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第一部 1978~1983 沒有規則的騷動 1981 籠子與鳥

中國可能選擇的道路,各種事件必須流經的渠道,比我們能夠輕易想象到的更窄。—費正清:《美國與中國》,1981年

如何力保國有企業,國內發生了爭議。在國有企業試點效應遞減這個問題上,當時經濟界出現了兩種應對的聲音。以當時參與改革總體規劃的經濟學家薛暮橋為代表的推進派認為,放權讓利改革有局限性,主張把改革的重點放到“物價管理體制改革”和“流通渠道的改革”方面去,逐步取消行政定價制度,建立商品市場和金融市場。他在16年後出版的回憶錄中說,如果當初按他的思路推進,中國經濟改革將少走很多彎路。而另一種意見則認為,國有企業的改革“必須加強集中統一”,“最後的落腳點是中央集中統一”,有人因而提出了“籠子與鳥”的理論,大意是說,企業是一只鳥,不能老是綁著它的翅膀,要讓它自由地飛,但是,國有經濟體系則是一個大籠子,鳥再怎麼飛,也不應該飛出這個籠子。這些論述最終說服了中央決策層,“籠子與鳥”理論統治了未來整個80年代的企業改革思路,國有企業的改革成為一場“籠子里的變革”。由這一理論出發,來看待1981年的局勢,其結論便非常容易得出了:國有企業的變革必須在穩定和中央的控制下循序漸進,怎麼改可以“摸著石頭過河”,走一步看一步。而當務之急,是整治那些不聽指揮、無法控制的“籠子外的鳥”,正是它們擾亂了整個經濟局勢。中央的這一判斷,是很能夠得到國有企業們的呼應的。很快,在各地的媒體和內部報告上出現了大量的聲音,都是控訴那些計劃外的小工廠如何與規范的國營企業爭奪原材料,如何擾亂市場秩序,如何讓國有企業蒙受巨大損失的。總而言之,試點企業搞不好,都是籠子外的野鳥們惹的禍。對形勢的判斷及由此而產生的方向性決策,直接造成改革政策上的大拐彎。1981年1月,國務院兩次發出緊急文件“打擊投機倒把”,先是在7日發文《加強市場管理、打擊投機倒把和走私活動的指示》,規定“個人(包括私人合伙)未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不准販賣工業品”、“農村社隊集體,可以販運本社隊和附近社隊完成國家收購任務和履行議購合同後多余的、國家不收購的二、三類農副產品。不准販賣一類農產品”、“不允許私人購買汽車、拖拉機、機動船等大型運輸工具從事販運”。繼而,在30日,國務院又發文《關于調整農村社、隊企業工商稅收負擔的若干規定》,明確指出“為限制同大中型先進企業爭原料,將社、隊企業在開辦初期免征工商稅和工商所得稅二至三年的規定,改為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凡同大的先進企業爭原料,盈利較多的社、隊企業,不論是新辦或原有企業,一律照章征收工商所得稅”。這兩個文件口氣嚴厲,措施細密,並都被要求在各大媒體的頭版頭條進行刊登報道。一時間,“打擊投機倒把”成為當年度最重要的經濟運動。“1981年的日子很難過。”很多年後,蕭山的魯冠球回憶說,鋼材提價1.3倍,煤提價5倍,成本持續上漲,而與此同時,原先簽訂的一些訂貨合同都被中止了,理由只有一個,“根據上級的規定,我們不能再進鄉鎮企業的產品”。魯冠球想到大學里去要一個大學生,當時全廠數百人只有一個高中生,更不要說工程師了。大學分配辦的人像見到了外星人一樣地看著他:“你是不是來錯地方了?”在天津大邱莊,正把一家冷軋帶鋼廠辦得紅紅火火的禹作敏也遭到了來自上面的壓力,他的鋼廠擺明了是在與國營企業爭奪原材料,而生產出來的鋼則又擾亂了鋼材的計劃市場,是此次運動第一個要打擊的。很快,縣里派下來了清查組。于是,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首先是強悍的禹作敏對清查組十分抗拒。清查組成員對他說“你沒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十分具備語言天賦的禹作敏當即反駁說:“盡管沒做虧心事,但是鬼老在你門前敲,日子能好過嗎?”在他的帶頭下,大邱莊村民對清查組的態度可想而知,每天都有老頭子拎著棍子來質問清查組,“我們剛過了幾天好日子,你們就來了,我們挨餓的時候你們怎麼不來?”還有小伙子也來“轟炸”,“我們打光棍多年,剛找上對象,你們一來就散了,這媳婦要是找不上你們得負責!”清查組陷入了不堪其擾的“人民戰爭”,最後在大邱莊實在住不下去了,只好搬到鄉里去。這樣的斗爭與角力,在各地此起彼伏地進行著。對于像魯冠球和禹作敏這些從鄉土里冒出來的工廠,政府的態度已經十分清晰:請你們繼續在當地發展,為方圓十來公里的農民提供必需的勞動農具,並解決農村閑置人口的就業問題,除此之外,千萬不要到城里—或者說籠子里來搶食。為了讓本來就被返城知青搞得就業壓力很大的城市不受農村人口的“騷擾”,12月30日,國務院更是下達通知,“嚴格控制農村勞動力進城做工,控制農業人口轉為非農業人口”。這一系列的措施,在客觀上造成了兩個事實,一方面,它有效地控制了宏觀經濟的方向,避免了因過熱而可能出現的種種動蕩和不安定,另一方面,它也使剛剛萌芽的鄉鎮企業遭受到了第一次寒流,幾乎所有在1980年前後創辦的企業在1981年度的經濟指標都是下滑或停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