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他想要插話,但我不停地講下去。我說:“星期五晚上錢斯得知那個叫達基嫩的女孩想要終止他們的關系。星期六下午,他到她在東三十八道街的住處找她,告訴她他沒有異議。他讓她月底搬出這個公寓。那是他的公寓,是他租下公寓把她安置在這里的。”

“等一下,”德金說,我聽到沙沙的翻紙聲。“登記的承租人是戴維?戈德曼。達基嫩的電話也列在他的名下。”

“你查到戴維?戈德曼這個人了嗎?”

“還沒有。”

“我猜也查不到,也許戈德曼是錢斯雇來為他做掩護的律師或會計師。我只能告訴你這些,錢斯看上去根本不像會叫戴維?戈德曼這個名字的人。”

“你說他是黑人?”

“對。”

“你見過他。”

“沒錯。雖然他沒有固定的出入場所,但有幾個地方他常去。”

我把幾個地點開列給他。“我查不到他住在哪里。我猜他是有意保密。”

“沒問題,”德金說,“我們可以逆向追查。你把他的電話號碼給了我們,記得嗎?我們可以根據這個號碼去查他的住址。”

“據我所知,那是他的代接電話服務站的號碼。”

“好,他們會有他的電話。”

“也許吧。”

“你聽上去似乎挺懷疑?”

“我想他不願讓別人輕易找到他,”我說。“你是怎麼發現他的?你跟這個案子有什麼關系,斯卡德?”

我想掛斷電話。我把自己知道的情況告訴他們,但不想回答問題。但我比錢斯好找得多,如果我掛斷德金的電話,他很快就會把我找去問話的。我說:“我星期五晚上見過他。達基嫩小姐讓我給她當調停人。”

“調停什麼?”

“告訴他她想要跳出火坑。她不敢親自跟他講。”

“所以你就替她說了。”

“對。”

“怎麼,你也是皮條客嗎,斯卡德?她從他那里跳槽到你那兒?”

我握著話筒的手一緊。我說:“不,我不干那種勾當,怎麼,德金?你媽想換個皮條客嗎?”

“到底怎麼——”“小心你的臭嘴,如此而已。我可是把內幕消息都告訴你了,我本來不必給你打電話。”

他一聲沒吭。我說:“金?達基嫩是我一個朋友的朋友。如果你想了解我的情況,過去有一個叫古吉科的警察,他認識我。他還在城北分局吧?”

“你是古吉科的朋友?”

“我們互不欣賞,但他可以告訴你我為人誠實。我告訴錢斯她想退出,他說他並不介意。他第二天去見她,跟她說了同樣的話。結果,昨天晚上有人殺了她。你們仍舊認定死亡時間是午夜?”

“對,但只是估算。他們發現她時已是十二個小時之後了。你知道,尸體的狀況幾乎讓驗尸官考慮改行了。”

“唉。”

“我看最可憐的是那個旅館服務員。她來自厄瓜多爾,我想她是非法移民,幾乎不會講英語,結果偏偏讓她撞上那種慘狀。”

他哼著鼻子說,“你要不要看看尸體,好幫我們確認一下?保證讓你看了終生難忘。”

“你們確認是她嗎?”

“哦,對,”他說,“我們有她的指紋。幾年前她在長島被捕過。當街拉客,拘留十五天。此後沒再被捕過。”

“後來她在室內接客,”我說。錢斯把她安置在三十八道街的公寓里面。“真正的紐約冒險之旅。你還知道些什麼,斯卡德?如果我們需要你時怎麼才能找到你?”

我沒有別的信息了。我把自己的地址和電話告訴了他。彼此之間又說了幾句客套話後,我掛斷了電話,接著,電話鈴響了起來。我的一角錢只夠打三分鍾電話的,我現在欠了四十五美分。我在吧台又破開一美元,將零錢放進投幣口中,然後回到吧台又要了一杯酒。還是“早年時光”,直接喝,不加冰。這回味道好些。酒一下肚,我感到體內的什麼東西化開了。聚會時,他們告訴你讓你酩酊大醉的是第一杯酒。你喝了一杯,便一發不可收拾,不知不覺中,你會一杯接著一杯地喝,直到喝醉為止。好吧,或許我不是酒鬼,因為我的情形不同。我喝了兩杯,心情比沒喝之前大為好轉,因此,我當然沒必要再喝。然而,我給了自己一個機會。我在那兒站了一會兒,考慮是否要喝第三杯。不。不喝了,我真的不想再喝了。我這樣很好。我在吧台上留了一美元,將其余的零錢收起,然後回家。經過阿姆斯特朗酒吧時,我沒想進去。我當然沒有要停下來喝一杯的欲望。此時,較早一期的《新聞》報應該已經出來了。我要走到街角去買嗎?不,去它的吧。我在前台停了下來。沒有留言。是雅各布當班,他正懶洋洋地一邊哼著小曲,一邊玩填字游戲。我說:“嗨,雅各布,謝謝你那天晚上幫的忙。幫我打那個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