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2節:太炎師婚事始末(2)

一、光緒十六年(1890),二十三歲,先父浚(輪香)歿。

二、光緒十八年(1892),二十五歲,納妾王氏。

三、光緒十九年(1893),生女,名(存仁按:音麗)。

四、光緒二十一年(1895),二十八歲,先妣朱太夫人歿。

五、光緒二十三年(1897),三十歲,生女,名(存仁按:音輟)先兄年四十七無所出,撫此女為己女以歸之。

六、光緒二十五年(1899),三十二歲,女(存仁按:音展)生。

七、光緒二十九年(1903),三十六歲,妾王氏歿。

以上七條,是從章師年譜摘出來的,足見王氏生過三女,而章師母湯國梨女士尚未來歸,或許是章師在二十五歲時,尚未結婚,奉母命先納妾王氏,而後娶妻。

章師孤寂登報征婚

登報征婚,在現時情況,雖常見到,並不稀奇。但是至今登報的人仍是隱名埋姓,轉請他人接洽,或租一信箱收信,可見至今還沒有人肯拋頭露面地自認為征婚者。

章師在王氏過世之時,為光緒二十九年,那時節是清朝末年,民國尚未成立,當時風氣極不開通,哪里會有人公開登報征婚呢?因此,這事免不了被目作驚世駭俗,認為是一件曠世奇聞,而章師竟不顧一切,抱著革命精神,要開風氣之先河,所以他就在北京《順天時報》上登出一段廣告,這段廣告原文,我無法查到(按:我遍閱日本人影印的《順天時報》的縮印本,有新聞而無廣告)。但是日本人武田熙有過一篇文字,叫做"章炳麟的結婚";又有一個日本人叫做高田淳寫的《章炳麟傳》中,曾同樣提及章師征婚條件的詳情,我現在將這兩篇文字的原文,複印刊出。

這兩段文字,都是日文,我將原文意譯出來,大致是說:章師征婚廣告,是有史以來登報征婚的濫觴,他的征婚條件有五:

第一條:以湖北籍女子為限。

第二條:要文理通順,能作短篇文字。

第三條:要大家閨秀。

第四條:要出身于學校,雙方平等自由,互相尊敬,保持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