《書》、《易》二經也稱《尚書》、《周易》不同。《詩經》現存三百零五篇,分為《風》、《雅》、《頌》三大類。《風》為十五《國風》:《周南》十一篇,《召南》十四篇,《邶風》十九篇,《鄘風》十篇,《衛風》十篇,《王風》十篇,《鄭風》二十一篇,《齊風》十一篇,《魏風》七篇,《唐風》十二篇,《秦風》十篇,《陳風》十篇,《檜風》四篇,《曹風》四篇,《豳鳳》七篇,共計一百六十篇;《雅》分為《大雅》三十一篇,《小雅》七十四篇,共計一百零五篇;《頌》分為《周頌》三十一篇,《魯頌》四篇,《商頌》五篇,共計四十篇。關于《風》、《雅》、《頌》的區別,曆來看法,頗有分歧,較為重要的約有以下三說:《詩大序》以為由于詩篇內容的不同①;《詩辨妄》以為由于詩篇作者的不同②;《詩說》以為由于詩篇音調的不同③。但據現存的《風》、《雅》、《頌》加以考校,都有難通之點,所以這個問題仍是經學史上沒有解決的課題。

《詩經》的創作時代,大致從西周至春秋,少數據說成書于克商以前的先周時期。《詩經》中所反映之地域,以《國風》考之,《秦》、《王》、《豳》,約當今之陝西省和河南、甘肅兩省的一部分;《唐》,約當今之山西省;《魏》,約當今之山西、河南兩省的接境處;《邶》、《鄘》、《衛》、《鄭》、《陳》、《檜》,約當今之河北省的西南部和河南省;《齊》、《曹》、和《頌》中之《魯》,正當今之山東省;《周南》、《召南》中的《汝墳》、《漢廣》、《江有汜》諸篇,約當今之河南省的南部和湖北省的北部。所以,《詩》中諸詩,可以說是反映古代中原地區的作品;其地域以黃河流域為主,最南當在長江以北。《國風》是列國的民歌,占《詩經》的一半以上。由于多是采自民間,富于人民生活的描繪,反映了人民生活、勞動和斗爭情狀,表現了人民的思想感情,其形式也較為流暢,篇章緊湊,語言明快,節奏感強,鏗鏘有聲,文學價值極高。《雅》,是周族地區的樂歌,反映了當時社會的發展過程、農業生產情況、江南流域的開拓和統治者的窮兵黷武、橫征暴斂,人民倍受剝削的生活,其中亦有由于周室衰微,奴隸主貴族哀歎日暮途窮之作等,史料價值頗高。《頌》,是宗廟祭祀的樂歌,歌頌奴隸主貴族的宗功祖德,粉飾太平,語言簡古,詰屈聱牙,思想和內容都較僵化,與《尚書》和銅器銘文類似,但富于史料價值。

今文《詩》,漢初即有三派,所設博士中分成三家:一曰《魯詩》,為魯人申培所傳;一曰《齊詩》,為齊人轅固生所傳;一曰《韓詩》,為燕人韓嬰所傳。另外一部未立于學官的古文《詩》稱《毛詩》,在民間私相傳授。後來,三家詩全亡佚,《毛詩》反而獨得流傳至今。現在收存于《十三經》中的《毛詩》,就是古文詩《毛傳》本。

研治《詩經》的重要參考書有:陳啟源的《毛詩稽古編》。此書多駁宋人之說,讀之可以知其大略。朱熹的《詩經集傳》、馬瑞辰的《毛詩傳箋通釋》和陳奐的《詩毛氏傳疏》,為毛、鄭之學。陳喬樅的《三家詩遺說考》、① 《詩大序》說:“上以風化下,下以風刺上;主文而譎諫,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戒,故曰風。..是以一國之事系一人之本謂之《風》。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風,謂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廢興也。改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見《毛詩正義》卷一)

② 宋朝鄭樵《詩辨妄》說:“《風》者出于土氣,大概小夫、賤隸、婦人、女子之言;其意雖遠,而其言淺近重複,故謂之《風》。《雅》者出朝廷士大夫;其言純厚典則,其體抑揚頓挫,非複小夫、賤隸、婦人、女子所能言者,故曰《雅》、《頌》者,初無諷誦,惟以鋪張勳德而已;其辭嚴,其聲有節,不敢瑣言藝言,以示有所尊,故曰《頌》。”(轉引自周予同:《群經概論》第36 頁)③ 清朝惠周惕《詩說》說:“《風》、《雅》、《頌》以音別也。..按《樂記》師乙曰:‘廣大而靜,疏達而信者,宜歌《大雅》;恭儉而好禮者,宜歌《小雅》’季劄觀樂,為之歌《小雅》,曰:‘美哉思而不貳,怨而不言。’為之歌《大雅》,曰:‘廣哉熙熙平,曲而有宜體。’據此,則大小二《雅》,當以音樂別之,不以政之大小論也。”

魏源的《詩古微》,為三家之學。三家之中,《齊詩》牽涉緯說,如欲明之,可看陳喬樅的《詩緯集證》。以《詩經》作史讀者,對于《詩》之地理,亦需考究,可看朱右曾的《詩地理征》。此外,王先謙的《詩三家義集疏》,林義光的《詩經通釋》和于省吾的《澤螺居詩經新征》,亦應一讀。

《易經》原名稱《易》或《周易》。《漢書·藝文志》著錄“《易經》十二篇”。顏師古注云:“上下經及《十翼》,故十二篇。”現在所存的《易經》正是這個樣子,可以說,《易經》這部書,從西漢末年直到現在,沒有大的改變。《易經》十二篇,主要分為經與傳兩部分。經的部分包括卦、爻兩種符號和《卦辭》、《爻辭》兩種說明文字,共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每卦都有個卦的形象、卦的名稱,卦名之後有說明本卦性質的《卦辭》。卦有六爻,爻分陽爻、陰爻,有《爻辭》說明這一爻在本卦中的性質。以《易經》的首卦《乾卦》為例,“■《乾》:元、亨、利、貞。”■是《乾卦》的卦象,《乾》是這一卦的卦名,“元、亨、利、貞”是這一卦的《卦辭》。“初九,潛龍勿用”。“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九四,或躍在淵,無咎”。“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上九,亢龍有悔”。“用九,見群龍無首,吉”等為《爻辭》。所謂爻,指每卦的六畫。“—”為陽爻,“——”為陰爻。陽爻稱為“九”,陰爻稱為“六”。它的次第,由下而上,所以《乾卦》的初爻稱“初九”,二爻稱“九二”,三爻稱“九三”,四爻稱“九四”,五爻稱“九五”,六爻稱“上九”。經上下篇就是這樣構成的,本來是專為占卦用的,占卦的人占著哪一卦的哪一爻,看《卦辭》、《爻辭》是怎樣講的,據說就可以知道聽問事的吉凶。但是,就其整個組織和某些《爻辭》的涵義看來,其中也有一些哲學思想和曆史事實。

傳的部分包括《彖辭上》、《彖辭下》、《象辭上》、《象辭下》、《系辭上》、《系辭下》、《文言》、《說卦》、《序卦》和《雜卦》,就是所謂的“十翼”。《象辭》是解釋《卦辭》的,以《乾卦》為例,如:“彖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首出庶物,萬國咸甯”一段就是。《象辭》分為“大象”、“小象”。“大象”是解釋全卦所從的象,如:“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小象”是解釋每爻所從的象,也即解釋《爻辭》,如:“潛龍勿用,陽在下也..用九天德,不可為首也”一段。《易經》六十四卦分為上下篇,所以《彖辭》和《象辭》也分上下。《系辭》偏于說理,大致追述《易》義的起源,推論《易》學的作用,或解釋卦義以補充《彖辭》、《象辭》。為了簡編繁重,分為上下:自“天尊地卑,乾坤定矣。..不言而信,存乎德行”為《系辭上》,自“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誣善之人其辭游,失其守者其辭屈”為《系辭下》。《文言》所謂“文飾之言”,專解乾坤兩卦;因為乾坤為《易》的門戶,其它卦爻都由乾坤而出,所以特作《文言》,今本《易經》附于乾坤二卦之後。《說卦》偏于說象,大致陳說八卦的德業、變化與法象。《序卦》說明六十四卦相承相生的次序。《雜卦》雜舉六十四卦的卦義,或以同相類,或以異相明。《說卦》、《序卦》和《雜卦》,今本《易經》都另立卷帙,很易明了。司馬遷在《史記·太史公自序》中引證《系辭》時稱為《易大傳》,可見《系辭》原有《大傳》之稱。《十翼》中的其他篇與《系辭》性質基本相同,所以都可以稱為《易傳》。傳是對于經所作的各種解釋:翼有輔助的意思。《十翼》就是解釋《易經》的十篇著作的總稱。

《易經》中經的部分,大概是成書于商周之際。《易傳》中的《系辭下》說:“《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爻辭也涉及一些古代曆史上的故事,這些故事都不晚于西周初年,因此我們可以推斷《系辭》所說的那幾句話是有相當根據的。經,由于大體上是西周初年的作品,所以也稱為《周易》①。至于《易傳》是孔子作的傳統說法,殆難成立。我們知道,孔子沒有什麼自己的著作,而《易傳》也不是出自一時一人之手,它大概是從戰國到漢初有關解釋《易經》的著作選輯。《漢書·藝文志》著錄《易傳》“《周氏》二篇、《服氏》二篇”;《漢書·儒林傳》載:“雒陽周王孫、丁寬、齊服生,皆著《易傳》數篇。”所謂《十翼》大概就是這一類著作。至于說孔子對于《易經》非常重視,並且很有研究,當是事實。因為《史記·孔子世家》說他“韋編三絕”,《論語·述而》又說:“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關于《易經》和《易傳》的時代及其作者,有些大同小異的傳統說法,孔穎達的《周易正義》卷一中有比較詳盡的敘述。

晉朝初年,在汲郡的戰國魏王墓里發現的“竹書”中,有一部《周易》。據杜預說,這部《周易》有上下篇,與當時流行的本子完全相同,但是沒有《彖》、《象》、《文言》和《系辭》(《春秋經傳集解·後序》)。可見,戰國時的《易經》本身只有上下篇。早期的《易經》,其經和《十翼》是分別開來的,直到東漢末年,鄭玄才把《彖》、《象》纂入經中,現在我們所見的《易經》,每一卦的《卦辭》後面都接著有“彖曰”和“象曰”,每一爻的《爻辭》後面都跟著有“象曰”,這就是把《彖》、《象》和經合了起來。《文言》也附在《乾卦》和《坤卦》的後面。其余的那些篇,由于帶有通論性質,所以沒有和《卦辭》、《爻辭》合在一起。

《易經》的注解,比《尚書》的注解還要多。其中也有漢學和宋學之分,即所謂“漢《易》”和“宋《易》”。按照過去的說法,漢《易》注重“象數”,偏重自然現象;宋《易》注重“義理”,偏重社會現象。其實,這是分別代表著兩種思想體系,不是注釋的態度和方法的不同。其中的有關部分,由于能夠反映一些注釋者所處時代的哲學、曆史史料,因此作為治史取材來說也就無所謂孰輕孰重的問題。近人對于《易經》的研究,有了新的進步,即剝去後人所加于《卦辭》、《爻辭》的神秘主義外衣,揭露出它的本來面目。原來的《卦辭》、《爻辭》,有些是古人生活經驗的總結,有些是古代曆史故事的傳述,其中也有某些內容具有樸素的哲學意義,有史料價值。代表這方面的注解有,聞一多的《周易義證類纂》(載《聞一多全集·古典新義》),顧頡剛的《周易卦、爻辭中的故事》(載《古史辨》第三冊),李鏡池的《周易校釋》(載《嶺南學報》第九卷第二期)。高亨的《周易古經今注》(中華書局版),是解釋全經的,可以作為《易經》讀本。

① 郭沫若在其《青銅時代》一書中認為:“《周易》的爻辭里面,如上文所述有利用春秋中葉的晉事的痕跡”(《周易之制作時代》第80 頁,人民出版社1954 年版),因此說它是戰國時代的作品,這雖是一說,但說服力不強。

《周禮》、《儀禮》與《禮記》《周禮》、《儀禮》和《禮記》,今日合稱“三禮”。“三禮”之名,起于東漢之末。鄭玄注“三禮”後,特崇《周禮》,而後人又崇鄭學,于是《周禮》就一躍而居“三禮”之首。十三經中,所以將《周禮》列于《儀禮》之前,殆以此也。

《左傳》中經常提及的《周禮》,可能是周公的舊典,不一定是今日的《周禮》。現在的《周禮》,大約出現于戰國時期,本名《周官》(《史記·封禪書》),也稱《周官經》(《漢書·藝文志》),後稱《周官禮》(《漢書·藝文志》顏師古注),又尊稱《禮經》(荀悅《漢紀》卷二十五)。《周禮》凡六篇:共分《天官·塚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但《冬官》一篇,漢初河間獻王得到它時,業已亡佚,當時補以《考工記》,稱為《冬官·考工記》。《考工記》主要記載先秦時期的一些手工業制造過程中的操作規程。

《周禮》並非禮書,《大戴禮記》引用過它,司馬遷、匡衡也引用過它,無論如何不是王莽的偽造。其中大致綜合了從西周到春秋時期的王室和各諸侯國中出現的官制,也夾雜著戰國時期的有關社會經濟制度、政法制度、學術思想和儒家王者大一統的思想成分。《周禮》的成書年代雖晚,但其中的記載並不完全是理想,而有著現實的反映,可以與其他有關周代文獻資料,互通證明,說明中國古代社會的情狀①。

《周禮》為古文學派最重要的書籍,也是曆來經學家爭論最為激烈的文獻之一。關于《周禮》的出現,約有五說:一為漢武帝時發現(唐賈公彥《周禮義疏》序《周禮》興廢引《馬融傳》);二為漢河間獻王所得(《漢書·河間獻王傳》);三為河間獻王時李氏所得(唐陸德明《經典釋文序錄》引或說);四為與《古文尚書》等同時發現于孔壁(唐孔穎達《禮記正義·曲禮篇》引漢鄭玄《六藝論》);五為與《逸禮》同為孔安國所獻。清代孫詒讓《周禮正義》以為四、五兩說虛妄,不足憑信;一、二、三說也參差不同,所以《周禮》一書,曾經引起宋學派和今文學派的懷疑。

《儀禮》是十三經中“三禮”的第二部書。《史記·儒林傳》說:“諸學者多言禮,而魯高堂生最本。《禮》固自孔子,時而其經不具。及至秦焚書,書散亡益多,于今獨有《士禮》,高堂生能言之。”這里所說的《士禮》就是今之《儀禮》。《史記》所謂《禮》,止數《儀禮》,未及《周禮》和《禮記》;《漢書·藝文志》著錄《禮經》,也僅指《儀禮》的古今文,《禮記》在百三十篇之記中,《周官經》別附于後。可見,西漢時人,僅認《儀禮》為《禮經》,在“三禮”中的位置最高。

《儀禮》幾十七篇,大體分為冠昏(《士冠禮》、《士昏禮》)、喪祭(《士喪禮》、《既夕禮》、《士虞禮》、《特牲饋食禮》、《少牢饋食禮》、《有司徹》和《喪服》),朝聘(《聘禮》、《公食大夫禮》、《覲禮》)和射鄉(《士相見禮》、《鄉飲酒禮》、《鄉射禮》、《燕禮》和《大射禮》)之禮。從上述諸禮中,可以考知我國古代的親族關系、宗教思想、內政外交情形以及當時的宮室、車馬、衣服、飲食等制度,是當時社會生活中一項重要內容,是士大夫必須學習和掌握的業務,因而頗有史料價值。

① 參見楊向奎:《周禮內容的分析及其制作時代》,《山東大學學報》1954 年第4 期。《儀禮》有兩個問題到現在仍爭論未決:一是《儀禮》的作者問題:二是《儀禮》的完缺問題。關于前者有兩種完全不同的看法:在古文學派,以為《儀禮》與《周禮》並為周公所作,賈公彥的《儀禮疏》說可為代表①;在今文學派,以為《儀禮》為孔子所定,皮錫瑞的《三禮通論》說可以代表①。關于後者,今古文學也有絕不相同的兩種看法。今文學家主張十七篇已包括一切的《儀禮》。故以《儀禮》為完整的經典,清邵懿辰《禮經通論》說可以為代表。古文學家主張《逸禮》三十九篇為可信,故以現存《儀禮》十七篇為秦火的殘燼。關于《逸禮》的發現,說法不一,所以今文學家根本否認《逸禮》的發現,而認為是古文學家偽造的讕言。古文《逸禮》三十九篇沒有流傳下來,它的亡佚時間,也無可考證。

《禮記》是孔門弟子討論禮的理論和行禮的文字材料,屬于《禮經》的一部分。《禮經》的傳授,若以時代先後排列:西漢講《儀禮》,東漢兼講《周禮》;差不多到了三國以後才始講《禮記》。也就是說,《禮記》一書之取得經典地位,是較晚的事。

《禮記》也稱《小戴記》,為西漢《禮》今文學家戴聖所編纂,凡四十九篇。這四十九篇的來源,為曆來經學家爭論頗烈的問題。現存的著錄古代書籍的目錄,當推《漢書·藝文志》為最早,但其中沒有著錄《禮記》四十九篇及《大戴禮》八十五篇,而只有“《記》,百三十一篇”,班固自注:“七十子後學者所記也”的記載。到了漢末,鄭玄撰《六藝論》說:“戴德傳《記》八十五篇,則《大戴禮》是也;戴聖傳《禮》四十九篇,則此《禮記》是也。”于是才開始分別大小《戴記》的篇數。到了唐初,陸德明《經典釋文序錄》引晉司空長史陳邵《周禮論序》說:“戴德刪古禮二百四篇為八十五篇,謂之《大戴禮》。戴聖刪《大戴禮》為四十九篇,是為《小戴禮》。後漢馬融、盧植考諸家同異,附戴聖篇章,去其繁重及所敘略,而行于世,即今之《禮記》是也。”于是始有小戴刪《大戴記》以成《禮記》的話。《隋書·經籍志》繼起,更加附益,並說:“漢末,馬融..又定《月令》一篇,《明堂位》一篇,《樂記》一篇,合四十九篇”,于是又有小戴刪《大戴記》為四十六篇而由馬融增益三篇為四十九篇的主張。直到清代,學者們才開始力駁小戴刪大戴的話。例如,戴震以為劉向《別錄》已說《禮記》四十九篇,小戴弟子橋仁已撰《禮記章句》四十九篇,則馬融增益三篇的主張絕不可靠①。錢大昕以為《小戴記》四十九篇,《曲禮》、《檀弓》、《雜記》皆以簡策重多,分為上下,實止四十六篇,合《大戴記》八十五篇,正合百三十一的數目,所以《小戴記》並非刪《大戴記》而成②。

《禮記》的成書雖然較晚,言辭間有附會,意義時有抵牾,但是其中所① 賈公彥說:“《周禮》言周不言《儀》,《儀禮》言《儀》不言周,既同是周公攝政六年所制,題號不同者:《周禮》取別夏、殷,故言周;《儀禮》不言周者,欲見兼有異代之法”(《儀禮疏·士冠禮第一》)。① 皮錫瑞說:“《檀弓》云:恤由之喪,哀公使孺悲學士喪禮于孔子,《士喪禮》于是乎書。據此,則《士喪》出于孔子,其余篇亦出于孔子可知”(《經學通論·三禮通論》《論禮十七篇為孔子所定邵懿辰之說最通訂正禮運射禦之誤當作射鄉尤為精確》)。皮氏在其《經學曆史·經學開辟時代》中也堅持此說,如云:“《儀禮》十七篇,雖周公之遺,然當時或不止此數而孔子刪定,或並不及此數而孔子補增,皆未可知。觀‘孺悲學士喪禮于孔子,《士喪禮》于是乎書’,則十七篇亦自孔子始定。”① 詳見《東原集·大戴禮記後語》。

② 詳見《廿二史考異·漢書考異》。

述多存禮家舊籍,讀之,既可知孔門的經義,又可考知古代的典章制度,實為一部寶貴的史料典籍。我們認為,在原始社會里,人們的意志和感情服從于集體,其言行以自然形成的習俗為准則,“在大多數情況下,曆來的習俗就把一切調整好了”③。到了氏族社會末期的父權時代,後來所說的“禮”就已初步形成。國家形成後,隨著公社之殘留于階級社會,這種原始的“禮”,並沒有煙消云散,反而把那些不平等原則法定化、神聖化,奴隸主貴族又把它與其他傳統習慣一起加以改變和發展,逐漸形成了《禮記》、《儀禮》書中所說的“禮”,作為他們統治人民的制度和手段④。《禮記》一書的內容,梁啟超在其《禮記題解》中分為五類:(一)四十九篇中最為精采部分,是通論禮意和學術思想的,如《禮運》、《經解》、《樂記》、《學記》、《大學》、《中庸》、《儒行》、《坊記》、《表記》、和《緇衣》等篇;(二)為解釋《儀禮》十七篇的專篇,如《冠義》、《昏義》、《鄉飲酒義》、《射義》、《燕義》、《聘義》和《喪服四制》等篇;(三)為記載孔子言行,或孔門及時人雜事的,如《孔子間居》、《仲尼燕居》、《檀弓》和《曾子問》等篇;(四)為記古代制度禮節,帶有考證性質的,如《王制》、《曲禮》、《玉藻》、《明堂位》、《月令》、《郊特牲》、《祭統》、《祭法》、《大傳》、《喪大記》、《喪服大記》、《奔喪》、《問喪》、《間傳》、《文王世子》和《內則》、《少儀》等篇;(五)為《曲禮》、《少儀》、《儒行》等篇的一部分,為古代格言的記錄,似較得當。《禮記》這部書,也是研究儒家思想的重要資料。現存的《大戴禮記》既不是小戴的刪余,更不是殘存的糟粕,它和《小戴禮記》一樣,保存有許多漢朝以前儒家思想發展的史料,因而也是十分寶貴的。

“三禮”的舊疏,一般皆好。清儒的新疏,《周禮》有孫詒讓的《周禮正義》,《儀禮》有胡培翚的《儀禮正義》,《禮記》有朱彬的《禮記訓纂》和孫希旦的《禮記集解》。《大戴禮記》久已釐舛,清代的盧文弨、戴震開始釐正其文字。其後,汪昭有《大戴禮注補》;孔廣森有《大戴禮記補注》;王聘珍有《大戴禮記解詁》。由于“三禮”的來源不同,綜合研究殊不容易,初學者應當首先閱讀林尹的《周禮今注今譯》、王夢鷗的《禮記今注今譯》和高明的《大戴禮記今注今譯》。

《春秋經》與《左傳》、《公羊傳》、《谷梁傳》附《國語》相傳孔子據魯史修成了《春秋》,按《漢書·藝文志》“《春秋》古經十二篇,經十一卷”的著錄,可稱為《春秋經》。其書涉及各國之事,而以魯國為主,分年紀事,上起魯隱公元年(當局平王四十九年,公元前722 年),下止魯哀公十四年(當周敬王三十九年,公元前481 年),計凡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春秋經》所以命名《春秋》,今古文學家的意見大致相同,即由于《春秋》是編年體,年有四時,不能偏舉四字以為書名,所以交錯互舉,取“春”“秋”以包“夏”“冬”。當時,不論周王室或諸侯國,均有史官負責記載周王室或本國的曆史,但其書名並不一樣,如晉叫“乘”,楚名“梼杌”,秦稱為“記”,周、魯、燕、齊則稱之為“春秋”。《管子·法③ 《馬克思思格斯選集》第4 卷第92~93 頁。

④ 詳見徐喜辰《〈禮記〉的成書年代及其史料價值》,《史學史研究》1984 年第4 期。法》說:“故《春秋》之記,臣有弑某君,子有弑其父者矣”。《韓非子·內儲說上》說:“魯哀公向于仲尼曰:《春秋》之記曰:冬十二月霣霜不殺菽,何為記此?”《戰國策,燕策二》記蘇代說:“今臣逃而紛齊、趙,始可著于《春秋》。”可見,《春秋》本是一個普通名詞,到孔子據魯史而修《春秋》之後才成了《春秋經》的專有名詞。

《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序》說:《春秋經》“王道備,人事浹。”這里的王道,就是指的周禮。魯史記事本來就是結合周禮的,所謂“《春秋》以道義”、“《春秋》辨是非”(《史記·太史公自序》),都是其證。但在春秋時期,魯國已不能盡遵周禮,所以孔子有“魯一變,至于道”(《論語·雍也》)的說法,他也不是全盤照搬周禮,而是有所斟酌損益的。不過,哪些是依周禮,哪些作了損益,這在《春秋經》里已經分辨不清了。編寫曆史與周禮聯系起來,則是《春秋經》對舊貴族奴隸主傳統文化的依戀,是它保守的一面。《春秋經》對于人事,不僅注意所謂善惡,也還認真記載其得失成敗。書中所記水、旱、雪、霜、地震等等,都是作為與人事有關的自然現象來處理的。它偶爾記述一些諸如“六鹢退飛過宋都”(《春秋》僖公十六年《經》)之類的奇異現象,只是“紀異而說不書”(《史記·天官書》)。在春秋時期,朝聘、會盟、征伐、城築等,本來多與宗教活動有聯系,但《春秋經》卻從神秘色彩中游離出來,專從人事的角度去記載這些事情,也就是把曆史與神話和宗教分開,則是它進步的一面。《禮記·解經》說:“屬辭比事(指善于設辭舉例,判斷是非),《春秋》教也”;“屬辭比事而不亂,則深于春秋者也”,這是《春秋經》的編撰方法。同是記載戰爭,有伐、侵、戰、圍、救、取、執、潰、敗等不同寫法;同是記載殺人,有殺、弑、盡殺、誘殺、殲等不同的寫法。《春秋經》把頭緒紛亂的史實,“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時,以時系年”(杜預《春秋經傳集解序》),即把史實按時間順序排列起來,並有所取舍詳略。這樣,著墨雖然不多,卻可表達出較多的曆史情況,亦即所謂“約其文辭而指博”(史記·孔子世家》)。這就是《春秋經》在曆史編纂學上的貢獻,開了後來編年史體例的先聲①。

《春秋經》總計約一萬八千字,分條記事,不相連屬,文句簡約,多則四十七字,少則一字,並沒有寫出所記事件的原委。因此,後人為了理解經義,就出現了《左氏傳》、《公羊傳》、《谷梁傳》、《鄒氏傳》和《夾氏傳》五家。後來,《鄒氏傳》和《夾氏傳》佚失;《左氏傳》改為《春秋左氏傳》,簡稱《左傳》。《春秋經》的經文,現在都分別載于《左傳》、《公羊傳》和《谷梁傳》的各傳之前,已沒有單行刊本,但在古代,《春秋經》與三傳實各自別刊行,而且經今古文本也不相同。《漢書·藝文志》中所謂的“古經十二篇”,就是古文本的《春秋經》,也就是《左氏傳》所根據的古文經:所謂的“經十一卷”,就是今文本的《春秋經》,也就是《公羊傳》及《谷梁傳》所根據的今文經。《春秋古經》與《左氏傳》的配合,大概始于晉之杜預。杜預《春秋經傳集解序》所說“分《經》之年與《傳》之年相附,比其義類,各隨而解之”,可為證據。至于今文的《春秋經》與《公羊傳》、《谷梁傳》的配合,則不詳始于何人。《左氏傳》的經文,與《公羊傳》和《谷梁傳》經文的主要不同:《公羊傳》和《谷梁傳》的經終于哀公十四年的“西狩獲麟”;《左氏傳》的經終于哀公十六年的“孔丘卒”。這① 參見白壽彝:《中國史學史教本》上冊第三章。

種不同,表示了《公羊傳》、《谷梁傳》對于《春秋經》的看法之不一樣。至于《漢志》中的《春秋古經》與《春秋經》篇卷數目不同的原因,則是由于今古文學派對于魯國十二公紀年分合意見的差別。《古春秋左氏》說主張十二公各為一篇,故為十二篇;《今春秋公羊》說主張閔公合于莊公,故十二去一而十一卷。至于其所以如此合並,今文家何休以為是“系《閔公篇》于莊公下者,子未三年,無改于父之道”的緣故。

《公羊傳》的作者舊題為戰國時代齊人公羊高,初僅口頭流傳,至景帝時,公羊高的玄孫公羊壽及其弟子胡母生將其寫定成書。《谷梁傳》舊題為戰國時魯人谷梁赤撰,最初也是口傳,至西漢時,傳其學的人才把它寫定成書,體裁近似《公羊傳》。《公羊傳》和《谷梁傳》從不同的角度說明了《春秋》書法,即所謂“微言大義”,對當時的統治極為有利,故均立于學官,但因其對史實的增補不多,因而史料價值不大。

相傳《左傳》為左丘明作,但從其內容看來,它的作者不會是孔子所稱道的左丘明①。顧炎武說,“左氏之書,成之者非一人,錄之者非一世”②,說頗可取。《左傳》的成書,大體可以定在戰國時期,但並不排斥後人之有所增補。現在我們看到的《左傳》,是經杜預改編過的①。《左傳》一書,十八萬言,上起魯隱公元年,下訖魯悼公四年,前後共計二百五十九年,比《春秋經》多了十七年,而所記史事與《春秋經》有所出入,有在《春秋經》有而《左傳》中沒有,有在《春秋經》無而《左傳》中有。“或先經以始事,或後經以終義,或依經以辨理,或錯經以合異”(杜預《春秋經傳集解序》),對于這一時期的史事,作了較詳細的敘述。《左傳》中不僅記載了魯國的曆史,而且還系統地敘述了當時幾個主要諸侯國的曆史。它的突出特點是:書內展開了社會矛盾的記載,長于記述戰爭,特別善于描寫大國爭霸戰爭,更善于描寫曆史人物。同時,書中記載不限于政治,也涉及到社會其他各個方面,具有較高的史料價值。因此,早在西漢時期就被司馬遷采入《史記》。值得提出的,《左傳》中記述的許多史實和人物,文辭優美,形象生動,結構嚴謹,不少名篇廣為流傳,膾炙人口。因此《左傳》不但是我國古代的一部出色的編年體史書,也是一部優秀的文學名著。不過,《左傳》中對于天人關系的看法,一方面記載了懷疑鬼神和無神論的言論,另方面又記述了卜籃、星占、望氣和夢兆等預斷人間禍福的事情,觀點較為混亂②,反映出程度不同的各種唯心主義的思想。

《國語》一書主要是記載春秋時期的曆史事實,但其中也有部分記載西周時期的史實。《國語》和《左傳》是春秋時期的主要史料,但這兩書的關系,曆來約有兩種說法。一說,這兩部書都是左丘明作的。左丘明為了給《春秋》作傳,搜集了許多史料,後來,一部分用上了,這一部分就成為《左傳》。沒有用上的一部分就單獨成書,名為《國語》,所以也稱《春秋外傳》。另一種說法是,《左傳》並非左丘明作,《春秋》原來的傳是《公羊傳》和《谷① 《論語·公冶長》稱:“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這個左丘明決不會是孔子的後學,並在孔子死後寫出《左傳》來。說見趙匡《春秋集傳纂例·趙氏損益義》。

② 顧炎武:《日知錄》卷四,《春秋闕疑之書》。

① 杜預:《春秋經傳集解序》云:“分經之年與傳之年相附,比其義類,各隨而解之,名曰經傳集解。”可見,今本《左傳》是經過杜預改編的。

② 詳見白壽彝;《中國史學史教本》第四章。

梁傳》,本來沒有《左傳》,只有《國語》,它是春秋時期各國曆史的一個總集。到漢末,古文經學家劉歆,為要抵抗《公羊傳》便把《國語》割裂開來,分出一部分,與《春秋》聯系起來,托名于左丘明,稱為《左氏傳》,其余的部分還叫《國語》。司馬遷說:“左丘失明,厥有《國語》”,也就是說,《國語》是左丘明之原來著作的名稱,《左傳》可能是從《國語》中分出來的。《國語》的出現,可能在戰國早期。

《國語》一開始記載了周穆王、周恭王的材料各一條,以後記周厲王以至智伯被殺,約四百年間的曆史。全書二十一卷,內有《周語》三卷、《魯語》二卷、《齊語》一卷、《晉語》九卷、《鄭語》一卷、《楚語》二卷、《吳語》一卷和《越語》二卷。這種編纂次序是按周與齊魯晉鄭的關系、諸夏與蠻夷的關系安排的。但書中卻突破了春秋時期各國國史的限制,而以周和魯齊等七國的曆史彙合在一起。書中取材雖然有些瑣碎,但與重要曆史事件有聯系的記載則占有較多的篇幅。《國語》中有一些鬼神荒誕的記載,但它也是在重視人事的基礎上,為了取得一些得失盛衰的經驗教訓而寫出的,它很重視人材在政治上的作用,《齊語》把齊桓公的霸業歸結為“唯能用管夷吾、甯戚、隰朋、賓胥無、鮑叔牙之屬而伯功立”,便是其證;它的內容,有著戰國時期社會特點的曲折反映,就是說社會矛盾表現為各國統治階級和人民群眾的矛盾,各國統治階級內部舊新貴族間的矛盾,各國之間統治階級的矛盾,而這三種矛盾又互相錯綜地聯系在一起。《國語》在肯定社會變化時,已經沒有孔子那樣的懷古情調,它對周禮雖然也有一定感情,但卻稱許齊桓、晉文的霸業,並對世卿執政和以臣弑君,毫無驚訝表示。這就說明:《國語》在新舊轉化過程中持有一種中間的態度①。可見,《左傳》和《國語》是春秋時期的重要史料,其中有些長篇言辭,也是商周哲學史的史料。關于“三傳”和《國語》的注釋書:《公羊傳》有《春秋公羊傳解詁》,漢何休解詁,唐徐彥疏,收入《十三經注疏》內。何休的解詁,不僅作了文字上的解釋,還發展了公羊家的學說。他在注釋中所說的,多是《公羊傳》中沒有講過的。清孔廣森的《春秋公羊經傳通義》和清陳立的《公羊義疏》,皆系根據何休解詁,加以整理和補充而成,是學習《公羊傳》者可資參閱的注本。漢代治《公羊傳》、《谷梁傳》者少,所以二傳之疏少于《左傳》疏。《十三經注疏》本采用的《春秋谷梁傳注疏》,為晉范甯注,唐楊士勳疏。注中由于兼載其“門生故吏子弟之說,各列其名,故曰《集解》”(《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名之。《左傳》有《春秋左傳正義》,晉杜預注,唐孔穎達疏。據杜預的《春秋正義序》說,在他以前“前漢傳《左氏》者有張倉、賈誼、尹咸、劉歆,後漢有鄭眾、賈逵、服虔、許惠卿之等,各為訓詁”,有十數家,根據他們的研究成果,他作了《春秋經傳集解》,孔穎達又據前人研究《左傳》的著作作疏。清代洪亮吉的《春秋左傳詁》,特別是劉文淇的《春秋左氏傳舊注疏證》最負盛名,可惜印行的原稿本不完整,據說已有學者正在續作中。近人楊伯峻的《春秋左傳注》,博洽而簡明,最適于初學者閱讀。關于《國語》的注本,有《國語韋昭注疏》,三國韋昭注、清洪亮吉疏。近人徐元誥的《國語集解》,注釋簡要,便于參考。1978 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刊出的《國語》標點本,以韋昭注為基礎,吸取前人的校勘成果,更便閱讀。

① 參見白壽彝:《中國史學史教本》上冊第三章。

第二節史地書《紀年》、《世本》、《戰國策》和《戰國縱橫家書》《紀年》是太康二年(281 年)在汲縣的戰國魏襄王墓中發現的一部魏國編年體史書,記載簡單,有如《春秋經》。因為原書寫在竹簡上,故又稱作《竹書紀年》。此書,上起黃帝,繼述夏、商、西周、春秋時晉國和戰國時魏國的史事,到魏襄王(前299 年)為止。此書宋時佚失,清代朱右曾輯有《汲塚紀年存真》,王國維據以編成《古本竹書紀年輯校》,范祥雍對此作了《古本竹書紀年輯校訂補》,可以糾正《史記》記述戰國史事年代上的錯誤。另有,《竹書紀年》二卷,近人稱為《今本竹書紀年》,系出後人偽托。清代學者考訂此書的著作有十多種,大多未能辨明今本之偽,其中以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考證較精。

據《漢書·藝文志》載:“《世本》,十五篇”。班固自注云:“古史官記黃帝以來,訖春秋時諸侯大夫。”可見,《世本》是先秦史官為當時奴隸主貴族修編的宗譜,也叫“世”或“世系”。書中有《帝系》、《王侯世》、《卿大夫世》、《氏族》、《作篇》、《居篇》和《諡法》等篇。司馬遷的《史記》、韋昭的《國語》注、杜預的《左傳春秋經傳集解》、司馬貞的《史記索隱》、張守節的《史記正義》,以至于鄭樵的《通志》也都曾參考或引用《世本》作為佐證,可見此書史料價值較高。不過,《世本》現存佚文,只是些零散記事,彼此不陽連屬,不易看出原來的面貌。《世本》于宋代佚失,清代有各種輯本。1959 年商務印書館印成《世本八種》,其中以雷學淇、茆泮林兩種輯本較佳。

《竹書紀年》和《世本》有一個共同特點,即綜合了遠古的傳說和文字的記載,自黃帝直至作者的時代,寫出了通史性質的史書。作者如非史官,在當時是不易掌握這樣豐富的史料,但這些內容,卻不屬于那時史官的職守,而應屬于史官的私人著作。在戰國曆史轉折時期內,史家醞釀著對以往曆史的總結,《竹書紀年》和《世本》的出現就是當時曆史條件下的產物。

《戰國策》,作者不詳,是一部戰國時期各國游說之士的策謀和言論的彙編,也有一些關于曆史人物的史事記錄。書名原不統一,初有《國策》、《國事》、《短長》、《事語》、《長書》和《修書》等各種不同的名稱和本子。西漢末年,劉向校訂群書,去掉重複,互相補充,編定三十三篇,始定名為《戰國策》。今本《戰國策》分為《東周策》、《西周策》各一篇,《秦策》五篇,《齊策》六篇,《楚策》四篇,《趙策》四篇,《魏策》四篇,《韓策》三篇,《燕策》三篇,《宋策》、《衛策》合一和《中山策》一篇。所記,繼春秋之後,論楚漢之起,包括二百四十五年間的史事,從中可以看出戰國史上的重大事件。其書體例,與《國語》相同,是一種國別史,是研究戰國史的重要資料。但書中多有誇張虛構之處,與史實不盡相符,應當引起注意。西漢劉向編輯成書後,東漢高誘作注,宋代已有散佚,宋代曾鞏又重新校定。南宋時,出現兩個本子,一為姚宏的續注本,一為鮑彪改定編次的新注本。元代吳師道在鮑彪本基礎上,又作《戰國策校注》一書,為戰國史學者所推崇。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年出版的《戰國策》標點本,以姚本為底本,將鮑、吳諸人注文及黃丕烈的《戰國策劄記》彙集起來,頗便閱讀。

一九七三年十二月,長沙馬王堆漢墓出土了大批帛書,由整理小組整理出一部與《戰國策》性質相同的帛書,由于沒有書名,由整理者根據內容,定名為《戰國縱橫家書》。全書共二十七章,三百二十五行,一萬一千多字。原無章名,為了閱讀方便,整理小組在每章釋文之前加上了一個章名。其中有十一章的內容,見于《戰國策》和《史記》,文字大體相同;另外的十六章,即相當于全書百分之六十左右的文字,是久已失傳的佚書,為《戰國策》所無,也不見于《史記》。全書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十四章(只有兩章著錄過),是蘇秦的書信和談話,提供了有關他從事合縱活動的可信史料,可以由此辨別《戰國策》有關史料的真偽,並糾正《史記·蘇秦列傳》的錯誤,為進一步研究戰國史提供了珍貴的史料。

《考信錄》清代崔述撰。書中凡《考信錄提要》二卷、《補上古考信錄》二卷、《唐虞考信錄》四卷、《夏考信錄》二卷、《商考信錄》二卷、《豐鎬考信錄》八卷、《洙泗考信錄》四卷、《豐鎬考信別錄》三卷、《洙泗考信余錄》三卷、《孟子事實錄》二卷、《考信附錄》二卷、《考古續說》二卷,合計三十六卷。我國古代史實見于記載者,疑信參半,崔述辨疑存真,其功甚偉。以今天觀點看來,其說尚有不少可疑處,但是足以啟發人們思路者頗多。云夢秦簡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在湖北省云夢縣睡虎地發掘了十二座戰國末至秦代的墓葬,其中十一號墓出土了一千五百五十五支(另殘片八十片)秦代的竹簡。這批竹簡,經過整理,內容計有十種,即《編年紀》、《語書》、《秦律十八種》、《效律》、《秦律雜抄》、《法律答問》、《封珍式》、《為吏之道》、《日書》甲種和《日書》乙種。在這十種中,《語書》、《效律》、《封珍式》和《日書》乙種的書題見于原簡外,其余六種題目均系云夢秦簡整理小組根據簡文內容所定。

簡文中有許多證據說明,這批竹簡所反映的是戰國末年到秦始皇時期的資料。例如,《編年記》中的記事起于秦昭王元年(公元前306 年),終于秦始皇三十年(公元前217 年),共九十九年。這是墓主喜的年譜性質的材料,記墓主的重要經曆及其親屬生卒,但多數記載的是有關秦統一戰爭的大事,是研究戰國末年和秦代曆史的重要資料,可補《史記》的不足,糾正《史記》記載的一些錯誤和混亂。又如《法律答問》以“秦”與“夏”對稱,談到“欲去夏”、“欲去秦屬”、“者(諸)候(侯)客節(即)來使入秦,當以玉問王”等等,當寫成于秦完成統一以前。這不僅是研究秦國法律的重要資料,而且是深入分析研究秦國社會曆史的重要資料。

《睡虎地秦墓竹簡》(文物出版社版,1970 年)包括秦簡除《日書》以外八種的全部釋文、注釋,其中的六種並附有語譯,可供參考。

《水經注》北魏酈道元撰,四十卷。原書在宋代已經佚失五卷,今本仍作四十卷,是經後人割裂改編而成。此書名曰注釋《水經》,實則以《水經》為綱,作了二十倍于原書的補充與發展,自成一部巨著。書中記載大小水道一千多條,一一窮源竟委,詳細記述了所經地區山陵、原隰、城邑、關津的地理情況、建置沿革和有關曆史事件、人物,甚至神話傳說,無不繁征博引,是六世紀前最為全面而又系統的綜合性地理書籍。書中引用書籍多至四百三十七種,其中多處引用《竹書紀年》等書,說明某些地點有關戰國曆史情況,都是研究當時曆史的資料。例如《沔水注》談及秦將白起攻楚的別都鄢時,采用引水灌城的進攻方式,使楚國軍民沉死數十萬,可以補充《史記》等書記載的不足。

後世的研究者以楊守敬、熊會貞所撰《水經注疏》、《水經注圖》最為著名。可資參考。

《山海經》古代地理著作,撰者不詳。古本原有三十四篇,由于曆代校訂、刪並,至今僅存十八篇。各篇著作時代亦無定論,近代學者多數認為非出一人之手,亦非一個時代所撰成。其中的十四篇是戰國時期作品,《海內經》四篇則為西漢初年的作品。《山海經》的主要內容為民間傳說中的地理知識,包括山川、道里、民族、物產、藥物、祭祀、巫醫等,保存了不少遠古的神話傳說。對于古代曆史、地理、文化、中外交通、民俗和神話的研究均有參考價值。其中的礦物記錄,為世界上最早的有關文獻。晉代郭璞作注,其後的考證注釋有清代畢沅的《山海經新校正》和郝懿行的《山海經疏》等。袁珂的《山海經校譯》(上海古籍出版社版,1985 年),便于初學。

《穆天子傳》晉代從戰國魏王墓中發現竹書《周易》、《紀年》、《瑣語》和《周王游行》,以今文改寫後,《周王游行》改稱《穆天子傳》,作者不詳。舊題晉郭璞注,六卷,計八千余字。書中的前五卷記周穆王西游故事,後一卷記盛姬之死及其葬儀。該書文辭質樸,其記穆王與西王母宴會酬答及盛姬之死部分較有小說意味。《穆天子傳》與《竹書紀年》有相合處,其中保存了古代東西方民族彼此友好交往的史料。《穆天子傳》中雖有部分神話因素,但如能去偽存真,剔除糟粕,吸取精華,仍然是我們研究古史的參考資料。第三節諸子書《論語》和《孟子》附《孝經》和《爾雅》《論語》名稱的使用,始于漢後。兩漢時代,《論語》一書或單稱為《論》,如《隸釋》卷八載《衡方碑》文:“仲尼既沒,諸子綴《論》”,《論》即指《論語》;或單稱為《語》,如《後漢書邳彤傳》引《論語》原文,謂“《語》曰,一言可以興邦”;或別稱為《傳》,如《漢書·揚雄傳贊》:“《傳》莫大于《論語》”;或別稱為《記》,如《後漢書·趙咨傳》引《論語》原文,謂“《記》曰:..喪與其易也甯戚”:或詳稱為《論語說》,如《漢書·郊祀志下》引《論語》原文,謂“《論語說》曰:子不語怪、神”。《論語》之稱為《論語》,已始于弟子撰集之時,其所以簡稱為《論》或《語》,乃因行文的便利,至于別稱為《傳》或《記》,則是因為古代《論語》簡策的長度較短于經的緣故。

《漢書·藝文志》云:“《論語》古二十一篇(班固自注:“出孔子壁中,兩《子張》”)。《齊》二十二篇(班固自注:“多《問王》、《知道》”)。《魯》二十篇。”這就是說,《論語》在漢代,計凡三種:一曰《古論》,二曰《齊論》,三曰《魯論》。《齊論》有《問王》①、《知道》兩篇,這是《魯論》所沒有的。因此,《齊論》有二十二篇,《魯論》只有二十篇。《古論》也沒有這兩篇,但把《堯曰》篇“子張問于孔子”以下語句獨立成章,所以有兩篇《子張》,比《魯論》多了一篇,共二十一篇。魏何晏《論語集解》序說:“安昌侯張禹本受《魯論》,兼講齊說,善者從之,號曰《張侯論》,為世所貴。”今本《論語》就是張禹的本子,它基本上是依據《魯論》並參考《齊論》編成的混合本。

《論語》各篇中對于孔子的稱呼不盡相同,一般稱為“子”,有時稱“夫子”,有時也稱“孔子”。按照春秋時代的習慣,奴隸主貴族的家臣稱他們的主人為“子”。孔子的學生尊敬他們的老師也稱為“子”,“子”是孔子的學生對于他的稱呼。稱“孔子”的大概是孔子的再傳弟子,或者是更後一代的學生,因為他們有自己的“子”,所以對于孔子加以“孔”字,以資區別。可見,《論語》的成書年代,總在戰國時期,大概是孔子的再傳弟子,或者是更後一代追述他們的老師所記憶之孔子的言行錄。《論語》包括《上論語》和《下論語》兩部分。《上論語》的最後一篇《鄉黨》,是專記孔子一生的生活習慣,好象是全書的結尾。很可能原來只有《上論語》,以後篇幅越加越多,就又成為一本《下論語》。《上論語》中的文字簡短,越往後的記載越詳細,甚至出現了長篇大論,其可靠性也就比較差些。《論語》中的各篇、各章,雖然有早晚的不同,如做深入研究,當然應當注意這點,但一般地說,《論語》中記載孔子及孔門弟子的言行,極可信據,都可以引用。《論語》學在兩漢時代有今古文的派別。前述的《齊論》和《魯論》屬今文,《古論》屬古文,在當時都各有所傳。其後張禹混合《魯》、《齊》,成為《張侯論》。漢末鄭玄以《張侯論》為本,參考《齊論》、《古論》而① 朱彝尊《經義考》曰:“今逸《論語》見于《說文》、《初學記》、《文選注》、《太平禦覽》等書,其詮玉之屬特詳。竊疑《齊論》所逸二篇,其一為《問玉》,非《問王》也。考之篆文,三畫正均者為玉,中畫近上者為王,初無大異,因■玉為王耳”,說頗是。

為之注,盛行一時,但早已佚亡。其後注解《論語》的很多,今舉其要者如下:三國時期有魏何晏的《論語集解》(《十三經注疏》本),此書是彙集他以前的《論語》注解,所以稱為《集解》。何晏是個玄學家,但這部書中注重訓詁,除個別地方外,沒有玄學色彩。南朝時期有梁皇侃的《論語集解義疏》(《知不足齋叢書》本),這是對于何晏的《集解》所作的疏。其中有些玄學家對于《論語》的解釋,可以作為研究魏晉玄學史料用。北宋時期有邢昺的《論語疏》。這是邢昺對于何晏《論語集解》所作的疏,宋以後替代了皇侃的《論語集解義疏》的地位。《十三經注疏》本,就是邢昺的疏。南宋時期有朱熹的《論語集注》,這是宋人注解《論語》的代表作。南宋還有趙順孫的《論語纂疏》,這是朱熹《四書集注》的疏,《通志堂經解》本。清代的劉室楠撰有《論語正義》,他以何晏《集解》為主,而詳采各家之說,其詳博程度超過舊疏,其中收集了許多清人對《論語》的研究成果,《續皇清經解》本。初學者,可以先讀楊伯峻的《論語譯注》。

《孟子》一書,《漢書·藝文志》和《隋書·經籍志》都列于子部儒家。其升為經部,大概始于唐宋時代。宋大中祥符七年(1014 年),孫奭新印《孟子音義》;嘉佑6 年(1061 年),刻石備九經,已經尊崇《孟子》;王應麟《玉海》也說宋代以《孟子》升經,並論《論語》、《孟子》和《孝經》為三小經。但從唐朝代宗寶應二年(763 年),禮部侍郎楊綰疏請《論語》、《孝經》、《孟子》兼為一經(參見《唐書·選舉志》),唐朝懿宗咸通四年(863 年)進士皮日休請立《孟子》為學科(參見《皮子文藪》和《文獻通考》)觀之,可知《孟子》的升列經部,實始于唐而完成于宋。宋代淳熙間朱熹以《論語》與《孟子》以及《禮記》,中的《大學》、《中庸》並列,《四書》之名始立。元朝延佑間,複行科舉,《四書》之名更見于功令。于是《孟子》遂與《論語》並稱,而由于部儒家而上躋于經部矣。

關于《孟子》的作者問題,曆來學者則有種種不同的看法。《史記·孟荀列傳》說:“(孟子)退而與萬章之徒,序詩書,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清周廣業在其《孟子四考》四《論七篇非盡自著》中又說:“此書敘次數十年之行事,綜述數十人之問答,斷非輯自一時,出自一手。其始章丑之徒追隨左右,無役不從,于孟子之言動,無不熟察而詳記之。..其後編次遺文,又疑樂正子及公都子、屋盧子、孟仲子之門人與為之。”由此可以斷定《孟子》一書是孟子的學生萬章等人,追述孟子的言行的著作,並非孟子的自著。

現行的《孟子》計七篇,《漢書·藝文志》卻著錄為“《孟子》十一篇”。東漢趙岐作的《孟子注》也只七篇。趙岐的《孟子題辭》說“又有外書四篇:《性善辯》、《文說》、《孝經》、《為政》;其文不能弘深,不與內篇相似,似非《孟子》本真,後世依放而托之者也。”《漢志》所著錄的十一篇,大概包括內書七篇,外書四篇。趙岐所注的是內書七篇。外書四篇,早已亡佚。現在所傳的《孟子外書》(自署為宋朝熙時子注,《函海》本,《經苑》本),系明人偽造,不足信。

注釋《孟子》的著作主要有以下幾種:東漢趙岐的《孟子注》,解釋較少附會。《十三經注疏》本就是趙岐注,北宋孫奭疏。南宋朱熹的《孟子集注》,是宋代注釋《孟子》的代表作,發揮了孟子的唯心主義。南宋趙順孫的《孟子集注纂疏》(《通志堂經解》本),發揮了朱熹的《集注》。清代焦循的《孟子正義》(《皇清經解》本),以趙岐注為主,搜集清代學者考訂《孟子》的成果,加上焦循所作的注釋彙編而成,是研究《孟子》的很好的參考書。初學者可先讀楊伯峻的《孟子譯注》。

《孝經》為十三經之一,十三經中,只有《孝經》自始即稱為《經》。

據《漢書·藝文志》說:“夫孝,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也。舉大者言,故曰《孝經》。”經字,有常道、常法和永恒不變之義,而《孝經》就是闡發先秦時期父家長制下的宗法孝道的重要典籍。《孝經》的作者為誰,曆來說法不一。其中的曾子門人編錄說,即將孔子述說孝道的語錄集輯起來,著于竹帛,傳諸後世,系出于曾子門人之手,似較妥當。《孝經》也有今文與古文之別。前者系秦始皇焚書坑儒之時,由河間人顏芝所秘藏,才幸免佚亡。到了漢惠帝廢除挾書後,始由芝之子貞,獻于河間獻王。由于該書系用漢隸書寫,故稱今文《孝經》。又漢武帝時,拆毀魯恭王所居孔子舊宅,由其壁中得到《尚書》、《論語》和《孝經》,皆用蝌蚪文字書寫,故稱古文《孝經》。《孝經》雖有今古文之分,但其于孝道的闡發,並無什麼不同。《孝經》在儒家書中,雖無特殊精義,但以其了解當時社會,特別是宗法關系,由于其書淺近易解,比較方便。

《爾雅》是古代的詞典,它附屬于經部,並無什麼理由,完全出于因襲的觀念,現行的《爾雅》凡十九篇。《爾雅》二字,或作《爾疋》,又作《邇疋》(見《經典釋文》),顏師古《漢書注》引張晏注說,“爾,近也;雅,正也。”清阮元解釋說:“《爾雅》一書,皆引古今天下之異言以近于正言。夫曰近者,明乎其有異也。正言者,猶今官話也。近正者,各省土音近于官■者也”(見《揅經室集》卷三《與郝蘭皋戶部論〈爾雅〉書》)。阮氏之說,非常詳明。《爾雅》一書,在訓詁名物方面,尤為詳盡,因而對于先秦史研究有相當的參考價值。

《荀子》儒家孟荀並稱。荀子的思想在戰國末期影響較大,漢朝有許多傳經的人都是荀子的後學。荀子對于古代經典的傳授,有很大的貢獻。但是,由于他的唯物論思想不為封建統治者所歡迎,《荀子》一書自唐楊倞作注後,直到清朝才又有人開始研究。

《漢書·藝文志》云:“《孫卿子》三十三篇”;班固自注說:“名況,趙人,為齊稷下祭酒。”“荀”、“孫”音同,孫卿就是荀卿。現存劉向的敘錄,題“《荀卿新書》三十二篇”。《漢志》中的三十三篇,應是三十二篇,現存的《荀子》仍是三十二篇。楊倞把三十二篇分為二十卷,並把先後次序作了一些變動,現有的《荀子》就是經他重新編排的。

在三十二篇中,《天論篇》提出了荀子的唯物主義的自然觀;《非相篇》提出了荀子的破除迷信思想;《正名篇》提出了荀子的認識論和邏輯思想;《性惡論》提出了荀子的人性論;《解蔽篇》提出了荀子的方法論;《王制篇》、《富國篇》等提出了荀子的政治社會的思想;《禮論篇》提出了荀子關于春秋以來所謂禮的起源以“物”的“度量分界”的根據,便為引法入禮開了大門;《樂論篇》提出了荀子關于音樂的理論;《勸學篇》、《修身篇》提出了荀子關于教育的理論;《議兵篇》提出了荀子關于軍事的理論;《非十二子》和《解蔽篇》的一部分攻擊了儒墨法與權謀諸家的學說;《成相篇》用當時民歌體裁,敘述了荀子的政治思想;《賦篇》是荀子的文學作品。《漢書·藝文志》另外著錄的“荀卿賦十篇”,今雖不存,《賦篇》當是其中的一部分。

三十二篇都不是荀子自己的作品,楊倞編入十九卷、二十卷的各篇,大部分可能是荀子後學關于荀子言行的雜記。大小戴《禮記》中也有些篇章與《荀子》中的內容相同。可見荀子思想雖具新的禮治觀點,但《荀子》一書仍然屬于儒家著作總集性質,保存了先秦時期許多貴重資料,不但是研究荀子思想的重要依據,也有助于了解先秦社會曆史的狀況。

關于《荀子》的注釋,有唐楊倞的《荀子注》,是最早的一部注本;有清謝墉、盧文弨的《荀子篇釋》,在《荀子》考訂訓詁方面作了初步的系統的整理;清王先謙的《荀子集解》,是在謝墉、盧文弨工作的基礎上,收集了清代學者對于《荀子》在考訂訓詁方面的研究成果,是研究《荀子》的一部主要參考書。梁啟雄的《荀子簡釋》,頗便初學。

《墨子》《漢書·藝文志》云:“《墨子》七十一篇。”現存的只有五十三篇,其余的十八篇,有的只見篇目,有的連篇目也已失傳。這是一部墨家著作總集,但非一人一時之作。

這部總集,按其篇目性質可以分為五組:第一組包括《親士》至《三辯》的七篇,屬于概論性質,對墨家思想的某些方面作了一般性論述。

第二組包括從《尚賢上》至《非儒下》的共二十四篇,這是前期墨家思想的重要史料。這里討論了十一個題目,每個題目除《非儒篇》為上、下篇外,其他都有上、中、下三篇,應有三十二篇。由于有些篇缺了,實際上只存二十四篇。這二十四篇除《非儒篇》等少數幾篇外,其余都以“子墨子言曰”開始。“子墨子”是墨子的弟子對于墨子的稱呼。可見,上述諸篇都是墨子弟子所記墨子的言論。《莊子·天下篇》說,墨子死後,墨家分為三派:相里氏之墨,相夫氏之墨,鄧陵氏之墨。墨子關于上述每一題目的言論,這三派可能都有各自的記錄。後來編輯墨家著作總集的人,把三派的記錄都收集起來,作為每一個題目的上、中、下三篇(見俞樾《墨子閑詁》序)。第三組包括《經上》、《經下》、《經說上》、《經說下》、《大取》、《小取》共六篇,一般你為《墨經》或《墨辯》。在這六篇中,沒有“子墨子曰”四字,因此有人認為這就足以證明此六篇當是墨子自己寫的。但從這六篇的內容來看,它們所討論的是有關自然科學、認識論和邏輯問題,皆非墨子時代所能有;還有對于先秦其他各派的批評,也只能在各個學派相當發展以後才能有的。在早期墨家思想中,天志思想占有重要地位,可是這六篇中除說了一句“天之愛人”(《大取》)外,其他地方都沒有涉及天志和鬼神。也就是說,在前述二十四篇中,宗教思想占有相當地位;在此六篇中科學思想占有主導地位,說明此時的墨家思想已向唯物主義思想發展。從文學體裁上看,《經上》、《經下》、《經說上》和《經說下》的“經”,標明簡練的命題;“說”,引事加以說明。《韓非子·內儲說》也是這樣的形式。可見,《經》和《經說》也是戰國末期的作品。據上看來,上述六篇當是後期墨家的作品,也不是一人一時所作。

第四組包括《耕柱》、《貴義》、《公孟》、《魯問》和《公輸》的五篇,記載墨子的言行,好象儒家《論語》,合起來可以作為墨子傳的史料。第五組從《備城門》至《共守》的十一篇,是講防禦戰術和守城工具的篇章。墨家反對侵略戰爭,所以不僅對于防禦戰術很有研究,並且還能制造在防禦戰中使用的器具,這一組的材料可能是戰國末期後期墨家的著作①。墨家學派主要反映了“農與工肆之人”即公社農民的思想,受到了當時統治階級的歧視,所以在《史記》中沒被立傳,只在《孟子荀卿列傳》中,附帶提到了他的名字。直到晉朝的魯勝,才給《墨家》作注,稱為《墨辯》。後來宋朝有個樂台,給《墨子》作注,不過他所見到《墨子》只有十三篇,即自《親士》到《尚同篇》。魯勝和樂台的注解,現已佚失,道教經典《道藏》,把非儒家的先秦著作收了進去,也就是《墨子》借此機會保存下來的一個較早的本子。《墨子》,由于經過一兩千年的湮沒,■脫錯簡很多,很是難讀的。清代的畢沅實際上是孫星衍,首次對《墨子》全書做了一番整理和校勘工作。在畢沅和孫星衍的基礎上,孫詒讓作《墨子閑詁》,疏證文字,頗為精詳,流行也廣。近人吳毓江校注的《墨子校注》,由于見到了一些新版本,為《墨子閑詁》作了不少補充,便于閱讀。近人所作有關《墨經》的注釋,有鄧高鏡的《墨經新釋》(商務印書館),譚戒甫的《墨辯發微》(科學出版社)和高亨的《墨經校銓》(科學出版社),很有參考價值。

《老子》和《莊子》附《法經》和《十大經》《史記·老子韓非列傳》替老子作了一個四百多字的傳,其後半段中記載了一些傳說,這些傳說在“莫知其所終”的情況下,更是撲朔迷離。從司馬遷使用“或曰”、“云”、“蓋”和“或言”等字以示存疑的態度,可知早在漢初,有關老子的生平事跡已不可考,因而老子所處的時代,司馬遷亦已搞不清楚。他說老子是老聃,也可能是老萊子,又可能是太史儋,“世莫知其然否”。這三個人的時代,照傳說前後相差二百多年。

至于《老子》這部書的時代,更是近幾十年來爭論不休的問題。依照傳統的說法,《老子》是老聃作的,老聃與孔子同時或稍前。照這個說法,《老子》是春秋末年的作品。“五四”以後,反對這個說法的越來越多。他們雖不否認在孔子時期有老聃其人,但是認為《老子》這部書不是老聃作的。老聃這個人可能是春秋時代的人,但《老子》這部書卻是戰國時期的作品。綜觀《老子》全書的內容,我們同意《老子》一書可能不是一個人的作品,而是一個總集。其中包括有老聃本人原來的思想和他的思想在戰國時期的發展。他本人原來的思想比較簡單,後來經過一個時期的發展,才達到如此成熟的地步。《老子》書中的主要思想就是這個發展的結果,《老子》的思想應是戰國時代的產物。此書是春秋戰國時期道家學派的代表作之一,思想頗為完整。它不論對研究老子的思想或先秦曆史,都有一定的史料價值。

今本《老子》分為八十一章,約五千字。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在長沙馬王堆出土的帛書,有兩種《老子》寫本,現在分別稱為甲本、乙本。甲本字體介于篆書和隸書之間,不避劉邦的諱,證明是西漢以前的寫本。乙本字體為隸書,避劉邦的諱,顯然是漢文帝時期的寫本。這甲、乙兩種寫本距今都已兩千多年,是目前流傳下來的《老子》的最古本子。這兩種本子和現在流① 參見馮友蘭:《中國哲學史史科學初稿》,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 年版,第27—39 和67 頁。傳的本子先道經後德經不同,而是先德經後道經,字句也有一些出入。帛書《老子》雖然不是最好的本子,但在將它與王弼等古本對校時,有不少處提供了有力的依據以訂正通行本。馬王堆漢墓帛書《老子》,已由文物出版社于一九七六年出版,後附的《老子甲本乙本傅奕本對照表》,便于檢閱其間的異同。

關于《老子》較早的注釋書,有《老子道德經》,舊題漢《河上公章句》。河上公據說是漢文帝時人,可是《漢書·藝文志》里沒有著錄他的注。《漢志》著錄有“《老子傅氏經說》三十七篇”,“《老子徐氏經說》六篇”,“《劉向說老子》四篇”,但這三家的《考子》注現已失傳。河上公注大概是東漢時期的作品,他認為老子思想是唯物主義的。魏王弼注的《老子道德經》,是用唯心主義觀點注釋《老子》,在以後的哲學思想中影響頗大,幾乎成了《老子》的標准注解。新注本有朱謙之的《老子校釋》、高亨的《老子正詁》和任繼愈的《老子新譯》,均可參考。

先秦道家學派的代表作,除《老子》外,還有《莊子》一書,其中包括道家許多派別的作品,在戰國末年有較大影響。全書現存三十三篇,分內篇七、外篇十五、雜篇十一。傳統的看法認為:內篇是莊周所著,外、雜則兼有其後學之作,還羼入了其他學派的個別篇章。因此,思想觀點與內篇多有出入,哲學上談的不僅僅是唯心主義的虛無之道,而且有時還賦予了“道”一些物質性,使之帶點唯物主義的色彩;政治上不僅主張絕對的無為,有時還主張上無為而下有為;在處世態度上,有宣揚混世的,也有贊成避世的;在人生觀上,有提倡寡欲的,也有鼓吹縱欲的;在對待不同學派的態度上,有堅持混合齊同的,也有針鋒相對的。這些分歧,與孔子之後儒分為八、墨翟之後墨離為三一樣,表明了莊子之後,莊周學派也在發展和變化,反映了戰國以後的社會變革以及各種學派間的相互滲透,只要不違背《天下篇》所述的莊子觀點,都應歸屬于同一體系。因此,可以說,《莊子》是以莊周思想為主體,從戰國中至秦漢間莊周學派的總集。它上承《老子》,下啟《淮南子》,是道家的一部主要著作。從全書的基本傾向看來,完全體現了沒落奴隸主貴族的意識形態,抒發了對當時社會的極度仇恨,尤其在哲學領域內,廣泛而深入地闡發了作者的見解,完成了一個博大精深的唯心主義體系。關于《莊子》的注本,晉代原有五家,現在儀存郭象的《莊子注》十卷,它不注重文字解釋,實際上是莊子思想的一個發展。明代焦竑的《莊子翼》(《金陵叢書》本),收集了郭象以後一直到明代許多重要的《莊子》注解,可資參考。清代郭慶藩的《莊子集釋》,除包括郭象注、成玄英疏外,又吸收了部分清人關于《莊子》的文字考訂的成果,可供參閱。近人陳鼓應的《莊子今注今譯》,便于初學。

一九七三年長沙馬王堆漢墓出土帛書,寫在《老子》乙本卷前的有《法經》和《十大經》等四種,是久已失傳的戰國後期黃老學派的著作。

《管子》《漢書·藝文志》著錄《管子》八十六篇,現有的《管子》照目錄看還是八十六篇,由于佚失十篇,實存七十六篇,與劉向所編輯的基本相同。先秦諸子,大都是一個學派的著作總集,而《管子》這部書卻不相同。

它所包括的不是一家的思想,而是許多家的思想,但又不能算作雜家。因為雜家認為各家都有所長,也都有所短,它企圖把各家的長處都收集起來,湊在一起,成為一個完整的體系。《管子》是齊國稷下學者的著作總集,稷下是當時的一個學術中心,是各個學派學者聚會的地方。齊人把從稷下出來的學者著作收集起來,加上關于管仲的傳說,用了“管子”這個名字作為這個總集的名稱。《管子》的內容很雜,著作的時代也不一致。例如,《地員篇》是農家的著作,《弟子職篇》是儒家的著作,《明法篇》、《任法篇》。《八觀篇》和《輕重篇》等是法家的著作,《四時篇》、《幼官篇》、《輕重己篇》等是陰陽家的著作,《兵法篇》是兵家的著作,《心術》上、下和《白心》、《內業》四篇,郭沫若認為是宋■、尹文的著作。《管子》一書是先秦時期各個學派的思思寶庫,是研究先秦各派思想頗有價值的一部重要資料。

《管子》的編輯體裁,分為許多類:有《經言》、《外言》、《內言》、《短言》、《區言》、《雜篇》、《管子解》和《管子輕重》等名目,有些好象《莊子》內、外、雜篇,有些究竟是按什麼標准分類的,不甚清楚。有人說,《經言》是管仲的自著,可以作為管仲思想的史料。但是《經言》中也有許多思想,不是春秋時期,特別不是春秋早期所能出現的。例如,“王天下”的思想,便是其例。《管子》的有些篇章,如《大匡》、《小匡》中記載管仲的事跡,與《左傳》、《國語》里關于管仲的記載可以互相補充,當然就是關于管仲的史料。

《管子》一書最為難解,原來只有唐代尹知章(舊題房玄齡)所作的注,明代劉績所作的補注,直到清代才有許多學者對于《管子》作了些校勘和考訂工作。戴望的《管子校正》,把他以前的清代各家的研究成果收集在一起,很是方便。近人聞一多和許維遹作《管子集解》,後經郭沫若加以擴充,成為《管子集校》,收集了以前所有的各家研究成果,頗便閱讀。

《商君書》和《韓非子》《漢書·藝文志》著錄:“商君二十九篇”,班固自注云:“名鞅,姬姓,衛後也。相秦孝公。”《隋書·經籍志》稱此書為《商君書》,《新唐書·藝文志》稱為《商子》。嚴萬里得元刻本,凡二十六篇,而中亡其二(第十六、第二十一兩篇亡),實二十四篇。群書治要》所引《商君書》還有《六法》一篇,今本無。

《商君書》系衛鞅即商鞅後學編著,當是戰國晚期的著作。所以,《韓非子·五蠹篇》說:“今境內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更法篇》記載商鞅初入秦時與舊貴族之間的斗爭;《境內篇》記載商鞅變法後獎勵軍功的二十等爵制度;《墾令篇》記載如何采取措施獎勵墾荒問題;《徠民篇》主張三晉人民來秦墾荒,並述及秦、趙之間的長平之戰,說明此書的成書年代當在公元前二六○年以後。《商君書》大體上是總結商鞅變法以後的統治經驗,具有一定的史料價值。

本書有嚴萬里的校本,即浙江書局所輯《二十二子》本。注釋本,有朱師轍的《商君書解詁定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56 年版)和高亨的《商君書注釋》(中華書局,1974 年版),可供參考。

《漢書·藝文志》載:“《韓子》五十五篇”,班固自注云:“名非,韓諸公子,使秦,李斯害而殺之。”《隋書·經籍志》著錄:“《韓子》二十卷。”今本《韓非子》也是二十卷,五十五篇。韓非本稱韓子,書也稱《韓子》。因唐朝的韓愈也稱韓子,為了避免混亂,改稱韓非為韓非子,書也改叫作《韓非子》。

《韓非子》主要是法家韓非及其後學著作的彙編。《史記·老子韓非列傳》說:秦始皇看見《孤憤》、《五蠹》非常佩服。李斯告訴他說:“此韓非之所著書也。”後來李斯上書給秦二世,也引韓非的話(詳《史記·李斯列傳》)。他們所引的話均見于《五蠹》和《顯學》。可見《孤憤》、《五蠹》和《顯學》確是韓非本人所作。司馬遷《韓非傳》把《說難》全篇抄入,此外又提到《內儲說》、《外儲說》和《說林》,可見在司馬遷看來這些篇章也是韓非作的。《韓非子》第五十三篇,是《飭令》(或作《飾令》);《商君書》第十三篇也是《飭令》(或作《靳令》),兩篇的內容基本相同。這是因為《商君書》和《韓非子》雖然都不完全是他們本人的著作,但是由于他們是戰國時期法家的代表人物,所以法家著作有些便分編在兩個人的名下,有些共同出現于兩個人的名下。《韓非子》中,也有縱橫家的游說辭混入書中,例如《初見秦篇》便是。此外,《說林》上下篇,《內儲說》上下篇,《外儲說》左上、左下、右上、右下四篇以及《十過》等篇,彙集春秋戰國故事作為立論根據,可以作為研究曆史的根據。《史記·韓長儒傳》說,韓安國“嘗受韓子、雜家說于騶田生所”,可見韓非或其學派有“雜家說”。前引《內儲說》、《外儲說》和《說林》可能就是這一類著作。《韓非子》中的《解老》和《喻老》兩篇是很重要的哲學論文,同時也是《老子》的最早注釋。有人認為,這兩篇不是韓非之作,也不是法家作的。因為韓非反對“微妙之言”(《五蠹》)、“恬淡之學”、“恍惚之言”(《忠孝》),所以他不會講《老子》。其實正如馮友蘭先生所說,照《解老》、《喻老》兩篇中所講的老子,既不“微妙”,也不“恍惚”,更不“恬淡”。這兩篇所表現的思想是唯物主義的,是注重實際生活的,與《韓非子》其它各篇的精神是一致的①。

關于《韓非子》的注釋書,有王先慎的《韓非子集解》,收集清朝學者對《韓非子》在考訂和訓詁方面的研究成果;近人陳奇猷的《韓非子集釋》,亦在考訂訓沽方面收集前人對于《韓非子》的研究成果,內容更為豐富。梁啟雄的《韓子淺釋》,注釋簡要,便于初學。

《公孫龍子》名家亦稱“刑名之家”,刑即形,刑名即形名。《戰國策》引蘇秦的話說:“夫刑名之家,皆日白馬非馬也”(《趙策二》)。《漢書·藝文志》著錄:“名七家三十六篇”。現在流傳下來的只有《鄧析子》、《尹文子》和《公孫龍子》,而此三者之中只有《公孫龍子》不是偽書。

《漢書·藝文志》著錄“《公孫龍子》十四篇”,現在只有六篇流傳後世。清人姚際恒以為《隋書·經籍志》沒有著錄《公孫龍子》,便斷定古本《公孫龍子》已經失傳,今本是偽書。可是《隋書·經籍志》在名家里雖然沒有著錄《公孫龍子》,但在道家中著錄有《守白論》一卷。這個《守白論》可能就是《公孫龍子》,因為《公孫龍子》說過:公孫龍子“守白之論”(《跡① 參見馮友蘭:《中國哲學史史料學初稿》,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 年版,第27—29 和67 頁。府篇》)。近人王琯、欒調甫、壯國庠等也認為《隋書·經籍志》所錄《守白論》即《公孫龍子》,但宋以後佚亡八篇;並指明今本《公孫龍子》六篇,除首篇《跡府》為其後學輯錄外,余下的五篇皆是公孫龍的作品,包括了公孫龍學派最重要的論題和論據,足以代表公孫龍的理論學說。這一看法,已為學術界多數人所承認。

關于《公孫龍子》的注釋書,有王琯的《公孫龍子懸解》,此書卷一有關于公孫尤其人其書的考證,以及陳柱的《公孫龍子集解》,收集清人對于《公孫龍子》的文字上的考訂,皆可參考。譚戒甫的《公孫龍子形名發微》和龐樸的《公孫龍子研究》(中華書局,1979 年),也均可供參考。

《孫子兵法》、《孫臏兵法》和《尉繚子》據《漢書·藝文志》載,繼春秋末年的《吳孫子兵法》(孫武兵法)八十二篇後,重要的有《齊武子》(孫臏兵法)八十九篇、《公孫鞅》(商鞅兵法)二十七篇、《吳起》(吳起兵法)四十八篇、《龐煖》(龐煖兵法)三篇、《倪良》(倪良兵法)一篇、《尉繚》(尉繚子兵法)三十一篇和《魏公子》(信陵公賓客所著兵法)二十一篇。《史記·司馬穰苴列傳》中又有《司馬穰苴兵法》。可見,軍事學從春秋未年到戰國時代是最為發達的學問之一,其中的《孫子兵法》和《孫臏兵法》最為著名。

現存《孫子兵法》的作者究竟是誰?是個長期以來有爭論的問題。《史記·孫子吳起列傳》說:“孫子武者,齊人也。以兵法見于吳王闔廬。闔廬曰:‘子之十三篇,吾盡觀之矣。’”又說:“孫武既死,後百余歲有孫臏。臏生阿、鄄之間,臏亦孫武之後世子孫也,..世傳其兵法。”司馬遷在這里講得很清楚,孫武和孫臏都確有其人,孫武生在春秋末年,孫臏生于戰國,兩人先後相去一百多年,都各有兵法傳世。前引《漢書·藝文志》上也有《吳孫子》即《孫子兵法》和《齊武子》即《孫臏兵法》的記載。但《隋書·經籍志》卻不見著錄。後來有人以此提出異議,認為《孫子兵法》並非孫武的著作,而是後人的偽托。不僅此也,就是對孫武這個人在曆史上存在與否,也持否定的態度。通行的看法是,先秦著作往往不出于一人之手,現存《孫子兵法》源出于孫武,完成于孫臏,是春秋末年到戰國中期長期戰爭經驗的總結,並不只是一個人的著作。另外,也有人認為:現存的《孫子兵法》是曹操根據前人的著作重新編定的,因而經過了曹操的刪削和補充。1972 年4月間,山東博物館和臨沂文物組在臨沂銀雀山發掘的一號和二號漢墓里,發現了《孫子兵法》、《孫臏兵法》等大批竹簡和竹簡殘片,從而使這一懸案得以解決,為研究我國古代軍事思想,提供了寶貴的新資料。

銀雀山出土的《孫子兵法》,竹簡殘缺比較嚴重,只有二百余簡,二千四百余字,和宋本《孫子兵法》對照,僅存三分之一強。但其中卻發現了《吳問》、《地形二》、《黃帝伐赤帝》等重要佚文,極為珍貴。在發現的佚文中,有兩處提到了“十三篇”的語句。可見,孫武除有十三篇兵法外,還有不少論兵、論政的冬篇。因此,出土的《孫子兵法》殘簡,對研究孫武思想和訂正史籍,仍有著重要意義,已由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輯成書,于1973 年由文物出版社出版。書分上、下兩編,篇前標出篇題,篇後附有釋文。上編各篇篇後有校注,下編各篇篇後加有簡注。

新出土的《孫臏兵法》,亦分上、下兩編,共三十篇,一萬一千余字,有殘缺。從現在已經整理出來的內容可以看出,它繼承和發展了《孫子兵法》等早期兵術的軍事思想,總結和吸取了戰國前期豐富的戰爭經驗,提出了不少有價值的作戰指導思想和原則。這些殘簡也由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編輯成書,文物出版社于1975 年出版,並附有釋文和簡注,便于閱讀。

在這批竹簡中,還發現有《尉繚子》殘簡六篇。這部書,過去也有人認為是後人的偽托,現在從西漢前期的墓葬中發現了這部書的竹簡,可見當時已經傳世,並且基本上都和現存的《尉繚子》一致。《漢書·藝文志》載兵刑勢家有《尉繚》三十一篇,雜家有《尉繚》二十九篇。現存的《尉繚子》二十四篇,收入宋人《武經七書》中。唐代《群經治要》選錄有節本四篇。現存《尉繚子》就是《漢書·藝文志》兵刑勢家著錄的《尉繚》。全書是作者對梁惠上所講的軍事學理論和軍事法令。華陸綜的《尉繚子注釋》(中華書局,1979 年),比較簡明,便于初學。

《呂氏春秋》《漢書·藝文志》載:雜家“《呂氏春秋》二十六篇”;班固自注云:“秦相呂不韋輯,智略士作。”這部書,是呂不韋以他門下各派門客的論文編成的一部整書,其中有十二“紀”、八“覽”和六“論”。十二紀除《季冬紀》外,每紀各有五篇。《季冬紀》有六篇,多出一篇,名《序意》,這是一篇自序。六論每論有六篇,八覽每覽有八篇(第一《有始覽》缺一篇)。這部書總計一百六十篇,二十余萬言,在形式上好象是一本包括體系很廣的先秦諸子書。

其實,《呂氏春秋》中的《勸學》、《尊師》、《誣徒》和《善書》各篇是講教育的,《大樂》、《侈樂》、《適音》、《古樂》、《音律》、《初音》和《制樂》各篇是講音樂的,都是儒家思想。十二月的月令是陰陽家的思想。《貴生》、《重己》、《情欲》、《盡數》和《審分》各篇都是道家,特別是楊朱一派的思想。《振亂》、《禁塞》、《懷寵》、《試威》、《簡選》、《決勝》和《愛士》諸篇,是兵家思想。《上農》、《任地》、《辯土》各篇,是農家思想。這些家的思想,雖然不能湊成一個體系,但借《呂氏春秋》這部書卻保存了各家的一些思想。本書作為一部哲學著作看,價值不大;但由于書中涉及的問題非常廣泛,保存有不少古代遺聞軼事,對于研究先秦時期的曆史,有著重要的參考價值。司馬遷在《史記·呂不韋列傳》中說:呂不韋自以為這部書“備天地萬物古今之事,號曰《呂氏春秋》”。《春秋》是曆史書的名字,呂不韋可能認為《呂氏春秋》是一部曆史書。關于《呂氏春秋》的注釋,最早的有東漢高誘的《呂氏春秋注》,其中保存一些文字的古訓。清畢沉的《呂氏春秋新校正》,聚集了當時考據訓詁家的研究成果,把這部書作了一番系統的整理。1933 年,許維通博采諸說,寫成《呂氏春秋集釋》一書,頗便閱讀。

《淮南子》亦稱《淮南鴻烈》,“鴻,大也,烈,明也;以為大明道之言也。”後來,“劉向校定撰具,名之淮南”。西漢淮南王劉安及其門客蘇飛、李尚、伍被等撰。《漢書·藝文志》著錄內二十一篇,外三十三篇。內篇論道,外篇雜說,現只流傳內二十一篇,是書“言其大也,則煮天載地,說其細也,則淪為無垠,及古今治亂,存亡禍福,世間詭異瑰奇之事..無所不載”(均見高誘《淮南鴻烈解》序)。

書中以道家為主,揉合儒、法、陰陽五行等家,一般認為它是雜家著作。正如司馬談所說:“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論六家要旨》)。《淮南子》為文,縱橫蔓衍,多所旁涉,其所包括的曆史知識非常豐富,尤其所記大量的神話傳說,是研究中國原始社會的重要資料。注本有東漢高誘的《淮南鴻烈解》及劉家立的《淮南集證》(中華書局)和劉文典的《淮南鴻烈集解》等。

第四節辭賦《楚辭》楚辭之稱,西漢初期已經有之,至劉向時才編輯成集。本書原收戰國楚人屈原、宋玉、景差和漢代淮南小山、東方朔、王褒、劉向等人的辭賦,共十六篇。後來東漢王逸增入已作《九思》,成十六篇,且為之注,這就是今本《楚辭》。書中汲取了民歌的形式,皆“書楚語,作楚聲,紀楚地,名楚物”(宋黃伯思《校定楚辭》序),具有濃厚的地方色彩,故以《楚辭》名之。後人因稱此種文體為“楚辭體”,又名“騷體”。

《楚辭》中以屈原的作品為主,有《離騷》、《九歌》、《天問》、《九章》等篇。其余各篇也都承襲屈賦的形式,宋玉、唐勒、景差也是有名的楚辭作家。《天問》中蘊藏有非常豐富的神話傳說,是我們研究古代社會曆史的珍貴資料。《天問》從開天辟地以來大自然之形成、人類之起源,社會之變化,提出了一百七十二個問題。其前半部,主要是對大自然的神話傳說提出了大量疑問;後半部,是關于曆史神話傳說的提問,也是《天問》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天問》的形式,是“問中有答”、“答中有問”,在問答中既敘述了上古神話傳說和曆史事實的內容,又闡述了屈原自己的觀點。在問答中既對所提問題能明辨其是非曲直,又對其荒誕不稽者予以批判;特別是他對“天命論”的否定,都說明《天問》篇帶有唯物主義的理智主義色彩。《楚辭》與《詩經》是先秦詩歌發展的兩個高峰,它們各有自己的獨特風格。《詩經》側重以樸素的現實主義手法,反映北方的社會生活;《楚辭》則善于運用浪漫主義手法,再現南國的風貌。《楚辭》的編輯,雖在漢代,但其中的主要作品,多是戰國時人所作。因此,本書不僅在文學上有崇高的地位,而且具有珍貴的史料價值。

本書的最早注本,是東漢王逸的《楚辭章句》。現在通行的注本,有宋洪興祖的《楚辭補注》、宋朱熹的《楚辭集注》,以及近人姜亮夫的《楚辭賦校注》,均可參考。

關于商周史的文獻資料,除上述古籍外,司馬遷的《史記》、班固的《漢書》、司馬光的《資治通鑒》、劉向的《說苑》和《新序》,以及《韓詩外傳》等書中的有關部分,也是研究這段曆史時應當參閱的。

中國古代殘留下來的文獻資料以及曆代的注疏箋釋,都是我國古代思想文化的巨大寶藏。但是,由于這些文獻大都古奧費解,而且流傳久遠,難免有些竄易增刪失真之處,因而運用這些資料時需要以科學的方法進行分析,使其中的真實部分為我們的教學和科學研究服務。

第二章考古資料第一節主要都城遺址的調查與發掘殷墟遺址殷墟是商代後期的王都所在地。遺址以河南安陽市西北二·五公里的小屯村為中心,包括洹水兩岸的後崗、高樓莊、花園莊、四盤磨、孝民屯、侯家莊、武官村、大小司空村等十多個村莊,總面積約二十四平方公里。《史記·項羽本紀》所載項羽與秦將章邯期約于“洹水南殷墟上”,即指小屯村一帶。

十九世紀末葉,小屯村農民挖出了甲骨,上面有文字,後來經過學者的研究,確定為商代王室占卜用後的刻辭,即甲骨文。馳名中外的殷墟遺址就這樣發現了。殷墟遺址的發掘是從1928 年開始的,到1937 年抗日戰爭爆發,工作暫停,共經曆了十五次發掘。1949 年以後,殷墟的發掘繼續進行,直到今天尚未間斷。殷墟發掘在我國考古工作中開始最早,延續的時間最長,規模最大,收獲也最豐富。

通過發掘已經判明,小屯村是當時的王宮所在地。到目前為止,已發掘出七十多處版築房基,其中有大型宮殿和宗廟基址,也有小型居住址,都排列有序。在房基附近還發現有大小深淺不同的窖穴七百多個,有的作為貯藏糧食、器具、甲骨等之用,有的則作為居穴。在小屯村也發現有墓葬,比較集中分布在宗圖一河南省安陽市殷墟商代後期主要遺跡分布示意圖廟基址周圍,多為人祭坑。另外,在遺址的東邊曾發現屬于王室貴族的中型墓,有名的婦好墓就在這里。

洹水北岸的侯家莊和武官村一帶是王陵區。在這里共發現十三座大墓和千余座小墓、排葬坑。據推測,大墓多半是王陵,小墓和排葬坑應該是附屬于大墓的陪葬墓和人祭坑。

小屯村附近各村都發現有古代居民遺址和墓地,在小屯村東南的苗圃北地和小屯村西北的北辛莊分別發現了規模較大的鑄銅和制骨作坊遺址。

殷墟發掘以來,所獲實物資料極為豐富,其中經科學發掘所得刻字甲骨將近三萬片,銅禮器總數已達五六百件,銅兵器、銅工具等更數以千計,其他玉、石、骨、角、牙、蚌、陶等各類遺物已無法作出精確統計。所有這些,都是研究商代曆史最可珍貴的實物資料。

《古本竹書紀年》記載,“自盤庚徙殷,至紂之滅,七(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史記·殷本紀·正義》引)現在從殷墟的考古發現中基本上已得到了證實。

參考書目:石璋如:《殷墟最近之重要發現,附論小屯地層》,見《中國考古學報》第二冊,1947 年。

胡厚宣:《殷墟發掘》,學習生活出版社,1955 年。

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安陽發掘隊:《1958—1959 年殷墟發掘簡報》,載《考古》1961 年2 期。

北京大學曆史系考古教研室商周組:《商周考古》,文物出版社,1979 年。鄭州商城遺址河南鄭州商城是商代前期的王都之一。鄭州商代遺址是1950 年在鄭州市東南郊二里崗首先發現的,1952 年開始發掘,至今一直在進行。

遺址以鄭州商城為中心,其他如城北的省府、河南飯店、紫荊山、城南的南關外、城東南的二里崗、楊莊、城西的杜嶺街、銘功路、人民公園和城東的白家莊等地發現了居住遺址、墓葬和手工業作坊遺址等,總面積約二十五平方公里。

從人民公園發現的地層證明,二里崗的上下兩層文化堆積都早于殷墟遺址,從而確定了鄭州商城遺址的年代屬于商代前期。以前,學術界關于商代的考古知識僅局限于商代後期的殷墟遺址;現在,由于鄭州商城遺址的發現及其年代的確定,使這方面的知識不僅在空間上擴大了范圍,而且在時間上提早了一個階段。

鄭州商城是我國現已發現的早期諸城址中規模最大的一座,面積約三百萬平方米。這個城址提供的有關城牆的結構、宮殿的建造和布局、城內外居民遺址、墓地和手工業作坊等的分布等方面的大量資料,使我們能夠用來研究我國早期城市和國家形成與發展的曆史,其在學術上的重要意義是不言而喻的。刻字甲骨和其他文字資料目前還極少發現,但卻發現了大批的銅器、玉石器、骨蚌器和陶器等文化遺物,這些都是研究商代前期的社會、經濟和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實物資料。

關于鄭州商城究竟為商代前期何王所都的問題,目前學術界還存在不同意見,主要有兩說,一說以為是仲丁、外壬二王所居之囂(或隞)都;另說則認為是成湯至大戊共九王所居的亳都。

若從鄭州商城本身所包含的年代同最近發現的偃師尸鄉溝商城相比較而言,其作為亳都的可能性似乎更大一些。

圖二河南省鄭州市商代前期鄭州商城及其主要遺跡分布示意圖參考書目:河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隊第一隊:《鄭州商代遺址的發掘》,載《考古學報》,1957年1 期。

安金槐:《試論鄭州商代城址隞——隞都》,見《文物》1961 年4、5 期。河南省博物館、鄭州市博物館:《鄭州商代城遺址發掘報告》,載《文物資料叢刊》1 期,文物出版社,1977 年。

鄒衡:《論湯都鄭毫及其前後的遷徙》,見《夏商周考古學論文集》第肆篇,文物出社版,1980 年。

偃師尸鄉溝商城遺址偃師尸鄉溝商城遺址是繼鄭州商城之後在河南省新發現的另一座商代前期大型城址,因其緊靠今偃師縣城,並有一條東西橫貫城內的低凹地帶,當地居民相傳稱之為尸鄉溝,故名。城址絕大部分深埋于地下,1983 年春經鑽探發現,隨即開始發掘,迄今工作仍在進行。

該城建于偃師縣西南洛河北岸稍稍隆起的高地上,平面北寬南窄,形似切菜刀,面積約一百九十萬平方米,即相當于鄭州商城的三分之二。現已找到七座城門,若干條大道和三處建築群基址。位于城南居中的一處建築群最大,近方形,邊長約二百米,四面設有圍牆,具有宮城性質。宮城內分布有多處大型建築物,已發掘其中偏東北的一處。這是一座以正殿為主體,東、西、南三面有廡的封閉式宮殿建築,附近並有石砌排水溝的設置。在宮城以南的塔莊村曾出土過商代二里崗期銅禮器多件。

關于此城的年代和性質,學術界的看法還很不一致。有的認為其年代可早到二里頭文化三期,此城應該就是《漢書·地理志》所云湯都尸鄉即西亳。另外的意見則定其始建年代為二里崗期下層,認為該城是早商別邑桐或桐邑,亦即《晉太康地記》所云亳坂東之城,為太甲所放處桐宮。從目前發現的材料來看,該城的年代不會超出二里崗期;又若與鄭州商城相比較而言,當以後說為是。

參考書目: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洛陽漢魏故城工作隊:《偃師商城的初步勘探和發掘》,載《考古》1984 年6 期。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河南第二工作隊:《1988 年秋季河南偃師商城發掘簡報》,載《考古》1984 年10 期;《1984 年春偃師尸鄉溝商城宮殿遺址發掘簡報》,載《考古》1985 年4 期;《河南偃師尸鄉溝商城第五號宮殿基址發掘簡報》,載《考古》1988 年2 期。

鄒衡:《偃師商城即太甲桐宮說》,載《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4年4 期;《西毫與桐宮考辨》,見《北京大學考古學叢書》第1 號,文物出版社,1990年。

偃師二里頭遺址二里頭遺址位于河南偃師縣境內洛水南岸,西距“洛陽北魏故城”郭城東南角約二華里的二里頭村。遺址以二里頭村一疙垱頭村為中心分布地區,包括洛水以南的四角樓村、北許村和喂羊莊之間的范圍在內,總面積約四平方公里。1959 年考古調查發現後,同年開始發掘,以迄于今,發掘工作未曾間斷。

二里頭遺址的文化特征和年代都介于河南龍山文化與鄭州二里崗商代前期文化之間,其文化性質尚未最後確定,在考古學上通常稱之為二里頭文化。在遺址的中心部位現已發掘出兩座宮殿遺址,其規模和結構略似商代前期的。考古學者據此推斷:二里頭遺址應該是一大都會。至于為何代何王所都,目前有兩種意見:一種認為這是商代成湯所都西毫:另一種則以為是夏都之一。若與鄭州商城和偃師尸鄉溝商城聯系起來考慮,則後一種意見應該是比較合理的。這樣,二里頭遺址的發現就為探索夏文化提供了極其重要的線索。

參考書目: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洛陽發掘隊:《1959 年河南偃師二里頭試掘簡報》,載《考古》1961 年2 期。

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二里頭工作隊:《河南偃師二里頭早商宮殿遺址發掘簡報》,載《考古》1974 年4 期;《河南偃師二里頭遺址三、八區發掘簡報》,載《考古》1975年5 期;《河南偃師二里頭二號宮殿遺址》,載《考古》1983 年3 期。

鄒衡:《試論夏文化》,見《夏商周考古學論文集》第叁篇,文物出版社,1980年。

周原遺址“周原”最早見于《詩·大雅·綿》,是周人早期活動的根據地,在今陝西西部,包括武功、眉縣、扶風、岐山、鳳翔、寶雞等地的一部分台地(“原”),范圍約二百余平方公里。其中心地區緊靠岐山的南麓,或曰岐邑,今扶風縣西北的黃堆和岐山縣東北的京當二鄉之間,面積約七至八平方公里的周原遺址即當其地。這里大概就是亶父遷居之處;西周初年又曾為周、召二公食采之邑。

早在西漢時期,周原就出土了西周銅器。到了清代,不少有名的銅器,例如《大豐簋》、大小《孟鼎》、《毛公鼎》等都在周原相繼出土。在本世紀,周原更屢有西周窖藏銅器成批發現,據不完全統計,總數已達五六百器,為研究西周曆史提供了極為重要的直接史料。

1949 年以來,考古工作者曾經多次在周原作過調查發掘,特別是1976—1977 年,更在岐山鳳雛和扶風召陳、云唐、莊白等地進行了大規模的發掘。在這些遺址中,發現了大型的宮殿基址、內涵豐富的骨器作坊遺址和貯藏大量青銅器的窖穴。最引人注目的是,在鳳雛宮殿基址的窖穴中,還發現了近三百片刻字的甲骨,有的記載祭祀商王的情況,有的記下楚、蜀、巢等地名,據此可以了解周人早年與商王朝以及其他方國的關系。

參考書目:陝西省文物管理委員會:《陝西扶風、岐山周代遺址和墓葬調查發掘報告》,載《考古》1963 年12 期。

羅西章:《扶風出土的商周青銅器》,載《考古與文物》1980 年4 期。

陝西周原考古隊:《陝西岐山鳳雛村西周建築基址發掘簡報》,載《文物》1979年10 期。

陳全方:《周原與周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 年。

豐、鎬遺址豐、鎬是周王之二都,在今陝西西安市的西郊。《詩·大雅·文王有聲》載:文王作邑于豐,武王宅鎬京。鄭玄箋:“豐邑在豐水之西;鎬京在豐水之東。”現在灃河猶存,豐、鎬二京當在其兩岸。

本世紀三四十年代,考古工作者就曾在洋水兩岸作過調查;1949 年以後繼續在這一帶作了調查與發掘。現已基本上查明,豐、鎬的位置大體可以確定在灃河的中游地區。

灃河西岸,在客省莊、張家坡、西王村和馮村之間,總面積約六平方公里的范圍內,普遍地發現了先周和西周的居址、墓地,有的地方還發現了銅器、陶器、骨器等作坊遺址。在張家坡的東面還曾發現幾處已經被破壞的房屋基址,有的還有下水陶管道裝置。附近有兩個窖藏坑,出土了七八十件銅器。從這些發現來看,這里顯非一般住址,很有可能是豐邑的中心地區。灃河東岸,在斗門鎮以北,直至洛水村,面積約四平方公里的范圍內,分布有密集的西周遺址。漢以來的史書都明確記載:鎬京在漢武帝所鑿昆明池附近。以上遺址正靠近昆明池遺址的西北部,或被該池破壞了一部分。因此,鎬京的位置應該就在這里。

參考書目:胡謙盈:《豐鎬地區諸水道的踏察——兼論周都豐鎬位置》,載《考古》1963 年4 期。

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灃西發掘報告》,文物出版社,1962 年。

洛邑(王城)與成周遺址洛邑(王城)與成周是西周的東都和東周的王都,在今河南洛陽市及其東的遠郊區。據《尚書·洛誥》記載:洛邑(王城)在瀍水之西;成周在瀍水之東。今瀍水在洛陽市東部,故此二都的方位大體可定。

十九世紀以來,洛陽古墓多被盜掘,兩周銅器屢有出土,“臣辰”、“矢令”諸器和金村古墓器群即其著者。洛陽地區的科學考古工作是在1949 年以後才開展起來的,三十多年來,曾經多次進行發掘,其重點在尋找王城。五十年代初,先在澗河東岸,即今洛陽火車站西南發現了漢河南縣城。

據《詩·王風譜》、《左傳》杜注和《續漢書·郡國志》記載:漢河南縣即周王城。以此為線索,考古工作者終于在漢河南縣城的外圍又找到一座春秋時期的古城。從這座古城的年代、方位和規模等來看,應該就是東周王城。在此城的南部曾發現大型建築殘跡,估計當為東周的宮殿宗廟之類。另外在穿過此城的今中州路一帶又發現了一批小墓,其時代從西周一直延續到戰國晚年。這些發現對于進一步研究王城的建置情況是有一定意義的。

七十年代,在瀍水西岸的北窯村一帶發現了西周時期的房基、墓地以及祭祀坑等;同時,這里還有一處規模不小的鑄銅作坊遺址。這些發現為尋找西周早期的洛邑提出了新線索。

參考書目:郭寶鈞:《洛陽古城勘察簡報》,載《考古通訊》創刊號,1955 年。

考古研究所洛陽發掘隊,《洛陽澗濱東周城址發掘報告》,載《考古學報》1959年2 期。

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洛陽中州路(西工段)》,科學出版社,1959 年。洛陽博物館:《洛陽北窖村西周遺址1974 年度發掘簡報》,載《文物》1981 年7期。

洛陽市文物工作隊:《1975—1979 年洛陽北窯村西周鑄銅遺址的發掘》,載《考古》1983 年5 期。曲阜魯故城遺址《史記·周本紀》載:西周初年,武王“封弟周公旦于曲阜,曰魯。”

《魯周公世家》載:武王“封周公旦于少昊之虛曲阜,是為魯公。周公不就封,留佐武王。”《左傳》定公四年杜預注:“少皞虛,曲阜也,在魯城內。”以上說明魯國之始封地在今山東曲阜魯國故城。然《世本》卻說“煬公徙魯”,則曲卑並非魯始封地,到伯禽圖三山東省曲阜縣魯國故城及其主要遺跡分布示意圖之子煬公才遷曲阜。不過,此後史書並不見魯再有遷都事,是曲阜魯城一直為魯之國都。

本世紀四十年代,日本考古者曾在魯城作過調查,但其所獲多為兩漢遺存。1949 年以後,這里曾幾次出土周代銅器,並有西周遺址和墓葬發現。1977—1978 年開始大規模鑽探和重點試掘,現在對于魯故城的年代和建置情況已經初步有了眉目。

魯故城規模很大,城垣周長近十二公里,現已探出十一座城門,城內還有宮城,並有大型宮殿基址的分布。據地層推斷:故城始建時期至少可以追溯到西周晚朗,東周時期繼續沿用。在城內又發掘了西周至戰國中期的墓葬百余座,有的墓隨葬有帶銘文的銅器,記明為魯國所鑄,從而證實此為魯國故城無疑。

參考書目: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曲阜魯國故城》,齊魯書社,1982 年。

張學海:《淺談曲阜魯城的年代和基本格局》,載《文物》1982 年12 期。臨淄齊故城遺址齊故城在今山東臨淄縣城及其附近。據《史記·齊太公世家》記載,從公元前九世紀中葉齊獻公由薄姑遷都于臨淄,經過春秋戰國時期至公元前221 年秦始皇滅齊為止,臨淄作為姜齊與田齊的國都共達六百三十余年之久。

1949 年以前,考古者曾在臨淄采集到封泥和瓦當之類。六十和七十年代,考古工作者才有計劃地連續勘察和發掘了齊故城。據判斷:現在保存的故城主要屬于東周時期,秦漢時期繼續沿用,直到魏晉以後,才逐漸荒廢。齊故城分大小二城,小城套築在大城內的西南隅,總面積達三十余平方公里。現已探出城門十一座(其中小城五座、大城六座),十條道路和兩處排水系統。在城址范圍內共發現冶銅和鑄鐵遺址各二處、冶鐵遺址六處以及制骨器作坊遺址等。

大城內還發現兩處墓地:一處在東北部,大概是西周晚期至春秋時期齊國的公墓。在此曾發掘了一座大墓,殉馬竟達二百余匹。另一處在南部,曾發掘一座春秋未年的墓葬,有九個殉葬人。

從城內文化層的堆積和墓葬的時代來看,齊故城遺址的年代最早似乎為西周後期,大體相當于齊獻公時代。至于西周前期的齊國遺址,即齊國始封地“營丘”,目前尚在探尋之中。

參考書目:山東省文物管理處:《山東臨淄齊故城試掘簡報》,載《考古》1961 年6 期。群力:《臨淄齊國故城勘探紀要》,載《文物》1972 年5 期。

山東省博物館:《臨淄郎家莊一號東間殉人墓》,載《考古學報》1977 年1 期。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齊故城五號東周墓及大型殉馬坑的發掘》,載《文物》1984 年9 期。

燕國都城遺址燕建國約九百年,曾幾遷其都。據《世本》所載,春秋時“桓侯徒臨易”,宋忠以為河間易縣。按漢之易縣非今河北易縣,應在今雄縣境。《水經·易水注》乃謂文公徙易,即當春秋早期;又謂戰國時昭王始城下都。燕下都遺址在今河北易縣縣城東南,早在三十年代已作過考古勘察。1949 年以後又經過多次複查與發掘,並已初步查明為東西二城,時代稍有早晚,但大體屬于戰國時代,實即燕國晚期國都。

關于燕國早期的國都,據文獻所載和近人的考證,多謂在今北京市及其附近,但具體地點一直不很清楚。清代末年據說在北京南郊,或說在蘆溝橋一帶曾出土“匽■”(即“燕侯”)銅器。六十年代以來,考古工作者以此為線索,在北京與拒馬河之間進行了考古普查,發現了一批西周遺址,其中尤以房山縣琉璃河遺址規模最大,內涵最豐富,引起學術界廣泛的注意。經過多次發掘判明:琉璃河遺址分布范圍約四平方公里,主要包括董家林城址和黃土坡墓地以及劉李店等一般居民區。城址的詳細情況還有待繼續探查。黃土坡墓地現已發掘出一批西周墓葬和車馬坑,並出土不少珍貴銅器等。值得注意的是,在帶有“匽■”銘文的銅器中,有一件記載“太保”活動的情況。此“太保”即召公奭,“匽■”應為召公之子,有可能是燕國的第一代諸侯。據《太平寰字記》記載:漢良鄉縣即燕之中都。今董家林城址距漢良鄉城址僅數里,其為燕都應該是沒有疑問的了。

參考書目:北京市文物工作隊:《北京房山縣考古調查簡報》載《考古》1963 年3 期。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隊:《河北易縣燕下都故城勘察和試掘》,載《考古學報》1965 年1 期。

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等、琉璃河考古工作隊:《北京附近發現的西周奴隸殉葬墓》,載《考古》1974 年5 期。

北京大學曆史系考古教研室商周組:《商周考古》,文物出版社,1979 年。晉國都城遺址晉立國始自西周初年,從戰國開始,已分為魏、趙、韓三國,即所謂“三晉”。曆年來,考古工作者曾對山西夏縣的安邑魏故城、河北邯鄲市的趙王城和河南新鄭縣的鄭韓故城分別作過考察與試掘,積累了不少資料。

關于晉國的考古工作,主要是從1956 年山西侯馬遺址的大規模發掘開始的。在侯馬市現已發現六座城址,其中“牛村”。“台神”、“平望”、“馬莊”、“呈王”等五座古城大體均屬春秋戰國時代;“白店古城”的年代可能稍早。在這些古城附近,發現了銅器、貨幣、骨器、陶器、石器等手工業作坊區和祭祀、盟誓遺址,有的還用人祭。另外在古城區外圍的上馬、柳泉和平望並發現三處墓地。在侯馬盟書的載辭中出現了“子趙孟”的名稱,據考證,此“趙孟”應該就是趙鞅即趙簡子。這樣就給盟誓遺址的年代提供了物證。

《左傳》成公六年記載:晉景公曾采納了韓獻子的意見遷都汾澮之間的新田,即新絳。今侯馬遺址正處汾澮相彙處,且其年代主要在春秋中晚期至戰國初年,因此,晉國晚期國都新田,應該就在這里。

近年來,在侯馬遺址東北二十五公里,即翼城、曲沃兩縣交界處的天馬、曲村一帶,正在發掘另一處范圍約九平方公里的晉國遺址。據初步推斷,遺址的年代主要屬于西周早期至春秋初期,正好與侯馬遺址銜接,為探尋晉國始封地和早期都城遺址提出了重要的線索。

參考書目: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隊:《山西夏縣禹王城調查》,載《考古》1963年9 期。

長甘:《“侯馬盟書”叢考》,載《文物》1975 年5 期。河南省博物館新鄭工作站:《河南新鄭鄭韓故城的鑽探和試掘》,載《文物資料叢刊》1980 年3 期。北京大學考古專業商周組等:《晉豫鄂三省考古調查簡報》,載《文物》1982 年7 期。

河北省文物管理處等:《趙都邯鄲故城調查》,載《考古學集刊》1984 年4 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侯馬工作站:《山西侯馬呈王古城》;《山西侯馬上馬墓地3號車馬坑發掘簡報》,載《文物》1988 年3 期。

秦國都城遺址秦立國在西方,其都城曾屢經遷徙。在陝西境內,經過考古調查和發掘的秦國都城遺址主要是雍城、櫟陽和咸陽三處。

雍城是春秋早期至戰國早期秦國的都城。《史記·秦本記》載:“德公元年,初居雍城大鄭宮。”《括地志》說大鄭宮城即“岐州雍縣南七里故雍城”,今雍水以北,鳳翔縣城南數里即其所在地。這里現已發現古城一座,總面積約九平方公里。在此范圍內的姚家崗和馬家莊都發現大型宮殿基址,其年代可早到春秋時期。在此二址之間並發現漢代“年宮”和“棫”字瓦當,秦“蘄年宮”和“棫陽宮”的舊址亦應在此。另外,在城內的高莊和八旗屯都分布有秦墓群;南指揮村則是秦公的陵園所在。因此,秦故都雍城遺址基本上已為考古發現所證實。

櫟陽遺址在今臨潼縣武屯鎮東三百五十米,六十年代考古工作者曾在此作過初步勘察。遺址范圍約四平方公里,現已探出夯土城牆五百余米、六個城門、三條街道和七處建築基址,其年代可早到戰國時期。據《秦本紀》所載:獻公二年城棟陽,至孝公十二年遷咸陽。秦于此立都共三十四年(公元前383—350 年),與考古材料大體相符。

咸陽是秦國最後的國都,也是秦統一中國後的首都。據文獻記載:孝公始都之咸陽在渭北,至秦始皇時乃漸次向渭南擴展。五十年代以來,考古工作者在渭北和渭南作過多次調查與發掘,其重點是在渭北今咸陽市東北十五公里的窯店公社一帶。

在這里發現了范圍約二十四平方公里的秦國遺址,並有夯土牆和大型宮殿基址的分布,估計應為秦都咸陽的中心地區。

參考書目:王國維:《秦都邑考》)見《觀堂集林》卷十二,中華書局,1959 年。

秦都咸陽考古工作站:《秦都咸陽第一號宮殿建築遺址簡報》,載《文物》1976年11 期。

陝西省雍城考古隊:《秦都雍城鑽探試掘簡報》,載《考古與文物》1985 年2 期;《鳳翔秦公陵園鑽探與試掘簡報》,載《文物》1983 年7 期。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櫟陽發掘隊:《秦漢櫟陽城遺址的勘探和試掘》,載《考古學報》1985 年3 期。

楚國都誠遺址楚立國在南方,很早就同中原的周王朝發生了聯系。據《史記·楚世家》所載:西周初年,楚的祖先熊繹曾受到周成王的分圖四湖北省江陵縣楚郢都紀南城及其主要遺跡分布示意圖封,居丹陽。

春秋時期,楚文王乃遷都郢:楚昭王又徙都鄀。戰國末年,楚考烈王最後徙都壽春。

楚遷都壽春以前,曾遷都陳,今河南淮陽縣境;又曾遷于钜陽,或云在今安徽太和縣東。楚都淮陽的時間短暫,通過最近的考古發掘,大體得到了一些證實。

壽春即今安徽壽縣。本世紀三十年代,在壽縣朱家集發現了規模宏大的楚王墓,出土了成套的楚王室銅器等。近年來,考古工作者在壽縣城內外進行普查和試掘,找到了有關楚都的一些線索。

關于楚國早期都城丹陽的地望,曆來眾說不同;七十年代以來,學術界結合考古發現又展開了討論,主要有湖北和河南兩說。持湖北說者,謂丹陽在秭歸縣境,或謂在枝江和當陽縣境;持河南說者則謂丹陽在河南西南部的丹水和浙水會合之處。除此二說外,還有安徽當塗縣境之說。以上諸說,雖各有文獻根據,但皆缺乏足夠的考古材料證明,尚無定論。

楚都的考古工作多年以來比較集中在湖北江陵縣紀南城遺址。此遺址位于縣城北五公里,地面上尚保存了規模宏大的夯土城垣,周長一萬五千五百零六米,城內總面積約十六平方公里。據推斷:現存城垣大約興建于春秋晚期;城內東南部小城可能更早。城內保存有多處夯土台基,有的具宮殿基址規模,附近並發現制陶、鑄造手工業作坊遺址,並已發現水井四百余口,說明當時居民密集的情況。城外四周分布有楚墓地數十處,已發掘的楚墓在千座以上,其中最早者為春秋早期。

《漢書·地理志》南郡江陵縣自注云:“故楚郢都,楚文王自丹陽徙此。後九世平王城之。後十世秦拔我郢,徒(東)[陳] 。”杜預注《左傳》桓公二年曰:“楚國今南郡江陵縣北紀南城也。”今從紀南城址的規模、地望與年代來看,其為楚國的鄖都大致不會有什麼疑問了。

參考書目:李景耼:《壽縣楚墓調查報告》,載《田野考古報告》1936 年第一冊。

劉彬徽:《試論楚丹陽和郢都的地望與年代》,載《江漢考古》1980 年1 期。曹桂岑:《楚都陳城考》,見《中原文物》1981 年特刊。

湖北省博物館:《楚都紀南城的勘查與發掘(上)、(下)》,載《考古學報》1982年3、4 期。

第二節考古學文化的研究夏商周時代已處于有文字記載的曆史時代,這時的文化遺跡和文化遺物應采用曆史學上的命名進行曆史學的研究,但是目前有些重大學術問題還沒有獲得曆史學的最後解決,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只能在考古學范圍內作為某種考古學文化進行探討。

夏文化的探討我國最早的文獻《書經》和《詩經》中都有關于夏的記載。本世紀二十年代,疑古派學者曾經懷疑過與夏有密切關系的人物禹的實在性,卻不曾否定夏的存在。現在,學術界已經公認:我國曆史上在商朝以前確有夏朝。但是,究竟哪些是夏朝的遺跡,仍然是至今還在探討的問題。

在考古學上尋找夏王朝時期夏民族的文化,即夏文化,是一項非常複雜而且艱巨的工作。在三四十年代,有的學者曾經以殷墟文化為起點初步進行了探索,以為仰韶文化或者龍山文化就是夏文化。但是,殷墟文化屬于商代後期,它同夏文化在時間上畢竟還相距太遠,以此為基點探索夏文化自然不易得出利學的結論。

五十年代以來,我國考古學上不斷有新的發現,特別是以鄭州二里崗為代表的商代前期文化的確定,把商文化提前了一大段,從而在很大程度上縮短了商文化與龍山文化之間的距離。繼此之後,考古工作者又在河南西部和山西南部普遍發現了以偃師二里頭遺址為代表的二里頭文化。這種新發現的考古學文化,無論在年代上或文化特征上都介于河南龍山文化與二里崗商代前期文化之間。這樣,就把中原地區從新石器時代到青銅時代諸文化基本上按年代順序串聯起來了。夏文化既是存在于中原地區的一種考古學文化,那它就應該包括在以上諸文化之中。

近年來,學術界探索夏文化的多數學者都把注意力集中到豫西、晉南地區的河南龍山文化和二里頭文化。但是,由于探索夏文化的理論和方法各有不同,尤其是對確定夏文化的條件各有不同的理解,所以結論還不很一致。現在比較流行的觀點,可以大致歸納為兩派:一派認為除河南龍山文化晚期屬于夏文化外,二里頭文化應該分屬于夏、商兩種文化,其早期屬夏文化,晚期屬商文化。另一派認為二里頭文化早晚兩期都是夏文化;河南龍山文化晚期只是夏文化的淵源之一,或可稱為夏王朝建立之前的“先夏文化”。這兩派觀點不同的焦點是:前派認為偃師二里頭遺址所在地是商湯所都西亳,即所謂“二里頭西亳說”,並斷定二里頭文化第二期或第三期即相當于商湯之時,所以早于二里頭文化第二期或第三期者為夏文化,其余各期為商文化。後派不同意二里頭遺址為湯都西亳,認為鄭州商城是湯都亳,即所謂“鄭亳說”,並斷定二里崗下層約相當于湯滅夏之時,早于二里崗下層的二里頭文化各期都是夏文化。

最近,由于“偃師尸鄉溝商城”的發現,持前派觀點的大部分學者已放棄商湯所都“二里頭西亳說”,改為“偃師尸鄉溝商城西亳說”。又因為偃師尸鄉溝商城與鄭州商城的年代基本上相同,即都晚于二里頭文化,所以,二里頭文化只能是夏王朝時期複民族的文化,亦即夏文化了。

參考書目: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二里頭工作隊:《河南偃師二里頭早商官殿遺址發掘簡報》,載《考古》1974 年第4 期;《河南偃師二里頭遺址三。八區發掘簡報》,載《考古》1975 年5 期。

鄒衡:《試論夏文化》,見《夏商周考古學論文集》第叁篇,文物出版社,1980年。

羅彬柯:《小議鄭州南關外型商文化——兼評“南關外型”先商文化說》,載《中原文物》1982 年2 期。

趙芝荃:《論二里頭遺址為夏代晚期都邑》,載《華夏考古》1987 年2 期。先商文化的探討商朝曆史之所以成為信史,考古學上的商文化之所以能夠確定,都是由于殷墟甲骨文的發現。殷墟甲骨文所包含的絕對年代,一般都認為從武丁開始,直到商紂的滅亡,是商朝的後半段,或稱商代後期,亦即晚商時期;這時期的考古學文化通常稱之為商代後期文化或晚商文化。武丁以前,上溯至商湯,即所謂先王時期,是商朝的前半段,或稱商代前期,亦即早商時期;這時期的考古學文化通常稱之為商代前期文化或早商文化。在商湯滅夏以前,即所謂先公時期,商王朝尚未建立,或稱先商時期;這時期的考古學文化可稱為先商文化。

先商文化是商文化的原始形態。探索先商文化就是要探尋商文化的起源,也可以說就是要追溯商人的起源。《史記·殷本紀》系統地列舉了商人諸先公之名,其中絕大多數都已見于甲骨文,可見商人遠祖的世系是基本可信的。商湯滅了夏才建立商王朝,那麼滅夏以前的商人諸先公應該與夏王朝是約略同時的,所以先商文化也應該與夏文化同時。

關于商人起源的問題,以往的曆史學家僅根據文獻記載,曾經提出山東說和遼西說。現在從考古發現來看,相當于先商時期的文化,在山東者為岳石文化,在遼西者為夏家店下層文化早期。這兩種文化與中原地區的二里頭文化和二里崗商代前期文化差別均甚大,彼此井無明顯的淵源關系,前二者決不可能是先商文化。所以,目前考古學界一般都不采用此二說。

近年來,學術界因為探討夏文化,必然牽涉到先商文化。同時,由于對複文化的不同認識,也必然導致對先商文化的不同看法。大體說來,山可分為兩派:一派主張到龍山文化中去尋找,並認為豫東和像北的龍山文化就是先商文化。另一派則主張到與二里頭文化同時的諸青銅時代文化中去尋找,並認為冀西南和豫北地區的漳河類型商文化才是先商文化。

以上兩派都有一些文獻根據,而且都注意了豫北地區。不過,前派意見是把重點放在豫東,後派意見則注重在冀西南。

若以年代而論,前派意見認為二里頭文化第二期或第三期是早商文化的開始,上推至豫東或豫北的龍山文化,則相距兩期或三期,兩者的年代還不能相銜接。後派意見以二里崗下層為早商文化的起點,上推至漳河類型商文化正好銜接。

再以文化特征而論,二里頭文化第二、三期與豫東或豫北的龍山文化面貌迥然不同,兩者的共同特征極少,前者決不可能是由後者直接發展而未。二里崗下層與漳河類型商文化的文化面貌盡管也有些差別,但兩者有不少文化因素是共同的,後者應該就是前者的直接前身。

總之,從現有材料來看,前派意見還不能將其所認定的早商文化和其所推定的先商文化直接聯系起來,兩者之間還存在嚴重的脫節現象,因而難以成立其說。後派意見所論定的早商文化已和其所認定的先商文化直接掛鉤,兩者緊密相銜;而且這種先商文化即漳河型商文化與此派意見所論定的夏文化即二里頭文化分布在不同的地區,兩者的年代基本相同而文化特征有別,成為並行發展的兩種不同的文化。顯然此派意見比較切合夏商的曆史實際。參考書目:鄒衡:《夏商文化研究》,見《夏商周考古學論文集》第二部分,文物出版社,1980年。

安金槐:《近年來河南夏商文化考古的新收獲——為中國考古學會第四次年會而作》,載《文物》1988 年3 期。

商文化類型及其分布地域商文化現已分為先商、早商和晚商三個大階段,現在分述如下:先商文化關于先商文化的考古工作還有待進一步開展,積累的資料不甚豐富,經過初步歸納,約可分為三個類型:一為漳河型,以邯鄲澗溝遺址為代表,中心分布地區在河北省的滹沱河與漳河之間的沿太行山東麓一線,其南包括豫北安陽地區在內。二為輝衛型,以新鄉潞王墳遺址為代表,主要分布在河南省黃河北岸的輝衛地區,其西南約以沁河為界而與二里頭文化相鄰。三為南關外型,目前只知鄭州地區有其分布。

這三種類型中,漳河型和輝衛型的年代都較早,其文化特征同二里頭文化區別顯著;南關外型年代較晚,文化特征同二里頭文化最為接近。可以看出,先商文化是自北向南發展的,而冀西南和豫北地區應該是商文化的策源地。

早商文化關于早商文化的考古工作已經全面展開,資料也最豐富,但各地區也還存在不平衡發展的現象。現在大致可以劃分為四個類型:一為二里崗型,以鄭州二里崗遺址為典型代表,其分布范圍甚為廣闊,大體包括了河南全省、山東省的大部、山西省的南部、陝西省的中偏東部、河北省的西南部和安徽省的西北部。二為台西型,是早商文化最北的一個類型,以河北藁城縣台西遺址為典型代表,其分布地域主要在河北省境內,其北已抵拒馬河一帶,其南約與邢台地區相鄰。三為盤龍城型,以湖北黃陂縣盤龍城遺址為典型代表,主要分布在湖北省中部和東部長江以北地區。四為京當型,是早商文化最西的一個類型,以陝西扶風縣壹家堡遺址和岐山縣京當銅器墓為代表,分布地域大抵在陝西省中偏西部。

以上早商文化的四個類型總的分布面縱橫均在二千里左右。從文化特征上看,各個類型之間的共性大大超過了其特性。

在如此廣闊的范圍之內文化面貌趨于一致的情況,足以說明商朝早期政治軍事勢力之強大,從而促成了文化上廣泛而頻繁的交流。同時,我們也可看到,二里崗型分布范圍最廣,其所反映的生產水平也最高,它在這四個類型中顯然起著主導的作用。因此,二里崗型可能代表早商王朝直接控制區的文化,而其他三個類型的分布區也許只是早商王朝控制的邊遠據點。

晚商文化晚商文化的考古工作進展很不平衡,長期以來比較集中在豫北、豫東和冀西南、晉東南地區以及山東省境內,其他地區很少開展,目前尚無法進行類型研究,暫時僅能以殷墟遺址為典型代表。從晚商遺址的分布地域來看,大體同早商文化相似,惟陝西地區和湖北地區,由于地方文化的興起,逐漸地取代了商文化在該地區的統治地位。

參考書目:鄒衡《夏商文化研究》,見《夏商周考古學論文集》第二部分,文物山版社,1980年。

先周文化的探討先周文化是指周武王克商以前周人的早期文化。武王克商以前周人活動的情況,在古代文獻里已有比較明確的記載,但是,考古學上的先周文化長期以來卻還在探索之中。

到現在為止,我們已知確屬武王時期的銅器只有兩件,即《大豐簋》和《武王征商簋》。據此二器的銘文,可知其均在克商以後所鑄。早于武王的銅器在陝西省境內也屢有出土,但一般都少有銘文,且具有濃厚的商文化風格,往往不易辨別何者屬于克商以前的周人所有。不過,這些銅器多半出自墓葬,有的還伴出陶器。經過分析,這些陶器的風格與商文化絕然不同,而與西周陶器特征卻很相似,考古學者據此而確認了先周文化。

從現有材料來看,先周文化主要分布在陝西省西部和中部涇、渭二水所流經之地,甘肅省東部的局部地區也有發現。這同《詩經》、《孟子》和《史記·周本紀》等所記周人早期活動的地域正好是相合的。

以年代而論,現在發現的先周文化大約可以早到商代後期武丁以後,其更早的文化來源,還在進一步探索之中。從先周文化本身進行分析,可以看出其文化因素的構成是比較複雜的。有些因素飼如青銅器和某些葬俗顯然來自東方的商文化而又表現出先周文化本身一定的特點。另外的因素特別象陶器則和商文化迥然有異,而與甘肅地區的辛店文化和寺窪文化以及陝東北、晉西地區的青銅時代文化存在著密切的聯系。這些現象表明,先周文化的來源應該是多元的。繼續深入研究這些問題,無疑地將有助于對周人早期活動的進一步了解。

關于先周時代生產力水平問題,是多年來懸而未決的。以往研究銅器的學者,因為沒有找到周武王以前的銅器,有的便以為當時還處于石器時代。但是另外的學者則根據自己對古文獻的解釋,認為周武王以前已進入鐵器時代了。現在在先周文化中,不僅發現了大量的青銅兵器和工具,而且發現有周文化風格的青銅禮器,但並未發現鐵器,說明在先周之時,既非石器時代,亦非鐵器時代,而是處于青銅時代,其生產力水平與商代後期相差不是很遠。參考書目:徐錫台:《早周文化的特點及其淵源的探索》,載《文物》1979 年10 期。鄒衡:《論先周文化》,見《夏商周考古學論文集》第柒篇,文物出版社,1980年;《再論先周文化》,見《周秦漢唐考古與文化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集》,《西北大學學報》編輯部,1988 年。

西周文化類型及其分布地域周人滅商建立周王朝之後,通過多次分封,使周文化得到廣泛地傳播。

西周時期,具有某些周文化特點的考古學文化,其分布地域較之商文化更有所擴展,幾乎遍及黃河與長江兩大流域的中下游地區和部分上游地區。由于地域廣闊,自然條件的差異和不同的曆史原因,各地區原有文化與周文化相接觸的具體情況各不一樣,其相互融合的進程也很不一致,從而形成各自的文化特點。大體說來,約可分為西方、東方和南方三大類型。

西方類型主要分布在陝西省的涇渭地區和甘肅省東部的部分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