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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錢放進口袋。後來,我成了那個抬尸體下樓撞樓梯的人,數錢分錢的也是我。風水輪流轉。我在想,總有一天,尸袋里的那個人會是我。我在那兒待了一個小時。我查過抽屜和衣櫥,不清楚自己想找什麼,也沒找到什麼。要是她有個寫滿電話號碼的小黑本——傳說那是應召女郎的生財工具——有人早在我之前就發現它了。我倒不認為她真有這麼一個本子。伊萊恩有一本,不過弗蘭和唐娜都說自己沒有。我沒找到任何毒品或吸毒用具,不過這並不證明什麼。警察既然會搜刮死人的錢,自然也有可能把毒品據為己有。要不就是錢斯把屋里所有的違禁品拿走了。他說在她死後,他來過公寓一次。不過我注意到,他沒拿走非洲面具。它們從牆上怒視著我,無論錢斯找來哪個干勁十足的年輕妓女取代金的位置,它們都要盡自己保衛公寓的本分。霍珀的海報仍掛在音響上方。它也要留下來等待下一位房客?這里遍布她的蹤跡。當我翻查她梳妝台抽屜和衣櫥里衣服的時候,還能聞到她的味道。她的床鋪沒有整理。我掀起床墊,查看下面。無疑,在我之前已有人這樣做過。我什麼也沒找到,便放下床墊,她刺鼻的香味從皺巴巴的床單漫起,充塞著我的鼻孔。在客廳里,我打開一個壁櫥,發現她的毛皮外套、大衣和夾克,還有整整一格的葡萄酒和酒瓶。一瓶兩百毫升瓶裝的“野火雞”波本威士忌吸引住我的視線。我發誓我已經品嘗到了那濃烈的波本酒味,喉嚨感受到吞咽它的感覺,一股熱辣流向我的胃,暖意直通足尖和指尖。我關上櫥門,穿過房間,坐到沙發上。我本來沒想喝酒,幾個小時以來也沒想過酒,看到烈酒純屬意外。我回到臥室。她的梳妝台上有個首飾盒,我打開查看。有很多耳環,兩條項鏈,一串看上去像是假的的珍珠,幾只手鐲,其中一個非常迷人,象牙做的,鑲邊像是金子。另外還有一枚俗氣的班級紀念戒指,來自威斯康星州奧克萊爾市拉法雷特高中。戒指是金的,內側刻有14K字樣,掂掂重量想必還值點錢。誰會拿走這些東西?銀河旅館里她的皮包內有些現金,根據檔案里記載,大約是四百多元和一些零錢,這錢可能會轉交給她威斯康星的父母。但他們會大老遠飛來認領她的大衣和毛衣嗎?他們會要她的毛皮外套、高中戒指,以及象牙腳環嗎?我又待了一會兒,記了一些筆記,克制住不去打開客廳櫥門,然後離開那里。我乘電梯到樓下大廳,沖門房揮揮手,對剛進來的房客點點頭。那是個老婦人,用一條飾有萊茵石的皮帶牽著一條小短毛狗。小狗沖我狂叫,我才想到金的小黑貓下落不明。我沒看到它的蹤影,浴室里也沒見到它的穢物盤。有人把它拿走了。我在街角處攔住一輛出租車,到旅館門前付車費時,我才發現金的鑰匙同我口袋里的零錢混在一起。我忘記把鑰匙還給門房,他也沒想起跟我要。我有一個口信。喬?德金打過電話,留下警局的號碼。我打過去,對方說他出去了,但還會回來。我留下我的姓名和電話。我上樓回房,氣喘籲籲,筋疲力盡。我躺下來,但無法休息,控制不住腦中連綿的思緒。我下樓去買了奶酪三明治、法式炸薯條和咖啡。喝了兩杯咖啡後,我從口袋掏出唐娜?坎皮恩的詩。詩中有什麼東西似乎在召喚著我,但我想不出是什麼。我又讀了一次。我不懂這詩的意思。從字面上看它該有一定含義。但我總覺得詩里有個東西在向我眨眼示意,意圖引我注意,但我頭腦不濟,無法會意。我走到聖保羅教堂。演講人在用一種超然的輕松口氣講一個恐怖故事。他的父母都死于酗酒,父親得了急性胰髒炎,母親醉酒時自殺。兩個兄弟和一個姐妹也相繼病死。另一個兄弟因腦水腫還在州立醫院接受治療。“我戒酒幾個月之後,”他說,“聽說酒精會殺死腦細胞,我開始擔心自己可能腦傷嚴重,所以去找我的輔導員,告訴他我的憂慮。‘呃,’他說,‘也許你有腦傷,有這可能。不過我先問你,你能記住哪天在哪里開會嗎?你能毫不費力找到會場嗎?’‘能,’我告訴他,‘這些我都能做到’。‘那就沒事,’他說,‘你目前所需要的腦細胞都有了。’”我在休息時離開。旅館前台又有一個德金留下的口信。我馬上打過去,他又不在。我留下姓名、電話,然後上樓。我又拿出唐娜的詩看,這時電話鈴響了。是德金。他說:“嗨,馬修。我只是想說,希望昨晚沒給你留下惡劣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