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時代-秦漢時期 22

和作者對他們的遭遇同情有關系。

個性和典型性的統一《史記》傳記敘事,善于以個性和典型性統一起來。司馬遷寫人物傳記,無固定的格式,大抵因人立傳,因事成文。就形式說,有單傳、合傳、類傳的區分,主要意圖在于表現傳主為人的特征,根據對人物特征的認識取舍事件。取大事,這是當然的,因為它們有關于客觀的曆史實際,也有關于人物的曆史業績。但也不排除小事。如《李斯傳》在傳首寫李斯“見吏廁中鼠食不潔”和“觀倉中鼠食積粟”而感歎:“人之賢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處耳!”目的在于表現李斯為人見機行事,不顧是非美惡,阿世苟活,一生貪圖富貴利達的特征。又如《張湯傳》在傳首寫張湯兒時“掘窟得盜鼠及余肉,..並取鼠與肉,具獄磔堂下”的故事,敘述詳細,目的在于表現張湯為人善于治獄,而他的酷吏之才,實出于天性。此外如張良、韓信、陳平等傳,也都寫他們年輕時一些小故事,而這些小故事往往也不都是光彩的。司馬遷寫這些小故事,目的同樣是為了表現他們為人的特征的。一般取事不多,這是《史記》的特點。不寫太多的事件,選取重要的幾件事來寫,這樣敘事是簡潔的,不堆砌許多事。項羽、李廣都自稱身經“七十余戰”,但傳中所寫他們的戰跡也只有兩次。有些事件由于牽連別人或其他原因,則寫于別傳,這是司馬遷慣用的“互見法”。項羽的好多缺點,寫在韓信傳里,一方面表現出韓信用兵有獨到的見解,一方面也贊美了韓信,避免了正面批評項羽。又如寫劉邦美的事情,大的事件,但看了《項羽本紀》及其他一些傳,就會感到劉邦還有另一個面貌。劉邦被項羽打敗,逃難,以及把兒子和女兒屢次推下車等情節,都寫在《項羽本紀》里。避免在一篇中堆砌事件,影響人物形象的塑造,而“為人”的複雜性則于此可見。對于所取之事,無論大小,往往極力描寫,有細節、場面,使之故事化,成為曆史畫面,則又是《史記》傳記的風格。這是古代史官記事又一新的高度的發展,實開後世小說的先河。這里曆史和文學就分不開了。《項羽本紀》里關于“鴻門宴”的描寫,《廉頗藺相如列傳》里關于藺相如完璧歸趙、澠池之會的描寫都是最突出的。如以《漢書·高帝紀》中所寫的“鴻門宴”與《史記》的相比,那就清楚地看出曆史文獻和文學作品的差異。《史記》所寫的“鴻門宴”,也不是司馬遷想象或虛構出來的,而是根據傳說寫成的。這種風格,實即重點突出。梗概的敘述和具體的描寫相結合,形成波瀾起伏,繁簡相間、引人入勝的獨特風格。選擇人物,全面了解人物的“為人”,剪裁事件,重點突出。某些事件,既是個人傳記,又往往有典型意義,反映豐富的曆史內容。這是一個創作的過程,從而塑造了生動鮮明的人物形象。如《魏公子列傳》、《項羽本紀》、《李廣傳》、《魏其武安侯列傳》、《酷吏列傳·張湯傳》、《游俠列傳·郭解傳》等,都是代表作品。

傳記中的語言《史記》人物傳記的語言很豐富。口頭流傳的成語、諺語、歌謠,廣泛采用。又不回避方言土語,和後來古文家只求“雅”不同。用古史資料,往往以當時通用語翻譯古語。如《五帝本紀》寫關于堯舜的事跡,取材于今文《尚書·堯典》、把《堯典》的“允厘百工,庶績咸熙”,“百姓如喪考妣,三載四海遏密八音”,“惟時懋哉!”等語,譯為“信飭百官,眾功皆興”,“百姓如喪父母,三年四方莫舉樂”,“維是勉哉!”等,原文和譯文比較讀之,就覺譯文易讀易懂多了。《史記》的語言,是“文言”,但接近口語,一般敘述和人物對話諧和一致,明快而含蓄,言外有意,耐人玩味;簡約而繁複,不拘一格,各當其用,大抵服務于人物特征的描寫。特別引人興味的是刻畫人物說話口吻,從而表現人物的精神態度。又往往適當地強調、誇張,使人物形象突出。這是《史記》語言很突出的特點,這樣的例子是很多的:一、《高祖本紀》:“(五年)正月,諸侯及將相相與共請尊漢王為皇帝。..漢王三讓,不得已,曰:‘諸君必以為便,便國家。’”二、《陳涉世家》:“陳勝王凡六月。..陳王出,(其故人)遮道而呼涉。..入宮,見殿層帷帳,客曰:‘伙頤!涉之為王沈沈者!’”三、《陳丞相世家》:“于是上(孝文皇帝)亦問左丞相平。..平謝曰:‘主臣!陛下不知其駑下,使待罪宰相。’”四、《張丞相列傳》:“(周)昌為人強力,敢直言。..及帝欲廢太子,..而周昌廷爭之強。上問其說。昌為人吃,又盛怒,曰:‘臣口不能言,然臣期期知其不可。陛下雖欲廢太子,臣期期不奉詔。’”五、《汲鄭列傳》:“天子方招文學儒者,上(武帝)曰:‘吾欲云云。’黯對曰:‘陛下內多欲而外施仁義,奈何欲效唐虞之治乎!’”以上五例,漢高祖讓皇帝位的話,陳勝故人驚訝陳勝為王一派闊氣的話,陳平惶恐對答漢文帝的話,周昌口吃對答漢高祖的話,漢武帝對汲黯的講話,都是當時口語的直錄摹擬,或完全或不完全,生動地反映了說話者當時各各不同的神情態度,至今讀之,猶覺漢初人物談話的各種情景展現于目前。《史記》人物傳記的出色和作者運用語言的努力是有極大的關系的。

《史記》人物傳記的成功,主要表現在戰國秦漢以來的那些篇,既是曆史文獻而又富有文學性。其特征在于作者根據確實可信的曆史事實,加以選擇、剪裁和強調,通過明晰通俗的語言,忠實地塑造了各種人物的生動鮮明的形象,有他們的個性和典型性,從而反映了一定曆史時期複雜的社會面貌和本質。司馬遷開創了我國的傳記文學。

由于辭賦和散文的發達,東漢時代產生了文章的概念,人們往往以司馬相如和司馬遷為文章家的代表,文章家就是文學家。司馬相如是漢武帝時代的著名的辭賦家;司馬遷也寫過辭賦,但著名的作品則是《史記》的傳記散文。他開創了我國古代散文一個新的曆史時代。

《史記》流布以後,在曆史學和文學的發展史上發生了長遠、廣泛而深刻的影響。

第五節司馬遷在天文學上的貢獻在史學、文學之外,司馬遷對天文學也有傑出的貢獻。他主持了曆法的改革,在《史記》中,對天文學給予了特別的關注。不但在許多篇本紀、表、傳中記載了豐富的天文學資料,而且還寫了《曆書》和《天官書》,開創了中國史書系統地記述天文學資料的優良傳統。我國曆代天文學資料之所以能大量流傳至今,並成了可以說是全人類的珍貴文化財富,追本求源,司馬遷的功績是不可磨滅的。司馬遷是一位當之無愧的天文學家。

交食周期的首次提出自古以來,人們認為日食和月食是一種不可預測的天變現象。在驚懼之下,人們認為這是上天示警,並且進一步提出了種種星占學的結論。然而,日、月食是日、月、地三者處于特殊的相對位置——幾乎或完全成一直線——時必然會出現的一種自然現象。而日、月的運動(實際是地、月的運動)是有規律的,因而日、月食的發生也是有規律的。當然,人們認識這些規律曾經經曆了很長很長的時間。而司馬遷在這個過程中起了開創性的作用。司馬遷分析了曆代的月食記錄,他一破月食不可預測的成見,總結出月食現象的發生存在一種周期性的規律。他在中國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一個交食周期的數據。《史記·天官書》中說道:“月食始日,五月者六,六月者五,五月複六,六月者一,而五月者五,凡百一十三月而複始。故月蝕,常也。”這一段文字中的數字由于千百年流傳中的訛誤而有矛盾,但,月食是有規律的,月食是件正常的天象,這卻是敘述得十分明白的。一般研究者都認為,司馬遷的交食周期就是後來劉歆《三統曆》里的數據,即,一百三十五個朔望月。如果是這樣,那麼上引《天官書》中的數字,自“六月者一”起可改為:“六月者五,而五月者三,凡百三十五月而複始。”

正是由于司馬遷發現了月食現象中有周期規律,人們此後才能自覺地去探求日、月食現象中的其他規律性,並由此而發展起中國傳統的日、月食預報工作。

行星方面的發現和發明早在先秦時代,人們即已發現,在相對位置固定不變的眾多繁星之間,有五顆星在不斷地運動著,即今所謂行星。行星運動在大多數情況下是按照從西向東的方向,稱為順行。但有時也會出現從東向西運動的情況,而在方向變換關頭則會發生行星相對靜止不動的現象。前者稱為逆行,後者稱為留。由于逆行和留在行星運動的整個過程中只占很短的時間,因此在司馬遷之前人們雖然早已觀測到行星有逆行,但卻認為除了火星和金星的逆行之外,其他都是一種反常的變異;至于就火星和金星來說,人們認為它們的留仍是一種反常的變異。這些反常現象都被歸入到了星占學的范疇里去了。

司馬遷分析了漢興百余年來的史官行星觀測記錄,並結合他自己的觀測驗證,他發現,在五個行星的運動中都有逆行現象有規律地出現。《天官書》中說道:“余觀史記,考行事,百年之中,五星無出而不反逆行。”進而他對每個行星都總結和建立了第一份動態完整的行星動態表,其中包括了每個行星在一個會合周期中的順行、逆行和留各個階段的運行時間和所行度數。盡管司馬遷所定的行星動態表精確度還不高,但是他把逆行和留都歸入到正常的、可計算的范疇里來,從而為我國的行星運動研究建立了一個新的起點。司馬遷是一個敏銳的觀測者。他指出,行星在逆行時比順行時可能更加明亮。他說:“反逆行,嘗盛大而變色。”①由于逆行大多發生在行星離地球比較近的時期,因此,觀測者自然會看到它比較明亮。他還指出,金星可以亮到照出地面物體的影子,甚至可以見到它在白晝過子午線②。這些結論也大體是符合實際的。

五顆行星,在司馬遷之前一直有獨特的名字。例如,土星稱為填星,木星稱歲星,火星稱熒惑,金星稱太白,水星稱辰星。還有其他各種名稱。這些名稱來源于各種不同的特征。例如,土星的恒星周期為近于28 年,古人認為它每年在二十八宿的一個宿內運行,將之填滿,因稱填星。歲星的恒星周期近于12 年,古人認為它一年在十二次中的一個次內運行,觀測歲星位置所在即可紀年。熒惑則因這紅色的星運行規律複雜,古人感到困惑,故名。太白則因其色白而明亮。辰星則因其距太陽最遠不超過一辰(一周天的十二分之一,即30°)。其他的名稱則根據種種不同的原由而來。到了司馬遷的時代,他的《天官書》里第一次出現了土、木、火、金、水這五大行星的名稱。它們是在古代五行理論的支配下,根據五星的顏色特征而提出的。按五行理論,五行配五色,即土黃、木青、火紅、金白、水黑。而土、木、火、金這四顆行星的顏色確實與此相符。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司馬遷天文觀測的精細。當然,水星的顏色並不是黑的。司馬遷也知道這一點。它的命名只是為了湊合五行理論。

傳下了第一個全天星官體系為了辨認恒星、觀測及記錄天象的方便,古人把恒星多寡不等地組合起來,每個組合有一個特定的名字。這種組合統稱星官。

《天官書》是現存介紹全天星官的最早的完整文獻。雖然在戰國時代的石申(一作石申夫)《天文》八卷(後又稱《石氏星經》)和甘德《天文星占》八卷(後又稱《甘氏星經》)等著作也有他們自己的全天星官體系,但這些著作都沒有完整而可靠地流傳下來。現在只能在唐代的一些星占著作(如《開元占經》等)中見到大量標為“石氏”和“甘氏”的文字片段,它們都是後人增刪摘取的結果,無法反映出先秦時代的石氏和甘氏星官體系的全貌。

《天官書》將中原地區可見的全部星空劃分成五個天區,稱為五宮。在北極周圍的稱為中宮,有星官14 官;其他天區則劃為東宮,16 官;南宮,20 官;西宮,19 官;北宮,19 官。合共88 個星官。這些星官的命名大多取材于人間,包括各級官吏、諸侯、古帝、賢相、各種器物、動物、植物等等的名稱。人們一見這個體系定以為步入了一個天上的封建王國。其與古希臘的星座命名大異其趣。

① 《史記·天官書》。

② 金星離太陽的角距離最大只有48°。如果金星在子午線上時,太陽一定在地平線上很高了。這時,不是很亮的天體是無法看見的。

鑒于“司馬氏世典周史”,司馬談父子又均任太史令的事實,我們有理由提出,《天官書》的星官體系是司馬氏的體系。它的淵源可能追溯到先秦。它的最晚完成時間當不會晚于《天官書》撰成的年頭公元前一世紀初。這個體系當也是漢朝皇家天文機構所使用的體系。

把這個體系與世傳的各個石氏、甘氏、巫咸氏等各家古星官體系比較,可以看出,這些體系中都有若干星官是受到《天官書》的影響和啟發而組合命名的。例如,《天官書》說:“胃為天倉”,意為胃宿是天上的糧倉。而石氏卻因此而另組合了天倉一官。《天官書》說:“張,素,為廚”,意為張宿是南宮朱鳥的嗉子,又是天上的廚房。而甘氏卻因此而另組合了天廚一官。又,《天官書》說:“天極星,其一明者,太一常居也;旁三星,三公。”太一是秦及漢初最尊重的天神,也是天帝的別名。把天帝置于明亮的北極星的位置上是非常恰當的。三公,指太尉、司徒和司空這三個權位最高的官職,它們之設在天帝的邊上自然也是合乎情理的。但是,甘氏卻另外設立了三公星官。石氏則把太一獨立成一星官,置于一個離天極相當遠的一顆小星上。顯然,甘氏的三公和石氏的太一兩星官都是在《天官書》之後出現的。總之,由于《天官書》的時代下限是明確的,以此來研究後代流傳各古星官體系可以收到意外的效果。

恒星的顏色觀測恒星的顏色是恒星的重要物理特征之一。《天官書》是我國第一部記述恒星顏色的可靠文獻,它給後世留下了十分有價值的資料。書中所記的恒星顏色有:質,白色;狼,白色;心大星,赤色;參左角,黃色;參右肩,蒼色;奎大星,黑色;南極,赤色;昴,白色。

質,即現代天文學上所謂的鬼星團,M34;昴,即今所謂昴星團,M45;參右肩,即參宿七,獵戶座γ星;心大星,即心宿二,天蠍座α星;狼,天狼星,大犬座α星。司馬遷對上述恒星或星團的顏色描述都是正確的,和現代觀測到的一致。奎大星為仙女座β星,紅而較暗,《天官書》為適應五行配五色的理論,因而稱之為黑色。考慮到中國有把深色的東西稱為墨色的習慣,則奎大星之色也可算勉強符合實際。

不符合現今觀測所見的有兩顆星。一是南極,即所謂老人星,船底座α星。現今所見為-0.86 等的亮度,光譜型為F0,屬黃白色。這與《天官書》所稱“赤色”相差太遠。這倒不是司馬遷觀測有誤,而是因為這顆星的赤緯太低,對黃河流域的觀測者來說,它顯露在地平上的高度最多只有5°左右。在離地平線這樣近的地方,地面空氣對星光的吸收比較利害,從而使恒星的顏色變得發紅了。

因此,總的來說,我們對司馬遷的恒星顏色記載的客觀性是沒什麼可懷疑的。

這樣,我們對唯一一顆其顏色記載與現代觀測不同的恒星就必須作認真的對待。這顆參左肩,今名參宿四,獵戶座α星。現今觀測到的是顆0.92等亮度的紅色的Mα型星,而司馬遷記其為黃色。在二千年中,這顆星從黃色變成了紅色,這只能表明這顆星本身發生了某種巨大的變化。此事引起了現代天文學家的興趣,對之作了許多研究,並因之又一次對中國古老的文化遺產引起了贊歎和欽佩。

提出恒星亮度概念的雛型亮度是表征恒星物理特征的一個重要的量。現代天文學上用星等來反映恒星亮度的大小。星等數值越小,亮度就越亮。1 等星就比6 等星亮100 倍,而1 等星則比2 等星亮(100)

15 倍,如此等等。用數字表征星的亮度,這個方法起源于古希臘,當然,當時是沒有嚴格的數量定義的,即,當時並不知道1 等星比6 等星亮100 倍的具體數值,因為當時還不掌握測量亮度的具體原理和方法,而只是憑肉眼的大概估計。然而正是有了這種直觀的數量估計,才會發展起後來有嚴格定義和科學量度原理與方法的恒星亮度概念。

長期以來,人們都從未想到中國古代是否有恒星亮度的概念問題。因為從未發現過中國有用星等數值來表征亮度的記述。然而,恒星有亮有暗,這是個明顯的事實。中國古代的天文觀測家不會不注意到這個事實。我們仔細分析《天官書》的文字描述,發現其中有著某種恒星亮度概念的雛型。

《天官書》中注意到恒星的亮暗問題,它用五種文字描述來反映恒星的明亮程度。雖然《天官書》並未給出這五種描述文字的嚴格定義,因而它們彼此間的界限是很難劃清的,但是,從總體來看,它們之間的區別還是可以分辨的。

第一種描述是“大星”。被稱之為大星的,在介紹全體星官的那部分文字中共有10 顆,其中9 顆已被證認出來,它們是(按通用古星名、通用國際名、星等數值排列):心宿二(天蠍座α,1.22 等)

南門一(半人馬座β,0.86 等)

南門二(半人馬座α,0.33 等)

軒轅十四(獅子座α,1.34 等)

畢宿五(金牛座α,1.06 等)

天狼(大犬座α,—1.58 等)

南極老人(船底座α,-0.88 等)

北落師門(南魚座α,1.29 等)

河鼓二(天鷹座α,0.89 等)

這9 顆星中最暗的是軒轅十四,但也有1.34 等,即,仍是屬于現今所謂一等星的范圍。如計算這9 顆星的平均星等,則為0.51 等。

至于第10 顆星,司馬遷稱之為將位,它的位置應在今所謂後發座的范圍內。但這個星座內沒有什麼亮星。一般認為,將位星即後世所謂的“郎將”星。但此星星等只有5.07 等,這就不但不是一顆亮星,簡直是一顆很暗弱的星了。然而,從前面9 顆星的分析可知,司馬遷的大星稱號不是胡寫的。我們只得認為,也許必須用現代天文學的方法來研究這一天區有無恒星亮度變化的問題。

此外,在介紹金星顏色變化的一段文字中,還談到一顆“奎大星”。奎宿一共16 顆星。這顆奎大星,後稱奎宿九,即仙女座β星,星等為2.37 等。它與前述9 顆大星相比至少暗了1 個星等。因為一個星官中常常不止一顆星,為了稱呼其中的某一顆星時,古人常常不得不借助于該星在整個星官中的位置或該星與其他星的亮度比較。前者如稱“參左肩”、“參右肩”之類;後者如稱這顆“奎大星”。細察全天星官部分中介紹的大星,大多是與全天其他星官比較而言的,與奎大星這種主要就一個星官范圍內而言的大星意義有所不同。加之,奎大星之稱並不在介紹全天星官的那部分文字中出現。因此,我們不認為“奎大星”應屬于前述10 顆全天范圍內的大星之列。話說回來,即算把“奎大星”也計算在內,則也不過把大星的平均星等增到0.69 等而已,就平均數而言影響不大。

第二種描述是“明者”。只有一顆星有這稱謂,即“北極”星官四顆星中最亮的一顆。今稱帝星,小熊座β星,星等2.24 等。

第三種是沒有任何描述的一般星。《天官書》中記的全天星官共約500多顆星。其中絕大部分未加亮度描述。這些無描述的星中有亮到2 等以上的,乃至象織女星這樣很亮的星;也有暗到5 等以下的星;不過,其中大多數是3—4 等左右的星。

第四種描述是“小星”。明確被這樣描述的有三顆星:軒轅禦者(獅子座31,4.58 等)

長沙(烏鴉座x ,4.42 等)

附耳(金牛座92,4.85 等)

另外還有紫觿三星(獵戶座、、) l j j 1 2 ,被稱為“小三星”。這個“小”字也可理解作指所占范圍小。但如果也理解作指亮度小,則6 顆星的平均亮度為4.42 等。如果不計這“小三星”,則三顆小星的平均亮度為4.62 等。第五種描述是針對最暗的星的,稱為“若見若不”。這種描述只對“陰德”三星用過。這三顆是天龍座10 號星和南京大學《全天恒星表》(1972年出版)中的11880 號和11686 號兩星。它們的星等分別為4.77 等,5.70等,6.66 等。其中第一顆星不難看到,第二顆就較難看到,第三顆星則必須有很好的目力,在很好的天氣條件下才能看到,故此司馬遷稱這一星官是“若見若不”。這三顆星的平均星等為5.71 等,也是在常人目力能見的邊緣上了。總起來說,司馬遷對星體亮度的五種描述大體上可以這麼區分:“大星”為1.5 等以上的星;“明者”為2 等左右的星;一般無描述的為3—4 等星;“小星”為4.5 等左右的星;“若見若不”為5—6 等以下的星。盡管這幾種描述有交叉,但大體上的區別還是明顯的。這種恒星亮度概念發展下去,未嘗不可形成一種嚴格的系統。但很可惜,司馬遷開創的事業後世並沒有沿著正確的道路予以發展,致使這一工作被埋沒了二千多年。

關于變星的觀測變星是一種亮度在不斷變化的恒星。對變星的研究是現代天文學上的一項重要課題。因為大氣現象也能導致人目所見的恒星亮度變化,所以人們對古人遺留下的大量關于恒星亮度變化的記述難以鑒別。但是,有些變星,它的最大亮度在人目可見的范圍內,而最小的亮度又在人目不可見的范圍,這樣忽隱忽現的變星既容易被勤于觀測的中國古代天文工作者所發覺,而我們後人也容易對之進行鑒別。《天官書》就有幾處記述了這類變星隱現現象:“賤人之牢。其牢中星實則囚多,虛則開脫。”

“(天)市中星眾者實,其虛則耗。”

“三柱。柱不具,兵起。”

所謂“賤人之牢”,主要包括北冕座的半圓形部分,其中有三顆變星R、S 和T 星。變幅分別為5.8—12.6 等、6.1—12.0 等以及2—9.5 等,都是變化在可見與不可見之間的變星。唐代張守節在《史記正義》中注解這一段時寫道:“牢口一星為門,欲其開也。..一星不見有小喜,二星不見則賜祿,三星不見則人主德令且赦。”撇開這些星占話語不談,其中談到正好是三顆星有不見的現象,而北冕座T 星又正好在半圓形的邊上,符合“牢口一星為門,欲其開也”的話。可見,司馬遷說的星實,即是指R、S 和T 三星的出現;星虛,則是指它們的隱沒。

“天市”,司馬遷說的是四顆星,它們是蛇夫座α、κ、ν三星及巨蛇座η星。這四顆星的范圍內有蛇夫座U 及RS 變星兩顆,變幅分別為5.8—6.5等及5.3—12.3 等。它們當是司馬遷“星眾”、“(星)虛”之說的實際內核。

“三柱”是指“五帝車舍”(後世稱“五車”)五顆星范圍內的三組星,每組三顆星,都是成尖銳的小三角形。其中西北方一柱為禦夫座x e h 、、、三顆星。e x 和均為變星,e 的變幅為5.0—5.6 等。在天氣條件較差的情況下,e 是有可能看不見的。這時就可以說是“柱不具”。

總之,司馬遷觀測到並記下了多顆變星。這項成就在當時世界上是不多見的。

對奇異天象的介紹和記錄所謂奇異天象,這里是指並不經常出現的,古人因不明其本質而對它有神秘感的天象,其中包括各種彗星、大流星、隕石、新星和超新星、極光,以及一些大氣光學現象。對于這些天象,古人起了各種各樣的名字。單單看這些名詞,現代人已難知它們究竟是什麼。而這些長達幾千年的天象記錄卻是當代天文學研究極感興趣的對象,因為許多天象的規律性只有在很長的時期才能充分顯示出來。所以,人們必須求助于古人對天象的具體描述和介紹。在全面介紹這些奇異天象的古書中,《天官書》是最早的一部(雖然馬王堆漢墓出土的帛書《天文氣象雜占》比《天官書》時代更早,但其中只有圖像,而文字卻全系星占條文,並無天象本身的描述,除了彗星外,其他是很難判別的。另外,在《開元占經》中雖有一些石氏和甘氏的有關片斷,但它們是否都是戰國時代石申、甘德的遺文,還很難說)。

《天官書》記載的奇異天象名稱共有20 多個。從對它們的具體描述來看,大體上有以下幾類:1.彗星《天官書》中記有天欃、彗星、天欃、天槍四,那都是具有直而長的彗尾的彗星。有蚩尤之旗,那是尾巴特別彎曲的彗星。有五殘星,那是有五條彗尾的彗星,等等。

2.大流星和隕石有的大流星,由于氣流的影響,它的余跡會發生扭曲變化,人目看來就好象蛇行一樣,稱之為枉矢。有的流星體很大,它們能進入到低層大氣,形成火流星,最後墮入地面,造成很大的隕石坑,隕石形如狗,因稱之為天狗。有的火流星未墮到地面就爆炸毀滅了,如果它們發生在白晝,人們看不到(或注意不到)它們的亮光,而只聽見它的爆炸聲,這就是《天官書》中說的天鼓。關于一般墮落地面的隕石,《天官書》稱為墜星。

3.極光《天官書》中記載了多種極光現象。燭星:一種象火炬形狀的極光。卿云:若煙非煙,若云非云,是一種無定形的彌散光面型極光。天開:在黑夜的天幕上突然出現一條光帶,好象天開裂了一樣。還有歸邪、旬始等,都是各種形狀的極光。

4.黃道光《天官書》關于格澤星的描述就是一幅黃道光圖像的寫照:“如炎火之狀,黃白,起地而上,下大上兌(銳)。”在太陽系中存在許多塵埃粒子,它們主要分布在黃道面及其附近。太陽光照在這些塵埃粒子上,再反射出來,被人們觀測到,就成為黃道光。它的圖像就如上述格澤星的描述。因為它很微弱,所以很難觀測。西方是在十七世紀由法國天文學家開始觀測的。因此,司馬遷在公元前一世紀的描述不能不使人感到驚奇。

5.新星和超新星它們絕大多數是原來暗得肉眼不可見的恒星,忽然亮度增加幾千乃至幾萬倍,人們就看到天上新出現了一顆星,因稱新星。有的會增亮幾千萬乃至幾億倍,就稱為超新星。新星和超新星的亮度後來又慢慢降下去,逐漸消失不見。古人因稱之為客星。有的客星很亮,受大氣衍射的作用,看上去好象射出許多光芒,古人因而又稱為孛星。這兩種名稱在《天官書》里都有記載①,但奇怪的是未作定義性描述。由于彗星也具有出現後又消失的現象,有極少數彗星也會向四周所有方向噴射出氣體,因此古人也把彗星稱為客星或孛星。精細如司馬遷,居然未能從運動或不運動來區分彗星和新星、超新星,這是非常遺憾的事。

除了上述這些奇異天象名稱的介紹外,《天官書》中也有一些天象的記錄。但這些記錄極為粗略,無法具體確定其發生的日期乃至年份。從這一點來說,《天官書》的意義不是提供了寶貴的曆史記錄,而是開創了一個在紀傳體史書中有專門篇幅保存天象記錄的先例(至于准確的天象記錄則在《史記》的一些本紀和年表中有所記載)。

對太初曆工作的作用、貢獻和批評太初改曆是由司馬遷發起的。他也參與了安裝儀器、進行觀測的工作。

可是最後實施的是鄧平、洛下閎的太初曆,而這種曆法與《史記·曆書》中所記的《曆術甲子篇》是完全不同的。《曆術甲子篇》中所記的,是一種四分曆。它的基本數據是一回歸年的時間為3651 4日(因而稱為四分曆),一朔望月的時間為29499940日。鄧平等人的太初曆,其基本數據則為一朔望月時間為294381日,一回歸年時間為3653851539日。化成十進制小數就可知道,這兩組數據十分相近,而以四分曆為略優。司馬遷的拒絕太初曆,是有一定道理的。

但是,司馬遷在曆法問題上有他的缺點。為了強調這次改曆的曆史意義,使漢武帝的統治獲得一種神聖性,他和一些同事把曆法時刻所在的年名加以改動,稱為焉逢攝提格,用干支來表示即為甲寅。這個年名得到漢武帝的批准,在改曆詔書中予以發布。然而,按實際的年名,當時應該是丙子年。改① 不過,《天官書》把孛星寫成茀星。

為甲寅,一下斷開了38 年,給曆史記載和推算添加了種種麻煩。這使最早奉命改曆的人發生意見分歧,導致有人上疏“不能為算”的一個可能的原因。不管怎麼著,後來鄧平等的太初曆並未采用這個年名,使紀年保持了連續。從這一點來講,鄧平是對的。

在天文學思想方面的貢獻司馬遷要“究天人之際”,這就是要研究天和人間的興亡治亂之間的關系。

古代統治階級認為,天是有意志的,它主宰著人間的命運,帝王則是受天之命來統治人民的。天通過天上的各種現象來警示地上的帝王臣民:人間將要發生何種大事了。至于何種天象將預示何種人間大事,則是中國古代星占術研究的內容。天和人間兩者有著神秘的關系,這種關系古代稱之為“天數”。曆代帝王設立了官方的天文機關,其職責之一就是要監視天象,以猜測天的意向。司馬遷本人當過多年的官方天文機關的負責人——太史令。他自認他的家族世代是傳“天數”的,他的祖先是重、黎、羲和,都是星占家兼天文學家。司馬遷本人也不可能跳出這種階級的和社會的局限,他也相信星占術。他的《史記·天官書》中充滿了星占術的語句。這是時代使然,也不足怪。

然而司馬遷卻並不受星占術所束縛。在他研究天人關系的過程中常常發現客觀的天文現象和以往星占家所傳的條文有明顯的矛盾,在這樣的時候,司馬遷並不懷疑客觀現象的真實性,而是甯可對星占術作出局部的否定。作為太史令,司馬遷有條件掌握曆代遺存的天象記錄和人事史料。仔細研究了這些材料後,他發現,過去的許多星占術文是靠不住的。他說:“幽、厲以往尚矣,所見天變皆國殊窟穴,家占物怪,以合時應,其文圖籍 祥不法。”“近世十二諸侯、七國相王,言從衡者繼踵,而皋、唐、甘、石因時務論其書傳,故其占驗凌雜米鹽。”這就是批評這些星占家們並沒有固定的原則,而是見風使舵,“以合時應”,“因時務論其書傳”。這一來就降低了星占家們“通天”的神聖形象。

作為曆史學家,他研究史料的結果認為,“國君強大有德者昌,弱小飾詐者亡”①。這個思想就突破了天命的觀念,強調的是國君的行為對國家興亡的作用。由此他提出,在見到天變之後,對國君來說,“太上修德,其次修政,其次修救,其次修禳,正下無之”②。這些對策反映出,司馬遷並未徹底否定天的作用。不過有意思的是司馬遷把“修禳”放在對策的最末一種,而把調整國君行為的“修德”、“修政”作為第一、第二種對策。這就是說,在司馬遷看來,對于國家的命運來說,國君自己的行為比天意的作用要大得多。而這個思想,實際上可以說已否定了天意的作用。因為,如果人的作用蓋過了天,那麼也就談不上什麼天的至高無上了!由于司馬遷有這樣的認識,所以他在分析曆史上的重大事件,如七國興亡、楚漢相爭之類,雖然也用過不少天命之類的語言,但是他也從他自己的立場、觀點出發,作了許多純屬人世的經驗總結。盡管這類總結的正確性還大可討論,但它們和天意、天命① 《史記·天官書》。

② 《史記·天官書》。

決定論之類的思想相比是高明得多了。而這種純屬人間的經驗總結才是曆史學家司馬遷的本質。

天文現象和任何自然現象一樣都是有規律的。但是,許多天文現象的規律性比較複雜而不能立即辨出。比如說,由于地球既有自轉,又有公轉,因此離地球不遠而同繞著太陽運動的行星,在地球上的人看來其運行規律就不是很簡單。又比如說,月亮繞地球轉的軌道平面和地球繞太陽轉的軌道平面不相重合。因此造成日、月、地三者有時會在一條直線上的局面,這時就發生日食或月食。但由于月亮和地球的公轉周期不可通的,月亮的運動速度和月亮軌道本身都有比較複雜的變化,這就使不大能看到的日、月食的出現顯得更加捉摸不定。如此等等的現象在古代世界天文學知識極其低下的時候是不可理解的。按照中國古代星占術的觀念,凡是和已知天文學規律不相符合的天文現象就叫做“變”,凡是變,就是上天的警告,就屬于星占家的工作范疇。在這種觀念支配下,人們就不可能發現舊規律的謬誤和粗疏,更不可能會發現新的天文學規律。這是星占術阻礙天文學進步的關鍵所在。

然而,司馬遷並不受這種觀念的束縛。前面說到他發現五星逆行和留的規律,發現月食有周期性,等等,都是他沖破了星占術觀念的束縛而得出來的。

一般來說,當發現和過去所認為的天文學規律不合的現象時並不盲目地把它歸之于超自然的“上天警告”,而是在大量客觀資料的啟發下,意識到它是合乎自然規律的,從而努力尋找出新的天文學規律或對舊規律作出修正,這是古代天文學擺脫星占術的束縛而獲得發展的一條比較普遍的道路。司馬遷就是這條道路上的一個傑出典型。

第二十一章霍光金日c 趙充國霍光、金日c 、趙充國是武帝晚年、宣帝早年間的重臣。霍氏盛世,勢傾朝野。

第一節霍光①受遺詔輔政霍光(?—前68),字子孟,西漢河東郡平陽縣(今山西臨汾西南)人,驃騎將軍霍去病的異母弟。他的父親霍仲孺是平陽縣的一名縣吏,因事出入平陽侯家,與侯家侍婢衛少兒相愛,生下去病。不久,霍仲孺吏畢歸家,娶妻,生子霍光,從此與衛少兒不相往來。後來少兒妹衛子夫入宮立為皇後,衛氏滿門富貴,去病亦以皇後姊子得到武帝的重用,在抗擊匈奴戰爭中屢立戰功,官至大司馬、驃騎將軍。去病自知生父為霍仲孺。適值出征匈奴,道經平陽,及派遣官吏迎接霍仲孺至官舍相見,認了父親,“大為買田宅奴婢而去”。出征歸來,經過平陽,乃攜帶霍光西至長安,這時霍光年僅十余歲,武帝以為郎官,稍遷為諸曹侍中。去病死後,霍光為奉車都尉、光祿大夫,“出則奉車,入侍左右,出入禁闥二十余年,小心謹慎,未嘗有過,甚見親信”。

征和二年(公元前91 年),戾太子劉據(武帝長子)被江充陷害致死,武帝以次子燕王劉旦及其弟廣陵王胥多過失,不堪繼承皇位,愛少子弗陵,欲立之;但弗陵年幼,須由大臣輔政。他觀察周圍群臣,唯有霍光最可信賴,而且老成持重,能夠擔當起托孤重任,于是,命宮廷畫工畫周公輔成王朝見諸侯像以賜光。後元二年(公元前87 年),武帝游五柞宮,病危,霍光隨侍右側,涕泣問道:“如有不諱,誰當嗣者?”武帝說:“君未諭前畫意邪,立少子,君行周公之事。”光讓金日c ,日c 不肯。武帝乃下詔立弗陵為皇太子,以霍光為大司馬、大將軍,日c 為車騎將軍,太仆上官桀為左將軍,受遺詔輔政;又以桑弘羊為禦史大夫。次日,武帝病逝,太子即位,是為昭帝。

專斷政事,破除“謀反”

昭帝即位時,才八歲,霍光以大司馬、大將軍錄尚書事,主持全國政務,“政事一決于光”。武帝遺詔封霍光為博陸侯,金日c 為秺侯,桀為安陽侯。不久,金日c 病死,由霍光與上官桀共同輔政。他們之間有著姻親關系,光女為桀子上官安妻,彼此之間原本親密無間,光有事,由桀代其處理政事。但過了不久,兩人關系逐漸緊張起來。上官安有女,年方五歲。安貪圖祿位,請求霍光把他的女兒送進宮去,許配昭帝為後。霍光以外孫女年紀太小,沒有同意。上官桀父子又求鄂邑長公主相助,由長公主出面主持婚事,立上官安女為昭帝後,封安為桑樂侯、驃騎將軍。上官桀父子對長公主十分感激,請求霍光封長公主的姘夫丁外人為侯,光不肯,又為之求官,光又不許,因① 本節主要取材于《漢書·霍光傳》,凡引此傳文字不另加注。

此,上官桀父子和長公主都怨恨霍光,企圖與之爭奪權力。

此時,自以為年長又未得立為帝的燕王劉旦,常懷怨望之心;禦史大夫桑弘羊為他的子弟求官不得,也怨恨霍光。于是,上官桀父子便同長公主、桑弘羊串通一氣,勾結燕王劉旦,策劃發動政變,先除掉霍光,然後廢黜昭帝,立燕王旦為帝。燕王答應事成後封上官桀父子為王。上官安則圖謀事成後殺燕王而立其父。

元鳳元年(公元前80 年)八月,上官桀等令人以燕王名義上書攻擊霍光“專權自恣”,說他有三大罪:第一,謂其到長安東郊廣明鄉檢閱、考試郎官和羽林軍將士練武情況時,擅自使用天子外出時的禮儀,“道上稱 (蹕),太官先置”;第二,謂其賞罰不公,“蘇武使匈奴拘留二十年不降,還乃為典屬國,而大將軍長史(楊)敞無功為搜粟都尉”;第三,謂其擅自增加大將軍幕府的校尉名額,不報告朝廷。並稱:燕王請求到京城來保護皇帝,防止奸臣作亂。這封奏章乘霍光休假之機呈了上去。昭帝雖只十四歲,卻能識別賢愚,明辨是非,他以為霍光到廣明都試不到十日,燕王遠在數千里外,“何以知之”,乃召見霍光。光入,免冠頓首謝罪。昭帝說:“將軍冠,朕知此書詐也,將軍無罪。”後來上官桀及其黨羽又在昭帝面前攻擊霍光,昭帝發怒說:“大將軍忠臣,先帝所屬,以輔朕身,敢有毀者,坐之。”

上官桀等見上告的計謀不行,乃密謀使長公主置酒請光,伏兵格殺之,因廢帝迎立燕王為天子。長公主家舍人之父稻田使者燕倉知道這個密謀,告訴他的上司大司農楊敞,楊敞畏事不敢揭發,以告諫大夫杜延年,延年以告霍光。這年九月,上官桀父子、桑弘羊、丁外人等皆以謀反罪處死,並誅滅其宗族。長公主、燕王旦自殺。這次政變被粉碎後,霍光“威震海內”,昭帝對他更加信任,直至昭帝成年以後,仍令霍光照舊主持政務。終昭帝之世,一直由他執政。

廢昌邑,立宣帝元平元年(公元前74 年),昭帝病逝,沒有後嗣。武帝之子唯有廣陵王劉胥在,群臣屬意于廣陵王。霍光素知劉胥多過失,為武帝所不用,猶豫不決。他聽了一個郎官“唯在所宜,雖廢長立少可以”之言,決意立武帝孫昌邑王劉賀。劉賀狂縱荒淫,動作無節,政事失當①。

霍光見昌邑王荒淫無道,非常擔憂,向大司農田延年問計,延年說:“將軍為國柱石,審此人不可,何不建白太後,更選賢而立之。”並說古代伊尹相殷就有“廢太甲以安宗廟”的先例。霍光深以為然,就與車騎將軍張安世合謀,召集公卿大夫會議于未央宮。會上,霍光說:“昌邑王行昏亂,恐危社稷,如何?”群臣聽了驚愕失色,不敢吱聲。田延年離席按劍,要求霍光不能辜負武帝的委托,應當實行廢立,以安社稷。又以威脅的口吻說:“今日之議,不得旋踵。群臣後應者,臣請劍斬之。”霍光表示同意。議者皆叩頭說:“萬姓之命在于將軍,唯大將軍令。”于是,霍光與群臣進宮謁見太後,具陳昌邑王劉賀“荒淫迷惑,失帝王禮誼,亂漢制度”,奏請太後下詔廢劉賀為庶人。

昌邑王被廢後,霍光與車騎將軍張安世商議迎立新君。當時武帝的子孫,① 參考《漢書·武五子傳》。

齊王劉閎早死,沒有後嗣;廣陵王劉胥多過失,前已不用;燕王劉旦以謀反自殺,其子孫不在當議之列;近親唯有武帝長子故太子劉據之孫病已在民間,號皇曾孫。光祿大夫丙吉以皇曾孫“至今十八九矣,通經術,有美材”①,上書霍光請立之。杜延年“亦知皇曾孫德美,勸光、安世立焉”②。霍光采納了他們的意見,在這年九月會同公卿大臣上奏太後立皇曾孫為帝,是為宣帝。宣帝即位後,下詔褒揚霍光“安宗廟”之功,增封爵邑一萬七千戶,連同以前所封共二萬戶;另外,先後“賞賜黃金七千斤,錢六千萬,雜繒三萬匹,奴婢百七十人,馬二千匹,甲第一區”。自昭帝時至宣帝初年,霍光子弟親屬皆任朝廷要職,總攬兵權,黨親連體,相據于朝廷。一時之間,貴盛無比。霍光的夫人霍顯還不知足,又欲使其小女成君“奇貴”,令人毒死許後,送女入宮,立為皇後,聲勢更加顯赫。後來霍顯把毒害許後之事告知霍光,霍光非常驚恐;但始終不敢揭發。

霍氏之禍宣帝即位後,霍光曾經請求歸政,宣帝謙讓不受,令一切政事“皆先關白光”。光每朝見,宣帝“虛己斂容,禮下之已甚”,對他非常敬重。宣帝初即位時,謁見高廟,霍光驂乘,帝心里嚴畏之,“若有芒刺在背”。後車騎將軍張安世代光驂乘,天子“從容肆體,甚安近焉”。可見宣帝對于霍光敬而畏之。

地節二年(公元前68 年),霍光病危,宣帝親臨光家問候,光上書謝恩,請求以國邑三千戶分封其兄霍去病之孫霍山為侯,宣帝立即令丞相禦史大夫照辦,並拜光子霍禹為右將軍,以慰其意。光卒後,宣帝和太後(霍光外孫女上官後)親自臨喪,葬禮非常隆重,發材官、輕車、北軍五校將士送葬,自長安至茂陵,絡繹不絕。葬後,諡光為宣成侯,封霍山為樂平侯,以奉車都尉領尚書事;光子霍禹襲爵為博陸侯。不久,又封霍山兄霍云為冠陽侯。霍光死後,“霍氏驕侈縱橫”。光妻顯“廣治第室”,霍禹、霍山“亦並繕治第室”,霍云也是游獵無度。禦史大夫魏相上書,以為霍氏倚仗權勢,“驕奢放縱”,應當“損奪其權”。宣帝“自在民間聞霍氏尊盛日久,內不能善”,後來又聽說霍顯毒死許後,乃采納魏相的建議,罷免霍光女婿度遼將軍、衛尉范明友等人的兵權,改任文職;霍禹雖被任為大司馬,而罷其屯兵官屬,也是有職無權。霍顯、霍禹、霍山、霍云等見權勢被奪,又恐宣帝追究許後被毒事,“于是,始有邪謀”。地節四年(公元前66 年),霍顯、霍禹、霍山、霍云、范明友等密謀發動政變,先殺死丞相魏相、平恩侯許廣漢,然後廢黜宣帝,立霍禹為帝。尚未發動,即被人告發,霍云、范明友皆自殺,霍顯、霍禹及其他霍氏親屬皆被處死,“與霍氏相連坐誅滅者數千家”。自武帝以來貴盛一時的霍氏家族終于遭到滅族之禍。

① 《漢書·丙吉傳》。

② 《漢書·杜延年傳》。

第二節金日c謹慎而受信用金日c (前134—前86 年),字翁叔,匈奴族人。原本匈奴休屠王的太子,因其父休屠王曾作金人祭天,故漢武帝賜其姓金氏。他是西漢封建政權中少數民族的代表人物,是漢武帝最親信的大臣之一。

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121 年)春、夏,驃騎將軍霍去病率領大軍兩次出隴西郡,擊匈奴右地(今甘肅河西地區),斬獲頗多,獲得匈奴休屠王用來祭天的金人,俘獲匈奴王侯貴族數十人。渾邪王、休屠王聽到單于“欲誅之”的消息,合謀投降漢朝,後來休屠後悔,渾邪王殺之,遂率領自己的部下和休屠王的部下降漢。漢武帝令霍去病處置匈奴降眾,把降卒留居邊塞,設屬國以處之。至于投降的王侯貴族則派人護送到長安。這些人都得了賞賜和封爵,或封侯,或封官,唯有金日c 同他的母親休屠王閼氏,因為休屠王後悔投降的緣故,都以罪被罰為官奴婢,日c 被分配到宮中飼養馬匹。當時他年方十四歲。

過了幾年,武帝到宮中游宴,帶著不少的妃嬪、宮女,檢閱宮中飼養的馬匹。金日c 等數十名養馬人牽著馬匹經過殿下接受檢閱時,別人都偷看殿上的貴人,唯獨日c 走過殿下時目不斜視。武帝見他身材魁梧,儀容莊重,飼養的馬匹又很肥壯,驚異地詢問之,日c 如實奉告。武帝當即提拔他為管理宮中養馬的馬監。後來逐漸升遷到侍中、駙馬都尉、光祿大夫之職。

金日c 升任扈從皇帝的高官後,小心謹慎,未嘗有過失,武帝“甚信愛之,賞賜累千金,出則驂乘,入侍左右”。武帝周圍的皇親貴戚多暗中嫉妒,說:“陛下妄得一胡兒,反貴重之!”武帝聽說,反而更加寵信他。

金日c 之母平素教誨兩個兒子(日c 與其弟金倫)“甚有法度”,對他們要求嚴格。武後聽說,甚為嘉獎。日c 母死後,武帝令畫工畫其形于甘泉宮。日c 每次扈從武帝到甘泉,見其母像必拜,涕泣盡哀而去。日c 有兩子,為武帝弄兒,經常陪伴武帝。有一次,弄兒從後擁抱武帝頸項,日c 見而怒視之。弄兒走,且啼說:“翁怒”。武帝對日c 說:“何怒吾兒。”後來弄兒長大,在殿下與宮人游戲,日c 望見,“惡其淫亂”,遂殺弄兒。所殺的弄兒,就是日c 的長子。武帝聽說弄兒被殺,大怒。日c 叩頭謝罪,說明他所以殺弄兒的緣故。武帝聽了,深受感動,更加信賴日c 對他的忠誠。由此亦可見他的小心謹慎。

擒馬何羅武帝後元元年(公元前88 年),侍中、仆射馬何羅與其弟馬通因戾太子事件懼誅而謀反。金日c 發現馬何羅兄弟情態異常,懷疑他們有異志,暗中監視他們的行動。何羅也察覺日c 在監視他,不敢貿然行動。這時,武帝巡游林光宮(秦宮,在甘泉宮旁),日c 小病臥于殿中休息處。何羅兄弟乘機夜出,殺掉使者,發兵。第二天早晨,武帝尚睡眠未起。何羅等人尚未入宮。日c 正准備上廁所,感到情況異常,立即坐到武帝臥室前。一會兒,馬何羅袖中藏刀前來,見到金日c ,臉色變了,快步欲入臥室,被室中樂器撞倒。① 本節主要取材于《漢書·金日c 傳》,凡引此傳文字不另加注。

日c 得以抱住何羅,大聲高呼:“馬何羅反!”武帝聞聲驚起,左右侍從人員拔刀直取何羅。武帝深恐格斗中誤傷日c ,制止之。日c 挾住何羅的頭頸,把他摔倒在殿下,隨即將其綁起來,惡懲之。

武帝賜出宮女,日c “不敢近”。帝欲納其女入宮為妃,日c 亦不肯。

受命輔政武帝病危時,召見金日c 與霍光等人,囑其輔佐少主,封日c 為車騎將軍。

昭帝即位後,按武帝遺詔,以討馬何羅功封日c 為c 侯,日c 固辭,不受封。昭帝始元元年(公元前86 年),日c 病危,霍光再申武帝遺命,封日c 為侯。接受封爵的第二天,日c 病逝,諡為c 敬侯。日c 死後,其子金賞承襲侯位,為奉車都尉,次子金建為駙馬都尉,並為昭帝所寵信。宣帝即位後,賞為太仆,列于九卿。日c 弟金倫早死,倫子安上,宣帝時封侯,後來子孫貴盛。

第三節趙充國附辛武賢“通知四夷事”

趙充國(前137—前52),字翁孫,隴西上邽(今甘肅天水西南)人,後來遷徙到金城令居(今甘肅永登西)。他起初是騎兵,因是金城郡良家子,善于騎射,補為羽林軍士,侍衛皇帝。為人“沈勇有大略,少好將帥之節,而學兵法,通知四夷事”。

漢武帝時,趙充國以假司馬身份隨從貳師將軍李廣利出擊匈奴,被匈奴騎兵所包圍。漢軍幾天吃不到食物,死傷者很多,趙充國與一百多個壯士沖出重圍,李廣利帶兵跟隨其後,終于脫身。趙充國身上二十多處受傷,李廣利向皇帝報告這個情況,皇帝下詔召見。武帝親自察看他的傷口,頗為感歎,任他為中郎,遷為車騎將軍長史。

漢昭帝時,武都郡的氏族人鬧事,趙充國以大將軍護軍都尉的身份帶兵平定了此亂,升為中郎將,帶兵屯守上谷郡,又調回朝廷任水衡都尉。

在擁立宣帝的過程中,趙充國參與了霍光的定策,因此封為營平侯。本始年間(公元前73—前70 年),為蒲類將軍,帶領三萬多騎兵,出酒泉擊匈奴。他本當與烏孫合擊匈奴于蒲類澤,烏孫先期至而去,漢兵沒有趕到。他帶兵出塞一千八百多里,西去候山,殺虜數百人,掠畜七千多①。返朝後為後將軍、少府。匈奴發動十多萬騎兵向漢塞開來,打算侵擾漢朝邊區。匈奴人題除渠堂投降漢朝後說起這個情況,漢朝就派遣趙充國統領四萬騎兵駐守緣邊的五原、朔方、云中、代郡、雁門、定襄、北平、上谷、漁陽等九個郡。匈奴單于聽到這個消息,領兵退去。漢即罷兵。

羌族的動向這時,光祿大夫義渠安國出使到了羌族,羌先零部落酋長向他表示要北渡湟水,到漢民不種田的地方畜牧。義渠安國向朝廷報告這個情況。趙充國彈劾義渠安國奉使失職。從此以後,羌人依照以前的話,擅自渡過湟水,當地漢朝的郡縣長官不能禁止。元康三年(公元前63 年),先零部落與各個羌族部落酋長二百多人“解仇交質”,訂立盟約,打算共同侵擾漢朝地區。宣帝知道了這事,問趙充國如何對策,趙充國指出,羌人為患,一是羌族原來各部落互相攻擊,易于控制,但近幾年來他們“解仇合約”,共同反漢;二是羌族與匈奴早就打算聯合;三是羌族還可能“結聯他種”,即與其他種族聯合。所以他提出“宜及未然為之備”的建議。過了一個多月,小月氏部落的羌侯狼何果派人到匈奴借兵,打算攻擊鄯善、敦煌,以切斷漢朝與西域的通道。趙充國估計事情不那麼簡單,需要深謀遠慮。他向朝廷提出建議:一是加強軍事上的邊防;二是離間羌族各部落而偵探其預謀。

于是漢朝兩府(丞相、禦史)又推薦義渠安國出使諸羌,了解其動向。

義渠前去,召集先零部落的頭領三十多人,以為他們都有逆而不順之罪,全部斬首。調兵鎮壓先零之民,殺了一千多人。于是羌族各部及歸義羌侯楊玉等都很震恐,離開其地,劫掠其他小族部落,犯漢邊塞,攻城邑,殺長吏。① 本節主要取材于《漢書·趙充國辛慶忌傳》,凡引此傳文字不另加注。① 據《漢書·匈奴傳》。

義渠安國以騎都尉身份帶領三千騎兵守備羌人,被羌人所擊,損失慘重。他領兵退到令居,向皇帝報告。時為神爵元年(公元前61 年)春天。

趙、辛對羌策略之分歧這時趙充國已七十多歲,宣帝以為他老了,派遣禦史大夫丙吉去問誰可以為將,趙充國很自信地回答:“無逾于老臣者矣。”宣帝又派人去問:“將軍度羌虜何如,當用幾人?”趙充國答:“百聞不如一見。兵難隃度,臣願馳至金城,圖上方略。”意思是說,用兵不能遠離戰場空想,而要親臨前線觀察,然後作出對策。他要求宣帝交給他任務,不必擔憂。宣帝笑著答應了。趙充國到了金城,集結了一萬騎兵,打算渡過黃河,又恐被羌人截擊,就在夜間派遣三支小分隊騎馬銜枚先渡,渡後安營置陣,到了天明,全都完畢。于是大部隊依次全都過渡。羌人百來個騎兵前來,出現在漢軍近旁。趙充國說:“吾士馬新倦,不可馳逐。此皆驍騎難制,又恐其為誘兵也。擊虜以殄滅為期,小利不足貪。”命令漢軍不要攻擊。派遣騎兵到四望峽中放哨,知道沒有羌騎。夜間帶領漢軍上了落都山,召集各個分隊的校司馬,對他們說:“吾知羌虜不能為兵矣。使虜發數千人守杜四望峽中,兵豈得入哉!”趙充國用兵,“常以遠斥候為務,行必為戰備,止必堅營壁,尤為持重,愛士卒,先計而後戰”。他來到設在金城的西部都尉府,“日饗軍士,士皆欲為用”。羌騎多次前來挑戰,趙充國命令堅守而不出兵。捉到的俘虜供認羌人內部各個頭領互相埋怨說:“語汝毋反,今天子遣趙將軍來,年八九十矣,善為用。今請欲一斗而死,可得邪!”這說明羌人畏懼趙充國之用兵,因而內部發生了矛盾。

趙充國之子右曹中郎將趙卬,帶領一支隊伍到了令居。羌兵出動截斷這支漢軍的糧道,趙卬向皇帝報告。皇帝下詔將八校尉與驍騎都尉、金城太守聯合搜捕山間的羌兵,以打通糧道。

起初,羌族部落頭領靡當兒派遣弟弟雕庫來向都尉報告先零部落謀反,過幾天果然反漢。雕庫那個部落的人有一些混在先零部落中,都尉就把雕庫留下作為人質。趙充國以為此人無罪,就讓他回去告訴該部落頭領說:“大兵誅有罪者,明白自別,毋取並滅。天子告諸羌人,犯法者能相捕斬,除罪。斬大豪有罪者一人,賜錢四十萬,中豪十五萬,下豪二萬,大男三千,女子及老小千錢,又以其所捕妻子財物盡與之。”意思是,漢軍前來是誅羌族中有罪的人,區別對待,你們不要互相勾結,應當立功贖罪,還可論功行賞。趙充國是想憑威信招降K 、■部落及被擄掠者,瓦解羌族聯合之謀,待其松懈時擊破之。

這時宣帝已調發六萬人。酒泉太守辛武賢上奏,提出建議:郡兵都守備在南山,北邊空虛,勢不可長久。現在敵兵朝夕侵擾,土地寒苦,漢軍之馬不能過冬,駐守在武威、張掖、酒泉等地有一萬多騎兵,馬匹大多羸疲。可以增加馬的飼料,以七月上旬赍三十日糧,分兵並出張掖、酒泉,合擊在鮮水上的K 、■等部落。羌人以畜產為生命,現在都已離散,漢軍分兵出擊,雖不能全誅滅之,只要奪了他們的畜產,掠了他們的妻子,然後退兵,冬天再次出擊,大軍頻繁打擊,羌人必定喪膽。

趙充國策略的成功宣帝把辛武賢的奏書交給趙充國,命他與校尉以下知羌事者博議。趙充國以為辛武賢之策不妥,他與長史董通年上書認為:辛武賢打算輕引上萬的騎兵,分為兩道出張掖,紆回千里之路。以一馬駝負三十日糧食,大約米二斛四斗,麥八斛,還有衣裝兵器,實在難以追擊。辛辛苦苦到了目的地,羌人必然根據這種情況以定進退,稍稍退去,逐水草,入山林。漢軍再深入,羌人隨即占據漢軍前後險要之地,切斷糧道,勢必有傷危之憂,為夷狄所嘲笑,千年也不得挽回。而辛武賢以為可奪羌人畜產,掠羌人妻子,這只是空話,不是什麼好策。再說武威縣、張掖日勒縣都當北塞,有通谷水草。我們估計匈奴與羌族必有預謀,打算大舉侵擾,希望能阻塞張掖、酒泉以斷絕漢朝與西域的交通,所以那里的郡兵尤不可調發。估計先零部落首為反叛,其他部落是被迫脅從,所以趙充國等建議:欲捐K 、開暗昧之過,隱而勿章,先行先零之誅以震動之,宜悔過反善,因赦其罪,選擇良吏知其俗者拊循和輯,此全師保勝安邊之策。

意思是,對羌族各部,應當根據主謀與脅從的不同情況區別對待,嚴懲主謀者,寬恕脅從者,選擇了解羌俗的良吏撫慰羌民,這才是萬全之策。宣帝將其上書發給群臣議論。公卿議論者都以為先零部落兵馬強盛,而且倚仗K 、開部落的協助,難以對付,不先破K 、開等部落,就無法打擊先零。這種意見完全與趙充國之策相反。

宣帝于是任侍中樂成侯許延壽為強弩將軍,任酒泉太守辛武賢為破羌將軍,發下璽書嘉納其策。同時發書給趙充國,指責他遲遲不肯用兵,不顧士兵艱苦,不計國家開支;告訴他朝廷已按辛武賢之策行動;命令他“引兵便道西並進,雖不相及,使虜聞東方北方兵並來,分散其心意,離其黨與,雖不能殄滅,當有瓦解者”。並說天道順當,出兵必勝。

趙充國受到皇帝指責,並不放棄己見,他以為將軍帶兵在外,雖受詔命,只要能安國家,就應按便宜行事。于是上書表面上承認過錯,實際上進一步陳述用兵利害,說:侵擾者乃先零羌,而不是K 羌。“今置先零,先擊K ,釋有罪,誅無辜,起一難,就兩害,誠非陛下本計也。”先零羌為主謀,深恐漢軍到來而K 羌、開羌背約,如果漢軍“先擊K 羌,先零必助之”,以“堅其約,合其黨”,這樣,必然耗費巨大,曠日持久。最後說:“于臣之計,先誅先零已,則K 、開之屬不煩兵而服矣”,如果馬上進兵,“誠不見其利”。宣帝很快地采納了趙充國之策。

趙充國領兵到了先零羌所在地。先零羌因長久駐于一地,思想上松懈,突然看見漢軍大部隊到來,拋棄車輛輜重,打算渡過湟水,道路險隘,趙充國緩慢地驅逐之。有人說逐利宜速不宜遲,趙充國說:“此窮寇不可迫也。緩之則走不顧,急之則還致死。”果然,羌人赴水溺死者數百人,投降及斬首五百多人,獲得馬、牛、羊十萬余頭,車四千多輛。漢軍到了K 羌地區,命令不得燒毀住所損害農牧。K 羌知道這個消息,高興地說:“漢果不擊我矣。”他們的頭領靡忘派人來說:“願得還複故地。”趙充國報告這個情況,還未得到答複。靡忘親自前來,趙充國招待飲食,讓他回去告諭K 眾。護軍以下的軍官對這件事都有爭議,有說對于這種反虜,不可放他回去。趙充國說:“諸君但欲便文自營,非為公家忠計也。”意思是,你們都是從自己方便考慮,而不是忠于國家的打算。他的話還未說完,答複的璽書已到,命對靡忘以將功贖罪論。後來K 羌竟不煩兵而平定。

屯田“十二便”

那年秋天,趙充國病了,宣帝給他書說:聽說你有病,年老加疾,萬一去世,我很擔憂。現在詔令破羌將軍辛武賢到你的駐地,擔任你的副手,趕快趁此天時大利,將士銳氣,定于十二月擊先零羌。你如果病很嚴重,就駐守不動,只讓破羌將軍辛武賢、強弩將軍許延壽領兵前去。這時羌眾來投降者已一萬多人。趙充國估計他們必定動搖,打算安排騎兵屯田,以待其敝。奏書還未送上去,正好得到命令進兵的璽書。中郎將趙卬害怕起來,派人勸告趙充國說:如果奉命出兵,破軍辱國,將軍守之還可。現在有利而您病,又何必爭議?“一旦不合上意,遣繡衣來指責將軍,將軍之身不能自保,何國家之安?”趙充國歎息說:何以說話如此不忠!如果朝廷早用我的建議,羌患還能到這種程度?往昔推舉可以使羌之人,我推舉辛武賢,丞相和禦史卻薦舉義渠安國,以致羌事搞壞。金城、湟中的谷物每斛八錢,我勸說司農中丞耿壽昌,糴二百萬斛谷,羌人就不敢亂動。耿中丞只申請糴一百萬斛,結果只得四十萬斛。義渠安國再次出使,耗去谷一半。失此二策,羌人所以敢于叛逆。“今兵久不決,四夷卒有動搖,相因而起,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羌獨足憂邪!吾固以死守之。”意思是,只可設法固守,不可輕舉妄動,如果“四夷”猝然起兵,那就不只是羌患了。于是奏上了屯田書。在屯田書中,趙充國提出兩點建議:一、我帶的兵馬,消耗糧、鹽、草等數量巨大,“難久不解,徭役不息”,還可能發生其他變故,而且羌患“易以計破,難以兵碎”,所以我以為“擊之不便”。二、在臨羌至浩亹一帶,罷騎兵,招募民眾,“繕鄉亭,浚溝渠”,進行屯田。只以少數騎兵衛護屯田者,“益積蓄,省大費”。

宣帝複書問:如果實行罷騎兵而屯田之策,“虜當何時伏誅?兵當何時得決?”要求再申明理由。趙充國申訴說:羌人與漢民一樣,都有“避害就利,愛親戚,畏死亡”之心。如果罷騎兵而屯田,“順天時,因地利”,勝利在望。羌眾已經動搖,前後來降者萬余人,聽了宣傳而歸相告諭者凡七十人次,這是解決羌患的實情。同時,還提出留兵屯田“十二便”:步兵九校,吏士萬人,留屯以為武備,因田致谷,威德並行,一也。又因排折羌虜,令不得歸肥饒之墜,貧破其眾,以成羌虜相叛之漸,二也。居民得並田作,不失農業,三也。軍馬一月之食,度支田士一歲,罷騎兵以省大費,四也。至春省甲士卒,循河湟漕谷至臨羌,以示羌虜,揚威武,傳世折沖之具,五也。以閑暇時下所伐材,繕治郵亭,充入金城,六也。兵出,乘危僥幸,不出,令反叛之虜竄于風寒之地,離霜露疾疫瘃遂之患,坐得必勝之道,七也。無經阻遠追死傷之害,八也。內不損威武之重,外不令虜得乘間之勢,九也。又無驚動河南大開、小開使生它變之憂,十也。治湟陿中道橋,令可至鮮水,以制西域,信威千里,從枕席上過師,十一也。大費既省,徭役豫息,以戒不虞,十二也。

他以為“留屯田得十二便,出兵失十二利”,所以要求朝廷采納其策。

宣帝複書提到,屯田不一定能解決羌患,大開、小開還可能與先零聯合,要求趙充國認真考慮然後再次報告。趙充國又報告說:先零羌所剩精兵不多,“失地遠客,分散饑凍”,K 、開、莫須等部落離叛。漢軍屯田,搞好戰備,以逸待勞,“內有無費之勞,外有守禦之備”,故勝利在望。“且匈奴不可不備,烏桓不可不憂”,今久轉運煩費,專給于一方,頗為“不便”。

趙充國報告每次送上朝廷,皇帝都交給公卿議論。贊成趙充國之策者,起初“什三”,“中什五,最後什八”,足見贊成者越來越多。丞相魏相說:“臣愚不習兵事利害,後將軍(指趙充國)數畫軍策,其言常是,臣任其計可必用也。”這表達了當時大臣們對趙充國的信服。宣帝于是答複趙充國,肯定了他的計策。但宣帝因辛武賢、許延壽多次建議出擊,又擔心趙充國屯田可能受到侵擾,于是采取折衷之法,“兩從其計”,詔令辛武賢、許延壽與趙印等出擊,只取得小利;而趙充國不出兵,“所降複者得五千人”,也獲了利。于是又詔令罷兵,只留下趙充國負責屯田。

神爵二年(公元前60 年)五月,趙充國估計羌眾傷亡及投降者甚多,力量削弱,請求罷屯兵。得到皇帝的允准,于是振旅還朝。

友人浩星賜迎接趙充國時說:將軍朝見時應當歸功于出擊的辛武賢、許延壽二將,“如此,將軍計未失也”。趙充國說:“吾年老矣,爵位已極,豈嫌伐一時事以欺明主哉!兵勢,國之大事,當為後法。老臣不以余命一為陛下明言兵之利害,卒死,誰當複言之者?”他還是把原意作了回報。宣帝肯定了他的計策,讓辛武賢複為酒泉太守,趙充國複為後將軍衛尉。

這年秋天,羌若零等部落共斬先零大豪猶非、楊玉之首,不少部落首領率眾來降。漢朝予以安撫,“初置金城屬國以處降羌”。

詔令推舉可以任護羌校尉之人,時趙充國已病,四府推舉辛武賢小弟辛湯。趙充國立即起奏:“湯使酒,不可典蠻夷。不如湯兄臨眾。”這時辛湯已拜受節,有詔更用臨眾。後來臨眾病免,五府又舉辛湯,辛湯“數醉酩羌人,羌人反叛”,果如趙充國之言。

起初,辛武賢與趙卬談話,趙卬說起車騎將軍張安世所為不中皇帝之意,皇帝打算殺他,是趙充國為其解說才得以免。等到趙充國回朝報告軍事時,辛武賢罷歸原官,懷恨在心,就上書告發趙卬泄漏省中之語。趙卬“下吏自殺”。

趙充國要求退休,回了家。朝廷議論“四夷”問題,還常常參與兵謀。

甘露二年(公元前52 年)去世,終年八十六歲,諡為壯侯。

趙充國以功德“與霍光等列,畫未央宮”。成帝追美趙充國,曾召黃門侍郎揚雄稱頌之。揚雄有“在漢中興,充國作武”的頌詞,歌頌趙充國在西漢中興中的武功。

第二十二章漢宣帝漢宣帝承武、昭之後,重視吏治,謀求相對安定的局面,史稱“中興”。第一節經曆磨難幼受“巫蠱”事件株連漢宣帝(前91—前49)劉詢,原名病已,武帝的曾孫,戾太子的孫子。

在位二十五年(前74—前49)。

戾太子劉據是武帝與皇後衛子夫所生,他與妃史良娣生子名叫劉進,號稱“史皇孫”,史皇孫與夫人王翁須生子名叫劉病已,號稱“皇曾孫”。武帝晚年多病,心生疑忌。這時衛皇後已失寵,江充用事。江充與衛皇後、太子劉據有矛盾,深怕武帝死後被太子所害,打算先下手謀害太子。當時迷信,以為用巫術詛咒用木偶人埋于地下,可以害人,稱為“巫蠱”。征和元年(公元前92 年),丞相公孫賀追捕游俠朱安世,朱安世誣告他用巫術詛咒皇帝,武帝輕信,結果公孫賀被捕死于獄中。次年,江充用朱安世之法,誣告太子劉據在宮中埋了木偶人,以巫術詛咒皇帝。太子劉據聞知大懼,乃發兵殺了江充及胡巫。武帝發兵追捕,劉據以兵對抗,在長安激戰五日,死了數萬人,結果劉據兵敗自殺。史稱“巫蠱之禍”。當時有人替太子鳴冤叫屈,說巫蠱之事多不可信,武帝才感到太子“惶恐無他意”,而族滅江充家,為太子作“思子宮”。太子劉據本有三男一女,他本人受害,夫人與子女也受株連,只遺下一個孫子劉詢。

巫蠱案發時,劉詢才生下幾個月,但也被監禁在郡邸獄中。當時廷尉監邴吉受命處理巫蠱郡邸獄,憐湣劉詢年幼無辜,便命兩個謹厚的女犯保養,私給衣服食物,多方照顧。邴吉治巫蠱事,連年不作決斷。後元二年(公元前87 年),武帝病重,另派人嚴治犯人。不久,大赦。此時邴吉就將劉詢送到他的祖母史良娣老家。年已老邁的史良娣之母貞君憐湣劉詢幼孤,親自撫養①。後來劉詢由掖庭收養,才由宗正登記上了宗室簿。當時掖庭令張賀憐愛劉詢,注意奉養,以私錢供給教書。劉詢長大,娶了暴室嗇夫許廣漢之女為妻,依靠許廣漢兄弟及祖母家史氏生活。

繼承皇位劉詢因幼遭家難,生長于下層,不僅知道節儉,好學,而且“亦喜游俠,斗雞走馬,具知閭里奸邪、吏治得失”。他還喜歡旅游,走遍了三輔之地,雖經曆困難,也自覺快樂。

元平元年(公元前74 年)四月,昭帝去世,因昭帝無子,霍光先是召昌邑王劉賀入京即位,不久覺得劉賀“淫亂”,乃廢除之,而建議另立劉詢為帝。于是把劉詢召到未央宮,先封為陽武侯,然後才即帝位,史稱宣帝。① 此篇材料主要依據于《漢書·宣帝紀》,凡引此紀文字不另加注。

① 參考《漢書·外戚傳》上。

第二節親理政事肯定霍光功績宣帝登位時,年已十八。霍光因其**,表示“歸政”。宣帝謙讓不受而“委任”之。當時朝政,“諸事先關白光,然後奏禦天子”①。霍光每次朝見,宣帝“虛己斂容”,以示禮貌。但霍光隨侍,宣帝內心恐懼,“若有芒刺在背”②。直到地節二年(公元前68 年)霍光去世,宣帝“始親政事”。宣帝肯定霍光的功德,詔中提到霍光“定萬世策以安社稷,天下蒸庶咸以康甯”,並稱霍光“功如蕭相國”。霍光侍衛武帝三十多年,輔佐昭、宣二十年,掌權期間鼓勵農業,減輕賦稅,與匈奴和親,抵禦侵擾,在當時政界扮演了主要角色,對“中興”事業起了重要作用。故史稱:“孝昭委政霍光..承孝武奢侈余敝師旅之後,海內虛耗,戶口減半,光知時務之要,輕徭薄賦,與民休息。至始元、元鳳之間,匈奴和親,百姓充實。”③宣帝對霍光功德的肯定,其實也是表示對霍光之政的肯定,盡管他後來為了集權而族誅霍氏,但並未拋棄霍光所定的政策。

繼續“輕徭薄賦,與民休息”

宣帝親政初,曾于地節三年(公元前67 年)十月下詔說:“池籞未禦幸者,假與貧民。..流民還歸者,假公田,貸種、食,且勿算事。”就是說,將苑囿和公田分給貧民與流民耕種,貸給種子與食物,還不要百姓出算賦和給徭役。

元康元年(公元前65 年),宣帝詔:“所振貸勿收。”就是說,原來賑貸給貧民的種子與食物一筆勾銷,不予追回。

元康二年五月,宣帝詔有“其令郡國被災甚者,毋出今年租賦”之說。

即宣布受害嚴重的地區,不必出當年的租賦。

神爵元年(公元前61 年)春,宣帝行幸甘泉、河東等地,下詔:“所振貸勿收。行所過毋出田租。”

五鳳四年(公元前54 年),大司農中丞耿壽昌奏設常平倉,讓邊郡都築倉,谷賤時增價而糴,谷貴時減價而粜,以供給邊郡,節約轉漕。

甘露二年(公元前52 年),宣帝詔稱:“減民算二十,”即減去百姓算賦(原為錢一百二十文)中二十文。

因此,史稱宣帝時“用吏多選賢良,百姓安土,歲數豐穰,谷至石五錢”①。

重視吏治,綜核名實宣帝親政之初,就注意政情吏治,命令群臣奏封事,由此了解下情。五① 《漢書·霍光傳》。

② 《漢書·霍光傳》。

③ 《漢書·昭帝紀·贊》。

① 《漢書·食貨志》上。

日一聽事,對官吏觀其言,察其行,考試功能。他要求官吏盡職,地節三年(公元前67 年)下詔說:“二千石嚴教吏謹視遇,毋令失職。”要求郡國長官管教和督促地方官吏,不能讓他們失職。

他強調決獄宜平,特設廷平官。曾下詔說:“間者吏用法,巧文寖深,是朕之不德也。夫決獄不當,使有罪興邪,不辜蒙戮,父子悲恨,朕甚傷之。今遣廷史與郡鞠獄,任輕祿薄,其為置廷平,秩六百石,員四人。其務平之,以稱朕意。”①他要求官吏奉法,元康二年(公元前64 年)下詔說,“吏務平法。或擅興徭役,飾廚傳,稱過使客,越職逾法,以取名譽,譬猶踐薄冰以待白日,豈不殆哉!”

他審察吏治,元康四年派遣大中大夫強等十二人循行天下,主要任務是“察吏治得失”;五鳳四年(公元前54 年)又派遣丞相、禦史掾二十四人循行天下,“舉冤獄,察擅為苛禁深刻者”。

他反對苛政,下詔批評說:“今郡國二千石或擅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賀召”,即反對地方長官干涉民間喜慶之事。

他反對欺謾,黃龍元年(公元前49 年)詔責當時“上計簿,具文而已,務為欺謾,以避其課”,指令“禦史察計簿,疑非實者,按之,使真偽無相亂”。

宣帝根據吏治情況,獎功罰罪。獎賞有功者,如:地節三年(公元前67年)對安撫流民有功的膠東相王成,下詔獎勵,定秩中二千石,賜爵關內侯。神爵四年(公元前58 年)對治行優異的颍川太守黃霸,定秩中二千石,賜爵關內侯,黃金百斤,同時對颍川吏民也有賞賜。王成與黃霸,原秩二千石,一年得一千四百四十石,升秩中二千石,一年得二千一百六十石,增加秩俸百分之五十①。責罰罪過者,如:元康二年(公元前64 年)冬,本來精明能干、治理有績的京兆尹趙廣漢,因執法出了偏差,“坐賊殺不辜,鞠獄故不以實,擅斥除騎士乏軍興數罪”②,而被腰斬。神爵四年(公元前58 年)十一月,號稱“屠伯”的河南太守嚴延年因酷急和誹謗之罪,棄市③。

故史稱宣帝之治“信賞必罰,綜核名實”,“吏稱其職,民安其業”。

加強漢與少數民族關系宣帝即位之初,漢與烏孫為了反抗匈奴侵擾,相約分頭出兵擊匈奴,匈奴無力抵抗而逃,損失很重。後來匈奴又遭烏孫、烏桓、丁令等族襲擊,加之大雪成災,力量大大削弱,故欲與漢和親。于是漢邊境“少事”。宣帝親政時,正是匈奴內亂外患之日,無力侵擾漢境。此時宣帝為了減輕百姓負擔,于地節三年(公元前67 年)下詔說:“邊境屯戍未息。今複飭兵重屯,久勞百姓,非所以綏天下也。其罷車騎將軍、右將軍屯兵。”即減少邊塞的軍屯。匈奴內亂,出現了五個單于,各派勢力多爭取與漢和親,或來投靠漢朝。漢為了自身的安甯,也積極應付。神爵三年(公元前59 年),匈奴日逐王先① 《漢書·刑法志》。

① 參考《漢書·宣帝紀》顏師古注。

② 《漢書·趙廣漢傳》。

③ 參考《漢書·酷吏傳》。

賢撣率眾來降,漢封其為歸德靖侯④。五鳳二年(公元前56 年),匈奴左大將軍王定來降,封其為信成侯⑤。同年,匈奴呼遬累單于來降,漢也封其為列侯。五鳳三年(公元前55 年)三月,宣帝詔中提到:“(匈奴)諸王並自立,分為五單于,更相攻擊,死者以萬數,畜產大耗什八九,人民饑餓,相燔燒以求食,因大乖亂。單于閼氏子孫昆弟及呼遬累單于、名王、右伊秩訾、且渠、當戶以下將眾五萬余人來降歸義。單于稱臣,使弟奉珍朝賀正月,北邊晏然,靡有兵革之事。”漢朝此時設置西河、北地屬國,以安置匈奴來降者。次年,匈奴單于向漢稱臣,派遣其弟谷蠡王入侍。漢朝因邊塞無寇,減戍卒十分之二。甘露元年(公元前53 年),匈奴呼韓邪單于派遣其子右賢王銖婁渠堂入侍漢廷;郅支單于也派遣其子右大將駒于利受入侍于漢①。甘露二年(公元前52 年),呼韓邪單于叩五原塞,表示願奉國珍三年正月來朝,宣帝同意,並安排接待。次年正月,呼韓邪來漢朝賀,受到盛情接待,並得到很多賞賜。這年郅支單于也遣使來漢奉獻。甘露四年,呼韓邪單于、郅支單于都遣使朝獻于漢,漢朝款待呼韓邪單于的使者格外有禮。黃龍元年(公元前49 年)正月,呼韓邪單于又來朝,漢朝對他禮賜如初②。

宣帝親政時,漢羌和戰是漢羌關系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宣帝初年,羌族先零部落擅自北渡湟水,侵占漢民地區。元康三年(公元前63 年),羌族先零部落與各部落的酋長二百多人集會,“解仇交質”,訂立盟約,打算共同侵擾漢地。宣帝聞知,問趙充國如何對策。趙充國以為,羌人各部盟約,還可能聯合其他各族,應當及早准備。他建議一方面命令邊兵加強戰備,監視諸羌;一方面要破壞諸羌聯合,探聽其預謀內情。于是派遣義渠安國出使諸羌,了解其動向。義渠前去,召集諸羌首領,殺了逆而不順者,又調兵殺了先零羌民一千余人。羌族各部震恐,起而反抗,犯漢邊塞,攻城邑,殺長吏。神爵元年(公元前61 年)春,義渠所部三千騎兵被羌人襲擊,退到令居,向皇帝報告情況。宣帝當即調發兵馬前往金城。以後將軍趙充國、強弩將軍許延壽帶兵前往;又任酒泉太守辛武賢為破羌將軍,與兩將軍並進。趙充國到了金城,以哨兵了解敵情,派間諜宣傳政策,日饗軍士而不進擊。羌人見漢軍堅壁固守,無法進攻,互相埋怨,發生了矛盾。辛武賢以為進軍時機已到,向皇帝上書建議進兵。趙充國以為,辛武賢的建議不妥,如果冒險進兵,必然進退兩難。他一再上書建議只能先擊主謀者先零部落,逼其悔過而赦之,再選擇良吏前去撫慰羌眾。宣帝要他作詳細說明。趙充國反複論說,馬上進擊失十二利,留兵屯田有十二便。宣帝肯定了趙充國屯田之策,于是詔令罷兵,讓趙充國負責屯田。到了神爵二年(公元前60 年),羌民斬了先零大豪楊玉、猶非之首,向漢投順,漢朝設金城屬國以安置投順的羌民。羌亂至此告一段落①。

加強與西域的聯系④ 參考《漢書·景武昭宣元成哀功臣表》。

⑤ 參考《漢書·景武昭宣元成哀功臣表》。

① 此據《漢書·匈奴傳》上。《漢書·宣帝紀》曰:“(甘露元年)冬,匈奴單于遣弟右賢王來朝賀。”兩個記載不同。

② 此段情節,除依據《漢書·宣帝紀》外,還參考了《漢書·匈奴傳》上。① 此段情節,除依據《漢書·宣帝紀》外,主要參考《漢書·趙充國傳》。漢自張騫通西域、李廣利伐大宛之後,開始在西域設置校尉,屯田于渠犁。地節二年(公元前68 年),宣帝派遣侍郎鄭吉到渠犁負責屯田。鄭吉通過屯田積蓄了糧食,發兵打敗了車師。宣帝詔令鄭吉繼續在渠犁與車師屯田積糧,以安定西域,對付匈奴。匈奴得知消息,前來爭奪車師之地。鄭吉固守力弱,要求增援。宣帝詔令長羅侯常惠帶領張掖、酒泉的騎兵開往車師北邊千余里,顯示漢軍威武,嚇得匈奴騎兵退去。車師王因得到漢軍保護而不受匈奴欺壓,樂于“親漢”。稍後,鄭吉又迎匈奴日逐王來漢投降。宣帝先命鄭吉負責衛護鄯善西南方(南道)各國的安全,繼又命其兼護車師西北方(北道)各國的安全,所以號稱“都護”。宣帝還封鄭吉為安遠侯,這是神爵三年(公元前59 年)之事。西域都護的幕府,設在烏壘城(在今新疆庫爾勒與輪台之間),負責處理西域各國事務,同時主管屯田事業。漢朝的西域都護取代了匈奴在西域的僮仆都尉,反映了漢匈勢力在西域的消長,所以史稱:“漢之號令班于西域矣,始于張騫而成于鄭吉。”也可以說,漢與西域關系的密切,始于武帝之世而成于宣帝之時①。

“昭宣中興”論史稱“昭宣中興”,是謂西漢初年的皇業得以複興。以昭宣之政與漢初政治兩者比較,在經濟、政治、民族關系諸方面都是後來居上,但同時社會矛盾有所發展和激化,故漢朝統治旋即由興而衰。“中興”之功,就統治階級方面來說,主要是兩個人物起主要作用,一個是霍光,一個是漢宣帝。宣帝誅除霍氏,只是政治權力之爭,而不是政治路線斗爭。

① 此段情節,主要依據于《漢書·鄭吉傳》和《西域傳》。

第二十三章蕭望之貢禹師丹蕭望之、貢禹、師丹以名儒為大臣,能高論而無濟時艱。

第一節蕭望之受霍光冷遇蕭望之(?—前46),字長倩,西漢東海蘭陵(今山東棗莊東南)人,徙于杜陵(今陝西西安市東南)。家庭世代以種田為業,到了蕭望之開始學習儒學。他“好學”,起初學習《齊詩》,師事後倉達十年。後來到太常受業,又事同學博士白奇,還從夏侯勝問《論語》、《禮服》。京師的儒生們對他都很稱贊。他還寫有賦四篇②。

那時大將軍霍光執政,長史丙吉推舉儒生王仲翁、蕭望之等幾個人,都被召見。在此之前左將軍上官桀等謀殺霍光,霍光殺了上官桀等之後出入都加戒備。進見他的官民都要露體被搜身,摘去兵器,由兩個侍衛挾持。只有蕭望之不肯聽他這套擺布,自動出閣,說:“不願見。”侍衛人員對他叫嚷亂扯。霍光知道這個情況後,吩咐侍衛人員不要亂扯。蕭望之到了霍光面前,對他說:“將軍以功德輔幼主,將以流大化,致于洽平,是以天下之士延頸企踵,爭願自效,以輔高明。今士見者皆先露索挾持,恐非周公相成王躬吐握之禮,致白屋之意。”霍光居功自傲,聽不得這種意見。于是獨不任用蕭望之,而王仲翁等都補為大將軍史。三年間,王仲翁官至光祿大夫給事中,蕭望之以射策甲科為郎,被分配看守小苑東門。王仲翁出入,前呼後擁,趾高氣揚,對蕭望之說:“不肯錄錄,反抱關為。”意思是,你不肯循規蹈矩,得罪了執政,結果不得大官而守門。蕭望之說:“各從其志。”

過了幾年,蕭望之因弟弟犯法受到牽累,不得宿衛,免歸而做了郡吏。

魏相把他收在部下,經過考察在大行令部下做了個司禮官。

建議宣帝親政霍光死後,霍光之子霍禹又做大司馬,霍山領尚書,霍氏親屬都宿衛內侍。地節三年(公元前67 年)夏,京師下雹,蕭望之因此上疏,要求皇帝安排接見,當面申說災異之意。宣帝自在民間已聞蕭望之之名,決定由少府宋畸問明情況,要求不必隱諱。蕭望之當即提出了看法,說:現在陛下“思政求賢”,用心很好,“然而善祥未臻,陰陽不和,是大臣任政,一姓擅勢所致也。附枝大者賊本心,私家盛者公室危。”建議皇帝“親理政”,“舉賢材”,“考功能”。

這顯然是針對霍氏專權而發的重要議論。宣帝任蕭望之為謁者,當了朝廷接待賓客的近侍。

這時宣帝初即位,想要進用賢能之士,將官民的上書交給蕭望之處理。

蕭望之做得很合宣帝之意,接連提升為諫大夫、丞相司直,一年中升了三次,做到了二千石級的大官。後來霍禹竟以謀反罪受誅,蕭望之則日益受到信用。① 此篇材料主要依據《漢書·蕭望之傳》,凡引此傳文字不另加注。

② 參見《漢書·藝文志》。

發表政見,多所建議蕭望之因通政事而被選任為平原太守。他想留在朝廷內,不願意遠出為郡守,元康六年(公元前65 年)被征入朝廷當了少府。宣帝覺得蕭望之“經明持重,議論有余,材任宰相”,打算試試他處理政事的才干,于元康二年任他為左馮翊。蕭望之由少府左遷左馮翊,懷疑君主對己有所不滿,就裝起病來。宣帝聽到消息,派遣侍中成都侯金安上去向他宣諭旨意說:“所用皆更治民以考功。君前為平原太守日淺,故複試之于三輔,非有所聞也。”蕭望之知道了皇帝試用他的原意,馬上積極處理政事。

這年西羌反,漢朝派遣後將軍趙充國去討伐。京兆尹張敞上書建議說,現在大軍出征,供給緊張,西方農業歉收,將會引起饑荒,希望命令有罪者入谷贖罪,以救急難。蕭望之與少府李強發議,以為民有“好義欲利”之心,關鍵在于上之教化,對待義與利不可不慎,“今欲令民量粟以贖罪,如此則富者得生,貧者獨死,是貧富異刑而法不一也”。他們引經據典,反對張敞入粟贖罪的建議。

宣帝又將此議交給兩府商討,丞相、禦史向張敞問難。張敞說,蕭望之等所言,是“常人之所守”。“竊憐涼州被寇,方秋饒時,民尚有饑乏,病死于道路,況至來春將大困乎!不早慮所以振救之策,而引常經以難,恐後為重責。常人可與守經,未可與權也。”

蕭望之與李強又舉出武帝時期贖罪法引起暴亂的事實,再次反對贖罪之議。當時丞相魏相、禦史大夫丙吉也以羌患快要解決,軍需大致相給,就否定了張敞之議。蕭望之為左馮翊三年,于神爵元年(公元前61 年)遷為大鴻臚。

在此之前烏孫昆彌翁歸靡上書,表示要立元貴靡為嗣,要求娶漢公主,結婚內附,叛離匈奴。詔下公卿議。蕭望之以為烏孫遠在西域,相信他們的甜言蜜語,萬里結婚,不是好策。宣帝不采納其議,于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派遣長羅侯常惠護送公主(或稱少主)遠嫁元貴靡。還沒有出塞,烏孫昆彌翁貴靡死,他的侄子狂生負約自立。常惠從塞下上書報告,把公主留在敦煌郡,親至烏孫,指責狂王負約,因立元貴靡,回來迎公主。詔下公卿議,蕭望之又表示反對,他說:“烏孫持兩極,無堅約”,建議征還少主。宣帝采納了這個意見,此後漢不再與烏孫和親。

神爵三年(公元前59 年),蕭望之升為禦史大夫。五鳳(公元前57—前54 年)年間匈奴大亂,議者多說匈奴為害日久,可因其亂舉兵滅之。詔遣中朝大司馬車騎將軍韓增等大臣問策于蕭望之。蕭望之認為,如果“乘亂而幸災”,“彼必奔走遠遁”,“不以義動兵,恐勞而無功”。他建議:“宜遣使者吊問,輔其微弱,救其災患,四夷聞之,咸貴中國之仁義。如遂蒙恩得複其位,必稱臣服從,此德之盛也。”宣帝采納了他的建議,後來漢朝果然調兵衛護呼韓邪單于,平定其內亂。

這時大司農中丞耿壽昌建議設立常平倉,宣帝稱好,蕭望之卻表示反對。然而推行常平倉,“民便之”①。丞相丙吉年老,宣帝對他甚為器重,而蕭望之又奏言:“百姓或困乏,盜賊未止,二千石多材下不稱職。三公非其人,① 《漢書·食貨志》。

則三光為之不明,今首歲日月少光,咎在臣等。”意思是,百姓窮困,盜賊未止,官吏無能,都因丞相不稱職。宣帝因蕭望之輕視丞相,就命幾個官吏詰問他。蕭望之知道不妙,免冠答對。宣帝從此對他不大高興。

由太傅輔政後來丞相司直緐延壽上奏,告發蕭望之對使者傲慢失禮,對丞相患病也不過問,還有擅作威福和貪財行為,觸犯了法律,要求逮捕查辦。宣帝于是指責蕭望之“廉聲不聞,傲慢不遜”,沾染汙點,于五鳳二年(公元前56年)左遷為太子太傅。

蕭望之左遷後,黃霸、于定國等相繼由禦史大夫升為丞相。他卻不得為相。做太傅時,以《論語》、《禮服》等教授太子。

匈奴呼韓邪單于要來朝見天子,詔公卿議接見禮儀。黃霸、于定國等認為,“其禮儀宜如諸侯王,依次在下”。蕭望之則認為、對待匈奴,應當尊重,“宜待以不臣之禮”。宣帝采納了他的意見,“以客禮待之”。

甘露三年(公元前51 年),蕭望之主持石渠閣會議,評議諸儒對《五經》同異的意見②。

宣帝于黃龍元年(公元前49 年)病重,選擇可以囑托大事的大臣,把外戚侍中樂陵侯史高、太子太傅蕭望之、少傅周堪召到宮中,任史高為大司馬車騎將軍、蕭望之為前將軍、周堪為光祿大夫,都受遺詔輔政,領尚書事。宣帝去世,太子即位,是為元帝。蕭望之與周堪本以師傅受到尊重,現在多次宴見,參議國家大事。蕭望之又推薦劉向,擢為給事中,與侍中金敞“並拾遺左右”。四人同心謀議,勸導元帝重視古制,多所欲匡正,元帝信任並采納他們的意見。

與弘恭、石顯的矛盾以前宣帝不大重視儒術,任用法律,而中書宦官用事。中書令弘恭、石顯久典樞機,明習文法。弘恭“善為請奏,能稱其職”。石顯“為人巧慧習事,能探得人主微指,內深賊,持詭辯以中傷人,忤恨睚眦,輒被以法”①。他們與外戚車騎將軍史高互相勾結,而與蕭望之等對立。蕭望之與史高“有隙”②,又“患苦外戚許、史在位放縱,而中書宦官弘恭、石顯弄權”③,打算建議罷免這伙人。他以為中書是為政之本,應當選用賢明之人,武帝因游宴後庭而任用宦者,這不是本朝舊制,又違古代不近刑人之義,建議罷免中書宦官,更用士人,因此與史高、弘恭、石顯等的矛盾加深。元帝初即位,難于改革,議久不定,還將劉向調為宗正。

蕭望之、周堪多次推薦名儒才士備用諫官,會稽人鄭朋暗里打算附從蕭望之,上書揭發史高、許章及其子的過錯。周堪看過這個奏疏,建議讓鄭朋待詔金馬門。鄭朋當面吹捧蕭望之,說蕭望之如果興周、召之業,他願追隨② 《漢書·宣帝紀》。

① 《漢書·佞幸傳》。

② 《漢書·匡衡傳》。

③ 《漢書·楚元王傳》。

效力。蕭望之對此奉承頗為樂意。鄭朋還多次稱頌蕭望之,短毀史高,說許章、史高的過失。

被宦者勢力迫害而亡自鄭朋的不正之風暴露之後,蕭望之就與他斷絕來往,周堪也不予推薦任用。鄭朋為此怨恨,倒向許、史,把說許、史事的責任推給周堪等人,說:“皆周堪、劉更生教我,我關東人,何以知此?”于是侍中許章建議召見了鄭朋。鄭朋出外揚言說:“我見,言前將軍(蕭望之)小過五,大罪一。中書令在旁,知我言狀。”蕭望之聽到這個消息,就此問弘恭、石顯。弘恭、石顯擔心蕭望之親自申訴,會交由其他官員查辦,立即勾結鄭朋及其同伙華龍,命二人告發蕭望之等陰謀打算罷車騎將軍及排擠許章和史高,等候蕭望之休假之日,上奏皇帝。于是這事交給弘恭審問,蕭望之率直地對話:“外戚在位多奢淫,欲以匡正國家,非為邪也。”弘恭、石顯上奏說:“望之、堪更生朋黨相稱舉,數譖訴大臣,離毀親戚,欲以專擅權勢,為臣不忠,誣上不道,請謁召致廷尉。”意思是說蕭望之等結黨營私,要求法辦。當時元帝初即位,不懂得“謁者召致廷尉”就是下獄,便答應了弘恭等人的建議。後來元帝召見周堪、劉向,才知蕭望之已關在獄里,大驚地說:“非但廷尉問邪?”就此責備弘恭、石顯,二人叩頭認錯。元帝說,把他們放出來照常管事。弘恭、石顯唆使史高出面對元帝說,皇帝新即位,就審查師傅,既然已經下獄,應該就此罷他的官。于是元帝下詔說,蕭望之輔導我八年,沒有什麼罪過,把他及周堪、劉更生都罷官為民。而鄭朋卻當上了黃門郎。

過了幾個月,元帝又下詔說,蕭望之“導以經術,厥功茂焉”,賜爵關內侯,任為給事中。元帝還打算依靠蕭望之用為丞相。恰巧這時蕭望之之子散騎中郎蕭伋為其父前事上書鳴不平,有司受理此事,反而上奏說蕭望之本來有罪而不是他人誣告,現在他教子上書,失大臣之體,犯了不敬之罪,要求逮捕。弘恭、石顯知道蕭望之個性剛而不屈,上奏說:蕭望之“不悔過服罪,深懷怨望,教子上書,歸非于上”,不將他下獄,不足以解決他怏怏之心。元帝說:“蕭太傅素剛,安肯就吏?”石顯等人說:“人命至重,望之所坐,語言薄罪,必無所憂。”元帝于是同意了他們的建議。

石顯等立即著手逮捕蕭望之,並命執金吾派兵包圍蕭府。使者到了蕭府,召蕭望之。蕭望之知道不妙,打算自殺,他的夫人加以阻止,以為這不是皇帝之意。他為此問門生朱云怎麼對待。朱云是個好節之士,覺得不好對待,勸蕭望之自己拿定主意。于是蕭望之仰天歎道:“吾嘗備位將相,年逾六十矣,老入牢獄,苟求生活,不亦鄙乎!”竟然飲鴆自殺。這時是初元二年(公元前47 年)十二月。元帝得知消息大驚,拊掌大叫:“曩固疑其不就牢獄,果然殺吾賢傅!”他罷食不吃,直掉眼淚,近侍人員也隨之哀慟。于是召來石顯等責問議論不審,石顯等免冠認錯,過後也就作罷。

元帝對蕭望之始終追念不忘,不僅讓其長子蕭伋嗣為關內侯,還每年派使者去掃墓。

蕭望之是當時的名儒,作風上尚算正派,政治上有一定見解。史稱他“身為儒宗,有輔佐之能,近古社稷臣”,似乎評價過高。他身為天子之師,官高位重,卻斗不過兩個中書宦者,即使有元帝關懷,也逃不脫石顯等人的暗算。這個問題,扯不上什麼儒法兩條路線的斗爭,實是兩支君權附屬勢力的較量,由于蕭望之缺乏實際才干,君主操縱無能,而對手石顯等卻是玩弄陰謀詭計的行家里手,以致宦者勢力得勝,師傅勢力失敗。蕭望之個人成了這場斗爭的犧牲品。

第二節貢禹建議朝廷節儉貢禹(前124—前43),字少翁,西漢琅邪(郡治今山東諸城)人。通曉儒家經學,學習和傳授《齊論》、《公羊春秋》②,被征為博士,任涼州刺史,因病去官。又舉賢良,任河南縣令。過了一年多,在工作上受到太守府官的指責,免冠認錯。他說:“冠一免,安複可官也!”于是去官。

元帝初即位時,征用貢禹為諫大夫,在政事上多次虛心請教。這時農業歉收,地方上大多窮困。貢禹向元帝上奏,說:古時簡樸,任賢使能,薄稅輕徭,所以人給家足。到了本朝初年,循古節儉;後來爭為奢侈,上行下效,“甚非其宜”。並指出:“方今齊三服官作工各數千人,一歲費數巨萬。蜀廣漢主金銀器,歲各用五百萬。三工官官費五千萬,東西織室亦然。廄馬食粟將萬匹。..東宮之費亦不可勝計。天下之民所為大饑餓死者,是也。今民大饑而死,死又不葬,為犬豬食。人至相食,而廄馬食粟,苦其大肥,氣盛怒至,乃日步作之。..武帝時,又多取好女至數千人,以填後宮。..諸侯妻妾或至數百人,豪富吏民畜歌者至數十人,是以內多怨女,外多曠夫。及眾庶葬埋,皆虛地上以實地下。其過自上生,皆在大臣循故事之罪也。”他向元帝建議“少仿古以自節”,節省費用,遣歸宮女,減少廄馬,將一部分苑地分給貧民耕種。元帝采納了貢禹的建議,下詔令太仆減食谷馬,水衡減食肉獸,將宜春下苑交給農民耕種,又罷角抵諸戲及齊三服官。提拔貢禹為光祿大夫。

建議減輕農民負擔不久,貢禹上書,說自己年已八十一歲,血氣衰竭,耳不聰,目不明,難以任職,是個“素餐尸祿餐朝之臣”,要求退休還鄉。元帝不同意。過了一個多月,任貢禹為長信少府。元帝初元五年(公元前44 年)六月,禦史大夫陳萬年去世,貢禹被提升為禦史大夫,位于三公之列。

貢禹在位,多次言朝政得失,提出不少具體的建議。他說,古時民無賦算口錢,自漢武帝“征伐四夷,重賦于民,民產子三歲則出口錢,故民重困,至于生子輒殺,甚可悲痛”。他建議,當令男兒七歲才出口錢,二十歲才出算賦。

他又說,古代不以金錢為幣,專意于農業。現在本朝以銅鑄錢,開山采掘銅鐵,斬伐林木,耗費人才,破壞生態,影響天氣,勢必產生水旱之災。自從鑄五銖錢以來,百姓犯盜鑄罪而判刑者很多,富者愈富,貧者愈貧,商賈求利“而不出租稅”,農夫勞苦而負擔沉重,“已奉谷租,又出稿稅,鄉部私求,不可勝供”,所以百姓“棄本逐末,耕者不能半”,“窮者起為盜賊”。他指出,這是由于“末利深而惑于錢”,根子就在于“錢”。所以,他建議,取消采銅業及以銅鑄錢,禁止私商活動,也不必收商賈之稅,務必“使百姓一意農桑”①。

① 本篇材料主要依據于《漢書·貢禹傳》,凡引此傳文字不另加注。

② 見《漢書·藝文志》及《儒林傳》。

① 《漢書·食貨志》。

他又說,各個離宮及長樂宮的侍衛人員可減一大半,“以寬徭役”。十萬多官奴婢戲游無事,費用巨大,百姓負擔很重,應當令官奴婢“代關東戍卒,乘北邊亭塞候望”,即以官奴婢代替百姓負擔徭戍任務。

建議糾正官場風氣他又建議,令朝廷官員的家庭不得私自販賣,與民爭利,違犯者“輒免官削爵,不得仕宦”。他指出,文帝時“貴廉潔,賤貪汙”,商賈、贅婿及貪官“皆禁錮不得為吏”,賞善罰惡,不阿親戚,“無贖罪之法,故令行禁止”。武帝興功,耗費巨大,用度不足,“乃行一切之變,使犯法者贖罪,入谷者補吏,是以天下奢侈,官亂民貧,盜賊並起,亡命者眾”。地方政府以便巧書計者和勇猛酷烈者為吏,欺上瞞下,虐待百姓。所以無義而有財者顯于世,欺謾而善書者尊于朝,悖逆而勇猛者貴于官。故俗皆曰:‘何以孝弟為?財多而光榮。何以禮義為?史書而仕宦。何以謹慎為?勇猛而臨官。’”有些犯法受刑分子從政,行為不端,但“家富勢足,目指氣使”,號稱為“賢”。所以說,“居官而置富者為雄傑,處好而得利者為壯士,兄勸其弟,父勉其子,俗之敗壞,乃至于是!”他認為造成此政此風的原因,“皆以犯法者得贖罪,求仕者不得真賢,相守崇財利、誅不行之所致也。”所以,他建議,“宜除贖罪之法”,對于選舉不實及貪贓枉法者,不但免官,還要殺頭,一定要改變長期以來“舍法度而任私意,奢侈行而仁義廢”的不良風氣。

元帝將貢禹的建議交給群臣議論。從此開始令男兒七歲才出口錢。又省一些宮館的侍衛人員,減諸侯王廟衛卒半數。其余貢禹的建議,則未被采納。貢禹又建議罷郡國廟,定漢宗廟迭毀之禮,都未得施行。

能言而不能改進政治貢禹為禦史大夫時,所議多與丞相于定國不合。當時關東連年遭受災害,流民進入關中,影響京師安定,上書論政者多歸咎于大臣。元帝引見于定國和貢禹,“條責以職事”,指出當時惡吏妄為,盜賊濅廣,民多怨結,地方大員多不稱職。並指問:“今丞相、禦史將欲何施,以塞此咎。”①貢禹等無言以對,想不出什麼施政良策。

貢禹任禦史大夫僅幾個月便去世,死時為元帝初元五年(公元前44 年)

十二月九日②。他死後,皇帝追思其議,竟下詔罷郡國廟,定迭毀之禮。但劉歆以為貢禹建迭毀之議,不免“失禮意”③。

貢禹與王吉為友,都“以禮讓進退”④。當時人們稱道:“王陽(即王吉)在位,貢公彈冠。”①這是說他倆取舍相同。

貢禹的言論,多切中時弊,揭露社會矛盾及政治風氣較為尖銳,有一定的進步性;但他的建議不是基于對社會深刻的分析及有力的措施,不切實際① 《漢書·于定國傳》。

② 《漢書·元帝紀》。

③ 《漢書·韋賢子玄成傳》。

④ 《漢書·王貢兩龔鮑傳·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