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卷-中古時代-明時期 20

攝部事,劉瑾也認為,由他掌握部事可以放心,屢次派人與李東陽商議。李東陽以“無此例”回絕,劉、焦二人還要糾纏,李東陽舉出三點,說明此二事實難兼攝。其一,內閣佐天子出令,吏部擬升調官,間有可否,難道自擬議之,又自可否之?其二,吏部廷跪承旨,內閣班首立聽,若相兼攝,將出跪而更起立邪?其三,部事差謬,章奏錯誤,則要回話認罪,直至罰俸。那麼,作為閣臣也要隨同認罪乎?焦芳想了想,確實有道理,便辭去了部事。再者,四川鎮守太監羅籥要求便宜行事之權。這實際上是劉瑾的意願。

李東陽力言不可,說:太祖定官制,在外三司,都司管兵而不管錢糧,布政司管民而不管軍馬,按察司管糾劾刑名而不管軍馬錢糧,其權分而不專。後來的巡撫、總兵、鎮守內臣等,撫安軍民,防禦賊寇,其權雖同而不專。“若並付鎮守衙門,任其進止,非唯事體不便,恐鎮守一人亦自擔當不起。”③鎮守內臣便宜行事一款,終未如劉瑾願施行。

當然,在劉瑾權勢極大膨脹的形勢下,更改吏部尚書人選和限制鎮守內臣權勢,只能是“小有劑救”。李東陽的最大作用,則在于保護了一批被治罪的官員。如果不是他勉力調節,會有更多官員死在劉瑾的嚴厲打擊下。正德二年(1507)閏正月,由劉瑾定罪,尚寶司卿崔璿、湖廣副使姚祥被枷于長安左右門外,工部郎中張瑋枷于張家灣,期限為一個月。劉瑾創用一百五十斤的大枷,受刑者不數日則死。①五天後,李東陽等進言,崔璿等“各人所犯,自有本等罪名。若枷號,乃至重之典,死生系焉”,此三人“以侍從部署,亦曾效微勞,一日不謹,致罹重法,命在旦夕,實可矜憐”。他希望武宗“少霽威嚴,特加寬貸,或遵法司,依律問擬,則輕重適中,恩威並著,既已見愛民之仁,亦不失待士之體”。又過了五天,對崔璿等“姑從輕釋,發鐵嶺衛永遠充軍”②。

次年六月,發生匿名文簿案。劉瑾召百官跪于奉天門下,至暮,執三百余人送鎮撫司究問。李東陽奏:“匿名文字出于一人,其陰謀詭計,正欲于稠人廣眾之中掩其形跡而遂其詐術也。各官倉卒拜起,豈能知見?況一人之外,皆無罪之人,今並置縲絏,互相驚疑。且天時炎熱,獄氣薰蒸,若拘攣數日,人將不自保矣。”他提出,先將眾官釋放,再密加體察,置之典刑,③使得大批官員所面臨的危難局面有所緩解。

正德四年(1509)閏九月,劉瑾欲置平江伯陳熊于死地。李東陽力爭。

劉瑾說,陳熊所犯罪重,不宜姑息。李東陽說:“某誠姑息,但非姑息陳熊,乃姑息陳瑄耳。”陳瑄是第一代平江伯,通漕運,有大功,“每歲四百萬石至京師,誠國家萬世之利也”。陳熊被革爵,免去一死①。應當說明,陳熊貪黷殃民,他被懲治,“人無惜之者”②。但李東陽的爭辯有很強的制約力,這也就是劉瑾在一些場合不得不接受他的意見的原因。

罰米實邊,是劉瑾處治官員的一大舉措,不少人為此而破家。李東陽婉轉勸解說:“其在邊關,多勞少益,不若原籍預備倉上納,卻為實用。”這③ 李贄:《續藏書》卷十一《李文正公》。

① 《明史》卷九五《刑法三》。

② 王世貞:《弇山堂別集》卷二九《史乘考誤十》。

③ 王世貞:《弇山堂別集》卷二九《史乘考誤十》。

① 李贄:《續藏書》卷十一《李文正公》。

② 《明史》卷一五三《陳瑄傳附陳熊傳》。

一改動③,使得受罰者免卻輸邊之勞,陰受其福。

另外,像劉大夏、楊一清,以至劉健、謝遷等,也因為李東陽從中斡旋,才避免了更大的災難。特別是楊一清,後來清除劉瑾,他立有大功。可以說,這也是李東陽無意中促成的一件大事。

盡管如此,當去不去,並且與劉瑾之間有某種說不清楚的關系,不但在某些人看來,而且在李東陽本人看來,都是一個汙點。無怪乎在他晚年的時候,有人提及此事,他就“痛不能已”④。

剪除劉瑾以後,作為首輔,李東陽的日子還是不好過。一方面,言官追究他與劉瑾的關系,甚至把他列為劉瑾黨人,另一方面,武宗仍然常住豹房,仍然任用宦官。從正德七年(1512)開始,他又對邊軍和邊將感到興趣,要李東陽擬旨,調宣府軍三千入衛京師。李東陽認為不可。他對武宗說,此舉有十不便:“京邊各有分地,有急互相應援,今無事而動,不便一也。以不習戰陣者嘗邊,隳國威,不便二也。內師遽出,耳目驚疑,不便三也。京軍倚恃內勢,或至淫掠不律,將官護短,窮邊隱忍不敢言,不便四也。邊軍入內,狎恩市愛,傲睨軍民,蔑視官府,不便五也。違遠鄉井,拋棄骨肉,或風氣寒暖不宜,或道里供給不續,不便六也。糧草之外,必有行糧,布花之外,更須賞賚,非緊急不得已之時,為糜費無極之計,不便七也。往來交錯,日無甯息,或變起于道途,或患生于肘腋,不便八也。露京營之空虛,示中國之單弱,不便九也。西北諸邊,見報聲息,唇齒之地,正須策應,脫有疏失,咎將誰歸?不便十也。”①武宗不理睬李東陽和其他官僚的諫奏,坐乾清宮門,索取草敕,後來干脆出內旨,命江彬等率邊兵入京入豹房。李東陽感到,繼續任職已經沒有意義了,多次上章奏乞休,于十二月致仕,結束了近五十年的官宦生涯。

正德十一年(1516),李東陽病死,終年七十歲。他得到了最高的封贈“太師”和文臣最珍重的諡號“文正”。對于他死後的榮譽,有人提出“是歟否歟”的質疑②,也有人竭力為他辯護,認為“使西涯又去,則國家之事將至于不可言”③。在評價人物上一向有獨特見解的怪傑李贄卻提出,“後之學者慎勿容易草草論文正”④,但他是明確同情李東陽的,在攻擊李東陽的言論後批曰:“此真是放臭屁也!”⑤文壇領袖及其他《明史》稱:“自明興以來,宰臣以文章領袖縉紳者,楊士奇後,李東陽而已。”①這一評價並不過分。

李東陽工古文,稱雄一世,從他數量相當多的奏疏和其他散文作品便可③ 李贄:《續藏書》卷十一《李文正公》。

④ 焦竑:《玉堂叢語》卷六《出處》。

① 查繼佐:《罪惟錄》列傳卷十一中《李東陽》。

② 陳洪謨:《繼世紀聞》卷一。

③ 焦竑:《玉堂叢語》卷六《出處》。

④ 李贄:《續焚書》卷三《讀史彙·李東陽》⑤ 李贄:《續藏書》卷十一《李文正公》。

① 《明史》卷一八一《李東陽傳》。

以看出這一點。但他自己認為,詠詩的水平要更高,至少是更自如。他在一篇樂府詩的序中說:“予非韓昌黎氏,無能為說,因為樂府作《相乳行》..”②李東陽愛作詩,據他自己說,已近于癖,所謂“平生抱詩癖,雖病不能止”③。病中,曾有人勸告他,不要再作詩,以免傷神。他也下過決心,曾與一二相好有止詩之約,違者以只雞斗酒為罰。即便如此,收入《懷麓堂全集》中《詩前稿》、《詩後稿》的詩作也有一千數百首之多。和明代其他官僚學者一樣,李東陽也寫了不少應制之作,應時之作,注重形式和詞句,而缺乏內容。但他也確有不少詩堪稱上品。

李東陽的詩作中,描繪自然景物的相當多。他常以詠菊詩和懷竹詩來表明自己的情懷。如懷竹詩有:三年不種竹,得竹如得玉。

十日不見竹,一日腸九曲。④詠菊詩有:先生深臥菊花叢,曲幾圍屏杳窕通。

本為紅塵辭俗眼,豈因多病怯秋風。

交情盡付炎涼外,身計聊憑吏隱中。

相過不嫌憔悴質,只應風味與君同。⑤他的一部分作品,反映出當時嚴重的社會問題,如土地問題:風落平沙稻,霜垂別渚蓮。

西湖三百畝,強半富兒田。①如果說,這一首詩過于纖巧,那麼,他的《吊岳武穆辭》,則頗有陽剛之氣:氣奪群丑,殃流宋孩。

英雄已死,大運成乖。

魂作唐厲,形空漢台。

天不祚國,人胡為哉!

還應當提到,李東陽詩歌中的瀟灑風格。在四十多歲的時候,他寫了《問白髭》和《問白發》詩,對須發早白十分感慨。“人言白可拔,拔白將何為?或言黑可返,借問返者誰?”他希望得到回答,“髭乎苟能言,聊以解我頤”。他又寫了《代髭答》和《代發答》:“後生能幾何?壯志真倏忽。白發只自欺,黑返竟何悅。”“君身須眉具,鬣者甯獨發。”“汝德不益增,我衰豈終瞥。”“汝躬不內顧,顧以容為悅。”②這一問一答,用詩歌的形式反映了作者的人生價值觀。

李東陽的文學理論或許比其他的作品更值得一提。明自永樂以來,台閣體文學占據了統治地位。歌頌而無意義的內容,雍容而無韻味的詞句,使詩歌喪失了生命力。李東陽的文學創作中仍然帶有台閣體的痕跡,但是他“出② 李東陽:《詩後稿》卷一《貓相乳行》,見《懷麓堂全集》。

③ 《詩後稿》卷四“予病中頗愛作詩..”。

④ 李東陽:《詩前稿》卷二《懷竹》。

① 李東陽:《南行稿》西湖曲五首之三,見《懷麓堂全集》。

② 均見李東陽:《詩前稿》卷六。

入宋、元,溯流唐代”③,認為詩是“托物寓情而為之者”,應當“貴情思而輕事實”①。這無疑對李夢陽等前七子的文學複古運動的形成和發展是有力的推動,而比起他們“詩必盛唐”的論斷和專事模擬的主張,思路要開闊得多。顯赫的政治地位,加上對文學的熱愛和才華,使李東陽成為當時文壇的領袖。他家門庭若市,“每日朝罷,則門生群聚其家,皆海內名流,其座上常滿,殆無虛日,談文講藝,絕口不及勢力”②。由于他的聚集作用,形成了風行一時的茶陵詩派,他也被公認“弘治、正德之間為一時宗匠,陶鑄天下之士”③。

除了文學上的造詣,李東陽的身上還有許多特點為人所稱道。

如博學。孝宗下禦劄問龍生九子之詳。李東陽對答:蒲牢好鳴,囚牛好言,睚眦好殺,嘲風好險,狻猊好坐,霸下好負重,狴犴好訟,赑屃好文,蚩吻好吞。④這一故事被多種明人筆記反複抄錄,作為博學的典型事例。其實,據李東陽自己說,他初被問時,也“倉卒不能悉具”,詢問了其他幾位博學之士,才搞清楚⑤。這也可以作為不恥下問的事例。

如機敏。弘治時,少數民族使者至京師,對人說,有一偶語,“朝無相,邊無將,氣數相將”,無能對者。李東陽聞知,隨口答道:“天難度,地難量,乾坤度量。”他用天朝的至大至尊,來反駁對明朝朝野無人的譏諷。如詼諧。李東陽為閣臣,眾庶吉士進見,他出了一句上聯:“庭前花始放”,讓大家去對。“眾哂其易”,卻又一時無從對起,他說:“不如對‘閣下李先生’。”①想他人所不能想,果然有趣。

如平和。翰林院編修崔子鍾善飲,醉酒則吟:“劉伶小子,恨不見我!”他常在五鼓時,踏月長安街,席地坐飲。李東陽入朝行至,崔子鍾拱手于轎首,以酒相邀:“老師得少住乎?”李東陽即下轎連飲數觥,待天明,乘轎去。②如孝順。文人似乎離不開飲酒。李東陽“素不善飲”,在翰林院任官時,卻常飲酒至深夜。其父不肯就寢,忍寒待其歸。李東陽深感羞愧,自此終生不夜飲于外。

李東陽的清廉也是很突出的。後來官至尚書的張邦奇目睹了這樣一件事情:李東陽所取某士為外官,朝覲入京,讓仆從送來兩帕四扇。李說,扇可留下作畫,“多帕奈何?”乃取扇而還帕。楊一清碰到了一件更為難堪之事。李東陽致仕後,他備酒肴至李府祝壽,酒器為金鑄。李東陽吃驚地問:“公近亦有此器耶?”楊一清面有愧色,不敢再用。③李東陽致仕後,家境很不寬裕,可見以上二事絕非出于矯飾。據說,他“罷政居家,請詩文書篆者填塞戶限,頗資以給朝夕。一日,夫人方進紙墨,③ 《明史》卷二八五《文苑一》。

① 李東陽:《懷麓堂詩話》,見《懷麓堂全集》。

② 焦竑:《玉堂叢語》卷七《恬適》。

③ 何良俊:《四友齋叢說》卷二六《詩三》。

④ 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卷七《龍子》。

⑤ 李詡:《戒庵老人漫筆》卷三《赑屃等各不同》。

① 李紹文:《皇明世說新語》卷七《排調》。

② 何良俊:《四友齋叢說》卷八《史四》。

③ 焦竑:《玉堂叢語》卷五《廉介》。

東陽有倦色,夫人笑曰:‘今日設客,可使案無魚菜耶?’乃欣然命筆,移時而罷”④。他死後,家徒四壁,幾不能治喪,多虧門生故吏捐助金錢,方能完葬。做了十八年內閣大臣,六年首輔,卻兩袖清風,需要作字作畫才能添魚添菜待客,在明代的官僚中,堪稱一絕。

作為一代文宗,李東陽留下了大量文字,他自己編輯收入《懷麓堂稿》中。這是明代中葉最重要的文集之一。

④ 《明史》卷一八一《李東陽傳》。

第十八章王恕馬文升劉大夏孝宗在位的弘治朝,人材稱盛。尚書都禦史王恕、馬文升、劉大夏等,人稱為“弘治三君子”,名聲甚至超過了內閣劉、李、謝三臣。他們各有特點,堪稱老成之士。

第一節王恕王恕(1415—1508)字宗貫,號介庵,晚號石渠,①陝西三原人。正統十三年(1448)三十四歲時中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翰林院以鑽研古文辭為風氣,但王恕“不喜為古文辭,務以明體適用,本之經術,博極經濟”。因此,他沒有被授以翰林官,“出為大理寺左評事”②。

景泰五年(1454),王恕由大理寺左寺副外遷揚州知府。值得一提的是,他于揚州創辦的資政書院,在明中葉地方官員于治地開辦的書院中具有代表性,不少學生以後成為官僚。天順四年(1460)考察外官,王恕治行第一,超升江西右布政使,一躍而成方面大吏。四年以後,升河南左布政使。

河南、湖廣、陝西三省交界處的荊襄山區,是個不安定的地區,數以萬計的流民遷入其間。成化元年(1465),河南西華人劉通(綽號劉千斤)及石龍(綽號石和尚)等聚眾起義。朝廷派大兵鎮壓,升王恕為西副都禦史,協助工部尚書白圭治其事。王恕的觀點是:“民可撫也,而奸民好亂者,非兵不威。”①與一味貪殺求功的官員相比,王恕更重視對流民的撫治,在用兵立威收效之後,他“榜諭流民,各使複業”。這一安撫措施緩和了流民的反抗情緒,也解決了流民的生計問題。當地為王恕建立生祠,許多人家掛起了王恕的畫像。②他在處置地方事務中獲得了一次成功。

不久,王恕改任南京刑部右侍郎。成化十二年(1476)又以左副都禦史巡撫云南。云南鎮守內臣錢能頗專橫,他的親信指揮使甚至逼淫土司官女眷。王恕對不法中官多所制裁,雙方關系緊張,中官甚至指派凶手行刺。結果,憲宗不得不召回錢能。後來錢能與王恕在南京共事,“敬事而已”。這是王恕處置地方事務中獲得的第二次成功。

王恕在南京掌都察院事,隨後參贊南京守備,升南京兵部尚書。成化十五年(1479),又巡撫應天府等。蘇州、松江二府是天下官田數量最多的地區。官田的田賦遠高于民田。一般官田由貧民耕種,民田歸于豪族。王恕到任後,均平官田民田負擔,減官田耗米十余萬石,又因水災奏免秋糧六十余萬石,賑濟災民二百余萬。這是王恕處置地方事務的第三次成功。

王恕特別以勤于職守出名。他任云南巡撫九個月,上奏疏二十道;他任應天巡撫五年,所上奏章,“應詔者二十一,建白者二十九”①,致聲譽大振。有歌謠稱:“兩京十二部,獨有一王恕。”朝事遇有爭端,則曰:“王公胡不言也?”另有曰:“公疏且至矣。”果然,王恕的奏疏很快就送到。②建言過多,一般不會為皇帝喜愛。成化末年,憲宗在批答他人乞罷的奏疏中附加一旨,加王恕太子少保,令致仕。不少官僚舉薦,但沒有結果。直到孝宗即位,才召他任吏部尚書,加太子太保銜。有人建議,王恕年事已高,不當委以劇務,宜用于內閣。孝宗表示,他用王恕主吏部,當效前朝皇帝用① 焦竑:《國朝獻征錄》卷二四《吏部尚書王公恕傳》。

② 李贄:《續藏書》卷十五《太師王端毅公》。

① 《明史紀事本末》卷三二《平鄖陽盜》。

② 李贄:《續藏書》卷十五《太師王端毅公》。

① 查繼佐:《罪惟錄》列傳卷十一上《王恕傳》。

② 《明史》卷一八二《王恕傳》。

蹇義、用王直故事,“若有謀議,亦無不聽”③。

身為六部之長,王恕仍然遇事則爭則諫,但他主要成功之處,在于選用了一批大臣,包括戶部尚書李敏、禮部尚書耿裕、倪岳、兵部尚書馬文升、刑部尚書何喬新等,還有刑部侍郎彭韶、禮部侍郎周經、工部侍郎張悅。他們後來也都升為尚書,或南京尚書。史家稱他“裁抑僥幸,褒崇名節,無敢以私干者”④。

王恕是較早注意協調內外官員關系的官僚之一。明朝中葉以後,官僚結構中的重內輕外傾向越來越嚴重,知縣、知州等品秩很低的外官更為士人所不齒。王恕反對這股潮流,並利用自己的職位試圖造成重視親民官的風氣。對弘治三年(1490)三甲進士石存禮的處置即是一例。其奏文如下:“照得自今六月本部大選官員,取到三甲進士內一員石存禮,年二十二歲,山東青州府益都縣人。照依甲第次序,本官該選知縣。臣等竊唯知縣乃一縣之主,百責所萃,生民休戚系焉,非年少力弱者所能勝任。..今石存禮年方二十二歲,氣質清秀,形體孱弱,若除授知縣,使之宰百里之地,居群僚之上,督率眾職,分理庶務,加以送往迎來,承上接下,勞苦百端,恐不能堪。”①在以知縣為劣選的普遍意識下,指出某些進士授予知縣不合格,是需要有一定的見識的。

王恕與內閣的關系卻相當不融洽。當時的內閣成員,除劉吉與他同科,徐溥、丘浚是景泰五年(1454)進士,劉健是天順四年(1460)進士。資曆深淺大約是造成不和的原因之一。劉吉首先對王恕采取不友善的態度,他在成化十八年(1482)入閣,成化二十三年(1487)為首輔,是所謂“紙糊三閣老”(另二人為萬安、劉珝)之一②。他的無所事事與王恕的遇事必爭形成鮮明的對照。盡管他用破格升遷科道官的辦法來對付言路,但言者譽王恕時必毀劉吉,毀劉吉時必譽王恕,使他忌恨在心。兩人意見每相左。③丘浚與王恕的關系也很緊張。王恕地位本在丘浚之上,丘浚入閣後,他不肯相讓,矛盾由此而生,直發展到在公務中相抵觸,兩人不交一言。丘浚性情褊隘,是史家所承認的。但兩人交惡,王恕也負有一定責任。

王恕最後去官和丘浚有一定的關系。太醫院判劉文泰因遷官不成而對王恕不滿。他聽丘浚說:王恕嘗囑人作傳,有沽名釣譽、毀謗先君的內容,便上疏彈劾。孝宗命錦衣衛獄勘問劉文泰,將他貶為禦醫。孝宗對王恕也感到厭煩了,斥責他沽名。王恕于弘治六年(1493)閏五月致仕,一般官僚同情王恕,責備丘浚。這甚至成了丘浚夫人的一塊心病,她承認其夫排斥王恕,是負了不義之名。

王恕家居十余年,正德三年(1508)四月去世,終年九十四,在明朝士大夫中算得上極高壽。朝廷贈特進左柱國、太師,諡端毅。

王恕為官四十多年,他的廉介很值得稱道。他赴云南時,“不挈僮仆,惟行灶一,竹食籮一,服無紗羅,日給惟豬肉一斤,乳豆二塊,菜一束,醬③ 陳洪謨:《治世余聞》上篇卷一。

④ 焦竑:《玉堂叢語》卷三《薦舉》。

① 王恕:《議進士石存禮除官奏狀》,見《明經世文編》卷三九。

② 《明史》卷一六八《劉吉傳》。

③ 查繼佐:《罪惟錄》列傳卷十一上《王恕傳》。

醋水皆取主家結狀,更無所供”①。在南京任上,“往還衣書一橐而已”②。任吏部尚書時,他在衙門口貼一布告:“宋人有言,受任于朝者,以饋及門為恥;受任于外者,以苞苴入都為羞。今動曰贄儀,而不羞于入,我甯不自恥哉!”③代王恕任吏部尚書的耿裕,史稱“無愛憎”④,但他對王恕極為敬佩,曾講過這樣一件事:王恕在任時,他為禮部尚書,“暮自部歸,必經過王三原之門,過必見老蒼頭持秤買油于門首”,他“自念入官至今,初不知買油點也,故每過則面城牆而行”,感到慚愧⑤。

王恕老而嗜學。他最後一次去官回家,已近八十歲,每日仍讀書不止,並頗為自慰地說:“我垂老,方理會學問。”⑥① 焦竑:《玉堂叢語》卷五《廉介》。

② 李贄:《續藏書》卷十五《太師王端毅公傳》。

③ 焦竑:《玉堂叢語》卷五《廉介》。

④ 《明史》卷一八三《耿裕傳》。

⑤ 何良俊:《四友齋叢說》卷九《史五》。

第二節馬文升馬文升(1426—1510)字負圖,號三峰居士,據其後裔所藏家譜為回回人。宣德元年(1426)生于河南鈞州(今禹縣)。幼時就顯示出對兵事的興趣。“嘗與群兒戲,十數為群,角之靡不仆”①。景泰二年(1451)進士,授禦史。先後巡按山西、湖廣,“發奸摘伏,有神君之稱”②。服畢母親的喪事之後,他超遷福建按察使。成化元年(1465),升南京大理寺卿。次年以父喪歸。

成化四年(1468),西北土達滿四在距平涼千里的石城起兵反明,響應者甚眾,遠近震動。他們大敗官兵,明廷不得不采取大規模的軍事行動,調陝西三邊兵五萬人及京營兵進剿,以署都察院事的副都禦史項忠總督軍務,起用馬文升,以右副都禦史巡撫陝西,協助項忠。馬文升看到滿四軍有一個弱點:城中無水,糧儲漸乏,“若絕其芻汲,則釜魚當自斃矣。”③果然,滿四軍日漸困乏,最後失敗。馬文升又建議項忠盡毀石城牆垣,以防後患。他在陝西巡撫任上七年多,先後加左副都禦史、兵部右侍郎,逐漸成為處置邊事的專家。他的一項主要成就,是整頓與各部的茶馬貿易,換取番馬八千余匹。

成化十一年(1475)春,馬文升代王越為總制,協調延綏、甯夏、甘肅三邊軍務,到十一月,即被召回朝中,任兵部右侍郎。次年,被派出整飭薊門至遼東邊備。

遼東巡撫陳鉞,為人貪婪,待將士嚴苛。馬文升上疏言遼東事,多涉及陳鉞,兩人遂結怨。陳鉞的後台是權勢頗大的太監汪直。成化十四年(1478),發生陳鉞錯殺女真貢使,激變遼東之事。汪直打算親往平定,以立功顯名。另一名太監懷恩建議派朝中大臣前往安撫,馬文升立即支持,並受委任。汪直提出派人同往,馬文升也沒有同意。這一來,又得罪了汪直。汪直後來與刑部尚書林聰等勘邊事,說遼東激變,是馬文升禁止邊方農器貿易所致。馬文升申辯無用,被下詔獄,謫戍重慶衛。

馬文升在戍所滯留四年。汪直失寵後,他才複官。成化二十年(1484),再次被起用,以左副都禦史巡撫遼東。這是他第三次赴遼東。由于他曾經論及陳鉞,因此受到歡迎,士卒“皆鼓掌喧舞”。成化二十一年(1485),馬文升在短期總督漕運後,任兵部尚書。但方士出身的通政司左通政李孜省要推薦他人掌兵部,在憲宗面前做了手腳,將馬文升調任南京兵部尚書①。孝宗即位,馬文升在朝廷的地位才確定下來,任左都禦史。出于對李孜省之流的厭惡,他提出:“巡城禦史及兵馬司、錦衣衛逐一搜訪,但有扶鸞禱聖、驅雷喚雨、捉鬼耳報一切邪術人等,及無名之人,俱限一月內盡逐出京。”②弘治二年(1489),馬文升改任兵部尚書。針對兵政廢弛的狀況,他采① 李贄:《續藏書》卷十六《太師馬端肅公傳》。

② 李贄:《續藏書》卷十六《太師馬端肅公傳》。

③ 《明史紀事本末》卷四一《平固原盜》。

① 李贄:《續藏書》卷十六《太師馬端肅公傳》。

② 余繼登:《典故紀聞》卷十六。

取了一些措施。例如,嚴格考核將校,有三十多人因貪賄怯懦被罷黜。這損害了一部分人的利益,有人甚至夜持弓箭等候其門,准備行刺,有人還寫書誹謗,射入東長安門內,這顯然都是有背景的活動。孝宗支持馬文升對京營的整頓,特批他金吾騎士十二人,以護出入。馬文升還提出,薊州、宣府、大同三鎮已有鎮守太監,不應再設分守、守備、監槍等內臣。據他統計,薊州有內臣九員,宣府有內臣八員,大同有內臣六員,共二十三員,“每員占用軍人,少則二三百名,多則四五百名,通計侵占已有數千”。“此等守備之數,委的無益于事,有擾于邊”,應當裁革。①孝宗也依其議辦理。

哈密是回、畏兀兒族(今維吾爾族)等少數民族居住的地區。明初派使者入朝,于其地設羈縻衛所,封其首領為忠順王、忠義王。成化時,土魯番部強大,據有哈密。明廷曾設法干預,沒有結果,似乎也就承認了現狀,將哈密衛遷往他處。弘治元年(1488),土魯番部誘殺朝廷所封的忠順王罕慎。弘治六年(1493),又擒獲另一個忠順王陝巴,其首領阿黑麻自稱可汗,以兵掠周圍各部。主持兵政的馬文升主張興複哈密。他采納通事王英和指揮楊翥的建議,利用地處嘉峪關西南的罕東部,地處嘉峪關以西的赤斤、蒙古部等與土魯番部的矛盾,撫而用之。弘治八年(1495),調罕東等部兵,夜襲哈密城。馬文升所推舉的陝西巡撫許進等率明軍隨後行進。土魯番守將棄城而去,明軍進入哈密。自明初以來,這是官軍第一次深入其地。這也是馬文升任兵部尚書以來,處置的最重大邊事。

弘治初年,馬文升和吏部尚書王恕是人望所歸,他們不但以人品服眾,而且對政事的議論極多。每一疏出,天下傳誦。王恕致仕,馬文升聲望更高。但推選吏部尚書,孝宗沒有用他。為此,他頗感不平,所寫詩中有“朝罷憑闌一黯然,獨將心事訴蒼天”①句,發了一通牢騷。弘治十四年(1501),馬文升改吏部尚書,加銜至少師兼太子太師。在他之前,只有少數幾名尚書、都禦史得到這一榮譽。

弘治十七年(1504),面臨著次年的考察,孝宗召見負責考察的馬文升和都禦史戴珊等議事。馬文升已七十九歲,行動不便,耳朵又背,孝宗對他講了兩遍,要他秉公黜陟。馬文升回答:“陛下圖治若此,宗社之福也。”②然後被左右掖之下階。

對于官員的考察進退,馬文升是很認真的。初任吏部尚書,他就對濫封傳奉官提出異議。傳奉官是不經過正常途徑,由皇帝親自傳旨任命的官員。成化時最盛行。孝宗初年統加裁革,但後來也加封賞,一次竟達八百人。馬文升說,減一官,朝廷省一官之費。武宗即位之初,他按照孝宗遺旨,裁去傳奉官七百六十二人。對于內外官員的考察,他也很嚴厲,一次汰罷朝覲官員二千余人。

考察不講情面,肯定會招致許多反對者,而在用人時也未必全無個人意氣。劉大夏是弘治朝另一名臣,就因為與馬文升對官僚的評價不同而引起矛盾。河南籍官僚劉宇為首輔劉健所器重,馬文升推舉他總制宣、大。劉大夏大概知道孝宗對此人的看法不佳,屢屢在朝中數其過失,當然也就牽連到薦舉人。侍郎王儼是劉大夏的姻親,馬文升抑制王儼很難說不是因為劉大夏。① 馬文升:《為會集廷臣計議禦虜方略以絕大患事疏》,見《皇明經世文編》卷六四。① 陳洪謨:《治世余聞》下篇卷二。

② 李贄:《續藏書》卷十六《太師馬端肅公傳》。

正德元年(1506),劉大夏所倚重的副手、兵部侍郎熊繡被推舉為兩廣總督,熊不願外出,也怨恨于馬文升。他們糾結在一起,又拉出與劉大夏為同鄉、又為同寅的閣臣李東陽,頓時形成一股反對馬文升的強大力量。①禦史何天衢首先發難,劾馬文升老衰。馬文升按照常規,被劾後乞去,疏凡二十一上,方獲准。

劉瑾專權期間,將一批反對派官僚定為奸黨。馬文升與其中一些人關系密切,也被除名。正德五年(1510),在劉瑾被治罪前兩個月,馬文升去世,終年八十五。他任官五十余年,擔任多種重要職務,如王世貞所說:“文臣雄職,惟吏兵二部、都察院、南參贊及邊方總督而已,馬端肅文升曆任之。”②劉瑾敗,馬文升複官,贈特進光祿大夫、太傅,諡端肅。

馬文升子馬璁,以鄉貢待選吏部,馬文升要求將他放外任,說:“必大臣子而京秩,誰當外者?”③在這點上,他比王恕又高了一籌。

① 查繼佐:《罪惟錄》列傳卷十一上《馬文升傳》。

② 王世貞:《弇山堂別集》卷四《吏兵二部正》。

③ 《明史》卷一八二《馬文升傳》。

第三節劉大夏劉大夏(1436—1516),字時雍,號東山,湖廣華容(今屬湖南)人。

景泰六年(1455)二十歲時舉鄉試第一。天順八年(1464)中進士,後選為庶吉士。本來他可以留在翰林院中,卻要求去行政衙門,而且被分配到兵部,先後任職方主事、員外郎、車駕司郎中。由于他明習兵事,干練敢言,為尚書所倚重。

成化十七年(1481),安南侵老撾,兵敗。明朝廷握有大權的太監汪直有乘機收複安南之意,要兵部找出以前安南的文牘。劉大夏將其藏匿,不肯交出。他對兵部尚書余子俊說,兵釁一開,西南糜爛,道出了問題的嚴重性。成化後期西南沒有構成大的戰事,當然是由整個的政治、經濟、軍事形勢所決定的。劉大夏藏文牘這一段小插曲反映出,宣德以來的收縮政策在士大夫的頭腦中已紮下根。

成化十九年(1483),劉大夏升福建右參政,頗有政績。後因父死,去官服喪。

弘治二年(1489),劉大夏再次起用,先後任廣東右布政使、左布政使及浙江左布政使。有一件事很值得提起。官庫中有某項余錢,向來不記入賬簿,為官者公然入己私囊。劉大夏到任,檢查庫藏,發現前任未盡取者。吏員告以故事,說明不當入賬。他沉思良久,突有所感慨,大聲說:“劉大夏平日讀書做好人,如何遇此一事,沉吟許多時,誠有愧古人,非大丈夫也。”①弘治六年(1493),因吏部尚書王恕的推薦,劉大夏以副都禦史治理黃河張秋段。他巡視災情,認為“下流未可治,當治上流”。乃堵塞決口,以石堤繞之,隱若長虹。治河成功,孝宗命將張秋改為安平鎮。②劉大夏再次入朝,任左副都禦史,改戶部左侍郎。

不久,劉大夏被派往宣府(今河北宣化)清理兵餉。按照戶部尚書周經的意見,邊塞勢家子弟操縱了糧餉的買賣,務必小心從事,不要“以剛賈禍”。劉大夏稱:“處天下事,以理不以勢;定天下事,在近不在遠,俟至彼圖之。”①他了解到,塞上糴買以粟千石、草萬束為單位,除中官、武臣之家,無能負擔者。為了打破壟斷,他改變制度,凡有粟有草者,粟十石草百束以上准許報納。這樣一來,普通的商人民戶都可直接報納,不須受勢家子弟控制,受益不淺,以致“倉場有余積,而私家有余財”②。

弘治十一年(1498),劉大夏稱病致仕。他回到故鄉,在東山下築起草堂,過著鄉居生活。“東山先生”的稱號由此而得。但兩年後,他又被召回,以右都禦史總制兩廣軍務。由于以前在廣東任官時的政績,這一任命受到地方人民的歡迎。

弘治十四年(1501)十月,吏部尚書倪岳故世,馬文升改吏部,空出來的兵部尚書一職,朝議由劉大夏接任。他這一年已六十七歲,以老病屢辭,① 焦竑:《玉堂叢語》卷五《廉介》。

② 《明史》卷八三《河渠一》。

① 李贄:《續藏書》卷十七《太子太保劉公傳》。

② 《明史》卷一八二《劉大夏傳》。

不准,只得赴京。他即刻成為孝宗最信任的心腹大臣。據記載:“上無日不視朝。或三五日朝罷鞭響,上起立寶座上,高聲:‘兵部來!’于是尚書劉大夏跪承旨,由西陛以進。上退立寶座後,大夏徑造上前,語移時。群臣侍班觀望,人人欽戴。間或宣都察院,于是左都禦史戴珊亦承旨由西陛而登。上立寶座後,或坐輦中,與二臣相與商榷大事,多或一二時方退。間亦召吏部尚書馬文升與語,然比二公稍疏。其與劉公語,嘗令左右卻立,有欲盡削內官權柄。當時減九門監稅官,及禁革過取商稅,皆本于此。”③孝宗甚至毫無顧忌地向劉大夏說起對內閣大臣們的看法。一次,他問劉大夏,“安得天下太平如古昔帝王之時?”劉大夏回答,只要每事都如今日與內閣近臣講議,必求其當,施行日久,天下自然太平。孝宗說:內閣近臣如大學士劉健,亦盡可與計事,但他門下人太雜。他曾獨薦一人,甚不合朕意。

孝宗對劉大夏的態度中,包含著很濃厚的個人感情色彩。一方面,這當然因為劉大夏是干練之臣,廉介之臣,符合皇帝求治的需要。劉大夏也確實發表過不少的議論。例如,他講到民窮,舉廣西取鐸木,廣東取香藥為例,其花費動輒以萬計。孝宗舉一反三,令其他征斂一一議而革之。他又講到卒窮。孝宗不解,問:“在衛有月糧,在戍有行糧,何乃窮甚?”①劉大夏指出兩點:一是受困于服役,“江南軍士,多因漕運破家;江北軍士,多以京操失業”②。二是武官的貪賄,“所謂月糧行糧者,半與其帥共之”。他還舉廣東的例子,“撫按總兵三司供億,不能敵一中貴人”③。

民窮兵窮,劉大夏堅持不要輕易用兵。太監苗逵在延綏用兵,曾有俘獲。孝宗想倚重苗逵,清除邊患,遭到大臣們的反對,他問劉大夏,當初遠在廣東,是否知聞苗太監的邊功?劉大夏回答,聽說過,“所俘獲婦稚十數耳”。孝宗又問,為什麼太宗皇帝用兵漠北,屢屢得志?劉大夏回答:“陛下神武,故不後太宗,而將領士馬不能。”他又說,即使在太宗時,淇國公王福“一小違節制,舉十萬眾悉委之沙漠”。結論:“度今上策,唯有守耳。”④孝宗于是打消了用兵的念頭。

另一方面,與王恕、馬文升相比,劉大夏說話更慎重,對孝宗的態度更恭順,不會引起他的反感。孝宗曾與劉大夏等議論人物,劉大夏認為致仕的許進是一時人材。孝宗反駁說,許進巡撫陝西時,與鎮守太監游秦王內苑,厮打墜水,有失大臣風度;任戶部侍郎,參贊北任,不能劃一策以益軍旅,這等官員怎能稱為人物?“大夏等叩頭,不複敢言”。另一次,孝宗對劉大夏說,聽說某人極有才調,“大夏未敢對”,孝宗又大聲發問,“大夏仍未敢對”。孝宗只得說:“朕唯聞其人能干辦耳,未暇知其為人也。”劉大夏這才叩頭說:“誠如聖諭。”①劉大夏是兵部尚書,不是吏部尚書,評騭人物,不是他的本職。但即使對于職任內的事情,劉大夏也是很小心的。孝宗要他參與揀選坐營近侍內官,③ 陳洪謨:《治世余聞》上篇卷二。

① 陳洪謨:《治世余聞》上篇卷二。

② 劉大夏:《乞休疏》,見《皇明經世文編》卷七九。

③ 李贄:《續藏書》卷十七《太子太保劉公傳》。

④ 李贄:《續藏書》卷十七《太子太保劉公傳》。

① 陳洪謨:《治世余聞》上篇卷三。

他就以“國朝故典,外官不得干預此事”②,要求回避。

孝宗明白,劉大夏不願參與內官事,是怕此輩他日加害。實際上,由于孝宗過分的寵信,不但引起宦官的猜忌,也引起包括幾位內閣大臣在內的同僚們的猜忌。閣臣們不得不向劉大夏打聽孝宗的意向,“意不無怏怏”③。武宗即位以後,劉大夏根據孝宗遺詔,提出撤還鎮守中官二十四員,裁汰傳奉武臣六百余名,又得罪了一大批人。

正德元年(1506),劉大夏加太子太保致仕。劉瑾聽信吏部尚書焦芳、副都禦史劉宇之言,以為“籍大夏家,可當邊費十二三年”,九月,假田州土官岑猛事,將他逮拿下獄,發配肅州。

劉大夏離開京師的場面頗為壯觀。他徒步布衣過大明門,叩首而去。然後“雇騾馬出都門,觀者如堵,所在罷市,父老涕泣,士女攜筐進菜食,有焚香密禱,願大夏生還者”①。在戍所,遇有團練,劉大夏以七十三高齡荷戈就伍,並且說:“軍,固當役也。”②正德五年(1510)夏,劉大夏遇赦歸。不久,劉瑾案發,劉大夏之案平反。但他年事已高,不再起用。正德十一年(1516)九月卒,終年八十一歲。贈太保,諡忠宣。

② 陳洪謨:《治世余聞》上篇卷三。

③ 談遷:《國榷》,正德元年五月。

①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四三《劉瑾用事》。

②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四三《劉瑾用事》。

第十九章明武宗汪直劉瑾第一節明武宗明武宗(1491—1521)即朱厚照。孝宗長子,母張氏。弘治五年(1492)被立為皇太子。一出生便受到贊揚,他誕生的時辰好,是正宮所出,貌似太祖高皇帝,又是“睟質如玉,神采煥發”,等等。①少年時代的朱厚照,據說有不少被士大夫稱道的品行:如好學,每逢講讀,“晨起坐講,席則移時,至午又然”。如知禮,“講官退,必張拱致敬,作揖送狀”。不數日知講讀者姓名,偶以他故不至,必向左右詢問:“某先生今日安在耶?”如寬厚,見某學士誤束花帶,絕不責備,只是私謂左右:“儻在朝班,必以失儀為禦史所糾矣。”②弘治十八年(1505),朱厚照十五歲即位,年號正德。在他寵信的太監劉瑾等人引導下,他喜愛運動、游戲的天性得到充分發揮。他遍游宮中,架鷹犬,觀歌舞,為角觝之戲。他又常惡作劇,每至奉天殿,便以猴坐犬背,放起爆竹,猴犬皆跳走。皇宮的莊嚴,皇帝的尊貴,他都不大放在眼里。正德二年(1507),武宗在宮城西側興建宮殿數層,造密室于西廂,勾連櫛列,稱為豹房。開始,他只是白天在豹房戲耍,不久,就把豹房當作常居之所。他還與宦官們開設酒家,前掛一聯云:“天下第一酒館”,“四時應饑食店”①。宮中還開設寶和等六店,武宗曾扮作商人,與六店貿易,“爭忿喧話既罷,就宿廊下”②。皇宮對宦官來說是個牢籠,對皇帝來說也是個牢籠。武宗和其他皇帝的不同之處在于,他特別向往牢籠外的生活,所以,常微服行游京師。在劉瑾被誅殺後,游幸由近而遠,多次至宣府(今河北宣化)、大同以及太原。

正德元年(1506),武宗就冊封皇後,隨後又冊封皇妃。然而,在一段時間內,他並未被異性所吸引。他甯願和小宦官們在一起玩樂。後來,這種情況有了改變,影響他的主要有兩個人,一是于永,一是江彬。

于永是西域人,任錦衣衛都督同知。他對武宗說,回回女肌膚皙潤,大勝東土。不知確實由武宗傳旨,還是于永假傳旨意,從一個姓呂的都督家中索取善西域舞的回回女十二人,迎入大內,歌舞晝夜不止。他又勸武宗召西域籍勳臣家眷入宮,聲稱教舞,而擇其貌美者留之。③江彬則把後軍都督府右都督馬昂已出嫁且有身孕的妹妹介紹給武宗,盛贊她的美豔④。他又對武宗說,宣府樂工多美婦人,且可觀察邊情,瞬息馳千里,何必郁郁居于大內,受廷臣的限制。①傳說武宗在途中見一村女,令車載而歸,賦詞曰:“出得門來三五,偶① 《明武宗實錄》卷一、卷首。

② 毛奇齡:《武宗外紀》。

① 朱彝尊:《日下舊聞》卷十六《雜綴》。

② 《日下舊聞》卷三五《宮室》。

③ 毛奇齡:《武宗外紀》。

④ 《明武宗實錄》卷一四一,正德十一年九月丙午。

① 《明史》卷三○七《江彬傳》。

逢村婦。謳歌紅裙高露足,挑水上南坡。俺這里停驂駐轡,他那里俊眼偷睃。雖然不及俺宮娥,野花偏有豔,村酒醉人多。”②此詞是否武宗所填,大可懷疑。至于見所悅女子便載歸,則是事實。其中最著名的,是關于劉良女的故事。

劉良女是一名樂伎,嫁晉王府樂工楊騰為妻。武宗西行,在太原聽到她的演奏,大悅。不久從榆林返太原,便把她帶回京師。武宗對她十分寵愛,飲食起居不離須臾。她被封為美人,而武宗周圍的親信都稱她劉娘娘。這位劉娘娘居住騰禧殿。不知因為她皮膚較黑,還是因為沒有受到正式冊封,騰禧殿又被叫做黑老婆殿。武宗十分聽她的話,發怒時只要她出面勸慰,便一笑而解。

統兵打仗,是武宗的最大願望之一。江彬是武宗最喜愛的武臣。他開始只是大同鎮的一個普通游擊,因武宗寵愛的錦衣衛官錢甯的推舉進入豹房,與武宗同臥起。一日,武宗在宮中搏虎,虎向前逼迫,江彬沖上解圍,武宗雖說:“吾自足辦,安用爾。”③由此對江彬的忠和勇十分欣賞。在江彬的慫恿下,他調遼東、宣府、大同、延綏四鎮軍入京師,在大內操練,號外四家。各鎮領兵官被收為義子,賜國姓,以江彬統領之。又組織善騎射的宦官為一營,親自統領,稱為中軍。④武宗第一次出關是正德十二年(1517)。他與江彬等結伴而行,在居庸關意外地受阻,巡關禦史張欽閉關拒命,不肯放行。武宗要召見守關指揮,守關指揮說,禦史在,不敢擅離;武宗要召見分守中官,張欽坐鎮關下,稱:“敢言開關者,斬。”內閣大臣梁儲、蔣冕恰好趕到,武宗只好怏怏而去。但十九天後,利用張欽外出巡視的機會,武宗還是混出了居庸關,直奔宣府。有趣的是,出關時,他催馬疾馳,數問禦史安在?對張欽,他也始終未加處分。①為巡視邊關更合情理,他自稱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朱壽,不久,又自封鎮國公。這是他不把皇帝的尊貴放在眼里的又一個證明。

武宗的出巡,造成很大的財政浪費:他在宣府建鎮國公府;為揮霍方便,輸內庫銀兩百萬兩于宣府。同時,也騷擾了民間。武宗常夜行,見高屋大房則闖入,索要酒食,搜掠婦女。軍士拆毀民房供炊,以致市肆蕭然,白晝閉戶。②正德十二年(1517)十月,武宗實實在在統率軍隊打了一仗。當時韃靼軍五萬余騎有入犯舉動,武宗在陽和聞訊,率太監張永、魏彬等赴援,並調動、部署各路兵馬,儼然有序。雙方初次交手,明軍被分割數處,但由于武宗親自督陣,“眾殊死戰,敵少卻,諸軍乃得合”。第二天,自辰時至酉時,大戰百余合,韃靼軍退。此役明軍殺敵十六,被殺五十二人,重傷五百六十三人,武宗也險些被俘,差點重演“土木之變”的悲劇。③武宗返回京師,大臣們在德勝門迎候。他對閣臣們說:“朕在榆河親斬敵首一級,亦知之乎?”楊廷和等肯定是哭笑不得,只能頓首稱聖武。①實錄記載這一事件,對武宗的② 張合:《宙載》卷上。

③ 《明史》卷三○七《江彬傳》。

① 《明史》卷一八八《張欽傳》。

② 毛奇齡:《武宗外紀》。

③ 《明武宗實錄》卷一五四,正德十二年十月丁未。

① 夏燮:《明通鑒》卷四七。

指揮才能或有誇大,而親自上陣,以及對閣臣們說話的口氣,卻很符合武宗的性格。

正德十四年(1519)正月,武宗由宣府還京師,二月,便自加太師銜,表示要以太師鎮國公的名義巡視兩畿、山東,祀神祈福。此舉遭到大臣們的強烈反對。三月的一天,科道官首先上疏諫止,武宗不但不予理睬,還借口病憊,干脆連朝也不上了。後數日,翰林院官、部屬官及其他各衙門官一百六十余人聯名上了十余道奏疏。修撰舒芬等的奏疏說:“若陛下之出,不過如秦皇漢武,侈心為樂而已”,“博張、柏谷,其禍亦可鑒矣”②。郎中黃鞏等奏疏更有危言:“古之天子亦有號稱獨夫,求為匹夫而不得者,竊為陛下懼焉。”③主事何遵等的奏疏則說:“淫祠無福,萬一宗藩中借口奉迎,潛懷不軌,則福未降而禍已隨。”④文諫之外,還有“武諫”。金吾衛都指揮僉事張英,袒身赴端門,負土數升,聲稱:隨駕出必死,甯死于此。恐血汙宮門,自帶土來掩之。說完,以刀自刃,被武士攔住。⑤一向雖不聽官員勸阻、卻也對言者不大追究的武宗大為震怒。或許因為他對此次南巡過于熱衷,不願意臣子們來掃興。而出面說話的,既不是科道官,又不是地位尊貴的大臣,加以懲罰可少些顧忌。張英被杖八十後當即死去。百余名文職官員在午門被罰跪五日,有數十人被下錦衣衛獄。官員們的奏疏中多論及江彬,江彬懷恨在心,于廷杖時做了手腳,“杖之甚重,號哭之聲徹于禁掖,往往舁歸私宅幾絕”①。兵部員外郎陸震、刑部主事劉較等都死于杖下,何遵等也因創傷過重不久即死去。

眾臣拼死力爭的結果,是武宗“亦為感動,竟罷南巡”②。但到了六月,甯王朱宸濠反叛朝廷,又給了武宗一個南下的口實。他決意親征,以安邊伯朱(許)泰為威武副將軍,充先鋒;以甯晉伯劉聚為威武副將軍,左都督朱(劉)暉為平賊將軍,帥師分趨南京、江西。為了防止群臣再次諫勸,他下令:“再言之,極刑之。”③朱宸濠之變很快被平定。南贛巡撫王守仁收複南昌,擒獲朱宸濠。八月十二日武宗離開京師時,還沒有得到捷報。十六日,消息傳來,大軍方行至涿州。如果真是為了親征討叛,完全可以還朝了,但武宗命隱匿捷報,不使外人得知。

從北京到涿州用了四天,行軍如此緩慢,是因為武宗和劉娘娘的約會。

出師前,武宗把劉娘娘安排到潞河相會,劉娘娘相贈一簪,以為信物。武宗過蘆溝橋時,馳馬失簪,便按兵不行,大索數日不得。大軍到了臨清,武宗依約遣使召劉美人,劉氏不見信物,不肯前往。武宗便獨自離軍,乘舟夜行,親自去接。

十二月,武宗到了揚州,干了好幾件極荒誕的事情:先是索取美女,而且專要**和寡婦。太監吳經先至,記下寡婦及**家。夜半令通衢燃炬,② 《明史》卷一七九《舒芬傳》。

③ 《明史》卷一八九《黃鞏傳》、《何遵傳》。

④ 《明史》卷一八九《黃鞏傳》、《何遵傳》。

⑤ 《明史》卷一八九《夏良勝傳》。

① 《明武宗實錄》卷一七二,正德十四年三月戊午。

② 《明史》卷一八九《何遵傳》。

③ 查繼佐:《罪惟錄》帝紀卷十一《武宗毅皇帝紀》。

光如白日,遍入其家,擄諸婦出。遇有藏匿者,破垣毀屋,無一得脫,哭喊者遠近震動。諸婦分送尼寺寄住,要其家以金贖,“乃得歸。貧者悉收入總督府”①。武宗在揚州遍閱妓女,致使花粉騰價②。其次是索取財物,武宗對珍貴器物沒有表現出太大的熱情,索要財物多是為了取笑對方,如釣得一大魚,戲稱值五百金,江彬逼太守蔣瑤買去。蔣瑤進獻其妻之簪珥、袿服,說:“庫無錢,臣所有惟此。”武宗也就罷了。他要取瓊花,蔣太守說:自宋徽、欽北狩,此花已絕。他要征異物,蔣太守答非揚州所產,最後他說:“苧白布亦非物產耶?”蔣瑤不得已,獻五百匹。武宗的屬下就不像他這樣通融了,因無所得,太監丘得惱怒,用鐵絙系住蔣瑤,數日才放回。③揚州百姓多虧這位太守才免去更大的災難。第三是下令禁止民間養豬。大約因為他生于辛亥年,屬豬,恐怕民間養豬殺豬對他不利。他還找了個更堂而皇之的理由,朱為國姓,二字同音,當避諱。這道聖旨傳出,“旬日之間,村市居民畏避重罪,隨所養之豕,盡行殺賣,減價賤售,甚至將小豕掘地埋棄者有之”④。武宗在南京共住了八個多月。正德十五年(1520)二月,朱宸濠押到,但過了六七個月,也沒有正式受俘。王守仁奉命重新報捷,把功勞統統歸于太師朱壽,這才正式舉行儀式。按照武宗的計劃,離開南京後,接著游蘇杭、江浙、湖湘,再登武當山。隨駕的閣臣梁儲、蔣冕跪于行宮外泣諫,由未時至酉時凡兩個時辰,武宗才同意北還。⑤在返京途中,武宗一面繼續游玩,一面又突發奇想,要將朱宸濠釋放,再由自己親自擒拿。①經眾人勸阻,他沒有再堅持。途中,武宗在積水池垂釣時溺水而得病。正德十六年(1521)三月,武宗病死于豹房,終年三十一歲。武宗喜兵,卻沒有更多的機會指揮作戰,軍事操練于是成為他游戲的一部分。至于其他各種游戲和女色,可說他是沉湎于斯而毀于斯。這些都使他距離一個好皇帝的要求差得太遠了。但他不把皇帝的尊貴放在眼里,熱切追求宮廷之外的生活,又可說是一個富有個性的人物。若把他的行為放在那個思想相當活躍的時代來考慮,更可引人深思。

事實上,明朝自從成化時起,由于社會經濟的發展,整個社會觀念已經開始發生變化。這種變化的最為突出之處是傳統觀念的轉變和對物質生活的普遍追求。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舊有的社會秩序,而舊有等級觀念的變化,可以說是最為突出的反映。大量三教九流以傳奉授官,成為過去士大夫們獨據的官場中的引人注目者。在某種程度上,金錢開始取代舊有的等級。這雖然是一種社會的進步,但隨之而來的社會秩序的混亂,也給相當多的人們帶來憂慮。所以當孝宗即位後,依靠朝廷中的老臣去尋求對舊有秩序的恢複時,有人便稱之為“中興之世”。這種帶有明顯複舊性質的“中興”,顯然無法抵抗商品經濟發展的沖擊,當孝宗病逝,武宗以少年登極時,弘治一朝的努力也就付之東流。社會觀念的再度突變,如同大河決堤,一發而不可收。這也就是明朝人自己乃至後世所公認的明朝中葉後的社會變化。而武① 《明武宗實錄》卷一八一,正德十四年十二月辛酉。

② 查繼佐:《罪惟錄》帝紀卷十一《武宗毅皇帝紀》。

③ 《明史》卷一九四《蔣瑤傳》。

④ 《明武宗實錄》卷一八三,正德十五年二月戊戌。

⑤ 《明史》卷一九○《梁儲傳》。

① 毛奇齡:《武宗外紀》。

宗的荒怠,在客觀上恰恰促進了這種變化,這也許是武宗和他周圍的官員們所料不及的。

第二節汪直汪直是瑤族人,先世居廣西桂平西北的大藤峽。因先人反叛明廷被抄家。汪直幼年淨身入宮為宦官。①成化時,他先充昭德宮內使,侍奉萬貴妃,後遷升為禦馬監太監。

成化十二年(1476),宮中出現一件怪事:以符術勾結太監的平民李子龍出入禁中,且與宮女通奸。②這起嚴重的事件引起憲宗想知曉宮外之事,以及宮中與宮外聯系的欲望。東廠原來就是由宦官統領的專門為皇帝私人服務的偵緝隊伍,但他還感到不足,又挑選干練的宦官另設置西廠。

由于憲宗信任汪直,其為人“便黠”被選中,提督西廠。西廠比東廠權勢更大,“所領緹騎倍東廠”③。所偵伺的范圍,“自諸王府、邊鎮及南北河道,所在校尉羅列,民間斗署雞狗瑣事,輒置重法”④,以致“商賈不安于市,行旅不安于途,士卒不安于伍,庶民不安于業”⑤。內外大臣也無不受到威脅。據閣臣商輅說:“朝臣無大小,有罪皆請旨逮問,直擅抄沒三品以上京官。大同、宣府,邊城要害,守備俄頃不可缺,直一日械數人。南京,祖宗根本地,留守大臣,直擅收捕。諸近侍在帝左右,直輒易置。”⑥對西廠的作為,朝臣由“惴惴不自安”而形成強大的反抗力量。內閣大臣們首先發難,商輅的奏疏提出“收回伺察之人,誅逐奸邪之輩”,這樣,“自足以頤情而養神”,“安邦而定國”①。太監懷恩也支持大臣們的主張,憲宗不得不在成化十三年(1477)五月罷西廠,但他對汪直的信任未減。一個月後,九年考滿而不得升用的禦史戴縉上疏,贊頌汪直緝捕奸惡贓貪,禁革宿弊,“皆允合公論,足以服人而警眾”②。憲宗罷西廠本是不得已的舉動,藉此倡言,馬上再開西廠。汪直利用西廠,加強對官員的偵緝,壓制反對他的官員。數年間,應天巡撫牟俸、兵部右侍郎馬文升等被謫戍,兵部尚書項忠被除名,閣臣商輅罷免,科道官五十六人受牽連。

從以下事例可見西廠和汪直本人的權勢。

左都禦史王越原是較早巴結汪直的親信。吏部侍郎尹■通過王越也與汪直結交。一次,王越先入,談論之際,不覺伏于床下。尹■也照樣拜伏于地。所以京師有歌謠云:“都憲叩頭如搗蒜,侍郎扯腿似燒蔥。”③成化十四年(1478),發生了一起假汪直案。崇王府內使下人楊福,因相貌酷似汪直,他便詐稱汪直。自蕪湖、常州、蘇州,而杭州、紹興、甯波,他所到之處,有司爭相奉承,連市舶司內官也不例外。甚至有人找上門托他打官司。他南下直至福州詐騙,被福建鎮守太監所識破,楊福獲罪被斬,轟動一時。此案雖使汪直難堪,卻反映了他的尊貴地位。

① 查繼佐:《罪惟錄》列傳卷二九下《汪直傳》。

② 尹守衡:《明史竊》卷二五《宦官傳》。

③ 《明史》卷九五《刑法三》。

④ 《明史》卷三○四《汪直傳》。

⑤ 《明憲宗實錄》卷一六六,成化十三年五月丙子。

① 商輅:《請革西廠疏》,見《皇明經世文編》卷三八。

② 王世貞:《弇山堂別集》卷九二《中官考三》。

③ 尹守衡:《明史竊》卷二五《宦官傳》。

成化十五年(1479),汪直開始干預邊事。自天順(1457—1464)以來,韃靼人進入黃河以南、甯夏至偏頭關之間的河套地區,對明朝北邊形成很大威脅。憲宗命汪直督撫甯侯朱永軍,加強防禦。翌年,又以朱永為總兵官,王越提督軍務,汪直監軍,抵禦韃靼首領亦思馬。

在文職官員中,王越是一個難得的軍事人材。他字世昌,河南浚縣人。

景泰二年(1451)進士,曆官禦史、按察使。天順七年(1463)巡撫大同。成化初兼宣府巡撫。北邊屢易大將,都以他總督軍務。王越諂媚汪直,引起一些人的反感。但他性情豪爽,善于用人,得到部下擁護。

成化十六年用兵,汪直按照王越的計劃,命朱永率大軍出南路,自己與王越率輕騎沿邊牆向西,商定會于榆林。西線一路行至大同,探知韃靼軍在北邊的威甯海子,便選宣府、大同兩鎮兵二萬人,分路潛行,獲大勝,斬首四百余,得牧畜六千余。王越因而封威甯侯,領都察院事,提督團營。

皇帝對汪直的獎勵是不斷提高俸祿。明太祖貶抑宦官的一個措施就是不使其有恒產,“月支廩米一石足矣”①。後定宦官最高品秩為正四品,按照制度,每月俸米二十四石。以後為了褒獎某個宦官,往往額外增加俸米。而汪直以緝事功加歲米二十四石,以建州功加三十六石,以威甯海子功加四十八石,以黑石崖功加三百石,前後累計增加俸米四百零八石。俸米增加的數額是宦官得到恩寵的具體體現。

汪直權勢的增長受到普遍的注意。善于詼諧表演的中官阿丑在宮中佯醉謾罵,左右稱聖駕至,仍謾罵如故,或稱汪公來,立即驚走。問其故,回答:“今人但知汪太監也。”他又在憲宗面前表演:著汪直衣冠,持雙斧行,並說:“吾將兵,仗此兩鉞耳。”①兩鉞,一指遼東巡撫陳鉞,一即指王越,都是汪直的親信。

有的皇帝,容不得大臣剛正嚴厲的直諫,但卻可以從市井俚語中悟出些道理。憲宗正是看過阿丑的表演,開始疏遠汪直,派他外出,總鎮大同、宣府等處。不久,汪直與東廠太監尚銘發生矛盾。尚銘把汪直泄露禁中秘事的情況報告憲宗,使憲宗對汪直更加疏遠,讓他專門鎮守大同。

朝臣利用汪直失寵的機會,再次提出革去西廠。首輔萬安領銜上疏,稱“西廠存革實于人心治體關系最大”②。萬安因向萬貴妃獻媚,向憲宗獻房中術,以及在官場上的種種表現,不但為士人不齒,也為中官鄙視。但他奏罷西廠,許多人認為他辦了件好事。

西廠一罷,汪直的命運也由此而決定。成化十九年(1483)六月,汪直與總兵官許甯傾軋生隙,兵部認為應早作處分。且不說文臣武將很少敢與鎮守太監抗衡,即使發生爭執,皇帝也很少說太監的不是。這次憲宗卻責備汪直不以“邊寄為重”,剝奪了他的兵權,將他調任南京禦馬監太監。八月,科道官再次劾汪直妄報功次,侵盜錢糧,擅作威福,交結朋黨。于是,汪直被降為奉禦,跌入他政治生涯的最低谷。

在權勢上升過程中,突遭變故,逐步跌落,是痛苦的。但對汪直來說,又安知不是幸事。遠離皇帝,遠離政治斗爭的中心,使他得以在南京善終,避免了其他權勢者那樣更悲慘的命運。

① 《明太祖實錄》卷六二,洪武四年正月乙巳。

① 《明史》卷三○四《汪直傳》。

② 《明憲宗實錄》卷二二五,成化十八年三月壬申。

第三節劉瑾劉瑾是明代最值得注意的太監。一方面,在他當權期間,制度為之大變,“焦芳以閣臣首與之比,于是列卿爭先獻媚,而司禮之權居內閣上”①。另一方面,他執政所包含的內容,比他之前的王振和他之後的魏忠賢都要豐富得多,史家對劉瑾執政也要比對魏忠賢、王振專制更加重視。

“八虎”之首景泰二年(1451),陝西興平縣一個姓談的農民家中,生下一個男兒,幾年以後,他被淨身送入宮中,投靠一劉姓太監,按照當時的習慣,改姓劉,這就是劉瑾。關于劉瑾在孝宗以前的活動,記載甚少。或曰,他在內臣李廣引薦下,選入東宮,侍奉皇太子朱厚照,即後來的武宗②。也有說他曾“坐內臣李廣奸黨充南京海子口軍,夤緣起用。乾清宮災,複發配,又召回僉書”③。在朱厚照的周圍,有八個對他有影響的太監,即馬永成、高鳳、羅祥、魏彬、丘聚、谷大用、張永和劉瑾。朱厚照即帝位,這些人立即受到重用,稱八黨或“八虎”。或去高鳳,張永改張興,稱“七黨”。劉瑾任鍾鼓司太監、不久,升為內宮監太監,總督團營。正德元年(1506)六月,提督十二營操練。

“八虎”以游戲引誘武宗,日進鷹犬、歌舞、角觝等,又引導武宗微服出宮,把武宗置于他們的控制之下。這一點很為外朝官僚忌諱和反感。由英國公張懋領銜,五府六部等衙門官聯名上疏諫勸武宗,工科給事中陶諧也因災陳言:“陛下當夙夜恐懼,增修德政,以回天意。奈何視為泛常,傾耳于太監丘聚、魏彬、馬永成之流。”①陶諧的疏中未專門提到劉瑾,顯然,這時劉瑾的權勢尚未顯赫。

劉瑾的才干高于其他人。王鏊《震澤紀聞》中有兩段記載,一段說,劉瑾“不甚識文義,徒利口耳”。一段說,劉瑾“少狡獪,頗識字書,略知古今,特稱為利嘴耳”。不甚識文義和頗識字書,有些矛盾,利嘴則是一致的,這是劉瑾的一個特點,在他後來的官場中大有用場。劉瑾的另一個特點是他有強烈的權力欲,“嘗慕王振之為人,在孝廟時憤郁不得志,每切齒”②。群臣的彈劾給劉瑾創造了機會。他對其他宦官說:“使瑾入司禮,可使科道結舌,文臣拱手。”③他對武宗說:“弘治間,朝權俱為司禮監、內閣所掌,朝廷不過虛名而已。如天下鎮守、分守、守備等項內官皆司禮監官舉用,大受賄賂。如不信,只將司禮監掌印太監抄了,金銀可滿三間房屋。若將天下鎮守內臣取回,別用一番人,令彼各備銀一二萬兩,進上謝恩,勝賂司禮① 《明史》卷三○六《閹黨》。

② 王鏊:《震澤紀聞》。

③ 田藝蘅:《留青日劄》卷三五《劉瑾》。

① 《明武宗實錄》卷十四,正德元年六月庚午。

② 王世貞:《弇山堂別集》卷九四《中官考五》。

③ 王鏊:《震澤紀聞》。

監。”④于是,“帝大歡樂之,漸信用瑾。”

正德元年十月,宮廷內外爆發了一場激烈的斗爭,外朝大臣必欲鏟除“八虎”。內閣、部院、科道等官紛紛上言,文學名士李夢陽為戶部尚書韓文起草的奏疏最為嚴厲,稱“此輩細人,惟知蠱惑君上以便己私,而不思赫赫天命,皇皇帝業,在陛下一身”,如不治罪,“將來益無忌憚,必患在社稷”①。武宗讀到這份奏章以後,“驚泣不食”。外朝官僚得到另一派太監王岳等人支持。武宗派他們與內閣聯系,商議處置劉瑾等宦官的辦法。

劉瑾與外朝的聯系也起了作用。一說劉瑾“素與李閣老東陽有舊,重其詩文,密以韓文等所劾詢之東陽,得其大略”②。一說“韓文將率九卿劾劉瑾,疏當首吏部”,吏部尚書焦芳得到消息,即“馳曰瑾”。不論通過什麼途徑獲得消息,劉瑾都預感到大禍將臨。他率“八虎”跪伏在皇帝前,哭泣說:“非上恩,奴儕磔喂狗矣。”又說:“害奴儕者乃王岳。”武宗問其故,劉瑾說:“岳前掌東廠也,謂諫官諸先生有言第言。而閣議時,岳又獨是閣議,此其情何也?”他最後的結論是很重要的:“今在班官敢嘩而無忌者,司禮監無人也。有則惟上所欲,而人不敢言矣。”③外朝官僚認為處置“八虎”已有了七八成把握,而劉瑾的一番話,使武宗作了相反的決斷:將王岳等支持閣議的太監貶充南京淨軍,命劉瑾入司禮監,馬永成掌東廠,谷大用掌西廠,局面一夜間大變。

司禮監的第一號人物是掌印太監李榮,他雖位在劉瑾上,“主畫諾而已”①。正德三年(1508)六月,李榮被逐出司禮監,據說是在宮中發現的匿名文帖譽李榮而短劉瑾。李榮被逐後,劉瑾自任司禮掌印太監,他終于成為名副其實的第一號太監。

劉瑾的地位確立以後,他與“八虎”中其他太監的關系也發生了變化。

張永是“八虎”中第二個有影響的人物,他惡劉瑾所為,劉瑾也發覺他不附己,兩人漸疏遠,至動拳腳。而其他太監有所請求,劉瑾多不應允,馬永成、谷大用等皆有怨心。與同黨結惡,是劉瑾很快失敗的一個重要原因。

樹威正德二年(1507)三月,劉瑾令廷臣跪于金水橋,宣示奸黨名單。列入奸黨的有大學士劉健、謝遷,尚書韓文,部曹李夢陽等數十人,罪狀是“遞相交通,彼此穿鑿,曲意阿附,遂成黨比”②。宣示奸黨,便把反對派官僚逐出政治舞台;讓廷臣跪而聽詔,造成他們心理上更大的壓抑感,這是劉瑾樹立權威的第一個重大措施。

正德三年(1508)六月的一天,因早朝時發現攻擊劉瑾的匿名書帖,他刻意追查,令群臣跪于奉天門下。在追查過程中,有三百多人被送至鎮撫司究問。翰林院官跪訴:“內監事待翰林官素厚,豈肯如此?”禦史表白:“禦④ 徐學聚:《國朝典彙》卷三三《中官考》。

① 《明史》卷一八六《韓文傳》。

② 陳洪謨:《繼世紀聞》卷一。

③ 王世貞:《弇山堂別集》卷九四《中官考五》。

① 王鏊:《震澤紀聞》。

② 王世貞:《弇山堂別集》卷九四《中官考五》史等官素知法度,豈敢如此?”劉瑾訓斥:“爾每把朝廷事件件壞了,略加處置,就都怨恨。太祖法度,爾等不曾見,豈不聞知?”③顯然,劉瑾的權威已經樹立起來。後來,他聽說此書是內臣所為,方釋放諸臣回家,但已有數人因日曬干渴、緊張恐怖而死。

宦官專權,總要憑依暴虐行為。劉瑾數興大獄,眾多官員被抄家。他設計使用了大枷,有一百五十斤重,披帶者不數日即死。還有另外一些對付官僚的方法。比如用疲勞戰術,使六科給事中長時間辦事,寅入酉出,達七個時辰。他還規定,京官養病三年不赴部報到,革為民。

正德四年(1509)十月,設內辦事廠,又稱內行廠,劉瑾自領之。東、西二廠已很跋扈,緝事人員四出,爭相用事,致使“遠州僻壤,見鮮衣怒馬作京師語者,轉相避匿”①。內行廠更加酷烈,市井游食無業之人,如酒保磨工鬻水者,皆逐之四出,寡婦盡令嫁人,停喪未葬者,盡焚棄之,使京師“洶洶幾致亂”。②內行廠還有一個特殊功能,就是監視東、西二廠,即監視可能對劉瑾形成威脅的另一些大太監。

用刑樹威,在官員中引起極大的恐懼。都察院上審錄重囚之本,不合劉瑾意。左都禦史屠滽率十三道禦史跪于階下謝罪,聽劉瑾斥責,皆叩頭不敢仰視。③給事中周鑰外出勘事,向淮安知府趙俊借貸千金,以便回朝獻與劉瑾。趙知府先已答應,既而不貸,周氏計無所出,竟在半途自殺。給事中許無錫以敢言著稱,他清核內庫時,發現侵匿數十事,他寫好奏疏後自殺,命家人于他死後上之。據載,諫官“懼禍者往往自盡”④。

在畏懼和討好兩種心理的作用下,各衙門各職官奏事,先將章奏送劉瑾處,具紅揭,稱紅本。然後上通政司,稱白本。劉瑾也往往將章奏攜回私室,與同黨捏寫旨意。這一時期對官僚奏議的批答,比較充分地反映了劉瑾的執政思想。由于以上種種行為,京師流行“兩皇帝”之說,稱武宗為坐皇帝或朱皇帝,稱劉瑾為站皇帝或劉皇帝。中外官僚多稱他為“內相”①。他的同黨更稱他為“小太祖”②。

結黨在打擊反對派官僚的同時,劉瑾也在拉攏一批官僚:最早與他結交的焦芳,人品、才干均不足道。他既是行賄者,又是分贓者,“四方賂瑾者,首具三分之一賂芳以轉及瑾,亡不如願”③。對于這樣一個合作者,劉瑾一直是不滿意的。如焦芳想讓他的兒子焦黃中中廷試第一,遭到李東陽、王鏊的抵制。他向劉瑾訴說,劉瑾回答:“黃中昨在我家試石榴詩甚拙,顧恨李耶?”③ 王世貞:《弇山堂別集》卷九四《中官考五》。

① 《明史》卷九五《刑法三》。

② 《明武宗實錄》卷四一,正德三年八月辛巳。

③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四三《劉瑾用事》。

④ 《明史》卷一八八《許天錫傳》。

① 韓邦奇:《苑洛集》卷四《大明嘉議大夫都察院右都禦史西野曹公墓志》。② 孫繼芳:《磯園稗史》。

③ 焦竑:《玉堂叢語》卷八《紕漏》。

④另一個很早與劉瑾結交的官僚劉宇,首先以萬金饋贈。劉瑾對他很客氣,然而並不滿意。劉宇一心想入內閣,劉瑾滿足了他,但在他要入閣辦事時,劉瑾卻說:“爾真欲相耶?此地豈可再入。”正如當時人所評論的:“劉瑾擅權,大臣以賄進,然見其才劣,卒未終任。焦芳、劉宇俱以萬金賂入閣,然皆被斥歸,其他凡庸九卿報罷者,日不可測。”①劉瑾的做法顯然是有其道理的,他要達到專權目的,就不僅要接受形形色色的小人,還必須網羅有才干的人。因此,一旦有了機會,劉瑾就很注意選用那些干練之人。如韓福,在知縣、知府、參政任上,均有政績,任右副都禦史時因事下獄,劉瑾素聞其名,立出之,拜戶部侍郎②。屈直任太仆寺卿,近幸“攬納請托,百計求中,直力禁之。近幸共譖于權瑾,瑾察得其情,亦雅重之,譖者失氣”③。後來清理劉瑾黨人,有不少如韓福、屈直者。

結交劉瑾較晚,而劉瑾最為信任、欣賞,與之相始終的官僚是張綵。張綵,陝西安定人。馬文升、楊一清等一代名臣都很器重他。弘治年間,他曾彈劾遼東鎮守等官“亂殺貢夷冒賞”。張綵通過焦芳與劉瑾結識,劉瑾大為敬愛,稱為神人。張綵也有許多不好的品行。如好色,為了奪同僚美妾,或者升之官,或者治之罪,都是極惡劣的行徑。但與焦芳相比,他不但在才智上遠遠超出,而且對劉瑾確有積極的影響。④張綵之前,無人敢對劉瑾的行為有所評論,曉以厲害。自“吏部尚書張公采(綵)入朝始敢進言。凡事于順門講議,虐政多所中止,然後六部效之,中外之情始通”⑤。張綵進言,在兩方面對劉瑾有一些影響:一是勸劉瑾加強對宦官的約束,說:“公左右用事者多騙財壞事。”⑥劉瑾“疏同類”,與張綵有關。二是勸劉瑾懲治貪賄。當時朝覲官員們為討好劉瑾,往往在京師借貸向劉瑾行賄,時稱為京債,回到任所,再靠盤剝小民,或取之府庫,加倍償還。張綵對劉瑾說:“公亦知賄入所自乎?非盜公帑,即剝小民,彼借公名自厚,入公者未十一而怨悉歸公,何以謝天下?”①劉瑾對張綵此論大以為然,故而采取懲治貪賄的措施。蘇州知府鮑■、同知王巹,江西左布政使馬龍等貪贓,山東巡按胡節用重金賄賂劉瑾,侍郎張鸞出使福建,斂銀二萬送劉瑾,給事中歐陽平、禦史貝儀、少卿李宣、指揮趙良等,合伙向劉瑾行賄,受到不同程度的懲處,張鸞所送銀兩,還被劉瑾送交承運司。于是,“剝削之弊,一時少息”②。張綵指出“利歸于私家,怨結于朝廷”的嚴重性,頗能打動重于專權的劉瑾,這于是也成為他致力于與儒臣交接的基礎。

如果說,劉瑾與張綵等人的關系中,還包含著很大的彼此利用的成份,那麼,對文學名士的延攬,似乎就更虔誠了。他對康海的仰慕之情,是其他④ 《明史》卷三○六《焦芳傳》。

① 《明史》卷三○六《劉宇傳》。

② 《明史》卷三○六《韓福傳》。

③ 清康熙《陝西通志》卷二○《人物》。

④ 《明史》卷三○六《張綵傳》。

⑤ 韓邦奇:《苑洛集》卷十九《崆峒記》。

⑥ 王世貞:《弇山堂別集》卷九四《中官考五》。

① 王世貞:《弇山堂別集》卷九四《中官考五》。

② 《明史紀事本末》卷四三《劉瑾用事》。

權勢者們很難達到的。康海,陝西武功人,弘治十五年(1502)壬戌科狀元。劉瑾認為這是很為陝西人爭光的事情,欲招致之。康海在文學上名氣很大,且“性剛直”,不肯往。劉瑾要殺李夢陽,康海受托,前往劉瑾處拜謁講情。劉瑾聽到康海至,“倒屣攝衣相迎,留飲坐話久之”,李夢陽由此而保全性命。③康海還對劉瑾說:“天有夏必有冬以斂之,有雷霆必有雨澤以濡之。今公威則震矣,而恩未舒,宜思消長之。”劉瑾高興地說:“真吾兄也,未有以此言告我者。”①劉瑾的鄉土觀念是很強的,上面提到的數人都是陝西人。應當說,張綵因列入劉瑾黨人被殺,康海因列入劉瑾黨人被逐,都是很冤枉的,他們是“黨爭”的犧牲品。

查盤查盤包括的范圍很廣泛。劉瑾執政期間,組織科道官對天下軍民府庫、錢糧、各邊年例銀、兩淮鹽運司革支鹽引、都司衛所軍器,乃至夫運、柴炭等進行查盤。

查盤首先是打擊反對派官僚的一種手段。正德三年(1508)六月,李東陽指出,查盤錢糧,巡撫官等只是督理不嚴,請寬追賠,或罷斥不用。劉瑾擬旨,談到督撫等官應負的責任後,突然一轉,稱:“如錢鉞之擅改祿米,張縉、馬中錫等之不職,王時中之酷烈,許進之越制選官,劉健、謝遷、韓文之無知叩閽,尤有不能盡舉者,不治何為?”②這些遠遠超出了查盤的范圍。劉瑾所推行的查盤,也帶有一定的改變吏治目的,因此,查盤在打擊反對派官僚的同時也會波及其他官僚,甚至包括劉瑾的親信,使他們惕厲不已。正德三年正月查盤時,劉宇已任兵部尚書,因前任大同巡撫耗費者多,他深感不安,上疏自陳,請求“少垂優禮,將遠年巡撫任內事聽與開釋”③。劉宇尚且如此,其他人可想而知。這里面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劉瑾對各邊年例銀的查盤。

年例銀是朝廷每年分解各邊的銀兩,包括食鹽開中改折的部分和朝廷對邊費的貼補,數量相當大,且有急劇增長的趨勢。如正德元年(1506),宣府和大同在五萬兩年例銀之外,又分別送銀六十一萬兩和四十萬兩,遼東在十五萬兩年例銀之外,又送銀三十三萬四千兩。①正德三年(1508)三月,戶部安排送各邊年例銀,“詔不許。謂各邊既設屯田,又有各司府歲輸糧草,天順以前初無戶部送銀之例,其例始于成化二年(1466)。蓋或因警報,或以旱潦,事變相仍,行權宜接濟之術耳。而其後遂為歲額,且屢告缺乏,得無盜取浪費之弊耶?”②兩個月後,劉瑾奏請查盤各邊年例銀用度:“弘治十五年(1502)至正德三年,預解過遼東、大同、宣府、甯夏、甘肅、榆林各邊年例銀並奏討銀兩共五百四萬六千七百五③ 王世貞:《弇山堂別集》卷二九《史乘考誤十》。

① 李紹文:《皇明世說新語》卷一《言語上》。

② 王世貞:《弇山堂別集》卷九四《中官考五》。

③ 《明武宗實錄》卷三四,正德三年正月壬戌。

① 韓文:《為缺乏銀兩庫藏空虛等事疏》,見《皇明經世文編》卷八五。② 《明武宗實錄》卷三六,正德三年三月己亥。

十三兩有奇,乞差給事中、禦史分行稽核糴買糧料草束用若干,折放過若干,見存若干,有侵盜浪費諸弊,從實參奏。”③邊餉邊銀屢告缺乏有許多原因。劉瑾認為,“各邊糧草缺乏,馬匹罷(疲)憊,皆由官不得人。”④他還說,巡撫總理等官,“既治邊無方,以致浥爛糠秕百有余萬”,等到事發,則“全罪倉官小民”⑤。官僚失職造成的損失確實驚人。正德二年(1507)十二月,給事中安奎等奏:甯夏大河口驛新舊草爛十四萬三千三百束有奇,典守者捏稱浥爛成灰。正德三年(1508)八月,禮科給事中曹大顯等奏:查盤延綏等處倉庫,糧料浥爛糠秕者三萬六千余石,布匹浥爛者三萬三千三百二十余匹。九月,給事中蔣金等奏:查盤建昌松潘等倉,侵盜浥爛者計萬余石。

一方面是負擔過重,朝廷不堪支付,一方面是官員失職,造成巨大浪費。劉瑾把查盤當作一件大事,不時舉行,並用經濟制裁的手段懲治官員。在查盤中被劾官員,開始多被逮下獄,後來改為追賠罰米,賠銀多至干兩,罰米多至千石。他們中有一些是無辜者,另有一些當治罪而未治罪者,而相當一部分被治罪的官僚確為失職。罰米很引起官僚們的不安和反感,但對後一部分官僚來說,要他們分擔朝廷的經濟壓力,有其合理之處。

清丈劉瑾對清丈土地的自覺意識或許不如查盤,其意義卻要更大。從正德元年十月劉瑾開始把持朝政以後,屢有清丈土地的記載。

正德二年(1507)十一月,命戶部侍郎王佐等踏勘徐保所進皇莊田四千三百余頃,量出余地給無田民種之,如例起科。

正德二年十一月,敕守臣踏勘汝府獲(嘉)、輝(縣)二縣三橋坡田地,共一百三十一頃余,賜該府者七十頃。其余為退灘無糧地,只以原賞地與之。正德二年十二月,命巡按直隸禦史趙斌清理大同無糧地,得五千九百五十九頃余,清理宣府原設聽撥屯田地四百五十三頃余,失額並無糧余地二千零十八頃,照數造冊,備考。同月,命司禮監太監王高金、戶部員外郎馮颙查勘涇王奏請土地,賜王為業者二百零五頃,其余各類土地一千七百余頃,難以給賜。錦衣衛逮系有關人員至京究問(後仍以其中無糧地七百余頃賜之)。

正德三年(1508)二月,戶科給事中段豸查勘山東活堿地官民地一千二百七十八頃余,可辦納存留以備常賦,死堿官民地六百三十九頃余,可折納布鈔以寬民力。

正德三年四月,命巡按陝西監察禦史張或清理甯夏等衛屯地,新增四干四百余頃,戶部議,有拋荒者,亟召人佃種。

正德三年五月,命監察禦史李瑛清查甘州等十二衛古浪等三所屯田,清出膏腴田三千余頃,除補原額之數外,尚有一千余頃,撥軍壯余丁承種。正德三年六月,山東巡按周熊查山東屯田,比永樂年間多一萬八千三百五十余頃。戶部議,已清田糧行各衛征納。

③ 《明武宗實錄》卷三八,正德三年五月丙寅。

④ 《明武宗實錄》卷三六,正德三年三月乙卯。

⑤ 王世貞:《弇山堂別集》卷九四《中官考五》。

正德四年(1509)二月,派戶部主事李思仁核實張允于弘治初所獻徽府河南鹿邑、直隸毫州田土,得地六千一百九十余頃,起稅二萬四千余石,以二千石給徽王,其他輸河南有司。

從這些處置來看,劉瑾清丈土地,是為了查革隱漏,增加稅地,以保證“租稅不失原額”。值得注意的是,正德三年三月以後,即議革罷年例銀之後,劉瑾把注意力轉到對屯田的清丈。這不是偶然的。劉瑾把年例銀和屯政聯系在一起加以考慮,看到了屯政敗壞和年例銀日益增加之間的邏輯關系,因而,在革罷年例銀之後,才特別重視清丈屯田。

正德四年七月以前,清丈屯田還是局部的現象,到八月,開始對屯田進行全面的丈量:派戶部侍郎韓福赴遼東、兵部侍郎胡汝礪赴宣府、大理寺丞楊武赴大同、通政司左通政叢蘭赴延綏、大理寺少卿周東赴甯夏、尚寶寺卿吳世忠赴薊州、兵科給事中高淓赴滄州。這與成、弘年間清理丈田“止于腹里”①的狀況相比,無疑是大為改觀。不但范圍擴大,而且用法嚴厲。高淓丈滄州等地草場屯地,劾治不職官員六十一人,其中包括他的父親高銓。史稱“淓畏瑾,遂並劾其父,士論薄之”②。對此事的是非姑且不論,但官員自劾其父,足見當時清丈法令之嚴。

在對屯田的全面清丈中,除了繼續強調以前提出的基本規定,還統一規定了限制內外鎮守官占田的數額,即所謂“養廉田”。正德四年閏九月,戶部提出裁減內外鎮守等官田,詔曰:“內外鎮守官,朝廷重托,俱准以水旱地各十頃,副總兵半之;分守、監槍、游擊各旱地十頃,守備半之,免其征稅。其余願自佃種者,照例起科,多余田地撥與空閑舍余人等承種佃種,明立文冊。敢有奏討並吞並者,科道官查記重罰之。”③清丈過的免征地,四面立石作為標記,“嚴禁移換侵占”④。可見,“限田”的規定確曾一度認真執行過,也收到了一定的實效。十二月,甘肅巡撫王憲核實衛所屯田,保留下一組很有價值的數字。⑤姓名官職清出地(頃) 免稅地(頃) 稅地(頃)

宋彬鎮守太監112 20 92王勇總兵87 20 67操軍湖田87 87張昭分守33 10 23白琮總兵14 20 -6王欣監槍10 10姜漢副總兵25 10 15蘇秦分守13 10 3趙承序守備15 5 10總計396 105 291① 韓文:《為缺乏銀兩庫藏空虛等事疏》。

② 《明武宗實錄》卷五九,正德五年正月丙戌。

③ 《明武宗實錄》卷五五,正德四年由九月庚子。

④ 《明武宗實錄》卷六二,正德五年四月丁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