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奉聖夫人 33、楊漣疏劾魏忠賢二十四大罪

魏忠賢此舉原是杯葛魏大中,所以經群臣一爭,魏大中還是接了新職。但魏忠賢對鎮撫司劉僑頗為不滿,借故把他調走,代以錦衣衛都指揮僉事許顯純。此人是客氏的同鄉、駙馬都尉許從誠的孫子,略通文墨而秉性陰殘,為閹黨“五虎”之一。這個“劊子手”接掌鎮撫司,東林所被之禍就不是什麼斥逐回籍了。

汪文言之獄和許顯純代劉僑,事在天啟四年四五月間。到了六月里,楊漣疏劾魏忠賢二十四大罪,此為東林與閹黨的“決戰”,楊漣的“火力”雖猛,可惜發之太遲,一敗塗地,但其事之壯烈,亦實在可以說是驚天地而泣鬼神。中國讀書人所信奉的“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這兩句話,在楊漣他們身上發揮得淋漓盡致,不能不令人衷心拜服。

原疏是如此開頭:

高皇帝定令,內官不許干預外事,只供掖廷灑掃,違者法無赦。聖明在禦,乃有肆無忌憚、濁亂朝常如東廠太監魏忠賢者,敢列其罪狀為陛下言之。

那二十四款大罪,當然也有可以歸納的,但以每一款皆有具體的事實,所以可視作魏忠賢奸惡的“實錄”,擇要敘錄如下:

一、侵奪內閣擬旨的大權。大罪一。

二、剪除顧命大臣劉一燝、周嘉謨。大罪二。

三、光宗“賓天,實有隱恨”,孫慎行、鄒元標追論紅丸案,不容于魏忠賢,而對黨護李選侍的沈“曲意綢繆”。大罪三。

四、任用輔臣的大權,魏忠賢“一手握定”,孫慎行等人照資格應該入閣,魏忠賢借故排斥,“豈真欲門生宰相乎?”大罪五。按:這是指魏廣微而言,“門生宰相”一語為魏廣微所深恨,因而他也起了殺楊漣之心。

五、因建言得罪的臣子,被貶斥後,雖有恩典,而魏忠賢阻隔不行,所以京城有“天子之怒易解,忠賢之怒難調”的傳言。大罪七。

六、殺趙選侍、殺裕妃。大罪八、九。

七、“中宮有慶,已經成男,乃忽焉告殞”,傳聞實為魏忠賢與客氏的陰謀。大罪十。

八、殺王安及其他內監。大罪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