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沒關系。”

“我也覺得是。那是什麼事?”

“金?達基嫩。”

他直視前方的路,我沒看出他有任何表情變化。他說:“哦?她怎麼了?”

“她要退出。”

“退出?退出什麼?”

“這種生活,”我說,“她同你的這種關系。她想讓你同意她……終止你們之間的關系。”

我們停下等紅燈。他什麼都沒說。綠燈亮了,我們又過了一兩個街區,他說:“她跟你什麼關系?”

“朋友。”

“那是什麼意思?你跟她睡覺了?你想娶她?朋友是廣義詞,涵蓋范圍很大。”

“這回它是狹義詞。她是我的一個朋友,求我幫她一個忙。”

“讓你跟我談?”

“沒錯。”

“她為什麼不親自跟我談?我跟她經常碰面,你知道。她沒必要繞這麼大一個圈子來問我。咳,昨晚我還見到她了。”

“我知道。”

“你知道?那她見到我時怎麼什麼都沒說?”

“她害怕。”

“怕我?”

“怕你不讓她離開。”

“而且我會打她?毀她的容?用煙頭燙她的乳房?”

“諸如此類吧。”

他又陷入沉默。車行平穩,具有催眠效果。他說:“她可以走。”

“就這樣?”

“還能怎樣?你知道,我不是白人奴隸主。”

他說這個詞時帶有嘲諷意味。“我的女人跟我在一起都是出于自願,她們沒受到任何脅迫。你知道尼采吧?他曾經說過,‘女人就像狗,越打她們,她們越愛你’。但我不打她們,斯卡德。從來沒這個必要。金是怎麼認識你這個朋友的?”

“我們認識同一個人。”

他看了我一眼。“你曾是警察,是個偵探。幾年前離職。你殺了一個小孩,然後引咎辭職。”

那差不多是事實。我的一顆流彈打死了一個叫埃斯特利塔?里韋拉的小女孩,但我不知道迫使我離開警察局的是對這一事件的負罪感還是別的。但這確實改變了我對世界的看法,所以,我不想當警察了。也不想當丈夫、父親或繼續在長島生活。不久之後,我辭了工作,離了婚,搬到第五十七大街居住,在阿姆斯特朗酒吧打發日子。那顆流彈無疑促成了這些變化,但我認為不管怎樣我都會走上這條路的,遲早的事。“現在你成了個半吊子偵探,”他繼續說,“她雇了你?”

“差不多。”

“那是什麼意思?”

他並沒等我解釋,“沒冒犯你的意思,但她的錢白花了。或‘我的’錢,這要看你怎麼看了。如果她要終止我們的合作,跟我說就是了。她沒必要找人替她說道。她打算干什麼?我希望她不是要回家。”

我沒說什麼。“我猜她還會留在紐約。她還干這行嗎?恐怕那是她唯一會干的行當。她還能干什麼?她打算住哪兒?我給她們提供公寓,你知道,給她們付房租,給她們買衣服。我想,沒人問過易卜生,娜拉出走後到哪兒找公寓吧。如果沒弄錯的話,我想你就住這兒。”

我望向車窗外。就在我的旅館前。我根本沒注意到。“我猜你會跟金聯系,”他說,“如果需要的話,你可以告訴她你威脅我,把我嚇得落荒而逃。”

“我干嗎那樣?”

“這樣她會認為她沒在你身上白花錢。”

“她是沒白花錢,”我說,“我不介意她是否知道這一點。我會實話實說的。”

“真的?那麼在你說的時候,順便告訴她,我會去見她,只是為了看看這到底是不是她的主意。”

“我會提到的。”

“你再告訴她,她沒理由怕我。”

他歎了口氣,“她們自以為無可替代。如果她知道找人替她有多容易,她肯定會上吊的。一輛又一輛公交車把她們運來,斯卡德。每天每小時,她們都在往港務局里擁,准備出賣自己。每天都有很多其他女孩認為肯定還有比端盤子或收銀更好的生活方式。我可以開家公司,斯卡德,專門接受申請,肯定門庭若市。”

我打開車門。他說:“很高興跟你聊天。特別是剛才。你對拳擊很有眼光。請告訴那個愚蠢的金發婊子,沒人要殺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