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卷-中古時代-明時期 19

慕之弗忘也。其一人率晝出坐廳事,日昃而入,民休戚不一問,竟坐是謫去。後嘗一來,民亦視之如塗人。此我所目睹,其他不能知也。”朕聞其言歎息,思此小人,其言質而有理也。蓋周公所陳無逸之意也。厚遣之,而遂記其語。①大概是耕夫對于縣官的那番談話對宣宗起了一定作用,兩個月後,他下詔追奪贓吏誥敕,並且著為令,定為制度。隨後便是九位著名知府的委派。史書中說:“帝以郡守多不稱職,會蘇州等九府缺,皆雄劇地,命部、院臣舉其屬之廉能者補之。”②于是尚書蹇義、胡■,大學士楊士奇等首薦禮部儀制司郎中況鍾,詔任蘇州知府,同時被薦的有戶部郎中羅以禮為西安知府,兵部郎中趙豫為松江知府,工部郎中莫愚為常州知府,戶部員外郎邵■為武昌知府,刑部員外郎馬儀為杭州知府,陳本深為吉安知府,禦史陳鼎為建昌知府,何文淵為溫州知府。九人後來皆有治績,而以況鍾最為著名。

這一年的九月,又有一次重要的人事任命。“丙午..升行在吏部郎中趙新為吏部右侍郎,兵部郎中趙倫為戶部右侍郎,禮部員外郎吳政為禮部右侍郎,監察禦史于謙為兵部右侍郎,刑部員外郎曹弘為刑部右侍郎,越府長史周忱為工部右侍郎,總督稅糧。”①趙新巡撫江西,趙倫巡撫浙江,吳政巡撫湖廣(今湖南、湖北),于謙巡撫河南、山西,曹弘巡撫北直隸府州縣及山東,周忱巡撫南直隸蘇、松等府縣。由此開始了各省專設巡撫的制度。宣宗在給他們的敕諭中寫道:今命爾往總督稅糧,務區畫得宜,使人不勞困,輸不後斯。尤須撫恤人民,扶植良善,遇有訴訟,重則付布政司、按察司及巡按監察禦史究治,輕則量情責罰或付郡縣治之。若有包攬侵欺及盜賣者,審問明白,解迭京師。敢有沮撓糧事者,皆具實奏聞。但有便民事理,亦宜具奏。爾須公正廉潔,勤謹詳明,夙夜無懈,毋暴毋刻,庶副朕委任之重。欽哉。②這些派往各省的巡撫,與不久前就任各地的知府們帶去了宣宗敕諭中安民求治的意旨。宣宗希望依靠他們去實現一種祥和、寬松、安定、富裕的局面。這些巡撫與九位知府都是奉敕行事的,遠非一般地方官員所能相比,而其中最為突出的要算是周忱和況鍾了。他們出任的蘇、松一帶是當時經濟問題最為突出的地區,也是文人士大夫最為集中的地區。

當時江南一帶情況十分特殊,這里素稱富庶,但又是賦役最重的地區,這種情況完全是由于曆史原因造成的。《明史》記載:“初,太祖定天下官、民田賦,..惟蘇、松、嘉、湖,怒其為張士誠守,乃籍諸豪族及富民田以為官田,按私租簿為稅額。而司農卿楊憲又以浙西地膏腴,增其賦,商稅有二、三石者。大抵蘇最重,松、嘉、湖次之,常、杭又次之。”①這是明初的政治報複與嚴猛之治的產物。到成祖時還在繼續著這種政策。例如建文遺臣高翔,為監察禦史,成祖知其名,本欲用之。但高翔卻“喪服入見,語不遜”,被族誅,其先塚被掘,親黨戍邊。“諸給高氏產者皆加稅”,目的是“令世① 余繼登:《典故紀聞》卷十。

② 《明史》卷一六一《況鍾傳》。

① 《明宣宗實錄》卷七○,宣德五年九月丙午。

② 《明宣宗實錄》卷七○,宣德五年九月丙午。

① 《明史》卷七八《食貨二》。

世罵翔也”②。不過高翔乃陝西朝邑(治今大荔東)人,並非蘇、松人,且成祖時的這種加稅,只是個別現象,不致形成整個地區性的問題,但其起因與性質則同樣是出于嚴猛與專制。也正因為如此,以後隨著政治上的逐漸寬松,這種人為造成的重賦,也必須給予解決了。

“蘇、常諸府稅糧,自洪、永以來,逋多待免。大戶及巾靴游談之士,例不納糧,納糧無贈耗。椎髻秉耒小民,被迫累年拖擾不定。”③結果是累年拖欠,到宣德初年,僅蘇州一府拖欠的稅糧就多達八百萬石,相當于正常全國歲入的三分之一以上。明朝廷的財政收入,主要仰仗于江南,這種財政混亂勢必造成國民兩竭。因此從宣德初年起,便屢詔減蘇、松重賦。到周忱、況鍾就任後,與當時全國上下寬松形勢相一致,他們開始著手從根本上解決這些曆史遺留問題。

周忱不負宣宗之選,來到江南,第一件事就是去了解百姓的疾苦。“嘗去趨從入田野間,與村夫野老相語,問疾苦。每坐一處,使聚而言之,惟恐其不得盡也。”①周忱巡撫江南,最主要的任務是為國家理財,但他不為多收而橫征暴斂,而是以寬紓民力去解脫困境。所以《明史》指出:“當時言理財者,無出忱右。其以愛民為本。”②而就任蘇州知府的況鍾,則“興利除害,不遺余力。鋤豪強,植良善,民奉之若神”③。在安民求治的原則下,他們確實作出了成績。

他們首先著手解決的便是賦稅不均的問題。當時蘇州府之所以拖欠甚多,一個重要原因是富戶不肯交納賦稅之外的加耗部分,這部分加耗就只好攤派到一般農戶身上。結果民貧逃亡,而稅額益缺。針對這種情況,周忱創立了“平米法”,讓人戶按照納稅多少平均分擔增耗,又請工部頒發鐵斛,讓各縣依式制造,革除了各糧區糧長大斛入小斛出的弊病。以往各糧區設糧長正副三人,每年七月赴南京戶部辦理公文,然後再送北京戶部,往返費用均由民戶分擔。周忱將各糧區糧長改為只設一人,各糧區輪流赴南京,交由有關部門上送北京,從而減輕了民戶的負擔。

賦稅不均的問題解決後,周忱和況鍾又開始著手解決賦稅過重的問題。

此前雖然有過多次免征的詔令,宣宗也曾多次下詔減官田租賦,但是並沒有成為定制,周忱于是與況鍾商議,把調查的情況彙集起來,計算了一個月,將蘇州府官田租減去七十二萬石,其他各府也都以次減征,史稱:“民始少蘇。”

宣德七年(1432),江南各府大稔,宣宗得知後下詔命各府州縣以官鈔平糴,防止糧價暴跌,以備災年賑貸,結果僅蘇州一府便糴米二十九萬石。當時規定,凡蘇、松等地轉輸南京戶部的稅糧,每石加收運費六斗,周忱命各府支給,每石加船價一斗,其余五斗由府縣集中起來,共得四十多萬石,加上原來平糴的二十九萬石,僅蘇州府便得七十余萬石,遂建倉收貯,名曰“濟農倉”。明朝人對這種“濟農倉”給予了極高的評價。

② 《明史》卷一四一《高翔傳》。

③ 萬曆《重修常州府志》卷六《額賦》。

① 焦竑:《玉堂叢語》卷一。

② 《明史》卷一五三《周忱傳》。

③ 《明史》卷一六一《況鍾傳》。

嘗言文襄公(周忱)為侍郎巡撫十九年,為尚書巡撫又二年,百姓不知有凶荒,朝廷不知有缺乏。或問其故,曰:當時“濟農倉”米常數十萬,一遇水旱,便奏聞免糧,奏上無不准。所免之數,即以“濟農倉”米補完,所以民不知有凶荒,朝廷不知有缺乏也。①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這與洪武、永樂時重科征,重蠲賑有所不同,那是國富民窮的時代,而此時則是藏富于民。這種根本性的政策變化正是宣德間全國政治走向寬松的具體體現。這在周忱一段談話中說得十分明白。他的前任胡■是一位用法嚴峻的官吏,周忱一改其做法,以寬松為主,有人問他道:“大人為何不學胡卿,使我下情不能上達?”周忱答道:“胡卿敕書,令其祛除民害,我敕書只今撫安軍民,朝廷委任不同。”②所謂“委任不同”則正是一種根本性的變化,江南各府首先成為這種變化的典型。

宣宗有一句名言,叫做“清心乃省事,省事可省官”③。應該說這也是他為治的指導思想,簡繁政,去苛政,改嚴政,行仁政,作為守成之君,這也是一種改革。令人感到吃驚的是“宣德致治”過程中相反相成的實際效果。以寬松求治,結果事情不是多了,而是反而少了,以仁德代替苛嚴,結果是民安亂少,難怪宣宗可以自信地說道:“國家創業垂統,貴以仁厚為根本。不然,周世宗英武可幾長世,而不能者,根本缺也。”①① 張萱:《西園聞見錄》卷三四《顧東江雜記》。

② 焦竑:《玉堂叢語》卷二。

③ 查繼佐:《罪惟錄》卷三二《宣德逸紀》。

① 查繼佐:《罪惟錄》卷三二《宣德逸紀》。

第三節任人唯賢明仁宗洪熙元年(1425)九月,也就是宣宗即位後將仁宗安葬的同月,陳山被擢升為戶部侍郎,張瑛為禮部侍郎,戴綸為兵部侍郎,徐永達為鴻臚寺卿,藺從善、王讓為翰林侍講。這些人都是宣宗為太子時的東宮舊僚,因為宣宗的即位而得到晉擢。另一名太子中允林長懋被命出為郁林知州。

太子即位,隨從的官僚升遷,這幾乎是曆朝之慣例,但是令人不解的是,這些得到升遷的東宮舊僚後來卻湮然無聲息了。甚至在史冊中都難尋其跡。只有戴綸和林長懋得以傳列《明史》,但他們的不幸結局,又絕無絲毫承恩舊人的樣子。戴綸與林長懋因為在宣宗為太孫時,“以太孫春秋方富,不宜荒學問而事游畋”②,反對習武事。戴綸並為此上疏成祖,因而招致宣宗的不滿。結果在加恩官僚時,林長懋被以自南京來得稍晚,出為郁林知州。戴綸雖擢為兵部侍郎,又因諫獵忤旨,被命外出參贊交阯軍務。不久,兩人都以怨望罪入錦衣衛獄。戴綸因再觸宣宗怒,被棰死,家遭籍沒,林長懋被系十年,直到英宗時才被釋複官,仍任郁林知州。但是在宣宗為太孫、太子時的舊官僚中,只有戴、林二人有政聲,史稱戴綸“為人剛嚴,累進直言”;稱林長懋“有惠政”①,死後州人立廟為祀。其余諸人中,陳山、張瑛雖以舊恩入內閣,均不稱職,出為地方官。

這種情形,如果同仁宗即位之初將官僚楊士奇等人升授侍郎、學士相比,實在相去太遠了。雖然形式相仿,結果卻全然不同。這起初也許並非宣宗的本意,而是由于兩批官僚的差異。

仁宗為太子時的那批官僚實在太強了,而且他們中有些人還曾受命輔導當時為太孫的宣宗。蹇義、楊榮、楊士奇、楊溥、黃淮、金問、金幼孜、胡廣、胡儼,還有燕邸舊人金忠、姚廣孝和為此致禍的解縉及李至剛,這些人也是成祖時所倚重之臣。宣宗為太子時的官僚與之相比,頓時黯然失色。這也就使得宣宗不得不繼續倚靠父皇留下的那批要臣,他們實際上大都是成祖時的要臣,所謂三朝元老。在繼業守成方面,他們堪稱經驗豐富。使用這批官員的結果不僅維持了政治的延續性和穩定性,而且在宣宗身邊形成了一個權威性的皇權機構,從而保證了全局的安定。

宣德元年(1426)漢王朱高煦謀反時,宣宗召集群臣計議,是楊榮首請親征。待到凱旋時,侍郎陳山迎謁于獻縣(今屬河北)單家橋,上言漢、趙二王沆瀣一氣,請宣宗乘勢襲彰德(今河南安陽)執趙王。楊榮支持陳山的主張,但遭到楊士奇的反對。

楊溥、蹇義、夏原吉俱支持楊士奇,陳山此時卻杳無聲息了。宣宗起初是傾向于陳山的,他甚至讓門衛將楊士奇和楊溥攔阻在外不見。後來蹇義、夏原吉也都反對加兵趙王,宣宗才開始再度考慮楊士奇的話,加上當時聽到不少有關趙王的議論,他只好召見楊士奇。楊士奇于是安排賜趙王璽書,並以群臣彈劾趙王奏章一起發使送至趙王,趙王當即上表謝罪,獻出護衛,以示無貳,言者始息。史稱“帝待趙王日益親而薄陳山”①。襲趙之議起自陳山② 《明史》卷一六二《戴綸傳附林長懋傳》。

① 《明史》卷一六二《戴綸傳附林長懋傳》。

① 《明史》卷一四八《楊士奇傳》。

而持之于楊榮,宣宗不怪楊榮而怪陳山,主要原因是感到陳山處事的不實。從這件事爭執的過程中,也可以看出以蹇、夏和“三楊”為代表的朝廷官員是一個比較成熟的群體。

有這樣一個群體在身邊,對于國家大政方針的處理便有了較為可靠的倚賴,但是其中的蹇義、夏原吉、楊士奇、楊榮都已年邁,在處理日常事務時已經表現出力不從心,宣宗盡可依靠他們顧問機務,卻不宜依靠他們擔任各部事務。宣德三年(1408),他特地給這四位元老大臣璽書曰:“卿等皆祖宗遺老,畀輔朕躬。今黃發危齒,不宜複典冗劇,傷朝廷優老待賢之禮。可輟所務,朝夕在朕左右討論至理,共甯邦家。官祿悉如舊。”②這很像是一種過渡性的辦法,由這些顧問老臣幫助決定大政,而從朝廷到各地,選拔一批干練的人才,也便成了當務之急。蹇義輟部務後,吏部尚書以詹事郭琎充任。但郭琎望輕,又政歸內閣,自布政使至知府缺官,聽由三品以上京官薦舉,禦史、知縣等缺,由五品以上京官薦舉,要職選擢,皆不關吏部,終宣宗之世,這種情況無所改變。

但是,宣德三年(1428)畢竟是具有特殊意義的一年,盡管元老們還在幕後控制著六部、都察院等,而朝廷首腦都由新人充任了。

由于元老的退離,造成了官員的空缺。史稱:“初,兩京六部堂官缺,帝命延臣推方面官堪內任者。蹇義等薦九人。”③從史書記載來看,當時薦授的官員主要為各部侍郎、副都禦史、大理寺少卿等,也包括一些外省官員。被薦授京職的有鄭辰,授南京工部右侍郎,官至兵部左侍郎。邵玘,授南京都察院左副都禦史。段民,署南京戶部右侍郎。傅啟讓,授大理寺少卿。顧佐,授都察院右都禦史。黃宗載,授南京吏部尚書。這些都是後來頗有政聲的官員,因此名列正史。

自宣德三年(1428)以後,提拔的淺資官員更多。這些新任官員與蹇、夏、三楊等元老相結合,形成了一種人才濟濟的局面。《明史》中曾贊詡道:國家盛時,士大夫多以廉節自重,豈刻意勵行,好為矯飾名譽哉。亦其澹嗜欲,恥營競,介特之性然也。仁、宣之際,懲吏道貪墨,登進公廉剛正之士。宗載佐銓衡,顧佐掌邦憲,風紀為之一清。段民、吳訥、魏驥、魯穆皭然秉羔羊素絲之節。軒、耿、孔昭矯厲絕俗,物不能干。章敞、徐琦、劉戩律己嚴正,異域傾心。廉之足尚也卓矣。①這里所說“懲吏道貪墨”,系指都禦史劉觀等人。劉觀貪墨的敗露,主要還靠楊士奇等元老的干預。劉觀罷免後,楊士奇、楊榮同薦顧佐,于是才有右都禦史之擢升。“佐視事,即奏黜嚴暟、楊居正等二十人,謫遼東各衛為吏,降八人,罷三人;而舉進士鄧棨、國子生程富、謁選知縣孔文英、教官方瑞等四十余人堪任禦史。”②一方面是罷去貪墨不職者,一方面又在提拔後進人才,新老結合的政體為宣德致治創造了人事條件。吳訥進南京僉都禦史,再進左副都禦史在宣德五年(1430)以後,章敞于六年擢禮部侍郎,徐琦于同年擢右通政。耿九疇、軒輗晚出,于宣德六年始任給事中、禦史,黃孔昭等天順後進士,實與仁、宣治世不與。而《明史》贊文所云,蓋指開官② 《明宣宗實錄》卷四七,宣德三年十月乙酉。

③ 《明史》卷一五七《鄭辰傳》。

① 《明史》卷一五八“贊曰”。

② 《明史》卷一五八《顧佐傳》。

員之風氣。如魯穆為官剛正,民呼“魯鐵面”。楊榮當國,家人犯法,魯穆治之不少貸。楊榮以此顧謂其賢,薦之于朝,後擢任右僉都禦史。這又是一個生動的事例,一代官員風氣的樹立,又有賴于元老們的支持,這正是仁、宣時代人才輩出的關鍵所在。

宣德五年,蹇義、胡■、楊士奇等元老們先後推薦了況鍾等九位知府,又薦舉了周忱、于謙等六位巡撫。這樣,從中朝到外省府縣,由元老們以任人為賢為原則選任的官員,構成了當時官員隊伍的骨干,從而使人們感到了一種人才濟濟的局面。

明朝人對宣德間的吏部是十分贊許的。明代史家焦竑曾說蹇義,“公官塚宰者三十年,取人先純樸而黜浮華,故永、宣之間,士風吏治,龐厚可觀”。又說郭琎,“公秉衡十四年,務采實行,不用浮薄游聲譽之士。雖為內閣所侵,能堅忍持正,自行其志”①。

這當然與宣宗本人有很大關系,他在對儒臣們談到致治在于用人時曾說:“《易》泰、否二卦盡之矣。君子進,小人退,上下之情通,所謂泰;小人進,君子退,上下之情不通,所謂否。泰之時,人君大有為,所以成參贊之功;否之時,君子引退,則不可以有為矣。求否泰之端,則在乎君子小人之進退,人君之用舍。有關世道如此,豈可不慎?但君子小人猝未易辨,如朕所用,有不當者,卿等亦宜直言勿隱。”①這段頗為辯證的談話體現了宣宗用人的原則。他在選用官員時依靠蹇、夏、三楊等元老推薦,說明他態度的慎重;但他又不聽元老的安排,郭琎的選任,雖有楊士奇等人反對,他仍然堅持使用,並擢為吏部尚書,又反映出他在用人上的開拓精神。

對于薦選官員中的草率不經,宣宗是不能容忍的。禦史謝瑤在薦賢時將其人姓名寫錯,宣宗對吏部說道:“今薦賢不知其姓,豈能知其才?輕率如此,豈稱禦史之職?”遂將其謫為交阯大蠻縣知縣。②這種認真的態度無疑為官員們敲了一次警鍾,一個人才濟濟的宣德治世,就這樣在君臣的共同努力下來臨了。

① 焦竑:《玉堂叢語》卷三《寵遇》。

① 余繼登:《典故紀聞》卷九。

② 余繼登:《典故紀聞》卷九。

第四節守成之君明朝自太祖建國,成祖奪位,前後五十多年,作為創業之世,雖嫌長了一些,卻實在如此。本來太祖三十年治國,到建文固可做守成之君,偏偏又有成祖起兵“靖難”,內戰紛起,骨肉相殘,明成祖用武力奠定了自己的統治地位。于是,守成之世便落到仁、宣頭上。

永樂二十二年(1424),成祖去世未久,剛剛登極的仁宗便在宮中召見了侍臣。“守成之主,動法祖宗,斯鮮過舉。”他把自己明確說成了守成之主。“後世為嗣君者,往往作聰明,亂舊章,而卒至喪敗不救,可為鑒戒。”他接著又說道:“朕十余歲侍太祖皇帝側,親見作《祖訓》,屢經改易而後成書,于閑暇時即召太孫及諸世子于前,分條逐事委曲開諭之,皆持身正家以至治天下之要道。為天子為藩王,能每事遵守,豈有不福祿永遠者?”①命司禮監重新刊刻《祖訓》,並頒諸王世子,其目的可能還在于加強對藩王們的控制。但是他同時講到了一個問題,即守成的原則問題。仁宗的守成原則是“動法祖宗,斯鮮過舉”。

五年以後,也就是宣德四年(1429)正月,宣宗在齋宮中對大學士楊士奇也談到了守成的問題。

“朕每念創業難,守成不易,夙夜惓惓。”宣宗這樣講是不過分的。因為仁宗雖然也力圖于守成中有所作為,但他畢竟在位太短,宣宗即位之初的幾年,與群臣計議國事,確實下了一番功夫。然而宣宗在守成的原則上與仁宗又不盡相同。他不像仁宗那樣去強調敬天法祖。

“隋文帝戶口繁殖,自漢以來,皆莫能及。議者以當時必有良法,享國不永,故無傳焉。此未必然。”他以隋文之治為例,指出:“夫法存乎人。理財,國之大務,漢、唐初政,立法未嘗不善,而子孫力役繁興,費用無度,無下不能不凋敝,隋文克勤克儉,足致富庶,豈徒以其法哉。秦法多非先王之制,後世猶有存者,亦未嘗計其享國長短也。大抵人君恭儉,則生齒日繁,財賦自然充足。”②宣宗的這番話很有意思,後世所存既然有非先王之制,也就是說先王之制是可以改變的。世無定法,關鍵在于守成之君的作為。這比起仁宗一味主張動法祖宗要進了一大步,這也是宣宗比仁宗有所成就的原因之一。

誠然,洪武、永樂的盛世是很了不起的。史書上稱:“計是時,宇內富庶,賦入盈羨,米粟自輸京師數百萬石外,府縣倉廩蓄積甚豐,至紅腐不可食。”①但那是個國富民窮的時代。巨大的收入難于應付更大的支出。史書中亦稱:“當是時,兵革初定,論‘靖難’國臣封賞,分封諸藩,增設武衛百司。已,又發卒八十萬問罪安南,中官造巨艦通海外諸國,大起北部宮闕,供億轉輸以钜萬萬計,皆取給戶曹。”並有成祖五次親征蒙古,以致“比年師出無功,軍馬儲蓄十喪八九,災眚迭作,內外俱疲”②。所以仁宣之治的要領在于減少這類大規模的開支。仁宗首先罷西洋寶船,並罷迤西市馬及云南、① 余繼登:《典故紀聞》卷八。

②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二八《仁宣致治》。

① 《明史》卷七八《食貨二》。

② 《明史》卷一四七《夏原吉傳》。

交阯的采辦。宣宗二年,又放棄交阯。這些舉措對于改變永樂後期經濟困難起到一定作用,但是並未能根本解決財政的艱難。

宣宗即位的前幾年,他將主要精力放到了人事安排上面,在元老將退的形勢下,積極選拔新人,努力創造一個人才濟濟的局面,終于形成了一個由元老、新人和更年輕的初仕官吏組成的梯隊形官吏體系,起到承上啟下的作用。于是從宣德五年(1430)起,他開始實行一套恢複經濟的措施。

這一中心工作的轉變,大約是在宣德三年(1428)六月至四年底。

三年六月罷左都禦史劉觀,以顧佐代。那也是為了解決官吏的貪濁之風。顧佐任都禦史後,風憲部門得到整肅,吏治逐漸走上了正軌。

這是人事安排的關鍵一步,第二年十月,張瑛、陳山被調離內閣,張瑛出任南京禮部尚書,陳山則專職教授小太監讀書。張、陳是宣宗為太子時東宮舊僚,這次被排斥出參預機務的核心之外,其原因在于陳山“寡學多欲,而昧大體,非君子也”。又“于諸司征求不厭”。“瑛行事亦類山”①。這種索賄行為與當時的反貪頗不相宜,于是又引出主張罪廢趙王的往事。張瑛、陳山調離內閣,意味著朝廷中的人事安排基本上告一段落了。

從宣德五年(1430)五月起,宣宗開始著手經濟的整頓。這一年的兩次任免,目的都是為了財政治理。第一次是重要地區知府的任命,第二次又因天下財賦多不理,再命周忱、于謙等為巡撫,分治各省。

當時凡屬理財方面的上報,宣宗都給予大力支持,甚至像郭資、胡■這樣老資格大臣出面反對時,也遭到宣宗毫不客氣的切責。

這種強有力的支持,給理財官員們提供了極為有利的條件。許多措施很快便收到了一定效果。在這里老天也幫了一點忙,宣德七年(1432)江南大豐收,周忱和況鍾等人設置的濟農倉獲得大量存貯,以後數年間,“江南數大郡,小民不知凶荒,兩稅未嘗逋負”②。財賦的充盈,使地方上諸事得以並舉,“修葺廨舍學校、先賢祠墓、橋梁道路,及崇飾寺觀,贈遺中朝官,資餉過客,無稍吝惜。胥吏漁蠹其中,亦不甚訾省”①。此事頗遭朝中物議,而富庶之名亦由此播之四海。

據史書所載,巡撫河南、山西的于謙,亦著力于發展當地經濟,墾田植樹,兩省各積谷數百萬,對缺食下戶隨分支給,老疾貧困無力償貸,則予蠲免。至正統初,山東、陝西大饑,流民入河南達二十萬,全憑地方所積,發倉賑給,成效甚著。

然而,史書中卻亦有不同記述。

宣德五年(1430)二月詔:“舊額官田租,畝一斗至四斗者各減十之二,四斗一升至一石以上者減十之三。著為令。”于是江南巡撫周忱與蘇州知府況鍾,曲計減蘇糧七十余萬,他府以為差,而東南民力少紓矣。忱又令松江官田依民田起科,戶部劾以變亂成法。宣宗雖不罪,亦不能從。而朝廷數下詔書,蠲除租賦。持籌者輒私戒有司,勿以詔書為辭。帝與尚書胡■言“計臣壅遏膏澤”,然不深罪也。②周忱奏請松江府上海縣等地官田依民田起科,事在宣德六年(1431)三①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二八《仁宣致治》。

② 《明史》卷一五三《周忱傳》。

① 《明史》卷一五三《周忱傳》。

② 《明史》卷七八《食貨二》。

月。宣宗得奏後,命戶部會官議,太子太師郭資、戶部尚書胡■于是奏言:“其欲減官田古額,依民田科收。緣自洪武初至今,籍冊已定,征輸有常。忱欲變亂成法,沽名要譽,請罪之。”宣宗對郭資等人所奏並不滿意:“忱職專糧事,此亦其所當言。朝議以為不可則止,何為遂欲罪之。卿等大臣,必欲塞言路乎?忱不可罪,余如所議。”③顯然,宣宗是傾向于周忱的,只是迫于朝議,難于一切按照周忱的主張去辦。大約半年前,廣平、大名一帶因水澇無收,宣宗命戶部蠲免田稅,當時他曾與侍臣談起這個問題。

“水旱災傷,世恒有之。..畢竟君道當修,其在己,不可委之于天。”

“亦貴國家素有備。”侍臣答道。這是太祖太宗時的舊方針,“豐年則斂,凶年則散”。但是宣宗卻認為:“國家有備,猶不若百姓有備。”①這也便與洪、永之世有了根本的區別。主張百姓有備,是明確的富民政策。與其竭民之所有而征斂,再于凶年蠲賑,不若藏之于民,用之于民。可惜的是,宣宗在這方面還沒有足夠的決心,而戶部和朝中大部分官員,還因循于永樂間的舊方針,難于一時改變。這一點從全國稅糧征收可以得到明顯的反映。

明代曆朝全國田賦實收平均數額及其升降比例(以洪武朝為100)

宣德年間的賦額,雖比永樂年間有明顯減少,但仍高于洪武朝。賦額真正銳減是在正統間,以往的學者都認為這是因為征稅田地失額所致,其實並非如此。而是因為宣德六年(1431)周忱提出官田依民田起科的主張,直到正統元年(1436)才得以實施。“正統元年,令蘇、松、浙江等處官田,准民田起科,秋糧四斗一升至二石以上者減作三斗,二斗一升以上至四斗者減作二斗,一斗一升至二斗者減作一斗。”①因為實際上宣德中的減額作用,被宣德七年(1432)的大豐收暫時擴大開來,並未能根本解決重賦的壓力。史書在談到正統元年官田依民田起科時稱:“蓋宣德末,蘇州逋糧至七百九十萬石,民困極矣。至是,乃獲少蘇。”②有些學者認為這里的宣德末應為宣德五年(1430)周忱巡撫江南之時,然而《明史·食貨志》中卻明確記述了周忱與況鍾計減蘇糧之後,周忱請官田依民田起科未成,朝廷所下蠲除租賦的詔書難于實施,宣宗也慨歎:“計臣壅遏膏澤。”而後才又談到宣德末年逋糧之事,這顯然說的決非宣德五年(1430)間的事情。

到這時候我們似乎才看到了仁宣致治的全貌。它成功地解決了洪武建國以來一直困擾未決的藩王問題、文官治國問題、財政負擔過重問題、交阯問題等等,從而使國家政治由開創轉向了守成;它還力圖解決藏富于民的問題,邁出了艱難的一步,為正統後問題的解決提供了條件。但是仁宣致治不同于漢文景、唐貞觀,它並未完成一代盛世之治,而只是成就明朝長治之始,或者說它結束了洪、永的開國,開啟了以後二百余年致治之世。這便是有些史家說的:“仁、宣之治,非高、成不開;而高、成之政,非仁、宣不粹也。”①這是否也正是史家們不稱之為“仁宣之治”,而稱之為“仁宣致治”的原因① 《明宣宗實錄》卷七一,宣德五年十月乙未;《明太宗實錄》卷一一七,永樂九年七月戊子。① 《明史》卷七八《食貨二》。

② 《明史》卷七八《食貨二》。

①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二八《仁宣致治》。

呢?

第十二章周忱況鍾第一節周忱周忱(1381—1453),字恂如,號雙崖。江西吉水人。永樂二年(1404)進士,選庶吉士。自請進文淵閣,與修《永樂大典》等。授刑部主事,進員外郎。雖有經世才,但浮沉郎署二十年,未得升遷。夏原吉知之,永樂二十二年(1424)薦遷越府長史。宣德五年(1430),又經大學士楊士奇、楊榮的賞識,被薦為工部左侍郎,巡撫江南諸府,總督稅糧。

周忱巡撫江南的一個重要使命是整頓江南稅糧。江南田賦重,賦稅拖欠,百姓生活艱難。周忱到任後,深入民間,調查研究。他不帶任何隨從,向農夫村婦詳細詢問最感痛苦的事情是什麼,原因在哪里,希望如何處置。時間長了,百姓有什麼心里話都願意向他傾訴,彼此相處如家人父子。他對下級也比較寬和,有好多事情主動同他們商量,向他們請教。對有才干的官員,則放手提拔使用。如蘇州知府況鍾、松江知府趙豫、常州知府莫愚都成為他得力的左膀右臂,共同促成了江南的經濟改革。

明代江南官田重賦,是明代經濟財政中一個十分特殊的現象。沉重的負擔,迫使農民大批逃亡,國家稅源減少,拖欠嚴重。蘇州府,從永樂二十年至洪熙元年(1422—1425)欠糧三百九十二萬石;松江府,從永樂十三年至十九年(1415—1421)不得不免征幾百萬石。宣德初年,蘇州府累計拖欠至七百九十萬石。宣德五年(1430),松江額定征收田糧的起運部分為四十三萬九千石,實征六萬六千石,只征得百分之十五。實在如有人所說:“只負重稅之名,而無征輸之實。”①從朱元璋時候起就一直頒布減輕稅額的詔令,但多數情況是朝令夕改,言而無信。因為江南是朝廷的財賦重地,承擔著官僚、勳貴的巨額俸祿支應。到宣德年間,問題已經到了非解決不可的時候了。宣德五年(1430)宣宗再次下詔減輕官田稅額,而戶部考慮到支出的困難,往往“私戒有司,勿以詔書為辭”②。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周忱被派往江南整頓田賦。周忱拉皇帝詔書作大旗,抵制戶部的壓力,與蘇州知府況鍾等經過一個多月的籌算,對各府的稅糧都作了認真調整,僅蘇州府即減七十二萬石(《明史·食貨志》)。周忱本想更多地降低一些官田稅率,如,當時一種田稱古額官田,稅額特別重,耕種者無力負擔,周忱請求依民田起科。太師郭資和戶部尚書胡■便彈奏他“變亂成法,沽名要譽”,要求給以懲治。宣宗雖然批評了郭資、胡■,但也沒有答應周忱的請求。朝廷不願承受更多的“損失”。周忱便把思路轉到以靈活的政策辦法促進賦役改革和均平負擔上來。

田糧運輸的改革。糧食的運輸征解是田賦制度中一個十分困難與棘手的問題。當時江南田糧運送北京,有軍運,有民運。民運中,運夫百姓的負擔相當沉重,“軍船給之官,民則僦舟,加以雜耗,率三石致一石,往複經年,失農業。”周忱與漕運總督陳瑄商議,將江南漕糧兌給漕軍運輸,具體辦法是:民運至淮安或瓜洲水次交兌,然後由漕軍運至通州。每正糧一石民運至① 顧炎武:《日知錄》卷十《蘇松二府田賦之重》。

② 《明史》卷七八《食貨志》。

淮安,加耗糧五斗,運至瓜洲,加耗五斗五升。江南衛所官軍就附近倉廒直接運輸,另加給過江米二斗,鋪墊蘆席費五合。這個辦法,農民既省費用又便利,漕軍也得到了實惠。

運輸要加耗,鼠雀吃食、水中漂沒、腐爛等都會有消耗。所以田糧正項之外,耗米征收是一大負擔,也是一大漏卮。最大的問題是“豪有力者只供正額,而一切轉輸諸費,其耗幾與正額等,乃獨責之貧民。此耗之不得其平也”①。為了改變這種狀況,宣德八年(1433),周忱創“平米法”。平米,指正額與耗米兩項而言。其辦法是:“官民田皆畫一加耗。初年正米一石加耗米七斗,計輸將遠近之費為支撥。支撥之余者存積縣倉,曰余米。次年余米多,正米一石,減加耗為六斗。又次年益多,減加耗為五斗。”②在平米法的基礎上,又建立“濟農倉”。濟農倉米的來源,其一就是平米支撥後存留的余米,此外,還有豐收年發官鈔所糴儲存的糧米,以及奏定“京俸就支法”所節省的耗米。據周忱于宣德七年所奏:“先是,蘇、松、常三府歲遠南京倉米一百萬石,以為北京武職之俸。每石外加盤用耗米六斗。然前俸既可以南京支取,獨不可以三府就取乎?是歲,減耗米六十萬石。”③又據《明史·周忱傳》,這個就支辦法規定,給予就地支取者每俸米一石船價米一斗。所節余部分是耗米每石五斗。另外,在某些縣份還有向富人勸借米,清理豪右侵占絕戶田租等。濟農倉除去用于賑貸貧民耕作食用之外,“凡陂塘堰圩之役,計口而給食者,于是取之;江河之運不幸遭風濤亡失者,得以假借”①。“買辦納官絲絹,修理舍、廨、廟、學,攢造文冊及水旱祈禱”等都隨時支用。這種把田賦的征收與徭役的支出混合使用的辦法,實際上開了賦役合征的先河。在明代賦役制度的改革中具有開創意義。周忱亦以善理財賦著稱,如《明史·周忱傳》指出:“終忱在任,江南數大郡,小民不知凶荒,兩稅未嘗逋負,忱之力也。”

正統初年,由于寶鈔的貶值和銅幣的窳敗,銀貨幣以其不可阻擋之勢流通開來。連國家與皇帝的權威也不得不屈服于它的勢炎。于是江南四百萬石漕糧也折征為一百萬兩白銀。這就是金花銀的出現。田賦實物稅糧改折為白銀,對納稅者免除了運輸等盤費與麻煩,就是改折為布、絹等“折色”物品,也比繳納“本色”糧米合算。周忱向朝廷盡可能爭取繳納“折色”,同時,利用米糧、布絹、白銀作為調節賦稅負擔的杠杆。“忱請檢重額官田、極貧下戶兩稅,准折納金花銀,每兩當米四石,解京兌俸,民出甚少,而官俸常足。”②松江為明代棉紡織中心。洪武時已有以布折賦的先例。周忱再次奏請恢複松江、常州部分秋糧折布繳納。

明代有按田糧隨征馬草的稅目。馬草運輸比糧食尤難。周忱奏請每束折銀三分,繳付南京,由南京就近購買。公私皆便。洪武間,因為北方地曠人稀,便于江浙蘇、松等處按田糧僉派人夫到鳳陽等地養馬走遞,充當驛夫。正統間,周忱奏請以秋糧帶征耗米,易銀交付北方有關地區,從而減輕了江南馬夫的負擔。

① 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

② 萬曆《嘉定縣志·田賦》。

③ 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引《武進縣志》。

① 萬曆《嘉定縣志·田賦》。

② 《明史》卷一五三《周忱傳》。

正統初年,周忱被任命巡視淮安、揚州鹽務,以整理那里的鹽課拖欠。

周忱命蘇州等府撥余米一二萬石至揚州鹽場,抵作田賦,而令灶丁納鹽支米。當時米貴鹽賤,饒足,施及外郡。

周忱的改革觸及了地方豪強的利益,在朝廷也遭到一些人的反對。正統七年(1442),豪強尹崇禮攻擊他“多征耗米”。九年給事中李素等彈劾周忱“妄意變革,專擅科斂”。景泰元年(1450),當國難當頭之際,應天府豪民彭守學又攻擊周忱“多收耗米”,甚至攻擊他“變賣銀兩,假公花銷,任其所為,不可勝計”。戶部竟奏請“分往各處查究追征”①。景泰二年八月,周忱被迫致仕。

“忱既被劾,帝命李敏代之,敕無輕易忱法。然自是戶部括所積余米為公賦,儲備蕭然。其後吳大饑,道饉相望,課逋如故矣。

民益思忱不已,即生祠處處祀之。”②景泰四年(1453)十月卒。終年七十三。卒諡文襄。著作有《雙崖集》。

① 《明英宗實錄》景泰“附錄”九。

② 《明史》卷一五三《周忱傳》。

第二節況鍾在有明一代的名宦中,未經科舉,由吏員升任官員而成政績者,況鍾可謂是其中最著名的一個。

況鍾(1384—1443),字伯律,南昌靖安人。家境貧寒,其父仲謙為生活計,送給黃氏收為養子。七歲時,母親去世,無限悲痛。于是,刻志于學。由于他資性穎異,且勤于學,“長而淹貫經史,其為文簡要不煩,兼工行楷諸書,器局端凝,言笑不苟,視勢利聲華澹如也”。而且“秉心方直,律己清嚴,習知理義,處事明敏”。在靖安縣衙任掾時,職內事務,處理快捷,深得知縣俞益的賞識,稱贊他干練通敏,廉介無私。

明太祖為保證封建官吏的銓選與任用,推行三途並用之策,明成祖遵行不悖。永樂十二年(1414),況鍾吏期已滿九年,按例應允給赴京考職。其時禮部尚書呂震與俞益相友善,俞益竭力推薦,曆陳況鍾的賢能。恰巧,呂震將扈從朱棣北巡,需簡選屬員,與況鍾交談,大為器重。次年春,以其才識優長,錄為六品禮部儀制司主事,且打破常例,得到了皇帝朱棣的召見。從此況鍾更加勤于職守,凡冊立後妃、東宮、藩王、帝女下嫁、朝覲貢舉等重大典禮,皆動無遺漏,得到朝官的賞識。永樂十五年(1417),朱棣再次北巡,況鍾以禮部屬員扈從。由于北京初建,四夷朝貢、會試、北征諸事項,都在北京舉行。其中諸如祭告、慶賞、封策禮文等,均屬儀制司的職掌,況鍾籌劃安排得當,深受賞識,“簡繁輕重,悉中事宜。”(《況太守集》卷一《太守列傳編年卷上》)二十一年(1423)況鍾九年考滿,例升員外郎,又因其賢勞著稱加一等,超升禮部儀制司郎中。宣德四年(1429),況鍾向皇帝陳明因由,請求恢複況姓,得到允准,頒給改姓誥命。

宣德五年(1430),延臣會議,提出江南賦稅征收困難問題,談及“天下九大郡,繁難治,蘇州尤甚,稅糧甲于他省,民困吏奸。每差京官督催,累歲不能如額數,而流亡倍多。”于是,皇帝朱瞻基詔令六部、都察院,各保舉“廉能有為,才堪牧民”的郎中、禦史出任九郡知府。禮部尚書胡■、吏部尚書蹇義交章推薦況鍾,其時首輔楊士奇“尤秉知人鑒,凡所識拔,悉為名臣,然性嚴不輕于接物,公受知最深。”遂奏擢況鍾為蘇州知府,“賜敕書,假便宜從事,章奏得徑達禦前。”享受一般知府享受不到的待遇。(《況太守集》卷一《太守列傳編年卷上》)

況鍾出身于吏員,深知吏治中的積弊,認為法不立則吏奸難除;亦知蘇州賦役繁重,豪猾舞文為奸利,最為難治。況鍾到任初理政事,群吏環立請判牒,況鍾假裝木訥,不懂諸務,隨群吏之意。群吏異常高興,認為太守糊塗可欺。三天之後,況鍾召群吏責問:“前某事宜行,若止我;某事宜止,若強我行。若輩舞文久,罪當死。”立即捶殺數人,將貪虐庸懦的僚屬全部斥退。從此,一府大震,人人奉法,人稱況鍾為“況青天”。

蘇州因元末為張士誠之地,為張氏據守,明太祖朱元璋建國後,為泄其憤,而將蘇州租賦加重,致使百姓難以承受。至仁、宣時逋賦數額巨大,賦稅舊制難行。宣德五年(1430)春,曾下寬恤詔,減免租稅。盡管如此,至況鍾到任,蘇州一府拖欠賦稅已達四年。況鍾請求“量折以鈔,為部議所格”。于是又上書指出:“近奉詔募人佃官民荒田,官田准民田起科,無人種者除③ 本文主要依據《明史》卷一六一《況鍾傳》,以及《況太守集》卷一《太守列傳編年卷上》、卷二《太守列傳編年卷中》、卷四《張太史贈太守況鍾前傳》,凡引上文,不另作注。賦額。昆山諸縣民以死徙從軍除籍者,凡三萬三千四百余戶,所遺官田二千九百八十余頃,應減稅十四萬九千余石。其他官田沒海者,賦額猶存,宜皆如詔書從事。臣所領七縣,秋糧二百七十七萬九千石有奇。其中民糧止十五萬三千余石,而官糧乃至二百六十二萬五千余石,有畝征至三石者,輕重不均如此。洪、永間,令出馬役于北方諸驛,前後四百余匹,期三歲遣還,今已三十余歲矣。馬死則補,未有休時。工部征三梭闊布八百匹,浙江十一府止百匹,而蘇州乃至七百,乞敕所司處置。”幾經曲折和努力,終于得到皇帝的批准,按照況鍾所奏,予以免除。

況鍾在蘇州知府任上,多次請求減免蘇松重賦,都與巡撫周忱的支持分不開。其時,二人悉心計劃,奏免七十余萬石。凡周忱所行的善政,況鍾在蘇州都悉心玉成。他所積濟農倉粟每年多達數十萬石,除賑濟災荒外,還代民間支付雜辦徭役及拖欠的租糧。曾置善惡二簿,以行懲勸;又置通關勘合簿,防出入為奸;置綱運簿,防止運夫侵盜;置館夫簿,防止非理需求。總之,其為官理事,纖悉周密;興利除害,不遺余力。以致“鋤豪強,植良善,民奉之若神。”

蘇州以富麗聞名,宮中宦官購買花木、禽魚、器玩等,受工部委派,紛紛前來。郡佐以下,稍有異詞,輒遭辱罵,甚至被綁被打。一些高官大僚,恣意需索。而況鍾對此,待之以禮,從不屈膝;且戒屬僚,勿賂一錢。致使往來蘇州的京官宦豎,懼怕敬畏,不敢胡作非為。

況鍾雖是吏員出身,但對教育特別重視,對文儒皆予厚待。凡單門寒士,多有賑濟。其中有一個叫鄒亮的書生,曾遞詩給況鍾,況鍾很為賞識,准備推薦為官,同時卻收到詆毀鄒亮的匿名信。況鍾說:“是欲我速成亮名耳。”立即保舉,上奏朝廷,授予吏、刑二部司務,後遷禦史,“整飭舉劾,俱得其當”,著聲于朝。

蘇州民間素有好訴訟之習,無論大小事件,都動輒赴京告狀。由于蘇州屬直隸府,上無布政司、按察司的設置,一旦准予差提,每一家牽引多件,株連數十數百。無辜之人受誣解送,農耕經年拋荒。對此,況鍾上書奏請,遇有告狀之事,由巡撫審理判處。于是,“刁風頓息,而越控解京之弊始除”。另外,每當禦史巡按到府,府官過于卑屈,禦史肆其貪侮。況鍾奏定“相見禮儀,而憲綱始肅”。

況鍾任蘇州知府,事事根據朝廷法令辦事,又處處照顧到百姓的艱難困苦,深得百姓愛戴和擁護。宣德六年(1431)三月,繼母去世,況鍾奏聞朝廷,回家守孝。百姓挽留,不得遂願。時過不久,“秋糧應減者,倍加收斂,奸吏舞法,故弊叢生”。百姓更加思念況鍾,作歌唱道:“況太守,民父母。眾懷思,因去後。願複來,養田叟。”還有一歌唱道:“郡中齊說使君賢,只剪輕蒲為作鞭。兵杖不煩森畫戟,歌謠曾唱是青天。”籲嗟之聲,溢于衢巷。于是,禦史、府同知等,據縣民三萬七千五百八十余名告詞,奏請奪情起複。于是奉皇帝聖旨,召況鍾由家鄉徑回蘇州知府任上。正統五年(1440),況鍾九年職滿。同年十月循例備由赴部候升,而“餞送者數百里不絕,況鍾作詩慰勞。入京召見,獎勵倍至。”蘇州耆民張翰等一萬八千人聯名上疏挽留,其中說“尹蘇仍非公不可”。最後皇帝下達聖旨:“既有軍民人等保留,著複任,吏部奏升正三品,署知府事。”次年正月,又降聖旨:“升按察使正三品職俸,署蘇州府事。”(《況太守集》卷二《太守列傳編年卷中》)這是自明皇朝建國以來七十余年所沒有的規格和禮遇。由此可見況鍾政績的卓著和品德的高尚。

正統七年(1441)十二月,況鍾卒于蘇州知府任上,年六十。況鍾去世之日,郡民罷市,如哭私親,蘇州七縣紳耆人等,俱奔赴哭奠,就連鄰近的松、常、嘉、湖的百姓都絡繹不絕地前來吊喪。次年春的歸柩之日,傾城出送,白衣白帽,兩岸夾舟,奠別出蘇州之境,還有奔程路祭的,略不斷絕。朝廷贈正議大夫資治卿。祀名宦祠,准許城邑建祠以祀,春秋官為致祭。第十三章楊士奇楊榮楊溥楊士奇與楊榮、楊溥,均是明代入閣的政治人物,並稱“三楊”。

第一節楊士奇楊士奇(1365—1444),名寓,字士奇,號東里,江西泰和人。因其居地所處,時人稱之為“西楊”。“三楊”中,楊士奇以“學行”見長,先後擔任《明太宗實錄》、《明仁宗實錄》、《明宣宗實錄》總裁。據《明史·藝文志》記載,其著作主要有《周易直指》十卷,《三朝聖諭錄》三卷,《西巡扈從紀行錄》一卷,《北京紀行錄》二卷,《東里集》二十五卷,詩三卷。明人王世貞對其詩評論說:“少師韻語妥協,聲度和平,如潦倒書生,雖複酬作馴雅,無複生氣。”①大致概括了他的詩文特征。

楊士奇年幼時,家庭貧寒,父親早逝,更為孤兒寡母的生活雪上加霜,其母改嫁。楊士奇隨繼父曾改姓羅。嚴酷的生活環境造就成他勤奮好學、堅韌不拔、寬容嚴謹的優秀品格。曾在湖廣江夏(今湖北武昌)等地授徒自給。建文元年(1399),朝廷准備修撰《明太祖實錄》,從社會上征集文人參加。因學行出眾,楊士奇屬于應征之列。由此契機,楊士奇以布衣身份進入翰林院,充當了編纂官。不久,吏部尚書張紞考察編纂工作,發現楊士奇是個難得的人才,便將其提拔為吳王府審理副。朱棣經過靖難之役登上了皇帝的寶座,為了保證政局的穩定,將楊士奇等人由翰林院選入內閣,參與國家的大政方針,同時楊士奇被晉升為翰林院侍講,正式開始了從政的生涯。永樂二年(1404),機遇再次光顧了楊士奇,朱棣選拔他為輔助皇太子的官僚,于是他和後來的皇帝朱高熾結下了難得的師友之緣。不久,楊士奇晉升為左中允(正六品官)。永樂五年再次升任左諭德(從五品官),輔助左春坊大學士承擔太子的文件往還及學習的有關事務,同時兼任翰林院侍講,承擔為皇帝講讀經史的任務。朱棣由于對《周易》情有獨鍾,所以對楊士奇格外尊寵,楊士奇的仕途充滿了陽光與鮮花。

天有不測風云,楊士奇的仕途一度出現坎坷。朱棣即位之初,長子朱高熾、次子朱高煦、三子朱高燧皆有意爭奪皇太子之位,後來幾經周折,才確定長子為皇太子。朱棣卻偏偏對其頗有微詞,寵愛悍勇好斗的朱高煦,這樣朱高煦和朱高燧公開表示不滿。在這場爭斗中,楊士奇自然無法置身事外,但他采取了靈活的策略。永樂九年朱棣北征回師,由于次子的讒言,有意找尋皇太子的過失,向楊士奇詢問朱高熾的情況。楊士奇並不執意為皇太子辯解,只是說太子仁孝,凡有事宗廟,祭物、祭器皆親閱,並舉例說:“去年將時享,頭風作,醫言當汗。殿下曰:‘汗即不敢蒞祭。’左右請代。斥之曰:‘上以命我,我又遣人代乎?’遂親祭。祭畢,汗遍體,勿藥病自愈。”①同時還總結說:“殿下天資高,即有過必知,知必改,存心愛人,決不負陛下托。”②無意中表彰了朱高熾寬厚仁愛的個性。結果在卷入爭奪太子位的大臣中,處境較好,雖被牽連下獄,但很快被釋放,不像解縉因之送了自己的性命,從而順利地度過了自己從政生涯的多事之秋。

永樂二十二年(1424),朱棣去世,朱高熾即位,是為明仁宗,楊士奇被提拔為禮部左侍郎兼華蓋殿大學士。按照封建禮儀,新皇帝應為過世的皇① 《紀錄彙編》卷一二○《明詩評》。

① 張萱:《西園聞見錄》卷四。

② 《明史》卷一四八《楊士奇傳》。

帝服喪二十七天。期滿的第二天,只有皇帝和張輔、楊士奇三人仍著喪服上朝,滿朝文武皆更換服裝,由此朱高熾對楊士奇更加敬愛,逐步提拔他為少保、少傅,後又命他兼任兵部尚書,開啟了內閣直接插手六部具體行政事務的先例。不久,楊士奇成為內閣首輔,位次列于內閣其他同僚之上,逐漸填補了朱元璋廢除丞相後留下的巨大的權力真空。

楊士奇與仁宗皇帝關系極為融洽。朱高熾特地賜給楊士奇及楊榮、金幼孜和夏原吉每人一顆銀印,上刻“繩愆糾繆”的格言。楊士奇可以用此印密奏關于貴族甚至皇族胡作非為的案件,擁有了皇帝賜予的特權,對于及時有效地揭露貪汙腐化、改善政治風氣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當時李慶建議朝廷將軍隊所屬多余軍馬給予地方官吏,楊士奇上疏反對,朱高熾為了不使他過多樹敵,故意沒有批准楊士奇的奏折,而借陝西按察使陳智上奏的機會駁回李慶的建議,君臣的相得由此可見一斑。

楊士奇利用得天獨厚的條件極力促使朱高熾變成一個開明有為的君主。

朱高熾監國時,禦史舒仲成曾得罪過他,他即位後便想將其治罪。楊士奇認為這樣做,將使言官不敢說話,朱高熾于是打消了自己的念頭。大理卿虞謙、大理少卿弋謙也因上疏言事得罪朱高熾,由于楊士奇的調解才沒有獲罪。言路因此得以暢通,下情得以上達。朱高熾即位後,許多文武大臣歌舞升平,楊士奇卻反其道而行之,讓他居安思危,看到“流徙尚未歸、瘡痍尚未複、民尚艱食”①的社會現實。朱高熾甚為感激,特地創制了“楊貞一印”賞賜給他。朱高熾去世,楊士奇成為當然的首席顧命大臣。

洪熙元年(1425),朱瞻基繼承皇位,是為宣宗,他既具備父親的文才,又具備祖父的武略。“三楊”繼續留任內閣,他們定期上朝覲見皇帝,討論較為迫切的具體事務。他們可以直接向皇帝呈遞密封的奏議,並對官員呈遞的奏議提出適當的答複,供皇帝禦批,內閣由此成為皇帝與六部的橋梁,控制了決策權。

“三楊”中,楊榮以才識見長,做事果斷,精通邊防事務,曾隨朱棣遠征蒙古,但生活作風比較奢侈,邊疆的將官經常向他行賄。朱瞻基知道後,私下召見楊士奇,問他對此有何看法。楊士奇認為對于邊防事務,楊榮比自己精通,所以不要因小過怪罪他。朱瞻基微笑著反駁說,你還為他辯解,他可是經常在我面前指責你的短處。楊士奇馬上說:“願陛下以曲容臣者容榮。”②明確懇求皇帝以對待自己的寬厚態度對待楊榮。不久楊榮得知了這一消息,非常慚愧,自此兩人便建立起親密無間的友誼,關系甚為融洽。

朱瞻基登基不久,他的叔父漢王朱高煦發動了武裝叛亂。朱瞻基在楊榮等人的強烈要求下禦駕親征,叛亂很快被平定,朱高煦被處以酷刑。種種跡象表明,朱瞻基的又一叔父趙王朱高燧也與漢王的陰謀有所牽連,楊榮等人主張同加嚴懲。針對這種紛紜複雜的形勢,朱瞻基舉棋不定。楊士奇一方面摸透了皇帝的心理,另一方面考慮到政局的穩定,與楊榮針鋒相對,指出:“太宗皇帝三子,今上惟兩叔父。有罪者不可赦,其無罪者宜厚待之,疑則防之,使無虞而已,何遽加兵,傷皇祖在天之意乎?”朱瞻基最終采納了楊士奇的建議,沒有追究趙王的責任。趙王主動獻出護衛人馬,保全了性命,朝廷政局趨向了穩定。

① 《明史》卷一四八《楊士奇傳》。

② 《明史》卷一四八《楊士奇傳》。

朱瞻基即位後,還受到來自外部世界的挑戰,交阯繼續抵制明皇朝的統治。是繼續施加軍事壓力還是撤軍,明皇朝左右徘徊。吏部尚書蹇義和戶部尚書夏原吉與將領們主張采取進一步的軍事行動。楊士奇看到連年的征戰造成了國家財政的緊張、百姓的怨恨,于是和楊榮一道力主講和,認為可以讓交阯擁有更大的自治權。他們的主張正中朱瞻基下懷,于是決定通過外交途徑解決交阯的叛亂問題。後來幾經周折,朱瞻基勉強授予交阯的實際統治者黎利委任詔書和印璽,讓他“權署安南國事”,這樣既贏得了南部邊疆的安定,又為國家節約了大筆軍事開支,再次顯示了楊士奇的戰略眼光。

楊士奇在宣宗朝的貢獻更多地體現在內政建設上。長江下游是國家的財賦重心所在,沉重的賦稅導致了大量人口的出逃和農民的貧困,成為朝廷非常關心的問題。周干奉朱瞻基之命進行實地調查後,建議減少官田稅賦份額,打擊稅吏的貪汙腐敗行為,楊士奇大力支持。戶部官員由于擔心減稅會造成國家財源的枯竭,因此極力反對。如何兼顧朝廷與農民的利益,楊士奇選拔了兩個干練的行政官員和財政專家周忱與況鍾去解決這一難題,周忱受權管理南直隸府,況鍾出任蘇州知府,他們進行了一系列的財政改革。

其一,設立以“金花銀”或棉布交納稅糧的制度,保證農民從事農業生產的時間,另外特定的折換率的定期調整也保證了國家財源的穩定。其二,征糧的衡量單位標准化,防止了稅吏的營私舞弊。其三,每個縣設糧倉貯藏征收的稅糧,防止糧長在自己的私宅內囤積糧食。其四,征收特定的附加稅,用于運輸通過運河直達京師的糧食。其五,在每個縣設濟農倉,儲藏地方官在豐年通過平糴法收集余糧,以便在遇到自然災害和歉收時分發。所有這些措施,基本上體現了藏富于地方、藏富于民的指導思想,從根本上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鞏固了朝廷的財源。

楊士奇還特別注意人才的選拔和政治的清明。他向朱瞻基積極建議,糾察貪官汙吏,舉薦具備文才武略的人才,即使屬于刑家子孫也不例外,並且規定凡三品以上及二司官都要積極為朝廷推薦人才,以便鞏固朝廷的根基。楊士奇還身體力行,作出表率,如前述周忱和況鍾以及後來赫赫有名的于謙皆得力于他的引薦。在楊士奇等人的努力下,明皇朝一片安居樂業的社會景象。朱瞻基自然高興,每年歲首,他讓百官休息十天,自己和楊士奇等大學士賦詩唱和,幾乎可以稱得上國泰民安了。

宣德十年(1435),朱瞻基去世,朱祁鎮即位,是為明英宗,張太皇太後行使攝政之權,極力倚重“三楊”,凡軍國大事皆請他們參決。同時她的同鄉宦官王振開始控制司禮監,與“三楊”相抗衡。年邁的楊士奇極力支撐危局,施展自己的才能,建議朝廷訓練士兵,鞏固邊防,設南京參贊機務大臣,分派文武鎮撫到各地考察民情,罷除派往各地的特務,減輕百姓的賦稅,放寬刑罰,加緊吏治的整頓,使明英宗統治初年繼續保持政治清明的局面。王振,少年時自閹進宮,是最早在內書堂受過嚴格的書本教育和行政訓練的太監之一。朱祁鎮做太子時,他被派往東宮,成為太子的啟蒙老師,他為人狡黠,善于逢迎,贏得了朱祁鎮的歡心。朱祁鎮即位後,王振成為司禮監的秉筆太監之一,被親切地稱為“先生”。司禮監掌管皇城里的一切禮儀、刑事及管理當差、聽事等雜役,替皇帝管理內外一切奏章,代皇帝批答大小臣子上奏的一切公文。王振通過對英宗皇帝朱祁鎮的個人控制及司禮監的獨特權力開始干預朝政,給楊士奇為首的內閣造成極大的威脅。

王振還很快爭取到一批政治盟友,其中包括錦衣衛指揮馬順和他的外甥副指揮王山。錦衣衛因從事軍事以及情報和司法工作,成為皇帝手中最有效、最得力的工具之一,是皇權運作過程中的樞紐所在。此外,王振還贏得了兵部尚書徐晞和王冀的追隨,控制了明皇朝的軍事力量,開始向楊士奇等人進行挑戰。

王振首先攻擊楊士奇的盟友楊榮。楊榮好收受賄賂,使王振找到了借口。靖江王佐敬乘楊榮不在家時,私下送去一些金銀財寶,王振偵知後,必欲置楊榮于死地而後快。楊士奇不顧年老體衰,親自為楊榮向皇帝求情,才避免了災難。正統五年(1440),楊榮去世,楊士奇更感勢單力薄。

其次,王振又把攻擊矛頭直指楊士奇。楊士奇的兒子楊稷犯了殺人之罪,王振指使言官上奏皇帝,要求繩之以法。大臣們討論後將情況通報給楊士奇,楊士奇深感責任重大,請求皇帝准許自己辭職,朱祁鎮對他加以勸慰。

正統七年,張太皇太後去世,楊士奇更失去了最堅強的後盾,面對王振勢力的膨脹,他憂心如焚,積郁成疾。翌年,楊士奇撒手人寰。卒後諡號文貞。

第二節楊榮楊榮(1371—1440),初名子榮,字勉仁,建安(今福建建甌)人。因居地所處,時人稱為“東楊”。其性警敏通達,善于察言觀色。在文淵閣治事三十八年,謀而能斷,老成持重,尤其擅長謀劃邊防事務。然而由于其恃才自傲,難容他人之過,與同事常有過節,並且還經常接受邊將的饋贈,因此往往遭人議論。楊榮既以武略見重,又有些文才,據《明史·藝文志》載,其著作有《訓子編》一卷、《北征記》一卷、《兩京類稿》三十卷、《玉堂遺稿》十二卷。

建文二年(1400),楊榮考中進士,被授予翰林院編修。建文四年,朱棣進入南京,楊榮和解縉、楊士奇等一同迎附。楊榮建議朱棣先謁埋葬朱元璋的孝陵而後即位,朱棣欣然采納。朱棣即位後,從翰林院中選用楊士奇、解縉等人與楊榮一起入值文淵閣,參預機務。楊榮最為年輕且聰明伶俐,朱棣自然對其格外寵愛,親自將其名由楊子榮改為楊榮。朱棣不苟言笑,與大臣們討論事情,議而不決之時,臉色更是難看,大臣們戰戰兢兢,無所適從。每當此時,楊榮便大顯身手,三言兩語便令“龍顏”大悅了。

楊榮一生中最大的貢獻在于謀劃邊防,尤其是在明成祖時最為突出。朱棣即位後,蒙古三部雖然處在分裂仇殺之中,卻並未歸附明朝。為了解決蒙古問題,朱棣一方面直接針對蒙古三部采取分化瓦解的措施,另一方面著力于東北和西北地區的經營,形成控制蒙古地區的一把鉗子。在實施這一戰略過程中,楊榮先後被派往甘肅和甯夏。楊榮克盡職守,詳細地了解山川形勢、軍事配備、軍民士氣、城堡建設,然後提出自己的設想及對策,朱棣予以充分的鼓勵並加以采納。

永樂八年(1410)二月初十日,朱棣率軍開始了即位後的第一次北征,楊榮作為貼身大臣隨行。不久,明軍進抵臚朐河,朱棣賜名為飲馬河。由于偵知了韃靼軍隊的行蹤,朱棣親選精銳進行長途奔襲,輕裝前進,每人只帶二十日糧,命楊榮率勇士三百人作為親兵跟隨。明軍追至斡難河,與本雅失里率領的韃靼主力相遇,經過激戰,明軍大獲全勝,本雅失里只率少數輕騎逃走,朱棣下令班師回朝。由于輕裝前進,在回師途中,明軍的糧草供應緊張起來,士兵幾乎斷糧。楊榮建議朱棣將禦用的儲糧散發給將士,並且讓軍隊中糧多與糧少者借貸互濟,還京後加倍償還。朱棣采納了他的建議,使明軍順利地度過糧荒,勝利班師回朝。

永樂十二年,朱棣帶著皇太孫朱瞻基,率領五十萬大軍開始了第二次北征蒙古的戰爭,楊榮再次隨行。楊榮承擔了兩項基本任務,其一,向朱瞻基講說經史。其二,掌管皇帝的玉璽,充當朱棣的機要秘書。行軍期間,有一天晚上,朱棣在自己的大帳中召見楊榮,同他討論軍隊糧餉的問題,楊榮認為:“擇將屯田,訓練有方,耕耨有時,即兵食足矣。”①提出一套實行軍屯以解決糧草問題的計劃,得到朱棣的首肯。雖然朱棣的第二次親征,明軍損失不小,但也使瓦剌大傷元氣,此後大約七年多的時間里,北方基本保持了穩定。

為了從根本上解決北部的邊患,朱棣決定遷都北京。明朝官吏大多生在① 《明史》卷一四八《楊榮傳》。

江南,要他們遠離故土,遠赴塞下,困難重重。一些官吏便利用這種情緒,反對遷都。楊榮看到遷都北京對于解除蒙古部的威脅有不可低估的戰略作用,與戶部尚書夏原吉、吏部尚書蹇義等堅決支持遷都,並且在《題北京八景卷後》指出:“迨我皇上繼承大統,又以薊燕左環蒼海,右擁太行,內跨中原,外控朔漠,宜為天下都會,乃詔建北京焉。”①永樂十九年(1421)朱棣正式遷都北京,這一年的四月初八日,北京新宮中的奉天、華蓋、謹身三大殿因雷擊起火,楊榮指揮衛士進行搶救,只搶出一些重要圖籍,三大殿均未保住,由此又引發了一場反對遷都的政治風波。楊榮等人極力支持朱棣,使風波很快平息下去。遷都北京,對北部邊防的鞏固起了重要作用。

永樂二十年,朱棣進行第三次北征,楊榮與金幼孜再次隨行,明軍無功而返。為了鼓舞士氣,朱棣大開慶功宴會,有功無過者坐前列,食上肴,楊榮與金幼孜被特命坐在前列。次年,朱棣進行第四次親征。有關軍務皆讓楊榮參與,無論白天還是晚上,朱棣經常召見楊榮,並且親昵地稱之為“楊學士”而不直呼其名,對他的信任和依賴不言自明。永樂二十二年,朱棣開始了第五次北征。明軍到達開平時,朱棣做夢,夢見一位天神向他說:“上帝好生如是者,再此何祥也。”便有些猶豫,楊榮乘機加以勸諫:“此舉固在除暴安民。然火炎昆岡,玉石俱毀,惟陛下留意。”②朱棣領悟了楊榮的意思,便說:“卿言合朕意,豈以一人有罪,罰及無辜?”當即下令楊榮等人草敕,詔諭各部落人等,罪止阿魯台一人,余皆不問。又命令軍士們收拾死于兵火的遺骸,葬為叢塚,朱棣親自撰寫了祭文。明朝大軍進至翠云屯時,仍未發現阿魯台蹤影,在楊榮等人的勸說下,朱棣決定班師回朝。

同年七月十八日,朱棣在回師途中病逝于榆木川,隨從宦官馬云等人不知所措,與楊榮、金幼孜密商如何處置。楊榮指揮若定,與金幼孜商議,認為離北京尚遠,為防止軍心渙散,應秘不發喪。他們用錫鑄椑將朱棣尸體收殮起來放在車中,每到一地進膳和平時一樣,明軍渾然不覺。楊榮和海壽先回京師,向太子報告情況,決定處理方法。結果,朱高熾順利地即位,國家政局未發生絲毫的騷動。楊榮因貢獻突出,被晉升為太子少傅、謹身殿大學士兼工部尚書,並食三祿,楊榮請求辭去尚書俸祿,未得批准。

朱瞻基在洪熙元年(1425)繼承了皇位,漢王朱高煦發動了叛亂。年輕的皇帝有些猶豫不決,召見楊榮商討對策,楊榮極力主張趁朱高煦尚未切實准備之際,出其不意,禦駕親征,掌握戰爭的主動權。朱瞻基接受了楊榮的建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攻下樂安,朱高煦被迫投降,叛亂很快被平定。朱瞻基還面臨另一個嚴重問題、一個曆經幾代皇帝的問題——安南人繼續抵制中國人的直接控制。開始時,他在撤軍和繼續平定的努力之間舉棋不定。當時,武將主張采取武力,楊榮和楊士奇一道力主放棄交阯,朱瞻基最終接受了他們的建議,從安南撤出了明朝的全部軍隊。

宣德十年(1435),朱瞻基病死,朱祁鎮即位,是為英宗。太皇太後張氏精明能干,委政“三楊”,楊榮在老邁之年,仍肩負著治理國家的重任,正統三年(1438)晉升少師頭銜。由于王振的崛起,楊榮受到攻擊。正統五年(1440),楊榮在回鄉的路上去世,被追贈為太師,諡號文敏。

① 《明經世文編》卷十七《題北京八景卷後》。

② 楊榮:《北征記》。

第三節楊溥楊溥(1372—1446),字弘濟,湖廣石首(今屬湖北)人。時人稱為“南楊”。他與楊榮同為建文二年進士,同授編修,但是兩人的仕途經曆卻大不相同。楊榮因其後被檢入內閣,又不斷跟隨成祖北征而成為永樂朝的近臣。楊溥卻因為被選侍太子朱高熾為洗馬,成為太子身邊的官僚,也因此而遭到漢王朱高煦奪嫡的威脅,並且一度為這場奪嫡斗爭而入獄。

永樂十二年(1414)閏九月,成祖北征回師,太子朱高熾遣使迎駕稍遲,漢王朱高煦乘機進譖,成祖一怒之下,下令將東宮官屬全部逮治下獄。這成為繼解縉入獄後,立儲之爭中的第二場大事變。當時只有兵部尚書兼詹事府詹事金忠因系成祖“靖難”舊人而幸未被禍。金忠是個敢于仗義執言的人,他不顧觸怒成祖,以身家性命力保太子,才使太子未遭廢罷,但是作為東宮宮僚的楊溥、黃淮等人卻因此事件而被入獄,而且一系即長達十年之久。楊溥的出獄是在十年後的永樂二十二年(1424)八月初五,也就是太子朱高熾得到成祖遺詔的第四天。十天以後,太子朱高熾正式即皇帝位。即位後的第三天,楊溥被授官翰林學士,重新開始了他的官場生涯。

對于楊溥的受禍入獄過程,仁宗心里是十分清楚的。但是這時候他對于楊溥更多的大約只是同情,因為除去楊溥因作為東宮宮僚入獄之外,朱高熾起初對于楊溥本人其他方面的情況似乎也並不十分清楚。根據史書所記,楊溥做太子洗馬時,使得太子朱高熾對其賞識的事情只是他有一次將漢文帝的史事類編以獻。這大概只能算是儒臣們一般常做的事情了。其後楊溥便歸鄉守喪,直到太子監國,才被命起視事,隨後便發生了迎駕事件。

從仁宗即位後對于楊溥的安置看,顯然是有些因人設事的味道。洪熙元年(1425)仁宗在思善門建立了一個名叫弘文閣的機構,選諸臣“有學行者侍值”①。這樣的安排實在是令人感到莫名其妙。被薦入閣的都是些無名無為的儒士,而楊溥則被命掌閣事,並且得賜給閣印。當時仁宗曾經對楊溥說:“朕用卿左右,非止學問。欲廣知民事,為治道輔。有所建白,封識以進。”②其後楊溥再授官太常卿,仍掌弘文閣事。數月之間,連授三職,足見仁宗對于楊溥的關切之心。但楊溥雖三受其職,卻並未得到一個合適的位置。楊溥真正走上朝廷重臣仕途,是在仁宗去世,宣宗即位以後。

宣宗即位後,罷弘文閣不置,楊溥被檢入內閣,開始與楊士奇、楊榮等閣臣共掌機務。

宣德、正統間,名臣稱三楊先生,以文貞(士奇)為西楊,文敏(榮)

為東楊,蓋初以姓同,亦略因居第以別之。文貞固出江西,而文定郡望每書南郡,乃因以南楊號文定焉。③從此而始有“三楊”之稱。楊溥也從此開始與東、西楊有了並駕齊驅的地位。但是這最初的入閣只有四年時間,楊溥便又因母喪而歸,而且起複後卻並未再度入閣掌機務。也許是因為在仕途上長期受挫的緣故,楊溥與楊士奇和楊榮在性格處事上有著很大的區別,他在為人處事上有時顯得過于謹① 《明史》卷一四八《楊溥傳》。

② 《明史》卷一四八《楊溥傳》。

③ 葉盛:《水東日記》卷一《三楊兩王》。

慎,就連上朝時也總是低頭循牆而行。但是像他那樣已經取得了內閣重臣地位的人物,這種小心謹慎的舉止,又給人一種老成穩重的感覺,更何況楊溥本人在律己方面又確實足以作為百官的楷模。這一切都決定了楊溥在明前期政治中的地位。當宣宗急于以改變吏治解決國家經濟中的一系列問題的時候,在內閣中真正能夠起到作用的還是楊士奇那樣通于決策的干吏,但是當國家政治轉向簡約守成的時候,老人政治便對社會穩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楊溥雖然是“三楊”中年齡最輕的一個,但卻是在處事上最為老成的一個。待到正統初年,“三楊”便完全以三朝元老而構成了一個最為穩定的政治三角。

正統初政的特點是國家政治的因循化與英宗皇帝的少年登極。這也便確立了“三楊”必然的重要位置。所以自從英宗登極起,楊溥便與楊士奇、楊榮忙于開經筵、擇講官以及慎選宮中朝夕侍從內臣之事,三朝元老的治事風格得到了充分表現的機會。這很得張太後的欣賞。外有老臣,雖然皇帝年幼,她也感到放心而不必由自己去垂簾聽政了。女人往往比男人更加注重舊事與感情,對于在朝的五位重要輔臣,她有時便會更多想到楊溥。一次她將英宗召到便殿,又召來英國公張輔、楊士奇、楊榮、楊溥和尚書胡■。“卿等老臣,嗣君幼,幸同心共安社稷。”張太後將這五位老臣作為了正統政治的核心。而她同時又專門再將楊溥召到近前,說道:“先帝每念卿忠,屢加歎息,不意今尚見卿。”楊溥伏地而泣,太後亦泣,左右皆悲愴。這種氣氛的感染,比之任何方式都更為有力地確定了楊溥在正統時代的地位。當張太後指著五位大臣向年幼的英宗要他“皇帝萬幾,宜與五臣共計”的時候,楊溥在五人當中已經不再是一個附入的人物。正統三年(1438),楊溥進官少保、武英殿大學士。史書中說:“溥後士奇、榮二十余年入閣,至是乃與士奇、榮並。”①但這也到了“三楊”政治的尾聲。這一年在館閣的學士七人,楊士奇七十四歲、楊榮六十八歲、楊溥六十七歲,其中最年輕的也在六十歲以上了。而這個朝廷的政治似乎也如同這些老人們一樣的從心所欲不逾矩,這些參預機務的老臣們居然開始仿唐、宋洛中諸老的樣子去搞起一個真率會。“約十日一就閣中小集,酒各隨量,肴只一二味,蔬品不拘取,為具簡而為歡數也。”②具簡而歡,這不僅成為當時這批老臣們的生活性致所在,而且成為了他們政治性致的所在。他們自身感覺已經生活在了一個太平盛世之中,而他們則是那種盛世華貴的台閣體風氣的開創者。

頗具諷刺意味的是,第一個對于這種老臣政治提出異議的人物,竟是那個明朝前期最具反面形象的太監王振。

“朝廷事賴三先生,然皆高齡倦瘁矣。”王振的目的當然是要通過人事的變更減輕“三楊”對于當時政治的影響力。“老臣當盡瘁報國。”楊士奇回答道。楊榮卻截住話題說道:“不然,當薦幾個後生報主耳。”

其後楊榮推薦了陳循、高谷等人,按照楊榮的解釋,與其讓王振之流去隨意任人,還不如事先檢選自己的人,以為今後安排。

三人當中只有楊溥並無建言。這大概就是楊溥的性格特點所在,在身處其境的政治斗爭中,他似乎總是缺少那麼一種敢于面對的勇氣。他誠然是一① 《明史》卷一四八《楊溥傳》。

② 焦竑:《玉堂叢語》卷七。

位正人君子。當他被讒入獄的十年當中,家人供食數絕,他卻讀書不輟,以“朝聞道夕死可也”的精神維持著自身的意志與尊嚴。他在朝當政的時候,兒子自家鄉來京省親,當他從兒子口中得知途中只有江陵知縣待其甚簡時,他卻因此而知其賢,並將該縣令薦升德安知府。①這就是楊溥其人,他有甚多的律己,卻缺少東、西楊那樣鮮明的性格。他是一位正臣,卻不是一位無可指摘的正臣。這一切在楊榮、楊士奇先後去世以後,就愈發變得明朗起來。所謂後進望輕,楊溥孤立,都不能解釋他在朝的最後幾年中王振專權的形成。所以當“土木之變”發生後,人們追思這一段曆史的時候,有人會過激地起而爭暴其短,認為他“依違中旨,釀成賊奄之禍”。②這也許是過于苛求他了。① 焦竑:《國朝獻征錄》卷十二《楊溥傳》。

② 《明史》卷一四八《楊溥傳》。

第十四章明英宗明英宗前後在位二十二年,兩次登臨大位。他在位之日明帝國正從繁榮走向衰落,成為明朝曆史上由強而弱的轉折點。

第一節“委政閣臣”,綱紀未弛明英宗朱祁鎮(1427—1464),明宣宗朱瞻基的長子。關于他的親生母親,史家們向來說法不同。有人說是宣宗貴妃孫氏(即孝恭皇後)所出;也有人說孫氏“無子,陰取宮人子為己子”;《明史·孝恭皇後傳》則認為:“英宗生母,人卒無知之者。”由于皇後胡氏多病無子,明宣宗寵愛貴妃孫氏,更寵愛這個小孩。他出生不久,于宣德三年(1428)二月初三日賜名祁鎮,又賜璽書。三天後,二月初六日冊立為皇太子。在明代皇太子正位東宮的年齡中,他是最小的一個。朱祁鎮正位東宮剛剛過二十多天,同年三月初一日明宣宗即下詔廢皇後胡氏,改立貴妃孫氏為皇後。

宣德十年(1435)正月初三日,明宣宗逝世,遺詔命皇太子繼位。是月初十日,朱祁鎮第一次登上皇位。改元正統。初登皇位時才九歲,實際年齡為七周歲又兩個月,可以說是名副其實的小皇帝。

小皇帝即位之日,上距明太祖朱元璋建國已整整六十七個年頭。洪武、永樂二朝的繁榮強盛、聲威遠播的局面,已經一去不複返了。爾後洪熙、宣德兩朝相繼嗣位守業,雖號稱“仁宣致治”,或云“海內富庶,朝野清晏”,究其實,已是弊病滋生,危機四伏。進入正統朝,經濟上、政治上、軍事上不少問題陸續發生。從表象看,似乎是明英宗一手造成的,而實質上是前幾朝留下的後遺症。這些問題的出現,說明明朝在其發展的過程中遇到了嚴重的挑戰和威脅,正處于重要的曆史轉折關頭。

英宗年幼即位,遵照宣宗的遺詔,凡是朝廷大政奏請太皇太後張氏(明仁宗誠孝皇後)而後行。張氏,永樂二年(1404)封為皇太子妃,曆永樂、洪熙、宣德三朝,經驗豐富,而且深識大體,嚴于律己,不許其族人干預國事,對他們的任用亦嚴加限制。宣宗逝世時,諸大臣以新主年幼,請太皇太後垂簾聽政。張氏以“不能破壞祖宗成法”堅決拒絕,而命令諸大臣齊心協力,認真輔導皇上向學勤政。她又特令英國公張輔,大學士楊士奇、楊榮、楊溥、禮部尚書胡■五位大臣入朝。當面對英宗說:“此五人,先朝所簡貽皇帝者,有行必與之計。非五人贊成,不可行也。”英宗當即應聲受命①。這五人,都是幾朝元老,是當時最有威望的文武大臣。太皇太後張氏持天下之正,推心任能,“委政閣臣”。這在當時主幼無知的特殊情況下,是一項及時而又必要的決策。

經濟是基礎。要管好國家,首先必須抓好經濟,重視國計民生,盡力開源節流,減少百姓負擔,以利于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英宗即位後很快在這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宣德十年二月,命罷諸司冗費,節省朝廷開支。三月,釋放教坊司樂工三千八百余人,罷山陵夫役一萬七千人,又放庫役二千六百四十余人;減行在光祿寺料米粟九萬二千余石,他物減少不等,一方面促進了生產力的解放,一方面減少了國家的經濟負擔。

正統元年(1436)正月,楊士奇等上疏:“國家歲用糧儲浩大,皆仰給江南軍民轉運,不勝勞苦。況河道偶有阻窒,則糧餉不充,實非終久之策。計今在京官軍數多,除操練造作應用之外,余者悉令于北京八府空閑田屯種。倘遇豐年,必有蓄積,可省南方轉運之費。”英宗以為有理,很是重視,立①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二九《王振用事》。

即詔發禁軍三萬到京畿地區屯田①。

至此,明英宗即位一年來,從各方面的情況來看,開局還算順利。但對他來說,當務之急無疑是學習治國的基本知識。太皇太後也很懂得對英宗進行啟迪教育的重要性。楊士奇等人先是上疏請開經筵,請皇上讀書學習。而後又進言:皇帝的學習,其事體與皇太子、親王不同。請先命禮部、翰林院詳定講筵禮儀。並請慎擇“學議平正,言行端謹,老成達大體者”為講官。二月二十日,行在禮部遵旨進呈經筵禮儀。太師英國公張輔知經筵事,大學士楊士奇、楊榮、楊溥同知經筵事,少詹事王直、王英,侍讀學士李時勉、錢習禮,侍講學士陳循,侍讀苗衷,侍講高穀,修撰馬愉、曹鼐兼經筵官,翰林春坊儒臣分直侍講。明代的“經筵定儀注自此始”。經筵官任命以後,按照規定的時間,三月初九日開始第一次禦經筵。此後,遂以為常。經筵每月舉行三次,故又稱“經筵月講”。月講之外,還有日講。月講和日講的內容、方式、程序,基本相同。一般都是先講《論語》、《大學》、《中庸》、《孟子》四書等經傳,然後再讀史書。它們之間的區別只在于:經筵月講每月只三日;日講則不拘日期,禮儀也比較簡單。

這一時期,還在一些方面進行立法定制。

在學校教育方面,開始設立提學道,專門督責學校。明代學校之盛,為“唐、宋以來所不及”,南北兩京設有國子監(國學、太學),地方有府州縣學,王所有武學。後因管理不力,教學質量下降,問題急待解決。正統元年五月二十七日,南京戶部尚書黃福奏言:近來生員學藝疏淺,宜令布、按二司遍曆考試,庶得真才。英宗納其言,下詔曰:“南北兩京及十三布政司皆設提學道,專理學校事,按臣不得侵越。南北兩京以禦史為提學官;十三布政司以按察司副使或僉事為之。著為令。”是為明代設立提督學政之始。提學官的設立對于加強學校管理,提高教學質量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在賦稅制度方面,始定田賦折銀解入北京內承運庫。明代田賦以銀代輸,始于洪武,稱為“折色”。當時所折之銀俱送南京。正統元年八月,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周銓疏曰:北京行在各衛官俸支米南京,道遠費多,輒以米易貨,貴買賤售,十不及一。朝廷虛糜廩祿,各官不得實惠。請于南畿、浙江、江西、湖廣不通舟楫地,折收布、絹、白金,解京充俸。江西巡撫趙新、南京戶部尚書黃福,亦以為言。英宗問行在戶部尚書胡■,胡■對曰:稅糧(田賦)折銀征收,民以為便。遂仿其制,米麥一石,折銀二錢五分。南畿、浙江、江西、湖廣、福建、廣東、廣西米麥共四百余萬石,折銀一百余萬兩,不送南京,一律解北京內承運庫,謂之“金花銀”。自起運、兌軍之外,皆糧四石折銀一兩,解入北京,以為永例①。東南稅糧除起運、兌軍之外,折銀征收者全部解入北京朝廷內府,目的是為了保障皇室的高額消費,這個制度的出現,反映了皇室對歲供不足的擔心,所以才強制作出這個規定。但它也在客觀上有利于減輕稅糧轉運之苦,有利于保證農時,促進農業生產發展。同時擴大了折色份額,擴大了貨幣流通,有利于繁榮商品經濟。

此外,九月十一日,又派刑部侍郎何文淵、行在戶部侍郎王佐、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朱與言,前去督理兩淮、長蘆、浙江鹽課,並命內官同往。明代欽差巡鹽之制,亦自此時開始。

① 夏燮:《明通鑒》卷二二。

① 參《明史》卷七八《食貨二》、卷七九《食貨三》。

總之,就全局而言,這一階段由于有太皇太後的掌舵,張輔和“三楊”

等五大臣的合力輔政,由于宦官“王振尚未橫”,各級政權機構的運作還比較有章法,全國各地的秩序也相對穩定。《明史·英宗紀》稱:“英宗承仁、宣之業,海內富庶,朝野清晏。大臣如三楊、胡■、張輔,皆累朝勳舊,受遺輔政,綱紀未弛。”這主要是指其即位迄正統二年這段時間,此後情況就大為不同了。

第二節朝政漸亂,宦寺擅權正統二年(1437)以後,隨著太皇太後張氏和楊士奇等人年老多病,宦官勢力的膨脹,加上邊境日益多事,綱紀遂日趨紊亂。

先是,明英宗命宦官王振掌司禮監。這是導致正統朝綱紀紊亂的一個重要根源。

明代宦官組織,主要有十二監、四司、八局,合稱“二十四衙門”。司禮監,為二十四衙門的首席衙門、一切宦官組織的首腦部、明代全國特務機構最高指揮機關。它不僅可以直接控制內廷、“東廠”,而且可以左右外廷府院閣部,以及“錦衣衛”。宦官是皇帝制度的必然產物,宦官組織是封建國家機器的一個組成部分。明太祖在世時,雖然從洪武八年(1375)起,曾先後派宦官參與某些經濟(如茶馬貿易、覆核關稅等)、軍事(如閱視軍隊等)活動,但他鑒于曆代宦寺為禍之教訓,一直嚴格限制宦官的人數、職銜、品級、冠服,禁止各部門與宦官公文往來,並特鑄一“內臣不得干預政事,預者斬”的三尺大鐵牌,置立于宮門,警告內官們時加注意。建文帝嗣位,對宦官的約束益為嚴厲。可是到了明成祖即位以後,情況就發生了大變化,禦宦寺之禁近乎全面放開。“明世宦官出使、專征、監軍、分鎮、刺臣民隱事諸大權,皆自永樂間始”①。及明宣宗即位,又專設“內書堂”,命教官教習宦者,使之通曉文墨,且遂為定制。

進入正統朝,宦官的勢力進一步滲透到各個領域,各個部門。明代宦官還操縱大臣任免、參與司法、提督鹽課、總督京營、充總兵官;有正式監軍職銜;宦官世襲,及其弟侄封爵、蔭官等等,都是從明英宗時代開始的。王振占據司禮監之後,權勢大得很。不少文武大臣都懼怕他,畏禍者爭附之,阿諛奉承,賄賂財物,有人還對他自稱“孝孫”②。公侯勳戚至呼他為“翁父”,連明英宗都不叫他的名字,而呼其為“先生”。于是王振氣焰也就漸漸囂張起來,膽子越來越大,行為益為放肆。正統元年,楊士奇年七十二,楊榮六十六,楊溥六十五。“時王振用事,一日,語楊士奇、榮曰:‘朝廷事久勞公等,公等皆高年,倦矣。’”①公開以年老威逼他們去位。其時,王振為使朝臣全都懾于他的淫威,甚至常常引導明英宗用重典治臣下。那些好事的言官們亦紛紛爭承王振的旨意,不斷利用大臣們的某些過失,上疏大肆攻擊,自公、侯、駙馬、伯以及尚書、都禦史以下,無不被彈劾的,直至枷刑、下獄、謫戍等等,殆無虛日。

正統二年(1437)正月,由于王振得意忘形,對內閣大臣商議的大政,“輒施可否”,隨意取舍,違背了太皇太後張氏還政內閣的命令,張氏怒極,欲誅王振。因明英宗跪地求情,諸大臣亦請予免死,才饒了他一命。自此,王振表面上稍斂戢,而骨子里並沒有改變。五月,以邊防寇犯不止,朝廷命兵部尚書王驥經理甘肅軍務,刑部尚書魏源經理大同。九月,命將鎮守獨石。內部環境和外部形勢逐步緊張起來。

正統三年(1438)三月,京師多次發生地震,陝西大饑。六月,麓川宣① 《明史》卷三○四《宦官傳》。

② 沈德符:《萬曆野獲編補遺》卷三《周文襄》。

① 《明史》卷一四八《馬愉傳》。

慰使思任發起兵叛亂。明英宗命軍出征,屢戰而不能平息。翌年三月,明英宗命增兵赴援,調湖廣官軍三萬余人、貴州一萬人、四川八千人入滇,合力進剿,結果還是師出無功。五月,複命右都督沐昂為征南將軍,充總兵官,率軍進討思任發。從此開始,連兵十載,增兵加餉,先後征發夫役近五十萬,云、貴兩省將士多亡,衛所空虛,田園荒蕪,民困至極,“西南騷動”。西南反叛未平,北方邊患又起。

同年,蒙古瓦剌也先嗣父位,稱太師,北方各部皆歸其所有,于是“其勢益橫,邊境自此多事矣”①,從而構成了對明皇朝的嚴重威脅。

從正統五年(1440)開始,由于太皇太後張氏和“三楊”相繼離世,明英宗漸漸親近宦寺,王振遂跋扈不可制,朝局也為之大變。

正統五年七月,楊榮在還朝途中病逝。楊士奇等年老不能視事,充位而已。

正統六年正月,因王振欲逞己威,不顧朝廷罷兵之議,力主用兵,明英宗命定西伯蔣貴為平蠻將軍,兵部尚書王驥總督軍務,宦官曹吉祥監軍,調集各路兵馬十五萬,大舉進兵麓川。翰林院侍讀劉球上疏,請止麓川之役,加強對北方瓦剌的防禦。疏上,而明英宗不用。

正統七年十月,太皇太後張氏逝世。張氏在世,委任五大臣,政在台閣”。及張氏一死,明英宗完全受制于王振,楊士奇等人雖仍掛名列位,但對王振只能“拱手唯命,莫如之何”。或謂“不過浮沉自全而已”。十二月,王振毀去明太祖所立“內臣不得干預政事”之大鐵牌,自是益無所忌憚,為所欲為,擅權亂政。

正統八年(1443)五月二十五日,雷擊奉天殿鴟吻,以為不祥之兆,明英宗下詔輟朝三日,祭告天地,求廷臣上疏直言。劉球針對王振專權恣橫,應詔上了一篇著名的《修省十事疏》:一曰勤聖學以正心德;二曰親政務以攬乾綱;三曰任大臣以崇國體;四曰選禮臣以隆祀典;五曰嚴考核以肅吏治;六曰慎刑罰以彰憲典;七曰罷營作以蘇民勞;八曰寬逋賦以恤民窮;九曰息征討以重民命;十曰飭武備以防外患①。劉球前次上疏已引起王振的痛恨。這次疏入,他益惡之,大怒不止。六月初三日,將劉球拋入監獄,十二日夜令人殺之。

正統九年三月,楊士奇病故。至此,“三楊”已失東、西二楊,“南楊”楊溥年邁而孤立。王振更加無所顧忌,威勢日重,自都憲以下,見之皆下跪。北邊瓦剌也先,亦已實力大增,又置甘肅行省名號。明英宗面臨內外交困局面。

① 夏燮:《明通鑒》卷二二。

① 《明英宗實錄》卷一○五;《明經世文編》卷三一;《明史》卷一六二《劉球傳》。第三節“土木之變”,英宗被俘正統十年,也先舉兵侵哈密,圍其城,殺首領,劫男女,掠財物。邊將知其必為大患,屢次奏報,而明英宗終不省悟。

正統十一年三月,浙江礦工葉宗留發動起義,自稱“大王”。明英宗令閩、浙、贛三省聯合出兵鎮壓。七月,楊溥去世。張輔、胡■均年屆七十二,身體衰老,難有作為。

正統十三年,瓦剌遣使二千人貢馬,而號稱三千。王振怒其詐,令禮部核實,沒有如數給賞。也先對此大為不滿,以明廷“賞不如例”,沒有滿足他們的要求,伺機大舉進犯。

正統十四年(1449)七月十一日,也先率部進犯大同。明軍右參將吳浩在貓兒莊迎戰,兵敗身亡。明英宗命重兵把守陽和口。是時,形勢危急,邊報每日數十至。王振遂導上統軍親征。兵部侍郎于謙等上疏力勸,明英宗不聽。七月十五日,下詔親征,命皇弟■王朱祁鈺居守北京。十六日,明英宗統帥官軍五十萬,自京出發。英國公張輔等文武大臣從行。張輔衰老,“不使預軍政”,“默默不敢言”①。大軍出發之後,前方頻頻傳來敗報,“伏尸蔽野,眾心為寒”,加之風雨交加,眾皆危懼,軍紀大壞。群臣再三勸明英宗停止前行,而王振一心誘上冒進。八月初一日至大同。十四日,明英宗至土木,距懷來城二十里,遭到瓦剌也先的四面伏擊,明軍五十萬人,居然不堪敵騎一擊,全軍覆沒。明英宗被圍不得出,下馬據地而坐,遂被俘。史稱“土木之變”(又稱“土木之戰”)。大明皇帝,竟成了瓦剌的俘虜,無疑是一個極大的恥辱。明英宗終于自己吞下了寵信王振所結出的苦果。因為明英宗是皇帝,當然要避諱,不能說他是為瓦剌所俘,在漠北過著俘虜生活,于是就找到一個托詞,說他是到漠北狩獵,而美其名曰“北狩”。

是役,明軍精銳死傷數十萬,文武大臣死者張輔等五十余人。王振也在亂陣中被打死。

明朝經此巨變,將士無敢再戰,社會風氣日壞,國力大降。一般認為土木之敗,是明朝由強變弱的分界線。

明英宗被俘,一時國中無主,人心不安。也先口頭上聲稱要送明英宗回京,實際上是准備大舉進攻。八月十八日,皇太後孫氏命■王朱祁鈺監國,並召集朝臣議戰守。時京師老弱兵馬不滿十萬。侍講徐珵(徐有貞)主張棄城逃跑,遷都南京。兵部侍郎于謙力挽狂瀾,堅決反對,誓與京城共存亡,發動軍民保衛北京,由此也得罪了徐有貞等人。八月二十一日,命于謙為兵部尚書;八月二十五日,命都督石亨總督京營,暫時渡過了危機。

九月初六日,■王朱祁鈺即皇帝位,尊明英宗為太上皇帝,改元景泰,以翌年為景泰元年。

景泰元年(1450)八月十五日,在明朝滿足了也先的各種要求之後,在漠北整整過了一年俘虜生活的明英宗被送回北京。景泰皇帝令其哥哥、太上皇帝入居南城(南宮),實際是將其軟禁。

明英宗在南宮不甘心自己的失敗,連做夢都想再登大寶,奪回失去的威風和權力。在南宮過了六年又五個月的“幽閉”式生活之後,他終于實現了① 《明史》卷一五四《張輔傳》。

這個多年的夢想。

第四節南宮複辟,重登帝位景泰八年(1457)正月十六日夜晚,武清侯石亨、副都禦史徐有貞、太監曹吉祥等潛入南宮,奪門擁明英宗出宮,複辟帝位。史稱“南宮複辟”,或稱“奪門之變”。五天後,正月二十一日,明英宗第二次即皇帝位,建元天順,改景泰八年為天順元年。

第二天,亦即天順元年(1457)正月二十二日,明英宗在石亨、徐有貞、曹吉祥等人操縱下,聽信讒言,顛倒是非,殺害功臣于謙。這是他的又一個過失。之後,明英宗又在石、徐、曹等人的指使下,將一批大臣或殺或罷;同時以奪門之功對另一批人加官晉爵,委以要職,進為公、侯、伯之類,連官舍旂軍晉級者也有三千余人。

天順元年(1457)二月初一日,明英宗下詔廢除景泰皇帝,仍稱■王,遷居西內。十九日,■王朱祁鈺病死(一說為明英宗派人殺死)。同月,命吏部侍郎李賢兼翰林學士,入內閣參與機務。三月,複立皇長子朱見深為皇太子。

十月,詔複王振官職,刻木為像,招魂祭葬,立祠祀于智化寺,賜額曰“旌忠”①。王振擅權亂政,又導帝親征釀成土木之禍。明英宗以王振為“功臣”,對他一直念念不忘,迷信至深,可以說達到“頑固不化”的地步。明英宗複辟之初,對徐有貞、石亨和曹吉祥恩寵無比,視為心腹,言聽計從。徐、石、曹等人,分據要害,操生殺之大權,處處以“功臣”自居,驕縱恣甚,不可一世。他們之間也爭斗不休,互相整來整去。這時明英宗隨著年齡閱曆的增長,俘虜生活、南城苦度,漸漸成熟起來,看到石、徐、曹等人的所作所為,終于慢慢地意識到:這幫“功臣”原是奸詐險惡之徒,不可久留。于是便采取措施,一步一步地收拾他們,徐有貞首先失寵,多次被捕下獄。

天順三年(1459)八月,明英宗經調查取證,證實石亨的侄子定遠伯石彪謀鎮大同,居心叵測,將其逮下詔獄,抄沒家產,又捕其黨七十六人。十月,石亨因招權納賄,肆行無忌,被罷官閑住,不准入朝。同時下詔:自今章奏勿用“奪門”二字,凡以此冒功得官者,許自首更正。一時因“奪門”功被罷者四千余人。

天順四年(1460)正月,逮石亨入詔獄,抄家沒產。三月,石亨死于獄中,石彪斬首示眾。同月,經吏部考察,晉布政使蕭晅為禮部尚書。又以閣臣李賢力薦,起“執法不撓”之致仕副都禦史年富為戶部尚書。三月,明英宗以耿九疇和軒輗二人“廉正不易得”,分別召為南京刑部尚書、左都禦史總理南京糧儲。

朝局治亂在用人,皇權基礎是經濟。明英宗在處置用人行政的時候,也沒有忘記關注賦役問題。

同年四月,派遣內臣盧永等人,分別往浙江、云南、福建、四川督責銀課,閩、浙兩省課額,大略如舊;云南征銀十萬余兩,四川一萬三千余兩。新舊總計十八萬三千余兩。五月,免去浙江等處被災秋糧,罷中官督蘇、杭織造。六月,免除湖廣被災稅糧。七月,令征全國逃亡工匠三萬八千四百余①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二九《王振用事》。

名,由吏部遣官二十余人分往各地督捕。

為了鞏固皇權,這時明英宗又進一步加緊整頓內部,消除隱患。

司禮監太監兼總督京營三大營的曹吉祥,原與石亨狼狽為奸,及石亨失敗,他預感到自己亦將遭到滅頂之災,于是鋌而走險,大肆搜羅親信,結為死黨,陰謀發動叛變。經過多次策劃之後,定于天順五年(1461)七月初二日清晨正式起事,由曹吉祥的養子曹欽自外擁兵入宮,廢除明英宗,曹吉祥以禁兵為內應。結果謀定而事泄。七月初一日夜,明英宗得到奏報,急令將曹吉祥關閉于內廷;皇城及京城九門俱不准開啟。曹欽知事敗露,狗急跳牆,于夜半時分馳往各處,殺害大臣多人。然後率兵攻東、西長安門,縱火毀門,因火勢凶猛而不得入,遂退守他處負隅頑抗。經一番惡戰之後,曹欽走投無路,投井死,其家大小均被誅。

七月初五日,磔曹吉祥于市,滅其族。初八日,再磔曹黨湯序等人,皆籍其家。

七月十二日,列曹、石諸人罪狀,詔示天下。“曹石之變”至此結束。

十一月二十日,明英宗在文華殿召見閣臣李賢,曰:“曹吉祥非無功,一旦犯法,誅殛無遺。且朕在南城時,若輩如何,一旦得志,卻又忘之。朕今複位五年矣,未嘗一日忘在南城時。是以每日視朝,朝母後畢即親政務,覽章奏。至于飲食未嘗揀擇去取,衣服亦俱從便。”李賢曰:“如此節儉,益見盛德。若朝廷節儉,天下百姓,自然富庶可期。”明英宗曰:“願卿勉輔朕躬,君臣一德。”①天順六年(1462)四月,詔免河南、開封諸府去年被災稅糧二十八萬四千余石。七月,免兩淮鹽課三十萬引。天順七年七月,免陝西被災稅糧九十一萬石。

天順八年正月初二日,明英宗患病,初六日,命皇太子在文華殿視事。

十六日,病情加劇,交代後事,命草遺詔。

翌日,複辟帝位整整七年的明英宗病死,終年三十八歲。五月,葬于裕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