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豐帝奕(5)



第三,帝後勢力。就是6歲的同治皇帝和兩宮太後——東太後慈安和西太後慈禧。他們雖是孤兒寡母,在帝制時代卻是皇權的核心。咸豐在臨終之前,特制“禦賞”、“同道堂”兩顆印章,作為日後頒布詔諭的符信。就是說,奏折“經贊襄大臣擬旨繕進,俟皇太後、皇上閱後,上用‘禦賞’下用‘同道堂’二印,以為憑信”。這兩顆印章,“禦賞”之章,為印起;“同道堂”之章,為印訖(結束)。將“禦賞”章,交皇後鈕祜祿氏收掌;而將“同道堂”章交皇太子載淳收掌,因載淳年幼,“同道堂”章實際上是由其生母懿貴妃掌管。咸豐的旨意是在他死後,由皇後鈕祜祿氏、懿貴妃葉赫那拉氏與八大臣聯合執政,避免出現八大臣專權的局面,也避免出現皇後鈕祜祿氏與懿貴妃葉赫那拉氏專權的局面。皇後鈕祜祿氏與懿貴妃葉赫那拉氏的實權在八大臣之上,因為她們均有對于八大臣所決策軍政大事不予蓋章的大公主(恭親王長女)、大阿哥(同治帝)《荷亭晚釣圖》否決權。顯然,如果皇後鈕祜祿氏與懿貴妃葉赫那拉氏不加蓋“禦賞”和“同道堂”這兩顆起、訖之章,那麼八位贊襄政務大臣是發不出“詔書”和“諭旨”的,贊襄政務八大臣之議決均不能生效。相反,由內臣擬旨而不經過顧命八大臣同意,加蓋“禦賞”與“同道堂”兩章即能生效。因此,帝後勢力是朝廷中最為重要的政治勢力。在對待顧命大臣的態度上,帝後一方同帝胤一方的利益是共同的,他們聯合起來共同對付顧命八大臣。在朝臣、帝胤、帝後三個政治集團的政治力量對比上,顯然帝胤勢力與帝後勢力占有優勢。

贊襄政務八位大臣的共同特點是:滿洲貴族(宗室貴族、軍功貴族、八旗貴族)與軍機大臣結合。從表面上看,這是一個權力平衡的結構,其實不然。因為咸豐沒有把帝胤貴族的勢力納入到“贊襄政務”的權力系統內。比如說,用恭親王奕“攝政”、或“議政”、或“輔政”、或“贊襄”,後來情況會不一樣。當時奕30歲、慈禧27歲,咸豐可能吸取了睿親王多爾袞攝政引起叔嫂、叔侄矛盾的教訓。從後來慈禧一度重用奕來看,這種結合是難以避免的。如果單從人數看,“贊襄政務”大臣八人;兩宮太後+同治+帝胤貴族的奕、奕才五個人,且帝、後為孤兒寡母。然而,兩宮太後+同治+帝胤貴族奕、奕、奕、奕、奕等,卻代表兩個強大政治集團、兩股強大政治勢力。因此,咸豐“贊襄政務”八大臣的安排,犯下一個致命的錯誤,就是沒有將朝廷三股政治勢力加以平衡,特別是咸豐對慈禧與奕兩人的政治潛能、對權力失衡形成的政治危局,認識不夠,估計不足。其結果是:帝後勢力同帝胤勢力結合,發動宮廷政變即“辛酉政變”,摧毀了“贊襄政務”八大臣集團,代之以慈禧太後與恭親王奕聯合主政,繼而出現慈禧太後專權的局面。這是咸豐生前根本沒有預料到的。贊襄政務八大臣在“辛酉政變”中,政治力量對比不占優勢,其失敗根本原因就在這里。

咸豐皇帝臨終前沒能正確平衡主要政治力量之間的關系,導致辛酉政變的發生,從而出現皇太後“垂簾聽政”的局面,影響中國曆史近50年!這就鑄成了咸豐皇帝的第三個大錯!

奕個人小檔案

姓名:愛新覺羅·奕出生:道光十一年(1831年)六月初九日

屬相:兔卒年:咸豐十一年(1861年)

享年:31歲諡號:顯皇帝

廟號:文宗陵寢:定陵(清東陵)

父親:旻甯(道光)母親:鈕祜祿氏,孝全成皇後

初婚:16歲結婚,配偶薩克達氏,為嫡福晉配偶:16人,皇後薩克達氏等

子女:2子,1女繼位人:載淳(同治)

最得意:運用智巧登上皇位最失意:英法聯軍攻入北京

最不幸:簽訂《北京條約》最痛心:圓明園被焚掠

最擅長:聽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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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閻崇年:《清朝皇帝列傳·咸豐皇帝》,紫禁城出版社,2002年

(2)徐立亭:《咸豐同治帝》,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

(3)馬東玉主編:《清朝通史·咸豐同治朝》,紫禁城出版社,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