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休息時,我本想一走了之。結果,我倒了一杯咖啡,拿了幾塊巧克力餅干。我似乎聽到金在告訴我,她非常喜歡甜食。“但我從未增加一盎司體重。我幸運吧?”

我吃著餅干。感覺像在嚼稻草,但我咀嚼著,然後就著咖啡吞下。自由討論時,一個女人沒完沒了地講她的人際關系。她真討厭,每晚重複同樣的話。我不再聽了。我在想,我叫馬修,我是一個酒鬼。我認識的一個女人昨晚被殺了。她雇我保護她,我信心十足地向她保證她很安全,她相信我。殺她的人騙了我,而我相信他。她現在死了,我卻無能為力。這件事困擾著我,我卻不知如何是好,每個角落都有酒吧,每個街區都有酒鋪,喝酒不會讓她起死回生,但可以不必清醒,我他媽的為什麼要遭這份罪?為什麼?我在想,我叫馬修,我是一個酒鬼,我們坐在這個該死的房間里,沒完沒了地說著同樣該死的話,與此同時,外面的那些野獸正在互相殘殺。我們說不要喝酒,參加聚會,我們說重要的是保持清醒,我們說做起來很容易,我們說一天一次慢慢來,當我們像洗過腦的僵尸一樣叨咕個沒完時,世界正走向毀滅。我在想,我叫馬修,我是一個酒鬼,我需要幫助。當輪到我時,我說:“我叫馬修。謝謝你們的經驗。我很喜歡聽。我想我今晚聽聽就好了。”

祈禱之後,我離開那里。我既沒去科布角,也沒去阿姆斯特朗酒吧。而是朝旅館方向走去,經過旅館,再繞了半個街區,來到第五十八大街的法雷爾酒吧。這兒人不多。自動電唱機里放著歌星托尼?貝內特的唱片。酒保我不認識。我看看吧台後方,第一眼便看到了名為“早年時光”的波本酒。我點了一杯,不加冰塊。酒保給我倒了一杯,放在我面前的吧台上。我拿起酒杯,端詳著它。我不知道自己希望看到什麼。我一飲而盡。

7沒什麼大不了的。開始時我甚至都沒感到在喝酒,然後覺得有些頭暈,像是要嘔吐。唔,我的身體系統不再適應酒精。一個星期沒喝酒了。上次整整一個星期不喝酒是什麼時候的事了?我記不起來了。可能是十五年前吧。也許是二十年,或更久。我站在那兒,前臂搭在吧台上,一只腳踩在身旁吧椅底部的橫檔上,努力判斷自己的感覺。我認為,同幾分鍾前相比,現在不那麼痛心了,而是有種古怪的失落感。但失落了什麼呢?“還要一杯?”

我本想點頭,但還是控制住自己,搖搖頭。“現在不要,”我說,“可以給我換些一角硬幣嗎?我得打幾個電話。”

他幫我把一元錢換成零錢,然後把公用電話的位置指給我。我把自己關在電話亭里,掏出筆記本和筆,開始打電話。我花了幾個硬幣來了解誰在負責達基嫩的案子,又花了兩三個硬幣找這個人。最後,我終于被轉接到城北分局的辦公室。我說想跟德金警探講話,一個聲音說道:“稍等,”然後,“喬,找你的。”

片刻之後,另外一個聲音說:“我就是約瑟夫?德金①。”

我說:“德金,我叫斯卡德。我想知道你是否抓到達基嫩凶殺案的凶手了?”

“我沒聽清你的名字,”他說。“我是馬修?斯卡德,我不是要從你那兒打探消息,而是要提供消息。如果你還沒抓到那個皮條客的話,我可以給你些線索。”

片刻停頓之後,他說:“我們還沒抓到任何人。”

“她有一個皮條客。”

“我們知道。”

“你知道他的名字嗎?”

“瞧,斯卡德先生——”“她的皮條客叫錢斯。那也許是名,也許是姓,或只是一個綽號。犯罪記錄里沒有他,至少沒有這個名字。”

“你是怎麼知道犯罪記錄的?”

“我從前是警察。瞧,德金,我有很多信息要給你。我們談一會兒如何,你可以隨便提問。”

“好吧。”

我把自己所知道的關于錢斯的一切都告訴了他。我向他詳細描述錢斯的體貌特征和他的汽車,外加駕駛執照的號碼。我說他至少控制了四個女孩,其中有位索尼婭?亨德里克斯女士,可能大家都叫她桑妮,我描述了她的長相。“星期五晚上他把漢德瑞克斯送到中央公園西街四百四十四號。她或許住在那兒,但也有可能是去參加為一個名叫基德?巴斯科姆的職業拳擊手舉行的慶功宴。錢斯對巴斯科姆很感興趣,也許那棟大樓里有人為他舉行慶祝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