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凱爾文?斯莫爾酒吧位于萊諾克斯大道與第一百二十七大街的交界處。房間窄長,貼牆有一溜兒吧台,對面是一排桌子。酒吧盡頭有一個小小的樂池,兩個皮膚黝黑,短發,戴著角質架墨鏡,身穿布盧克斯兄弟牌套裝的黑人正在演奏安靜的爵士樂。他們一個彈奏小型立式鋼琴,另一個用擊鈸刷。他們的形象和演奏就像過去的“現代爵士四人組”,只是人數少了一半。我很容易便能聽到他們的演奏,因為當我清了清喉嚨時,所有人都安靜下來。我是房中唯一的白種男性,所有人都停下來仔細打量著我。有兩個白種女人,她們跟黑人一起坐在軟長椅上;另一張桌子邊坐著兩個黑人婦女;此外肯定還有兩打男人,他們膚色各異,只是沒有我這樣的。我往里走,進到男洗手間。一個身高足以當職業籃球運動員的男人正在梳理他燙直了的頭發。他頭油的味道與大麻刺鼻的臭氣交相輝映。我洗了手,然後在一個熱風烘干機下搓了搓。我離開時,那個大個子仍在梳頭。當我從男洗手間出來時,聊天聲再次停下來。我又向房間前部走去,腳步緩慢,晃著肩膀。我不太確定那兩個樂手,但我肯定,除了他們,房間里所有男人都因重罪被捕過不止一次。皮條客,毒品販子,賭徒,賣保險的。自然界的貴族。從前往後數第五把椅子上坐的那個男人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花了點時間才想起他是誰,因為幾年前我認識他時,他是直發,而現在卻變成改良版的“埃弗羅”頭。①他的西裝是檸檬綠色,皮鞋用爬行動物的皮做的,或許是某個快滅絕的物種。我把頭轉向門口,從他身邊走過,出去了。我在萊諾克斯大道上向南走過兩個門臉,然後在一個路燈旁站住。兩三分鍾過後,他出來了,吊兒郎當,輕松愉快。“嘿,馬修,”他說,伸出手來要跟我擊掌,“老兄,一向可好?”

我沒理他。他低頭看了看手,又抬頭看我,轉了轉眼珠,腦袋誇張地一晃,拍拍兩手,在褲腿上蹭乾淨,然後放在他那瘦削的臀部上。“好久不見了,”他說,“是城里賣光了你常喝的酒?還是想來哈勒姆區逛逛小人的地盤?”

“看來你發了,羅亞爾。”

他有點得意洋洋。他叫羅亞爾?沃爾登,我曾認識一個腦瓜不太靈光的黑人警察,他錯把羅亞爾?沃爾登(RoyalWaldron)當成了“同花順”(RoyalFlush),又把“同花順”變成“抽水馬桶”(FlushToilet),最後,索性就叫羅亞爾“廁所”。羅亞爾說:“咳,做買賣嘛,你知道的。”

“我知道。”

“誠實經營,買賣興隆。我媽教的。你怎麼來城北了,馬修?”

“我在找一個家伙。”

“也許你已經找到他了。你現在退休了?”

“已經好幾年了。”

“你想買東西嗎?想要什麼,能出什麼價?”

“你賣什麼?”

“差不多應有盡有。”

“跟這些哥倫比亞人做生意一向還好?”

“操,”他說,一只手拂拭著褲子前頭。我猜他檸檬綠褲子的腰帶上別著一把槍。在凱爾文?斯莫爾酒吧,有多少人,可能就有多少把手槍。“他們這幫哥倫比亞人還行吧,”他說,“只是你永遠甭想蒙他們。你不是來這兒買毒品的吧。”

“不是。”

“那你想要什麼,老兄?”

“我在找一個皮條客。”

“操,你剛才經過的就有二十個。還有六、七個妓女呢。”

“我正在找的皮條客叫錢斯。”

“錢斯。”

“你認識他?”

“我可能知道他是誰。”

我等著。一個穿長衫的男人沿街走來,每到一個門臉前,他都停下來。他或許在看櫥窗,但不可能啊,打烊以後,每個店鋪都拉下了像車庫那樣的鋼制百葉窗。這個男人在每個關了的店鋪前停留,研究著百葉窗,似乎那東西對他而言具有某種意義。“櫥窗購物。”

①一輛籃白相間的巡邏車經過,慢了下來。里面有兩個身穿制服的警察望著我們。羅亞爾向他們道了晚安。我沒說什麼,他們也是。車開走後,他說:“錢斯不常來這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