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時代-秦漢時期 2

東漢十二陵東漢遷都雒陽,據《續漢書·禮儀志》注引《帝王世紀》,東漢十二個帝陵,除了獻帝禪陵在河內郡山陽以外,其他十一個帝陵,或在雒陽故城的東南,或在雒陽故城的西北。故城東南的東漢陵區,尚未勘查,情況不明。故城西北當指令洛陽北部的邙山。現在邙山上猶存東漢墓數百座,早年從這里流散出來的“黃腸石”很多,其中刻有“永建”、“陽嘉”等年號。近年又有許多新的發現。公元1964 年曾發掘一座早年被盜掘的黃腸石墓,墓中尚存銅縷玉衣30 片;公元1984 年又發掘一座被盜掘的黃腸石墓,發現石上刻有“建甯”、“熹平”等年號,並有玉衣同出。由此推定,今洛陽邙山上確實存在一處東漢帝陵區;但具體陵名及排列方位,則無從確認。位處北邙之陰黃河之陽的所謂光武帝原陵,因陵西“光武廟”中有北宋開寶六年(公元973 年)的修廟碑,而被曆代史學家所承認。通過近年對邙山東漢黃腸石墓的勘查,所謂光武帝原陵的傳統看法,也有待考古的重新驗證。

參考書目1.杜葆仁:《西漢諸陵位置考》,《考古與文物》1980 年1 期。

2.劉慶柱、李毓芳:《西漢諸陵調查與研究》,《文物資料叢刊》(六),文物出版社1982 年版。

3.黃展岳:《中國西安、洛陽漢唐陵墓的調查與發掘》,《考古》1981年6 期。

4.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杜陵工作隊:《1982—1983 年西漢杜陵的考古工作收獲》,《考古》1984 年10 期。

5.郭建邦:《河南孟津送莊漢黃腸石墓》,《文物資料叢刊》(四),文物出版社1981 年版。

6.陳長安:《洛陽邙山東漢陵試探》,《中原文物》1982 年3 期。

7.李南可:《從東漢“建甯”“熹平”兩塊黃腸石看靈帝文陵》,《中原文物》1985 年3 期。

第六節漢代諸侯王列侯墓漢代諸侯王列侯的墓葬大約有60 多座。其中重要的,依死亡先後的順序有石家莊北郊趙王張耳墓,長沙馬王堆轪侯利蒼家族墓,長沙象鼻嘴吳氏長沙王墓,長沙陡壁山吳氏長沙王後曹■墓,阜陽雙古堆汝陰侯夏侯灶夫婦並穴合葬墓,永城芒山梁王家族墓,徐州北洞山某代楚王墓,銅山龜山楚襄王劉注墓,咸陽楊家灣絳侯周勃(或周亞夫)夫婦並穴合葬墓,廣州象崗南越王趙眜墓,滿城陵山中山靖王劉勝夫婦並穴合葬墓,曲阜九龍山魯王家族墓,巨野紅土山昌邑哀王劉髆墓,定縣八角廊中山懷王劉修墓,北京大葆台廣陽頃王劉建夫婦並穴合葬墓,高郵天山廣陵厲王劉胥夫婦並穴合葬墓,徐州石橋某代楚王夫婦並穴合葬墓,邗江甘泉山廣陵思王劉荊夫婦同穴合葬墓,定縣北莊中山簡王劉焉夫婦同穴合葬墓,定縣北陵頭中山穆王劉暢夫婦同穴合葬墓,亳縣曹氏宗族墓等。

墓制的分類和發展諸侯王列侯墓的構築形式可分兩大類。一類是豎穴土坑,即在地面下挖出長方坑,再在坑底用木板構築墓室(簡稱“木槨墓”),或用石板(塊)砌造墓室(簡稱“石室墓”),或用小型長方磚砌造墓室(簡稱“磚室墓”)。另一類是崖洞墓,即開鑿山洞,將整個墓葬全部穿鑿在山中,如滿城漢墓、銅山龜山漢墓;也有在山坡或山頂上先開鑿出豎穴石壙,然後在壙底用石塊或木板建造墓室,如廣州南越王墓、高郵天山漢墓。這兩種不同的鑿山造墓方法,都可以達到“鑿山為藏”的作用。

西漢早期的王侯墓,大多沿襲戰國以來的豎穴土坑木槨墓墓制。注重高大墳丘,深邃墓室,多重棺槨,隨葬帶有周代禮制象征的銅陶器。大約到文景時期,模擬地上府第建築的風氣開始流行,槨室規模趨向宏大,諸侯王享用的“黃腸題湊”葬制和諸侯王列侯均可享用的玉衣殮服大量出現,顯示現實生活豪華高貴的絲織品、銅器、漆器、玉器、金銀器以及車馬、炊廚食品,等等,都隨同埋入墓室中。崖洞墓也在文景時期興起,洞穴中分為前室、中室、後室、耳室、側室、回廊,儼如地上府第。隨後,為模擬地上府第提供更加方便的石室墓、磚室墓相繼出現,特別是磚室墓,傳播最快。東漢時期,磚室墓占居絕對優勢,費工巨大的崖洞墓走向衰退,“黃腸題湊”葬制也因不能適應磚室墓墓制而一度改用象征性的“題湊石”(方石)。東漢中期以後,大型多室磚墓更加流行,強宗豪右僭越諸侯王列侯葬制的越來越多,“題湊石”實際上歸于消失,玉衣也不僅是王侯的專用品。東漢末期,戰亂不息,社會動蕩,經濟凋敝,盜墓風熾,諸侯王列侯的豪華墓葬呈現全面衰敗,與一般漢墓難于區別了。

兩漢王侯墓制舉例下面按西漢早中晚三期、東漢前後兩期,各舉一例介紹,從中可以看到漢代諸侯王列侯墓的變化情況。

轪侯利蒼之妻墓(長沙馬王堆1 號漢墓)長方形豎穴土坑,北邊有斜坡墓道。墳墓的上半部是在原土丘上積土夯築,下半部挖土為穴。墳丘現存高5—6 米。墓口長20 米、寬17.9 米。墓口下有四層台階,墓坑呈覆斗形,往下逐漸縮小。墓底長7.6 米、寬6.7 米、深16 米。棺槨為巨大的木板制成,置于墓坑底部正中。槨室井字形,中間是棺室,四周隔出頭箱、足箱、左邊箱、右邊箱。槨底承托三條墊木。棺槨上下四周填塞木炭和白膏泥。棺室里置四層棺。外棺為黑漆素棺,二層棺為黑地彩繪棺,三層為朱地彩繪棺,內棺內髹朱漆,外髹黑漆,再飾以絨圈錦和羽毛貼花絹,蓋板上覆蓋帛畫一幅。死者置內棺中,女性,年齡約50 歲左右。葬式為仰身直肢直伸,全身裹殮各式衣著、衾被及絲麻織物十八層,連同貼身衣二件,共二十層。隨葬器物集中放置于四個邊箱中,總數1000 多件,有漆器、紡織衣物、陶器、竹木器、木俑、樂器、銅鏡、農畜產品、食品、瓜果、中草藥、竹簡和印章,等等。根據2 號墓出土的三枚印章,證實這里是第一代轪侯、長沙丞相利蒼及其家屬的墓地。1 號墓與2 號墓並列,死者自應是轪侯之妻。而地層關系上稍早于1 號墓的3 號墓(死者利蒼之子),墓中隨葬漢文帝前元十二年(公元前168 年)紀年木牘,由此推知1 號墓下葬年代應在公元前168 年稍後數年。中山靖王劉勝墓(滿城1 號墓)墓穴升鑿于凌山岩石中。墓門朝東。全長51.7 米,最寬處37.5 米,最高處6.8 米;容積約2700 立方米。全墓分墓道、甬道、南耳室、北耳室、中室和後室等六部分。墓道斜坡式。墓道口用二堵土坯牆封門,二土坯牆之間灌以熔化的鐵水,鑄成一道鐵牆。甬道緊接墓道,長6.76 米、寬4.5—4.8 米、高5.3 米,在其兩側為對稱的南、北耳室。兩耳室均作長條形,長16 米多,寬3 米多,高4.35—5 米。甬道盡端通入中室。中室平面近似方形,長14.92、寬12.6 米,四壁弧形,穹窿頂,高6.8 米。中室、南耳室、北耳室和甬道內,原來都建有瓦頂的木結構房屋,出土時已倒塌。中室後面是後室,隔以石門。後室亦作穹窿頂的岩洞。岩洞中用石板建成石屋,有門道、主室和側室三部分。環繞後室還開鑿一道回廊。除墓道外,各墓室都放置隨葬器物。甬道和南耳室共置實用的車6 輛、馬16匹、狗11 只、鹿1 只。北耳室置陶器,器內原盛酒、糧食、魚類等。中室主要是銅器、鐵器和陶器,室內還張設兩具帷帳。後室門道置石俑、弩機。主室內設棺床,上置棺槨,載以柩車,棺槨內及周圍放置大量鐵兵器,日常生活用具和五銖錢。側室象征浴室,內置熏爐、銅燈等。總計隨葬器物3100多件,全部是實用品。另五銖錢2317 枚。從隨葬器物的出土位置看,南、北耳室是庫房和車馬庫,中室是寬大的廳堂,後室是象征臥室的內室。死者身著玉衣,頭枕鑲玉銅枕,腰部左側佩鐵刀一把,右側佩鐵劍兩把。玉衣全長1.88 米,由2498 塊玉片,以金絲編綴而成,所用金絲重1100 克。出土銅器銘文中有“中山府”、“中山內府”,封泥文字“中山禦丞”,銅器、漆器銘文紀年又都在三十年以上。據《漢書·諸侯王表》推定,被葬者應是中山靖王劉勝,死于武帝元鼎四年(公元前113 年)。

廣陽頃王劉建墓(北京大葆台1 號墓)與王後墓東西並列,墳丘相連,長90、寬50.7、高8 米。墳丘下是墓壙。墓壙呈覆斗形,上口長26 米、寬21 米,壙底長23.2 米、寬18 米、深近5 米。壙內建木構墓室,上下四周鋪木炭和白膏泥。木構墓室由甬道、外回廊、黃腸題湊、前室、後室、內回廊等組成。墓道在墓壙之南,殘長34 米。外回廊內置有豹、馬、雁等禽獸和陶器、鐵器、漆器等。前室放置漆床、六博和陶器。後室有二槨三層棺和大量玉器及玉衣殘片,死者已被盜出棺外。內回廊放陶器,墓道內埋置朱輪木車3 輛,馬13 匹。此墓早年被盜,剩余隨葬器物尚有陶器、銅器、鐵器、玉器、漆器、絲織品等共400 余件,五銖錢100 多枚。在內回廊與外回廊間以黃腸題湊隔開。它由大約15000 根柏木條堆壘而成,柏木條長90、寬厚均約10厘米。木頭都向內。外圍長16、寬10.8、高3 米;內圍長14.2、寬9、高3米。正南有門通向甬道。根據“黃腸題湊”葬制和墓中出土全是武、宣時鑄造的五銖錢,以及出土漆器上有針刻“廿四年五月丙辰”紀年,結合《漢書·諸侯王表》、《燕王旦傳》的研究,被葬者可能是死于漢元帝初元四年(公元前45 年)的廣陽頃王劉建。

中山簡王劉焉墓(定縣北莊漢墓)墳丘高20 米,底邊長寬各40 米。墳丘地下是一座以石材為題湊的大型磚室墓。斜坡墓道長50 多米,一側附耳室。墓室平面呈凸字形,由甬道、橫列前堂、方形後室和回廊組成。題湊位于磚室外圍,用經過加工的石塊單道疊砌,形成一圈繞墓室的石壁,四邊各長20 米、高8 米、厚1 米左右。在磚室券頂上又平鋪石塊三層,厚約80 厘米。共用石材4000 余塊,大部分鑿成近方形,長寬各1 米左右,厚約25 厘米。其中174 塊有銘刻或墨書文字,內容為進貢石材的縣名和石工的籍貫、姓氏,個別的刻有尺寸。墓葬早年被盜,後室棺槨已毀,僅存少數骸骨和屬于兩個個體的鎏金銅縷玉衣片5169 片。劫余的重要器物有刻文“建武卅二年二月”的銅弩機,“大官釜”陶釜,少數玉衣片背面有“中山”墨書,以及玉枕、玉帶鉤、玉竅塞和東漢五銖錢153 枚。根據題湊石葬制,出土屬于兩個個體的玉衣,銅弩機上“建武卅二年”銘刻和石刻題記所提供的年代范圍,推定墓主應是死于和帝永元二年(公元90 年)的中山簡王劉焉與其王後的合葬墓。

中山穆王劉暢墓(定縣北陵頭43 號漢墓)墳丘高12 米,底邊直徑40米。墳丘地下磚砌墓室,規模宏大,由墓道、甬道、東耳室、西耳室、前室、中室、東後室、西後室組成。墓室南北全長27 米多(不計墓道),最寬處13.8 米。斜坡式墓道在墓門南邊,未發掘。墓門內有甬道直通中室。在甬道兩側各有一門通入耳室。兩耳室平面均呈長方形,東耳室內主要放置陶飲宴器具;西耳室內放置車馬器和儀仗用具。甬道與前室連接處又設一封門。前室長5 米、寬2 米,放置大量陶俑。前室北部接中室,中室作橫列式,寬敞高大,長10.5 米、寬3.06 米。中室後部有兩條甬道分別通入東後室、西後室。兩後室各置一棺一槨,均腐朽,僅存漆皮。墓葬早年被盜,兩具骨架棄置中室。在東耳室內發現銅縷大理石片400 多片和錯金鐵鏡;西後室內發現銀縷玉片1100 多片,以及錯金鐵刀、鐵劍等兵器。由此知西後室的被葬者是男性,身著銀縷玉衣;東後室的被葬者是女性,身著銅縷石衣。隨葬器物大多被擾亂,劫余的重要器物有掐絲的金龍、金辟邪、金羊群、銀盒、青玉座屏、玉璧、玉璜、鐵鏡,以及各種鐵兵器和玉石飾品,還有東漢中晚期的五銖錢235 枚。根據五銖錢和大量陶質模型器的斷代,並據《後漢書》東漢中山王世系的研究,推定墓主應是死于靈帝熹平三年(公元174 年)的中山穆王劉暢及其王後的合葬墓。

秦漢墓在帝、王、侯的陵墓以外還有很多。除西藏、台灣以外,全國各省都有發現。粗略地計算,總數約四五萬座,已發掘的有一萬座以上。發現數量比較多,分布比較密集的地方是秦漢的都城和當時的郡縣所在地。在這些地方,秦漢墓的發現多達一千多座。這些墓都在不同程度上反映當時當地的文化特點,需要進行大量的研究。

參考書目1.石家莊市圖書館:《河北石家莊市北郊西漢墓發掘簡報》,《考古》1980 年1 期。

2.湖南省博物館等:《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文物出版社1973 年版。

3.湖南省博物館等:《長沙馬王堆二、三號漢墓發掘簡報》,《文物》1974 年7 期。

4.湖南省博物館:《長沙象鼻嘴一號西漢墓》,《考古學報》1981 年1期。

5.長沙市文物管理委員會:《長沙咸家湖西漢曹■墓》,《文物》1979年3 期。

6.安徽省文物工作隊等:《阜陽雙古堆西漢汝陰侯墓發掘簡報》,《文物》1978 年8 期。

7.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等:《河南永城芒山西漢梁國王陵的調查》,《華夏考古》1992 年3 期。

8.徐州博物館等:《徐州北洞山西漢墓發掘簡報》,《文物》1988 年2期。

9.南京博物院:《銅山龜山二號西漢崖洞墓》,《考古學報》1985 年1期。

10.南京博物院:《銅山龜山二號西漢崖洞墓一文的重要補充》,《考古學報》1985 年3 期。

11.陝西省文物管理委員會等:《咸陽楊家灣漢墓發掘簡報》,《文物》1977 年10 期。

12.廣州市文物管理委員會等:《西漢南越王墓》,《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

13.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等:《滿城漢墓發掘報告》,文物出版社1980 年版。

14.山東省博物館:《曲阜九龍山漢墓發掘簡報》,《文物》1972 年5期。

15.山東省菏澤地區漢墓發掘小組:《巨野紅土山西漢墓》,《考古學報》1983 年4 期。

16.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定縣40 號漢墓發掘簡報》,《文物》1981年8 期。

17.大葆台漢墓發掘組等:《北京大葆台漢墓》,文物出版社1989 年版。18.南京博物院:《高郵天山—號漢墓發掘側記》,《文博通訊》32 期,1981 年。

19.徐州博物館:《徐州石橋漢墓清理報告》,《文物》1984 年11 期。

20.南京博物院:《江蘇邗江甘泉二號漢墓》,《文物》1981 年11 期。

21.河北省文物局文物工作隊:《河北定縣北莊漢墓發掘報告》,《考古學報》1964 年2 期。

22.定縣博物館:《河北定縣43 號漢墓發掘簡報》,《文物》1973 年11期。

23.安徽省亳縣博物館:《亳縣曹操宗族墓葬》,《文物》1978 年8 期。24.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新中國的考古發現和研究》第450—458 頁,文物出版社1984 年版。

第七節秦漢簡牘和石刻秦漢考古材料中,有關于漢代農業方面的資料,關于漢代冶鐵業、紡織業和漆器制造業的資料,其中不少是關于漢代生產的重要資料。因為本卷丙編對這些問題將有所論述,這里就不重複了。

出土的秦漢文物中,很多帶有文字。除了作為書寫材料的簡牘、縑帛書和主要作為信物的璽印以外,還有很多書寫、鏨刻或范鑄在各種器物上的文字,例如石刻、金文、陶文、漆書和鏡銘,等等,文字內容十分豐富。因篇幅限制,下面也只能就史料價值最大、對中國古文字的研究又有特殊作用的簡牘和石刻,略加論述。

秦代簡牘秦代簡牘,重要的發現有三批:第一批是公元1975 年湖北云夢出土的《編年紀》、《語書》和多種秦律的竹簡;第二批是公元1979 年四川青川秦墓出土的“為田律”木牘。第三批是公元1986 年甘肅天水秦墓出土的《日書》等竹簡。

云夢竹簡出睡虎地11 號秦墓,共1100 多枚。簡長23.1—27.8 厘米,寬0.5—0.8 厘米。簡文墨書秦篆,一般寫在篾黃上,少數兩面墨書。字跡大部分清晰可辨。從簡上殘存的繩痕判斷,竹簡系以細繩分上中下三道編連成冊。出土時,編綴的繩索已朽沒,前後次序大部分散亂。從書體、內容和其中多處避始皇名諱得知,簡文系多人書寫,有的寫于戰國晚年,有的寫于秦始皇時期。竹簡經整理編纂,分為《編年記》、《語書》、《秦律十八種》、《效律》、《秦律雜抄》、《法律答問》、《封診式》、《為吏之道》和《日書》,共九種。《語書》、《封診式》、《日書》原有標題,《效律》原有“效”字標題,其余各書系云夢秦簡整理小組所擬定。

《編年記》52 簡,記述了從秦昭王元年(公元前306 年)到始皇三十年(公元前217 年)的曆史。《語書》14 簡。前8 簡是秦始皇二十年(公元前227 年)四月南郡守騰頒發給所屬縣、道嗇夫的文書;後6 簡是南郡命所屬各縣書曹對吏實行考績。文義與前8 簡相呼應,可能是前者的附件。《為吏之道》50 簡,每簡分5 欄,抄寫格式相同,都沒有標題和起迄標識。內容龐雜,主要是儒家處世言論的雜抄。還附抄兩條魏律,內容與出土秦律相近,有重要的史料價值。《日書》有兩種。甲種166 簡,正背兩面皆隸書,字小而密;乙種259 簡,只正面隸書,字較大。兩種《日書》內容基本相同,所記都是關于預測吉凶和迷信習俗。《秦律十八種》、《效律》、《秦律雜抄》、《法律答問》和《封診式》,可通稱為《秦法律文書》。其成書年代早晚不同。《法律答問》中的部分律文應是秦孝公時商鞅所立。其他大部分是秦昭王至始皇初年所修訂。這批秦法律文書,除《效律》是一篇首尾完整的關于核驗帳目、物資和度量衡器的律文以外,其余都不是該律的全文。這批秦律,內容十分廣泛,遠遠超出李悝《法經》的范疇,已具備刑法、訴訟法、民法、軍法、行政法、經濟立法等方面的內容。舉凡農田水利、牛馬飼養、糧食貯放、徭役征發、刑徒服役、工商業管理、官吏任免、軍爵賞賜、物資帳目以及軍官任免、軍隊訓練、戰場紀律、戰勤供應、戰後獎懲,等等,都有具體規定。其中以刑法最為成熟。簡文反映了戰國晚期到秦始皇時期的政治、經濟、文化、法律、軍事等方面的情況。這時正是中國從諸侯割據向中央專制集權制的轉變時期,秦簡為研究這一曆史時期提供了可信史料。

青川木牘出土于郝家坪50 號秦墓。長46 厘米、寬2.5 厘米、厚0.4 厘米。兩面修治平滑,都有墨書文字。正面是武王二年(公元前309 年)命丞相甘茂、內史匽更修《為田律》,共三行,121 字。律文是關于田畝阡陌封埒的設置,以及對阡陌封埒的保護和道路的管理維修規定。背面文字四行,33 字,內容是與律文有關的紀事。更修《為田律》出土于四川青川,表明這是秦政府針對蜀地新移民的情況而更修的,其目的在于維護新移民的土地私有權。但如何理解律文中畛封埒的含義,以及畛封埒和阡陌的關系,學者間還存在較大分歧。

天水竹簡發現于放馬灘1 號秦墓,共460 枚。簡上原有三道編繩,上下端各空出1 厘米為天地頭,簡文以古隸書體寫在篾黃上,最多每簡43 字,一般25—40 字。出土時,編繩已不存,次序散亂,無篇題。經整理,內容有“日書”和紀年文書兩類。紀年文書8 簡,系秦始皇八年(公元前239 年)邽丞向禦史呈奏的“謁書”,敘述一名叫丹的人的故事。推測丹是1 號墓的墓主。《日書》有兩種。甲種73 簡,簡長27.5 厘米。乙種379 簡,簡長23 厘米。以形式論,均系抄自當時日者占家手中的巫書,有不少言天道鬼的迷信條文,而更多的是講人與人相關的事,是研究先秦和秦文化的重要資料。

西北邊塞遺址出土的漢代簡牘本世紀初,西方學者便進入我國西北甘新地區,即漢代河西四郡和西域,從事考古活動。從公元1901 年起,在新疆羅布泊樓蘭遺址、民豐尼雅遺址和甘肅敦煌居延烽燧遺址中相繼發現漢晉簡牘。隨後,中國學者也有發現。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又有很多新的發現。

1.居延漢簡公元1930 年西北科學考察團成員瑞典人F.貝格曼在額濟納河漢張掖郡居延都尉和肩水都尉烽燧遺址中采獲漢代簡牘約10000 枚,年代約自武帝末至東漢中葉,以西漢簡為多。絕大部分是漢代邊塞上的屯戍檔案,一小部分是書籍、曆譜和私人信件等。資料已全部發表,並有不少研究論著問世。公元1972—1976 年,甘肅居延考古隊又在第一次發掘地點的附近掘獲19000 多枚。內容甚豐,大致有詔書、奏記、檄、律令、品約、牒書、爰書、符傳、薄冊、書牘、曆譜術數、醫藥等。其中紀年簡1222 枚,從武帝元朔元年(公元前128 年)至新莽及于東漢建武初年的年號,基本上是連續的,其中以宣帝時期為最多。除少數爰書簡、律令簡、蓬火品約簡已發表外,大部分尚在整理中。

2.敦煌漢簡包括漢代敦煌郡和酒泉郡,即今甘肅敦煌縣、玉門市和酒泉縣。

先後發現六批。第一批是公元1907 年,英籍考古學家A.斯坦因在敦煌縣西北采集705 枚。第二批是公元1913—1915 年斯坦因在敦煌縣西北和酒泉縣西北采集168 枚。第三批是公元1944 年中國學者夏鼐在敦煌小方盤城發掘48 枚。第四批是公元1979 年在玉門花海發現91 枚。第五批是公元1979 年甘肅博物館在敦煌馬圈灣漢烽燧遺址中發掘1217 枚。第六批是公元1981 年在敦煌酥油土發現76 枚。六次總計發現漢簡2305 枚。敦煌漢簡大部分是敦煌郡玉門都尉和中部都尉及其下屬各烽燧的文書檔案,內容大多與屯戍有關。年代自武帝末起,至東漢中葉,以東漢簡稍多。屬于酒泉郡的漢簡,包括酒泉郡西部都尉、北部都尉和東部都尉的簡,內容亦多屯戍文書。最早的紀年簡是昭帝元平元年(公元前74 年),又有元帝、成帝、王莽以及東漢明帝、安帝年號簡。上述六批敦煌漢簡資料,已全部收入《敦煌漢簡》一書中。3.懸泉置漢簡公元1990 年發現于甘肅敦煌市與安西縣之間的漢代郵驛懸泉置遺址中。遺址總面積約22500 平方米,由塢和廄兩部分組成。經初步發掘,出土簡牘15000 余枚,麻纖維紙、帛書、封泥、五銖錢、文化用品、絲織品、鐵工具、糧食以及各種生活用品共2650 余件。簡牘多數出土于塢外西側的廢棄物堆積區內,有清晰的按時代自然堆積的層位;少數出土于房屋、馬廄內的垃圾中。經初步整理,絕大多數是木簡,少量竹簡。簡牘形制有簡、牘、觚、封檢、楬、削衣等。完整或較完整的簿冊約40 冊。紀年簡最早是武帝太始三年(公元前94 年),最晚是和帝永元十三年(公元101 年),以宣帝、元帝、成帝時簡最多。文書有詔書、律令、科品、檄記、簿籍、爰書、劾狀、符、傳、曆譜、術數書、字書、醫方、相馬經,以及尚難以確定篇名的古佚書多種。懸泉置遺址簡牘的出土,使我們對兩漢郵驛設施的職能、機構設置、人員構成、管理制度等,有了初步的認識。簡牘內容突破了敦煌、居延漢簡的內涵,拓寬了簡牘研究領域,為漢代西北地區的政治、經濟、軍事、法律、中外交流、民族關系、郵驛制度、屯田制度等的進一步研究,提供了第一手史料。

4.西域漢簡公元1901—1941 年外國學者曾多次進入羅布泊古樓蘭遺址活動,掠掘大量漢文簡牘、紙文書和佉盧文文書。漢文簡牘、紙文書,大部分是魏晉及前涼時期的屯戍簿冊,小部分屬東漢;佉盧文多屬經卷文書,年代與漢文相若。公元1930 年和1934 年,中國學者黃文弼在羅布泊北岸獲漢簡71 枚,內容亦多屯戍簿冊,年代集中于西漢宣、元、成三世,不見東漢簡。公元1959 年新疆博物館在尼雅遺址掘獲佉盧文簡牘66 枚。公元1980 年新疆樓蘭考古隊又在樓蘭城址掘獲魏晉前涼木簡、紙文書576 件。另有2 枚佉盧文木牘,年代屬東漢晚期。

漢墓中出土的簡牘漢墓中的簡牘,全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出土的。重要的有下列幾起:1.武威漢簡共三批,均出于武威漢墓中,包括公元1957 年磨咀子6 號漢墓中出土的《儀禮》簡、公元1959 年和1981 年磨咀子漢墓出土的王杖詔書令簡和公元1972 年旱灘坡漢墓出土的醫藥簡。《儀禮》簡共三本九篇,實存469 簡,27298 字。它不同于今傳鄭玄注本和賈公彥疏本,經過勘對、考訂,證明是失傳的西漢慶(普)氏本或後(倉)氏本。抄寫時間可能在西漢晚期。它們都是當時經師誦習的本子。這是目前所見《儀禮》的最古寫本,在版本校勘上有較高的價值。公元1959 年出土的王杖10 簡,記東漢永平十五年(公元72 年)幼伯受王杖事,並錄西漢建始二年(公元前31 年)“年七十受王杖”的詔書和河平元年(公元前28 年)毆擊王杖主當棄市的令。公元1981年出土26 簡,也是與王杖有關的詔書令簡,並錄汝南郡王安世等皆坐毆辱王杖主棄市的令。旱灘坡醫藥簡牘92 枚,出土于東漢早期墓,內容抄錄的都是當時的驗方,比較完整的有三十多個,涉及內科、外科、婦科、五官科、針灸科。有些藥方還記錄了病狀、服藥方法、針灸穴位、禁忌等,是研究漢代臨床醫學、藥物學和針灸學的重要資料。

2.銀雀山漢簡公元1972 年出土于山東臨沂縣銀雀山兩座漢墓中。1 號墓出土竹簡(包括殘簡)4900 多枚,內容包括《孫子兵法》、《孫臏兵法》、《尉繚子》、《晏子》、《六韜》、《守法守令十三篇》等先秦古籍及古佚書。《尉繚子》、《晏子》、《六韜》等書,唐宋以來就被疑為偽書,這次發掘,證實它們在西漢前期已經傳世,並非後人偽托。《孫子兵法》、《孫臏兵法》的同時出土,是中國文化史上的盛事,對于長期以來存在著關于這兩部書的一些懸案,因之得以徹底解決。2 號墓出土《元光元年曆譜》簡32枚,以十月為歲首,是迄今發現的我國最早、最完整的曆譜。所記的朔晦干支,訂正了自宋《資治通鑒目錄》以來有關諸書的錯誤。銀雀山漢墓下葬于漢武帝時期,竹簡的抄寫年代應比墓葬稍早,從簡文書體屬早期隸書看,應是西漢文景至武帝初期寫成的。

3.馬王堆漢簡(附帛書)公元1972—1973 年出土于長沙馬王堆漢墓。1號墓出“遣策”竹簡312 枚,3 號墓出“遣策”竹簡403 枚,醫書竹簡200枚(內木簡10 枚),另有木牘7 枚。1 號墓竹簡出土時已部分散亂,經複原研究,其順序大體是:開頭副食品、調味品、酒醴和糧食;其次是漆器、陶器、梳妝用具和衣物;最後是樂器、竹器,以及木制和土制的明器。遣策與隨葬品對照,大多數符合,這對簡文的辨識和隨葬品的定名都有很大幫助。對漢初的社會經濟、農業生產,以及生活習俗的研究,提供了極為珍貴的資料。3 號墓的遣策內容與1 號墓略同,但增加了車騎、樂舞、僮仆及所持兵器、儀仗、樂器等方面的內容。醫書簡分為兩卷,其中一卷的內容與《黃帝內經》近似。木牘7 枚,其中3 枚記侍從、車騎;2 枚記隨葬食品及其盛器;1 枚記衣物;最後1 枚記下葬日期及緘封者。據銀雀山《元光元年曆譜》簡推算,3 號墓的埋葬時間應是漢文帝前元十二年(公元前168 年)二月。1號墓大約稍晚數年至十余年。

帛書出3 號墓東邊箱一漆盒內。分兩種:一種寫在48 厘米的整幅帛上;另一種寫在24 厘米的半幅帛上。形制與簡冊制度基本一致。出土時斷裂破損嚴重。除個別外,均無篇題。經拼複編纂,大致可確定為28 件,計12 萬余字。仿《漢書·藝文志》的分類,有六藝類、諸子類、兵書類、數術類、方術類和地圖。六藝類4 件:《周易》,《喪服圖》,《春秋事語》和《戰國縱橫家書》。諸子類4 件:《老子》甲本附卷後佚書3 種,《九主圖》,《黃帝書》和《老子》乙本。兵書類,有《刑德》甲、乙、丙種3 件。數術類11件:《篆書陰陽五行》,《隸書陰陽五行》,《五星占》,《天文氣象雜占》,《出行占》,《木人占》,《符篆》,《神圖》,《築城圖》,《園寢圖》和《相馬經》。方術類5 件:《五十二病方》附佚書4 種,《胎產圖》,《養生圖》,《雜療方》,《導引圖》附佚書2 種。另有地圖兩幅:《長沙國南部圖》,《駐軍圖》。

帛書大部分用朱絲欄,墨書,也有一部分未劃行格。字體有篆、隸兩種。有的書寫十分工整,有的較潦草,似非一人一時書寫。篆書寫本的抄寫時間,約在漢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 年)左右;隸書寫本的抄寫時間,約在漢文帝初年(公元前179 年)左右。

帛書內容涉及戰國至西漢初期政治、軍事、思想、文化以及科學等各個方面,有著重要的學術價值。它豐富了古代史的內容,又可以作為校勘某些傳世古籍的依據。在文字學、訓詁學、音韻學等方面,帛書也提供了豐富的研究資料。經考定,馬王堆3 號墓墓主系轪侯利倉之子,他用帛書隨葬,說明這批帛書是他生前讀用或愛好的,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死者甚至是那個時代的思想傾向。

4.張家山漢簡公元1983—1984 年出土于湖北江陵張家山247、249、258三座西漢前期墓。247 號墓竹簡最多,達1200 余枚,簡文約3 萬字。這是我國漢簡的一次重要發現,其重要性可與睡虎地秦簡相埒。簡文內容有一半以上是漢初律令。律名與睡虎地秦律簡相同的有金布律、徭律、置吏律、效律、傳食律、行書律等;與秦律簡不同和新增的漢律有奏律、亡律、戶律、雜律、史律、告律、賊律、興律、賜律、捕律、均輸律、爵律、津關律、收律、具律、□市律,以及奴婢律和變(蠻)夷律,等等。這批漢律的發現,使我們對蕭何制定的“九章律”內容有較具體的了解,為探討漢初社會制度開拓了新的眼界。此外,竹簡中還有《奏讞書》、《蓋廬》、《脈書》、《引書》、《算數書》等五部佚書,以及日書、曆譜、遣策。《奏讞書》是一部與漢律相關的重要文獻。《算數書》則是早于《九章算術》成書的一部數學著作。目前材料尚未全部公布,估計還有很多重要內容未被揭示出來。

5.鳳凰山漢簡公元1973—1975 年出土于湖北江陵鳳凰山8、9、10、167、168、169 六座西漢墓中,共竹簡548 枚,木簡74 枚,竹牘1 方,木牘9 方,共4000 余字,全部屬早期隸書,約抄寫于西漢文景時期。這批簡牘多數是“遣策”,所載隨葬品的類別、排列次序、數量等,與槨內實際情況大體相符。屬于文書、契約、賬目類的竹簡170 枚,木牘5 方,出土于9 號墓、10 號墓,內容涉及田租、算賦、芻稿稅、徭役、貸種實、鄉里收支賬目等項,具有較高的史料價值。此外,有“告地策”竹牘、木牘各1 方,分別出土于168 號墓和10 號墓。據牘文所載死者姓名、里居、爵位、下葬年月日,推定168號墓死者是“市陽五大夫■少言”,下葬于文帝前元十三年(公元前167 年);10 號墓死者是“平里五大夫張偃”,下葬于景帝前元四年(公元前153 年)。6.揚州漢簡兩批。一批是邗江胡場5 號西漢墓。共木牘13 方,內容為神靈名位牘、日記牘、文告牘、喪祭物品牘。另有記載隨葬器物的木簽6 枚、木觚7 枚。另一批出儀征胥浦101 號西漢墓,有“先令券書”竹簡16 枚,賻贈木牘、木觚各1 方,木牘衣物券1 塊。“先令券書”是墓主朱夌臨終前夕所立遺囑文書。立囑人、代書人、證人,一應俱全,顯然具有法律效力。它是我國考古發現中時代最早的遺囑,在漢代簡牘中甚為罕見。

此外,安徽阜陽雙古堆西漢汝陰侯墓出土《蒼頡篇》、《詩經》等古籍殘簡多種。河北定縣西漢中山懷王劉修墓(40 號墓)出土《論語》、《儒家者言》等古籍殘簡多種。青海大通上孫家寨115 號西漢墓出土似為兵書佚文殘簡多種。

秦漢石刻秦漢石刻,包括碑、碣、摩崖、墓記和石經。從北宋以來一直受到金石學家的重視,著錄數以千計。一般稱“秦刻石”、“漢代石刻”或“漢代碑刻”。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後,又有不少新的發現。

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秦始皇東巡嶧山、泰山、琅琊、之罘、東觀、碣石、會稽時,都立紀功刻石。除碣石刻石可能是摩崖刻石以外,其他都是碣刻。現在僅存《琅琊刻石》殘塊和《泰山刻石》殘片,還有後世仿刻的之罘、碣石、會稽三石拓本。

漢代石刻絕大部分是東漢時期的。西漢時期不多,傳世僅見《群臣上壽刻石》、《麃孝禹刻石》等數石。東漢石刻以碑刻和摩崖石刻為大宗,刻文內容除了仍以紀功頌德為主以外,還出現許多記事碑和契約性質的碑刻。專門用于墓葬的墓碑、墓記和專門用于刊刻經籍的石經,也在東漢時期出現。褒斜道石門上的《鄐君開道碑》、《楊君石門頌》、《李君表》、《楊伯邳生平碑》,以及《劉平國碑》、《西狹頌》、《裴岑紀功碑》、《曹全碑》、《張遷碑》等,都是有名的紀功碑。現存山東省曲阜孔廟的《乙瑛碑》、《禮器碑》、《史晨碑》,碑文記述祭孔盛況及修飾孔廟等活動,屬于記事碑刻。公元1958 年河南南陽出土的《張景造土牛碑》,記述張景包修土牛等設施,也屬于記事碑性質。券約碑刻則以1973 年偃師出土的《侍廷里 約束石券》最具特色。石券記侍廷里二十五個父老成立里“ ”,斂錢買容田的一些管理條例和規定,刻石以為約束。公元1966 年四川郫縣犀浦出土的東漢殘碑和傳世的會稽買山地石刻,也屬于這一類。但不論是屬于什麼性質的碑刻,它們都是研究當時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的第一手材料。

墓碑立在墓前。墓記置于墓內,或刻于墓內石壁,或刻于墓前石祠。刻記死者姓名、官職、生卒年月,以及對死者的悼詞或頌辭;而且經常采用韻文形式造句。最著名的墓碑是《鮮于璜碑》,延熹八年(公元165 年)立,公元1973 年發現于天津武清縣,同時發掘鮮于璜墓。碑座為長方覆斗狀,碑身高242、寬81—83、厚12 厘米。碑首圭形,題額居碑首正中,下方一圓穿。額文陽刻篆書“漢故雁門太守鮮于君碑”十個大字。題額兩側刻青龍白虎各一。碑陰額首刻一朱雀。碑身兩面刻文,皆隸書。正面碑文記述鮮于璜的生平經曆、死亡年月,附以頌辭;碑陰刻長篇四言韻語,末附其家族世系。碑陰的這種文式,在漢碑中尚屬少見。墓記出土很多。公元1929 年洛陽出土的賈仲武妻馬姜墓記,公元1973 年南陽出土的許阿瞿墓記,公元1980 年邳縣出土的繆宇墓記,公元1980 年嘉祥宋山出土的安國墓祠題記,和公元1973年蒼山出土的元嘉元年(公元151 年)墓記是其典型。蒼山元嘉元年墓記還是一篇很優美的韻文作品,對研究當時的音韻、文學,有重要參考價值。刻經始于漢靈帝熹平四年(公元175 年)。魏正始年間,又刻“三體石經”,與熹平石經並立于漢魏洛陽故城南郊太學講堂的東西兩側。原碑早已不存。宋代以來,時有石經殘石出土。五十年代初期,馬衡將全部出土殘石彙編成《漢石經集存》。七十年代,在洛陽故城南郊東漢太學遺址中又發現漢石經殘石600 多塊,碑趺14 塊。經複原研究,對碑石數量、排列次序,以及在校勘經本等方面,都有新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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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節漢代少數族地區的考古資料漢代少數族地區的考古資料,主要是北方地區以匈奴、鮮卑為代表的遺跡和遺物;今新疆地區以于闐、樓蘭、姑師、烏孫等西域諸國的遺跡;以及川西云貴地區以滇、夜郎為代表的西南夷遺跡。

北方地區本世紀初,瑞典人安特生等人曾在今內蒙古西部收集過一些以各種動物紋為特征的匈奴文化系統的遺物,習慣上稱之為“鄂爾多斯青銅器”。科學的匈奴考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後開展起來的。到目前為止,已獲得多批匈奴墓葬資料。時代相當于春秋晚期至戰國晚期的重要資料有:杭錦旗的桃紅巴拉墓群,阿魯柴登墓葬,涼城縣的毛慶溝墓地,烏拉特中後旗的呼魯斯太墓地,准格爾旗的西溝畔墓地,玉隆太墓地,速機溝、瓦爾吐溝的遺物,以及甯夏固原縣鴉兒溝、楊郎村的遺物。這個時期的匈奴墓,以出土鄂爾多斯式青銅器著稱。主要的器形有“觸角式”短劍、鶴嘴形斧、弧背凹刃刀,各種富有游牧民族特色的牌飾和帶扣。屬于戰國晚期的阿魯柴登墓,出土金鷹冠飾等一批制作精美的金銀器,西溝畔2 號墓出土9 件漢字刻款的金飾牌、銀節約,尤引人注目。

屬于兩漢時期的匈奴考古資料,重要的是准格爾旗西溝畔、東勝縣補洞溝、甯夏同心縣倒墩子三處墓地,以及族屬尚有爭議的遼甯省西豐縣西岔溝墓地。

西溝畔發掘8 座匈奴墓,時代相當西漢早期至中期。補洞溝發掘9 座,屬于西漢末至東漢初的南匈奴墓。西溝畔4 號墓是西漢初期的匈奴貴族墓。墓中出土一批精致的以金銀玉石琉璃等質料制作的頭飾和項飾,高浮雕的盤角臥羊金飾牌、花草紋的包金帶飾品,以及與西漢中原貴族墓所出極為近似的玉舞人、龍虎紋佩飾等,都是難得的珍品。其他16 座都是小型的豎穴土坑墓,葬俗仍保留傳統的殉牲習俗,隨葬少量的工具和器皿,其中既有本族特征的小口細頸瘦腹罐和襯托草木圖案的動物紋飾牌,又有相當數量的漢式器物,如鐵鼎、鐵劍和銅鏡等。

倒墩子發掘27 座西漢中晚期匈奴墓,情況與西溝畔、補洞溝所見略同,除多數是豎穴土坑墓以外,還有少數偏洞室墓。也有殉牲習俗。隨葬小口細頸瘦腹罐和襯托草木邊飾的各種動物紋飾牌,以及來自中原的陶器、漆器、鐵器和五銖錢。根據出土遺物的特點,結合文獻推斷,應屬于西漢安定郡屬國降漢之匈奴人墓地。

值得注意的是,西溝畔、補洞溝和倒墩子都有小口細頸瘦腹罐隨葬,而這種形式的陶罐,在蒙古諾彥烏拉和俄羅斯外貝加爾的漢代匈奴墓中也經常被發現;各種動物紋飾牌,也基本相似。說明它們是具有鮮明時代特征的、能夠反映匈奴文化面貌的器物群。

北方草原最東端的西豐西岔溝,地處西漢遼東塞外、長城以北。墓地面積約8000 平方米,估計有墓葬500 座,已遭部分破壞,僅發掘63 座,全是長方形土坑墓,單人葬。墓地中心的墓葬較大,隨葬品較多;墓地邊緣的墓葬較小,一般只隨葬1 件粗陶罐、一副鐵刀錐和零星的服飾品。共出土遺物13800 多件。帶有北方游牧民族風格的遺物,主要是帶扣、各種動物紋飾和騎士出獵,捉俘虜的雕像。漢式遺物有鐵工具、各式刀劍、銅鏡和銅錢。關于西岔溝墓地的族屬,一般認為屬于匈奴部族集團,但也有認為應是東胡族的烏桓人。

此外,陝西省長安縣客省莊曾發現1 座西漢初匈奴墓,出土2 件透雕角抵紋銅飾牌。內蒙東勝縣、陝西榆林縣、西安市曾發現東漢匈奴語官號印,青海省大通縣上孫家寨發現1 座東漢南匈奴墓,出土“漢匈奴歸義親漢長”銅印。在新疆東部的哈密、巴里坤、木壘等地也零星發現南匈奴遺物。這些都對匈奴史的研究提供了重要資料。

漢代鮮卑考古資料,在東部,最重要的是吉林榆樹縣老河深墓地,時代約當東漢初期或稍晚。遼甯北票、義縣等地發現的慕容鮮卑遺跡,已屬魏晉時期。西部的拓跋鮮卑遺跡,從北起黑龍江上游的額爾古納河畔,南迄內蒙古河套東部,都有發現。重要的有滿洲里附近的完工墓群、紮賚諾爾墓群,巴林左旗南楊家營子遺跡,烏蘭察布盟二蘭虎溝墓群,以及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百靈廟砂凹地墓群。

榆樹縣老河深村共發掘鮮卑墓128 座。墓葬由北向南呈長條形分布,排列有序,多數頭向西。墓地西部和南部集中一批較大的男女並穴合葬墓或一男二女並穴合葬墓。並穴合葬墓全是豎穴土坑。有木棺,仰身直肢葬式。男墓在右,女墓在左;或男墓居中,二女墓在兩側。隨葬品大多是實用器。男性墓隨葬品較多,主要是鐵制的兵器、工具、馬具和動物紋銅飾牌,間或有漢式的鐵長劍和銅鏡。女性墓大多隨葬金銀飾品及少量鐵馬具、工具。殉牲用馬,有的墓實行火葬。

老河深墓地的文化面貌與西岔溝墓地、紮賚諾爾墓地大體相似,都出土具有北方游牧民族特色的炊具——鏤空圈足銅鍑,類似的帶扣和動物紋飾牌。但老河深多鐵器,制作一般較工整,顯示有較高的文化水平,故推定其時代約當東漢初期或略晚。東漢時,這里屬鮮卑東界,東與夫余相鄰。從墓地反映的民族習俗與史籍記載相印證,推定為鮮卑人墓地。

拓跋鮮卑是鮮卑諸部中居于最東北的一支,早期活動在大興安嶺北部。

公元1980 年在鄂倫春嘎仙洞發現北魏石刻,證明這里是拓跋鮮卑舊墟石室。後來拓跋部從東北逐漸向西南遷移。完工墓群和紮賚諾爾墓群,就是他們留下的時代最早的遺跡。完工發掘6 座墓,都是豎穴土坑,以樺木板為槨,實行家族叢葬,殉牲牛馬狗亦同埋坑中。隨葬品較多,主要的是各種骨器、石器、珠飾和銅扣帶飾。陶器有壺、罐等,數量不多,皆手制。葬俗和器物都具有鮮明的民族特點,反映出當時拓跋鮮卑以游牧經濟為主,內部維持著大家族組織。隨葬品中還發現有陶鬲、漆器和絹麻殘片,說明當時與漢文化已有聯系。紮賚諾爾東距完工約60 公里,發掘31 座,皆豎穴土坑墓,內置樺木棺,大部分單人葬。陶器出現輪制,器形較多。鐵兵器和銅炊具(鍑)已出現。隨葬品和殉牲的數量已有很大差別。從葬俗到隨葬品都可以看出紮賚諾爾墓群與完工墓群屬于同一文化的不同發展階段。紮賚諾爾墓中,出土有漢式規矩鏡,“如意”錦殘片,又有匈奴文化特征的銅鍑和各種動物紋飾牌,說明墓地主人與漢文化的聯系,又受匈奴的影響。

南楊家營子、二蘭虎溝和百靈廟砂凹地三處墓地,是拓跋鮮卑南遷而後西遷路線上的三個地點。南楊家營子除有墓地外,還有居住遺址。這三處墓地的墓制和隨葬器物與紮賚諾爾相近,具有共同的文化特征,從陶器和骨器的制作看,顯然又比紮賚諾爾進步。由鐵工具的大量使用和骨紡輪的出現,又可以看出這三處墓地的經濟生活比紮賚諾爾有了發展。南楊家營子出土一枚東漢中晚期五銖錢,砂凹地出土剪輪五銖,二蘭虎溝墓中隨葬日光鏡、“長宜子孫”鏡和鑄有“大吉”的銅鈴,表明這三處墓地已經接近東漢晚期,受漢文化的影響很深。

以後拓跋鮮卑繼續向西南遷移,活動范圍集中到今內蒙古和林格爾、涼城至山西大同一線,沿途又有不少遺跡和遺物被發現,但時間已進入魏晉時期了。

新疆地區新疆的考古資料,按不同的文化類型,大體上可分五個部分,即:南疆塔里木盆地的遺跡;羅布泊古樓蘭遺跡;東疆的石堆墓;伊犁河的土墩墓和北疆的石人石棺墓。

塔里木盆地的考古資料,主要是民豐縣的尼雅遺址和和田縣的買力克阿瓦提遺址。

尼雅遺址于本世紀初被英籍A.斯坦因等外國探險家所發現,並遭到多次掠掘。公元1959 年新疆博物館又作過調查,對其中的兩處聚落遺址進行局部發掘。獲得不少富有地方特色的木器、陶器,以及“長宜子孫”殘鏡、東漢五銖錢、漢“司禾府印”印范;還有書寫佉盧文、古和田文的簡牘。在遺址北邊發現一片墓地,許多獨木舟式的棺木已暴露在沙面上。發掘的一具木棺作四柱足的長方箱形,長約2 米。直接埋于沙中,無墓壙。棺內有夫妻合葬干尸二具,男右女左。男尸黑發高鼻高顴骨,女尸多發辮。二具干尸所著的衣物絕大多數是內地生產的絲織品,包括漢字織錦,“君宜高官”銅鏡,還有兩塊藍白色的蠟染印花棉布。發掘者根據遺址所在的方位,與《漢書·西域傳》相印證,推定這里應是西域的精絕國。

買力克阿瓦提遺址位于和田縣南玉瓏喀什河西岸。公元1928 年西北科學考察團作過勘查,發現有平面方形的內外兩層城垣。公元1977—1979 年,新疆博物館再次調查時,城垣已毀,僅存大小高低不等的土墩和數百個柱礎石。在遺址北部發掘一處寺廟遺址,掘獲一批佛像殘塊和壁畫殘片。寺廟附近掘獲一件大陶缸,內盛西漢五銖錢約45 公斤。遺址中部又有陶窯和燒成的陶器遺存。發掘者認為,這里似為西域于闐國的一個城府。

本世紀初,瑞典人斯文赫定,英國人斯坦因,日本人桔瑞超等先後到羅布泊古樓蘭城址進行考察,掠走大批文物。公元1929 年西北科學考察團到這里發掘。公元1979—1980 年,新疆考古工作者又對它進行一次較大規模的調查和發掘。現存的樓蘭古城址,建于東漢,平面呈方形,每邊長330 米左右。在城內調查和發掘的佛塔建築、官署遺址,以及先後挖獲的漢文木簡412 件、紙文書164 件,則主要屬于魏晉時期。在樓蘭城郊發掘9 座漢墓。出土許多珍貴的絲毛棉織品,其中有不少是內地生產的漢隸織錦、銅鏡、漆器、五銖錢。根據對墓中6 個頭骨的測定,結果有5 個屬歐洲人種,1 個屬蒙古人種。5 個歐洲人種中有4 個與地中海東支的印度——阿富汗類型接近,1 個介于地中海與帕米爾——莫爾干類型之間。另1 個屬蒙古人種的頭骨,接近于南西伯利亞類型。由此似可認為,古樓蘭地區的居民種族是以歐洲人種的地中海東支類型占優勢的。

東疆的石堆墓分布在哈密至阿拉溝一帶。因墓坑地面上有塊石封堆,故名。共發掘152 座。石堆呈圓形或長方形,大小不等,一般直徑2.5 米、高0.2—0.5 米。石堆下是長方形豎穴土坑,單人葬。早期墓一般隨葬紅色彩陶器、木器、骨蚌飾品。後期墓出現男女合葬,一般隨葬紅色素陶器、鐵器、絲織品。較大的石堆墓往往在石堆四周圍築石垣,平面近方形,長寬各10余米。墓底置木槨室,槨蓋上鋪葦草,其上填石積沙直至地表。隨葬富有地方特色的金銀牌飾和內地生產的漆器、銅鏡。石堆墓的碳素測定並校正,早期墓約當戰國;後期墓約當西漢。據《漢書·西域傳》的記載,西漢中期以前,在吐魯番盆地及其周圍居住的是姑師人。漢武帝遣趙破奴破姑師,“分以為車師前後王及山北六國”。後期的石堆墓應屬于車師前國初期階段的姑師人。

伊犁河流域的土墩墓,因地面上有圓丘形的封土堆,故名。土墩墓大部分是幾個或十幾個為一組。土墩大小不等,但每組土墩墓的大小基本一致。封土內經常發現馬羊狗的骨骸,封土上或鋪一層卵石,有的封土周圍環繞淺溝。公元1961 年以來先後在昭蘇縣夏台、波馬發掘土墩墓19 座。墓室豎穴土坑,東西向,南北並列排列。可分三期。早期墓一般隨葬手制的陶罐、陶缽、陶碟;中期墓也以陶器為主,器形較規整,新出現陶碗、陶盤、陶燭台,還有漢式的鐵環骨刀和鐵犁鏵;晚期墓的陶器皆輪制,器形也較複雜,個別大墓隨葬絲毛織物、金器、銅器、漆器等。發掘者推定它是西漢時期的烏孫人墓葬;並且認為,西遷後他們已進入階級社會,居民以牧為主、農業為輔的相對定居生活。昭蘇土墩墓的13 具人骨鑒定還表明,土墩墓的死者大部分是歐洲人種頭骨,並有少量蒙古人種混血。在6 個女性頭骨中有2 個混雜的類型,其中1 個似與南西伯利亞類型接近。昭蘇烏孫人骨的研究結果,與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境內烏孫人材料的研究基本相符。

北疆的石人石棺墓分布在准噶爾盆地周圍。公元1961 年進行一次廣泛調查,公元1963 年在阿勒泰縣克爾木齊發掘32 座。有的在墓地周圍豎列矩形石垣,石垣前立石人或三四塊條石。石垣內埋多座墓葬。墓制有豎穴石棺墓和豎穴土坑墓兩種,個別的土坑墓在骨架四周圍以數塊片石,構成象征性的石棺。豎穴土坑墓上都有卵石封堆或在封土上覆蓋卵石。豎穴石棺墓一般沒有。葬式以屈肢葬居多,仰身直肢葬較少,個別作俯身直肢葬。石垣內的方形大石棺墓中,還經常發現亂骨葬,肢解埋入,交互疊壓,或身首異處,一般埋數人,多達二十人(以頭骨計)。發掘者認為,他們的身份應是殉人。隨葬品很少,放置無規律。主要是石罐、石鏃,手制的陶罐,還有少量的銅器和鐵器。由于考古工作做的還不多,它們的時代和彼此間的關系都不甚清楚,目前只能籠統地認為,石人石棺墓可能是西漢至唐代一千余年間,生活在這里的幾個不同民族的遺存。

西南地區居住在今川西高原和云貴地區的各族,漢時通稱“西南夷”。

已發現的“西南夷”墓葬和遺物已遍及這三個省的四十多個縣市二百多個地點。按不同的文化類型,大體上可以分為四個部分,即滇池為中心的滇墓;洱海為中心的滇西各族墓;黔西北的“夜郎”墓和川西的大石墓和石棺葬。

滇池區域的考古發現,以晉甯石寨山墓地最負盛名。公元1955—1960年先後發掘4 次,共發現墓葬48 座,出土遺物4000 多件。公元1964—1979年,先後在安甯太極山、江川李家山、呈貢天子廟,又發掘同一文化性質的墓葬88 座,出土遺物3000 多件。公元1977 年以來,滇池附近各縣的三十多個地點又有零星發現。大致說來,這種文化分布在以滇池為中心,東北至曲靖,西至祿豐,南至元江的范圍內。由于在石寨山6 號墓中發現了金質的“滇王之印”,所以將這種類型的墓葬稱為“滇文化墓葬”,或簡稱“滇墓”。這種墓葬的時代延續很長,大約從戰國晚期到東漢早期。根據幾種主要青銅器的組合、演變,可以把這批墓葬分為三期。第一期的年代,大約相當于戰國晚期到西漢前期。隨葬尖葉形鋤、粗莖劍、空首鉞、“石寨山式”銅鼓、貯貝器、干欄式房屋模型、透雕動物飾牌、圓盤狀飾牌、璧環狀手鐲和圓形扣飾為典型的“滇文化”器物。第二期的年代,大約相當于西漢中期。這時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青銅兵器、生產用具逐漸減少,內地輸入的鐵器和模仿內地制作的器物大量出現。第三期的年代,大約相當于西漢晚期至東漢初期。這時地方民族特色的器物近于絕跡,內地輸入的鐵兵器、生活用具和五銖錢,已占絕對優勢。

隨葬器物在三個不同時期的變化,反映了自戰國末楚將莊0 入滇,直到漢武帝在此地設置益州郡之後的一段時間內,滇人還在相當程度上保持著自己的社會形態。不少學者從多方面的材料論證滇人的社會性質是處于奴隸占有制的早期階段。西漢末到東漢,原有的滇文化已不複存在,與中原漢文化融合為一體。

洱海區域的“西南夷”材料比較複雜,可分土坑墓和大石墓兩大類。重要的土坑墓有楚雄萬家壩墓地,祥云大波那墓地和劍川鼇鳳山墓地,時代大多相當于戰國至西漢早期。在永勝縣金官龍潭和大理市大墓坪、金梭島等地也有零星發現,時代較晚。土坑墓有單人葬、二次葬、多人合葬或解肢葬。葬具有木棺、獨木棺、銅棺或無葬具。隨葬器物以青銅器為主,但器形頗不一致,具有共同特征的青銅器是劍、斧、鋤、鼓和鐲。劍作空心扁平莖、山字形格;斧身扁平,形似鉞,滇池區域未見;鋤身近方形或半圓形,與滇池所出近似;銅鼓造型似滇池區域所出,但較原始、簡樸;鐲多數為長條形銅片彎曲而成,亦不見于滇池區域。祥云大波那墓地還有干欄銅房屋模型、家畜模型。晚期墓出土的同類器,器形已有變化,而且有銅鐵合制器和鐵器。大約在西漢末到東漢,滇西大部分地方已進入鐵器時代。關于滇西青銅文化土坑墓的族屬,目前還沒有一致的看法。比較傾向的意見是:青銅文化時代的洱海區域居民屬氐羌系的昆明諸種,而萬家壩介于滇與昆明交界處,所反映的基本經濟社會是“耕田有邑聚”,應屬于濮系的“靡莫之屬”。滇西大石墓分布于金沙江至怒江一帶,材料比較零散,有的與土坑墓雜處,部分隨葬品也相似,但滇西大石墓實行多人一次性叢葬(主要是多人二次撿骨葬),與本地土坑墓不同,與川西南大石墓也不是一個文化系統。看來應是滇西青銅文化的另一個類型。

貴州西部的赫章縣可樂區和威甯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中水區,先後發掘近200 座富有本地特征的墓葬。這兩批墓葬,都作小型的長方形豎穴土坑,與滇池區域的小型滇墓近似。隨葬帶有民族特征的器物也與滇墓所出的相同或相似。貴州西南部也有零星發現。赫章、威甯,漢初屬西南夷的夜郎故地,漢武帝以後是犍為郡漢陽縣地。根據《史記·西南夷列傳》的記載,夜郎與滇同屬“魋髻,耕田,有邑聚”的民族,兩地所表現的文化面貌的一致性,是與史籍記載相符合的。這兩批墓葬的發掘,為探索戰國秦漢時期古夜郎的文化,提供了第一批珍貴的實物資料。但是,兩地發掘的都是小型墓,還不足以反映當時夜郎的典型文化面貌。夜郎文化的真象,還有待進一步充實、驗證。

川西南大石墓以安甯河流域為中心,沿河兩岸都有發現,而以西昌縣境內分布最為集中。這里的大石墓系在地面上用巨石砌成,石室長達10 多米。實行二次撿骨葬,人骨直接堆積在墓底,可延續使用數百年,埋葬若干代人,與滇西建于地下的大石墓不同。早期墓的隨葬品大部分是實用的陶器,以雙耳敞口罐為主,每墓隨葬常達100 多件。石器和青銅器不多。晚期墓隨葬青銅器增多,以鐲、環、發釵等裝飾品為主。鐵器開始出現。大石墓出土的無格銅劍、長骹矛、銅柄鐵劍、雙耳敞口罐、凸唇邊手鐲、玦形耳環、玉石管飾等,與滇、“夜郎”系統的器物近似,其分布地域和時間,又與《史記·西南夷列傳》記載中的邛都相符。由此推測,川西南大石墓可能是邛都人的遺存。

石棺葬又稱石棺墓、石板墓、板岩葬。主要分布在阿壩藏族自治州境內,岷江上游的汶川、理縣、茂汶的沿河兩岸。共發掘80 多座。墓向大體一致,似行氏族公共墓地制。葬式一般為仰身直肢,單人葬,麻布裹殮;也有少數行二次葬或火葬。隨葬品不多,一般只有二三件陶罐。發現最多的是一種富有特征的雙耳罐。有的可從隨葬品的不同來區別性別:男性隨葬劍盾;女性隨葬貝飾、蚌飾和紡輪。少數較大的墓,發現有秦漢銅錢和中原式器物。石棺葬大約流行于戰國至西漢晚期。據《史記·西南夷列傳》,冉 在筰的東北,它的位置正當岷江上游;武帝時在冉 地區設置汶山郡,郡治在今茂汶境內。由此推測,石棺葬可能是冉 一類民族的遺存。

川西云貴高原,古代民族眾多,遷徙不定,來源複雜,除滇池區域有較多的考古工作以外,其他區域工作不多,又缺乏研究。以上意見,只能說是目前的傾向看法,不能作為定論。可以說明的一點是,自漢武帝開拓西南夷設置郡縣後,中原物質文化大量傳入,與富有特色的西南夷各族文化相融合。西漢晚期到東漢,西南夷各族文化相繼消失,代之而起的是土坑墓、磚室墓或崖墓,隨葬井灶壺罐,成為與中原文化融為一體的地方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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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研究概況第一節近代史學關于秦漢史的研究秦漢史的研究,可以說從漢初就開始了。陸賈的《楚漢春秋》、賈誼的《新書·過秦》,是這方面有名的著作。此後,司馬遷、班固、范曄的書,裴骃、司馬貞、張守節、顏師古、李賢的書,都是研究秦漢史的巨著。這些書,是以敘述的形式或注釋的形式出現的。在它們之後,還有不少這樣的著作。到了近代,秦漢史的研究要比以前興盛。有的研究,是就曆史的進程闡明曆史發展的規律;有的研究,是就殘闕、隱晦的資料發掘出具體的曆史面貌。這都是以前研究工作中很少見的。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在中國的傳播,西方考據方法的輸入,對這一時期的研究工作,起到了不同性質的作用。

王國維、顧頡剛、呂思勉、勞榦王國維、顧頡剛、呂思勉和勞榦是近代從不同角度研究秦漢史而有顯著成就的史學家。

王國維重視考古新發現的材料,並把它同文獻材料相結合,在秦漢史的研究中提出了不少新見解。還在20 世紀初,當敦煌漢簡發現後,即引起他的注意,認為漢代簡牘材料對于西北史地研究具有重要意義。他所著《流沙墜簡》①等著作,對于漢代簡牘和西北史地研究,均有開創之功。王國維對秦漢制度的考證方面,發表了一些有重要學術價值的文章。其中如《漢魏博士考》②,是通過對博士制度考證來研究漢代經學演變的文章。文章不僅對漢代經學博士、博士人名、博士職掌及博士弟子等,作了全面的考證,而且論證了漢代經今古文學的“代謝”及其“樞紐”之所在。《秦郡考》③和《漢郡考》④,對《漢書·地理志》前後自相矛盾和後人的爭議,提出了自己的見解。他對匈奴史的研究有重大貢獻。所撰《鬼方昆夷ǎ狁考》⑤,是近代國內第一篇研究匈奴族源的名作。文中把鍾鼎彝器銘文與古書記載互相釋證,認為商周間的鬼方、昆夷、獯鬻,西周末的ǎ狁,入春秋後的戎、狄,戰國以降的胡,皆與匈奴是一個系統,為同族異名。匈奴的先祖鬼方等,原來活動地區達于黃河岸邊,後由于中原王朝的強大,其活動地區逐漸向北退至長城以北。自司馬遷在《史記·匈奴列傳》提出匈奴先祖乃“夏後之苗裔”說後,學者多相信此說。王國維提出“此族見于最古之書者實為鬼方”說,是對匈奴族源研究的重大突破。此說為國內外一些學者所贊同。此外他的《匈奴相邦印跋》一文,對于研究匈奴官制、文化以及匈奴文化關系等,是一篇有價值的文章。顧頡剛對秦漢史的研究,以《五德終始說下的政治和曆史》一文最為重要。這篇文章發表在公元1930 年的《清華學報》,後收入由他主編的《古史辨》第五冊。這篇長達十四萬字的文章,分二十四個題目,對自鄒衍“五德① 均見王國維著《觀堂集林》卷十七、卷四。

② 均見王國維著《觀堂集林》卷十七、卷四。

③ 今見《觀堂集林》卷十二、卷十三。

④ 今見《觀堂集林》卷十二、卷十三。

⑤ 今見《觀堂集林》卷十二、卷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