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悠久的傳統文化中,有相當一部分是由廣大民眾直接創造和享用的,這部分文化我們習慣上稱它為民間文化,它以風俗、習慣、民間藝術等形式在人民群眾中傳承,直接影響著人民的生產、生活、心理和觀念。隨著近代人文科學的發展,許多新興的學科,如文化人類學、民族學,尤其是民俗學,都對各民族這部分文化給予極大的關注,搜集、整理、研究,提出關于它的種種學說和主張。

我國對民間文化的探究正式發軔于“五四”新文化運動,解放前曾經有一定程度的發展,解放後的一段時間里稍有停頓,1976年以後這方面有關的一些學科又恢複起來,並且互相配合,發展相當迅速。在民俗的調查和研究方面,目前從事工作的有專門學術團體和少量的專業人員,還有大量兼職的搜集、研究人員。探討的方面也很廣泛,除了民間文學外,對婚、喪、歲時、人生禮俗、物質生產、飲食、服飾、民間信仰、民族風情等等,都有涉及。民間禁忌則是最近一個時期著重提出的課題。

禁忌在文化人類學上通常稱為“塔怖”(Taboo)。是關于神聖或不潔事物約定俗成的一種禁制。禁忌在原始時期就已經產生並發生重要作用,弗雷澤的《魔鬼的律師》(副題為“為迷信辯護”),就是專門研究原始民族迷信——包括禁忌——功能的名著。隨著社會和人民思想意識的發展,禁忌的形態和內涵也有發展和變化,直到近代它一直在民間廣泛流行。禁忌不是單一的民俗事項,它存在于各種民俗活動之中,主要是以消極回避的方式在各方面實行自我抑制,因而它是整個民俗一個有機的組成部分。

但是,對于禁忌的研究卻有它特殊的困難。首先,許多禁忌建立在相信神靈和巫術觀念的基礎上,具有明顯的迷信色彩。其次,禁忌不但廣泛涉及各種民俗領域,而且很多禁忌中積澱著不同曆史時期的社會思想內容,情況紛繁,不根據一定專業知識很難予以解說。再有,舊時代許多禁忌現在已為人們拋棄,或在人們心理上暫時潛伏起來,在學術上重新提起它,有什麼必要?最近任騁同志《中國民間禁忌》一書,可以說就是迎著這些困難對“民間禁忌”進行的一次沖擊。

第一,任著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對待“民間禁忌”這一具有某些消極作用的民俗現象,他花了很大的力量搜集各民族民間流行和已經記入文獻的有關資料,把各方面的禁忌系統地展示出來。他這樣做是基于這樣一種信念:人民大眾頭腦中消極落後的東西(禁忌並不完全是消極落後的東西),不能用簡單生硬的辦法去消滅,應該全面地了解它、認識它、研究它,把它搜集起來“擺到桌面上”讓大家看,一旦我們把它認識透徹了,研究清楚了,對待它的方式方法便自然會有了。這是從移風易俗工作著眼的。其實就在本書中,由于收集到的材料比較廣泛,我們已經可以看到各種禁忌的性質並不是完全相同的,其中有一些禁忌雖然伴隨著某種神秘的觀念,但在一定曆史時期內是具有進步意義的,如曆史上的同姓不婚、異輩不婚、“骨血不倒流”等都是。另外有一些材料客觀上也起到了對某些迷信的批判作用。如婚俗中的生肖禁忌,正如作者所說,把各地這些材料放在一起稍加比較,就可以看出此種禁忌之不可信。因為一對男女在此地合婚受生肖相克的限制不能成婚;如果換個地方,還是他們兩個,就可以成婚,這對生肖禁忌實在是很有諷刺意味的。我想,研究中國民間禁忌除了為移風易俗工作提供更多的材料外,對于需要了解民間習俗的作家、學者也很有參考俗值,對于民俗學和民間文學工作者則更是一件有意義的工作。


第二,本書各個章節在分類介紹材料之後,又在結語中再作一些簡要的綜合概括,使讀者既了解到禁忌的具體情況,又對它有一個比較正確的認識,並獲得一些有關的理論知識。如語言禁忌部分的結語指出,民間對稱謂、歲數、屬相、凶禍、破財等的禁忌,主要是建立在對語言魔力信仰的基礎上,其特點在于把語言的“名”和“實”相等同,從而產生了讖語和咒語,並進而有了吉語和凶語的分別等等。又如在談到性別禁忌的來源時,指出原始社會由于男女分工的不同,男性越來越成為生活來源的負擔者,隨著私有財產的出現和發展,女性對男性的從屬地位被擴大到生活的各個領域,因而輕視婦女、視婦女為不潔之物的禁忌廣泛流行。還有,本書對內容紛繁的禁忌按一般民俗事項來分類排列,這種分類方法雖然沒有顯示出禁忌的特點,但它對查閱資料比較方便,另外也便于作者對禁忌關聯到的民俗活動予以說明。本書對禁忌的介紹不是采取把禁忌從整個民俗活動中單獨抽出來的方法,而是努力再現出人們活生生的自我約束的心意活動,作者對某些禁忌的分析批判也就融合在敘述之中。這種敘述方式,既增強了本書的可讀性,也使許多孤立來看難于理解的禁忌變得可以理解了。

第三,作者在進行敘述和分析的時候,常常注意民間流傳的俗信和各種迷信職業者(算命卜卦、風水先生之類)的講究的關系,既看到二者間的某些聯系,又把民間俗信和這類人的故弄玄虛和繁瑣推算等區別開來。與此相似,作者還注意把流傳民間的俗信和已經形成上層文化的法律制度、道德規范相區別。盡管這種區別有時是很困難的,如原始時代尚無成文法,禁忌實際上起著無形的法律的作用。在已經產生階級分化的社會里,許多民俗固然主要流傳在下層民眾之中,但也有不少習俗(包括一些禁忌在內)是全民通行具有民族性的。不過,本書作者這方面的努力對于劃定禁忌的研究范圍還是很有必要的。與此同時,作者還在緒論和全書的安排中力圖梳理出禁忌的體系——由“預知系統”到“禁忌系統”,再到“禳解系統”,便得許多各自孤立的禁忌成為一個有內在聯系的體系。這個體系告訴讀者,在民間一方面有數不清的禁忌束縛著人們的精神和行為,另一方面人民大眾在遵守禁忌的同時還創造出事先預防和犯忌之後破解的方法,借以解除禁忌。盡管這種方法並沒有從根本上否認作為禁忌基礎的巫術觀念和對神靈的崇信,但它畢竟在這個范圍內有所突破,這就表明禁忌並不是絕對的。何況在民俗文化中還有很多反對某些迷信和禁忌的諺語和故事等等,這也是接觸民間禁忌時不能忽略的一個方面。

最後,本書在講過去的禁忌的同時,還注意到它的現狀,常常提到一些新的禁忌的事象,並且展望了禁忌的前景。隨著科學知識的普及和人民思想觀念的變化,過去一些迷信成分較多的禁忌將會逐漸消失(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在特殊的情況下某些古老的禁忌也還可能再出現),但禁忌不僅僅和迷信有關,還涉及社會生產和生活的客觀需要,以及人類基于生存的需要避凶趨吉的心理等等。因此,民間禁忌在過去廣泛流行,在今後,人們同樣會為了某項活動順利進行而以不同的方式約束自己的某些言行。至于那些收獲沒有把握,或存在危險的生產行業,這種約束可能還要更多和更為嚴格一些,這也是可想而知的。

當然,本書也不是十全十美的。比如作者自己確定的寫作方法,在個別章節中沒有得到貫徹,這可能是由于相關材料不足,難以展開有分析的陳述,于是就把已經得到的材料一條一條平列出來,和寫得比較豐滿的章節顯得不太一致。又如作者在全書中得力于民間諺語之處甚多,這一方面是由于諺語本身的內容廣闊,是人民生活和智慧的百科全書,另一方面也由于作者對諺語作過一些研究。但也正因為比較熟悉,有時信手拈來,所引諺語並不一定都具有嚴格的禁忌的含義。諸如此類的小毛病還有一些,但這類地方並不妨礙本書在整體上是中國民間禁忌方面的一部力作。

許鈺

1990年5月11日于北京師范大學



一九九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我收到了台灣版《七十二行祖師爺的傳說》一書的樣本,三個月後,又得知漢欣文化事業有限公司願意將拙作《中國民間禁忌》在台付梓的消息,這對我無疑是一種極大的鼓舞和慰籍。我深切地感覺到海峽兩岸文化上和情感上的一脈相通,也為自己能為海峽兩岸文化上和情感上交流作出一點點貢獻而感到由衷地高興。而這一切又都要感激楊炳南先生,是他為我們搭起了這樣一座“鵲橋”。

《中國民間禁忌》也反映出台灣民間的風俗習慣,這主要得益于《台灣民間禁忌》、《台灣風俗志》、《台灣舊慣習俗信仰》等書籍。我本人是未曾到過台灣的,並沒有對那里的風上民情進行過實地的考察,因此,雖然有所反映,但不一定反映得真切。

《中國民間禁忌》自一九九○年十二月由作家出版社出版以來,短短的時間里,在大陸已發行了七萬多冊,讀書界的反應是很熱烈的。在讀者和同行的幫助下,我業已有了許多補充、修訂的想法,但因一時尚未來得及整理妥當,所以這次也就不能以修訂後的版本與讀者見面了,這不能不說是一點小小的遺憾。然而,這樣也不是沒有它的好處,好在我可以再多聽聽各方面的意見,能有一個更為充實的修訂方案。所以我非常希望台灣的讀者、台灣學界的師友們對本書給予中肯地批評,對我也給予熱忱地幫助。

任騁

1991年9月24于鄭州