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中古時代-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 1

圖版目次一、莫高窟259 窟佛北魏敦煌二、莫高窟248 窟菩薩北魏敦煌三、莫高窟432 窟菩薩北魏敦煌四、洛神賦圖卷(部分) 晉顧愷之故宮博物院藏宋摹本五、梁武帝修陵石刻天祿南朝丹陽六、墓磚畫狩獵耕作魏晉嘉峪失七、《薦季直表》魏鍾繇唐摹本傳刻八、《喪亂帖》晉王羲之日本藏唐摹本九、《蘭亭序》晉王羲之故宮博物院藏唐摹本十、墓磚畫竹林七賢和榮啟期(南壁) 南朝南京西善橋十一、墓磚畫竹林七賢和榮啟期(北壁)

十二、梁南康簡王蕭績墓石刻全景南朝句容十三、云崗石窟20 窟主佛及東立佛北魏大同十四、云崗石窟6 窟後室東壁北魏大同十五、云崗石窟13 窟南壁門拱上部七立佛北魏大同十六、龍門石窟中洞北壁全景北魏洛陽十七、麥積山石窟千佛廊北魏天水圖版共十七幅。圖版十三至十七,是關于石窟藝術的,分別選自《云崗石窟》、《龍門石窟》、《麥積山石窟》,圖版一至三,選自《敦煌彩繪》,均系文物出版社出版。圖版四至十二,選題較寬,涉及書法、繪畫、雕刻等方百。圖版七,選自北京出版社出版的《三希堂法帖》。圖版八、圖版九,選自山東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國美術通史》。圖版五、圖版六,選自中國曆史博物館收藏相片。圖版四,選自人民美術出版社出版的《中國曆代繪畫·故宮博物院藏畫集》Ⅰ。圖版十至十二,選自文物出版社出版的《南朝藝術》。題記本卷和下卷(第六卷)都是論述中國中古時代發展時期曆史的。這是一個全國性民族重新組合的時期。在這時期的前期,民族重新組合現象在展開。這是在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在這時期的後期,民族重新組合的現象逐漸告一階段。這是在隋唐時期。三國而晉南北朝時期給一些人的印象,好像只是一團混亂,其實這段曆史也自有它的行程可以稽考的。大致說來,這個時期相當于公元196 年至589 年,可分為四個階段。第一,三國的鼎立。第二,西晉短暫的統一和東晉十六國的混亂。第三,南北朝的對峙。第四,從北魏的分裂到隋的統一。從這四個階段的劃分上看,這個時期曆史形成的脈絡還是相當清楚的。本卷的綜述對這種情況有更具體的論述。這種劃分是從曆史發展的全局上看,而不是簡單的作為割據的曆史來處理的。

本卷的撰寫者整整有42 位,其中有:何茲金同志,是本卷主編,撰寫了綜述部分的第一、二、三、四、五章和第六章的一至五節。茲全,1911 年生于山東菏澤,1935 年畢業于北京大學史學系,現任北京師范大學曆史系教授。主要著作有《讀史集》、《中國古代社會》、《曆史學的突破、創新和普及》。

周一良同志撰寫了序說部分的第一章和第三章。他1913 年生于安徽東至,1935 年畢業于燕京大學,1944 年獲哈佛大學博士學位。曆任曆史語言研究所助理員、哈佛大學日文教員、燕京大學副教授、清華大學教授兼曆史系主任、北京大學教授兼曆史系主任。1988 年離休。主要著作有《魏晉南北朝史論集》、《魏晉南北朝史禮記》,並主編《中外文化交流史》,與吳于廑同志共同主編《世界通史》等。

黃展岳同志撰寫了序說部分的第二章。

陳連慶同志撰寫了綜述部分的第六章第六節和傳記部分的第二十二章第三節。他1913 年生于吉林省吉林市。早年留學日本,在日本明治大學學習法律,後轉攻中國史。先後任長春大學、東北大學、東北師范大學曆史系教授,主要著作有《秦漢魏晉南北朝姓氏研究》、《西域南海古地志輯佚》、《嶺南大地志輯佚》、《諸家異物志輯佚》。所寫論文已收錄在《中國古代史研究》中。1989 年去世。

黎虎同志為典志部分撰寫了第一章第一節,他于1936 年生于廣東興農。

1969 年畢業于北京師范大學曆史系,同年留系工作,曆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現任中國魏晉南北朝史學會副會長。發表有《略論曹魏屯田的曆史作用與地位》、《三國時期的自耕農經濟》、《論西晉占田制的曆史淵源》、《東晉南朝時期北方早田作物的南移》、《魏晉南北朝時期主糧作物品種的增加》、《六朝時期江沔地區的屯田和農業》、《古代長江中游的經濟開發》等論文多篇。

范楚玉同志撰寫了典志部分的第一章第二至第六節。

華覺明、周衛榮、楊文衡同志撰寫了典志部分的第二章第一節至第八節和第十節。楊文衡同志並為傳記部分撰寫了第十二章第三節、第十五章第三節和第二十六章。

張清健同志撰寫了典志部分的第二章第九節。

凌光、朱大為同志撰寫了典志部分的第二章第十一節。

祝總斌同志為典志部分撰寫了第三章。他1930 年生于江蘇蘇州,現為北京大學曆史系教授。主要著作有《兩漢魏晉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

萬繩楠同志為典志部分撰寫了第四章。他現任安徽師范大學曆史系教授。

鄭佩欣同志撰寫了典志部分的第五章,傳記部分的第三章第一節、第四章第一節。他1933 年生于河南省溫縣。1958 年畢業于中山大學曆史系。現任山東大學曆史系教授,曾任全國魏晉南北朝史學會副會長。著有《魏晉南北朝史探索》,並發表有關魏晉南北朝史論多篇。

胡守為、葉妙娜同志合寫了典志部分的第六章。胡守為同志並為傳記部分撰寫了第八章第三節。他1929 年生于廣東東蕪。現為中山大學曆史系教授、中國史學會理事、中國唐史研究會理事、中國魏晉南北朝史學會常務理事、廣東社會科學聯合會副主席、廣東曆史學會副會長、中山大學副校長。主要論文有:《漢魏的浮華士風》、《黃巾起義口號試釋》、《大般涅經在河西的傳釋》、《山越與宗部》、《張昭與孫吳的立國方針》、《暨豔案試釋》、《陳寅恪的史學成就與治學方法》。

陳玉屏同志為典志部分撰寫了第七章。

陳琳國同志為傳記部分撰寫了第一章第一節、第三章第三節、第四章第二節、第七章第三節、第十章第一節、第十六章第二節、第十七章第四節,與周兆望同志合寫第二十一章第一節。他1943 年生于福建龍海。1990 年獲北京師范大學曆史系博士學位。現為北京師范大學曆史系副教授,發表有《魏晉南北朝政治制度研究》和《庶族、素族和寒門》、《論兩晉九品中正制與選官制度》、《論南朝襄陽的晚渡士族》等論文。

曹文柱同志為傳記部分撰寫了第三章第二節、第三節,第五章第一節、第三節、第四節,第八章第一節,第十二章第一節、第二節,第十三章第一節、第二節,第十六章第三節,第十七章第一節,第十九章第一節,第二十章第一節、第二節。他于1945 年生于北京,1981 年獲北京師范大學曆史學碩士學位,現為北京師范大學曆史系副教授。著有《略論魏初年都址的選擇》、《六朝時期江南社會風氣的變遷》、《西晉前期的黨爭與武帝的對策》、《治亂嬗替》、《胡漢分治》等。

張文強同志為傳記部分撰寫了第一章第二節和第十章第三節。

余桂元同志為傳記部分撰寫了第二章。

楊光輝同志為傳記部分撰寫了第五章第二節,第七章第一節,第九章第一節,第十一章第一節,第十六章第一節,第十八章第二節。他1981 年畢業于東北師范大學曆史系。1985 年、1988 年先後獲北京大學曆史系碩士、博士學位。1989 年至1991 年在美國華盛頓大學進行博士後研究,現任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社科部主任、副編審,主要論著有《兩漢魏晉南北朝封爵制度》、《西晉分封與八王之亂》等。

郭豫衡同志為傳記部分撰寫了第六章第一節。

韓國磐同志為傳記部分撰寫了第六章第二節、第七章第二節。他1919年生于江蘇海安。現為廈門大學曆史系、曆史研究所教授,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中國魏晉南北朝史學會、中國唐史學會顧問,福建省曆史學會會長。主要著作有《隋唐五代史綱》、《魏晉南北朝史綱》、《隋唐五代史論集》、《北朝隋唐的均田制度》、《北朝經濟試探》、《南朝經濟試探》、《南北朝經濟史略》、《隋朝史略》等,並發表論文多篇。

于天池同志為傳記部分撰寫了第六章第三節,第二十章第四節。他1945年生于山東煙台。1972 年畢業于北京師范大學中文系。1981 年獲北京師范大學中文系碩士學位。後留校任教。1988 年至1990 年赴朝鮮人民民主共和國金日成綜合大學任專家,講授漢語。現為北京師范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教授、北京師范大學圖書館副館長。他編印了館藏多種書刊,發表了研究蒲松齡的論文多篇。

周兆望同志為傳記部分撰寫了第八章第二節、第十章第二節、第十一章第三節、第十七章第三節、與陳琳國同志合寫第二十一章第一節。他1944年生于湖南。1981 年獲北京師范大學曆史系碩士學位。現為江西南昌大學曆史系副教授。

薛軍力同志為傳記部分撰寫了第九章第二節、第十章第二節。

郭良玉同志為傳記部分撰寫了第十二章第三節。她1915 年生于山東巨野,曾任清華大學附屬成志學校教師,北京三十九中語文教員。1974 年退休。著有《唐太宗演義》、《朱元璋外傳》、《唐明皇》、《女皇武則天》等曆史小說。

曾敬民同志為傳記部分撰寫了第十四章第一節。

李經緯同志為傳記部分撰寫了第十四章第二節、第二十八章。

何紹庚同志為傳記部分撰寫了第十五章第一節、第二十三章,並負責第二十三至二十八章的統稿工作。

施光明同志為傳記部分撰寫了第十七章第二節、第十九章第二節。

夏露同志為傳記部分撰寫了第十八章第一節、第十九章第三節。她還在綜述部分協助何茲全同志寫了幾節初稿。

鄧奕琦同志為傳記部分撰寫了第十八章第三節。

瞿林東同志為傳記部分撰寫了第二十章第三節、第二十一章第二節。他1937 年生于安徽肥東。1964 年畢業于北京師范大學曆史系,1967 年獲碩士學位。曾任內蒙古民族師范學院政史系講師、副教授。現任北京師范大學史學研究所教授。著有《唐代史學論稿》、《中國史學散論》、《中國古代史學批評縱橫》、《史學導論》(合作)。

郭朋同志為傳記部分撰寫了第二十二章第一節。他1920 年生于河南唐縣,現為中國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員(已經離休)。先後出版了《隋唐佛教》、《漢魏而晉南北朝佛教》等九部書,在同時期內,還先後發表了有關中國佛教思想史方面的學術論文多篇。

季羨林同志為傳記部分撰寫了第二十二章第二節。他1911 年生于山東省請平縣。1934 年畢業于清華大學西洋文學系。1935 年被錄取為清華大學與德國的交換研究生赴德,入哥廷根大學,學習梵文、巴利文、吐火羅文等。1941年獲哲學博士學位。1946 年回國,任北京大學教授兼東方語言文學系主任。1978 年兼任北京大學副校長、中國社會科學院與北京大學合辦的南亞研究所所長。1984 年改任北京大學南亞東南亞研究所所長。

譯著甚富,有《中印文化關系史論叢》、《印度簡史》、《羅摩衍那初探》、《季羨林選集》、《原始佛教的語言問題》、《大唐西域記校注》、《論印度》、《沙恭達羅》、《羅摩衍那》(1—7)等。

杜升云同志、劉金沂同志為傳記部分撰寫了第二十四章。

林文照同志為傳記部分撰寫了第二十五章。

汪子春同志為傳記部分撰寫了第二十七章。

劉雪英同志撰寫了傳記部分的第二十九章。

以上共41 人,把我算在里邊就是42 人。這里有少數人沒有介紹他們的學曆、經曆和著作。這是因為他們在本書第三卷、第四卷的題記中介紹過了。有的是國為編者手下材料殘缺,以後有條件的還可以把欠缺的地方增補起來。

三國兩晉南北朝的曆史是很複雜的曆史,寫成一部史書很不容易。現在依靠各位同志的努力,畢竟還是把這部曆史寫出來了。在我們的書稿中,有好多佳作,如周一良同志的文獻資料,黃展岳同志的考古資料,祝總斌同志寫的門閥制度,郭預衡同志寫的曹植,何紹庚同志寫的祖沖之,曾敬民同志和何紹庚同志合寫的葛洪,郭朋同志寫的道安,季羨林同志寫的法顯,科技史小組的同志們合寫的科技各章,都是可以提出來說一說的。

書稿中也有明顯的欠缺,這主要是,各篇數字之間的不平衡,文字表述有時浮詞過多,把史書寫成論文,這些都是史學界長時間形成的,必須不斷加以克服,但也不是一下子可以克服得了的。

王仲犖同志是研究三國兩晉南北朝史著名的專家。我曾邀請他參加本卷的編撰工作。他說,因為他已經寫出了《魏晉南北朝史》一書,就不再參加我們的這項工作了,但答應本卷可以采用他這部著作的材料和論點。本卷確實利用了他的一些成果,有的注明了,有的也沒有注明。我謹在這里表示對這位史學家的感調和懷念。

本卷傳記部分在編輯上的工作是相當重的,黎虎同志為此費了很多的力氣。科技小組的同志們對于所承擔的任務都是完成得那麼認真、及時,這都是我們深為感謝的。本卷科技方面擬目原有化學一項,因其內容幾乎完全與葛洪、陶弘景相同,在本卷訂稿時,也就刪去了。

繆鉞同志和周一良同志為本卷扉頁題署書名,在此深致謝意。

白壽彝1987 年5 月30 日于北京友誼醫院初稿1994 年2 月6 日修改

中國通史甲編序說第一章文獻資料第一節正史《三國志》《三國志》陳壽(233—297)撰。有魏志(志一作書,下同)三十卷,蜀志十五卷,吳志二十卷。陳壽字承柞,巴西安漢(今四川南充)人,蜀漢時任東觀秘書郎、散騎黃門侍郎。入晉後任治書侍禦史。晉太康元年(280)平吳後,陳壽撰《三國志》,以魏為正統,但他的思想感情,仍傾向于蜀漢。關于《三國志》的宗旨、體例和後人對它評論的當否,可參看繆鉞《三國志選注·前言》。

陳壽的時代距三國不遠,不少事是他所聞甚至及見的。魏、吳兩國都有官修史書,成為陳壽撰述的依據。蜀漢末立史官,但陳壽心懷故國,盡力搜求能得到的材料,如《諸葛亮傳》中收錄了諸葛氏集目錄和傳主自己編集的上表;《楊戲傳》中收錄了楊戲的《季漢輔臣贊》,都是《史記》《漢書》所未有的變例。《三國志》中包括董卓、袁紹等人的傳,可與范曄《後漢書》比較對照研究。所撰日本古代史重要資料的《倭人傳》,迄今為中外學者所重視。陳壽書取材頗廣,但漏略也不少,如名醫張仲景、發明家馬鈞都未立傳。少數民族只收錄了東北方面,而蜀漢的南中諸族和孫吳的山越都付缺如。《三國志》以簡練見長,而“裁制有余,文采不足”(清李慈銘語),是其缺點。

彌補《三國志》這一缺陷的,是宋裴松之(372—451)的《三國志注》。裴松之字世期,河東聞喜(今山西聞喜)人,先世東晉時渡江。松之官至國子博士太中大夫。他奉朱文帝命為《三國志》作注,元嘉六年(429)奏上。裴松之的宗旨是補缺略,備異聞,糾正錯誤,評論得失。他廣搜博采,注中引書一百五十余種,絕大多數今已亡佚,如陳壽只在《武帝紀》和《任峻傳》中各用了十三字和四十一字敘述曹魏重要措施屯田,裴松之在《武帝紀》注中引用王沈《魏書》的記載,補充了一百四十七字:在《任峻傳》注中,引用《魏武故事》所載曹操令以補充棗抵事跡,關于屯田有一百八十二字。裴注中保存的史料,質和量都不在原書之下,同為今天研究三國曆史的重要依據。裴注的字數約為本書的三倍,但亦有六十一篇傳(包括一些重要人物的傳)沒有注。關于裴注的評價,參看楊翼驤的《裴松之與三國志注》一文,載《中國史學史論集》一。

長期以來,《三國志》與《史記》、《漢書》、《後漢書》並稱為四史,受到重視。清代學者趙一清、錢大昭、潘眉、粱章矩、錢儀吉等,都曾為《三國志》作注。民國時,楊守敬的弟子沔陽盧弼(字慎之1876—1967)彙集各家之注,並附自己的校勘與見解,編成《三國志集解》,書前有1936 年自序。盧氏創獲無多,但鳩集舊注頗完備,地理方面尤詳,是目前最方便的本子。《三國志》沒有表和志,清代以來不少學者補撰,雖然材料基本上不出原書和裴注,但經過分類排比,眉目清醒,有關地理、職官的表志,尤為有用。這類補表補志絕大多數收在《二十五史補編》和《後漢書三國志補表三十種》。今臚列有關《三國志》的補表補志于下:萬斯同(1638—1702):《三國大事年表》。

周嘉猷:《三國紀年表》。

謝鍾英:《三國大事表》。

張守常:《三國大事表補正》。

萬斯同:《三國漢季方鎮年表》。

萬斯同:《三國諸王世表》。

萬斯同:《魏國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魏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魏方鎮年表》。

萬斯同:《漢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吳將柏大臣年表》。

黃大華:《三國志三公宰輔年表》。

周明泰:《三國志世系表》。據南宋本《世說新語》所附人名譜,補錄不見于陳壽書中者多人。

陶元珍:《三國志世系表補遺附訂■》。

洪飴孫(1773—1816):《三國職官表》。曹魏官制大異于漢,而兩晉南北朝的職官多淵源于此,所以表中凡初建置者皆特著出。此表合職官志與表為一,每官下列前後居此官者姓名,可以考見官職高下和遷轉。

吳增僅、楊守敬(1839—1915):《三國郡縣表附考證》。吳氏訂正洪亮吉《補三國疆域志》,三國分列,按諸帝次序,依州郡縣列為表。楊氏補正。

謝鍾英:《三國疆域表》。列三國最後疆域所包括郡縣名,並注清末今地。

洪亮吉(1746—1809)、謝鍾英:《補三國疆域志補注》。洪氏撰,謝氏補注,以三國最後疆域為斷。縣下注城鎮山川等及有關當地故實。

謝鍾英:《三國疆域志疑》。

金兆豐:《校補三國疆域志》。

侯康(1798—1837):《補三國藝文志》。

姚振宗:《三國藝文志》。

陶元珍:《三國食貨志)。

清代楊晨編《三國會要》二十二卷,分十六門。引用正史為正文,裴注等書低格寫。此書與以後朱銘盤所編南朝宋、齊、梁等會要一樣,都不能提供新史料,但可作分類的索引利用。

關于《三國志》的工具書,有哈佛燕京學社所出引得編纂處的《三國志及裴注綜合引得》,中華書局所出高秀芳、楊濟安編的《三國志人名索引》。前者是全面的索引,用處較廣。但編者在選定條目編入引得時,著眼不寬,只注意習見的人名、地名、官名等,對于某些詞語,尤其是具有時代特征而較少見的詞語,反未收錄。如“三史”、“人倫”、“人流”、“羌胡穀”、“虜穀、“樓夢”、“保官”等,因而不能利用引得排列此類詞語進行研究。又如“中國”、“中州”、“部曲”等條目下所列出處,亦有脫漏。引得約纂處所出其他引得,與本段曆史有關的如《世說新語引得》,亦存在類似問題。

《晉書》《晉書》唐以前人所撰紀傳體和編年體的晉史很多,一般稱有十八家,實際二十幾家,俱已亡佚。今天的《晉書》是唐貞觀二十年至二十二年(640—642)間①,房玄齡、褚遂良、許敬宗主編,連同李淳風、令狐德棻等共二十一人參加,以齊臧榮緒所撰《晉書》(包括東西晉,紀錄志傳共百一十卷)為依據撰成的。唐太宗撰寫了宣帝、武帝、陸機、王羲之四篇紀傳的論,所以又稱此書為太宗禦撰。

《晉書》包括本紀十卷,志二十卷(天文、地理、曆律、禮、樂、職官、輿服、食貨、五行、刑法),列傳七十卷、載記三十卷,是中國曆史上第一部官修正史。由于書成眾手,所以紀傳、紀志、紀與載記、志傳以及傳與傳之間時有牴牾矛盾之處,有時一事兩傳重出。《李重傳》稱見《百官志》,《司馬彪傳》稱見《郊祀志》,這些志實皆《晉書》所無,蓋沿各家舊晉書之文未改。在典章制度方面,當時頗為重要的九品中正制不見于職官志中。太常等九卿自漢至宋齊皆無卿名,梁以後始在太常等官名下綴以卿號,而書中皆稱某卿;江左僑置州郡宋以後始冠以南字,而書中一律稱南某州,皆不確切。《晉書》撰成晚于《宋書》一百余年,諸志中記事多沿自《宋書》,往往可用後者糾正前者失誤。又如徐廣在《晉書》、《宋書》中皆有傳,《晉書》本傳稱義熙初封樂成侯,而《宋書》本傳作樂成縣五等侯。五等侯無實封,與一般封侯不同,五等兩字不應省,這也說明《晉書》疏略。但《晉書》包含史料比較豐富,劉知幾批評它多采雜史小說。今天看來,此點恰恰可貴。列傳中收錄不少有關重要史事的文章。《晉書》采用班固所創名稱和體例,根據崔鴻《十六國春秋》,把十六國(除去張氏前涼、李氏西涼)少數民族所建政權的曆史編為載記,填補了東晉南渡以後北魏統一北方之前中國北部一百二十年曆史的空白。五行志三卷雖多記災異迷信,但如“濤水入石頭,商旅方舟萬計,漂敗流斷”,“羌煮貊炙”等記載,以及百姓歌謠等,作為史料都很有用。

有關《晉書》的補表補志很多,臚列如下:萬斯同:《兩晉諸帝系統圖》。

萬斯同:《晉諸王世表》。

秦錫田:《補晉宗室王侯表》。收錄有爵可考之宗室,以封國為綱,凡徒封本國者皆列入,較萬表詳細周密。

萬斯同:《晉功臣世表》。

萬斯同:《晉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東晉將相大臣年表》。

秦錫田:《補晉異姓封爵表》。

秦錫圭:《補晉執政表》。補訂周濟《晉略》之執政表,較萬氏將相大① 李培棟:《晉書研究》,景蜀慧、鄭小容:《晉書的修撰及成書時間》(《四川大學學報叢刊》第20 輯)及趙俊:《唐修晉書時間考》(《史學史研究》1984 年第3 期)三文不約而同地考定為貞觀二十年至二十二年。

臣年表為周密。

萬斯同:《晉方鎮年表》。

萬斯同:《東晉方鎮年表》。

秦錫圭:《補晉方鎮年表》。

吳廷燮:《晉方鎮年表》。

吳廷燮,《東晉萬鎮年表》。吳氏兩表皆遠較萬表秦表為詳細周密。

萬斯同:《晉僭偽諸國世表》。

萬斯同:《晉僭偽諸國年表》。

秦錫田:《補晉僭國年表》。

張愉曾:《十六國年表》。

萬、秦、張三表皆按年以各國政權為綱。

沈維賢:《晉五胡表》,以民族為綱。

萬斯同:《偽漢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偽成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偽趙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偽燕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偽秦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偽後秦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偽後燕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偽南燕將相大臣年表》。

練恕:《西秦百官表》。

繆荃孫(1844—1919):《後涼百官表》。

繆荃孫:《南涼百官表》。

繆荃孫:《西涼百官表》。

繆荃孫:《北涼西官表》。

繆荃孫:《夏百官表》。

繆荃孫:《北燕百官表》。

盧文弨(1717—1796):《晉書天文志校正》。

盧文弨:《晉書禮志校正》。

畢沅(1730—1797):《晉書地理志新補正》。《晉書·地理志》詳于西晉之初,而又不以武帝時郡縣為斷限。惠帝時記述己略,東晉尤為疏漏。畢氏補漏訂訛凡數百條。

方愷:《新校晉書地理志》。

洪亮吉:《東晉疆域志》。分別敘述實州郡縣、實州僑郡中僑州郡縣,清晰有用。

洪亮吉:《十六國疆域志》。

錢儀吉(1783—1850):《補普兵志》。

丁國鈞:《補晉書藝文志》。

文廷式(1856—1904):《補晉書藝文志》。

秦榮光:《補晉書藝文志》。收錄石刻一百三種,為其他補志所無。

吳士鑒:《補晉書經籍志》。

黃逢元:《補晉書藝文志》。以上補志五家,互有詳略異同,大致以文氏吳氏書為較詳備。

補表補志之外,清代周家祿、勞格皆有《晉書校勘記》,丁國鈞有《晉書校文》。吳士鑒(?—1933)字絅齋,浙江錢塘人,彙集各家舊晉書佚文,和清代學者盧文弨、錢大昕、王鳴盛、趙翼、洪頤煊、張熷等諸家校勘及考訂成果,編成《晉書斠注》。1928 年由劉承干出資刊刻,所以他也列名為作者之一。清代學者對《晉書》注釋用力不如《三國志》之勤,吳士鑒鑽研此書功力也不深,雖彙總不少史料,而時有疏忽。如《資治通鑒》胡注有助于理解《晉書》處,《斠注》未收。雖用《文選》中干寶《晉紀總論》核對《晉書》卷五所收,只注意了次要文字,《晉書》省略的幾句,《斠注》反未著出,李善注也未利用。黟縣姚銘恭著有《晉書纂注》,只存本紀十卷。搜集不如吳氏書之廣,但本書內互證較吳書細密。《晉書斠注》性質與《三國志集解》相近,而質量不如,但仍不失為方便有用的本子。關于《晉書》的工具書,有中華書局所出張忱石編的《晉書人名索引》。

清代開展輯佚工作,黟縣湯球、甘泉黃奭皆曾輯亡佚的晉史。湯球所輯有九家舊《晉書》(臧榮緒、王隱、虞預、朱鳳、謝靈運、蕭子云、蕭子顯、沈約、何法盛),干寶、陸機、曹嘉之、鄧粲、劉謙之、裴松之的《晉紀》,陸機《惠帝起居注》,孫盛《晉陽秋》,檀道鸞《續晉陽秋》,習鑿齒《漢晉春秋》,以及極為片斷的蕭方等《三十國春秋》(《困學紀聞》十三考史門稱,“蕭方等梁元帝子,為《三十國春秋》,以晉為主,附列劉淵以下二十九國。”然二十九國具體何指不詳),常璩《蜀李書》,和苞《漢趙記》,田融《趙書》,吳篤《趙書》,王度《二石傳》,范亨《燕書》,車頻《秦書》,王景暉《南燕書》,裴景仁《秦記》,姚和都《後秦記》,張諮《涼記》,喻歸《西河記》,段龜龍《涼記》,劉昞《敦煌實錄》,張詮《南燕書》,高閭《燕志》。湯球所輯晉史等都收于《叢書集成》。黃奭所輯有虞預、朱鳳、謝靈運、臧榮緒、陸機的《晉書》,何法盛《晉中興書》,干寶、鄧粲的《晉紀》,孫盛《晉陽秋》,習鑿齒《漢晉春秋》,劉謙之、徐廣的《晉記》,王韶之《晉安帝紀》,檀道駕《續晉陽秋》,劉道薈《晉起居注》,及片段的其他眾家晉史。黃奭所輯書收在《漢學堂叢書》。敦煌殘本鄧粲《晉紀》見《鳴沙石室佚書》,吐魯番殘本孫盛《晉陽秋》見《出土文獻研究》第一集。

《宋書》《宋書》梁沈約(441—513)撰。沈約,字體文,吳興武康(今浙江德清)人,曆仕宋齊梁三朝,官至尚書令。《宋書》包括本紀十卷,志三十卷(律曆、禮、樂、天文、符瑞、五行、州郡、百官),列傳六十卷。沈約利用徐爰所撰宋史紀傳和何承無所撰諸志,只補充了宋代最後十幾年的事,所以齊永明五年(487)春著手,次年二月即完成。

《宋書》志的內容上溯到魏晉。沈約志序稱“今以魏接漢,式遵何氏。”輯本臧榮緒《晉書·五行志》中亦記魏文帝時大疫,明帝時地震,孫權時大風,蓋宋時原有上溯之傳統。對于這樣的體例,自來評價不一。今天看來,《宋書》的志這樣彌補了《三國志》的不足,是有益的。《宋書》各志占全書三分之一,包含的史料來源較早,曆來受到重視。《禮志》不僅有婚喪祭祀儀注,而且包括旗章服物。所記公主居第成婚,皇帝宴會行灑,有司 表格式等,都是有意義的史料。《樂志》記載了各種場合的歌曲歌詞,記錄了某些音樂的曲調,描述了樂器形制和舞蹈雜伎等。《符瑞志》、《五行志》的指導思想固屬迷信,但前者保存了一些村名、里名,後者包含不少有關衣食住行的社會史料,所收民謠作為曆史及文學史資料都是有用的。《州郡志》定出以大明八年(464)為斷限,遠較《晉書·地理志》為科學。關于東晉渡江以後南方州郡的分割僑置,宋志較晉志為詳確,可用以較正晉志。

《宋書》載錄有關政治的文字較多,過去為學者所譏評。但從保存原始史料角度看,今天應當稱贊。尤其是百官集議某問題時,《宋書》往往收錄全部議論內容,如《王弘傳》載王弘、王淮之、何尚之等關于同伍犯法、主守偷盜之議,《顏竣傳》關于鑄錢的兩議,《孔季恭傳》的耕湖田議。這些資料保存當時公文的格式和語氣,所錄明帝與諸方鎮諸大臣詔書中,多當時口語,作為史料都是極為可貴的。

《宋書》的補表有:盛大士:《宋書補表》。包括紀元表、諸侯王表、王子侯表、功臣侯表、外戚侯表、恩幸侯表。

萬斯同:《宋諸王世表》。

羅振玉;(1866—1940):《補宋書宗室世系表》。人名下列其致死之由,以說明宋代宗室互相殘殺之酷。

萬斯同:《宋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宋方鎮年表》。

沈約在志的總序說,“刑法、食貨,前說已該。隨流派別,附之紀傳。”實際這不能成為不立兩志的理由。清代郝懿行(1757—1825)作《補宋書刑法志》、《補宋書食貨志》,材料全出紀傳。

《宋書》還有補志、校勘等書:成孺:《宋州郡志校勘記》。

聶崇岐(1903—1962):《補宋書·藝文志》。

蘇晉仁、蕭■子:《宋書樂志校注》。

清代朱銘盤(1852—1893)編《南朝宋會要》,分門別類輯錄《宋書》中有關典章制度資料,頗完備,可作分類的索引利用。但亦有疏漏,如方域門失收《符瑞志》所見村名里名。

《南齊書》《南齊書》梁蕭子顯撰。包括本紀八卷,志十一卷(禮、樂、天文、州郡、百官、輿服、祥瑞、五行),列傳四十卷。原有序錄一卷,今佚。蕭子顯,字景陽,南蘭陵蘭陵(今江蘇武進)人,齊豫章王嶷之子,仕梁至吏部尚書、吳興太守。書中敘述他的祖父齊高帝蕭道成詞多溢美,為其父蕭崇所作傳長達六千七百余字,備極揄揚,而對齊梁禪代之事,因以前朝宗室仕于梁朝,不免有所回避。蕭子顯雖去齊時代較近,所收史料並不豐富,不少處記載不如《南史》詳備。如《巴陵王子倫傳》明帝會典簽殺高武子孫事,《晉安王子懋傳》防閣董僧慧事,建安王子真被殺事,《南史》都較《南齊書》記載為詳。崔慶遠與魏孝文帝的應對,附見于《蕭遙昌傳》,蕭子恪僅附于《蕭嶷傳》,皆嫌簡略。

《南齊書》與《宋書》相似,收錄文字較多。其中如《虞玩之傳》所載高帝詔書及玩之表文,《王僧虔傳》載與檀珪書及戒子書等,不僅是了解當時社會政治的原始史料,而且保存不少當時習用語言,頗有價值。類傳中設立文學傳,為以後《梁書》《陳書》所沿襲,反映了齊梁時期文學的興盛。繼《宋書·恩幸傳》之後,《南齊書》立幸臣傳,以往史書所無,也反映了宋齊兩代門閥制度之下皇帝利用寒人掌機要的政治特征。

《南齊書》的志可能利用了齊代時檀超、江淹所撰舊本而加以增損。《樂志》收歌詞,為《宋書》舊例。《州郡志》每州總序中除建置沿革外,兼敘當地社會經濟及風土人情,繼承了《漢書·地理志》的優良傳統,史料價值甚高。《百官志》雖只一卷,而編排眉目清楚,敘述明確,包含不少紀傳中所不見的當時官制特征,對于了解南朝官制,比《宋書·百官志》更為有用。祥瑞、五行兩志中,也包含不少社會風俗以至文化史料,如虎與象出現之地,有助于研究古代氣候,用 樹(即茱萸)調味,朱雀桁上有華表柱,王儉謂江南不閑隸書,屬龍、屬虎、屬豬、屬馬等等。

《南齊書》的補表補志等有下列諸書:萬斯同:《齊諸王世表》。

萬斯同:《齊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齊方鎮年表》。

陳述:《補南齊書藝文志》。

朱季海:《南齊書校議》。

朱銘盤:《南朝齊會要》。

《梁書》《梁書》唐姚思廉(557—637)撰。包括本紀六卷,列傳五十卷。姚思廉字簡之,吳興武康(今浙江德清)人,仕唐至散騎常侍。思廉之父姚察(533—606)在陳時修《梁書》未完成,思廉繼承父業。《梁書》中王茂、曹景宗、蕭穎達等甘五篇傳的史臣論署“陳吏部尚書姚察曰”,可以推斷《梁書》約有一半是姚察原本。書中收錄有史料價值的詔策表疏不少,但將相大臣死後贈諡詔書的例行文字,也往往載入本傳,重複雷同,用處不大。卷五四諸夷、海南諸國及西北諸戎共收三十二個外國及國內少數民族,比宋齊兩史為多,反映梁代聲教遠被。文學傳占兩卷共二十四人,反映梁代文風之盛。由于多沿梁代舊史,有時回護,如臨川王宏北伐失敗事,從《梁書》找不到材料。蕭穎胄、王琳、蕭■在《梁書》無傳,亦是疏漏。與宋齊史論贊之用四六文字相比,姚氏父子的史臣論皆用散文,是一特色。

《梁書》的補表補志有:萬斯同:《梁諸王世表》。

萬斯同:《梁將相大臣年表》。

洪 孫(1804—1859):《補梁疆域志》。

朱銘盤:《南朝梁會要》。輯錄有關典章制度資料,如選舉門有年貫一項,列舉補國子生或任起家官年歲,頗有用。然資料限于正史,如《金樓子》、《廣弘明集》等書中大量史料,以及唐段成式《酉陽雜俎》所記北朝及外國使臣入梁事等,皆未收錄。

《陳書》《陳書》唐姚思廉撰。包括本紀六卷,列傳三十卷。陳朝立國三十三年,當時也曾有人修史,姚氏不乏依據。高祖紀、世祖紀末有“陳吏部尚書姚察曰”,知是根據姚察舊本。但《陳書》卻是二十四史中最小的一部,敘述頗為簡略。可能因為姚思廉父子都曾仕陳朝,時世較近,舊人存者尚多,難免顧慮,故甯從簡以免糾紛。《南史》于宋齊書都有增刪,《陳書》過簡,刪節很少,但也沒有多少增添的史料。所以陳代曆史主要還要依靠《陳書》。關于《陳書》的補表補志有:萬斯同:《陳諸王世表》。

萬斯同:《陳將相大臣年表》。

臧勵和:《補陳疆域志》。

《南史》《南史》唐李延壽撰。記述宋、齊、梁、陳四朝史事,包括本紀十卷,列傳七十卷。李延壽字遐齡,隴西著姓,世居相州(今河南安陽)。延壽父大師曾計劃用編年體綜合南北朝寫一部通史,未完成而卒。延壽曾三入史館,參加《隋書》和《五代史志》的編纂,過目的雜史達千余卷。他追終父志,用了十六年時間,參酌諸書,合宋齊梁陳書為南史,合魏北齊北周隋書為北史。顯慶四年(659),《南史》先成,《北史》較晚。

《南史》編纂目的在求簡明扼要,對南朝四都史書都加以刪節。《宋書》所載詔書表文等較多,所以刪略尤甚。為掌握南朝曆史大略,《南史》便于省覽,但從史料角度看,不能代替四朝正史。在南朝地方官制的處理上,如刺史同時“都督某某幾州諸軍事”或“都督某州之某幾郡軍事”,《南史》一律簡化為“某州刺史加都督”或“都督某州刺史”。這就不但使加督的刺史其軍事職權范圍模糊不清,而且混淆了刺史及都督的官職,制造出當時根本不存在的名稱。都督諸州軍事有都督、監和督三級的區別,《南史》或者一律稱為加都督,或者略去監字督字。這些都是利用《南史》資料時必須注意的。有些不出于四朝正史,而是另有來源的史料,《南史》也有刪節失當之處。如《通典·食貨》可能據梁代舊史收錄梁時沈約上書,其中建議兩事。一是用晉宋時代比較可靠的舊黃籍,來核對當時的黃籍,以查出在戶籍冊上冒充士族規避徭役的庶族。另一建議是利用晉宋舊籍來檢查後來偽造以冒充高門士族的家譜。第二條建議前冠以“臣又以為云云”,《通典》在沈約建議之後結尾說,梁武帝因此留意譜籍,設立了譜局。《南史·王僧孺傳》亦載沈約奏議,但刪去“臣又以為云云”一段,而結尾仍云“武帝以是留意譜籍云云”,把檢查黃籍事與譜局連到一起,前後不相銜接,令人不解了。《南史》另一特點,是仿效何法盛《晉中興書》中以一氏族為一篇(如琅玡王錄,陳郡謝錄等)的精神,把南朝各代一姓祖孫父子的列傳合在一起。這樣便于考見門閥制度下一個家族的發展,作為史料也有其方便之處。

《南史》對四朝正史也有不少訂正和補充,給後人提供了有用的史料。

例如宋代檀道濟初與謝晦等同預廢立之事,後來文帝用道濟討代謝晦,《宋書》未作任何交代。《南史·檀道濟傳》有這樣一段:“上將誅徐羨之等,召道濟欲使西討。王華曰:‘不可。’上曰,道濟從人者也,曩非創謀,撫而使之,必將無慮”,事情便首昆明白。南齊明帝往往命典簽殺高武子孫之在外者,《南齊書》語焉不詳,而《南史·巴陵王子倫傳》詳細敘述了典簽權勢。《南史·梁武帝紀》比《梁書》多出四五百字。趙翼《廿二史劄記》十有“南史增齊書處”、“南史增梁書有關系處”兩條,列舉了《南史》補充兩書的資料。只有對于《陳書》,《南史》增刪甚少。《南史》所增還有些比較瑣碎或神奇怪異的故事,自來為史學家所詬病。但今天作為史料來看,保存下來仍然是有益的。

有關《南史》的考訂著作,見《北史》條下。

《魏書》《魏書》北齊魏收(506—572)撰,包括本紀十二卷,列傳九十二卷,志二十卷(天象、地形、律曆、禮、樂、食貨、刑罰、靈征、官氏、釋老)。魏收字伯起,钜鹿下曲陽(今河北平鄉)人,曆仕魏齊兩朝。北魏原有鄧淵所撰《代記》、崔浩所撰《國書》等編年史,和李彪、崔光改修的紀傳體史書等,為魏收取材所資,今皆亡佚。南朝著作如沈約《宋書》等,魏收當亦得見。他于天保二年(551)奉詔撰魏史,五年(554)完成。雖有高隆之任總監,房延祐等六人協助斟酌,主要由魏收執筆。

魏收在《官氏志》中除職官之外兼載鮮卑氏族的改易名稱及分布方位,別立《釋老志》,記述有關佛教道教的史事。這兩篇志舊史所無,是《魏書》特色。《魏書》是正史中第一部少數民族建立的王朝的斷代史,魏收采取《序紀》方式,迫敘道武帝以前的世系和大事,處理恰當。從嘎仙洞的發現和《魏書·禮志》的記載與洞中所刻祝詞相一致,可以推斷《序紀》的記載大體是有事實依據的。外戚傳只敘後妃家人,不包括後妃,改變了班固《漢書》體例,亦是《魏書》首創。

魏收根據北魏舊史,而舊史鑒于崔浩國史之獄,可能忌諱甚多。平文、穆帝、昭成、道武、太武、獻文諸帝雖都非善終,而《魏書》一律不載。魏收書成于齊文宣帝時,他雖然對魏收說過,“好直筆!我終不作魏太武誅史官”(《魏書·自序》),但其人粗暴凶虐,所以魏收書中關于高歡和北齊的事,亦多曲筆回避。由于北齊繼承東魂,所以魏收以東魏為正統,對于西魏的事略去不書。《地形志》不采取北魂宣武延昌(512—515)時最大版圖,反而用東魏武定(543—549)時疆域為據,關西全付缺如,史料甚不完備。加以魏收恃才傲物,剛愎自用,對于人物的記載和評價,時時任意高下,所以引起許多人不滿,目為穢史,曾幾次奉皇帝之命作局部修改。但關于北魂一百七十年的曆史,魏收的書還是唯一豐富的史料來源。

今本《魏書》從宋時起已有二十九卷全部或部分亡佚,後人用隋魏澹撰《魏書》、唐初李延壽《北史》、張大(作太者誤)素《後魏書》和唐元和時高峻《高氏小史》補。今天使用《魏書》史料,這些亡佚部分不宜作為魏收的書援引。《魏書》自序稱有三十五例、廿五序、九十四論。論或指紀傳未的“史臣曰”,例和序當亦亡佚了。

清代以來關于魏書的補表補志有:萬斯同:《魏諸帝統系圖》。

萬斯同:《魏諸王世表》。

萬斯同:《魏異姓諸王世表》。

萬斯同:《魏外戚諸王世衰》。

萬斯同:《魏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西魏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東魏將相大臣年表》。

吳廷燮:《元魏方鎮年表》。以州為綱,每州之下按年記途任刺史之人名,並舉出處。序文中概括敘述北魏疆域之開拓,較《地形志》更為簡要有用。

溫曰鑒:《魏書地形志校錄》。書名校錄,實為據正史及各種古地志為《地形志》訂訛補缺。雖未能恢複拓跋氏疆域全貌,足供利用《地形志》時參考。

盧文弨:《魏書禮志校補》。據《通典》補《禮志》第十四之缺頁。

陳毅:《魏書宮氏志疏證》。

谷霽光:《補魏書兵志》。

羅振玉(1866—1940):《魏書宗室傳注及表》。據出土墓志注《魏書》神元平文諸帝子孫至孝文五王列傳,訂正名字年月誤字,補充世系官爵。附宗室世系表,增補周嘉猷表之脫漏。書成于1924 年,以後出土的很多墓志未及利用。

朱祖延:《北魏佚書考》。清代謝啟昆(1737—1802),字蘊山,撰《西魏書》二十四卷,紀、傳、載記之外,有三表(封爵、大事、異域)、四考(紀象、儀制、地域、百官)。材料來源于正史及《通鑒》等,可供參閱,不宜作為史料引用。

《北齊書》《北齊書》唐李百藥(565—648)撰,包括本紀人卷、列傳四十二卷。

李百藥字重規,定州安平(今河北深縣)人。其父德林在齊時預修國史,入隋後繼續修撰齊史而未成書。百藥曆仕隋唐兩朝,太宗時奉詔繼承父業撰《齊書》,貞觀十年(636)完成。以後為區別于蕭子顯的《南齊書》而稱《北齊書》。

李德林父子生長于齊代,掌握資料方便,而成書又遠在齊亡之後,寫作顧慮較少。隋王劭著《齊志》,記載北齊事忠實可據。多用當時口語,如實傳達時人風貌,尤為劉知幾所贊賞。李百藥可能也充分利用了王劭的著作,所以《北齊書》中頗保留生動的口語。可惜的是,《北齊書》自北宋時即亡伏約三分之二,現存李百藥原書只有卷四、卷十二、卷十六至甘五、卷四十一至四十五、卷五十,其余皆後人用《北史》或《高氏小史》所補,不能作為李百藥原書引用。

《北齊書》的補表有:萬斯同:《北齊諸王世表》。

萬斯同:《北齊異姓諸王世表》。

萬斯同:《北齊將相大臣年表》。

《周書》《周書》唐令狐德棻(583—666)撰。包括本紀八卷,列傳四十二卷。

令狐德棻宜州華原(今陝西耀縣)人,唐初任秘書丞。

他曾向高祖建議:“陛下既受禪于隋,複承周氏曆數,國家二祖功業並在周時。如文史不存,何以貽鑒今古?”(《舊唐書》本傳)因而提出修周隋兩朝史。武德五年(622),德棻與陳叔達、庾儉負責修周史,迄未成。貞觀三年(629),又奉詔與岑文本、崔仁師修周史,十年(636)書成。

周代有柳虯、牛弘所撰國史。由于西魏北周政治文化各方面提倡複古,當時的文字也力求古奧。《周書》沿用舊史,所以風格與同時修撰的《北齊書》頗不相同,在此意義上也反映了北周實際情況。

《周書》從宋代即亡佚不少,非令狐德棻原本者有卷十八、二十四、二十六、三十一、三十二,卷二十一、二十六亦不完全,後人用《北史》等書所補。

《周書》的補表有:萬斯同:《周諸王世表》。

萬斯同:《周公卿年表》。

練恕:《北周公卿表》。

近人王仲犖著《北周六典》十卷,敘述北周政府組織形式。全書分三十目,窮盡並排比今日所能見的北周有關史料,使宇文氏一代典制粲然大備。又有《北周地理志》及附錄三種,彌補了《魏書·地形志》的嚴重不足,為考究西魂北周地理沿革所必需的重要參考書。

《隋書》《隋書》包括本紀五卷,志三十卷(禮儀、音樂、律曆、天文、五行、食貨、刑法、百官、地理、經籍),列傳五十卷。紀傳于貞觀三年(629)開始纂修,貞觀十年(636)完成。參加者有顏師古、孔穎達、敬播、許敬宗等,總其事者為魏征。貞觀十五年(641)太宗下詔,因梁陳齊周史無志,命令與隋書的志一起纂修。參加者有于志甯、李淳風、韋安仁、李延壽、令狐德菜等。高宗顯慶元年(656)完成,以長孫無忌名義上表進呈,當時稱為《五代史志》。以後全部編進《隋書》,成為它的一部分。

隋朝沒有注意修撰國史,文獻又多散佚,所以唐初修史的依據較少,有些傳中徑稱“史失其事”。加以書出眾手,紀傳與志的修撰又在不同時期由不同人執筆,所以二者之間缺乏聯系,互不照應。如《晉書·牛弘傳》稱事在音律志,而今本《隋書》《音樂志》與《律曆志》分開。《何稠傳》稱事見威儀志,《閻毗傳》稱見輿服志,而今本《隋書》只有《禮儀志》。《五代史志》所保存有關典章制度的史料比較豐富。除地理、經籍兩志外,都按五代次序敘述,眉目比較清楚。經籍志是《漢書·藝文志》以後的第一次結集,對于研究這幾百年尤其是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文獻的存亡、學術的流變、文化的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關于《隋書》的表志有:萬斯同:《隋諸王世表》。

萬斯同:《隋將相大臣年表》。

黃大華:《隋唐之際月表》。自大業七年(611)至貞觀二年(628),按月表列起兵者興亡。

楊守敬:《隋書地理志考證附補遺》。《地理志》以隋代統一的疆域為綱,梁陳齊周時的沿革列于注中,時有疏漏錯誤,為楊氏考證重點所在。張鵬一:《隋書經籍志補》。主要為志中失收的北魏北齊北周人著作。

章宗源(?—1800):《隋書經諾志考證》。只有史部。一說此書本名《史籍考》,後人誤改。注意輯錄佚文,而于書之原委、撰人始末多未詳考。姚振宗(1842—1906):《隋書經籍志考證》。推尋志中所收書籍之本末源流,補直考訂志所遺漏,遠較章書為詳備。

《北史》《北史》唐李延壽撰。包括本紀十二卷,列傳八十八卷。《北史》的撰寫宗旨和體裁與《南史》相同,對于《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有刪節,也有增補。刪略不當之處,如“都督某幾州諸軍事某州刺史”省為“都督某州刺史”,其誤與《南史》同。對于《魏書》刪節較多。因唐承隋而隋又承西魏北周,所以以西魏為正統,增加了魏收書所無的西魏三帝本紀,附見東魏諸帝,增加了西魏若干人物列傳。北齊方面補充了一些可能出于王劭《齊志》的帶有口語的記載。《周書·徐招傳》附趙肅傳後,不足百字。《北史》詳記其離間葛榮與鮮于修禮使二人致敗事。李弼等傳論中,詳細記述了北周軍事制度,為《周書》所無。可能因為《隋書》屬于本朝著作,《北史》敘述隋事、變動《隋書》甚少。

關于南北史的補表補志有:周嘉猷:《南北史年表》。

周嘉猷:《南北史帝王世系表》。

周嘉猷:《南北朝世系表》。計收一百十余姓,各姓又接不同郡望分列,頗有用。

汪士鐸(1802—1889):《南北史補志》。存天文、地理、五行、禮儀,共十四卷。地理志以宋齊為一篇,梁陳為一篇,魏齊為一篇,周隋為一篇。宋以大明八年為准,魏以武定之世為准,皆仍《宋書·州郡志》、《魏書·地形志》之舊,參考價值不大。禮志依據紀傳諸志及《通典》等,而未注出處,唯五行志注明出處,征引時須檢原書。

汪士鐸:《南北史補志未刊稿》。存輿服、樂律、刑法、職官、氏族、道釋,共十三卷,體例與天文志等相同。《廿五史補編》首次據稿本印行。徐崇:《補南北史藝文志》。分南史、北史、載記三篇,以見于南北史紀傳者為准。不見于南北史僅見于八書者入載記。《隋書·經籍志》未收者居十之六七。各條皆注明出處,便于利用。

徐文范:《東晉南北朝輿地表》。分年表、州郡表、郡縣沿革表三部分。年表自晉惠帝太安二年(303)起至隋煬帝大業四年(608)止,按年排列。以西晉末的二十一州為綱,每州下舉出當年變遷沿革,各朝重要年份舉出當時全疆域所統州郡名稱數目。州郡衰接二十一州次序,每州下依朝代舉出本州及所統郡的變遷。郡縣表按各州所統郡為次序,每郡及所統縣下又依朝代敘述變遷。南北朝皆有僑州郡縣,大抵多在淮南、淮西、沔北、漢東。徐氏注意考出實土所在,以免讀史者為空名所惑,故詳州郡之建置分合于郡縣之下,因而州郡表及郡縣沿革表有重複處。此書與周嘉猷世系表為讀南北朝史的兩部重要工具書。

陳乃乾有《廿四史注補表譜考證書籍簡目》,載于《中國曆史文獻研究集刊》第四集,其中有關魏晉南北朝正史部分可以參考。

關于正史中個別史事的考訂和文字的詮釋,宋代以來學者筆記中屢見。

清代學者以治經方式治史,考史益趨縝密,散見于各家筆記文集中。集中考訂正史(包括《三國志》、《晉書》及八書二史在內)的著作,有下列幾種書:王鳴盛(1722—1797):《十七史商榷》。王鳴盛,字鳳喈,號西莊,江蘇嘉定(今屬上海市)人。本書沿用宋代及毛氏汲古閣彙刻《史記》至《五代史》諸正史而統稱為十七史的舊名,實際包括《舊唐書》、《舊五代史》在內。共一百卷,《三國志》至《隋書》計三十卷。考證不如錢大昕書精審。錢大昕(1728—1804):《廿二史考異》。錢大昕,字曉征,號辛楣、竹汀,江蘇嘉定(今屬上海市)人。本書包括二十四史中除去《舊五代史》及《明史》的二十二史,共一百卷,其中《三國志》至《隋書》共二十六卷。以考證職官地理為主,同時校勘文字,皆極精確。錢氏最先指出,東晉在南方僑立的州郡不稱南某州南某郡,到劉宋時才冠以南字。臆校改正的誤字,往往與宋刊本暗合。錢氏《十駕齋養新錄》中亦有考史條目。

趙翼(1727—1814):《廿二史劄記》。趙翼字云崧,號甌北,江蘇陽湖人。本書對新舊唐書,新舊五代史皆作為一史處理,實際包括全部二十四史,共三十六卷。《三國志》、《普書》及八書二史共十卷。系統論述各朝正史的編撰得失,運用正史資料對重要臾事進行考訂與分析綜合,接近于近代史學研究方法。王樹民有《廿二史劄記校證》。趙翼的《陔余叢考》中亦有考史條目。王利器纂輯的李慈銘《越縵堂讀書簡端記》有讀王、錢、趙三家書的眉批。

李慈銘:《越縵堂讀史劄記》。李慈銘(1829—1894)字愛伯,號莼客,浙江會稽(今浙江紹興)人。此書由王重民輯錄,涉及本段者有《三國志》、《晉書》、《宋書》、《梁書》、《魏書》、《隋書》、《南史》、《北史》。張元濟:《校史隨筆》。張元濟(1867—1959)字菊生,浙江海鹽人。

此書校勘誤字,多所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