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目錄 二號漢奸-陳公博(10)

隨後,審判長按起訴書,逐條詢問犯罪事實。陳公博均供認不諱。接著,又由法庭指定律師為陳辯護。

對陳的辯護理由,法庭一一予以駁斥。鐵的事實,使陳公博啞口無言。退庭時,已是晚上8時20分。

4月12日下午,江蘇高等法院再次開庭,對陳公博進行宣判。審判長宣讀判決書主文:“陳公博通謀敵國,圖謀反抗本國,處死刑……”陳的雙腿不停抖動,神情緊張。審判長繼續宣讀:“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之生活費外,予以沒收。”

這時,陳才回過神來,回頭向左右旁聽席上四望。當法官詢問陳是否上訴時,陳回答道:“我上次審判時已說明過,無論如何決不上訴。審判長能在上次讓我朗讀完《八年來的回顧》全文,我心滿意足了,應對審判長及各位表示感謝。”

陳公博知道,自己的案子是蔣介石鐵定了的,申請複判只是徒勞。可是,陳公博的老婆李勵莊不死心,向南京最高法院遞交了《申請複判狀》,請求重審重判。

最高法院特種刑事法庭很快駁回了李勵莊的上訴,核准了江蘇高等法院對陳公博的死刑判決。

6月1日,司法行政部也核准了對陳公博的死刑判決。次日,陳公博被移往蘇州獅子口江蘇第三監獄,等待執行死刑。陳公博知道自己來日不多,倒也顯得心神氣定。同獄的大小漢奸們,想趁這個機會,求點陳公博的“遺墨”。陳公博有求必應,樂此不疲。

這天,天剛蒙蒙亮,陳公博起床後,剛剛洗漱完,看守長拿著一迭宣紙,匆匆進來。

“陳先生,請你為我寫一副對聯吧。”看守長的語氣有些急促。“你想寫什麼呢?”陳公博似乎有些不太情願,礙于看守長的面子,不寫也不好。“寫什麼都可以,你看著辦吧。”

陳公博展開宣紙,稍作思考,飽蘸濃墨,便寫了起來:大海有真能容之量;

上聯寫完,陳公博眯著雙眼,仔細端詳這幾個字。可能是剛剛起床,心境平和,字寫得剛勁有力,他面露幾分得意之色。接下來,陳公博一氣呵成,寫完了下聯:明月以不常滿為心。

當寫到最後一個“心”字時,囚室門“嘩啦”一聲打開,幾名法警荷槍實彈走了進來。

陳公博手一抖,一滴墨水掉在白紙上。

“是不是今天執行?”陳公博面色蒼白,極力想掩飾內心的恐慌。法警不置可否。

“我可以寫幾句話嗎?”陳公博又問道。“可以。”一個當官模樣的警察點了點頭。陳公博提筆又寫了起來。

他先給家屬寫了遺書,接著又給蔣介石寫了封信。信中,陳公博仍念念不忘反共:“公博雖死,決無怨言。懸懸放不下的,還是共產黨問題,這個問題,關系到國家前途,不得不盡量和先生說,或者將死之言可以感動先生。”想想停停寫了好一陣,仍未寫完,他自言自語:“當局自有成竹在胸,寫了也未必管用,還是不寫了吧。”將筆一放,說道:“走吧,來生再會。”說完還故作灑脫地跟法警握了握手。于是,曆史上就留下了一封陳公博未完成的致蔣信。

大約在8點半鍾,陳被帶到監獄設置的臨時法庭上。法官循例問了問陳公博的姓名、年齡、籍貫等,接著宣讀死刑執行書。宣讀完畢,法官問:“陳公博,你有什麼話要說?”

陳猶豫了一下,回答道:“我給蔣主席的信,只寫了三分之一。”“可否在1小時內續成?”“不必了!”

“你有多少動產不動產?”“你們可以調查。”“你還有什麼要求?”

“我有鋼筆一支,是兆銘兄所贈;有一枚一等旭日大綬章,為天皇所贈。此兩物都在我床上,要求隨葬……”

“好了,你還有什麼要說的?”法官見陳至死不改漢奸本性,打斷了他的話。

陳又要求和汪精衛的老婆陳璧君及褚民誼訣別,獄方同意了他的要求。

陳公博整了整衣冠,取了一把自己用的茶壺,來到隔壁陳璧君的囚室。他向陳璧君鞠了一躬,雙手捧上茶壺說:“夫人,我先走一步,隨汪先生去了。牢中別無長物,這把茶壺送您,權作留下紀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