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41-50

41

太陽幾乎已經西沉,跟蹤因此變得比較容易。跟蹤時,如果旁邊往來的行人太少難度反而高,不過這天街上剛好充斥著人群,可以說是非常適合尾隨跟蹤的日子。

在陰暗的街上,柊毫不猶疑地前進,速度非常快。已經習慣孤獨的人,會忘了要配合別人的腳步,再加上總是懷抱著對「現在這里」不滿,想著「不想待在這里」,所以走路會非常快——這是我的觀點。

反過來說,對「現在這里」感到滿足的幸福人類,走路會很悠哉。常葉和亞彌就是這樣子的人。他們會互相戳戳對方、靠在對方身上,或是彼此凝視,總之就是以一種慢得驚人的速度行走,因此跟蹤他們是件很辛苦的事。他們大概是覺得只要兩個人在一起就已經很幸福了,所以也不急著要去哪里吧。

我認為在沒有急事時以哪種速度行走,可視為幸福的一種指標。真的是這樣呢。

我一邊想著這種事,一邊跟在柊的身後。隨著她的腳步越來越快,坦白說,看起來實在非常可疑。以為她要直走,卻又突然轉進巷子里,幾十秒後又若無其事地走出來。以為她突然停下腳步,結果不但馬上穿越馬路,接著又迅速走回原來的路上。

我心想這個女生到底有什麼目的呢?雖然她本來就是行為舉止有點奇怪的女生,但這麼誇張還是第一次。是喝醉了嗎?還是腦袋不清楚了呢?

不過仔細一想,謎底馬上就揭曉了。因為只要隨著柊的視線,就能完全明白她的目的。然而我卻花了三十分鍾左右才發現這點,不得不說我真是個笨蛋。

柊突然停下腳步,悄悄隱身在路旁柱子的陰影下。過了一陣子,又小心翼翼地從柱子後探出頭,再度快速前進。

到了這個地步,我再怎麼遲鈍也明白了。

柊在跟蹤某個人。

我隨著柊的視線往前看。幾秒後,在位于幾十公尺的前方,看到了他。

沒錯,我想你可能也猜到了——柊跟蹤的對象就是常葉。

就算我跟柊再怎麼像,不必連這種地方都一樣吧……我如此心想。

42

說起來,其實有很多地方還滿合理的。我剛才也說過,柊今天的打扮很不像她,在尾隨的路上,我一直很介意這點。她身上穿著丹甯外套搭配短裙,還戴了一頂奇怪的帽子,從頭到腳都很不像她,一點也不適合。

不過,當發現這都是為了在跟蹤時不讓別人認出來的裝扮後,我就能接納這一切了。這身裝扮的確成功地讓人看不出來她就是柊。我是因為高中時彼此相處那麼久才能馬上發現,要是常葉看到她,我不認為他能馬上認出對方就是柊。

我一點都不好奇為什麼柊要跟在常葉身後。因為,事情不是一目了然嗎?

也就是說呢,柊一直在跟蹤常葉,那是與我不同,出自于喜歡的正派跟蹤狂。雖然形容跟蹤狂正派有點奇怪就是了。

我意外地達成了「雙重跟蹤」呢。

我又繼續看著柊的行動十幾分鍾,確定她是在跟蹤常葉後便停止這次的行動,走入鄰近購物中心的停車場,坐在長椅上抽煙。腳步一停下來,身體馬上冷了起來,拿著煙的那只手在顫抖著。我將空出來的手伸進皮夾克的口袋里,縮起背忍受寒冷。

將煙蒂丟在煙灰缸後,我繼續在長椅上坐了一陣子。從大樓出來走向車子的人們,每一個都洋溢著滿臉的笑容,讓我強烈覺得自己走錯了地方。每次自動門打開,就聽到店里傳出〈Sleigh Ride〉這首聖誕歌。一牆之隔的另一邊,仿佛是個幸福的國度。

一想到我唯一的伙伴——柊,迷戀著可以說是我最大的敵人的常葉,心情就越來越沮喪。因為這也就是說,我欣賞的亞彌和身為伙伴的柊都喜歡常葉不是嗎?

沒錯,結果就算是柊這種始終板著一副「我討厭人類」表情的女生——不,應該說正因為是這種女生,像常葉這樣爽朗又討喜的好青年,只要對自己稍微溫柔一點的話,態度都會一百八十度大轉變。

我敢跟你打賭一定是這樣,因為第二次的我就有這種傾向。那些有強烈自卑感的人,只要明確地得到比自己優秀的人溫柔對待,就會感動地心想:「連對我這種不怎麼樣的人都能這麼溫柔,這個人的內心真是太美好了!」該說是天真還是單純呢?

即使動機完全相反,我和柊跟蹤同一個人的這個事實,換個角度來看可以說是非常有趣。柊的目標是常葉,我的目標是亞彌。而常葉喜歡亞彌,亞彌喜歡常葉。

要是所有人都可以勉強接受和自己程度相當的對象,世界就太平了吧。如果我沒有喜歡上亞彌這樣難以高攀的女生,如果柊也沒有那麼不識好歹地喜歡常葉,我們不就可以不用如此悲哀了嗎?

如果我殺了常葉,柊會很傷心吧。

不過或許過不了多久,她會意外地因常葉的死而感到高興。一想到柊這個人,總覺得後者的可能性比較大呢。

因為不論如何,常葉畢竟都是屬于亞彌的。反正不可能成為自己的,至少希望常葉不是「亞彌的」,而且「也不屬于任何人的」——我想如果是柊,就算懷抱這種扭曲的愛情觀也不奇怪。

43

我發現自己忘了把書帶走,回到剛才待的漢堡店。還好那本藍色的書還在那里。正當我把書放入包包,打算再度離開店里時……

我和一個男人對上了視線。

起初,我硬是移開了眼神。雖然覺得那張臉好像有點熟悉,但不論對方是誰,如今的我應該沒有那種需要開口問候的對象。

然而,我還是因為某種原因停下了腳步。我再次將目光轉向那個男人的臉龐,當我們再次四目相交時,我的腦袋終于結束搜尋作業,並告訴我那個人是誰。

相對于我的僵硬表情,那個人笑著喊著我的名字。他一副懷念的樣子,似乎非常開心和我重逢呢。

「喂喂喂,好久不見耶。你過得還好嗎?」

他向我揮手,要我坐到他對面的位子上。

我真不知道要擺出什麼表情呢。我既沒有那種能回以微笑的演技,也沒有勇氣可以狠下心裝作什麼都沒看到。我露出模棱兩可的笑容站在原地,稍微回應一下後,僵硬地坐到了那個人的對面,簡直就像個不知道怎麼坐在椅子上的人一樣。

我不懂他為什麼要那麼親密地和我搭話。會這樣說呢,是因為眼前的這個男人——臼水與我,就算講好聽點都不是很要好的關系。

「我們好幾年沒見了吧?國中之後就沒見過了,所以應該是四年多沒見了?」

唉,我說明白點好了。

國三的時候,我一直被臼水霸凌。是那種根本無法用「鬧」或是「惡作劇」來解釋的,很容易理解的霸凌方式。

遭到霸凌是我怎樣都不願回想起來的事情。你也不想聽太過黑暗的故事吧?所以詳情我就不說了。嗯,總而言之,臼水曾經霸凌過我喔。你只要知道這件事就夠了。

我極力避免去想起當時的事。不過,那種記憶就像是口腔炎一樣,明明知道碰了就會痛,只是讓傷口好得更慢而已,卻又還是會忍不住一直去碰。

不管我再怎麼努力遺忘,直到現在我仍然常常夢到當時的情景。那也是很不可思議的一件事,我不是直接夢到自己遭到霸凌的樣子,而是夢到那些曾經霸凌我的人跟我和好的夢。我們彼此認同,一起開懷大笑的夢。

唉,想都不用想,這種夢是映照出我潛意識里的願望。沒錯,因為我希望盡可能地不與任何人為敵。就算是那些霸凌我的人,我其實也希望能和他們好好相處。

不過只要這麼一想,就會難過得受不了,所以我表面上還是擺出憎恨的態度。因為與其被喜歡的人討厭,不如被討厭的人討厭還比較好忍受。

因此,當好久不見的臼水出現在眼前,而且又親昵地和我搭話時,我實在不知道該如何回應。老實說,我也想親近地說:「哇,好久不見。你才是咧,過得好嗎?」因為那也是我從前的願望啊。不過,另一方面,卻覺得這麼一來會對不起那個曾經受到臼水霸凌的自己。我可以這麼簡單就原諒別人嗎?

「你現在在做什麼?念大學嗎?」

我一報出自己的大學名稱,臼水馬上點頭稱道:「很厲害嘛!原來你這麼聰明喔。」一副打從心底佩服的樣子。總覺得實在很妙。

從他這種態度看來,他應該是徹底忘記國中時曾經霸凌過我了。不過,事情總是如此。霸凌的一方忘記;遭到霸凌的一方一輩子忘不了。對方豈止是刪除自己霸凌別人的記憶,根據不同情況,甚至會將記憶捏造成「我對霸凌視而不見而產生罪惡感」。

「那你呢?現在在做什麼?」

我這麼一問,臼水便以一種「你聽好了喔」的語氣,聞心地說起自己的近況,內容就是典型的多采多姿大學生活。我後悔不應該問他這個問題,一邊附和他的話。

在心不甘情不願聽臼水說話的期間,我漸漸開始習慣他的存在,終于能夠好好地看看他的臉。我因而發現,和我說話的臼水顯得很焦躁。仔細一看,發現他一直在抖腳,眼神也一

直飄忽不定,還一直更換交叉手臂的姿勢。明明是盯著我看,一日一我們視線交會,他卻馬上撇開目光。

看起來簡直就像在我面前很緊張的樣子。不過與此同時,他為遇到我而有機會說話真心感到高興,這似乎也是事實。不管怎麼說都很奇怪呢。因為硬要講的話,第二次的我在不好的意義上而言,是那種會讓敵對的人松懈下來的類型,但也不是待在一起會令人感到愉快的類型就是了。

在無法解釋這種詭異狀況的情形下,過了十幾分鍾。突然,臼水停下話語。因為真的是很突然地停下來,我以為他是臨時想到了什麼重要的事。

「怎麼了?」

他看著自己的膝蓋五秒後這麼說道:


「我放棄了。」

「放棄什麼?」我回問他。

正當我戰戰兢兢地想著是不是有什麼態度惹他生氣時,他說道:「忘了吧!我剛剛說的全都是假的。」臼水靠在椅子上,噘著嘴,雙手放在雙腳間小聲地歎了一口氣。

「沒錯。全部都是假的。我其實沒念大學,但也沒有在工作。我好幾個月沒有和別人好好對話了。好久沒有聽到自己說話的聲音,緊張得腋下一直流汗。」

仿佛像要填補剛剛五秒鍾的空白般,臼水連珠炮似地說道:「我老實說吧,最近我一直在想『死』這件事。理由很微不足道,我就不說了。我原本是一有這個想法後馬上就要去執行的,但是我想在死之前,最後再做點什麼,所以便存了一些錢。存到一定程度之後,我離開家再也不曾回去,只是一個勁兒地移動,這還滿有趣的。我打算在錢花完為止,一直這樣生活。花完之後嘛……對了,或許可以暫時當個流浪漢。然後,過了一定的時間之後再去死。很簡單吧?」

一切都發生得太快,我只能一臉困惑。

這家伙突然間在說什麼啊?

44

我重新打量一次臼水,發現他的大衣非常髒,到處都是毛球,頭發也太長。可能是出于心理作用,他的雙頰與眼窩看起來都凹了進去。冷靜下來觀察臼水,會發現他幾乎差一步就要變成流浪漢了。

「我會說這些,是因為你看起來很冷漠的樣子……不,我不是在說你不好,只是覺得你應該不會刻意表現出『自己不冷漠』的樣子。我不希望別人阻止我。如果有人對我說:『別這麼說,活著就一定有好事發生喔。一起加油吧!』這種話的話,我可能會想當場咬舌自盡吧。我只是希望有個人聽我說說話而已,而你就是最適合的對象,我只是覺得你應該會認真聽我說話。看你的眼睛就知道了,你死也不會說出『有什麼困難的話,就和我談談吧』這種話吧?和你說話感覺就像隔著強化玻璃面談一樣,正因為如此,我也才能夠坦白說出來。」

「雖然不是很明白,」我說:「但你好像不是在追求一些體貼的回應對吧?」

「沒錯。」臼水困擾地穾著說:「我真酌只是希望有人聽我說話而已吶,你應該懂這種心情吧?就是從出生到現在,沒做過一件正確的事這種心情。」

「我想我明白。」我回答。

實際上,這世上對這一點最能痛徹體會的人就是我喔。因為我知道第一人生的「正確」是什麼。

「我不希望你明白,」臼水搖搖頭說道:「因為這麼一來,我的絕望就變成只是隨處可見、了無新意的東西了。」

臼水看向窗外,裝飾在拱廊上的燈飾閃爍著藍色、白色、綠色、紅色的光芒。

「馬上就是聖誕節了呢。吶,反正對我們這種人來說,都是很難過的節日。」

我沉默地看著他的眼睛。

「嗯,這是我剛才不經意想到的——你有跟我一樣或是比我還要複雜的問題吧?雖然我不知道具體的情況,但是看你的眼睛多少就明白了,那是完全失去人與人之間交流的表情。不管是你還是我,我們都很明顯地有那種臉。我們這失去人味的臉,回避了人群。我們永遠無法從『被人討厭,因此又更加惹人嫌』的惡性循環中脫身吧……為什麼事情會變成這樣呢?」

臼水看著開始飄起雪的窗外,說道:

「不論是你還是我,說好聽點,都曾經是將來大有可為的小孩。今天就算是身邊帶著漂亮的女生去合宜的場所也完全不奇怪,就算過個如詩如畫般的青春生活,也絕對不足為奇吧……吶,我想我們一定不是太過大意,一定是在某個地方,有一個齒輪偏差了吧。但是那個齒輪的問題卻為其他齒輪帶來負荷,因而連帶讓全部的齒輪都亂掉了。事到如今,齒輪已經全部亂成一團,四處飛散,完全不可能修複了。」

「……你知道你是讓我的齒輪產生偏差的其中一人嗎?」我問道。雖然我不認為重新提起這個話題有什麼意義,卻忍不住問出口。

「我知道,」臼水說:「當初我會那樣對你,是因為你讓我感到威脅。少年時期的我,對自己有絕對的自信,我有自信可以變成比那些無趣的大人還優秀二十倍的人,也覺得身邊的人都是些不值一提的家伙……但是,卻只有你總是讓我看不順眼。我可能下意識地覺得『只有這家伙有可能做得比我還好』,才想在那之前把你毀掉吧。」

「你別恭維了。」我諷刺地笑著說。

「這不是恭維。就某種意義而言,我很怕你。雖然現在我們這個樣子,誰也成不了誰的威脅……總而言之,關于這點,我一直覺得對不起你。如果你希望我好好道歉的話,要說多少次我都願意說。如果你希望的是這些的話。」

「不,不需要。因為你弄亂了我的齒輪,或許也有個誰弄亂了你的齒輪吧,要追究的話會沒完沒了。就像你只是單純想要說話一樣,我也只是單純想問而已。而且——我並不希望你道歉什麼的,不過至少讓我保留恨你的這點權利吧?好讓我將來想要推卸什麼責任的時候可以用。」

「你意外地很溫柔呢。」臼水微笑說道:「——那麼,我差不多該走了。雖然不知道說了這些話是好還是不好,總之謝謝你。不過,跟你講太多話之後,連一些我不想回憶的事都記起來了。我從剛剛就這麼覺得,總覺得一看到你,少年時期的記憶好像就鮮明地回複了一樣。」

「我則是想起了人生中最討厭的時期,現在稍微覺得舒服一點了,謝謝。」

露出苦笑後,臼水背對我離開了。

在與臼水一連串的對話中,絕對說不上我已經原諒他。不過回過神來,我已經悄悄地在臼水那看起來很沉重的後背包口袋中,塞了兩張一萬圓鈔票。雖然這麼做他也不會高興,而我也沒有特別希望臼水能夠活久一點,只不過是因為想這麼做就做了。

臼水離開後,我的腦袋里有個想法逐漸成形。一開始我還不太清楚那到底是什麼,隨著時間經過,我終于發現自己想起了什麼。

在第一人生中,臼水恐怕是我的好朋友吧。雖然第一次的記憶還是一如往常地模糊不清,盡管如此,看著他的說話方式和笑容,我還是明白了這件事。我發現那個男人從前就在我的身邊。

第二次的我一直認為臼水也是毀掉我人生的其中一人——但假設他在第一人生中真的是我的好朋友的話,或許事情就變成是我先讓對方成為一個沒用的人了。沒錯,不是他讓我變得沒用,而是我毀掉了的臼水再毀了我。

到頭來……或許,是我自己毀掉一切的。

回到公寓沖過澡後,我喝了兩杯加了冰塊的威士忌。由于妹妹已經先睡了,我也不能打開電視,便用著桌上的燈光努力睜著眼看書。不到一個小時眼睛就累了,我把書放在桌上,盯著空中,默默地喝著威士忌。

這種時候,我總是會想起柊。想像她在自己的公寓里和我一樣,一個人喝著酒一邊看著書的樣子。

如此,我的心情就會漸漸變得平靜。

別誤會,我不是因為希望柊待在我身邊才會有這種想像。只是喜歡想著有一個跟自己不同的人,在跟自己不同的地方,做著與自己相同的事罷了。只要想到「做這種事的人不只我一個」,意外地,事情的好壞就變得不再重要。而且,沒有人比柊還要適合擔任這個角色了喔。因為那個女孩實際上過著跟我再相似不過的生活。

在無法抵擋的睡意侵襲下,我刷了牙鑽進被窩。妹妹似乎在說著夢話。

那天夜里,我仍舊祈禱——希望一睜開眼,就展開第三人生。

關上燈不到幾秒,我便沉沉睡去。

45

我被妹妹踩醒了。該說是踩呢?還是踢呢?總之不是什麼太優雅的方式就對了。

「我要去圖書館還書,」妹妹說道:「起來。」

嗯,一路睡到下午四點的我也有錯就是了。

出門時,天色已經微暗,路燈開始亮了起來。不過天空難得沒有云,空氣非常清澈。偶爾吹來的強風讓柏油路上的落葉發出沙沙的聲響。

一抵達圖書館,妹妹便抱著一疊書走了。我將車子上鎖後追上妹妹,歸還幾本自己借的書後,小聲地跟妹妹說:「那我們一個小時後在入口會合。」便離開圖書館前往停車場的角落,點了根煙。

這個角落似乎成了一個置物區,

地上散亂著各式各樣的東西:生鏽的腳踏車、球、交通錐、有裂痕的花盆、工具、籃子一類的。在一堆廢棄物品中,只有冷氣室外機辛苦地運作著。

我坐在圍欄上吐著煙。不知道為什麼,那里好好地放著一個煙灰缸。大概是這里的職員還是誰偷偷抽煙時用的吧。

我再次環顧那堆廢棄物,第二次的我變成了會因這種散發出無力感的景致而感到安慰的人。為什麼呢?或許是這個地方不會再變得更糟的緣故吧。

我心想著不會有人聽見,便吹起了口哨。沒有特別吹什麼曲子,只是自然地吹著旋律,我的嘴唇演奏的是〈Jingle Bell Rock〉。我趕緊將旋律關進嘴里,因為,怎麼想現在都不是該為聖誕節高興的時候啊。

接著,我離開了圖書館,前往道路對面的廢墟,這也是一個我喜歡的地方。這里以前似乎是間青年旅館,長年棄置之下,建築物變得十分老舊不堪,干枯的爬牆虎在建築物外牆上像是一道道的裂痕。仔細一看,真正的裂痕也滿多的呢。

建築物里現在因為太暗而看不清楚,不過我以前偷看的時候,發現滿是灰塵的地板破了好幾個洞,圓凳就倒在其中。窗邊還有一架舊鋼琴,總覺得好可惜呢。

我在建築物外繞了一圈。原本應該是停車場的地方,如今放著布滿鏽斑的輕型車和輪胎脫落的摩托車,腳踏車停車區的屋頂則因為柱子斷了而陷落。在它旁邊,堆著目的不明的水泥磚。

這樣的景致,我可以看好幾分鍾。想像著這間青年旅館還正常運作時,曾經發生過的事,一日一開始想像便停不下來。雖然我討厭看到現在進行式的幸福,但卻喜歡品嘗幸福的余味。「或許這里曾經存在著幸福呢」這種淡淡的味道。

花了約十分鍾,慢慢繞了建築物一圈後,我往圖書館的停車場前進。我站在煙灰缸前,從口袋里拿出香煙,正想要點第二根煙從口袋拿出煤油打火機時,突然間看到了某

個人在轉角處轉了彎正朝這里前進。

不是妹妹。看樣子那個女生跟我來這里的目的一樣,她正叼著煙准備點火。微微的黑暗中,幾秒的打火機光線將她的臉映照成橘色。

當我發現那個女生是亞彌時,幾乎暫時忘了呼吸。


46

我無法從亞彌身上移開目光。而她好像也注意到我的樣子,看了我兩秒,然後一瞬間露出疑惑的神情。這也不是沒有道理,因為對方是這幾個月都沒有出現在大學校園里的男生。再加上國中時的種種,我想以亞彌的角度來看,我這種人應該是她最難應付的類型喔。

盡管如此,由于亞彌非常有禮貌,雖然表情有些尷尬,也還是向我打了招呼。她就是那種不管對象是誰,都會親切打招呼的女生呢。

雖然我也回應了她的問候,內心卻一片混亂。因為我既不知道亞彌會抽煙,也不知道她會來這間圖書館,加上我也好久沒有在這麼近的距離下看她的臉了。實際上,大概是從國中以後就沒有看過了吧。

雖然我是那麼地希望待在亞彌身邊,能夠和她說話,但事到臨頭卻什麼話也說不出來。只是一個勁地著急,想著必須說些話來維系彼此,留住亞彌。

說實話,我連看都不敢看亞彌一眼,不是因為她對現在的我而言太過耀眼,而是害怕一看到她,亞彌便會看穿我悲哀腦袋里的想法。

「你是來借書的嗎?還是來念書的?」

亞彌向我問道。雖然是個極其普通的問題,但這是亞彌在問我個人的事情,光是這樣我的胸口就滿足得要爆炸了。

「嗯,來借書的,話是這麼說,但也只是陪妹妹來而已啦。」

「這樣啊,妹妹……」

亞彌好像對我的話有些疑問,但沒有再進一步追問,而是說道:「那你看書嗎?」

「可能是因為來圖書館的影響吧,我最近有稍微看些書喔。」

「哦?那你最近看了哪種書呢?」

我想讀出亞彌表情底下的涵義。看樣子,這個問題不是單純的社交用語,而是真心有興趣才這麼問的。

可能是她身邊看書的人不多吧,因為第一次的我似乎也不太看書。亞彌是不是希望有個可以聊書的對象呢?

「雖然好像比別人慢很多,但我現在在看沙林傑的《麥田捕手》還有《九個故事》。」我回答。

「《麥田捕手》嗎?」亞彌點頭說:「那是我書櫃第一排的其中一本書喔。嗯,意思就是那是我非常喜歡的書……你覺得那本書怎麼樣?」

我稍微陷入沉思。因為如果這時候能回答出令亞彌滿意的答案,她或許會喜歡我呢。不能亂回答,但是如果打安全牌的話,又會被認為是個無聊的人吧。

「一般來說,」我開口:「有很多人是這麼解釋,這本書的內容描寫的是年輕人對世界特有的反感。」

亞彌點點頭,催促我說下去。我也確定她的眼神透露出一點點的失望,因為她想聽的不是一般大眾的想法。因此我連珠炮似地接著說:

「但是——我覺得將這本書歸類為『青春小說』,就把它看得太簡單了。這本書的確符合『青春小說』的定義。一個高中生休學,對世界上的一切都惡言相向,卻又借由與不同的人邂逅,一點一點地成長。如果將故事限定于此,的確非常簡單易懂……但這本書的作者可是寫出〈香蕉魚的好日子〉的沙林傑耶!應該要更慎重地看待才對。」

「我非常懂你想說的。」亞彌同意道:「我對《麥田捕手》也有類似的看法。那你慎重看完這本書後有什麼想法嗎?」

「這個嘛,」我搔搔頭說:「雖然說我的確不能完全認同現存對這本書的看法,但要說到我的見解,其實是很簡單的心得耶。」

「簡不簡單都沒關系,說說看嘛!」

我斟酌著用詞。唉呀呀,早知道會這樣,就應該寫個讀書筆記的。

「……我看著霍爾頓的感覺是,『只要是正常人,這樣子常常生氣也是理所當然的事』。不是因為他年輕不成熟所以不能原諒胡來或是造假,才這麼生氣,那應該是更普遍的一種狀態才對。某種意義上而言,就像國王的新衣一樣。不過就如譯者所說,作者絕對不是將霍爾頓當作純真的化身。若是把《麥田捕手》里的霍爾頓,跟說出『國王沒有穿衣服』的小孩,當作少數異端來處理就完了。」

我口若懸河地說著。雖然很慶幸沒有因為太久沒說過這麼長的句子,讓舌頭不能動彈,但還是抓不太到對話的節奏。不小心就變成一個人想講什麼就全講出來了。

但是亞彌卻很認真地配合我。「國王的新衣啊,」亞彌複述了一遍說道:「我也很喜歡這個故事喔。可以有各式各樣的見解和看法,我覺得就文本來說是非常棒的故事。吶,我稍微換個話題可以嗎?」

「當然。」我說。對話能夠稍征延長下去,我可是開心得不得了。

亞彌慢慢地、慎重地選擇措辭:

「——看著現在的社會,我覺得有許多人都硬被當成穿新衣的國王了。嗯,也就是說呢,國王實際上真的穿了一件『笨蛋看不到的衣服』。但是因為群眾都是些無可救藥的笨蛋,所以完全看不到那件衣服。然後有一個笨得無以複加的小孩子說了:『國王沒有穿衣服。』接著周圍的笨蛋也都放心了,一起說著:『國王沒有穿衣服。』國王雖然慌張地主張:『不不不,沒這回事,還是有人看得到這件衣服啊!』但國王不管舉出多少證據,向眾人展示新衣,笨蛋卻自信滿滿地宣稱:『我看不到呀!』……你懂我想表達的嗎?」

「好像懂。」我回答。

47

我們就這樣持續對話,內容都是些無聊的事,是沒有什麼特別意義的對話。如果是第一次的我,大概兩秒後就會忘記的那種對話內容。

但是呢,只是這樣的對話,我就太過高興得指尖顫抖,祈禱著這段時間能夠再稍微延長一些也好。

「對了,我不知道你抽煙呢。好意外喔。」

我一邊點著寶馬(PALL MALL)香煙一邊說。亞彌困擾地笑了笑說:

「我連對男朋友都保密喔。目前只有你知道。」

我把這句話刻在腦海中。「只有你知道」,真的是太動人了。

我們整體上大概談了三十分鍾左右。彼此都熱衷于談話,沒有要離開的意思。當亞彌看著手表說「我差不多該走了」的時候,我們都因寒冷而發著抖。

「我好像都一直在說些奇怪的話,真抱歉。因為平常沒有人跟我聊這些,不小心就得意忘形了。不過呢——雖然我不知道你是怎麼想的,但是我很開心喔。這是一段很愉快的時光呢!謝謝你,再見。」

和亞彌分別後,我抬頭看著月亮,暫時沉浸在剛才對話的余韻中。不知道是因為寒冷還是興奮,身體抖個不停。真是的,因為這種事就高興,真的是環保到了極致喔。

加上,這時我還沒有發現到自己犯的致命性錯誤。

妹妹已經在車里等我,一看到我回來就說:「遲到五分鍾了。」一邊敲了我的頭五下。要是遲到一個鍾頭,事情就不得了了吧。

「你和剛剛那個女生感情很好嗎?」

「……沒有。」我否定道:「她只是個會跟我說話的溫柔的人罷了。」

「哦,那我也很溫柔羅。因為我都有跟你說話。」

妹妹一副了不起的樣子說著。

「不是吧。我們只是單純感情好喔。」

「咦!是這樣嗎?」妹妹困惑地說著。

48

就像反複播放喜歡的唱片,盡管過了一周,我仍在腦海再三回味和亞彌的對話。

三十分鍾的對話,我連細節都可以重現。那段記憶不僅沒變淡,反而變得愈加鮮明。

除掉常葉吧,我心想。就像在公車站看到亞彌那天一樣,我久違地再度取回了活力。就算明白常葉如聖人一般、能夠帶給周遭幸福、比我有價值幾十倍、殺了他亞彌會傷心,但那都不關我的事。

我沒有必要公平。重點在于,他的存在帶給我的,是幸福還是不幸?常葉的存在確實帶給我不幸,而常葉消失能帶給我幸福。因此我要殺了常葉。這樣不就好了嗎?

我用雙手拍了拍臉,為自己打氣。

就算是今天就得動手,我也要殺了常葉。

我干勁十足地准備外出。第四次離家出走中的妹妹看到後,用冷靜的口氣說道:

「你看起來很開心的樣子。好怪。」


「不行嗎?」

「不行。」

說完,妹妹便將手中的書丟向床舖。

「那是借來的書,好好對待它啦。」我念了妹妹一句。

「爛書隨便收就好了,你不知道嗎?」妹妹回嘴。

「我還是第一次聽說。那本書哪里寫不好了?」

妹妹稍微思考一下後這麼回答:

「這本書的作者認為,問題的答案是需要思考的。」

沒想到妹妹會認真回答,我感到很意外。

「我不是很懂……那麼,你的意思是應該把問題擺著,不要理它最好嗎?」

「我沒有那樣說喔。我覺得一開始就把問題和答案切割開來思考這件事很奇怪。因為在問題出現的時間點,答案也會同時出來,所以回答本身不是什麼大問題。應該要說,該如何從我們的腦袋中引導出各式各樣的東西……」

講到這里,妹妹的表情像是在說「我講太多了」般,急急忙忙地閉上嘴巴。

「不過,我沒有要表現出很開心的意思呢。你從哪里覺得我看起來很開心?」

「……你最近都有好好穿衣服對吧?」

「是嗎?」

雖然裝傻,但為了避免跟蹤時一直穿相同的衣服容易被常葉發現,我最近的確有在

注意身上穿的衣服。我盡可能地留意穿著可以融入街上行人的流行裝扮,所以才會被誤會成開始注意外表吧。

以前我連續兩天穿同樣的衣服去學校也很稀松平常,因為覺得反正也沒有人會注意我的穿著打扮吧。

「難道哥哥你交女朋友了嗎?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在這邊是不是很糟?」

妹妹雖然以不在乎的口氣發問,但對她而言已經是難得的體貼發言了。嗯,雖然是她誤會了。不過,我戀愛這件事卻是事實,能看穿這點,看來妹妹意外地有在關心我。

「很可惜,沒有這回事喔。」

我這樣回答。之後稍微考慮了一下,又繼續說明——一如往常,說謊時,混入一些真實情況,讓人難以分辨真偽。

「我是想要變成沒有臉的人啦。想跟街道融為一體,我想變成那種擦身而過,別人就想不起來長相、存在感薄弱的人。所以,比起穿樸素的衣服、選擇在人煙稀少的地方鬼祟地走路,不如打扮得跟周圍的人一樣,去大家會去的地方閑晃還比較有用。」

「你想變成透明人嗎?」

「嗯,某種意義上,我可能是想變成透明人吧。」

「好怪。」妹妹驚訝地說:「這樣啊,原來你不是交女朋友了……那你今天要去哪?」

「我現在預計去咖啡店念書喔。」

「不去學校卻去咖啡店念書?」

妹妹有些諷刺地說道——我想那當中大概也包含了對于「熱衷于拒絕上學」的自己的嘲諷吧。

我這麼回答:「因為沒去學校才要念書啊。雖然乍聽之下很矛盾,但我沒有要落後別人的意思。並不是不想去學校、沒有去學校就沒有好好想自己的事。因為像是准備考證照或是念英文這種的,一個人也可以辦到。」

像這種謊話,我可以要說多少就說多少。雖然我從來沒有念過什麼考證照的書。

「路上小心。」妹妹像是要打斷我的話般說道。是一句包含了「快滾吧」這種涵義的「路上小心」呢。

49

雖然事到如今已經不用再確認,但是如果我擁有第四次機會殺害常葉的話,到時候我會殺常葉嗎?我殺得了常葉嗎?

我一直盡力避免正面面對「殺人」這件事。沒錯,認真思考的話,一般人不可能會肯定殺人這種事的。就算撇開道德論不談,這麼做的風險也實在太高了。只要珍惜自己的話,一定會考慮殺人以外的方法。

而且不管怎麼說,最重要的問題是,就算沒有人會發現我犯的罪,我自己也會受到罪惡感的折磨,最終露出馬腳不是嗎?因此,我才想要盡可能地選擇沒有真實感的手法,不是用刀子刺殺,也不是勒住脖子什麼的,而是一直等待能夠悄悄地從背後推常葉一把的時機……話雖這麼說,實際上我曾經有過三次這種機會,卻如同先前所講,眼睜睜地看著它們溜走。

不過,只有第四次機會稍微不同。

在圖書館和亞彌見過面後,我取回了自信,那個我可以和亞彌好好相處的自信。在那之前,對第二次的我而言,亞彌已經是高不可攀的對象。我一直隱隱約約覺得,就算殺了常葉,亞彌也不可能被我打動,因此才會浪費了前面三次的機會。

不過,時隔多年和亞彌說話後,我深深相信,換個角度來想,現在的我比第一次的我還適合亞彌。第一人生的我們是外向的我與內向的她這種類似互補的關系,但第二人生的我們似乎能以同樣內向的伙伴這種型態相處。這完全是有可能的喔!

包含這些事情在內,如果有了第四次機會,問我到底會不會殺常葉,果然還是沒辦法把話說死。追根究柢,我連打人的勇氣都沒有,或許這種家伙從一開始就不可能殺人。不過另一方面,我有時候會就事論事到做出連自己都嚇一跳的決定,因此,也有可能令人掃興地干脆地成功殺死常葉。

不管怎麼說,我都不會知道答案了,因為第四次的機會最終還是沒有降臨。

50

乍看之下,整個情境非常完整齊全。不,應該說是齊全過了頭。

常葉和亞彌在酒吧里待了一個多小時後,常葉送亞彌前往公車站,自己則走向地鐵站。到這里為止都還是跟平常一樣的順序。

但是,那一天的常葉卻選擇了有點微妙的路線前往地鐵站。他特別選擇了人煙稀少的地方,穿越黑暗的住宅區、商店街及小巷。簡直就像給自己出了一道功課,只要看到喜歡的轉角就一定要轉彎般地走著。由于無法預測他的目的地,跟蹤也提升了難度。

他是不是想要一個人走走呢?有些夜晚,總是會有這種心情吧?那個冬夜,空氣冷得像金屬一樣,星星亮得刺眼,家家戶戶透出來的燈光異常地令人感到憐愛。如果剛剛好來杯酒的話,就更有氣氛了。

終于,那個時刻來臨了。常葉的腳步走上了橋。

我已經事先做好詳細的街頭調查了,所以我敢保證,沒有一個地方比這座橋更適合把人推下去喔。這座橋的欄杆只有膝上左右的高度,加上橋身距離地面的高度足以令人致死,就算沒有受到致命傷,只要掉入十二月的冰冷河川里,看來也會因失溫或是心髒麻痹而死亡。

特地在醉醺醺的狀態下來到這種地方,簡直就像在跟我說「殺了我吧」不是嗎?

我突然覺得,錯過這次機會就沒有下一次了。不知為何,總覺得如果錯失這第四次的機會,就再也沒有下次機會了。雖然還是有些條件沒有湊齊,但如果在如此得償所願的狀況下我還是毫無行動的話,等于我親自證明了就算處于再完備的狀態,自己也什麼都無法做的事實。

現在必須做個決斷,我向自己說道。

常葉漫步走向橋的中央。我掩蓋住腳步聲,縮短和他之間的距離。地面積了層薄薄的雪,要說他因此而失足滑落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沒錯,我如此心想,神奇地冷靜了下來。也能想著結果到最後,一切都沒有什麼真實感,大概是身體還不是很能了解接下來自己即將殺人的狀況吧。

我來到距離常葉幾公尺的距離,就在想著也可以現在馬上沖過去推他一把的時候,常葉突然停下腳步——我連解釋這個行動的時間都沒有他便坐在欄杆上,一副往下看河的姿勢。

接著他轉身向我舉起手來。

仿佛從一開始就已經知道我在這里一樣。

「嗯,你也請坐吧。」常葉說著,指向自己身旁的空間。

一瞬間,我思考了許多事。

他是什麼時候發現的?他了解多少?知道我的目的嗎?知道的話,為什麼又露出這麼沒有防備的姿勢呢?是有話要跟我說嗎?如果有的話,又為什麼有必要特地來到這種地方說呢?如果是一開始就注意到我在跟蹤的話,特地走在人煙稀少的路上,是為了確保我會上鉤嗎?但是,他為什麼要這麼做?或許他是這幾分鍾內才發現我跟在他身後的,如果是這樣,他的目的是分散我的注意力嗎?讓我疑惑,再趁隙逃走?不對,這麼做也太沒效率了,怎麼想都是直接逃走比較快。

雖然在幾秒內思考了這些事,但我最後還是依常葉所說,坐到了他的身邊。雖然只要輕輕一推就可以殺死常葉,但我卻沒有這麼做的原因,與其說是被他的行為嚇了一跳,不如說是被他引起了好奇心吧。就算是這樣,我還是徹底落入常葉的策略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