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中古時代-清時期 2

第三章本卷編寫旨趣清朝是中國封建社會最後一個皇朝。從順治元年(1644)清軍入關,到宣統三年(1911)溥儀退位,清朝統治全國長達二百六十八年。加上其在關外的興起階段,共有三百多年。本卷論述的是自清太祖努爾哈赤于1583 年起兵到1840 年這二百多年的曆史。論述的下限所以止于1840 年,這是因為當前我國史學界習慣于把鴉片戰爭作為中國中古史和近代史的分期界線,我們也采用了這一看法。

大概始自辛亥革命以後,清朝往往被稱為“滿清”,清的統治有時被說成是“民族牢獄”,其實並非如此。清的統治是以滿族貴族為首的、同時也是各民族上層所共同認可的政權。這是一個在曆史上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體制的繼續。清有民族壓迫的一面,有時壓迫得很殘酷,同時也有增進民族聯系、發展民族關系的一面。從曆史的長河上看,後者自然是曆史的主流,這是很值得注意的。

清和明,都屬于封建社會的衰老時期。我們說衰老,不說衰落,不說解體,這是因為衰老還含有一定的生命力,有時在某些方面還可以表現一定程度的堅強。好比說三國人物黃忠人雖老,黃忠的“寶刀不老”,這就是說明這個問題的一個不太恰當的例子。清處于封建社會末期,但有過康乾盛世。當時的皇家,勵精圖治,整頓吏治,輕徭薄賦、獎勸農桑、平定叛亂,在政治上是有成績的。對于清史上這一類的問題,應妥善處理。一方面要加以肯定,又一方面也要重視這類社會現象的階級本質。當然,辯證地處理這些問題是很不容易的。

資本主義萌芽是中國封建社會末期社會經濟上的重要問題,史學界對此爭辯熱烈。有的學者把這種萌芽的社會意義說得幾乎是影響全面社會的新生產力,有的學者卻根本不承認這種萌芽的存在。我們認為這種萌芽是有的,但只存在于個別地區的某些生產部門,還只是停留在萌芽狀態。對于這個問題的表述要有分寸,不要誇大,也不要縮小,能說多少說多少,不要過份地推論。

在清代,科學和藝術是受到相當重視的。在這一時期,產生了傑出的科學家,也產生了優秀的文藝作家。他們在世界曆史上同一學科門類中,也是富有成果,毫不遜色的。這兩方面內容,本卷限于篇幅雖然不能有詳盡的論述,但也在書中給以適當的地位。

在外交關系上,清皇朝日益暴露了它的腐朽。當時,中國仍在封建制度的范圍內蹣跚前進,西方英、法、美等國已完成了資產階級革命和產業革命,還急劇向外擴張,掠奪殖民地,搶掠人畜財帛,並頻叩中國大門,不斷蠶食中國領土。沙俄屢侵黑龍江地域,英使一再來華。嘉慶以後,鴉片大量走私傾銷內地,保守落後的清王朝不識時務,不能采取相應的對策,以至國際地位日益低落,終于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國家。

關于清代的史料是很豐富的,有關清史問題也是很多的,當前清史研究的工作還處在一個新的起步階段。對于某些曆史問題,尚不能做出明確的論斷,但我們希望本卷從總的方面能為清史勾畫出一個大致的輪廓。

乙編綜述第一章後金興起第一節金國英明汗首攻圖倫明萬曆十一年(1583)二月,年方二十五歲的女真建州左衛枝部舍人努爾哈赤,忽然獲悉祖父覺昌安、父親塔克世被明軍殺害的消息,悲憤欲絕。原來,這一年二月,明朝的甯遠伯、遼東總兵李成梁統軍征討建州右衛阿台,覺昌安雖與阿台是姻親,為阿台之妻的祖父,但仍與其子塔克世隨從明軍作戰。不料在攻陷阿台之古勒寨時,反被明軍誤殺。

殺害父、祖之仇,不共戴天,努爾哈赤本欲向明朝討還血債,但明皇帝擁兵百萬,小小女真頭人怎敢太歲頭上動土,他只好歸罪于圖倫城主尼堪外郎,要求明臣執送此人。明朝邊臣先前已因誤殺而送回覺昌安、塔克世尸體,賜予努爾哈赤敕書三十道、馬三十匹,允其承襲父、祖之都指揮使,認為這樣事已了結。今見努爾哈赤索要仇人,遂勃然大怒,斥之說:“吾即助尼康外郎,築城于甲板”,令為女真之主。遂使尼康威望劇升,勢力激增,“于是國人信之,皆歸尼康外郎”。連努爾哈赤之大、二、三伯祖及五、六叔祖的子孫,亦“對神立誓”,欲殺努爾哈赤,歸附尼康。尼康又逼努爾哈赤投降。

祖、父慘死,家道中衰,部眾叛離,族人變心,強敵威逼,滅門之禍即在眼前,怎麼辦?是屈于威勢,跪地求降,還是奮抗強敵,甯可玉碎,不為瓦全?在這關鍵時刻,年輕的努爾哈赤果斷決策,以大無畏的英雄氣概,毅然高舉義旗,于當年五月,以遺甲十三副起兵,率領少數人馬,攻克圖倫城,打響了建立後金國的第一仗。

女真統一這時,女真各部分裂渙散,互相殺掠。《滿洲實錄》卷一(滿文體)對此情景有一段總結性的論述,譯錄如下:時各地之國為亂。滿洲國之蘇克護河部、渾河部、完顏部、棟鄂部、哲陳部、長白山納殷部、鴨綠江部、東海窩集部、瓦爾喀部、庫爾喀部,呼倫國之烏拉部、哈達部、葉赫部、輝發部,各地盜賊蜂起,各自僭稱汗、貝勒、大人,每村每寨為主,各族為長,互相征伐,兄弟相殺,族眾力強之人,欺凌、搶掠懦弱者,甚亂。

《滿洲實錄》所記之女真三大系統,即:“滿洲國”就是建州女真,“呼倫國”是海西女真,“東海”是“野人女真”的一支,另一支為黑龍江女真。各系統又分為若干部,各部人丁多少不一,地域廣寬不等,這大大小小的數百個部落城寨的女真,人丁總共約有六至八萬。

此時努爾哈赤只有三十丁,在建州女真中也只能算是一個微弱小部,不少部長如棟鄂諸部的一個部長阿海就有兵四百,蘇完部的一個部長三潭有部眾三百戶,另一蘇完部長索爾果轄戶五百。海西女真的哈達、烏拉、葉赫、輝發四部,人丁馬匹皆遠遠超過努爾哈赤。哈達首領王台曾轄地數千里,建州各部皆被迫歸順于彼。葉赫貝勒一再欲圖侵吞建州。

在這群雄爭長,兼並盛行,四面皆敵的險惡形勢下,只有區區三十丁實力的頭人努爾哈赤,怎樣才能擺脫被征服的危險,確實是一大難題。至于要想力戰群雄,威行各部,更是難于上青天。然而,奇跡出現了,這位有志青年,竟在三十來年的時間里,力挫群雄,完成了幾百年未曾完成的統一女真各部的偉大事業,躍居“承奉天命覆育列國英明汗”(簡稱英明汗)的寶座。這一奇跡之出現,既非什麼天命有歸,也不是個別偶然因素所致,而是由于女真——滿族正在興起,努爾哈赤作為這一民族的傑出領袖,能順應時代潮流,勇于進取,采取了正確的方針、政策和策略,統率本族人員,三十年如一日地艱苦奮斗,因而出現了這一符合曆史規律的必然結局。

自元以降,三百多年里,女真人由于渙散分裂,先後隸于元、明君主之下,受盡了壓迫剝削。明帝及文武官將,賤視女真,稱其為“東夷”,任意欺凌,百般盤剝。史載明臣“藐視女真諸大臣,欺凌侮辱,用拳毆打,不許站在門口”,“勢不使盡不休,利不括盡不已,(對女真)苦害欺凌,千態莫狀”①。更為可惡的是,明廷因女真“兵滿萬人,則不可敵”,而對其實行以夷制夷、“犬牙相制”的“分而治之”的政策,千方百計阻礙女真各部的統一,誅戮欲圖統一之領袖。一百二十四年前,努爾哈赤的五世祖建州左衛都督同知董山,便因驍勇善戰,威行建州女真各部,反對明朝欺凌,並欲擄掠人畜,而伙同建州衛、建州右衛酋長,多次入邊劫掠,致被明帝誘入京師斬殺。明軍還征剿三衛,大肆燒殺擄掠。

廣大女真人員深受明朝之害,吃盡分裂力弱之苦,切盼統一、強大起來,擺脫明朝奴役。努爾哈赤胸懷大志,奮發圖強,適應了女真人的願望,使其目標的實現有了堅實的基礎。

努爾哈赤竭力網羅能人,重用賢者,厚待功臣,招徠了許多機智忠貞、武藝超群之人。以助汗理政聽訟統兵征戰的“五大臣”而言,額亦都驍勇善戰,能挽強弓十石,善于以少敗眾,軍功累累,所向無敵。“輒為軍前鋒,用兵垂四十年,未嘗挫衄”。費英東,智勇雙全,多次領兵出征,功勳卓著,被譽為“萬人敵”。三十余年里,每戰必“身先兵士,沖突堅陣,當其鋒者,莫不披靡”。安費揚古,屢敗敵兵,克城破堡,勇冠三軍,被賜號為“碩翁科羅巴圖魯”。扈爾漢、何和禮亦為能征慣戰軍功卓著之勇將。“五大臣”① 《滿文老檔·太祖》卷64。

以外,揚古利幼年從征,“凡在行間,率先破敵,沖鋒挫銳,所向披靡”,“行軍四十余年,大小百余戰,功業絕特”。勞薩、圖魯什、巴篤禮、冷格里、薩穆什喀、阿山、吳拜等等,也是身經百戰,屢建奇功之猛將。就文臣而言,額爾德尼自幼明敏,精通蒙、漢文,從征蒙古諸部,“能因其土俗、語言、文字宣示意旨,招納降附”。他遵照努爾哈赤的指示,借用蒙文字母,創制了滿文,通行建州全境,為後金國的建立和滿族的加速形成,立下了不可磨滅的功勳,被譽為一代傑出人物。達海,九歲即通滿漢文義,翻譯了《素書》、《明會典》、《三略》等漢文典籍,並增補十二字頭,于舊滿文字旁加以圈點,使滿文更為完善,被稱為新滿文,通行于後金。這些猛將文臣皆云集努爾哈赤麾下,同心事主,為貫徹其統一女真各部的總方針,而各盡所能,艱苦奮斗,終使經濟發展,“民殷國富”,國勢日強,軍威大振。

努爾哈赤又采取了正確的用兵方針,“恩威並行,順者以德服,逆者以兵臨”。這與兵法中“攻心為上”十分吻合。具體內容有三:一為抗拒者殺,俘獲者為奴。二系降者編戶,對于女真人員,不管是大軍壓境被迫歸順,還是交戰失敗,城寨陷落,不得不降,他都予以“恩養”,編戶,不貶為奴,不奪其財,原系諸申(女真平民),仍為諸申,原是部長寨主,大多授予官職,轄其舊部人員。三是來歸者獎。這對促使各部女真在努爾哈赤無敵軍威的影響下率部歸順,起了很大作用。僅據《八旗滿洲氏族通譜》記載,黑龍江、吉林、遼甯各地女真頭目率眾來歸者,就有二三百起之多,從而大大加速了女真統一的過程,減少了許多不必要的傷亡和損失。

在用兵順序上,努爾哈赤的策略也很高超,一般是由近及遠,先弱後強,逐步擴大,積極爭取蒙古,盡力避免過早地與明國發生正面沖突。他先進攻和招撫附近建州女真部落,並合為一,致使原來幾十人之兵力發展到“驍騎數千”,再以此為基礎,先攻海西四部中內訌激烈、國勢劇衰的哈達,繼滅烏拉,取輝發,最後才征服最強之葉赫,統一了建州、海西各部及部分“野人”女真。

八旗建制八旗制度淵源于女真人長期流行的牛錄制。牛錄是滿語音譯,意為“大披箭”。長期以來,女真人“凡遇行師出獵,不論人之多寡,照依族寨而行”。“出獵開圍之際,各出箭一枝,十人中立一總領,屬九人而行,各照方向,不許錯亂,此總領呼為牛錄厄真(厄真,華言主也)”①。這是以族寨為基礎湊編而成的臨時性的武裝組織,兵獵完畢即解散。這既是當時女真部落渙散條件下的產物,又反過來延續了女真的分裂,且在客觀上為明朝政府實行對待女真的“分而治之”政策,提供了有利條件。

① 《武皇帝實錄》卷2,頁4。

明萬曆二十九年(1601),努爾哈赤對牛錄制度進行了改革,他將陸續編立的牛錄,定為三百丁為一牛錄,旗分黃、白、紅、藍四色。萬曆四十三年,“將此四色鑲之為八色,成八固山(八旗)”,即正黃、正白、正紅、正藍、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八旗,每三百丁為一牛錄,五牛錄為一甲喇,五甲喇為一固山(旗),分別設牛錄額真、甲喇額真、固山額真、梅勒額真,管轄所屬人員。當時約有二百多個牛錄。後金所有人員皆須編入旗下牛錄。八旗額真之上,有汗總轄,努爾哈赤又分授子侄為各旗之主各牛錄之主,這樣一來,原來分散的幾百個部落幾十萬男女老少女真及歸順的蒙古、漢人,皆統一編制起來。

八旗的諸申是兵民合一,平時耕獵為民,戰則披甲當兵。披甲的比例,各個時期不盡一樣,有時一牛錄出五十甲,有時一百甲,多的時候達到一牛錄出一百五十甲,大體上是三丁抽一,一牛錄出甲兵一百人。這樣,就建立起一支擁有精兵數萬的八旗軍隊。

八旗制不僅是軍事制度,而且還包括了征賦僉役等財經方面的職能。後金國築造城寨,運送糧米器械木材石頭,等等力役,皆按旗僉派各牛錄人丁擔任,官用糧谷,在相當長的時間里,亦系各牛錄提供,每牛錄出十丁四牛屯墾閑地,收獲糧食交納公庫,每年約能收糧食十余萬石。其他用費,包括戰時急需的軍馬和舟船,也由各牛錄備辦。史稱其“凡有雜物收合之用,戰斗力役之事,奴酋令于八將,八將令于所屬柳累將,柳累將令于所屬軍卒,令出不少遲緩,絕無呈訴弁理爭訟曲直之事”①。

八旗制又是後金進入遼沈前的特殊政權組織形式。牛錄是基層政權機構,上為甲喇,再上為固山(旗)。八旗的固山額真、甲喇額真、牛錄額真,既要執行汗的指令,僉派人夫屯田服役,披甲當兵,率領士兵戰陣厮殺,又要遵奉汗諭,轄治屬下人員。當時,努爾哈赤親領正黃、鑲黃兩旗,大貝勒代善領正紅、鑲紅兩旗,阿敏主鑲藍旗,莽古爾泰轄正藍旗,皇太極正白旗,杜度(努爾哈赤之孫)統鑲白旗。統轄旗之貝勒稱“固山貝勒”或“旗主貝勒”、“主旗貝勒”,一般簡稱為旗主。另外他的一些子侄則分轄若干牛錄,隸于旗主貝勒之下。八旗各級額真既總隸于汗,又分隸于本旗旗主。

因此,八旗制度並不只是一個單純的軍事制度,還包含了財、政、刑等各個方面的職能,它是滿族的根本制度,也是進入遼沈前後金政權組織的特殊形式,對後金國的建立和發展,以及對滿族的形成和發展起了重大作用。八旗制的確立,標志著統一女真各部的宏偉事業已取得決定性的勝利。

此時,女真族轄地廣闊,延柔數千里,人丁眾多,兵強馬壯,努爾哈赤便去掉原來先後使用的“淑勒貝勒”、“聰睿貝勒”、“聰睿汗”稱號,改上新的尊號。明萬曆四十四年(1616 年)正月,八旗貝勒大臣集會,尊稱努爾哈赤為“承奉天命覆育列國英明汗”,簡稱英明汗,定年號為天命,國號“後① 李民奐:《柵中日錄》。

金”(後來又改稱“金國”),滿族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第二節明滿關系龍虎將軍努爾哈赤的祖先,長期是明朝的屬夷。六世祖猛哥帖木爾是女真建州左衛第一任都督僉事,其子董山襲承其職。董山的第二個兒子脫羅又襲父職,第三子石報奇是努爾哈赤的四世祖,亦系明帝屬臣。努爾哈赤于萬曆十一年(1583)起兵前後,襲承了祖父覺昌安的都指揮使。為了擺脫人少兵弱四面皆敵的困境,利用明朝的威勢,避免過早地與明朝發生公開沖突而遭其征剿,影響統一女真的事業,他長期向明朝進貢效勞,擒斬擾邊酋長,送還被掠漢民,口口聲聲宣稱忠于明帝,要求晉升職銜。

萬曆十七年,努爾哈赤擒斬掠明女真首領克五十,獻送明朝,命貢夷馬三非奏述祖父與圖王杲、阿台,有殉國忠,今複身率三十二酋保塞,且鈐束建州、毛憐等衛,驗馬起貢,請得升職“長東夷”。明薊遼總督張國彥、遼東巡撫顧養謙等官據此奏稱,努爾哈赤原系都指揮,祖父向導有功,本人忠于朝廷,且“勢最強,能制東夷”,應准其請,以便“制東夷”,帝從其奏,命授為都督僉事①。這是努爾哈赤得受明帝“殊恩之始”,使他成了合法的建州之長,為他擴充勢力,提供了極為有利的條件。明人評論此事說:“奴兒哈赤既竊名號,誇耀東夷,則勢愈強”,“遂雄長諸夷矣”②。

努爾哈赤對此既非常高興,又不滿足,還想繼續高升,居于大小數百部女真酋長之上,便要求得到“龍虎將軍”的封號。龍虎將軍,是明朝武官的正二品散階。有明一代,在此之前,只有曾經威行數千里轄治建州、海西女真各部的哈達名酋王台,得授此勳銜,使其地位遠遠高于其他女真都督。努爾哈赤也想謀得此銜,于萬曆二十年進呈奏文,“乞討金頂大帽服色及龍虎將軍職銜”,可能是因其勢力不大(還未完全統一建州女真),沒有達到目的。

努爾哈赤並不罷休,繼續努力,所采取的基本策略仍和過去一樣,即竭力表示忠于明帝,甘為臣仆,永作順夷,具體采取了五個方面的措施。一為保塞安民,不掠不盜;二系送還蒙古及其他女真酋長掠奪的人口,邀功討賞;三是奏請出兵“征剿倭賊”,助明抗倭援朝;四系頻繁入京,叩拜明帝,于萬曆十八年至二十六年的九年之內,他竟五次親自入京朝貢;五為籠絡明朝官將,對一個小小的明游擊,他也尊稱其為“游府老爺”,再三恭維奉承。他對坐鎮遼東三十年,屢建奇勳,“威振絕域”的甯遠伯、征虜將軍、遼東總兵官李成梁,更是百般迎合,力表忠順,屢送厚禮,甚至以弟舒爾哈齊之女嫁與李成梁之子李如柏為妾,因而使其受騙,受其關照,時人稱“建酋與① 《明神宗實錄》卷215;沈國元:《皇明從信錄》。

② 茅瑞征:《東夷考略》;海濱野史:《建州私志》。

成梁誼同父子”,“助成聲勢者李成梁也”。這些措施極為有效,他終于在萬曆二十三年如願以償,得到了“龍虎將軍”的崇高職銜,成為女真各部中官階最高,職銜最顯的大酋長。這樣,為抬高其政治地位,擴大勢力,加速統一女真的進程,起了重要作用。

薩爾滸大捷隨著統一女真部落的順利進行和由此而來的軍力強盛,努爾哈赤愈益受到明朝一些官將的懷疑,對其統一事業不斷加以干涉和阻撓,雙方爭執頻仍,關系惡化。

後金天命三年(明萬曆四十六年,1612)四月十三日,努爾哈赤以“七大恨”誓天,發軍征明。“七大恨”為:明兵殺害努爾哈赤之父、祖;明違誓出邊,“護衛葉赫”;“伐木之爭”;明助葉赫,致使努爾哈赤聘定之葉赫美女,被葉赫轉嫁與蒙古;明國不許後金收割其兼並之哈達地方糧谷;明使出言不遜,侮辱建州;明國責令努爾哈赤退還哈達,恢複其國。“七大恨”集中反映了女真十分痛恨的兩大問題,一是明朝政府欺凌女真,二系明廷反對女真各部的統一,要維持女真“各自雄長,不相歸一”的分裂局面,因而激勵三軍將士奮勇沖殺,攻下明撫順、東州、馬根單等城堡台五百余,掠人畜三十萬,擊殺總兵張承胤,獲馬九千匹、甲七千副。

敗報至京,朝野震驚。明廷決定調兵四方,大舉征剿。萬曆四十七年二月十一日,明軍經略楊鎬在遼陽演武場集合征遼官將,誓師討伐。議定兵分四路,西路出撫順,是全軍主力,以山海關總兵杜松為主將,保定總兵王宣、原總兵趙夢麟為副,官兵二萬余名;北路從靖安堡出邊,原遼東總兵馬林為主將,官兵二萬余,葉赫兵二千隨征;南路從鴉骨關出邊,遼東總兵李如柏為主將,兵二萬余;東路出亮馬佃,總兵劉鋌為主將,兵一萬余,朝鮮都元帥姜弘立領兵一萬三千余從征。四路兵共八萬八千五百余人,加上朝鮮、葉赫兵二千,為十萬零三千余人。

明軍的目的,在其“擒奴賞格”中表述得十分清楚:“凡能擒斬奴兒哈赤者,賞銀一萬兩,升都指揮使世襲。擒斬奴酋八大總管者,賞銀二千兩,升指揮使世襲。擒斬奴酋十二親屬伯叔弟侄者,賞銀一千兩,升指揮同知世襲。擒斬奴酋中軍、前鋒暨領兵大頭目者,賞銀七百兩,升指揮僉事世襲”。“北關金、白兩酋擒斬奴酋,即給與建州敕書,以龍虎將軍封殖其地”。①“八大總管”及“十二親屬伯叔弟侄”,是指努爾哈赤的子孫,即代善、阿敏等貝勒,中軍、前鋒、領兵大頭目,是指額亦都、阿敦等八旗高級官將。“北關金、白兩酋”,是葉赫國主金台石、布揚古貝勒。這就是說,明軍此次征剿,既要將努爾哈赤家族斬盡殺絕,又要消滅整個建州(實即滿族),① 《明神宗實錄》卷578。

這就是明廷之用兵目的。

明軍十萬,號稱四十七萬,火器數萬,聲勢浩大,後金女真總共約六萬丁,即使全民皆兵,也只有兵六萬,少于明,而且使用弓箭刀槍,沒有火器,雙方力量對比,顯然是明軍占居優勢,似乎明軍是定勝無疑了。然而,戰爭結局卻出乎明帝意料,十萬大軍竟慘敗于八旗勁旅手下。

明軍兵分四路從二月二十五日出發,定于三月初二日在二道關會合,進攻後金首都赫圖阿拉(今遼甯新賓縣內)。努爾哈赤早已料定明軍必來,加緊准備,從容應戰。盡管明朝大軍壓境,兵多槍多炮多,但後金全國上下人員卻毫不驚慌。出現這種局面的根本原因有三,一為保家衛族,只有戰必取勝,別無他路。女真滿族長期遭受明朝政府殘酷壓迫剝削,明帝及其文武百官“無懷柔之方略,有勢利之機權,勢不使盡不休,利不括盡不已”,對女真——滿人“苦害欺凌,千態莫狀”①。這次明軍來剿,不將其打敗,努爾哈赤家族固然要被斬盡殺絕,八旗官將士兵也難逃一死,整個滿族就要被徹底消滅。這是決定民族生死存亡的一戰,具有反壓迫、求生存、圖發展的戰爭的正義性質,激勵了廣大滿族人民拚死抗敵的強烈斗志,故對重兵壓境無所畏懼。

另一根本因素是後金國和滿族正處在興旺發達的上升勃興階段,昔日分裂的女真各部,今朝歸而為一。滿族迅速形成並急劇發展,舉國上下練兵習武,競圖進取,一派興旺。八旗勁旅取撫順,下清河,陣斬明朝大將,所向無敵,因而對與明交鋒,滿懷信心,沉著應戰。

與此同樣重要的是,傑出的軍事家努爾哈赤的正確指揮,為重創明軍提供了極為有利的條件。從十三甲起兵以來,努爾哈赤基本上在戰場上度過了三十五個春秋,他身經百戰,熟諳兵法,善于發揮所長,克敵之短,以少勝多。明軍二十萬(當時後金以為明軍是二十萬)雖分四路,但又不是完全分散兵力,而是約定于二道關前會師,合攻都城,如果後金分軍迎戰,每路一萬多旗兵對抗十萬明軍,很難抵擋,更不易取勝,那時明兵會合,全師進擊,赫圖阿拉就危險了。努爾哈赤果斷決定:“憑你幾路來,我只一路去”②,撤回各屯寨士卒,集中使用,只留少數兵防禦南路東路,八旗勁旅主要首先迎戰明主力西路杜松軍。

明軍槍炮眾多,利遠攻,不便于近戰。八旗軍使用弓矢刀劍,長于騎射,利突襲決勝,不利于緩慢厮殺。明兵遠來,人地生疏,糧餉難繼。建州則生長于此,險易盡曉,行動便捷。努爾哈赤充分發揮自己所長,盡量利用明軍之短,設下埋伏,誘敵入圍,突然奇襲。

明軍西路主帥杜松,出身于將門之家,兄長杜桐由末弁以軍功升至大帥。杜松“勇健絕倫”,由舍人從軍,久曆戎陣,遍體鱗傷,屢建軍功,升① 天聰四年後金木刻揭榜“七大恨”。

② 海濱野史:《建州私志》。

至總兵官,曆鎮延綏、薊州、遼東、山海關,且秉性清高,不貪財,不怕死,不巴結上司,不籠絡權貴,但性急“尚氣”,剛愎自用,圖功心切。努爾哈赤設下埋伏,誘其輕騎奔馳,進入伏中,即親率八旗勁旅,以兩倍兵力,勇猛沖殺,于三月初一日在薩爾滸(今遼甯撫順市東大伙房水庫所在地)迅速消滅了明軍,斬殺杜松、王宣、趙夢麟三總兵,隨即于第二日在尚間崖擊敗北路兵,主將馬林總兵匆忙逃走。努爾哈赤又命大貝勒代善統軍迎戰明東路劉鋌軍。代善在距赫圖阿拉五十里處的阿布達里崗“設伏于山谷”,遣明降官持所得杜松之“號矢”(令箭)馳至明營,詐稱杜松已抵酋城,催軍往援。劉鋌雖系勇將虎子,所使鑌鐵大刀重一百二十斤,“馬上輪轉如風”,又久經征戰,頗諳兵法,軍功累累,升至總兵官,但因害怕杜松“獨有其功”,使己“宿名頓墜”,遂聽信其言,督軍迅進,陷入伏中。代善揮軍猛攻,斬殺劉鋌,全殲明軍,逼朝鮮兵一萬三千人投降。明軍南路因奉經略楊鎬回師之檄,倉皇撤退。

明軍四路出擊,三路敗北,四位總兵戰死,陣亡道員、副總兵、參將、游擊等官三百一十余員,兵丁死亡四萬五千八百余名,丟失馬騾駝二萬余匹(頭),遺棄火器大小槍炮二萬件①。聞名于世的薩爾滸之戰,以明軍慘敗而結束。

薩爾滸之戰,是明滿關系發生根本變化的轉折點,從此後金獲得了主動權。天命四年(1619)六月,八旗軍輕取被稱為“古之黃龍府”、“元之上都”的開原重鎮,斬殺總兵馬林等官將;七月克鐵嶺,生擒助明之蒙古喀爾喀部名酋齋賽。八月滅葉赫,編降民萬余戶,後金軍威震天下。

進據遼沈八旗勁旅于後金天命四年(1619)三月大勝于薩爾滸,六月取開原,七月下鐵嶺,八月滅葉赫,所向無敵,進展神速,為輕取遼沈提供了極好的條件。此時,明國出現了嚴重危機。一是朝廷驚慌失措,調度無力。昏君神宗朱翊鈞在“東事危急,京師十分可慮”的形勢下,仍然不理朝政,不見長跪門外求見君主的文武群臣,還指責戶部拖欠金花銀兩。庸相方從哲唯知順從帝意,不諳治政用兵,無法應付危局。二是殘兵敗將,畏敵如虎。八月遼東經略熊廷弼呈報遼東軍情說:沈陽雖有兵卒萬名,但“堪戰者不過一二千人”。號稱兵強馬壯之遼東軍事重鎮遼陽,只有殘兵二三萬,且“皆無甲無馬無器械,既不能戰,而守城又無火器,將領中軍千把總等官,俱賊殺盡,各兵無人統領,遼至今日,可謂無兵”。且大敗之後,無車無牛無腳夫,不能運送糧草,至全軍嚴重缺糧①。殘存兵將怯戰畏敵,就連熊廷弼和時人推① 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卷1;《明經世文編》卷488,徐光啟:《遼左阽危已甚疏》。① 《明神宗實錄》卷585;《明熹宗實錄》卷1。

崇為“勇敢有謀”、“威名著河西”、有大將之才的甘肅總兵官李懷信,奉旨援遼時,也一再拖延行期,安坐甘肅,“憚于援遼”。第三,士氣不振,人心惶惶,軍民思逃。早在萬曆四十七年六月末,開原剛陷,中固、鐵嶺、大奠、叆陽、孤山、撫安、柴河等數十城堡,不戰自棄,“沈陽之民又逃,軍亦逃矣”。贊畫劉國縉好不容易招募了新兵一萬七千余名,分發鎮江、清河等處防守,很快就大部逃走,只剩下老弱殘兵三千余名。

九月初,熊廷弼特上長疏,極言“遼左大勢久去,戰守已無可支”,“備陳兵馬軍民器械將領不堪戰守之狀”。吏部等衙門尚書趙煥等臣,以“奴酋攻陷北關,經臣極言遼沈危急之形,無將無兵無馬無器械,軍民離心,不能戰守”,會合“大小衙門官員”,詣文華門,“直陳遼左垂亡,京師立蹙”,懇乞神宗視朝②。連庸相方從哲也因形勢險惡,特上《遼左潰散人心離散疏》,奏稱:遼左喪敗之後,雖有傷殘之卒數萬,“然皆露頂赤身,空拳徒步”,“盔甲器械馬匹件件不備,火器俱無”,“以是,上自將領,下及軍民,無一人不為逃走計,無一念無一刻不為逃走計”,“今日遼陽之勢,真累卵不足喻其危,山海薊門之患,真剝膚不足喻其急”③。

以上事態表明,在萬曆四十七年七月至十一月的數月內,是後金軍奪取沈陽、遼陽進據遼東的最好時間,不需要花費多大氣力,就可達到這一目的。但是,不知出于什麼考慮,努爾哈赤並未揮師西征,錯過了輕取遼東的大好良機,這可為明國提供了轉危為安的有利條件。

明遼東經略熊廷弼,有膽有識,才華橫溢。雖系文官,由進士擢禦史,但他因邊患孔亟,苦練騎射,鑽研兵法,被譽為“善左右射”,有“蓋世之材”。他于萬曆四十七年六月被擢任經略後,面對敵強我弱,危在旦夕的險惡局勢,毫不畏懼,逆流而進,力挽狂瀾,擔起了拯救危亡的艱難重任。他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第一,親巡邊境城堡。當時,沈陽、遼陽軍民思逃,官員皆懼前往沈陽,熊廷弼卻于七月只帶數百疲弱士卒,兼程前進,抵沈陽,複乘雪夜親赴鄰接建州的撫順城。時兵燹之後,數百里無人跡,他祭悼死難兵將士民,招流移,繕守具,分置士馬,耀兵奉集,相度形勢而還,因而安定了民心,“人心複固”。

第二,制定了正確的抗敵方針。他提出“以守為穩著”,“守正所以為戰”的根本戰略方針,奏請集兵十八萬、馬九萬匹,分駐叆陽、清河等六處險要地方,畫地而守,無警就地操練,小警自為敵禦,大敵互相應援,遼陽設兵二萬,策應四方。這是發揮所長克敵之短的正確方針。後金軍善騎射,士氣高昂,慣于猛沖猛打,交戰之時,萬馬飛馳,“鐵騎沖突,如風如火”,敵不及防,片刻即亡,但他們缺乏火器,不會使用槍炮,長于野戰,短于攻堅。而明軍雖大敗之後,斗志不旺,但火器眾多,憑借堅固城地,據險扼守,② 《明神宗實錄》卷586。

③ 《明神宗實錄》卷586。

以逸待勞,便可克服不善野戰的弱點,發揮槍炮的威力,守住城堡,穩定戰局,再伺機而進。

第三,征兵調將,趕運糧草,打制器械,修建城池。他屢上奏疏,多方催督,很快就改變了兵少疲弱的狀況,從區區三四萬敗殘之卒,發展為擁兵二十萬的龐大軍隊。他奏發京城大炮數千位,又增造大炮數千槍炮數萬,趕制雙輪戰車五千輛,每輛安滅虜炮二三位。他大修城池,遼陽“城高厚壯,屹然雄峙”,城外又挖濠三道,每道寬三丈深二丈,濠外複築大堤瀦水。沈陽亦修繕加固,“城頗堅”,城外又掘與人身相等的陷井十道,井底密插尖木樁,陷井之後挖有四道大濠,插滿尖木樁,又樹立用一二十人抬的大木頭修築的柵欄,沿內濠排列楯車,每車安置大炮二門小炮四門,兩車中間又放置大炮五門。時人稱遼陽、沈陽、奉集堡、虎皮驛四城猶如“金湯鼎峙。其他要地,亦各各加固”①。

熊廷弼還整軍紀,斬逃將劉遇節、王文鼎、王捷,以祭死節官兵,誅貪將陳倫,劾罷庸懦怕死的遼東總兵李如楨。由于他精心安排全力奮斗,經過半年多的時間,兵、將、馬、糧、火器、軍械無所不備,城池堅固,人心安定,士氣有所振作,令嚴法行,“守備大固”,遼東轉危為安了。②明國本可利用這一難得的好機會,繼續增強實力,鞏固邊防,但明王朝腐朽已極,竟自毀長城。熊廷弼因功高過人,辦事嚴格,求成心切,性格剛直,不徇私受賄,不逢迎權貴,不受壓于科道,招致了一批誇誇其談的言官不滿,惹怒了因循苟且的文臣武將,內閣、兵部對彼亦頗有意見。禦史顧三元劾熊廷弼“無謀者八,欺君者三”,不罷其任,“遼必不保”。禦史張修德更奏其破壞遼陽。明帝遂于泰昌元年(1620)九月革廷弼職,聽候勘問,改以遼東巡撫袁應泰繼任經略。袁雖精敏強毅,善于治政,但短于用兵,持法太寬,對熊廷弼所作“多所更易”,又廣招歸降蒙古,為後金遣人詐降用間敞開了方便之門。

金國汗努爾哈赤偵悉明朝經略易人,于天命六年(明天啟元年,1621)

三月十二日親率五萬大軍進攻沈陽。此時沈陽有守兵二萬余、援兵四萬余,比金兵人數還多,完全可以憑借堅城利炮死守,不會輕易失陷。努爾哈赤見機行事,采取智取猛攻並用,先奪城池,後滅援兵的方針,于十三日派羸卒挑戰,詐敗誘敵。行武出身的勇將明總兵賀世賢中計,率家丁千余出城沖殺,宣稱必“盡敵而反”。努爾哈赤見敵入伏中,下令包圍,“精騎四合”。賀世賢身中四矢,兵敗返回,城中聞賀戰敗,軍民大驚,“洶洶逃竄”,詐降蒙古乘機內應,砍斷吊橋,截斷歸路,賀世賢戰死。後金兵乘勢猛攻,打下沈陽,盡殲守兵。努爾哈赤又先後分擊明之兩路援兵,川兵萬余先敗,全軍覆沒,另一支援軍三萬倉皇逃竄。一日之內,努爾哈赤敗敵六七萬,攻下要① 《明熹宗實錄》卷3、7、8;《滿文老檔·太祖》卷19。

② 《明熹宗實錄》卷2、3、7;《明史》卷259《熊廷弼傳》。

鎮沈陽。

沈陽一失,遼陽真是危如累卵,“兵不滿萬”,“身無介胄,器不精利”,遼陽以北,“居民逃走一空,烽火斷絕”。努爾哈赤本可輕騎奪城,但他卻屯兵沈陽五日,論功行賞,將所獲人畜分與兵將,先行押回建州,于三月十八日才開始出發,十九日中午抵達遼陽。明經略袁應泰、巡按張銓利用這一空隙,飛速征調援兵,撤虎皮驛、奉集堡兵回遼陽,五天之內,湊集了十三萬大軍。

此時,論兵數,明倍于金,論地形,明防守,得地利。遼陽城牆堅固,池深水滿,熊廷弼在任時曾准備了上萬門大炮,其中七門重三千余斤,一發可斃敵兵數百人,其余炮亦重一千余斤、二千余斤,威力也很大。如果袁應泰熟諳兵法,調度有方,據城死守,遼陽不會失陷。設若努爾哈赤不講策略,一味猛攻,以弓矢對槍炮,用血肉之軀強登高城,傷亡必大,難以克城。在這場勢均力敵的戰爭中,統帥決策和指揮的正確與否,成為決定勝負的主要因素。

據朝鮮文獻記載稱,八旗軍“至遼陽,望見城池險固,兵眾甚盛,虜皆意沮欲退”。眼看大勢將去,努爾哈赤在這十分險惡的關鍵時刻,發揮了非凡的軍事才干,立即嚴正宣布,“一步退時,我已死矣,你等須先殺我後退去”,並“匹馬獨進”①。這種斬釘截鐵無所畏懼的英雄氣概,對八旗官兵發揮了巨大影響,使他們轉怯為勇,知難而進,軍心大振。

努爾哈赤又派遣少數人馬挑戰,引誘敵人,明軍果然中計。袁應泰本已與諸將議定,“畏敵多,主守”,此時見金兵很少,“其騎可數”,遂因“賊少而主戰”,親督侯世祿等五位總兵官率兵出城五里,在教場紮營。明兵原已畏敵,至是又忽守忽戰,“軍心不定”,努爾哈赤乘機揮軍“奮力沖殺”,“明兵大潰而走”,“軍敗多死”。金兵連續猛攻,原先派入之“奸細”從中內應,至三月二十一日攻下遼陽,袁應泰自盡,張銓被俘,不屈而死,遼河以東鎮江等七十余城官民“俱削發降”。過了十個月,天命七年正月,努爾哈赤又統軍大敗明軍于平陽橋,降廣甯,再獲大捷。八旗軍進據遼東,伺機西征,努爾哈赤成為與明朝分庭抗禮的強大金國君汗了。

甯遠之敗天命十一年(明天啟六年,1626)正月十四日,金國汗努爾哈赤統軍十三萬,號稱二十萬,離都城沈陽,親征明國。

此時,明的政治、軍事、財經等方面的形勢皆十分惡劣,正是金國進取的極好時機。四年前明軍大敗之後,天啟帝授日講官、禮部右侍郎孫承宗為兵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掌部務。孫承宗才華出眾,榮中榜眼,精通兵法,① 吳晗:《朝鮮李朝實錄中的中國史料》(以下簡稱《李朝實錄史料》)第3147 頁。性潔志高,救國心切,不畏艱險,力挽狂瀾。他奏陳撫蒙古、恤遼民、重將權、選邊將、簡京軍、開屯田諸策,並奏准以原官督山海、薊、遼、天津、登、萊等處軍務,親主遼事。他懲逃將,“清冒破”,汰冗兵,練士卒,築城堡,繕甲仗,買馬匹,采木石,軍備大整,使遼東形勢發生了有利于明朝的重大變化。《明史》論其功績是:承宗在關四年,前後修複大城九,堡四十五,練兵十一萬,立車營十二、水營五、火營二、前鋒後勁營八,造甲胄、器械、弓矢、炮石、渠答、鹵楯之具合數百萬,拓地四百里,開屯五千頃,歲入十五萬。①尤其重要的是,他重用能臣袁崇煥和猛將滿桂,對遏制後金的進攻,起了很大的作用。袁崇煥,萬曆四十七年(1613)進士,授邵武知縣,有膽略,好談兵,常向老校退卒談論塞上事,知邊塞情形,以邊才自許。廣甯敗沒,崇煥正因朝覲在京,被破格擢兵部職方主事。在人心洶洶爭相逃潰之際,他卻單騎出閱關內外,還朝後具述關上形勢,慷慨宣言:“予我軍馬錢谷,我一人足守此。”廷臣益奇其才,遂升山東按察司僉事,監關外軍,不久,改為甯前道。時兵部尚書王在晉代替熊廷弼任遼東經略,議于山海關外八里修築重關,役夫四萬,袁崇煥力言其非。孫承宗采納其議,罷之,並依崇煥議,築甯遠城,承宗“益倚崇煥”。崇煥“內附軍民,外飭邊備,勞績大著”,甯遠城築造得十分堅固,曾經一度荒涼殘破的甯遠,變成了“商旅輻輳,流移駢集”,“遠近望為樂土”的關外重鎮。

滿桂,原為蒙古人,幼入關內,居于宣府,早年從軍,屢立軍功,升至喜峰口參將。承宗巡邊,見桂,壯其貌,與談兵事,對其才干甚為驚奇,立擢副總兵,領中軍事,不久又遣其與袁崇煥同守甯遠。滿桂忠勇絕倫,不好聲色,與士卒同甘苦,助崇煥苦心經營,將甯遠建成重鎮,軍民增至五萬余家,承宗奏上其功,擢都督僉事,加總兵銜,領後部兵一萬五千名。

經過孫承宗、袁崇煥、滿桂等人和廣大軍民的艱苦努力,遼東形勢迅速好轉,本可確保關甯安全,再伺機進取,收複遼沈。然而,明朝政府太腐朽了,竟又自伐棟梁。昏君明熹宗寵信太監魏忠賢,朝政極端腐敗。承宗欲劾除魏珰,被魏忠賢唆使黨羽,連疏劾孫,迫使孫承宗于天啟五年十月致仕,而以兵部尚書高第代為遼東經略。

高第膽小如鼠,畏敵如虎,下令盡撤錦州、右屯、大凌河、小凌河、杏山、松山、塔山諸城防守兵械器具,盡驅屯民入關,丟棄米粟十余萬石,軍民“死亡載途,哭聲震野,民怨而軍益不振”。高第還曾命令撤甯遠、前屯兩城,袁崇煥拒不從命,理直氣壯地說:“我甯前道也,官此,當死此,我必不去。”雖然頂住了高第的亂命,未曾撤退,但甯遠已成孤城。這種情形,正為金軍席卷關外,進逼山海,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條件。

然而,這次戰爭卻是另一種結局,金軍于天命十一年正月十七日渡過遼① 《明史》卷250,《孫承宗傳》。

河以後,明錦州等城官兵早已撤退,八旗軍長驅直入,如入無人之境,連下右屯、大凌河、錦州、小凌河、杏山、連山、塔山、松山等城,二十三日直抵甯遠城下。二十四日,努爾哈赤揮軍猛攻,騎兵步兵一擁而上,車、牌、勾、梯、箭全至,萬矢齊發,“箭上城如雨,懸牌間如蝟”,奮力攻打,不克,第二日攻,傷亡更重,二十六日再打,亦不能下,無奈,只好于二十七日撤退,金軍傷亡慘重。努爾哈赤亦負傷,這是他起兵四十二年以來第一次戰敗,而且可以說是慘敗,明軍則打了第一個大勝仗。

為什麼明國朝政昏濁,宦官專權,文官愛錢,武將怕死,兵無斗志,民心驚慌,危機深重,本來似乎已經注定關外四百里定將丟掉,甯遠孤城必難保住,金兵可以輕取甯遠占有全遼了,卻出現了這樣一種出乎人們意料之外的明勝金敗的結局,乍看起來,頗為離奇,仔細觀察,這也不足為怪。努爾哈赤進攻甯遠的失敗,有其主客觀兩個方面的因素。

從明軍而言,固然萬歲、九千歲(魏忠賢)、宰相、經略等人均系昏庸之輩,武將也大都貪生怕死,一戰即逃,但也有仁人志士,也有智勇雙全忠貞不屈之臣,廣大軍民更有抗戰保國之心,只要統帥得人,是能領導軍民擊退金兵進攻的。甯前道袁崇煥就是這樣一位力挽狂瀾的傑出領袖。

袁崇煥臨危不懼,把生死置之度外,誓死抗金,鎮靜自若,發揮了非凡的軍事才干,采取了一系列得力措施。第一,力增守兵。甯遠兵士原並不多,崇煥將右屯等城及城外士兵撤回,同守甯遠,兵數增至將近二萬。第二,確定死守。他召集各將商議抗敵方略。總兵官滿桂、副總兵左輔、參將祖大壽根據以往作戰經驗,皆認為不能和金兵野戰,而應防守,提出“奴兵未可爭鋒,以死守爭”。祖大壽遂建議塞門死守,眾將贊同,議定。第三,激勵將士。他“刺血為書,激以忠義”,對將士下拜,眾皆感動,“將士咸請效死”,軍民同仇敵愾,誓與金兵決一死戰。第四,發揮火炮之長。他采納王喇嘛的建議,將西洋大炮撤入城內,裝在城上,布滿各種火器,准備了大量彈藥。第五,分工負責。他調配各將各負其責,滿桂提督全城,兼管東南,左輔守西面,祖大壽守南面,副總兵朱梅守北面,同知程維楧“查察奸細”,通判金啟倧按城四隅,編排民夫,供給飲食,衛官裴國珍備辦物料,諸生守巷口,禁止亂行,“有一人行動者,即殺”,“城上人下城者,即殺”。他又檄告後面前屯衛、山海關守將,凡有甯遠兵逃來,就地格殺。第六,堅壁清野。盡焚城外房舍、積芻,將外城騰空,城廂商民盡遷入城。

兵將商民同心抗敵,戰守調配周密妥當,袁崇煥又臨戰指揮得宜,大顯槍炮火器威力,“一炮殲虜數百”,“每用西洋炮,則牌車如拉朽”,“打死北騎無算”,守兵猛扔火球、火把,燒毀戰車。親睹戰況的朝鮮譯官韓瑗記述其情說:崇煥預空外城,誘入金兵,雙方戰酣之時,自內城各堞之間,“推出木櫃子,甚大且長,半在堞內,半出城外,櫃中實伏甲士,立于櫃上,俯下矢石,如是層層[屢]次,自城上投枯草油物及棉花,堞堞無數”,“又放大炮”。“須臾,地炮大發,自城外遍內外,土石俱揚,火光中見胡人俱人馬騰空,亂墮者無數,賊大挫而退”。①這樣智勇雙全、忠貞無畏的統帥,這樣拚死殺敵的廣大軍民將兵,誰能擊敗!這是金軍敗于甯遠的一個根本因素。

另一重要因素是,努爾哈赤在軍國大政和用兵之道上犯了嚴重錯誤。從天命五年尤其是六年三月進據遼沈以後,在治理國政上,他犯了三大錯誤。第一,從“恩養尼堪”(尼堪,意為漢人),恩威並行,轉變為敵視漢民,全面鎮壓,濫施屠殺。他屠複州,禁逃亡,大捕“無谷之人”,大殺反金人員,喪盡民心。第二,從任用依賴漢官,轉變為懷疑、排斥、歧視漢官,連其孫女婿“撫順額駙”李永芳這樣忠心效勞于金汗的降將,也因直言進諫,他都要懷疑,一度將其革職,拘其族人,其他漢官怎不寒心,誰敢忠諫,誰願獻策?第三,內爭迭起,疑案紛生,傷人太多。以最高統治集團成員八旗貝勒而言,四大貝勒中,大貝勒代善被廢去太子之位,二大貝勒阿敏遭到汗伯父訓斥,三大貝勒莽古爾泰之母金國大福晉無辜被休,四大貝勒皇太極受責罰銀沒收牛錄。執政貝勒中,齋桑古、德格類、濟爾哈朗、岳托、碩托,皆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和訓斥。糾紛之多,爭奪之劇,使努爾哈赤找不到一個合適的繼承人,只好宣布今後要實行八和碩貝勒共治國政的制度。八旗高級官將,如督堂、總兵官扈爾漢、阿敦、烏爾古岱、巴篤禮,大巴克什額爾德尼、達海,或斬或囚,或降職革任,波動也不小。結果是汗威無比,群臣畏懼,三緘其口,努爾哈赤成為一個真正的孤家寡人,不明下情,難辨是非,錯上加錯,搞得金國民不聊生,百業凋敝,逃徙滿路,田園荒蕪,糧谷奇缺,物價騰貴,出現了人相食之悲慘局面。這樣的背景,怎能進行長期戰爭,攻克兵民誓死抗敵的金城湯池。

而且,這些弊政,直接影響到明國軍民的態度。努爾哈赤于天命十年十月在轄區內大殺漢人時,提出的一條理由就是,殺了這些人,才好放心地對外用兵。殘酷的民族屠殺政策無疑是為叢驅雀,為淵驅魚。因此,一聽金兵來攻,關外錦州等地軍民紛紛內遷,不願留下受死。甯遠軍民齊心抗敵,死守孤城,通判金啟倧、袁崇煥的家人羅立,都因燃炮猛轟金軍而以身殉國。五十健丁舍生下城,燃放火藥,燒毀金兵戰車。像武舉人金士麒,以迎父喪出關,聞警,“率義男三百人力戰”,全部死節。①在軍事上,努爾哈赤也有不少錯誤。他屢敗明軍,因而驕傲輕敵,訓練不力。入遼以來,“步兵騎兵三年未戰,兵主(兵之額真)怠惰,卒無斗志,車、梯、藤牌不良,兵器已不銳利”②。他的思想已經僵化,攻甯遠時,沿襲故技,戰術陳舊,以箭矢對槍炮,以血肉之軀迎炮彈,以穴城敵火毬,而袁崇煥卻揚己之長,避己之短,克敵之弱,用西洋大炮對付八旗勁旅的弓矢① 李星齡:《春坡堂日月錄》,載李肯翊:《燃藜室記述》。

① 《滿文老檔·太祖》卷27、32、51、54、61、66;《明熹宗實錄》卷70。② 《滿文老檔·太祖》卷71。

刀戈,以堅壁清野來制服掠糧養軍的清兵,以憑城死守來避開金兵的野戰沖殺。雙方軍事統帥的正確與錯誤,也是造成明勝金敗的一個重要因素。

努爾哈赤被打敗了,而且敗得很慘。袁崇煥又遣使備禮物致謝努爾哈赤說:“老將橫行天下久矣,今日見敗于小子,豈其數耶!”使他感到更加痛苦憤恚,“大懷忿恨而回”③。

戰陣勞累,受挫生氣,憂愁難眠,積恨成疾,兼之甯遠之戰受傷又未痊愈,癰疽發作,天命十一年(1626)八月十一日,努爾哈赤在離沈陽四十里的叆雞堡逝世,終年六十八歲。

③ 李星齡:《春坡堂日月錄》,轉引李肯翊:《燃藜室記述》卷25。

第二章清的確立第一節寬溫仁聖皇帝轉危為安天命十一年(明天啟六年,1626)八月十一日,後金國英明汗努爾哈赤去世,皇八子四貝勒皇太極被諸貝勒議立為新汗,尊稱“天聰汗”,改次年為天聰元年。

皇太極面臨極為嚴峻的形勢。就內政而言,他碰到三大難題。一是汗父晚年的各項弊政,危害太大。主要弊政之一是大殺漢民。天命八年六月,以複州漢民欲逃,遣兵二萬屠其城,全城一萬八千余丁只剩下五百戶及一些老弱婦幼。天命十年十月初三日,以漢民叛逃不絕,欲殺金兵,遣八旗大臣率兵在金國轄區,“分路而行,逢村堡,即下馬而殺”①。弊政之二是盡沒民田,編丁隸莊。汗、貝勒、大臣一直掠奪漢民,逼令充當包衣(又稱包衣阿哈,即奴仆),隸莊耕種,天命十年十月初三大殺反金漢民時,又將“築城納賦”未曾叛逃的漢民盡數降為包衣,沒收金國全部漢民田地,編丁設莊,一莊十三丁、七牛,耕地百晌(一晌為六畝),八十晌供莊丁自身食用,“二十晌作正賦”。所編新莊,除一部分給與八旗官將外,其余莊園盡歸汗、貝勒所有。編隸莊園的莊丁,從過去的平民身份降為奴仆,所納莊租,比昔日民人上交國家的正賦增加了十幾倍。弊政之三是懷疑歧視降金的漢官,仇視紳衿。天命十年十月大殺漢民時,努爾哈赤專門指出,窩藏明國奸細,煽誘漢民叛逃者,“原為明官今已革職之大臣”及秀才,必須一律“甄別正法”,致“使賢良之書生亦被殺絕”①。

努爾哈赤這樣“不論貧富,均皆誅戮,即順之,不免于死”,沒民土地,逼民為奴,帶來了致命的惡果②。這樣使漢人不分官民貴賤貧富,皆恨金汗暴政,爭思叛逃。遼東原有軍民數百萬,幾年之內逃走了三百萬以上。漢民長期不斷的大量叛逃,被編隸莊的莊丁“逃亡殆盡”,殘存者“不勤力耕田”,不僅打亂了統治秩序,而且使農業勞動人手極端缺乏,因而田園荒蕪,百業凋敝,糧谷奇缺,物價飛漲。據史載:“國中大饑,斗谷值銀八兩,伊爾根(即百姓)亦有食人肉者”。“一頭駿馬值銀三百兩,一頭好牛值銀一百兩,一匹蟒段值銀一百五十兩,一匹毛青布值銀九兩。盜賊蜂起,盜牛馬,殺人為亂”③。

① 《滿文老檔·太祖》卷54、66。

① 《滿文老檔·太祖》卷66。

② 《清太宗實錄》卷10,頁12。

③ 《滿文老檔·太宗·天聰》卷6。

二是軍力削弱,難求進展。甯遠之敗,損傷慘重,影響了將士銳氣。天聰元年(1627)五月,皇太極為報父仇,振奮軍心,親偕諸貝勒統領六萬大軍,圍攻錦州,雖然城中明兵只有三萬,但憑借堅城槍炮,拚死抵抗。皇太極揮軍猛攻,親自披甲帶領侍衛疾馳進擊,諸貝勒大臣兵弁亦奮勇沖殺,但由于明軍猛烈還擊,貝勒濟爾哈朗、薩哈廉、瓦克達俱力戰負傷,八旗將士“損傷甚多”,不得不撤圍回師。明人稱此戰為“甯錦大捷”。兩次失利,大傷元氣,使得數十年來所向無敵的八旗勁旅銳氣頓減,斗志不旺,害怕打仗,“皆怯于攻城”。①第三個大難題是,內爭尖銳,君權微弱。皇太極雖然被尊為天聰汗,但其實權遠遜于汗父。努爾哈赤是“承奉天命養育列國英明汗”,其汗位是皇天任之,是“天任之為汗”,八旗大臣官將固然由其任置,即“汗任之為大臣”,就是貴為一旗二旗之主的旗主貝勒、大貝勒,也系汗之封授賜與,八旗所有人員,最終統歸汗轄,而皇太極之為汗,卻系由諸貝勒“任置”的。天命十一年八月十一日努爾哈赤去世時,八旗貝勒中,大貝勒代善最有希望、最有資格、最有勢力繼位為君。他身為正紅、鑲紅兩旗之旗主,他的親侄杜度掌鑲白旗,他的兒子岳讬、薩哈廉、碩讬、瓦克達均是轄領牛錄率軍厮殺的勇將,前三人和杜度還是“執政貝勒”。代善系第一位後金國大福晉所生的皇子,軍功累累,位列四位大貝勒之首,具體處理軍政要務,還曾當了相當長時間的太子。按照努爾哈赤于天命七年宣布的“八和碩貝勒共治國政”的制度,新汗由諸貝勒“任置”,他是極有可能繼任新汗的。此時皇太極僅領有正白旗,位居大貝勒代善、二大貝勒阿敏、三大貝勒莽古爾泰之後,為第四位大貝勒,通常被稱為四貝勒,其長子豪格只有十七歲,二子、三子已殤,第四子葉布舒還在母腹中,他僅能與鑲藍旗旗主阿敏、正藍旗旗主莽古爾泰相提並論,其人丁兵將勢力皆不如代善,也不如十二弟阿濟格、十五弟多鐸、十四弟多爾袞三位同母所生之三弟兄。

此時,阿濟格二十一歲,多爾袞十四歲,多鐸十三歲,固然是年輕和年幼之人,但阿濟格、多鐸已是正黃、鑲黃兩旗之主,多爾袞也轄有十五個牛錄,且是汗父生前許願的“全旗之主”,三弟兄之母又是機警過人的大福晉阿巴亥,顯然是很有希望繼位為汗。

然而,出乎人們意料的是,大貝勒代善竟然讓賢,在其子岳讬、薩哈廉的建議下,提出立皇太極為君,皇太極才被諸貝勒“任置”為天聰汗,並由汗、貝勒書寫五份誓詞,祭告天地,規定汗與代善、阿敏、莽古爾泰三位大貝勒並尊,以他們四位為主,加上阿濟格等十一位貝勒,共同治理金國,朝會之時,亦是汗與三大貝勒同坐于上,接受其他貝勒與八旗官將朝拜。皇太極只不過是四大掌權者之一,並非言出令行至尊無上的君汗,金國由八旗旗主共掌和分治。這樣,內爭必烈,各貝勒之間不相上下,君權微弱,極不利① 《清太宗實錄》卷2,頁42;卷5,頁33。

于金國的鞏固和發展。

周邊形勢同樣不妙。西邊明國,時刻不忘收複失地殲滅滿洲。明帝擢任袁崇煥為遼東巡撫,委以關外大權。袁崇煥“銳意恢複”,繕修錦州、中左、大凌河三城,移商民,廣屯田,竭力鞏固關外四百里土地,遏制金兵攻勢,伺機複遼。北邊與西北的漠南蒙古諸部,大都與明相聯,敵視滿洲。察哈爾部林丹汗,是元太祖成吉思汗的嫡系子孫,力圖恢複祖業,統一蒙古各部,再建大元王朝,兵強馬壯,稱雄各部。當天命四年金軍大敗明軍于薩爾滸後,林丹汗致書努爾哈赤,聲稱“蒙古國統四十萬眾英主青吉思汗,諭問水濱三萬人英主安否”,居高臨下,恃眾壓寡,警告後金不要奪取廣甯。他接受明朝每年賞銀上百萬兩,助明對抗滿洲,並經常裘掠與金友好的科爾沁蒙古各部。喀爾喀五部貝勒原曾與努爾哈赤盟誓共同對明,但他們聽信明朝之言,受其銀兩衣帛,遂背壞誓約,“以兵助之”,經常掠金人畜財物,襲掠墩軍,獻首于明,領取獎銀。天命十一年正月甯遠之敗後,喀爾喀五部以為金兵“將盡,遂決意助明朝”,移營逼近金地,帶來嚴重威脅。南鄰朝鮮,世忠于明朝,特別是萬曆年間,明遣大軍入朝,助朝抗倭,雙方更為友好親切。薩爾滸之戰時,朝鮮發兵一萬三千隨征,後又大量收容逃入其境的遼民,供應駐于其皮島之明朝總兵毛文龍部下食糧,毛文龍由此地不斷出擊,襲掠金國腹地,鬧得金國不得安甯。簡而言之,金國處于四面受敵的困境,一旦明軍大舉進攻,蒙古察哈爾、喀爾喀、朝鮮及毛文龍,必將響應,四面圍攻,金國很難抵擋。

面臨內政外交極其惡劣的局面,受命于危難之際的皇太極,毫不畏怯,勇敢地挑起了使金國轉危為安繼續向前的重擔。他一即位,便首先在改善內部局勢穩定統治秩序上,采取了幾項大膽的關鍵性改革措施。第一,赦免欲圖叛逃之罪。天命十一年九月初五日,即登基後第四天,他頒詔國中:“凡漢官富民,從前有商議逃走,及與奸細往來者,縱有人舉首,概不究問。有已逃在外追獲者,殺無赦,有欲逃未行者,首告亦不究。”

第二,釋放莊丁為民。九月初八日汗諭:“漢民與滿洲,同居一處,多為滿洲擾害,度日艱難,命其分屯別居。”實錄編纂官就此事闡述說:“前此漢人,每十三人編一莊頭,分給滿官為奴。自上即位,念漢人給滿洲為奴,逃亡殆盡,因擇可為奴者,每備禦給八人、牛二只,余各入堡為民,選清正官管理。”①第三,停築城,禁擾民,各耕其田。九月初七、初八日,汗兩次下諭:先時明知勞民,而營建城郭修築邊牆者,以固吾疆圉也。今八旗田土移易已定,自後不再新築城郭邊牆,田土不再移改,“各糞其田”。漢人與滿洲同樣差役。貝勒大臣及其屬下人員出外之時,自備行糧,禁食民間牛羊豬雞。貝勒大臣不許騎漢官馬匹,不許取漢人鷹犬,不准勒買器物和至漢人家飲① 《清太宗實錄》卷1,頁7。

食,違者治罪。①這就根本上取消了努爾哈赤晚年鎮壓和加重剝削漢民的主要弊政,對緩和滿漢緊張關系,穩定國內秩序,恢複生產,起了很大作用。“詔下,漢官漢民皆大悅,向之思逃者皆止,奸細從此絕跡矣。”②他還起用漢官和漢人生員,初擢沈陽縣學生員范文程為游擊,召直左右,後授其為內秘書院大學士,進世職為二等甲喇章京,命其掌領機密事。出甯完我于包衣,召直文館,久預機密,屢進世職至二等甲喇章京。其後,他又以漢官俱歸併于滿洲大臣下,所有馬匹,不得乘騎,為滿官所乘,所有牲畜,不得使用,被滿官賤價強買,雖有腴田,不得耕種,終歲勤勞,“米谷仍不足食,每至鬻仆典衣以自給”,“官員病故,其妻子皆給貝勒家為奴”,故“潛通明國,書信往來”,時懷叛逃之心,因此,命令將數千名漢官漢民另編漢軍旗,將漢官拔出滿洲大臣之家,使其“得乘所有之馬,得用所畜之牲,妻子得免為奴,擇腴地而耕之,米谷得以自給”。③這樣,漢官才基本上安下心來,盡心竭力為金汗效勞。

皇太極深知,汗父以武開國,沒有武功,軍威不壯,就不能創業建國,也不能定國安邦,更不能拓疆辟地,席卷全遼,進取山海,故連續進行征蒙攻朝襲明的戰爭。

皇太極即位之後一月余,天命十一年十月初七日,遣大貝勒代善等九位貝勒,“率精銳萬人”,往征蒙古喀爾喀五部之紮魯特部,別派副將冷格里領兵六百往襲喀爾喀五部之巴林部,驅逐哨兵,縱火燎原,以張聲勢。代善等飛奔疾馳,大破紮魯特部,擒其巴克等十四位貝勒,斬殺鄂爾寨圖貝勒,“盡俘獲其子女人民牲畜而還”。冷格里等亦俘獲巴林部人馬牛駱羊四千余。

皇太極看准了林丹汗是他統一漠南蒙古的主要障礙,因此,一方面努力爭取科爾沁等部貝勒與金聯合,對付林丹汗的襲掠,分化瓦解林丹汗屬下人員,另一方面積極准備大舉進攻。蒙古奈曼、敖漢諸貝勒“因察哈爾汗不道”,于天聰元年(1627)“舉國來附”,皇太極舉行盛宴,隆重款待。喀喇沁、鄂爾多斯、阿巴亥、阿蘇特、喀爾喀諸部因不堪忍受林丹汗的欺壓掠奪,于天聰元年底至二年初,組成十余萬人的聯軍,在土默特部趙城地方(呼和浩特地區),消滅了林丹汗駐兵四萬及其派往明國張家口領賞的三千士卒,聯軍傷亡亦重。喀喇沁部要求與金結盟,皇太極欣然允諾,“刑白馬烏牛,誓告天地”,共擊林丹汗。天聰二年二月,皇太極親率精騎,在敖不倫地方(大凌河上游),飛速閃擊察哈爾所屬多羅特部落,俘獲一萬余人,挫了林丹汗銳氣。接著,他于九月,率諸貝勒大臣,統領八旗軍隊,征調聯盟、歸附的① 《清太宗實錄》卷1,頁8。

② 《清太宗實錄》卷1,頁6。

③ 《清太宗實錄》卷17,頁11。

科爾沁、喀喇沁、敖漢、奈曼及喀爾喀諸部貝勒,各率所部兵馬來會,大舉西征察哈爾,連續馳擊席爾哈、席伯圖、湯圖等處,俱克其地,又遣精騎追捕敗軍,直至興安嶺,“獲人畜無算”,一征林丹汗取得了初步勝利。

皇太極又興兵攻朝鮮。天聰元年正月初八日,他委派阿敏、岳托、濟爾哈朗等六位貝勒,統兵三萬進攻朝鮮。金兵進展迅速,連下城池,勢如破竹,不到半個月,就占領了大半個朝鮮,入據舊都平壤,迫使朝鮮國王李倧簽訂了城下之盟。誓言規定朝鮮國王尊金汗為兄,己居為弟,春秋兩季向金汗納貢,金國使臣前去,按過去接待明朝使者之例對待,不得“與滿洲記仇,修築城池,操演兵馬”,斷絕與明國的關系,只與金國往來,遼民逃入朝鮮,立即送還。若違誓言,金即發兵征討。

在皇太極勇于進取和正確指揮下,經過八旗貝勒大臣將士的奮勇沖殺和艱苦努力,僅僅兩年,便解除了四面受敵之困,國內形勢穩定,八旗勁旅再顯雄威,士氣大為振作,金國終于轉危為安了,並為下階段的迅速擴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兵逼明都天聰三年(明崇禎二年, 1629),由危轉安的金國,正處在前進路上的重要關頭。此時,攻朝已收大功,一征林丹汗初戰告捷,奈曼等部陸續來歸,國內經濟有所好轉,在平庸之輩看來,可以暫停厮殺,放馬歸山,安享太平之樂了。然而,這畢竟是膚淺之見,只有幾萬男丁的女真——滿洲,面對幅員遼闊、人口上億、擁兵百萬的明朝大皇帝,不能有絲毫的松懈,不前進,必衰弱,三十幾年過去,難免滅族滅種之禍,前車之鑒,比比皆是。好些馬背上民族曾叱咤風云,所向披靡,以少勝多,然而,曾幾何時,坐享其樂,銳氣全休,終于銷聲匿跡。此路斷不可走。

若要前進,去向何方,明與蒙古,以誰為先,金國上層人員對此頗有分歧。有的主張先攻蒙古,也有人則主攻明。攻明固然可獲大利,但困難不小,風險也大,鬧不好,再來一個甯遠之敗。天聰汗皇太極與八旗貝勒大臣經常為此窮思苦索,最後,皇太極決定,“親統大軍伐明”,並調集蒙古各部會師。

天聰三年十月十五日,大軍到達遼河,立營,蒙古科爾沁部、紮魯特部、奈曼、巴林、敖漢等部奧巴等數十貝勒相繼率兵來會。皇太極召集八旗諸貝勒大臣及外藩蒙古貝勒,商議向誰用兵。他說:明國屢背盟誓,察哈爾殘虐無道,皆當征討,“今大兵既集,所向宜何先,爾等其共議之”。與會者有的認為:“距察哈爾遼遠,人馬勞苦,宜退兵”。有的說:“大軍已動,群力已合,我軍千里而來,宜以見集兵征明”。皇太極認為應當征明,遂統大軍向明境前進。

不料,過了五天,發生了波折。十月二十日,大軍抵達喀喇沁部的青城。大貝勒代善、二貝勒莽古爾泰在行進途中秘密相議,晚上進入皇太極的禦幄,“止諸貝勒大臣于外,不令入,密議班師”。代善、莽古爾泰提出回兵的根據是,攻明太危險了。勞師遠襲,若不能進入明邊,則糧匱馬乏,欲歸不得。縱使入邊,明國會合各路兵馬圍攻,則寡不敵眾,且恐明兵自後堵截,斷絕歸路。

代善、莽古爾泰反對遠征,使皇太極十分為難。第一,兩人所論,並非毫無根據。金軍大約五萬余人,而明國僅山海關內外就駐軍十余萬,北京冊載官兵數十萬,再加上宣府、大同、山西、薊州、永平、密云、昌平、易州等鎮官兵,總數超過金兵十幾倍,確是代善所說,眾寡懸殊。三年前,大英明汗努爾哈赤統軍十三萬進攻甯遠,敗于不到兩萬人的守兵。兩年前天聰汗又率兵五六萬,再攻甯遠及錦州,又未獲勝,將士死傷甚多。如今想以五六萬之眾,越邊飛襲,千里遠征,勝負實難預料,很可能是再次失利,那時將欲歸無路。此論一傳,八旗貝勒大臣之中,定會有不少附從之人,軍心一動,戰難必勝。

第二,代善、莽古爾泰非等閑之輩,亦不是紙上談兵之人。他倆早年從征,下撫順,戰薩爾滸,取開、鐵,據遼、沈,入廣甯,身經百戰,軍功累累,代善還是具體指揮薩爾滸戰役的三軍統帥,他倆所述,應是經驗之談,不能輕易置之不理。更使皇太極為難的是,他倆是大貝勒,是“任置”天聰汗的主要人物,金國軍政大事是由他倆與二大貝勒阿敏及天聰汗共同議處的,此時阿敏留鎮沈陽,則全軍由他倆與汗共同統率,三票之中占了兩票,皇太極對此是無可奈何的。

因此,盡管皇太極高瞻遠瞻,雄才大略,決心冒險遠征,徹底扭轉戰局,但面對大貝勒代善、三貝勒莽古爾泰的反對,也不得不被迫服從其議,表示退兵。

代善、莽古爾泰見事已定,遂各回己營。守在幄前等候消息的岳讬、濟爾哈朗、薩哈廉、阿巴泰、杜度、阿濟格、豪格等貝勒方進入幄中,見汗悶悶不樂,沉默無言,岳托問道:汗與兩位大貝勒所議何事,請告,今諸將皆集于外,等待汗諭。皇太極十分失意地說道:“可令諸將歸帳,我謀既不成,何必等待”。又命文臣將欲發軍令不必宣布。岳讬等驚問何故。汗密諭:大貝勒恐深入遇險,要撤軍回遼,“固執不從”。岳讬等貝勒勸汗決計進取,于是令八固山額真至代善、莽古爾泰處商議,代善、莽古爾泰表示不堅持己見。議至子時,方定前進征明。

雨過天晴,皇太極非常高興,統領大軍迅速前進。他總結了前兩次戰爭的教訓,認為“山海關、錦州防守甚堅,徒勞我師,攻之何益!惟當深入內地,攻其無備城邑”,決定繞過堅固的甯錦防線,從明國防守松懈的喜峰口突入塞內。大軍一分為三,分別從大安口、龍井關、洪山口攻入明邊,于十月三十日會師于遵化城下,十一月初三日克城,隨即急速向北京推進。金軍勢如破竹,下薊州,越三河,略順義,破通州,二十日進逼燕都。

明帝大驚,飛詔各鎮勤王,命各路援兵均聽兵部尚書、薊遼督師袁崇煥調度。袁崇煥聞警,千里疾馳,趕到京師,部署防禦。皇太極見袁來到,知難力取,便設下反間計,指令副將高鴻中、參將鮑承先巧妙地讓被俘太監楊春“偷聽”到袁與金汗有密約,欲為內應的談話,再放跑楊春。楊春回京後,密告崇禎帝朱由檢。崇禎帝早就因袁曾與金有過吊喪議和之事及擅殺東江鎮總兵毛文龍,而頗為惱怒,京城又流言四起,誣袁召來金兵,遂相信楊春之話,于十二月初一日,捕袁入獄,八個月後並以“通虜謀叛”等罪,將袁崇煥處以磔刑,籍沒家產,兄弟、妻子流放三千里,制造了一起特大冤案。皇太極知悉妙計成功,明帝自毀長城,大喜,統軍猛攻明軍,先後擊殺明勇將武經略滿桂、副將孫祖壽等人,擒獲總兵黑云龍等將,縱掠畿內,連下遷安、灤州、永平、遵化、固安、香河等州縣,屢敗明兵,留兵駐守遵化、永平、遷安、灤州四城,于天聰四年三月初二日返回沈陽。

此戰被明人稱為“己巳之役”(己巳為金天聰三年、明崇禎二年的干支年號),曆時五月余,金兵第一次突破長城,進入明境,勢如破竹,席卷長驅,千里奔襲,直抵北京城下,討斬殺、擒獲、逼死明督師、經略、總兵、副將、巡撫多人,“每戰必勝,每攻必克”,取得了完全的成功,從此開始了金國掌握主動權、明朝步步敗退的新階段。

統一漠南為了彌補女真——滿洲人數太少的根本弱點,為了清除北方、東北方向來的威脅,為了斬斷明國右臂,皇太極加緊進行統一漠南蒙古各部的征撫工作。一方面屢派使者,招誘巴林等部歸附,另一方面,集中兵力對付察哈爾部林丹汗。天聰六年(明崇禎五年,1632)四月初一,皇太極率軍離沈陽,西征林丹汗,適值遼河水漲,人馬浮水而過,兩晝夜始渡完。沿途蒙古各部貝勒紛紛遵奉率兵從征諭旨前來相會,到十二日,來會者有喀喇沁、土默特、喀喇車里克、伊蘇忒、紮魯特、敖漢、奈曼、阿祿、巴林、科爾沁等部及北邊蒙古諸部奧巴等數十位貝勒,均獻酒獻馬,汗設大宴相待。

四月十六日,金汗召集各貝勒,嘉獎踴躍遵命之貝勒,訓斥怠緩之人。

皇太極諭:“朕以察哈爾不道,整旅往征,先期諭令爾等率本部兵來會。今爾等所領之兵,多寡不齊,遲速亦異,惟科爾沁部土謝圖額駙奧巴率來軍士甚多,又不惜所蓄馬匹,散給部眾,疾馳來會”,“足見立心誠愨,憂樂相同,朕甚嘉之”。至于舅舅吳克善的行動,則使“朕心不甚歡樂”。紮魯特部諸貝勒,“尚屬實心效力”,敖漢、奈曼諸貝勒,亦“較優,然也未為盡善”。巴林諸貝勒似尚畏懼察哈爾,且“吝惜馬匹,怠緩不前”,阿祿諸貝勒“深受林丹汗之欺凌,乃此次並不思仗朕之力以複仇,而不多發兵馬”,“僅以一旅之師勉強應命”,“應俟班師日議罪”。各貝勒皆叩首受命。這次訓諭,對激勵和鞭策蒙古踴躍從征,起了很大作用。

皇太極下令,日夜兼程,直取林丹汗住地,一舉蕩平察哈爾。四月二十二日,大軍過興安嶺,行軍已達一千三百多里(從沈陽算起)。但是,連一個察哈爾人也未看到,原來鑲黃旗固山額真達爾哈家的兩名舊蒙古人,于十八日夜間潛盜良馬六匹,飛奔察哈爾,通知金兵大舉來攻。“林丹汗聞之大懼,遍諭部眾,棄本土而奔,遣人赴歸化城(今內蒙呼和浩特),驅富民及牲畜盡渡黃河。察哈爾國人倉卒逃遁,一切輜重,皆委之而去。”①皇太極知悉此情,諭領兵諸貝勒大臣:“察哈爾知我整旅而來,必不敢交鋒,追愈急,則彼遁愈遠,我軍馬疲糧竭,不如且赴歸化城暫住”。于是大軍向歸化城前進。五月二十三日,至木魯哈喇克沁,分兵兩翼,左翼以貝勒阿濟格為帥,率科爾沁土謝圖額駙奧巴及巴林、紮魯特、喀喇沁、土默特、阿祿等部兵一萬,往掠大同、宣府邊外一帶察哈爾部民;右翼命濟爾哈朗、岳托、德格類、薩哈廉、多爾袞、多鐸、豪格等貝勒領兵二萬,往掠歸化城黃河一帶部民;汗與大貝勒代善、貝勒莽古爾泰統大軍繼進。二十七日獲悉,林丹汗聞金兵入境,驚慌失措,“盡攜部民、牲畜、財物,渡黃河以遁,所遺止窮民耳”。這一天,大軍行馳七百里,西至黃河木納漢山,東至宣府,自歸化城南及明國邊境,“所在居民逃匿者,悉俘之,歸附者,編為戶口”②。

一些蒙古人逃入明境沙河堡,皇太極致書堡中明將,索取逃人,稱:“我北征察哈爾,窮追四十一日,擒其哨卒訊之,云已星夜逃去”,“我欲收其部民,因還兵克歸化城”,“近聞察哈爾所遺人畜財物,為爾等收留,當一一歸還于我。否則,自取禍患。”明將大驚,立即送還逃入蒙古及欲賞與林丹汗之財物,計有男婦三百二十名、牲畜一千余及所賞緞布帛六千余匹。宣府守將亦將犒賞察哈爾汗所財物存在張家口者,全部獻出,計緞布及虎豹狐獺等皮共一萬二千五百匹(張)。明宣府巡撫、總兵又遵金汗諭旨,議和通市,贈獻黃金、白銀、蟒緞、布匹、茶葉數千(匹、兩、包)。六月二十四日,大軍紮營于張家口外喀喇把爾噶孫,“列三十營,聯絡四十里”。分略各路大兵,“所至村堡,悉焚其廬舍,棄其糧糗,各籍所俘獲,以聞于上,共計人口牲畜十萬有余”①。

皇太極認為此戰目的基本達到,遂統軍東返,于七月二十四日回到沈陽。此行往返萬余里,曆時三個月零二十六天,雖未生擒林丹汗,但已給其以致命打擊,逼其丟棄本土遠逃,察哈爾部分崩瓦解。林丹汗率殘部星夜逃往西藏,“臣民素苦其暴虐,抗違不行”,原有三十余萬部眾,途中逃散者十之七八。到天聰八年,無處安身東逃西遁的林丹汗,病死于青海大草灘,余部紛紛回歸,投順于金汗。天聰九年二月,多爾袞等貝勒奉諭統兵一萬,① 《清太宗實錄》卷11,頁27。

② 《清太宗實錄》卷11,頁27、34、35、36。

① 《清太宗實錄》卷12,頁5、6。

往尋林丹汗之子額哲,于四月降額哲及其母蘇泰太後,並獲元朝曆代傳國玉璽。林丹汗之妻囊囊太後,竇土門福晉,以及其他貝勒、寨桑,紛率所部來歸。漠南蒙古各部悉隸金汗之下。

皇太極深知,只靠一二次征剿和隨從效力,並不能使各部蒙古長期歸順于己,也不能僅僅依靠盟誓,而須以武力作後盾,用制度、法令來約束各部,使他們聽從金汗統轄和指揮。天聰三年正月,他頒敕諭于科爾沁、敖漢、奈曼、喀爾喀,喀喇沁,“令悉遵我朝制度”。三月,他又遣使臣赍敕,“諭歸順各部蒙古諸貝勒,申定軍令”,規定凡遇出師之時,宜踴躍爭赴,協力同心,不得遲期。若征察哈爾,凡管旗之諸貝勒,年七十以下十三以上,俱須從征,違者,罰馬一百匹駝十頭。遲三日不至約會之地,罰馬十匹。若征明國,每旗大貝勒一員、台吉二員,率精兵百人從征,違者,罰馬一千匹、駝百頭。于相約會集之地擄掠者,罰馬百匹、駝十頭。①天聰八年正月,皇太極借外藩蒙古科爾沁、敖漢、阿祿、喀喇沁、奈曼、四子部落等部貝勒來朝的機會,具體定其法例。他諭告諸貝勒:“爾蒙古諸部落,向因法制未備,陋習不除”,今與諸貝勒約定:凡貝勒奪有夫之婦配與他人者,罰馬五十匹、駝五只,其納婦之人,罰七九之數,給與原夫。奸有夫之婦,拐投別貝勒者,男婦俱論死,取其妻子牲畜,盡給原夫,如貝勒不執送,罰貝勒馬五十匹、駝五只。盔甲、綿甲、馬鬃尾無牌印,以及盔纓、纛纓、纛幅不遵金國制度者,俱罪之。②同年十月,遣使者阿什達爾漢前往蒙古,在碩翁科爾大會敖漢、奈曼、巴林、紮魯特、翁牛特、四子、吳喇忒、喀喇沁、土默特、塔賴各部管事大小諸貝勒,分定各部地界,嚴禁各部互相侵越③。第二年天聰九年二月,又編審內外喀喇沁蒙古壯丁,除盲人及手足殘廢者外,年六十歲以下、十八歲以上,俱照例編審,共編壯丁一萬六千九百五十三名,其中喀喇沁左翼旗、喀喇沁右翼旗、土默特三旗壯丁共九千一百二十三名,仍隸于滿洲八旗之內,另外七千八百三十丁,加上舊蒙古,正式編立蒙古八旗,分由阿代、達賴、恩格圖、布彥代、伊拜、蘇納、吳賴、扈什布等八人為固山額真,各旗均設梅勒章京、甲喇章京各二員。①漠南蒙古各部的統一及蒙古八旗的編立,為金國擴大了兵源,增加了兵馬,加強了滿蒙聯盟,消除了來自北方的威脅,對金國的鞏固和強大,以及對明國的征討,均起了重大作用,從此以後,金國汗便可全力攻明了。

改元崇德① 《清太宗實錄》卷5,頁2、11。

② 《清太宗實錄》卷17,頁5。

③ 《清太宗實錄》卷21,頁2—6。

① 《清太宗實錄》卷22,頁19—21。

皇太極在實現削弱和兼併明國這一主要目標方面,也取得了重大進展。

天聰五年(1631)八月,他統率八旗勁旅及外藩蒙古兵數萬,圍攻大凌河城,大敗來援明兵四萬,重重圍困,曆時三月。“城中糧竭,商賈雜役多死,存者人相食,馬斃殆盡”,守將總兵祖大壽被迫率部于十月二十八日出城投降,但隨即用計逃走,堅守錦州。天聰七年,金兵萬余取旅順。

天聰八年六月至九月,皇太極統兵九萬,繞道內蒙,從長城北部獨石口、得勝堡、龍門口、尚方堡諸口入邊,突襲宣府、大同地區,先後攻克代州、保安州、靈丘、崞縣等州縣,蹂躪宣、大地區五十余日,“禾稼盡蹂躪,廬舍盡焚毀,台堡之人俘斬甚眾”,軍威遠揚,“明之邊吏震恐”,京師戒嚴,“明國官軍曾未有一人敢出戰者”。明將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分率兵馬船炮來歸。

與此同時,他積極招撫黑龍江中上游地區索倫、虎兒哈、薩哈爾察諸部,並于天聰八年用兵于黑龍江上游地區虎兒哈各部,“盡克其地”,七千余名虎兒哈人歸順。

在提高汗權抑制貝勒這一至關重要的內政問題上,皇太極同樣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天聰二年三月,以鑲白旗旗主阿濟格貝勒為親弟多鐸說婚細故,將這位剛強、魯莽、勇敢的貝勒廢黜,改以其年僅十五歲的弟弟多爾袞繼任,減少了兩白旗對新汗的威脅。天聰四年,以二大貝勒阿敏在八九倍于己的二十萬明軍猛攻下,放棄關內遵化、永平、遷安、灤州四個孤城,而興大獄,給其定上輕君、謀位、敗退等十六大罪,將這位最危險的汗位威脅者幽禁終生,盡奪其所屬人口、奴仆、財物和牲畜,給予一向忠順于己的濟爾哈朗,使其繼為鑲藍旗旗主。

天聰五年八月,攻大凌河城時,三大貝勒莽古爾泰以本旗兵士死傷多、差役多,和皇太極論理爭辯,盛怒之下,“攬所佩刀向前,以手頻摩其柄”,被議定禦前露刃罪,革去大貝勒,降居諸貝勒之列,奪五牛錄,罰銀萬兩。第二年正月,他正式廢除汗與三位大貝勒並坐受朝的舊制,改為僅己一人南面獨坐。

天聰六年十二月莽古爾泰病故,其弟德格類繼為正藍旗旗主。九年病逝後,其屬人首告兩位貝勒及其妹莽古濟格格曾對神發誓,欲圖謀害君汗。皇太極再興大獄,誅莽古濟格格和莽古爾泰之子額必倫及其同黨屯布祿、愛巴禮與兩人之親友兄弟子侄,莽古爾泰另外六個兒子及德格類之子鄧什庫等,俱降為庶人,黜宗籍,屬下人口財產入官,以其正藍旗附入已之正黃、鑲黃兩旗。皇太極遂親領三旗,處于絕對優勢。

同年,他又召集諸貝勒、大臣,曆數大貝勒代善對君不敬之過,宣稱將杜門不出,讓諸貝勒另舉強者為汗,實際上是示意要八旗貝勒大臣議處代善。在皇太極勢力已十分強大的情況下,諸貝勒大臣當然要唯其馬首是瞻,故譴責代善欺君妄行,議革其大貝勒名號,奪十牛錄,罰銀萬兩,其子鑲紅旗旗主岳托貝勒罰銀千兩,薩哈廉貝勒罰銀二千兩,奪二牛錄。皇太極為示寬厚,命免革名號,發還其十牛錄及薩哈廉二牛錄,余依議。①在國勢增強、君汗權大的形勢下,皇太極不滿足于稱汗了,要和明帝分庭抗禮,尊稱為帝。天聰九年十二月,外藩蒙古察哈爾、科爾沁、紮賴特、杜爾伯特、郭爾羅斯、敖漢、奈曼、巴林、土默特、紮魯特、阿祿、翁牛特、喀喇車里克、喀喇沁、吳喇忒等十六國額哲等四十九位貝勒,齊至沈陽,與代善等諸貝勒議上尊號。代善等諸貝勒書寫誓詞,焚香誓告天地擁汗即帝位:“自今以後,若有二心于上,及己身雖不作亂,而兄弟輩有悖逆之事,明知隱匿,或以在上前所議國事,歸告于妻妾及不與議之閑員仆從,並云我意原欲如此,因而謗訕者,天地譴責,奪其紀算。若能竭力盡忠,當荷皇上洪慈,天地庇佑,壽命延長。”②皇太極接受了諸貝勒及外藩蒙古的勸進,允諾即帝位,但為了更添異彩,令向朝鮮國王示意,讓其擁戴。于是八和碩貝勒、十七固山大臣致書朝鮮國王說:“我皇上寬仁厚德,博施濟眾,國中就治,藩服傾心”,“以故東漸于海,西抵湯古忒,北至北海,各國歸附,內外諸藩承指響風,無有背恩義違法令者,大軍所指,北討西征,無不如志,是皆合天意順人心之所欲也”,故我等謁誠擁戴,敬奉尊號。蒙古十六國額哲等四十九位貝勒亦致書朝王,望其遣使勸進。③一切准備就緒,天聰十年四月十一日舉行稱帝登極大典。大貝勒代善等諸貝勒、滿洲八旗蒙古八旗固山額真、六部大臣、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外藩四十九位蒙古貝勒,以及滿蒙漢文武官員,齊集一堂,恭請天聰汗皇太極稱尊號,遂“建國號曰大清,改元為崇德元年”,尊汗為“寬溫仁聖皇帝”。隨即分敘諸兄弟子侄軍功,他封大貝勒代善為和碩兄禮親王,濟爾哈朗、多爾袞、多鐸、豪格、岳托分別為和碩鄭、睿、豫、肅、成親王,阿濟格為多羅武英郡王。分敘外藩蒙古諸貝勒軍功,封巴達禮、吳克善、額哲為和碩親王,布塔齊等為郡王、貝勒。封都元帥孔有德為恭順王,總兵官耿仲明為懷順王,總兵官尚可喜為智順王,通稱“三順王”。

在此前後,定族名為滿洲,廢諸申(女真)舊稱,改文館為內三院,即內國史院、內秘書院、內弘文院。又定宮殿名,中宮為清甯宮,東宮為關雎宮,西宮為麟趾宮,次東宮為衍慶宮,次西宮為永福宮。強大的大清國寬溫仁聖皇帝正式與明朝大皇帝分庭抗禮了。

① 《清太宗實錄》卷25,頁10—21;卷26,頁10。

② 《清太宗實錄》卷26,頁31。

③ 《清太宗實錄》卷27,頁11—15。

第二節無敵軍威深入腹地崇德元年(明崇禎九年,1636),清寬溫仁聖皇帝皇太極稱帝伊始,便為大清國的擴展作出了兩大抉擇,一是進軍京畿,二是親征朝鮮。

崇德元年五月二十七日,皇太極已出師征明。禦翔鳳閣,召睿親王多爾袞、豫親王多鐸、肅親王豪格、成親王岳讬及出征主帥英郡王阿濟格和文武大臣,曉諭用兵事宜,要求諸將公議而行,城池能克則取,不能取則不取,所掠人畜,不許爭搶,平均分取,師行宜速勿緩,“彼處漢人,若出城野戰,破之甚易”。即此戰主要為掠取人畜財物,殘破明地,不在于攻克堅城。阿濟格等遵命,于五月三十日出發。皇太極又派多爾袞、多鐸等率軍進兵山海關,以牽制關甯明軍,協助英王入邊。

六月二十七日,阿濟格統率八萬大軍,分三路先後進入獨石口,七月五日會師于京畿延慶州,連敗明軍七次,俘獲人畜一萬五千余。明崇禎帝急令京城戒嚴,重兵防守紫荊關等處,力圖阻止清軍從山西而來由西山進京。阿濟格卻出乎明帝所料,竟不走山西,而經延慶入居庸關,逼近西山,移屯沙河、清河,隨即連續進攻或攻克寶坻、定興、昌平、房山、涿州、固安、文安、永清、漷縣(通縣)、遂安、雄縣、安州、定州、香河、順義。最後,趨京城北,至懷柔、大安,分屯密云、平谷,遍蹂畿內,九月初一出冷口而還。清軍將士獲勝歡欣,“俱豔飾乘騎,奏樂凱歸”,還砍塞上柏樹大書:“各官免送”,扔于道上,嘲弄明將吏膽怯畏戰。

明軍督師兵部尚書張鳳翼、宣大總督梁廷棟,身負重任,擁兵十余萬,卻畏敵如虎,不敢迎戰,屢遭言官彈劾,日服大黃藥求死,致上行下效,將多閉城不出,或待清軍歸時,尾隨相“送”,腐朽衰弱,不堪一擊。

九月二十八日,阿濟格統軍返抵沈陽,皇太極出地載門十里外親迎。阿濟格率眾將跪捧獻捷表文。大學士范文程跪讀表文:“攻克明國邊城,長驅而入,燕京附近疆土,縱兵馳突,凡克城十二,摧敵陣五十八,俘獲人畜十八萬,生擒總兵巢丕昌等。我國出征將士,全軍奏凱而歸。”①皇太極大喜,設宴賞賜將士。

過了兩年,皇太極于崇德三年八月,又發動第四次征明戰爭,目的仍是掠奪人畜財物,摧殘明國實力。八月二十三日,他命睿親王多爾袞為奉命大將軍,統左翼軍,貝勒岳讬為揚武大將軍,統右翼軍,貝勒杜度等相副,兩路征明。他領兵渡大凌河,牽制山海關守兵。

八月二十七日,岳讬率右翼軍先行,九月二十二日從密云北邊牆子嶺,毀壞長城,破邊牆入邊,斬殺明薊遼總督吳阿衡。多爾袞統軍于九月初四離① 《清太宗實錄》卷31,頁7。

沈陽,二十八日于青山關毀邊牆而入,兩軍在京郊通州會師,然後繞過北京,至涿州,兵分八路向西前進,一路順太行山,一路沿運河,六路在太行山與黃河之間並進。

明崇禎帝大驚,京師戒嚴,詔天下勤王,以宣大總督盧象昇督天下勤王兵。盧象昇進士出身,膽略過人,善騎射,嫻將略,能治軍,屢與農民軍交鋒,因功從大名知府連續擢升,崇禎九年(金天聰八年)任至宣大山西總督。此時奉詔督師,三受尚方劍,誓死抗清。若明帝能倚盧用兵,事尚可為,然而盧主戰,兵部尚書楊嗣昌、總監軍太監高起潛順帝意主和,楊、高兩人多方阻撓,使盧之用兵計議無法實現。楊、高並說動皇上,將援兵一分為二,盧象昇督宣府、大同、山西三總兵楊國柱、王樸、虎大威之二萬兵,關、甯諸路大軍數萬皆歸高起潛。楊嗣昌進大學士陳新甲為兵部尚書,命大學士劉宇亮督師,又將盧之兵分與陳,盧只剩下殘兵五千,保定巡撫張其平還拒不發餉。

盧象昇見危不驚,提饑疲殘卒宿野外。他原曾任職之大名、廣平、順德三府父老聞悉,齊叩軍門請盧轉駐廣、順待機克敵,說:“明公出萬死不顧一生之計為天下先,乃奸臣在內,孤忠見嫉”,“棲遲絕野,一飽無時”,“明公誠從愚計,移軍廣順,召集義師。三郡子弟喜公之來,皆以昔非公死賊,今非公死兵,同心戮力,一呼而裹糧從者可十萬,孰與只臂無援,立而就死者”。盧象昇感動流淚,泣告父老說:深感父老恩義,然今分疲卒五千,“大敵西沖,援師東隔,事由中制,食盡力窮,旦夕死矣,無徒累爾父老為也”。“眾號泣雷動,各攜床頭斗粟餉軍,或貽棗一升,曰:公煮為糧”。十二月十一日,盧領兵至蒿水橋,被清軍數萬包圍,僅距此地五十里之高起潛擁兵數萬,拒不應援。“象昇督兵疾戰,呼聲動天,自辰迄未,炮盡矢窮”,擊殺數十人,身中四矢三刃而陣亡。其仆懼清兵殘破其尸,而伏其上,背負二十四矢而死,全軍盡沒。①高起潛率部逃走時,入伏大敗,從此明軍不敢接戰,只是遠遠尾隨而行。

清軍勢如破竹,轉掠二千里,曆時五月,于崇德四年三月出關。此役攻克號稱中原一大都會的濟南城,先後敗敵五十七陣,攻陷直隸山東順義、文安、慶云、博野、慶都、高唐、曆城、泰安等七十余城,俘獲人畜四十六萬及黃金白銀九十八萬余兩,擊殺兩名總督及守備以上官員一百余人,生擒明親王朱由樞及郡王、監軍太監等人。明僅濟南省城,死尸即達十三萬具,全城財物焚掠一空。自京郊慶都、新樂、真定、欒城、柏鄉、內丘,至順德,行程千里,“一望荊榛,四郊瓦礫”,整個畿南郡邑,“民亡之十九”,中原地區的生產力遭到巨大破壞。

此時,清軍右翼兵主帥揚武大將軍、鑲紅旗旗主岳讬貝勒及其弟輔國公瑪瞻病歿于軍中。

① 《明史》卷261《盧象昇傳》。

在此之前,崇德元年十二月初,皇太極統率大軍親征朝鮮,勢如破竹,月底即攻克朝鮮都城漢城,逼迫國王李倧接受投降稱臣條約,規定:斷絕與明朝一切關系,奉大清正朔,每年進貢一次,貢納金銀、水牛角、豹皮、鹿皮、茶葉、紙、席、布、米等物,每年三大節及喜喪等事,均行貢獻禮,往來禮儀,均照明朝舊例實行。李倧之長子及另一子和諸大臣子弟作為人質,常駐沈陽,懲辦主戰大臣。從此,清朝從根本上解除了後顧之憂,而且從朝鮮獲得了大量人員物資,進一步增強了國力。

松錦決戰崇德五年(1640)起,皇太極又發動了松錦之役,以消滅明朝主力。錦州,是明國遼西軍事重鎮,城南十八里是松山,西南四十里是杏山,杏山西南二十里為塔山城,杏山、松山、塔山三城如衛星一樣護衛錦州。另一重鎮甯遠在錦州西一百二十里,為錦州後盾,甯遠、錦州不下,山海關斷難攻克。史家對此形勢評論說:清軍屢次入塞,而不能得獲明尺寸之地,“皆由山海關阻隔,而欲取關,非先取關外四城不可”①。

此時錦州守將是明國第一勇將掛征遼前鋒將軍印的總兵官祖大壽,他據城固守,城堅炮利,清軍屢攻不克。

皇太極根據曆次攻錦的經驗,決定采取長期圍攻的方針,崇德五年三月,命和碩鄭親王濟爾哈朗、貝勒多鐸統軍往圍,三月一換。經過一年的圍困,守錦州外城的蒙古貝勒諾木齊等密約降清,濟爾哈朗率軍攻取了外城。蒙古將士、家屬六千二百余人投降。

明崇禎帝朱由檢大驚,立催薊遼總督洪承疇督兵來援。洪承疇,進士出身,因鎮壓農民軍有功,從督糧參政一躍而為陝西三邊總督,兵部尚書,兼督河南、山西、陝西、四川、湖廣軍務,隨改薊遼總督,率東協總兵曹變蛟、遼東總兵王廷臣、薊州總兵白廣恩、山海總兵馬科、甯遠總兵吳三桂、宣府總兵楊國柱、大同總兵王樸、密云總兵唐通,統兵十三萬,于八月初抵達松山,與錦州守軍相呼應,充分發揮大炮的長處,“于南山向北放炮,祖大壽從城頭向南放炮”,清軍“存身無地”,勢甚危急,立即向清帝報告。①皇太極聞悉圍錦清軍“屢戰敗衄,勢將敗北”,決定全力以赴,“悉索沈中人丁,而赴錦州”,于十九日抵達松山附近的戚家堡。

明兵環松山城紮營,步兵立大營七座,駐紮于乳峰山與松山之間,營寨林立,旌旗翻飛,戰馬嘶鳴,陣容嚴整,圍錦之清軍見到明兵如此逼人的氣勢,無不“大駭”。②① 魏源:《聖武記》卷1。四城系指錦州、松山、杏山、塔山。

① 計六奇:《明季北略》卷18《洪承疇降清》。

② 計六奇:《明季北略》卷18《洪承疇降清》。

皇太極登山崗觀看明軍陣式,“見洪陣嚴整,歎曰:人言承疇善用兵,信然,宜我諸將憚之也”。他看了很久,苦苦思索,見明軍是“大眾集前,後隊頗疏”,便想出了破敵之法,對諸將說:“此陣有前權而無後守,可破也。”他根據明軍首尾不相顧的弱點,定下掘壕圍困斷敵糧道之法,壕深八尺,上廣一丈二尺,下極狹窄,僅可容趾,“馬不能渡,人不能登,有墮者,無著足處,不得躍起”。在二十日這一天里,清軍拼命掘壕,從錦州西面往南,穿越松山、杏山之間的通道,一直到海口,連掘三道大壕,將明軍包圍起來,切斷了其與後方的一切聯系和糧餉供應。二十一日,洪承疇統兵進攻,雙方激戰,明軍未能闖壕。

此時,論兵力,雙方人數相當,明軍火器遠遠超過清軍,本可以決一雌雄,尤其是又已被清軍斷絕了後路,只有拼死厮殺,方能死中求生,正是處于置之死地而後生的境遇,照說這八大總兵官應當督兵奮戰了。可是,十幾年來的連戰連敗,朝廷腐朽無能,調度無方,有功不賞,有過不罰,各級將領早已喪失斗志,唯知保命逃竄。

由于明帝不顧實情一味催促,洪承疇被迫放棄了“且戰且守”的“持久之策”,率兵匆匆趕來,此時僅有三天軍糧,眼看糧道斷絕,將士大為恐慌,多有逃跑之心。在此危急時刻,久經征戰的洪承疇召集諸將會議,提出決戰突圍方針說:“(諸將)當各敕本部力戰,予身執桴鼓以從事,解圍在此一舉。”但諸將膽怯,不願死戰,主張逃回甯遠。力主速戰昏庸無能的兵部尚書陳新甲之親信監軍張若麒也反對決戰,希望撤回甯遠,這進一步渙散了將士斗志。洪承疇無可奈何,只好下令于明日突圍,說:“往時諸君俱矢報效,今正其會。雖糧盡被圍,應明告吏卒:守亦死,戰亦死,如戰或許死中求生。不肖決意孤注一擲,明天望諸君悉力而為。”①他分遣八總兵為左右路,准備于明日死戰突圍。皇太極于交戰之後料定,明兵缺糧,“今夜敵軍必遁”,分遣王公將領進入汛地,阻截明兵。二十一日晚初更時分,明大同總兵王樸率先逃跑,甯遠總兵吳三桂、山海總兵馬科、密云總兵唐通、宣府總兵李輔明、薊州總兵白廣恩等五鎮將帥亦爭相馳逃,“且戰且闖,各兵散亂,黑夜難認”,步騎大亂,自相蹂踐,弓甲棄于遍野。清軍乘勢追殺,至二十九日,計斬殺明兵五萬余人,獲馬七千余匹、甲胄九千余副,“明兵自杏山,南至塔山,赴海死者甚眾,所棄馬匹甲胄以數萬計,海中浮尸漂蕩,多如鵝鹜”。①吳三桂等六鎮殘兵敗將分別逃入杏山、甯遠,洪承疇與總兵曹變蛟、王廷臣率部撤入松山,清軍分圍錦州四城,至第二年三月,相繼攻下塔山、松山、杏山,降錦州,生擒洪承疇及遼東巡撫丘民仰、總兵曹變蛟、王廷臣等人,祖大壽降。決定明清命運的松錦大戰,以清兵大勝、明軍徹底失敗而結束,為清軍入主中原奠定了堅實基礎。

① 計六奇:《明季北略》卷18《洪承疇降清》。

① 《清太宗實錄》卷57,頁21—29。

第三章入主中原第一節君臨天下山海大戰皇太極于松錦大捷後,又在崇德七年(明崇禎十五年, 1642)十月,遣奉命大將軍阿巴泰貝勒統滿蒙漢八旗軍約五萬人,及外藩蒙古科爾沁等部士卒約五萬人征明,掠奪人畜財物,消耗明的國力。清軍于十一月入邊,明帝雖調集援兵四十萬,但分轄于四總督、六巡撫和八總兵,事權不一,將怯士疲,不敢迎戰。清軍所向無敵,縱橫直隸、山東,連敗明兵三十九次,生擒魯王等六王和五員總兵及大批官將,攻克兗州、順德、河間三府十八州六十七縣,兵逼燕京,抵密云,俘獲人畜九十二萬。①正當進取中原的准備工作順利進行時,皇太極于崇德八年八月初九病逝。經過五天的激烈爭斗,睿親王多爾袞提議立皇九子福臨繼位,自己與鄭親王濟爾哈朗輔政,禮親王代善等王公贊同,六齡幼童福臨便于八月二十六日登上篤恭殿寶座,成為大清國新皇上,以明年為順治元年。

順治元年(明崇禎十七年,1644)四月初九,攝政王、奉命大將軍多爾袞,率豫郡王多鐸、英郡王阿濟格等八旗王公將領與“三順王”孔有德等將士離沈,進軍明國。

此時清軍,訓練有素,騎射嫻熟,久經征戰,屢敗明軍,是一支威力強大所向無敵的勁旅,要想進入關內,問鼎中原,是可以試一試的。但是,能否最後奪取成功,君臨全國,長期統治下去,仍屬疑問。其根本弱點是人丁太少,敵手太多。

此時清軍面臨三大對手,明朝軍隊和李自成、張獻忠。明朝雖已腐朽,崇禎帝朱由檢已于三月十九日自縊于煤山(今北京景山,清尚不知曉此事),但畢竟曾擁兵百萬,明朝將士和朱明宗室定會集兵相戰。更難以應付的兩個對手是李自成和張獻忠,分別領導的大順、大西農民軍。大順、大西軍南征北伐十余年,兵強將勇,聲勢浩大。明崇禎十七年正月初一,李自成建都西安,即王位,國號大順,年號永昌,設天祐殿大學士,置六政府尚書,恢複五等爵,封劉宗敏、田見秀等侯、伯、子、男一百六十余人。

李自成善用兵,勤操練,軍紀嚴明。《明史》稱其:“精兵一人,主芻、掌械、執爂者十人。軍令不得藏白金,過城邑不得室處,妻子外不得攜他婦人,寢輿悉用單布幕。綿甲厚百層,矢炮不能入。一兵卒馬三四匹。..軍止,即出較騎射,曰站隊。夜四鼓,蓐食以聽令。所過崇崗峻坂,騰馬直上。水惟黃河,若淮、泗、涇、渭,則萬眾翹足馬背,或抱鬣緣尾,呼風而渡,① 《清太宗實錄》卷65,頁25。

馬蹄所壅閼,水為不流。臨陣,列馬三萬,名三堵牆。..久戰不勝,馬兵佯敗誘官兵,步卒長槍三萬,擊刺若飛,馬兵回擊,無不大勝。”李自成領有馬兵六十萬步兵四十萬,驍將云集,如劉宗敏、李岩、賀錦、劉芳亮、高一功、劉體純、袁宗第、馬世堯、郝搖旗等等,皆武藝高強,身經百戰,臨陣沖殺,勢不可擋,官兵見之無不喪膽。李自成率軍于二月渡河西征,三月十七日進圍北京,十九日崇禎帝朱由檢自縊。李自成著氈笠縹衣,乘烏駁馬,入承天門,登皇極殿,明降臣入賀,叩拜新主。李自成遣官招撫各地,管轄了陝西、山西、河南、山東、河北及湖廣部分州縣。張獻忠據四川,稱大西國王,統兵五六十萬,孫可望、李定國、劉文秀、艾能奇等將皆系久經征戰的猛將。清軍怎樣對付這擁兵一百五六十萬的強敵?

雙方相比,清軍人數太少了。此時,滿洲八旗有三百一十個佐領,蒙古八旗一百一十八個佐領,漢軍八旗一百六十四個佐領,按每佐領平均為二百丁的規定計算,滿洲男丁約有六萬二千丁,加上蒙古二萬三千丁、漢軍三萬三千丁,一共才十二萬丁左右。多爾袞出征時,“統率滿洲、蒙古兵三之二,及漢軍、恭順王等三王、續順公兵”①。據此,滿兵為四萬一千余名,蒙古兵一萬六千名,漢軍三萬三千名,三順王、續順公四部有兵二萬,加上八旗包衣兵和外藩蒙古兵,也不過十二萬人。多爾袞要以這四萬滿洲壯士為核心,去消滅六七十倍于己的明兵和農民軍,確是難而又難,甚至可以說這是根本辦不到的事。

然而,曆史竟是如此的令人不可思議。當時,滿族正在蓬勃興起,富有進取精神,年方而立的攝政王多爾袞,充分吸取了本民族這一優點,而且加以發展,不畏艱險,施用巧計,勇往直前,毅然統兵向山海關殺去。他乘明甯遠總兵官平西伯吳三桂初降大順繼而複叛遭到農民軍重重包圍即將覆滅之際,逼降吳三桂,安然入關,並于四月二十二日在吳軍拚死厮殺,農民軍疲憊不防之時刻,統軍猛攻,大敗李自成于山海關,乘勝追擊,五月初二日進入北京。九月十九日幼主福臨抵達京師,十月初一舉行定鼎燕京登極大典,原來偏主一隅的遼東汗福臨,一躍而為入主中原的新皇帝,清政府正式成為明朝之後的新的全國性政權。

九州一統攝政王多爾袞雖然實現了兄長皇太極多年夢寐以求入主中原的願望,進了北京,端坐金鑾寶殿,頻降聖諭,可是處境並不妙,甚至可以說是荊棘遍地,危機四伏,寶座時有傾覆之可能。

首先是反清兵將二三百萬,勢力相當強大。此時,清政府只轄有遼甯、吉林、黑龍江及河北部分州縣,其他六分之五以上的國土分屬大順、大西和① 《清世祖實錄》卷4,頁9。

南明諸王。李自成退據陝西,轄有陝、甘、晉、豫諸省與河北一些州縣,張獻忠主宰天府之國,南明福王朱由崧建都江甯,其江北四鎮有兵數十萬,湖廣左良玉水陸士卒八十萬,浙、閩、粵、桂、魯、贛、皖等省仍奉明朝正朔,各地反清武裝風起云湧。他們曾不止一次地給予清朝重大打擊。大西軍勇將李定國曾大敗清軍,“兩蹶名王”,斬清定遠大將軍敬謹親王尼堪,逼定南王孔有德自盡。南明延平郡王鄭成功統率水陸兵士十余萬圍困南京,使“東南大震,軍報阻絕”,清帝幾乎想遷都遼甯回居舊地。

清帝用于對付這二三百萬敵對勢力的滿洲人員,卻少得可憐。經過幾年激烈征戰,滿洲八旗男丁不僅沒有隨著歲月的推移而滋生增殖,反而不斷減少。入關前夕,還有六萬余丁,順治五年只剩下五萬五千三百三十丁,少了十分之一,過了九年,又減至四萬九千六百九十五丁,又減少了十分之一。即使加上蒙古八旗、漢軍八旗四萬余丁,也只有十萬丁左右,就算是全部男丁均披甲為兵,也很難戰勝二三十倍于己的反清士卒。而且,即使馬上得了天下,全國有一千四百余府廳州縣,直徑萬余里,這十萬軍隊分駐各地,每縣不足百人,怎能堅持統治下去,清王朝怎能長治久安?

其次,民貧國窮,動蕩不穩。明末清初的長期戰亂和封建統治階級對人民的殘酷盤剝,以及災害頻仍,嚴重地破壞了生產力。社會混亂,田園荒蕪,百業凋敝,人口大量死亡流移,直到順治八年(1651),官方簿冊所載全國戶口才一千零六十三萬余丁,田地山蕩二百九十萬余頃,比七十三年前明萬曆六年的田地,減少了四百多萬頃。與此相應的是,政府財政極其困難。清軍多路出擊,甲胄弓箭刀槍馬匹和糧草,花費很大,而人丁田地減少,使田賦丁稅商稅收入劇減。順治八、九年,每歲僅收賦稅一千四百八十余萬兩,各路兵餉卻歲需一千三百余萬兩,加上八旗王公和文武官員俸祿二百余萬,每年缺銀八十七萬余兩。此後更是每況愈下,順治十三年以後,軍費激增,每年用銀二千四百萬兩,而一年所入,除去各省不得不留存少數銀兩外,朝廷歲入只有一千九百六十萬兩,兵餉缺額達四百四十萬兩,再加上王祿、官俸、河工、賑災等必需用費數百萬,清廷確實陷入入不敷出、財源枯竭、民貧國窮、司農乏策的深淵。

盡管面臨萬分險惡的局勢,攝政王多爾袞、清帝福臨及其親近王公大臣,卻毫不畏懼,知難而進,想盡辦法,以五萬左右滿洲兵丁為核心,加上蒙古漢軍八旗與外藩蒙古,充分利用較早歸降的平西王吳三桂等漢兵,總共約有二十萬人,先後消滅大順、大西、南明二百多萬軍隊,到順治十六年,南明永曆帝朱由榔逃入緬甸,除大順軍余部“夔東十三家軍”堅持川東荊襄地區抗清外,全國盡隸清朝。農業生產也逐漸恢複,手工業、商業有了進步,人丁增多,耕地擴大,順治十八年民田增至五百四十九萬余頃,比十年前將近增加了一倍。愛新覺羅江山才算鞏固下來。

第二節既沿明制又增新章“滿洲根本”

入關之前,天聰汗、寬溫仁聖皇帝皇太極已仿照明制,設內三院和六部,順治元年(1644)五月攝政王多爾袞進京後,基本上繼承了明朝的政治、經濟、文化、外交等方面的制度。中央機構是三院八衙門,即內國史院、內秘書院、內弘文院和吏、戶、禮、兵、刑、工六部與都察院、理藩院,順治十五年改內三院為內閣。地方機構亦襲明制,但總督、巡撫由明朝的臨時性質改為常設官職,省之下有府、州、縣,分設知府、知州、知縣,另外還有分巡道、守道。

多爾袞在基本沿襲明制的同時,為了鞏固滿洲王公貴族的最高統治地位和對全國的統治,確立了“首崇滿洲”或稱“滿洲根本”的基本國策。這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其一,議政王大臣會議,權力很大,地位很高。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成員,主要是滿洲王公大臣,也有少數蒙古人員,漢官不能當議政大臣,除范文程、甯完我系經帝特授外,漢軍旗人也不能擔任議政大臣。宗室親王和多數郡王是議政王,一些貝勒、貝子、公也奉旨參與議政,滿洲、蒙古八旗開國元勳及其子弟,如弘毅公額亦都之子三等公、和碩額駙圖爾格、其弟二等伯伊爾登,直義公費英東之子一等公圖賴,棟鄂額駙、三等公何和禮之子二等伯都類,武勳王揚古利之子超品公塔瞻、孫一等公愛星阿,恩格德爾額駙之子一等公額爾克戴青,多羅額駙、二等公英俄爾岱等人,或系固山額真、尚書,或任議政大臣,皆是議政王大臣會議成員。清初軍國大政,系在攝政王和後來的順治帝福臨的主持下,讓議政王召集參與議政的貝勒、貝子、宗室公及議政大臣商議,報攝政王、順治帝審批,多系依議而行。議政王大臣會議之權力和地位,遠逾于內三院或內閣。

其二,八旗軍是清皇朝的主要軍事支柱。多爾袞雖然設立了綠營兵,人數超過了八旗軍,但八旗軍仍是清軍的核心力量,得到了很大的加強。順治年間定制,北京八旗設驍騎營(入關前的阿禮哈超哈營,即馬兵營)、前鋒營(原之噶布什賢超哈營)、護軍營(過去的巴牙喇營)、步兵營,從八旗各佐領下正丁中僉選驍騎、護軍、前鋒、親軍、步兵,分別總隸于都統、護軍統領、前鋒統領及步軍統領,都統等官以下又分設參領、佐領等職。另設領侍衛府,由領侍衛內大臣等官統轄侍衛、親軍二千余人。各地重要城市,則遣八旗將士駐戍,稱駐防八旗,官兵數萬,分別屯駐奉天、畿輔、豫、江、浙、陝、甘、魯、晉等省,後增駐閩、粵等地。八旗軍隊的總的職責是“環拱宸極,綏靖疆域”。北京八旗軍約十萬人,除奉命出征外,主要是“宿衛扈從”,即保衛皇宮,保衛京師,隨侍和保衛皇上出巡。遇有重大征戰,攝政王、順治帝派遣滿洲王公大臣統領北京八旗兵出討,如靖遠大將軍英親王阿濟格、肅親王豪格,定國大將軍豫親王多鐸,定遠大將軍鄭親王濟爾哈朗,敬謹親王尼堪,世子濟度,安遠大將軍信郡王多尼,平南大將軍貝勒勒克德渾,征南大將軍貝勒博洛、一等公譚泰,甯南靖寇大將軍貝子洛托、一等子陳泰,定西大將軍內大臣固山額真何洛會,皆曾領兵分征,為統一全國立下了功勞。故《清史稿》在諸王列傳中贊諸王開國之功說:“國初開創,櫛風沐雨,以百戰定天下,系諸王是庸。”清帝福臨也嘉慰滿洲將士建國之功勳和辛勞,說:“嗟爾將士等,披堅執銳,露宿風餐,汗馬血戰,出百死一生,以開拓天下。”①其三,諸王管理部院,滿官權大。皇太極于天聰五年(1631)設六部時,即讓諸貝勒分管各部。崇德八年(1643)十二月攝政王多爾袞曾罷王公管理部院之制,後又命端重親王博洛、巽親王滿達海、敬謹親王尼堪同理六部事務,順治八年正月福臨親政後又恢複諸王管部舊制,一年以後才廢除。吏、戶、禮、兵、刑、工六部開始只有滿尚書,順治五年七月始設漢尚書,且部印俱由滿尚書掌握。管理蒙古等民族事務的理藩院,尚書、侍郎皆是滿洲、蒙古人員,漢官不能擔任。八旗王公大臣掌握了治政統軍之權,是清朝的核心統治集團。

“滿漢一家”

攝政王多爾袞、順治帝福臨雖然盡力維護滿洲貴族特權,“首崇滿洲”,但只憑區區一二千名八旗王公大臣和五六萬滿洲男丁,無論如何也不能消滅二三百萬名抗清將士和統治上億漢民,必須實行“以漢治漢”政策,因而多次宣稱“滿漢一家”。早在順治元年(1644)四月初清軍征明前夕,內秘書院大學士范文程上書攝政王陳述奪天下安江山之計時,便著重強調要實行“官仍其職,民複其業,錄其賢能,恤其無告”的根本性政策。多爾袞采納了這一至關重要的建議,予以付諸實施。所謂“滿漢一家”,最主要體現在爭取漢人官員紳衿上,即極力籠絡爭取漢族上層人員為清帝效勞。順治元年五月初二日多爾袞乘輦于武英殿升座,第二日即連下兩道諭旨,宣布:招撫檄文到日剃發歸順者,“地方官各升一級”,“各衙門官員,俱照舊錄用”,“隱居山林者,亦具以聞,仍以原官錄用”。不久又諭令“在京內閣六部都察院等衙門官員,俱以原官,同滿官一體辦事”,遣人以書征召故明大學士馮銓,授其以大學士原銜入內院佐理機務。明順天巡撫宋權,降後初任原職,順治三年升任國史院大學士。兵部侍郎金之俊降後仍為故官,順治五年擢工部尚書,後連任八年大學士。王永吉、胡世安、黨崇雅分別以總督、侍郎、少詹事擢授尚書、大學士。

多爾袞還超級提升一批原來明朝中等官員和文人,授以尚書、大學士等職。原明戶部郎中衛周祚、編修高爾儼、庶吉士張端、庶吉士成克鞏、都給① 《清世祖實錄》卷87,頁7。

事中陳名夏、中允陳之遴、編修劉正宗、進士杜立德等,皆陸續分任尚書、侍郎等要職,最後均擢任大學士。

多爾袞、福臨特別重視入清以來考中進士的漢族士子,予以破格提升。

順治元年即宣布繼續實行科舉制,考試文人。順治三年狀元傅以漸、四年狀元呂宮、進士馮溥、王熙,皆任至大學士,王熙還特受清帝寵信,命其撰寫遺詔。

多爾袞又規定,內閣六部均設滿缺漢缺,任滿洲、漢人、漢軍旗人為尚書、侍郎、大學士。地方總督、巡撫及其以下官員,亦是滿漢兼用,但清初以漢官為多。

“滿漢一家”之另一重要體現是綠營兵的設立。區區滿洲數萬男丁,難以肩負“拱衛宸極,綏靖疆域”之重任,必須“以漢治漢”,即用漢將漢兵協助,尤其是平時轄治地方之責,更得依靠漢兵來完成,兼之,安插降清之上百萬將士,亦需有其用武之地。從順治元年起,清政府便陸續在各省設立綠營官兵,將士主要是漢人,也有少數滿、蒙、回人員。各省皆有綠營兵,其統帥是該省或一二三省合在一起的總督及無總督之省的巡撫。他們算是文官編制。至于日常操練、管轄和防戍,則由武職官員負責。綠營武官中官階最高的將領是提督,官階從一品,或專設,或由巡撫兼任,後來各行省共有十四員提督。其下是總兵官,官階正二品,為一鎮之主,共六十六員。再下則是副將、參將、游擊、都司、守備、千總、把總等官,約六千余員。順治年間,各省綠營兵約有六七十萬名,後減少至五六十萬。

多爾袞多次宣諭“滿漢一家”之事,要求“滿漢一家,同享升平”。他還為使滿漢官民“各相親睦”,下諭允許滿漢官員互通婚姻。他諭告禮部:“方今天下一家,滿漢官民,皆朕臣子,欲其各相親睦,莫若使之締結婚姻,自後滿漢官民,有欲聯姻好者聽之。”①通過“滿漢一家”政策,吸收了大批漢官、漢士、漢將、漢兵,他們遵循帝旨國法,治理京內外各級衙門事務,轄束人民,征賦僉役,從征厮殺,為統一全國,安定九州,鞏固清朝統治,起了很大作用。

革除“三餉”,整飭吏治明朝萬曆末年以後,橫征暴斂,大增賦稅。“遼餉”每畝田賦增收白銀一分二厘,共銀六百六十萬兩,“剿餉”二百八十萬兩,“練餉”七百三十萬兩,“三餉”加派每年多達一千六百余萬兩,倍于正額,且餉外有餉,“三餉歲額二千三百余萬”,又超過“三餉”正額六七百萬兩,其他苛捐雜稅亦多如牛毛,百姓實在活不下去了,故官兵愈剿“盜”愈多,“民越窮而寇越起”。

① 《清世祖實錄》卷40,頁11。

聰睿的多爾袞深知此情,于順治元年七月十七日發布“大清國攝政王令旨”,向全國人民宣布取消明末加派。其諭說:諭官吏軍民人等知道:予聞德惟善政,政在養民,養民之道,必省刑罰,薄稅斂,然後風俗醇而民生遂。..前朝弊政,厲民最甚者,莫如加派遼餉,以致民窮盜起,而複加剿餉,再為各邊抽練,而複加練餉。惟此三餉,數倍正供,苦累小民,剔脂刮髓,遠者二十余年,近者十余年,天下嗷嗷,朝不及夕。更有召買糧料,名為當官平市,實則計畝加征,初議准作正糧,繼而不肯銷算。..予哀爾百姓困窮,..為爾下民請命,自順治元年為始,凡正額之外,一切加派,如遼餉、剿餉、練餉,及召買米豆,盡行蠲免。①過了兩個多月,他又在福臨登極詔書中重申:“地畝錢糧俱照前朝《會計錄》原額,自順治元年五月初一日起,按畝征解。凡加派遼餉、新餉、練餉、召買等項,悉行蠲免。”②雖然由于軍費巨大,財政困難,順治四年起,以遼餉系于萬曆年間加派為借口,而未免除,只取消了剿餉、練餉,州縣也常私自另外科派,多爾袞還為了在邊外建避暑城,于順治七年七月諭令加派直隸、山西、浙江、山東、江南(江蘇、安徽)、河南、湖廣、江西、陝西九省錢糧二百五十萬兩,但順治八年世祖福臨親政後,即諭停此派,此後清廷定制不得增收田賦。

多爾袞還對貪官汙吏加以懲治,對吏治有所整飭。他于進京之後半月,便諭令諸王及文武官員“宜各殫忠誠,永保富貴,有貪婪不檢自蹈罪愆者,雖有功不敘”,並諭兵部:“明朝之破壞,俱由貪黷成風”,今後必須“改弦易轍,各勵清忠”①。過了二十多天,順治元年六月二十日,他又諭告眾官民:“明國之所以傾覆者,皆由內外部院官吏賄賂公行,功過不明,是非不辨。凡用官員,有財之人,雖不肖亦得進,無財之人,雖賢才亦不得用。..亂政亂國,皆始于此,罪亦莫大于此。今內外官吏,如盡洗從前貪婪肺腸,殫忠效力,則俸祿充給,永享富貴,如仍前不悛,行賄營私,國法具在,必不輕處,定行梟示。”②他又在順治元年十月的福臨登極詔中規定:“自本年五月初一日以後,凡在京大小衙門及在外撫、按、司、道、各府、州、縣、鎮、協、營、路、軍、衛等官,並書、吏、班、皂、通事、撥什庫、糧長、十季、夜不收等役,但有貪賄枉法,剝削小民者,照常治罪,不在赦例。”③福建巡按周世科,仗恃是關外舊人,殘暴苛索,無惡不作,專用炮烙、活釘、火燎、水淹,以及樁坐糞門等酷刑,迫害士民,**婦女,勒取金銀,鎖拿紳衿兵民,多爾袞聞悉大怒,立革其職拿問,就地正法。

① 《明清史料》丙編第一本,第90 頁,《攝政王諭官吏軍民人等令旨》。① 《清世祖實錄》卷5,頁10、11。

② 《清世祖實錄》卷5,頁20。

③ 《明清史料》丙編第1 本第97 頁,《清世祖登極詔稿》。

順治八年正月福臨親政伊始,即連下數諭,講述“朝廷治國安民,首在嚴懲貪官”,“邇來有司,貪汙成習”,必須痛加懲治。他為此特恢複巡按舊制,並諭告各省巡按:“朝廷遣禦史巡方等差,原為察吏安民”,過去“所差禦史,受賄賂,徇囑托,身已貪汙,何能察吏”,著即洗心滌慮,遵奉禁約,毋庇護司道府廳、大貪大惡而糾參老弱州縣,倘總督、巡撫、總兵等官,有不公不法、縱兵害民等事,即行糾舉①。他相繼將貪臣兵備道鄭清、徽甯道袁仲魁、江甯巡撫土國寶等革職,土國寶因聞革職嚴訊之旨,畏罪自縊。多爾袞還擬整頓賦役制度,于順治三年四月二十六日以帝之名義諭戶部:“國計民生,首重財賦,明季私征濫派,民不聊生,朕救民水火,蠲者蠲,革者革,庶幾輕徭薄賦,與民休息”,而兵火之余,貪官汙吏借口征賦簿冊無存,而任意增減,著大學士馮銓往吏部,“察核錢糧款項,擬定賦役全書,進朕親覽,頒行天下,務期積弊一清,民生永久”②。後福臨遣臣專辦,順治十四年編成《賦役全書》,頒于全國各地。

多爾袞、福臨又勸民墾荒,整頓漕運,清理鹽法,從而生產逐漸恢複,人丁增加,耕地擴大,社會經濟逐漸複蘇。順治十八年(1661),官方簿冊所載全國人丁為一千九百一十三萬余丁、民田五百四十九萬余畝,分別比十年前增加了八百五十萬余丁和二百六十余萬頃。賦稅收入也增加了很多。順治十八年田賦丁稅征銀二千五百七十二萬余兩、米麥豆六百一十萬余石、鹽課銀二百七十二萬余兩,比十年前增收賦銀四百六十二萬余兩、米豆麥三十余萬石、鹽課銀七十六萬余兩。①五大弊政五大弊政是剃發、易服、圈地、投充、逃人五事,多系沿襲入關前之舊制。滿洲習俗,男子將頂發四周邊緣剃去寸余,中間保留長發,分三綹編成長辮一條垂在腦後,名為辮子,與漢人全部束發不同。滿洲章服與明朝衣冠有顯著的差別,前者是纓帽箭衣,窄瘦,後者是方中大袖(士人)紗帽圓領(官),寬大。

努爾哈赤興起以後,金國轄區人員均須統一發式服裝,所據遼陽、沈陽等漢區,必令官民“削發降”。滿洲(時尚稱諸申,即女真之轉音)人員計丁授田,多役使包衣耕種,禁止包衣逃亡,違者立斬。皇太極也繼承了這些政策。

多爾袞統軍入主中原後,立即圈占官民田地,分與八旗王公大臣兵丁,設立皇莊,並下諭兵民剃發易服,“凡投誠官吏軍民,皆著剃發,衣冠悉遵① 《清世祖實錄》卷54,頁3、26;卷55,頁13、14。

② 《清世祖實錄》卷61,頁16、17;《清聖祖實錄》卷5,頁23、24;《清文獻通考》卷1。① 《清世祖實錄》卷61,頁16、17;《清聖祖實錄》卷5,頁23、24;《清文獻通考》卷1。本朝制度”。但因漢人激烈反對,多爾袞考慮到立足未穩,恐政局震動,也不利于遣軍征服各地,故于順治元年五月二十三日下諭停剃說:“予前因歸順之民,無所分別,故令其剃發,以別順逆,今聞甚拂民願,反非予以文教定民之本心矣。自茲以後,天下臣民照舊束發,悉從其便。”衣冠服制也不變動。①這對安定民心,穩定局勢,起了很好的作用,有利于招撫各地故明文武官員歸順。豫親王多鐸、英親王阿濟格于順治元年十月統軍出征後,異常順利,到第二年五月,消滅了南明福王政權,李自成遇害于湖北通山縣九宮山,大順軍敗退湖南,山西、陝西、甘肅、河南、江蘇、安徽等省悉隸清朝,閩、浙、粵、桂等省指日可下。

然而,勝利沖昏了頭腦,多爾袞卻在此時犯了一個極大的錯誤,做了一件極大的蠢事壞事,竟下諭厲行剃發易服。順治二年六月十五日,他諭禮部:“京城內外限旬日,直隸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盡令剃發,遵依者為我國之民,遲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若有複為此事,瀆進章奏,欲將朕已定地方人民仍存明制,不隨本朝制度者,殺無赦”。著禮部傳諭各地,一體遵行。②這一極端傷害漢族人民感情的野蠻政策,激起全民憤慨,紛起反抗。剃發令到嘉興,兵民奮殺清府尹胡之臣。剃發令到江陰,人民高呼“頭可斷,發不可去”,逐縣令,起義兵,與清軍血戰八十三天。抗清烽火刹時燃遍大江南北。多爾袞惱羞成怒,遣軍瘋狂屠殺,但收效甚微。反剃發反民族壓迫的斗爭持續了十幾年,直到他去世,這場斗爭仍風起云湧,使他窮于應付,足足將清帝統一全國的時間推遲了十四、五年。

多爾袞、福臨頑固堅持入關前落後的“滿洲藉家仆資生”的農奴制剝削方式,大規模圈占官民田地,逼民投充為奴,設立皇莊、王莊、八旗官員莊田,迫使上百萬漢民“離其田園,別其墳墓”,“婦子流離,哭聲滿路”,生活極端困難,大量死亡。被迫充當八旗王公大臣的近百萬漢人包衣,難以忍受八旗貴族官員的殘酷壓迫,不斷地大批逃亡,順治三年數月里,逃人多至數萬。多爾袞、福臨沿襲了努爾哈赤、皇太極制定的嚴禁奴仆逃亡的法令,規定包衣三逃者斬,窩主處死籍沒或充軍,鄰居、甲長、鄉約分別鞭責和流徙。山東平度州民人王大臣,因收留身為逃亡旗下家人的父親王木匠,多爾袞批示:“王大臣著即處斬”,其母、弟給逃奴之主為奴,家產籍沒,王木匠鞭一百歸還其主,鄰佑九家及百家長流放①。福臨多次嚴厲斥責奏請減輕逃人法的漢官,強調指出“滿洲將士..以血戰所得人口,以供種地牧馬之役”,入關以前,“多所俘獲”,故“日用充饒”,現在“逃亡日眾”,因① 《清世祖實錄》卷5,頁10;順治元年七月十四日山東巡按朱郎■:《謹啟為廣文德,以端王化事》。② 《清世祖實錄》卷17,頁8。

① 順治四年二月十四日刑部尚書吳達海題:《為隱匿逃人事》。

此“困苦多端”,如不制止包衣逃亡,則“驅使何人,養生何賴”②。

多爾袞、福臨長期厲行“逃人法”,勒令剃發易服,並專門下諭宣布:“有為剃發、衣冠、圈地、投充、逃人牽連五事具疏者,一概治罪,本不許封進。”③這對漢民帶來極大危害,成千上萬家庭產破人亡,也嚴重威脅了清廷的統治。以“逃人法”而言,後果有四。其一,懲處之重,株連之廣,禍害之大,史所罕見。廣西巡撫郭肇基等官,因擅帶逃人五十三名,被處死籍沒,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仲明因隱匿逃人,被刑部議削王爵,罰銀五千兩,耿仲明聞訊後于軍中自盡。以審理生員呂煌窩逃一案稽遲不當,革大學士王永吉職,降一級調用,罰俸,滿漢兵部尚書、侍郎、司官噶達渾等十余人分別降級、罰俸、革世職。許多漢族地主官僚或因窩逃被捕嚴懲,家破人亡,或被誣告牽連,傾家蕩產,“使海內無貧富,無良賤,無官民,皆惴惴焉莫保其身家”①。

其二,減少清皇朝的賦稅收入,影響了役夫的來源。違犯逃人法,則家破人亡,而“破一家,即耗朝廷一家之供賦,殺一人,即傷朝廷一人之培養”,這樣,斬殺越多,籍沒越多,清政府賦稅收入和役夫來源必將大大減少。其三,加深了人民的苦難,打亂了地方統治秩序。追捕、押解逃人、窩主赴京質審,“道途騷擾,冤陷實繁,藤蔓不已,生齒凋斃”。地方官員士民因查逃人,不敢收留難民,使得“饑民流離”,“老稚僵仆于溝渠”,大量饑民凍餒而死。②時人有寫詩歌敘此情景:“流民自北來,相將向南去。日暮荒祠,淚下如雨。饑食草根,草根春不生。單衣曝背,雨雪少晴。老穉尪羸,喘不及喙,壯男腹雖饑,尚堪負載,早舂糧,夕牧馬,嫗幸哀憐,許宿茅簷下。主人自外至,長鞭驅走。東家誤留旗下人,殺戮流亡,禍及雞狗。日淒淒,風破肘。流民掩泣,主人搖手。”③其四,激起滿漢人民強烈反抗,包衣連續逃走二次三次甚至四五次,出現了“法愈峻,逃者愈多”,“強有力者”“鋌而走險”的形勢。

這五大弊政,嚴重破壞了生產力,加深了人民災難,也影響了清廷統治的穩定。

② 《清世祖實錄》卷86,頁1;卷90,頁4、8。

③ 《清世祖實錄》卷28,頁11。

① 《清世祖實錄》卷88,頁18、19。

② 《清世祖實錄》卷88,頁18、19。

③ 申涵光:《聰山詩選》2《哀流民和魏都諫》,引自《清詩紀事初編》。第四章康乾盛世第一節計擒鼇拜玄燁親政四大臣輔政順治七年十二月皇父攝政王多爾袞病故,次年正月福臨親政並隨即以謀逆之罪加于多爾袞,削其封典,籍沒家產,將其正白旗並為福臨親轄。順治十八年(1661)正月初七日,清帝福臨去世,遺詔以十四罪自責,並命立年方六周歲余,號稱八歲的皇三子玄燁為皇太子,繼位為帝,令“內大臣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鼇拜為輔臣”,“保翊幼主,佐理朝政”。一般稱他們為輔政大臣或輔臣,從此清朝進入了四大臣輔政的時期。

索尼,滿洲正黃旗人,早年來歸,通曉滿蒙漢文,被努爾哈赤用為一等侍衛,備受皇太極信賴,久任吏部啟心郎,“日直內院”,授三等男。遏必隆,滿洲鑲黃旗人,是開國元勳弘毅公額亦都第十六子,母為和碩公主,初襲父一等子爵,任侍衛,後因故削爵,複以功授三等騎都尉世職。鼇拜,滿洲鑲黃旗人,是開國元勳費英東之親侄,一貫勇猛沖殺,軍功累累,任本旗護軍統領,封三等子,賜“巴圖魯”稱號。蘇克薩哈,滿洲正白旗人,其父蘇納娶努爾哈赤第六女,尊稱額駙。蘇克薩哈任牛錄額真,以軍功授三等輕車都尉世職。

入關之前,索尼等四人官職並不高,其所以能一躍而為主持軍國要務的輔政大臣,主要是因為他們堅決效忠于皇太極和福臨,反對多爾袞圖謀為帝。

崇德八年(1643)八月初九日,皇太極病故。在議立新君之時,英郡王阿濟格、豫郡王多鐸、郡王阿達禮、貝子碩讬等王貝勒大臣,欲圖擁立睿親王多爾袞,兩黃旗中多數大臣欲擁立故主之長子肅親王豪格,索尼、鼇拜等八大臣至肅王府中秘密議定擁立肅王。八月十四日,八旗王公大臣于崇政殿集會商議立君,索尼、鼇拜等兩黃旗大臣于大清門盟誓,令兩旗巴牙喇兵張弓挾矢,環立宮殿,兩黃旗大臣進入崇政殿,索尼、鼇拜首先倡議擁立皇子,說:“吾等屬食于帝,衣于帝,養育之恩,與天同大,若不立帝之子,則甯死從帝于地下而已。”①在索尼等以“兵諫”來威逼諸王必立皇子的壓力下,多爾袞放棄了繼兄為帝的打算,建議立皇太極第九子六歲的福臨為君,自己與鄭親王濟爾哈朗攝政,才平息了這場即將爆發的八旗諸王相戰的烈火。多爾袞當上攝政王後,索尼、鼇拜、遏必隆繼續效忠幼主,“終不附睿王”,“不惜性命,與之抗拒”。多爾袞勃然大怒,盡革索尼所有官職,籍沒,免死贖身,黜為民,徙居盛京昭陵(太宗之陵),其兄弟子侄任侍衛者,① 《清世祖實錄》卷4,頁2;李澂:《沈館錄》卷6。

一律革退。鼇拜降一等男,兩次定罪論死,罰銀贖身。遏必隆被籍沒家產之半,革世職。

正因為索尼、鼇拜、遏必隆等冒死力爭,擁立福臨,保護幼主,忠貞不二,付出了重大代價,不愧為皇太極之忠臣,故福臨親政以後,立即對他們委以重任,官複原職,並加官晉爵。索尼回京,晉至一等伯,擢內大臣、議政大臣,總管內務府;鼇拜晉二等公,任領侍衛內大臣、議政大臣,加少傅兼太子太傅;遏必隆複職,晉一等公,任議政大臣、領侍衛內大臣,加少傅兼太子太傅。蘇克薩哈首告其主攝政王多爾袞“逆謀”,立下大功,又逢迎帝君,封晉二等子,任領侍衛內大臣、議政大臣,加太子太保。

福臨為免再次出現親王攝政危及幼君之禍,決定取消八旗王公議立新君掌管軍國要務的傳統,委任經己擢用的心腹大臣為輔臣,他在遺詔中著重強調說:“特命內大臣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鼇拜為輔臣。伊等皆勳舊重臣,朕以腹心寄托,其勉矢忠藎,保翊幼主,佐理政務,布告中外,咸使聞之。”①輔政大臣重視整頓吏治,連續下諭宣告:“民生之安危,由于吏治之清濁,吏治之清濁,全在督撫之表帥,若督撫清正,實心愛民,則下吏孰敢不潔己秉公。”“設官原以養民,民足然後國裕。近聞守令貪婪者多,征收錢糧,加添火耗,或指公費科派,或向行戶強取,借端肥己,獻媚上官,下至戶書里長等役,恣行妄派,小民困苦,無所伸告,以後著科道官將此等情弊,不時察訪糾參”。若總督、巡撫仍循舊習,將所屬州縣分為上等下等,按等定銀,收受州縣官員饋送,“定行從重治罪”。②輔政大臣提倡墾荒,以勸墾荒地之多少,定地方官員之獎懲,河南總督劉清泰、巡撫張自德、偏沅巡撫周召南、湖廣巡撫劉兆麟等,皆以勸墾荒地之功,被加尚書侍郎銜,對捏報及墾後複荒之官,督撫降級罰俸,道府降級調用,州縣官革職。針對順治年間因“耕熟後往往有人認業,興起訟端”,致民不願開墾的情況,輔政大臣規定,“先給帖文,以杜爭端”,並“除三年起科之外,如河工、供兵等各項差役,給複十年,以示寬大之政”①。又對湖廣等地窮民及河南數省投誠官兵發給牛種銀兩,讓其墾田務農。清初四川殘破,人丁稀少,鼇拜等輔政大臣下諭,允許各地無業之人,由官府“措處盤費,差官接來安插”,並命各省文武官員,“有能招民三十家入川,安插成都各州縣者,量與紀錄一次,有能招民六十家者,量與紀錄二次,或至百家者,不論俸滿,即准升轉”②。

鼇拜等繼續實行輕徭薄賦政策,開墾荒地,三年以後始行征糧,並多次① 《清世祖實錄》卷144,頁5。

② 《清聖祖實錄》卷14,頁19、20;卷17,頁13。

① 《清聖祖實錄》卷3,頁10。

② 《明清史料》丙編第十本第1000 頁,“戶部題本”,康熙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蠲免田賦丁銀,除康熙三年六月諭令盡免順治十五年以前各項錢糧外,輔政八年中,先後下諭蠲免錢糧一百七十四次,涉及十六個省的七八百個府州縣衛。順治十八年七月,因修建山陵和軍費巨大,入不敷出,曾照明末練餉之例,每畝加征賦銀一分,共增五百余萬兩。十二月十四日,左都禦史魏裔介上疏奏稱,窮苦之民,甚為艱苦,祈令戶部核算,“如果足用,其加派錢糧,即應停止,為百姓,即所以為國家,乃培根本而長治久安之要也”。過了兩天,十六日輔政大臣即以帝名義下諭宣告:“今思各省水旱盜賊,民生未獲蘇息,正賦之外,複有加征,小民困苦,朕心殊為不忍,若不急停,以舒民困,必至失所”,除順治十八年已派外,康熙元年通行停止。③鱉拜等輔政大臣推行的一項重大德政,是實行“更名田”。康熙七年十月,“命查故明廢藩田房,悉行變價,照民地征糧”。由于明朝藩王多已死于兵火,莊地紛為地主、佃農占有,清廷此舉無異是以新莊主的身份,向占有莊地之人勒取價銀,反攻倒算,故遭到占有、耕種明王莊田者激烈反抗,難以實行。鼇拜等便明智地修改了這個規定,于康熙八年三月初八日下諭:“今思既以地易價,複征額賦,重為民累,著免其變價,撤回所差部員,將見在未變價田地,交與該督撫,給與原種之人,令其耕種,照常征糧,以副朕愛養民生之意”。其無人耕種之余田,招民開墾①。這就在相當大程度上承認了農民在明末起義中獲得的成果。據統計,這種“更名田”,在直隸、山東、山西、陝西、甘肅、河南、湖廣等省,多達二十余萬頃,占當時全國耕地總數的二十分之一。

由于鼇拜等努力實行促進經濟恢複的措施,農業生產有了起色,以官府冊籍所載丁地賦稅而言,順治十七年十二月底,全國人丁為一千九百零八萬余丁,田地山蕩畦地五百二十一萬余頃,征銀二千五百六十余萬兩,米麥豆六百零一萬余石,鹽課銀二百七十一萬余兩,過了八年,康熙七年十二月底,人丁增加了二十八萬余丁,田地增二十萬余頃,賦銀多了二十余萬兩,賦糧增十四萬余石,鹽課銀多五萬余兩。②在軍事方面,順治十八年消滅了南明永曆帝政權,康熙三年又鎮壓了堅持在川陝楚交界處多年斗爭的大順農民軍余部“夔東十三家軍”,首領李來亨等陣亡或自盡,統一了全國。鼇拜等輔政大臣為了減少征戰,與民休息,對台灣南明延平郡王鄭經(鄭成功之子)政權采取以防為主,以攻為輔,以撫為主,以剿為輔的方針,利用鄭氏內部派系矛盾激化的機會,大力招勸其部降清,僅從順治十八年九月起,到康熙三年十月,鄭氏之將軍、都督、總兵及副、參、游、守、千、把總等官共三千余員來降,其軍士百姓十余萬隨同歸順,大大削弱了鄭氏政權的力量,為日後統一台灣創造了有利條件。先③ 《清聖祖實錄》卷5,頁18、19、20。

① 《清聖祖實錄》卷27,頁9;卷28,頁15。

② 《清世祖實錄》卷143,頁18、19;《清聖祖實錄》卷27,頁25。

前因對付鄭氏政權而采取的遷海政策,逼迫福建、廣東、浙江、江蘇、山東等省沿海居民內遷三五十里,設界防守,嚴禁逾越,片板不許下海,給沿海人民帶來極大的災難。鼇拜等輔政大臣逐漸弛禁。康熙四年三月,諭允山東青州、登州、萊州等處沿海人民“捕魚,以資民生”,八年正月,又下旨“盡弛海禁”。

鼇拜等輔政大臣痛恨部分南方士紳抗清反清,且其規避賦役之情又十分嚴重,“江南蘇州府等處額定錢糧侵欺五十余萬之多,積至數年之久”,故決定清查,于順治十八年三月諭戶部:“近觀直隸各省錢糧逋欠甚多,征比難完,率由紳衿藐法,抗糧不納,地方官瞻徇情面,不盡法征比。嗣後著該督撫責令道府州縣各官,立行禁飭,嚴加稽查,如仍前抗糧,從重治罪。”兩月以後,江甯巡撫朱國治奏:蘇、松、常、鎮四府及溧陽縣,“未完錢糧文武紳衿共一萬三千五百一十七名”,應照例議處。“得旨:紳衿抗糧,殊為可惡,該部照定例嚴加議處。”①江南名士如吳梅村、徐元文(順治十六年狀元)、彭孫遹皆牽連入案,徐元文由日侍清帝賜乘禦馬的修撰,貶降為鑾儀衛經曆。同年,探花葉方靄,“適欠折銀一厘”,亦被革職,時有“探花不值一文錢”之謠。“士紳同日除名者,萬有余人”②。這就是有名的江南“奏銷案”。

隨著輔政時間的推移,輔臣之間的矛盾逐漸激烈,鼇拜利用索尼老病和遏必隆膽小怕事,而攫取了大權,主宰朝政,排擠、壓制與己不和的另一輔政大臣蘇克薩哈。康熙五年,他借口多爾袞“欲住永平府”,將鑲黃旗應得之地給與正白旗,以壞地換好地,使本旗鑲黃旗領得田地十分“不堪”,現應改正,決定圈地調換。正白旗人大學士戶部尚書蘇納海、漢軍鑲白旗人直隸山東河南三省總督朱昌祚、漢軍鑲紅旗人保定巡撫王登聯,因圈地擾民,“旗民失業者數十萬人”,上疏力諫;蘇克薩哈維護本旗正白旗利益,亦持異議。但鼇拜糾合索尼、遏必隆,堅持圈地,矯詔誅戮蘇納海、朱昌祚、王登聯三人,在京畿十幾個州縣大規模地圈占民地,給廣大旗民帶來嚴重災難。

智捕鼇拜四大臣輔政時期,工于權術的鼇拜逐漸把權力集中到自己手中,把持了朝政。康熙六年(1667),玄燁已經14 歲。這一年三月,輔政大臣索尼等奏請玄燁親政,六月,索尼病故。七月,得到了祖母孝莊太皇太後的允准,14 歲的玄燁宣詔親政,這就是著名的清聖祖康熙皇帝。

盡管玄燁已開始親政,但鼇拜等仍行輔政。自從索尼去世後,“班行章① 《清聖祖實錄》卷2,頁3;卷3,頁3。

② 陳康祺:《郎潛紀聞》卷4。

奏,鼇拜皆首列”①,手握權柄的鼇拜視年輕的皇帝為傀儡,不肯歸政。當時鼇拜的政敵蘇克薩哈已經銳氣大減,認為帝既已親政,為免鼇拜陷害,准備引退,于是上書奏請辭去輔政大臣,往守先帝寢陵,以使“如線余息,得以生存”。鼇拜先發制人,抓住機會,攻擊蘇克薩哈存蓄異心、欺藐幼主、不願歸政,列罪狀二十四條,上奏皇帝,要求殺掉蘇克薩哈。玄燁深知鼇拜與蘇克薩哈有仇,“以核議未當,不允所請”。于是一貫專橫跋扈的鼇拜為掃除政敵,竟“攘臂上前,強奏累日”①,立足未穩的皇帝被迫下令處絞蘇克薩哈,鼇拜除掉了自己多年來的政敵、心腹之患。

索尼病死,蘇克薩哈處絞,輔政四大臣剩下鼇拜和遏必隆了。遏必隆與鼇拜同為鑲黃旗人,且懦弱無能,一貫附和鼇拜,不敢立異。鼇拜既清除了政敵,綜攬朝政,權傾一時,更加專橫。他網羅黨羽,打擊異己,“相好者薦拔之,不相好者陷害之”②,與從弟穆里瑪、大學士班布爾善、工部尚書濟世、戶部尚書瑪爾賽結成死黨,竟然“凡事在家議,然後施行”③,以至于“紅本已發科抄,輔政大臣鼇拜取回改批”④,將部院啟奏官員帶往私門商酌。甚至在皇上面前,“辦事不求當理,稍有拂意之處,即將部臣叱喝”⑤,朝見皇上時,“乃施威震眾,高聲喝問”⑥,完全不把年輕的皇帝放在眼中。據說他還圖謀暗殺皇帝,托病不上朝,要帝親自去探視,帝親臨其宅,床前問疾,禦前侍衛發現其床席之下置刀。玄燁當即意識鼇拜有不軌之心,但一笑了之,說:“刀不離身,滿洲故俗,不足異也。”⑦康熙帝對于鼇拜的行為早已痛恨,但自己剛親政,還未有足夠實力與之抗衡,于是積極積蓄力量,等待時機。首先,依靠長期侍衛他的親信索額圖和明珠,拉攏一部分朝臣。索額圖為索尼之子,皇後的叔父,被提拔為吏部右侍郎;明珠是內務府總管,被提拔為刑部尚書、弘文院學士。此外,帝又從滿族子弟中選拔一批侍衛,每日在殿前作布庫游戲(摔跤),實際上是在訓練武功,亦借此麻痹鼇拜。鼇拜以為皇上“童心好弄”,更不介意。

當時的滿漢大臣中,除鼇拜死黨和一部分阿諛逢迎附和者外,許多人對鼇拜的專橫跋扈十分不滿,寄希望于年輕的皇帝。康熙六年(1667),內弘文院侍讀熊賜履上書,列舉弊政,並明確提出“內臣者,外臣之表也;京師者,四方之倡也;本原之地,亦在乎朝廷而已”,指責“急公喜事之人”,① 《清史稿》卷249《鼇拜傳》。

① 《清史稿》卷249《鼇拜傳》。

② 王先謙:《東華錄》康熙八年五月戊申。

③ 《清史稿》卷249《鼇拜傳》。

④ 錢儀吉:《碑傳集》卷11。

⑤ 《清史列傳》卷6《鱉拜傳》。

⑥ 《清史列傳》卷6《鱉拜傳》。

⑦ 昭梿:《嘯亭雜錄》卷1《除鼇拜》。

“但知趨目前尺寸之利,以便其私圖”①。矛頭直指鼇拜。鼇拜欲加之罪,玄燁不允。第二年熊賜履再次上書,指出“朝政積習未祛,國計隱憂可慮”,是由于“人事因循所致”②,再次隱劾鼇拜。熊賜履的奏書,代表了當時相當一部分敢怒不敢言的明哲保身朝臣的意見,促成了皇帝更加堅定清除鼇拜勢力的決心。

康熙八年(1669)五月,玄燁在有了一定准備之後,認准了時機,果斷地采取了行動,在鼇拜單身入宮時,利用預先埋伏的布庫侍衛,一舉拿下鼇拜,並大索其黨羽,從而結束了“鼇拜輔政”。

玄燁認為,“欺朕專權,恣意妄為”是鼇拜主要罪過。康親王傑書等臚列鼇拜罪狀三十條,其中與其結黨擅權有關的二十三條,不敬太皇太後的二條,對冊立皇後妒忌、私買奴仆的五條。朝臣均請置之重典。但皇帝顧及鼇拜系顧命大臣,效力年久,免于一死,“從寬革職,仍行拘禁”。其從弟穆里瑪及黨羽班布爾善等伏誅者九人。並給冤死的輔政大臣蘇克薩哈昭雪,恢複其官爵,令其子承襲世職。被鼇拜無辜殺害的蘇納海、朱昌祚、王登聯亦予昭雪,追賜諡號、祭葬。遏必隆免死,削去太師及後加公爵,令其宿衛內廷。

清除鱉拜集團,是玄燁親政後的重大舉措,對于後來康熙時期的社會發展,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① 《清聖祖實錄》卷22。

② 《清聖祖實錄》卷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