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讀書的記憶碎片 第54節:我們的八十年代(4)

聽北大人如數家珍地說,他們校園里那個工商銀行儲蓄所,里面一半的錢都是王力老師的——《古代漢語》給他掙的稿費,那真是一個人文主義的傳奇。我們學古代漢語用的也是這套四本一套的教材——那時候特別羨慕所謂的簽名本,就產生了一個自力更生的靈感,比如這套書,我就在扉頁上寫下了“老六先生雅正”,落款是努力模仿的魏碑體“王力敬獻”。

玩笑歸玩笑,崇敬歸崇敬,但這門課實在是沒意思,把文學和文字弄得跟搞科研一樣。高考時我一門心思要考中文系,開始學這門課後才忍不住後怕起來。

幸虧可以逃課,老師也高抬貴手,才沒有把古代漢語學得那麼精細。

王力老師,對不起了,我失去的是古代漢語那門課的“優”,進而失去了當選優秀畢業生的資格,進而失去了分配到比較好的單位。但是在這門課結束後,我得以真正享受起古色古香的國語,並沒有被拆成一個個的使動用法、語氣助詞和平仄,我看《詩經》也沒什麼磕絆,也才發現《史記》居然是那麼偉大的一部著作。

可以不讀書,從更深的意義上說,絕對是一個時代的進步,也是八十年代真正的魅力——你可以被允許進行相反方面的選擇了。

是的,我可以熱愛讀書,也應該可以不讀書;我可以說“是”,也應該可以說“不”;我最好是走直路,但也可以走彎路;我應該認真地過每一分鍾,但也可以度過一段毫無意義的時光;我可以成就一番大事業,但如果碌碌無為過一輩子的話,也犯不著覺得對不起誰。

我被要求加入到你的行列里來一起建設,也應允許我進行一番破壞;你希望我贊成你,你也應允許我對你質疑和反對;我可以對你充滿敬意,但你也要接受我對你產生疏離和背棄。

在那個時代,你不用承受那麼多“必須”,甚至,你的勇氣與出格還得到鼓勵和贊賞。

正如美國法學界進行的那番爭論,公民焚燒國旗犯不犯法?——“如果一個國家連焚燒國旗的自由都給你,那這個國家還不足夠你來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