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944年:國人爭閱《延安一月》(2)

〔記事〕

1月3日重慶《新華日報》報道,昆明《朝報晚刊》創辦才幾天即“奉令停刊”。

1月13日延安《解放日報》報道,桂林《野草》、《戲劇生活》等雜志遭查封。

2月,汪偽政府以外國人不能在中國出版本國文字以外的報刊為借口,迫使中共以蘇商時代出版社名義在上海“孤島”出版的《時代》周刊停刊。

3月11日,衡陽《大剛報》因發表《貪汙及其》一文,自這一天起被停刊3天。

3月,長沙、衡陽兩地的報紙因為揭露湖南的暴政而遭查禁,“手令”絕妙:

戰時報紙油墨應積極節約,以供軍需民用,近有不肖之徒,未奉政府批准,擅以宣傳為名,在長、衡各地亂辦書報,亂辦雜志,胡說八道,頹風敗俗,其浪費物力,擾亂社會之罪,實無法恕。特令飭所屬嚴予查禁,以挽頹風。如有上項犯法書報雜志,應隨時勒令停刊,並按情節輕重,究辦其主辦人。

4月,成都《新民報》一則“一胎三女”的社會新聞得罪當地政府,因為拒絕“更正”,張友鸞被迫離開成都。

5月4日,聞一多、李公樸在昆明創辦《自由論壇》。

5月16日,楊西孟、戴世光、李樹青、鮑覺民、伍啟元等在《大公報》聯署發表《我們對于物價問題的再度呼籲》。

6月20日,國民黨政府頒布《戰時出版品審查辦法及禁載標准》、《戰時書刊審查規則》,盡管將圖書和不涉及軍事、政治、外交的雜志由原稿審查改為著作人或發行人自行審查,禁載的事項也比以往略有減少,但仍堅持對報紙和其他雜志的事前檢查。

6月,上海《萬象》雜志主編柯靈在被日本憲兵第一次拘捕,幸未受刑。

8月19日,國民黨政府內政部、社會部命令公布《新聞記者法施行細則》。

9月5日,國民黨政府修正公布《著作權法施行細則》。

9月21日,在孫科、王世傑主持的憲政實施協進會上通過了改善書報檢查辦法。

10月,海燕書店創辦人的俞鴻模在上海被捕,關押了一個月。

12月6日,王世傑在出席外國記者新聞會議時表示,“檢查制度將使之合理化,減少留難。”

12月9日,民盟云南支部在昆明創辦《民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