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我會的。”

“如果想找我,給我的聯絡處打電話。既然認識你了,我會給你回電話的。”

我下了車,關上車門。他等到一個機會,掉了一個頭,重新拐回第八大道,朝北駛去。這個掉頭違反交通規則,而且向左拐上第八大道時又闖了紅燈,但我認為他才不在乎呢。我想不起來最後一次見警察因為某人在紐約違章開車開罰單是什麼時候了。有時你會看到一連五輛車闖紅燈。近來連公交車也這麼干。他走後,我取出筆記本,記了一筆。街道對面,波莉酒吧旁邊,一男一女正在大聲爭執。“你還算男人嗎?”

她叫著。他給了她一耳光。她罵他,他又打了她一耳光。也許他把她打懵了。也許這是他們每星期都要玩上五次的游戲。如果去干涉,他們很可能會一起沖你來。剛當警察時,我第一個搭檔無論如何都不插手家庭爭端。一次,當他和一個酒鬼丈夫對峙時,那個老婆竟從後面襲擊他。她丈夫打掉了她的四顆牙,但她還撲上去保護他,用酒瓶砸她救星的頭。他的傷口縫了十五針,得了腦震蕩,當他給我講這個故事時,還用手指去摸傷疤。你看不到那個傷疤,被頭發遮住了,但他的食指准確無誤地放在了那個位置。“讓他們自相殘殺吧,”他曾說,“就算是她報的警,她還是會來對付你。讓他們他媽的互相殘殺吧。”

街道對面,那個女人說了什麼我沒聽清,只見那個男人一拳打在她的肚子上。她慘叫起來,好像很疼。我收起筆記本,走進旅館。我在大廳給金打電話。她的答錄機響了,我開始留言,但這時她拿起了聽筒,打斷了我的話。“有時我在家也開著答錄機,”她解釋,“可以在接電話之前知道是誰。給你打電話之後,我沒再聽到錢斯的消息。”

“就在幾分鍾前我們才分手。”

“你見他了?”

“我坐他的車兜風。”

“你覺得怎樣?”

“我覺得他車開得不錯。”

“我是指——”“我知道你指什麼。聽說你要離開他,他好像沒太在意。他向我保證,你沒必要怕他。照他的話說,你沒必要找我來當保護者。你只要跟他說一聲就行了。”

“沒錯,呃,他會那麼說的。”

“你覺得他在說謊?”

“可能吧。”

“他說他想聽你怎麼說,我想你要離開公寓他也得做些安排。我不知道你是否害怕單獨跟他在一起。”

“我也不知道。”

“你可以鎖上門,隔著門跟他談。”

“他有鑰匙。”

“你沒有鏈鎖嗎?”

“有。”

“你可以用它。”

“我想是吧。”

“需要我過去嗎?”

“不用,你不必來。噢,我猜你想來拿其余的錢,是吧?”

“等你跟他談完,一切妥當後再說。但如果你在他出現時需要有人在身邊,我可以過去。”

“他今晚來嗎?”

“我不知道他什麼時候來。或許他會通過電話解決這件事。”

“他可能明天才來。”

“嗯,如果你需要的話,我可以躲在沙發後面。”

“你覺得有必要嗎?”

“嗯,金,這取決于你怎麼想。如果你不願——”“你覺得我有什麼好怕的嗎?”

我思忖片刻,把同錢斯在一起的過程回想了一遍,評估一下他給我的感覺。“不,”我說,“我不覺得你有什麼好怕的。但我並不了解這個人。”

“我也不了解。”

“如果你感到緊張——”“不,這很傻。再說這麼晚了。我正在看有線電視里的一部電影,看完我就睡覺。我打算掛上鏈鎖。那是個好主意。”

“你有我的電話號碼吧?”

“沒錯。”

“有什麼事就給我打電話,沒事也可以打。好嗎?”

“好。”

“安下心來,我想你花了本來不用花的錢,但這是你的私房錢,所以可能無所謂。”

“當然。”

“關鍵是你脫身了。他不會傷害你的。”

“你說得對。我明天可能給你打電話。還有,馬修,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